《铁路钢轨采购供应实施办法》(20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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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钢轨采购供应实施办法

第一章㊀总㊀则

第一条㊀为加强铁路钢轨采购供应管理ꎬ保证铁路运输生产和铁路建设的钢轨供应ꎬ降低采购供应成本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ꎬ制定本办法ꎮ

第二条㊀本办法所称铁路钢轨(以下简称钢轨)ꎬ是指铁路运营和铁路建设用钢轨ꎬ包括线路大修维修㊁更新改造工程㊁工务器材加工和大中型建设项目所用钢轨ꎮ

第三条㊀本办法适用于国铁集团及所属企业的钢轨采购和供应工作ꎮ

第四条㊀钢轨采购供应工作遵循保障供应㊁统筹组织㊁保证质量㊁经济合理原则ꎬ国铁集团采用战略采购方式ꎬ统一组织采购供应ꎬ实行全路相同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监督制度ꎬ国铁集团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国铁企业)不得擅自采购ꎮ

第五条㊀钢轨采购供应工作实行委托服务制ꎬ受托服务商由国铁集团确定ꎮ

第二章㊀管理职责

第六条㊀各有关部门㊁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国铁集团物资管理部(以下简称物资部)是铁路钢轨采购供应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ꎬ负责制定钢轨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ꎻ提出年度钢轨采购价格建议ꎬ经国铁集团研究决定后公布实施ꎻ公布年度新增铁路建设项目钢轨采购供应受托服务商方案ꎻ受理国铁企业上报的钢轨需求计划ꎬ编制下达钢轨供应计划ꎬ并督促生产商和受托服务商落实ꎻ提出运营用钢轨采购与受托服务费的资金预算和预付款建议ꎻ评价钢轨生产商和受托服务商的钢轨生产与供应工作ꎻ负责钢轨质量问题异议处理㊁钢轨生产商信用评价工作ꎮ

(二)国铁集团工电部(以下简称工电部)指导监造企业等有关单位落实钢轨技术标准(条件)ꎻ指导监造企业等有关单位做好钢轨质量监督工作ꎻ指导焊轨基地(厂)焊接质量工作ꎬ协调钢轨的焊接工作ꎻ参与编制钢轨月度焊接计划ꎬ并督促焊轨基地(厂)落实ꎻ参与钢轨年度采购价格协商和钢轨供应工作ꎬ提出大维修钢轨月度供应计划建议ꎻ参与大维修钢轨的运输协调和钢轨质量异议处理工作ꎮ

(三)国铁集团工管中心(以下简称工管中心)根据施工组织安排ꎬ审核年度或临时新增铁路建设项目钢轨需求计划ꎻ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工期㊁施工组织㊁铺轨基地建设情况等ꎬ提出建设用钢轨月度供应计划建议和年度铁路建设用钢轨预存方案建议ꎻ督促国铁企业落实钢轨月度供应计划ꎬ指导500米长钢轨的接卸㊁存储与铺架ꎮ

(四)国铁集团财务部(以下简称财务部)负责审核确定国铁集团集中支付的年度铁路运营用钢轨的采购资金预算ꎻ审核预付运营用钢轨的采购资金和相应的受托服务费ꎻ参与钢轨年度采购价格协商工作ꎮ

(五)国铁企业物资管理部门贯彻执行国铁集团钢轨采购供应制度ꎻ提出年度新增铁路建设项目钢轨采购供应受托服务商推荐建议ꎻ提出本单位钢轨年度和月度需求计划ꎻ执行国铁集团确定的年度钢轨价格和钢轨月度供应及焊接计划ꎻ负责牵头与受托服务商签订钢轨购销合同ꎬ开展钢轨的统计㊁核算及结算等相关业务ꎮ

(六)受托服务商贯彻执行国铁集团钢轨采购供应制度ꎬ及时与国铁企业签订钢轨购销合同ꎬ按合同提供采购供应服务ꎻ落实国铁集团钢轨月度供应及焊接计划ꎻ及时与钢轨生产商签订购销合同ꎬ跟踪钢轨生产与运输ꎻ密切联系焊轨基地ꎬ协调长钢轨运输ꎬ确保钢轨有序焊接与发运ꎻ参与处理钢轨质量异议ꎬ及时向国铁企业反馈相关信息ꎻ建立钢轨应急供应机制ꎬ确保按需按时供应到位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ꎬ及时解决钢轨生产㊁运输及焊接等方面问题ꎬ提高钢轨月度供应计划兑现率ꎻ定期向物资部汇报钢轨采购供应情况ꎻ提出钢轨月度供应计划建议ꎮ

第三章㊀计划管理

第七条㊀钢轨实行计划管理ꎮ按编制主体分为需求计划㊁供

应计划ꎮ需求计划由国铁企业编制ꎬ分为年度需求计划和月度需求计划ꎻ供应计划由物资部编制下达ꎮ

第八条㊀需求计划由国铁企业业务需求部门按照品种与运营条件匹配原则提出㊁计划下达部门审核ꎬ物资管理部门汇总后通过铁路物资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报送ꎬ同时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ꎬ未通过系统报送的国铁集团不予受理ꎮ年度需求计划于上年11月1日前报送ꎬ企业可一并报送大维修钢轨预拨需求计划ꎻ月度需求计划每2月报送一次ꎬ逢双月15日前报送ꎮ铁路建设用钢轨需求计划需与受托服务商签订钢轨购销合同并落实款源后按规定上报ꎬ做到准确及时ꎬ已下达计划不得重复提报ꎮ

第九条㊀根据国铁企业提报的钢轨月度需求计划ꎬ物资部每2月组织工电部㊁工管中心及受托服务商召开一次钢轨供应协调会ꎬ结合国铁集团㊁国铁企业批准的集中修轮廓计划㊁钢轨生产商产能㊁焊轨基地生产与库存和需求紧急程度ꎬ工电部㊁工管中心分别提出月度供应计划建议ꎬ根据会议研究确定结果ꎬ物资部下达钢轨月度供应计划(含焊接)ꎮ

第十条㊀物资部组织工电部㊁工管中心对各单位提报的年度需求计划进行审核ꎬ统筹制定年度钢轨供应预案ꎮ

第四章㊀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㊀钢轨应取得CRCC(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相关产

品认证ꎬ并完全符合相关铁路标准要求ꎮ

第十二条㊀钢轨采购由物资部牵头ꎬ组织财务部㊁工电部等相关部门与钢轨生产商开展战略采购ꎬ提出年度钢轨价格建议ꎬ经国铁集团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审议㊁国铁集团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ꎬ由物资部对外发布ꎮ

第十三条㊀建设项目钢轨采购供应受托服务商原则上由项目建设单位在国铁集团确定的受托服务商范围内自主选择ꎬ各项目建设单位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向物资部提报书面推荐函ꎻ经国铁集团研究决定后ꎬ物资部对外公布新增铁路建设项目钢轨采购供应受托服务商方案ꎮ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钢轨购销合同向受托服务商支付相关受托服务费用ꎮ

第十四条㊀按照有序竞争㊁保障服务的原则ꎬ结合受托服务商上一年度服务水平ꎬ物资部可根据情况提出建设项目钢轨采购供应受托服务商调整建议ꎮ

第五章㊀供应管理

第十五条㊀钢轨供应组织遵循就近㊁均衡原则ꎮ国铁企业应与受托服务商密切配合ꎬ加快运输周转ꎬ合理控制库存ꎬ督促受托服务商落实职责ꎬ确保钢轨按需供应到位ꎮ

第十六条㊀国铁企业应及时与受托服务商签订钢轨购销合同ꎬ明确钢轨采购供应具体事项和本办法第七章㊁第八章相关条款的违约责任ꎬ其中钢轨质保期从制造年度N起至N+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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