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二级建造师干货笔记
二级建造师干货笔记一、工程法规部分。
1.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 刑法:对建设工程中的犯罪行为进行规定。
如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罪名的界定。
- 法人制度。
- 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在建设工程中,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等通常为法人。
例如,施工企业作为法人,要承担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民事责任。
-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但项目经理部可以在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等。
2.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 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但是,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 申请主体为建设单位。
法定批准条件包括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等。
- 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
- 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
- 有符合规定的净资产,例如特级企业的净资产要求较高,一级、二级、三级企业的净资产有相应的标准。
- 有符合规定的主要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的数量和资质要求。
- 有符合规定的已完成工程业绩,不同资质等级对企业已完成的工程业绩有不同的要求,如二级建筑企业需要有一定规模和类型的建筑工程业绩。
2024二建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归纳
2024二建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归纳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 法的形式。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规章,一般以“规定”“办法”命名。
-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2. 法的效力层级。
-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 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 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 在建设工程中,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
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都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2.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
-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是施工企业的非常设下属机构。
- 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 代理的法律特征:- 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 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 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 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 代理的主要种类:- 委托代理: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如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等。
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二级建造师考试中的法规科目涵盖了众多重要的知识点,对于考生能否顺利通过考试起着关键作用。
以下是对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的一个较为全面的总结。
首先,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是基础中的基础。
这部分包括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如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
要理解法的形式,比如宪法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法,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等等。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也十分重要。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如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必须牢记。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每一类都有其特点和适用范围。
代理制度是常见的考点。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要清晰明确,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情形需要准确判断。
物权制度是重点之一。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债权制度也不能忽视。
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包括施工合同债、买卖合同债和侵权之债。
知识产权制度在法规中占一定比重。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期限以及著作权的归属等都是常考内容。
专利权的授予条件、保护期限以及商标权的申请、有效期等也需要掌握。
接着是工程担保制度。
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要清楚两者的区别。
抵押的财产范围、质押的分类以及留置和定金的相关规定都要熟悉。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方面,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范围、除外责任以及保险期限等都要了解。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点总结二级建造师考试中,法律法规是重要的科目之一,对于考生能否顺利通过考试起着关键作用。
以下是对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部分的考点总结,希望能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法律体系要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的制定主体和效力层级。
2、法人制度掌握法人的分类,特别是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的区别。
理解法人成立的条件,以及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3、代理制度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要清晰。
重点掌握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4、物权制度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要明白它们的概念和特点,比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的相关规定。
5、债权制度债权的发生根据(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要牢记。
同时,注意区分债的相对性。
6、知识产权制度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保护对象、保护期限以及侵权责任等是重要考点。
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施工许可证的申领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如已经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取得规划许可证等)要逐一掌握。
2、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包括有效期的时长,以及延期的规定。
3、开工报告制度理解开工报告与施工许可证的区别。
4、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熟悉施工企业资质的分类,以及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和变更等规定。
三、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1、招标投标制度招标的范围和方式、招标程序(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是重点。
同时,要掌握投标的禁止性规定,以及招投标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
2、承包制度了解总承包、共同承包和分包的相关规定,特别是违法分包和转包的情形。
3、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知道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的构成和管理。
四、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1、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勘察、设计、施工等合同)、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等要熟悉。
重点掌握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2023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思维导图
第一节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1)~(12)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管的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政府监管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施工活动应承担 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 事施工活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违法行为应承担 的法律责任
施工现场土壤污染防治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 任
按日连续处罚的法律规定
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
第二节 施工节约能源制度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的一般规定
施工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的规定
建筑节能的规定
施工节能的规定
施工节能技术进步和激励措施的规定
节能技术进步 节能激励措施
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 责任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的规定
第二节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制度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建立健全群防群治制度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 行建设工程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修 缮、迁移、重建工程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违法行为应承 担的法律责任
水下文物保护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属于( )。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网校答案: B
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例】《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属于( )。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地方政府规章 网校答案 :C
(1)国家主权;(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 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3)民族区域、特别行政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 、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6)税种设立、税率确定、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 基本制度;(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8)民事
基本制度;(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
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10)诉讼和仲裁制度。
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3.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特征: “条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委会制定【特征:“地名+条例”,如内蒙古***条例》】。 (1)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 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设区的市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 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2)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可以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 围内实施; (3)自治区的自行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的市、自治洲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2020年二建法规重要考点总结记忆导图
( 一 )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 二 )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 三 )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 四 )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 五 )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 六 )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 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法的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 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国际条约
法人的分类
法人的分类:法人可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 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民法总则》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项目经理与 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行为后果由其法人承担 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任命的一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班子的负责人
效力
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抵押物转让: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通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 物已经抵押
动产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权利质押:一般是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建设工程代 理法律关系
与土地相 关的物权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委托关系 - 被代理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 无权代理的三种表现形式:自始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已终止。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须本人存 在过失;须相对人为善意。
土地所有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法的效力层级
二建《工程法规》章节核心考点突破: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二建《工程法规》章节核心考点突破:建设工程法律体系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010法律体系【本节主要知识点】◎我国法律体系基本框架◎法的形式◎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法的效力◎法的冲突核心知识点1、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7大类)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核心知识点2、法的形式(共七类)核心知识点3、法的效力层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5)需要有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经典真题】【2018】法的形式的含义包括()。
A.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B.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C.法律规范的内涵D.法律规范的期间效力E.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解析: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它包括4 层含义:(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2)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3)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4)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
A.法律B.行政法规C.部门规章D.司法解释答案:B解析:考核法的形式对应的名称特征。
【2017年真题】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裁决。
A.最高人民法院B.国务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析: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2023年二建 法律法规第一章第一小节法律体系
法律的基本框架和层级效力
2、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具体可分为以下七类: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⑤部门规章、⑥地方政府规章、⑦国际条约。
3、1、“法律之间”对于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的时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
定不一致。
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4、法的效力层级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1、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2、部门规章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4)新法优于旧法
5、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不一致时
式”和“外部表现形式”,包含四层含义:。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二级建造师考试中的法规科目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涵盖了众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下面为大家详细归纳一些重要的知识点。
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一)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体系由宪法及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二)法的形式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的法。
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
(三)法人制度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法定代表人。
(四)代理制度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一)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二)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三)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包括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等。
三、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包括总承包、共同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等。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
知识点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法律部门包括的法规
宪法及相关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组织法》、《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法》、《国籍法》、《国务院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
民法商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法》、《招投标法》、《公司法》
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建筑法》、《环评法》、《城乡规划法》
经济法《节约能源法》、《税收管理法》、《反垄断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
社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社会保险法》
刑法《刑法》
诉讼与非诉程序
法
《民诉法》、《刑诉法》《行诉法》、《仲裁法》知识点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概述
法的形式指法律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决定于法的本质
含义(1)创制机关性质和级别;(2)外部表现形式;(3)效力等级;(4)地域效力
世界上曾存在过的法的形式世界:习惯法、宗教法、判例、规范性法律文件、国际惯例、国际条约
我国:制定法
知识点3:我国法的形式具体分类
法的形式创制机关表现形式地位和效力权限
宪法(典)全国人大《宪法》最高不得抵触,否则无效
法律(狭义)全国人大及
其常委会
《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
某某法》
仅次于宪法
可规定各种处罚,包
括刑事及行政
行政法规国务院(最高
行政机构)
《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条例》
《中华人民共
和国某某条例》
低于宪法,法律
限制人身自由以外
的行政处罚。
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相关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
(二)民法商法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采用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
《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等属于民法商法。
(三)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乡规划发》、《建筑法》等属于行政法。
(四)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审计法》、《反垄断法》、《统计法》、《节约能源法》、《预算法》等属于经济法(五)社会法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社会法是在国家干预社会生活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一个法律门类,所调整的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社会与不同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
《残疾人保障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属于社会法。
(六)刑法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这一法律部门的主要内容。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章节知识要点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章节知识要点法律体系基本框架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律、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法的形式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地方政府规章6、国际条约法的效力层级1、宪法之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5、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使用的特殊情况6、备案和审查法人制度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法人具备条件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法定代表人法人分类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
3、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法人的地位在建设工程中,大多数建设活动主体是法人。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
不具备法人资格。
项目经理部是企业法人授予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代理制度代理法律的特征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一般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法律的主要种类1、委托代理2、法定代理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1、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设工程活动2、一般代理行为无法定的资格要求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代理行为的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代理法律关系1、一般情况下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2、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3、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无权代理1、自始未经授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终止表见代理1、必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2、须本人存在过失。
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知识点整理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P1—3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环境规划建房)、经济法(垄断采购标准化节约土地财税)、社会法(保护弱势:矿山工人、职业病、劳动安全)、刑法、诉讼法与非诉讼程序法P3—5 法的形式:宪法,法律:国家主席签署并公布),行政法规(条例),地方性法规(地方条例;省级、3类较大市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报经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州、县人大制定;后2者报经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部门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地方政府规章、司法解释、国际条约P5—6 法的效力层级: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备案与审查P7—9 法人三条件;分类;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是法人的委托代理人P9—14 代理三角关系、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的种类、授权不明、委托代理终止情形、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情形、复(转)代理、表见代理、无权代理,P14默示代理有效(P118默示追认拒绝无效)P15—18 物权包括(所有权4项权能,用益物权4“地”,担保物权:抵押质押留置),P17、47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先地后证;划拨:先证后地);地役权(约定、有偿)区别于相邻权;地役权的变动(需役地、供役地变动,则地役权对于受让人具有约束力);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物权效力(物权法)与合同效力(合同法)无关P19—20 债权:合同之债;侵权之债:脱落、坠落……倒塌……抛掷……(共同被告);无因管理(区别有因管理);不当得利(区别正当得利)P21—29 知识产权:法律特征,专利、商标、p24著作权(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
单位作品:招标投标文件归单位;职务作品①在家完成单位2年内优先使用②坐班完成仅有署名;委托作品①有约定②无约定归受托人);P23保护期限(专利:发明20年其余2个各10年均自申请日起算,商标10年仅此可续展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P25著作权(人身权不受限,财产权①公民终生及死后50年12月31日②单位首次发表后第50年12月31日);P26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前述。
二级建造师《法规》第一二章考点汇总
二级建造师《法规》第一二章考点汇总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考点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总称(2)招标投标法属于民法商法(3)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属于行政法(4)仲裁法属于非诉讼程序法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1)行政法规,其名称可以是“条例”且不带地名。
(2)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其名称可以是“条例”但带地名。
(3)部门规章,其名称可以是“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且不带地名。
(4)地方政府规章,其名称可以是“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但带地名。
(5)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新的一般规定和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6)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新的一般规定和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7)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一般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8)家长裁决制(掌握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裁决)P6考点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明白独立的意思,责任由法人这个组织来承担)3、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4、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施工企业承担。
考点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代理的定义:代理人在被授予的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而行为后果由该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和代理关系所涉及的第三人。
2、代理的种类(1)委托代理(最常见的代理种类)(2)法定代理(3)指定代理3、不是所有行为均可代理,代理人原则上没有资格要求,但某些建筑设工程活动要求代理人具有相应资质(如招标代理)4、代理行为的终止(1)委托代理的终止(主要注意(3)代理人死亡)(2)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主要注意(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与委托代理的(2)做区别记忆)5、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同意6、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表现为自始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已终止),但以他人名义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法规第一章知识点
章节分析各章内容:ø 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ø 2z2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ø 2z203000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ø 2z204000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ø 2z205000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ø 2z20600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ø 2z207000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ø 2z208000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z2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2z2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2z2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2z2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2z2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2z2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2z2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2z20109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历年真题分析】本章主要包含了最基本的法律制度与建筑工程领域各项规定。
历年本章题目所占分值一般在10分左右,单选题与多选题题型都包括。
从近三年的考试内容看,各节均有考点和命题点。
ø 2014年分值:单选:9分。
多选:2分。
合计:11分。
ø 2015年分值预测:按11分以上准备。
【本章重点】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法的形式、法的效力层级、代理的主要种类、代理行为的设立与终止、物权的种类及设置方式、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保护、建设工程担保的方式和责任、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本章难点】u 法的效力层级u 代理的主要种类u 物权的种类u 建设工程担保的方式和责任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主要知识点:2z2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2z2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重点:法的形式难点:法的效力等级2z2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重点关注】七个法律部门ø 宪法ø 民法商法ø 行政法ø 经济法ø 社会法ø 刑法ø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知识点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轮换考点)国家根本大法,确立社会制度,例如组织法、选举法、国籍法、自治法等知识点二、民法商法(招投标法属民商法)(常考点)民商合一:例如,民法通则、物权法、公司法等2z2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知识点三、行政法(常考点)调整行政关系,带“行政”字样;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知识点四、经济法(常考点)调整国家干预经济过程中各种关系。
2020年二建《法律法规》重点汇总
4)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5)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6)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2)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1)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2)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4)不按照与投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5)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3)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认定标准1)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2)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3)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测,或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4)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5)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4)工程安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24种情形)(5)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恶意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
2、注册建造师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1)注册建造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有关监督部门确认后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1)《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22条所列行为;2)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3)泄露商业秘密的;4)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未及时签字盖章的;5)未按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6)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7)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导致项目未能及时交付使用的;8)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的;9)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2)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1)不按设计图纸施工;。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知识点精华总结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知识点精华总结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是众多考生在职业发展道路上的重要关卡。
掌握好相关知识点,不仅有助于顺利通过考试,更能为今后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以下是对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知识点的精华总结。
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一)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的法律体系由宪法及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二)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1、法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2、效力层级遵循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等原则。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一)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法人应当具备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条件。
在建设工程中,法人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
(二)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一)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代理具有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表现自己的意志、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等特征。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二)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无权代理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
四、建设工程物权制度(一)物权的种类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二)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2021二建法规-思维导图
第二章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 一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制度
( 二 )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 制度
( 三 )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施工许可证 和开工报告
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不需要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另行规定的建设工程:军用房屋建筑工程 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
招标基本程序
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规定 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
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开标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评标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
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评价的基本规定
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 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信用评价
第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 一 )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开工日期、暂停施工、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工期
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 停止违法行为
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
损失赔偿
支付违约金或定金
法定免责:不可抗力 约定免责事由
违约责任 及其免除
无效合同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
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
工程价款 支付
形式:应采用书面形式 内容:合同应包括的条款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 合同价款的调整 工程价款结算争议的解决
赔偿损失
承担赔偿损失 责任的构成要件
具有违约行为 造成损失后果 违约行为与财产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违约人有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法 律规定应当赔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XX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相关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
(二)民法商法
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采用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
《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等属于民法商法。
(三)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乡规划发》、《建筑法》等属于行政法。
(四)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审计法》、《反垄断法》、《统计法》、《节约能源法》、《预算法》等属于经济法
(五)社会法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社会法是在国家干预社会生活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一个法律门类,所调整的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社会与不同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
《残疾人保障法》、
《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属于社会法。
(六)刑法
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这一法律部门的主要内容。
(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诉讼法指的是规范诉讼程序的法律的总称。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是我国的三大诉讼法。
非诉讼的程序发主要是《仲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