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公司薪酬福利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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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公司薪酬福利管理规定4 薪酬福利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并使公司薪酬福利结构标准化、系统化﹑合理化﹑有效掌握用人成本,确保公司薪酬福利调整发挥积极、激励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员。

第三条原则

规范管理、按劳取酬、内外平衡、同工同酬、有效激励。

第四条职责与审批权限

1、人事部门负责薪酬福利的确定、计算和申请。

2、财务部门负责薪酬福利的发放。

3、具有审批权限的各级管理者负责相关事项的审批。

第二章薪酬

第五条薪酬确定

1、薪资确定的基本原则

①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投资方派遣人员薪酬标准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②职员工资确定根据在公司所担负职务的难易程度、责任的轻重、任务完成的能力(学识、经验、技能、发展潜力)从以下级别中确定。

一级:高管级---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级:部长级---B1—B4;

三级:科长级---C1—C8

四级:职员级---D1—D12

五级:工人级---E1—E8

六级:实习生---F1—F4

③试用期员工薪酬按其转正后薪酬的80%进行发放。有特殊约定的按双方认可的特殊约定执行,但特殊约定不得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和相关规定。

2、工资升(降)级

员工工资的升(降)级依据是工作能力与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的考评结果。依据合资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方案》执行。

由于员工职务的升迁,员工的工资应随之晋级,职级晋升后,新职级依据所晋升的岗位确定。

3、员工的调薪申请由其直接上级提起申请,需签批至总经理处。

4、调薪起始时间

依据总经理签批同意调薪申请起次月开始执行。

第六条薪酬构成

2、薪酬分为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补助工资。

①岗位工资:是指根据岗位职责、员工承担的岗位技术能力、工作经历、学历等,分职级确定,并随员工岗位的变迁而变动。

②绩效工资:按照工作的完成质量并结合企业的效益情况,对整体团队员工的季度、半年或全年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估,奖优罚劣,进行绩效工资管理,

③补助工资是指公司根据薪酬制度在标准工资外支付的补贴。

第七条薪酬给付

1、工资给付形态采用月薪制。工资的计算,一年为十二个月,每月以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计薪日为当月1日至当月30(31)日止,员工考勤按《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2、公司于每月25日支付职员的月薪酬。25日为公休日或节假日的,在银行营业日提前支付。

①在每月21日以前入职的职员,根据实际工作天数在当月

25日支付薪酬,21日及以后入社的职员,其当月实际工作天数的薪酬,累计到次月25日一并支付;

②辞职、提出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员薪酬应在当月公司的薪酬支付日进行支付;

③辞退、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员薪酬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当日支付。

3、统一扣除

员工薪资在支付前做如下统一扣除:

①个人所得税及地方政府规定的个人的税费;

②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其它保险费用;

③扣除公司规定的其它款项;

第八条假期薪酬

1、年假薪酬:职员依照规定程序申请使用的年假为带薪年假,视为出勤,支付全额薪酬。

2、婚丧假薪酬:职员依照规定程序申请使用的婚丧假为带薪假期,视为出勤,支付全额薪酬。

3、产假薪酬:遵照国家及地方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规定,计划内生育的女职员,在产假期间享有生育津贴或薪酬。生育津贴低于本人薪酬标准的,由公司补足其差额。

4、病假薪酬:职员每年可累计带薪(含各项补助)休病假6天,包括工作期间看病累计时间;累计病假超过6天不满一个月(含)的,薪酬按70%计发,并停发各项补助;病假超过1个月的,薪酬按北京市最低薪酬标准的1.5倍计发。

5、事假薪酬:根据“无劳动,无报酬”的原则,事假不支付薪酬。

6、工伤假薪酬: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8、停产停业薪酬: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公司停产停业的,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生活费。

第九条其他规定

1、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①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②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③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第三章福利

第十条社会保险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依法为职员提供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按规定比例缴纳应由公司承担的社会保险费。职员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办理社会保

险手续。

1、养老保险:公司缴纳20%,个人缴纳8%;

2、医疗保险:公司缴纳10%,个人缴纳2%加3元/月大额医疗保险;

3、失业保险:公司缴纳1%,个人缴纳0.2%(农业户口的个人不缴纳);

4、工伤保险:公司缴纳0.4%,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公司缴纳0.8%,个人不缴纳。

6、外埠员工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投保的,须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公司将以员工投保费为依据,按一定比例承担费用。但员工必须先提出报销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后再行实施。

如遇国家相关规定调整则按照调整后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公司和个人应共同建立住房公积金,该公积金由政府指定银行或房改机构管理。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进行支取。

公司缴纳12%,个人缴纳12%。

如遇国家相关规定调整则按照调整后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带薪休假

根据国家、地方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关休假,请参考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庆吊金

1、结婚庆贺金:

①申请条件:入职后结婚登记的且通过试用期的正式职员;

②庆贺金标准:入职不满2年的500元,入职2年以上的1000元;

③申请期限:自本人依法进行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半年内申请婚假及结婚庆贺金,超过期限者视同自动放弃该福利,不予任何补偿。

2、丧葬吊唁金:

①申请条件:通过试用期的正式职员;

②吊唁金标准:入职不满2年的本人死亡1000元,入职2年以上本人死亡的2000元。入职不满2年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死亡的500元。入职2年以上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死亡的1000元;

③申请期限:在职期间发生的丧葬事故,2个月内申请吊唁金。

3、申请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相关规定,经部门审核许可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结婚证/死亡证明书),报人事部门。

第十四条其他福利

1、公司全体员工执行午餐补助,补助标准为30元/出勤日。

2、驻外补助根据员工外派地区消费情况和员工级别确定

3、公司按季度发放劳保用品,详见《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办法》

4、公司按季节为员工提供工作服,更换期为两年一次。

5、防暑降温物品及取暖补贴。

按季节划分。每年夏季即7月至9月,公司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计3个月);冬季即11月至次年3月,公司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取暖补贴(计4个月)。

7、通讯补贴。

①员工每月通讯费采取实名制报销办法。属于报销额度内的,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进行报销,超出限额的部分由员工自行负担。

②通讯补贴参照人员级别及岗位性质进行划分,如下说明:。

高管人员每月标准为800元。

部长级人员标准为500元。

科长级人员每月标准为400元。

普通员工每月标准为100元,一线工作人员根据《业务人员补助管理办法》执行话费补助标准。

8、公司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

9、以上为公司额外提供的福利,在公司效益出现变化时将进行相应调整,包括增加、减少、取消、改变补贴方式等调整方式。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制订部门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拟订,并经总经理批准签署后公布,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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