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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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调整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调整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调整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0.22•【文号】农科教发[2011]10号•【施行日期】2011.10.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机关工作正文农业部关于调整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农科教发[2011]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总体要求,2007年我部印发了《农业部关于成立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通知》(农科教发[2007]10号)。

因部领导和相关司局领导分工变动,决定对农业部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韩长赋部长副组长张桃林副部长成员陈萌山总经济师、办公厅主任潘学峰人事劳动司副司长黄延信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副司长郭红宇发展计划司副司长XXX华财务司司长王鹰国际合作司司长白金明科技教育司司长胡元坤种植业管理司副司长刘恒新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副司长王宗礼畜牧业司副司长胡建锋农垦局副局长卢永军乡镇企业局副局长李书民渔业局副局长王志强机关服务局副局长联络员黄力程办公厅部长办副主任王欣太人事劳动司人才工作处调研员王忠海产业政策与法规司产业政策处处长罗东发展计划司投资处处长宋昱财务司预算处处长韦正林国际合作司综合处处长李少华科技教育司能源生态处处长李波科技教育司资源环境处处长许发辉种植业管理司耕地与肥料管理处处长姚春生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科技教育处处长张智山畜牧业司行业处处长黎光华农垦局科技经贸处调研员赵长军乡镇企业局产业发展处处长于秀娟渔业局科技处处长李宝秋机关服务局行政管理处处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不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科技教育司,白金明司长兼任农业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有关成立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通知

有关成立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通知

《有关成立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通知》摘要:第八条各子企业应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现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节能减排工作进展,第三章节能减排工作组织管理体系与职责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集团节能减排工作,第十七条各子企业应加强节能减排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教育和培训制度落实企业负责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人员、节能减排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制度关于成立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通知为切实履行央企节能减排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

组长杜学泽副组长陈茂、涂建湘成员何其刚、王坤任、彭勇、余明川、陈顺清、巨荣文何开平、任明海、向学忠、吴方明、周良先、卢刚义、胡清焱、彭海松、赖德元、张贺强。

领导小组下设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吴方明兼任。

各单位项目部接文后应按照《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节能减排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成立节能减排相应的管理机构并按照集团公司文件要求搞好本单位项目部的节能减排工作。

特此通知附件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节能减排管理暂行办法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节能减排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国资委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子企业是指集团公司全资和控股的子公司包括建筑施工企业、投资企业和生产单位。

第三条各子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接受国家及地方政府节能减排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按照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要求集团公司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严格执行并完成国资委节能减排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

二研究制定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集团科学、规范的节能减排组织管理、统计监测和考核奖惩体系以下简称“三大体系”制定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节能减排组织机构

节能减排组织机构

井矿集团元氏矿业有限公司关于成立节能减排组织机构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2012年是集团公司管理创新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健全节能减排管理体系为加强对全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公司成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组长:黄子云常务副组长:许威副组长:刘东旭、杜怀胤成员:袁国华、李宏、徐大海、冯会元、任国生、袁英法、温强华、霍志军、张剑波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管理部。

办公室主任:袁国华机电管理部为节能管理的专门机构。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扎实工作,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节能减排是实现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所在,是当前我国经济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煤炭及煤化工行业已列入国家高耗能行业和污染排放严重行业,井矿集团是河北省千家重点节能企业之一,是省节能减排重点监察对象。

集团公司已将节能目标分解到我公司,所以我公司要进一步广泛宣传,全员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要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重道远,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从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入手,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十二五”末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三、重点工作针对我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现状,以下工作需要重点完成:1、建立健全节能减排领导机构、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单位、班组每台机(设备)逐级节能目标责任制。

2、加强考核和奖惩;进一步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资金投入,从精神、物质两方面对节能减排行为加以鼓励,在全公司范围内形成有企业特色的节能技术体系。

增设奖项,用于奖励在节能减排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集体、个人、项目组等。

3、完善二、三级计量,各单位实现用能独立计量;加强供用电补偿措施,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大力实施节能减排项目,发展循环经济。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抽调人员充实河池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抽调人员充实河池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抽调人员充实河池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25•【字号】河政办发[2010]222号•【施行日期】2010.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抽调人员充实河池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河政办发〔2010〕222号)环江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经研究,决定从环江县、市直有关单位抽调人员充实河池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工作组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具体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统计分析组、工业节能组、建筑节能组、污染减排组、督查组。

具体抽调人员及主要职责如下:(一)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欧孟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常务副主任:廖锦成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韦相值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副主任:李文纲市经委主任蓝飞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韦永福市环保局局长农文广市市政局局长黄焕芳市统计局局长梁日端市监察局局长覃锋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主要职责:主任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协调工作;常务副主任负责综合组、统计分析组、工业节能组、建筑节能组、污染减排组、督查组等六个组的全面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副主任分别负责对应工业节能组、建筑节能组、污染减排组、统计分析组、督查组、综合组的具体业务开展和指导工作。

(二)综合组组长:廖锦成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韦相值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常务副组长:阳大卫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覃锋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副组长:范新华市发展改革委工业科科长组员:覃启朗市文化广播影视副调研员、宣传管理科科长钟福祥市发展改革委工业科副主任科员(联络员)陆文宇市交通运输局干部廖昌稳环江县大才乡人民政府副科级干部办公地点:市发展改革委。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藏政办发[2010]79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藏政办发[2010]79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正文:----------------------------------------------------------------------------------------------------------------------------------------------------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藏政办发[2010]79号2010年7月13日)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精神,切实加强对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安排部署我区节能减排工作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2008年1月自治区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藏政发 [2008]16号)。

为顺应自治区机构改革和各部门职能、人员调整,切实发挥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对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组长:白玛赤林自治区主席副组长:郝鹏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洛桑江村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丁业现自治区主席助理成员:梁建平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岗青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金世洵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马胜杰自治区科技厅厅长张永泽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陈锦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白玛旺堆自治区水利厅厅长马相村自治区商务厅厅长徐建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卜龙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范光才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达娃次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建平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索朗群佩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辛盛鹏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喜乐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江村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晋美次仁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格桑占堆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刘吉伦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武建华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副总队长布穷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邓珠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杨承碧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韩志洪自治区教育厅副巡视员刘晓明西藏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阿旺次仁西藏日报社副总编辑张伟人行拉萨中心支行副行长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审议重要政策建议,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XXX公司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XXX公司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XXX公司
关于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要求,为加强节能监管,促进单位依法用能,完善节能管理和能源管理,挖掘节能潜力,推进技术进步,降低单位整体能源消耗,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经研究,决定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现通知如下:
一、节能领导小组构成
组长:
副组长: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审查本单位节能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节能工作规划和计划。

(二)审定批准节能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检查督促、改进节能工作。

(四)审定节能技改项目的计划和规划。

(五)结合实际对节能工作作出决策,并审批实施方案。

(六)组织职工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节能意识、管理水平和技术素质。

(七)及时汇总上报相关节能信息并留存档案。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境部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研究提出重大节能政策和措施的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节能战略和规划;负责单位节能工作目标进展情况的督促和考核;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宁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宁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宁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9.30•【字号】•【施行日期】2007.09.3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宁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

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不仅是当前和今后一项重大的经济任务,也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为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我市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南宁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组长:陈向群市长副组长:黄伟京常务副市长钱学明副市长刘长林副市长成员:卫自光市政府秘书长黄善武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润斌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永超市政府副秘书长刘雄市发改委主任陈世平市经委主任高新市建委主任林国开市国资委主任傅隆政市科技局局长王艳珍市监察局局长秦赣江市财政局局长马南萍市人事局局长阮兆丰市国土局局长封宁市规划局局长雷德贵市交通局局长黄礼新市水利局局长唐波文市农业局局长唐志喜市商务局局长汤晓斌市卫生局局长蓝强市物价局局长周元卫市国税局局长赵汉臣市地税局局长农冰市环保局局长韦秉中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谢小萍市统计局局长李永干市工商局局长唐本开市新闻出版局局长韦志鹏市林业局局长覃家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范卫东市法制办主任覃善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黄毅市招商促进局局长揣小勇南宁供电局局长苏拥军市市政局副局长谭良良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和监督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审议年度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刘雄同志兼任,市发改委、经委、建委、环保局各派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平度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平度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平度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平度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平度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平度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度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0.08•【字号】平政字〔2018〕55号•【施行日期】2018.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平度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平度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平政字〔2018〕5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十三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和组织机构调整及人事变动情况,对平度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李虎成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毛军响市委常委、副市长徐君市政府副市长成员:孙刚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高明市委督查室主任李京华市政府督查室主任董玉玲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孙德良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柴生华市教育体育局局长侯加瑞市公安局副局长杜酉逢市财政局局长王连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生辉市城乡建设局局长邓伟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华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赵培聪市农业局局长张瑜辉市水利水产局局长李志军市商务局局长刘成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赵旭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官祥斌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宋曙光市统计局局长刘晓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卢瑞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苗爱萍市广播电视台台长李京兵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平度市供电公司经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孙德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和改革局为办公室副主任单位。

平度市人民政府2018年10月8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十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08•【字号】十政办发[2008]128号•【施行日期】2008.10.0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十政办发﹝2008﹞1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切实加强对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十堰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张嗣义市长副组长:涂明安常务副市长彭承志副市长师永学副市长成员:柯尊群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桂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周纪童市政府办副主任李君琦市发展和改革委主任陈新荣市监察局局长顾善远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吴成昌市环保局局长孙守卫市统计局局长严炳洲市科技局局长罗勤市财政局局长高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胡俟市建设委员会主任王晋洪市交通局局长王栋林市水利水电局局长沈康荣市农业局局长张新艺市商务局局长曾文华市卫生局局长王远发市国资委主任崔光勤市国税局局长黎国平市地税局局长姜胜启市林业局局长李建平市质监局局长吴修亭市物价局局长刘兆胜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严清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汪发明十堰供电公司总经理顾善全市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部署节能减排,研究审议重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节能降耗方面的工作以市发改委为主承担;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以市环保局为主承担。

李君琦兼任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顾善全、刘社林(市环保局副局长)任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二○○八年十月八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上海市嘉定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上海市嘉定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上海市嘉定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2.07•【字号】嘉府办发〔2023〕7号•【施行日期】2023.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上海市嘉定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嘉府办发〔2023〕7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节能减排工作力度,更好发挥领导小组整体部署和统筹协调作用,深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上海市嘉定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上海市嘉定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组长:陆祖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组长:管红梅(区发展改革委主任)陆铁龙(区经委主任)滕云(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马应明(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王洁(区商务委副主任)王旭虹(区建设管理委副主任)王建华(区税务局副局长)冯江(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嘉定供电公司总经理)汤煜敏(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李炯(区农经指导站站长)吴文华(区科委副主任)吴兴勇(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沈雅玲(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宇(区教育局副局长)张涛(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陆海英(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陆耀忠(区城市运行中心副主任)陈新苗(区国资委副主任)苑鼎宏(区财政局副局长)范荣(区水务局副局长)郁伟(区交通委副主任)金阮园(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周俊华(市北燃气公司嘉定分公司经理)孟庆鱼(区气象局副局长)赵旖(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赵云峰(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葛嫣妍(区经委副主任)韩建荣(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褚晓平(区机管局副局长)缪海英(区统计局副局长)瞿亚飞(区规划资源局四级调研员)上海市嘉定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

关于成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结合自治区、市、旗2011年节能减排工作的目标、措施、责任状的要求,为加强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明确目标、责任,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集团公司决定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具体组成人员通知如下:一、人员设置组长:副组长:成员:二、职责1.全面领导公司节能减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指导、考核等相关工作;2.全面部署公司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

公司成立节能减排办公室,设立在集团公司XXX,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实施、跟踪和监督等。

1、人员设置主任:副主任:成员:XXX人员、各所属单位及机关各部室节能减排管理人员。

二、职责与分工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节能减排政策制定、宣传、培训、检查、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跟踪和监督等。

2.相关职能部门及所属单位主要分工如下:1)XXX为公司节能减排主管部门,重点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以及公司各投资项目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全面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牵头组织和协调等;2)XXX负责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考核;3)财务部负责研究国家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4)审计部负责节能减排定额的制订;5)物业公司负责公司食堂、宿舍(所辖规模内)等大众设施的节能减排管理三、公司及各所属单位设定节能减排专职岗位,机关各部室设置节能减排兼职岗位,履行如下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下发的所有节能减排政策、法规、相关规定和工作方针;2.负责组织制订和落实本单位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节能减排指标、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节能减排措施及标准体系;3.负责组织制订和落实本单位节能减排报告、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4.负责建设本单位能源计量网络,并检查能源计量用具的配备和检定情形;5.负责本单位所有节能减排情形及数据的采集、阐发以及本单位节能减排信息体系的管理和维护,并提出合理化发起,编制统计报表和阐发报告,上报相关部门;6.负责建立本单位的首要能耗设备性能档案;7.负责对本单位日常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8.组织本单位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应用推广和节能改造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实施;9.负责本单位投资建设项目的能耗量、节能措施等内容的审查工作;10.负责本单位节能减排相关的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项节能宣传活动;11.完成上级部门及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节能减排方面任务。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0.06.03•【字号】哈行办发[2010]44号•【施行日期】2010.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的通知(哈行办发〔2010〕44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地区行署决定调整地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后的地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张文全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副组长:亚森·斯地克行署副专员葛长江兵团农十三师副师长成员:金迪行署副秘书长、地区融合办主任张红光行署副秘书长、地区经贸委主任陈少钦行署副秘书长、地区招商局局长周东衡行署副秘书长、地区教育局局长马玉清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吾买尔·沙力地区监察局局长陈志江地区发改委主任郑连军地区财政局局长周军地区环保局局长肖强地区建设局局长阿克然木·玉努斯地区交通局局长罗艾雄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昌正龙地区农业局局长刘曙光地区林业局局长石大彦地区水利局副局长王守江地区畜牧兽医局局长石宝立地区科技局局长范冠林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汤梅地区卫生局党组书记任雪峰地区统计局局长朱磊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张宗亮地区国税局局长王光明地区地税局局长王相胜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邓立新行署法制办主任左民乌鲁木齐铁路局哈密铁路办事处主任姚书贵兵团农十三师发改委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发改委。

办公室主任由陈志江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能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制定地区节能工作发展战略;审定地区节能减排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部署地区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地区重大节能减排工程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地区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公司关于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通知

公司关于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通知

XXXXXXX公司关于成立能源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通知各部门:按照《XX省关于印发落实“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公司于20XX年X月开始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现就该项工作安排如下,请各部门认真执行。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一)领导小组为确保能源管理体系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决定此项工作领导机构沿用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办公室成员即为本次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小组成员。

(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二)工作职责1.领导小组职责(1)确定公司能源方针、目标、能源管理范围和边界;(2)确定公司能源耗用基准值和能源绩效参数;(3)确定公司节能管理实施方案;(4)负责能源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批发布;(5)为体系建设提供资源,确保体系的建立、实施、持续改进有效开展。

2.工作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技术标准,按照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开展各阶段工作;(2)积极协助咨询公司进行现状调研,补充完善并按时提供各类基础台账资料,参与能源管理体系相关知识培训,指导涉及部门进行体系建设;(3)讨论公司能源方针、目标、能耗基准值、能源绩效参宿、能源管理范围、边界及节能管理实施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审批;(4)按照咨询公司要求编制能源管理体系各类文件,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5)组织体系的实施,并对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参与体系内部审核及模拟评审,并督促落实纠正预防措施;(6)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教育;(7)对各阶段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附件1: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二〇XX年X月X日附件1:工作机构成员名单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毕子军成员:叶伟洪、肖辉城、韩文坤、谭行武、庄汉光、周锡武、黎兴汉二、推进小组组成成员组长:蒋卫松成员:钟二苑、任承祥、周文爽、黄佳娜、赖俊伊、李隆春、吴春宇、陶富学。

辽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辽阳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辽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辽阳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辽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辽阳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的通知
【法规类别】节能管理
【发文字号】辽县政发[2011]34号
【发布部门】辽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1.05.17
【实施日期】2011.05.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辽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辽阳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辽县政发〔2011〕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由于领导分工和部门工作职能发生变动,为了切实加强全县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该项工作有序进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辽阳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胡异冲县长
副组长:刘启波常务副县长
郭广兴副县长
成员:孙明辉县发改局局长
徐福瀚县经信局局长
李宝民县统计局局长
刘卫东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春雨县环保局副局长
郝景新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泽辉县住建局副局长
刘德才县国土局副局长
王宏伟县安监局副局长
马绍博县监察局副局长
刘卫县物价局副局长
李刚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陈玉静市供电公司辽阳县分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职责是:统一部署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县有关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研究审议节能减排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节能减排预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节能减排预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节能减排预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11•【字号】宁政发[2010]169号•【施行日期】2010.09.1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节能减排预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宁政发[2010]16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强我市节能减排预警调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节能减排预警调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罗群副市长副组长:张新年市政府副秘书长谢志成市经信委主任徐翠华市统计局局长韦昌明市环保局局长成员:吴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兰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劲松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唐建荣市发改委副主任田伟市经信委副主任傅阳市住建委副主任葛孝先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总值班长杨平市监察局副局长钱建宁市财政局副局长丁和庚市国土局副局长夏德智市统计局副局长包洪新市环保局副局长刘青昊市规划局副局长李明才市水利局巡视员刘保平市质监局巡视员庞继霞市信访局副局长陈钢南京供电公司副总经理王东玄武区区长助理张立新白下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孔祥勇秦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汤倩一建邺区委常委、副区长纪增龙鼓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黎辉下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邢正军栖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国亮雨花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磊江宁区委常委、副区长蒋晓平浦口区副区长赵云翔六合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邰伦浩溧水县副县长张小平高淳县副县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办公室主任由田伟同志兼任。

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山东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山东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山东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文件鲁节减字〔2008〕1号印发2008年部门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九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鲁发〔2007〕2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7〕39号,推进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完成2008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2008年部门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附件:2008年部门节能减排工作计划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附件:2008年部门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省委组织部:1、贯彻鲁发〔2007〕21号文件精神,成立省考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考核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2、从有关市和省直部门抽调熟悉考核工作的人员,成立起草组,在认真学习文件政策、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综合考核实施细则.3、实施细则报经省考评委审定后,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对各市包括节能减排工作在内的年度综合考核.省委宣传部:1、将节能减排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宣传总体计划和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及时加强宣传调控和指导.集中搞好节博会、节能宣传周宣传,充分利用“三下乡”、“四进社区”、“青年志愿者”及各种宣传形式和宣传阵地,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节约文化,推动形成资源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2、会同有关单位,从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中推选一批自主创新、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的单位及个人典型,推选一批重大节能技术、重大节能装备、重大节能示范项目,在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3、大力开展群众性节能减排教育实践活动,创建节能型机关、企业、学校、家庭.在全省城乡特别是中小学校中组织开展以“节能环保,共建文明”为主题的全民阅读活动.会同省经贸委、省环保局和省直新闻单位等联合组织“三个一”活动:组织一次节能征文活动、一次节能知识竞赛、一次演讲比赛.4、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以及铺张浪费等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切实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省发展改革委:1、实行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研究制定高污染和资源初加工行业新上项目的管理办法.建立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挂钩机制,根据情况,暂停或暂缓审批节能任务完成不好以及超过排放总量指标的地区新增“两高”项目.2、建成风力发电项目4个,装机容量2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项目6个,装机容量20万千瓦;余能发电项目10万千瓦.制定并组织实施淘汰小火电工作方案,关停小火电机组100万千瓦.3、编制山东省渤海环境保护规划,配合国家做好海岛保护与开发规划编制工作.围绕生态省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区域环境保护规划调研和重点流域、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调查研究.编制山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方案.4、组织实施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和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省经贸委省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1、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制定并组织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年度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执行情况.完成淘汰落后水泥产能850万吨、焦炭产能16万吨.2、落实超标准耗能加价办法和节能评估制度.配合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等部门研究提出差别电价收费使用办法,实施差别电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节能环保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3、组织实施十大节能工程.会同省科技厅组织实施三个“节能100项”.会同省财政厅实施国家节能技改财政奖励项目和省级节能节水专项资金项目.筛选一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引导金融机构投资节能改造.4、加快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全面落实山东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实施循环经济“123”工程,大力支持循环经济十个重点行业发展,积极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指标体系.5、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力争出台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抓好已审核企业验收,全省验收企业100家以上.6、会同省统计局公布各市和千户企业能耗指标.会同统计、质监等部门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节能管理,组织节能培训,开展能源审计,完善能源计量、统计等管理工作.7、加强节能管理体系建设,依法开展节能监察.设立节能、清洁生产投诉举报.8、提出山东省节能条例的修订意见,开展山东省节能评估管理办法立法调研.会同省质监局组织实施节能标准,新制订一批节能标准.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举办山东省第三届节能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展洽会.召开有关部门座谈研讨会,宣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选2007年度省节能奖.考核各市政府和重点企业2007年度节能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落实节能问责制度.11、加快对共生、伴生矿及工业“三废”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及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推进资源综合利用.12、加快环保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化步伐,壮大环保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省教育厅:1、把节约能源和可持续发展作为地方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在高校、职业学校的教材中增加节能减排内容.把节能减排教育纳入学生政治思想教育重要内容.2、开展节约型学校创建活动,出台节约型学校考核标准.发挥高校能源管理委员会、高校基建学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开展节能减排方面的经验交流、技术推广和督促检查工作.省科技厅:1、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通过抓龙头,抓示范,抓突破,建立技术共享机制,推动节能减排科技工作.2、组织实施“山东省十大可持续发展科技示范工程”,进行技术集成与攻关.加快绿色城镇建设科技示范和污染物减排科技示范.打造黄河三角洲生态产业群.3、配合省经贸委,组织实施三个“节能100项”.开展全民节能减排科技行动,推广500项实用节能减排技术.省监察厅:1、督促有关部门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考核各市政府和重点企业年度节能减排责任目标完成情况.2、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件,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监管长效机制.省财政厅:1、会同省经贸委研究制定支持节能技术转化的财政政策,对企业自主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省级及以上水平的重大节能技改项目,给予奖励.2、会同省经贸委研究制定支持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建设的财政政策,加大太阳能利用、燃料乙醇和生物质柴油等的财政扶持力度.3、会同省经贸委研究制定支持工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财政政策,重点支持水泥等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4、会同省环保局研究支持污染减排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二氧化硫减排项目的支持力度.5、会同省环保局按照山东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要求,对污染减排任务完成较好和环境质量改善幅度较大的市予以奖励.6、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支持节能减排监测、执法和标准体系建设的财政支持政策.省人事厅:1、继续把引进、吸收和推广节能技术作为引智工作的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相关领域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的支持力度.实施全省节能减排示范引导性高级研修班计划项目.2、利用中国山东第五届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暨技术项目洽谈会的时机,引进一批涉及节能技术、新能源利用等项目和高层次急需人才.3、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规范各级节能监管监察机构设置,建立健全节能、环保监管监察体制,加强节能管理体系建设.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2007年度省节能奖评审、2007年度省直机关节能降耗考核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省国土资源厅:1、继续深入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和最低限价制度,遏制工业用地低成本扩张.强化工业用地出让计划管理,指导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编制年度工业用地出让计划.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拟定出让方案.2、严肃查处违规供地,及时发现与查处违法用地.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适当增加高新技术产业的供地比例.3、规范矿业权审批,提高办矿准入门槛,适度控制矿产勘查开发总量.对铁矿、煤矿、石膏、建筑石材等重点矿种,实行适度控制矿权审批总量和开采总量的政策.4、做好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制定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组织好世界地球日、土地日等宣传活动.省建设厅: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立法调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山东省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监管意见、山东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意见、山东省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2、推行建制镇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全面“禁实”,大力发展节能立废的新型墙体材料.3、完善节能建筑认定评审制度,确保新建建筑达到建筑节能标准要求.全面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积极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组织做好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全面完成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搞好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试点.及时查处严重违反墙改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纪工程.4、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开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评价考核,引导各城市加大对公交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在城市主干道开辟公交专用道,及时淘汰、更新或改造不符合国家节能要求的车辆.把节能工作指标纳入公交企业的考核体系.推进公交行业信息化,建立和完善公交智能调度体系.5、督促各地组织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建设节电示范工程.开展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活动.实施节电改造示范工程,积极推广半导体照明等节电产品,对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系统进行全面改造.6、在污水处理厂设立远程监控装置,与环保部门做到信息共享.会同省监察厅对省政府通报的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督查.对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实行月调度和通报制度.修订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推进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抓好沿海城市和旅游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省交通厅:1、研究制定公路机械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压路机能耗限额标准.开展营业性车辆燃料消耗课题研究.2、提高营运车辆实载率,合理调整营运车辆结构,引导节能、高效、环保车辆发展.3、开展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和淘汰工作,淘汰老旧船舶10艘包括沿海和内河.推进新建造钢质船型标准化,新建船舶6艘.组织实施营运车辆、船舶限额标准.4、在港口企业开展老旧门机改造,推广使用场地照明高杆灯.推广使用GPS卫星跟踪定位、行车记录仪等先进智能运输管理系统.5、做好疏浚土、旧沥青和水泥路面混凝土再生循环利用,推广工业废料在交通建设中的应用,做好废油、氟利昂回收利用,建造垃圾回收、污油水处理转运站.省信息产业厅:1、研究制定加快推进电子信息产业节能工作的指导意见.2、指导电子信息产业淘汰陈旧设备工艺,改造电子工业窑炉,提高热效率.3、继续实施“三个一批”工程,加大对节能环保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应用的资金扶持力度.支持浪潮集团华光光电子等企业的发展,加快全省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强对全省千家重点耗能企业信息技术改造.4、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利用各级政府网站,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宣传力度.省水利厅:1、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编制食品、煤炭、医药、机械等行业的用水定额.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有关节水标准.加强用水计量,推广水资源实时监控体系及遥测遥控设施建设.3、抓好21个县市、区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省农业厅:1、建设“农村清洁能源工程”.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45万户,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40处,新推广太阳能热水器80万平方米.扩大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域,使济青高速公路沿线和济南机场周围的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左右,全省达到68%以上.2、实施“万灯杀虫工程”.建立40万亩果树、蔬菜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推广频振式杀虫灯等物理防治害虫技术,化学农药用量减少20%,产品品质达到无公害农产品标准要求.推广应用杀虫灯3万盏,配合性诱剂、诱虫板,控制面积150万亩,控制区化学农药用量减少30%以上,节约农药1200吨.3、继续搞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推广面积扩大到4000万亩,减少不合理施肥量15万吨,节本增效20亿元.省海洋与渔业厅:1、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老旧柴油机、更换节能环保型船用柴油机370台,节约燃油5000吨.推广使用渔船尾气制冷装置52台套,节约燃油500吨.推广燃油添加剂,节约燃油.2、组织召开渔船渔机节能现场会.举办节能技术培训班.组织编写渔船节能技术基础知识读本,印发给基层渔民群众学习.3、在全省推广循环水、液态氧养殖技术面积75万平方米,节水4亿立方米,节电1亿千瓦时.省外经贸厅:1、限制加工贸易企业从事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附加值低的生产加工,禁止环保和能耗水平不达标或出现环境责任事故的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2、禁止使用列入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开展加工贸易.不予批准开展列入淘汰类落后产品的加工贸易业务或外资项目.不再批准使用限制类工艺技术、装备的新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3、推动山东与德国西门子公司节能环保设备技术合作.引进德国、西班牙、荷兰、丹麦等国家风力发电设备技术,发展新能源产业.省文化厅:1、引导广大专业艺术创作人员创作反映节能减排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新成绩的优秀文艺作品,展示全省节能减排工作新成果.2、各级文化部门继续利用各种形式举办以节约型社会建设为主题的演出活动.3、利用图书馆、文化馆站、文化广场活动、电影放映、网络技术等宣传平台,开展节能环保科普宣传.省卫生厅:1、以节电、节油、节水、控制办公和医用耗材为重点,制定并实施机关节能计划.2、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的检查.3、改进医疗机构管理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医院.省国税局:1、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把节能减排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税收执法检查和征管基础检查的一项重点内容.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查处和打击骗取税收优惠政策的偷税骗税行为.2、会同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能源节约、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税收政策,建立健全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3、开展培训,做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省地税局:1、进一步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税收征管力度,加大社会综合治税力度.2、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3、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重新梳理有关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修订完善税收扶持政策.省环保局:1、编制实施2008年山东省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计划,把减排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各市、县和重点污染源.现役燃煤电厂发电机组脱硫项目投运万千瓦其中包括保障奥运会空气质量提前建成的586万千瓦.2、加强对减排项目建设的调度督促,对列入年度污染减排计划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脱硫等重点减排项目实行每季度一通报,对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和重点减排项目建设的企业和地区,实施“企业限批”和“区域限批”.3、加强和规范减排项目日常运行管理,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台账.构建全省重点排污单位和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网络.4、认真实施全省重点企业监管办法、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监管办法、全省主要河流水质监测办法、全省17个设区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监管办法,开展重点污染源和环境质量旬查,全面实施定期通报制度,巩固治污减排成果.5、认真实施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把好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关.6、会同省财政厅按照山东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要求,给予全面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及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地方实行“以奖代补”.7、逐步开展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8、落实环境统计季报制度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季度报告制度,为减排提供及时的信息支持.省广电局:1、在省电台、省电视台节能减排专栏节目中,反映全省各地和各行各业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的新经验和新做法,宣传典型.2、利用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等活动,开展节能环保宣传,提高全社会节能环保意识.3、组织省电台、省电视台按照要求曝光违反节能减排法律法规的事件和人物.省体育局:1、完善机关节能规章制度和节能实施措施,探索建立创建节约型机关的长效机制.2、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对各处室、单位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3、对十一届全运会训练和比赛场馆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行系统化节能设计综合评审和节能全过程监管,采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省统计局:1、会同省经贸委等部门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为国家核定污染减排数据及时提供年度GDP、人口增长速度、全社会燃煤量等指标数据.2、会同省经贸委等部门半年公布一次万元GDP耗能、万元GDP耗电、万元GDP取水、万元工业增加值耗能、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工业重复用水率等指标数据,进一步完善建设节约型社会统计公报制度.3、会同省经贸委、省节能办联合发布2008年各季度全省千户重点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统计数据,加大对企业数据的审核力度,及时监测和反映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节能降耗成果.4、督促企业加强能源统计基础工作.重点巡查能源统计工作相对薄弱的企业,加大对这些企业上报数据的监测力度.5、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实施能源统计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各级统计部门和重点企业能源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省林业局:1、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山东省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的实施意见.2、继续深入推广木塑复合材料等林业节能技术和项目,加快工业化生产进程.3、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加大木塑复合材料、生物质柴油等林业节能技术和新项目研究课题的开发力度.省质监局:1、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指导企业建立和实施节能减排企业标准体系.2、加强工业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组织开展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监督检查活动,并结合检查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3、推动节能、节水、节电、节材等多种自愿性产品认证.加大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产品、能源计量产品等的监督抽查力度.大力推动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4、加强节能检测实验室的证后监督,规范节能检测市场.开展监督抽查、监督评审、能力验证等工作,提高节能检测实验室检测技术水平.省安监局:1、严把新建项目安全许可审批关.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2、加强机关节能降耗工作.强化节约用电、节约用水措施,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从严控制会议和公务接待活动,严格财务报销制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省机关事务局:1、会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对省直单位2007年度节能降耗情况进行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实施奖励.2、启动政府机构办公区和住宅区首批节能改造示范项目.3、制定并实施政府机构能耗管理“三大体系”:能耗分项计量管理、统计数据信息管理、定额标准管理.定期公布各部门、单位能耗情况.4、开展能源短缺体验活动.开展创建“节能环保办公区”活动.省外办:1、推动与国际友好城市在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的实质性交流合作.与世界上更多科技发达、技术先进国家的城市结为友好省州关系.2、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加强国际双边合作和多边合作,继续深入开展与日本、丹麦等国家的CDM项目合作.3、组织承办好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主题的第四次六国友城领导人峰会.组织好东北亚地方政府环保产业洽谈会.跟踪、实施好青岛中日合作“生态示范城市”项目.省法制办:1、推进依法加强建筑节能管理的立法进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立法调研,研究制定山东省建筑节能条例.2、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立法调研,研究制定山东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3、推进清洁生产全面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立法调研,研究制定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4、规范和调整辐射污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立法调研,研究制定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5、加大依法促进水污染防治的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立法调研,研究制定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6、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立法调研,研究制定山东省机动车尾气控制管理办法.7、促进住宅建设领域节能降耗,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立法调研,研究制定住宅品质促进办法.8、加强和规范农村供水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立法调研,研究制定农村供水管理办法.9、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研,研究制定山东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省物价局:1、健全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落实各项油价补贴政策.适当提高天然气气价水平,建立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继续推动城市供热由按面积计费逐步过渡到按热量计费.继续加快推行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终端水价制度.调整水资源费收费标准,制定水资源费超定额取水累进加价制度.2、开展超耗能加价试点工作,建立超耗能企业定期公布制度,加强执行超标准耗能加价情况的调度监管,适时调整或扩大超标准耗能加价制度的实施范围.完善脱硫电价政策.扩大差别电价的实施范围.区别小火电脱硫机组和非脱硫机组,分步将其上网电价分别降低到脱硫燃煤标杆上网电价和非脱硫燃煤标杆上网电价水平.3、运用价格杠杆,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改革收费方式.研究建立环境资源有偿取得制度,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建立交易平台.适当提高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年底全省所有城市开征垃圾处理费,征收率到80%以上.实施鼓励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的收费政策.完善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政策.4、会同有关部门对已建成并稳定运行的燃煤电厂脱硫机组落实电价优惠政策.对利用余热、余压、垃圾进行生产的企业和直接抽取煤矿瓦斯、利用煤矸石发电、供热的企业,实行优惠价格政策.综合制定垃圾焚烧企业发电、供热价格和垃圾焚烧费标准.合理确定中水价格,实。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河池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河池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河池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22•【字号】河政办发[2013]141号•【施行日期】2013.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河池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河政办发〔2013〕1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为加强对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河池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何辛幸市长副组长:唐标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文纲副市长李云生副市长成员:吴家权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李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服务办主任、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覃兆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梁日端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李凤云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杨卫群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局长潘振学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韦永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陆程市教育局局长周凌锋市科技局局长陈会邦市财政局局长陈朝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周岳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黄天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陈健市水利局局长石光文市农业局局长韦平市商务局局长韦东禄市卫生局局长覃献生市环保局局长刘军市统计局局长蒙建军市林业局局长农文广市市政管理局局长匡伯彪市公安局副局长牙锋市国资委主任杨胜涛团市委书记瓦其石格市法制办主任李可东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王加辉市国税局局长陶伟市地税局局长吴荣全市工商局局长蒙海宁市质监局局长覃素华市投资促进局局长罗继清市机关事务局局长廖朝晖市物价局局长郭勇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行长江裕雄河池供电局局长陈斌轺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池办事处主任黄甫宽广西金融投资公司河池办事处主任韦桂京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和监督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审议年度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协调解决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查批准市本级节能减排相关专项资金的计划与安排。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滨海新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滨海新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滨海新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6.03•【字号】津滨政办发〔2014〕46号•【施行日期】2014.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滨海新区,环境保护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滨海新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调整滨海新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宗国英副组长:张锐钢常务副区长金东虎副区长杜翔副区长成员:曹金秋区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陈春江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夏青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徐大彤区商务委主任王延文区教育局局长黄亚楼区科委主任孙建华区监察局局长梁宣健区财政局局长王国良区建设交通局局长马仲雷区环保市容局局长刘庆纪区农业局局长尹占春区卫生局局长李向前区审计局局长曹春波区安监局局长马伯禄区质监局局长刘华健区统计局局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好国家和天津市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政策措施;全面领导全区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节能减排工作;强化政策措施执行,加强对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节能减排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和监督;协调解决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陈春江兼任。

2014年6月3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湖北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湖北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湖北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26•【字号】鄂政办发[2010]41号•【施行日期】2010.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湖北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4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省政府及组成部门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对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李鸿忠省长副组长:李宪生常务副省长田承忠副省长张通副省长成员:骆新华省政府副秘书长盛国玉省政府副秘书长卢焱群省政府副秘书长许克振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欧阳万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王延觉省科技厅厅长陈绪国省监察厅厅长王文童省财政厅厅长杜云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李兵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李德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林志慧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王忠法省水利厅厅长祝金水省农业厅厅长周先旺省商务厅厅长焦红省卫生厅厅长马黎省外侨办主任杨泽柱省国资委主任刘勇省国税局局长许建国省地税局局长毛凤藻省统计局局长王海涛省林业局局长王泽洪省质监局局长乔余堂省物价局局长霍小平省国防科工办主任陈洪波省政府法制办主任王传豪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何兆成华中电监局局长崔讲学省气象局局长朱耀仲中科院武汉分院院长甄建桥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承担。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筑府办通[2010]129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筑府办通[2010]129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筑府办通〔2010〕129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因近期政府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结合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贵阳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袁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副组长:申振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马长青(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翟彦(市政府副市长)成员:杨青(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曹青(市委副秘书长、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杨忠德(市委副秘书长、市督办督查局党组书记)常文松(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继东(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廷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唐兴伦(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党委副书记)胡永佳(市科技局局长)陈新宇(市监察局局长)胡海燕(市财政局局长)胡小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沈可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筑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高卫东(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孔祥忠(市水利局局长)向阳(市农委主任)王守超(市林业绿化局局长)朱丽霞(市商务局局长)井绪西(市卫生局局长)曹玉珍(市统计局局长)肖进(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莫惹(市城管局局长)张年举(市物价局局长)王建忠(市国资委党委书记)杨小平(市安监局局长)葛宇菁(市旅游产业发展委主任)李颖(市政府法制局局长)李怀舟(市政府金融办主任)帅江(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局长)蔡心红(市外侨办主任)张社贵(市地税局局长)姚元怀(市工商局局长)解克俭(市质监局局长)金建德(市气象局局长)娄山(贵阳供电局局长)黄亚平(市发展改革委调研员)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安排部署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研究审议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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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中铁七电人〔2013〕28号
关于调整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公司各项目部、分公司:
结合公司部门、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的实际,为更好地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机构和成员组成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工程管理部、行政办公室、党委工作部、工会工作部、团委、安全质量监察部、企业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物资设备部、机械设备中心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工程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长兼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能
— 1 —
1.负责贯彻股份公司及集团公司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2.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公司节能减排工作;
3.负责表彰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处罚严重违规事件和单位;
4.负责组织全公司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活动,审定上报的节能减排数据。

三、其他要求
新调整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要要根据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推动公司节能减排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节能减排通知
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2012年4月15日印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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