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主要数据质量核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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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比对与核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比对与核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比对与核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15.08.05•【字号】沪统字〔2015〕34号•【施行日期】2015.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比对与核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沪统字〔2015〕34号各区、县统计局: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比对与核查试点工作的通知》(沪统字〔2015〕32号)要求,市统计局制定了《上海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比对与核查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统计局2015年8月5日上海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比对与核查试点工作方案根据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下发的《关于对县级部门数据比对核实试点工作要求的通知》和《基本单位名录库日常核查工作方案》的要求,为顺利开展本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比对与核查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目的试点目的是为摸清试点地区行政登记制度改革后部门登记单位与基本单位名录库单位的差异情况,分析差异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同时通过实地核查,掌握基本单位名录库及“一套表”调查单位的维护更新现状,了解各区县在名录库维护更新和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提高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确保单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试点范围试点范围是试点区域内各级编制、民政、工商、税务及质监部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新登记注册的全部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以及基本单位名录库中的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行业类别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2023年XX市基本单位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方案

2023年XX市基本单位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方案
.全市一套表调查单位市级抽查
9月底前市局将抽调部分业务人员组成核查小组,适时选取部分地区,抽取6-10家一套表调查单位开展实地抽查 ,主要核查内容为:
一套表单位信息准确性核查。主要核查单位是否实际经营,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单位是否真实开工; 单位基本信息是否准确,重点核查单位类型、单位地址、主要业务活动、行业分类(行业中类)、机构类型、登记 注册类型、执行会计标准类别和企业控股情况等内容是否准确。
(二)现场核查及结果确认。核查组人员根据核查内容进行现场核查并逐一填报《联网直报单位核查信息表》 (附件6)或《非联网直报单位核查信息表》(附件7),单位统计人员(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核查结果反馈和通报。核查结束后,由市局统一对单位核查情况进行汇总,汇总表参见《核查主要情况 汇总表》(附表8),并反馈给被核查区块。
(四)核查问题的整改和移送。对于核查组反馈的问题,被核查县(市、区)、智造新城、智慧新城应在规定 时间内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对核查中发现有统计单位弄虚作假情况的,将按规定及时移送统计执法部 门开展执法检查,严格依法查处,严肃问责。
六、核查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标准
(一)单位无法联系或拒不接受现场核查的,应认定为“单位无经营活动二 (二)企业提供材料不足以明确主要业务活动且无法或拒绝进一步提供材料的,行业分类按有差错处理。 附表1 **县(市、区)核查差错一览表 附表2 注:各区、县(市)请于2023年10月25日前将本表及核查报告上报至市普查中心。 附表3 **县(市、区)实地抽查情况上报汇总表 注:各区、县(市)请于2023年10月25日前将本表及核查报告上报至市普查中心。 附表4 **县(市、区)利用部门信息核实单位情况上报汇总表 (2023年1月至—月)单位:个 注: 1.异常单位包括注销和吊销单位。

关于开展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告知书

关于开展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告知书
3. 企业报出数据与企业统计台账或相关材料及向税务部门报送的财务表相关பைடு நூலகம்标是否相符。
三、检查对象自查自纠安排:
各检查对象对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4月10日前,所有检查对象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向所在地统计机构上报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自查自纠情况表(附)。对自查发现的一般业务问题,可以边查边改,结合上报一季度统计报表及时纠正;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限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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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证书编号
情况说明: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开展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告知书
尊敬的统计调查单位:
统计工作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统计数据是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是各级党政领导进行科学决策、调控管理的重要依据,是社会公众参与国家政务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信息来源。
为了确保各统计调查单位上报的统计资料真实完整,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三上”企业基本情况和主要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办字[2011]37号和《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主要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苏统[2011]22号文件精神,在苏州全市范围内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三上”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和主要数据质量检查工作。
主要指标 计量单位 2010年 2011年1-3月 企业上报数 企业自查数 误差数 企业上报数 企业自查数 误差数 建筑业总产值 千元 工程结算收入 千元 原始记录 有□ 无□ 统计台帐 有□ 无□ 统计人员基本情况 人数 专职人员人数 有无统计从

统计局加强数据质量监督

统计局加强数据质量监督

统计局加强数据质量监督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数据的普及应用,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变得愈发重要。

作为国家数据管理和发布的机构,统计局承载着保证数据质量的重任。

为此,统计局加强数据质量监督,旨在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可比性和及时性,以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并为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首先,统计局加强数据质量监督的重点在于加强对数据收集过程的管理和监控。

统计数据的质量取决于数据的源头。

统计局加强对数据采集方法、数据源的验证和数据收集环节的监控,确保数据的来源真实可靠、采集过程规范。

这将有效地提升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为后续数据处理和分析提供坚实的基础。

其次,统计局提高数据的比对和核查力度。

数据的比对和核查是确保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

统计局将建立健全的数据比对机制,对不同数据来源的数据进行交叉核验,以发现和纠正数据的误差和偏差。

此外,统计局还将加强对数据的抽样抽查,对已发布的数据进行反复校验,以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另外,统计局加强数据的处理和分析过程的质量控制。

数据处理和分析是统计数据发布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数据质量的关键一步。

统计局将建立严格的数据处理流程,确保数据的合理性和一致性。

同时,统计局将采用合适的统计方法和模型,对数据进行充分的分析和解读,以获得准确的结果并避免数据误导。

此外,统计局还将加强数据质量的监督和反馈机制。

统计数据的质量监督应当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而不仅仅是发布数据前的一次性工作。

统计局将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定期对已发布的数据进行评估和监测,以了解数据的使用情况和质量反馈。

同时,统计局将充分借鉴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优化数据发布和使用的流程,提高数据的透明度和可用性。

综上所述,统计局加强数据质量监督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必然要求。

统计局将借助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确保数据的来源真实可靠、采集过程规范,加强数据比对和核查,提高数据处理和分析质量,建立健全的监督和反馈机制。

通过这些措施的有效实施,将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可靠的数据,为决策和发展提供科学依据,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厦门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正统网数据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正统网数据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正统网数据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统计监督检查
【发文字号】厦统[2015]157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5.12.30
【实施日期】2015.12.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厦门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正统网数据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厦统〔2015〕157号)
各区统计局:
为做好2015年福建省电子商务交易数据推算工作,根据省统计局要求,近期将组织开展正统网数据质量抽查工作。

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15年12月28-2016年1月14日。

二、核查内容
(一)通过查看企业在各个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后台交易记录核实2015年1-9月、2014年1-9月报表数据质量情况。

(二)了解企业2015年全年电子商务交易情况数据,同时核实2014年全年电子商务交易情况数据。

三、抽查方式
各区要采用入户检查的方式开展数据质量抽查工作。

四、相关要求
本次抽查时间紧,要求高,请各区高度重视,并于2016年1月14日前将抽查报告与抽查情况表报FTP-服务业处-正统网数据抽查。

联系人:袁青青联系电话:5370883
附件:正统网数据质量抽查企业名单
厦门市统计局
2015年12月30日
附件
正统网数据质量抽查企业名单。

统计局数据质量问题整改方案公开

统计局数据质量问题整改方案公开

统计局数据质量问题整改方案公开我想我可以为您提供一篇关于统计局数据质量问题整改方案公开的文章。

以下是我根据您的要求所写的文章:统计局数据质量问题整改方案公开近年来,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统计数据已成为决策和研究的重要依据。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关于统计数据质量的问题。

为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我们的统计局制定了一系列的整改方案,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首先,我们将加强数据收集和录入的质量监控。

在过去,由于数据收集和录入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控机制,导致错误数据的出现。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将建立一套完整的数据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监控体系将包括数据收集和录入的日志记录,定期的数据审核和检查,以及对数据收集和录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将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数据错误,提高数据质量。

其次,我们将加强数据处理和分析的质量控制。

数据处理和分析是统计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环节,直接影响到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

为了避免数据处理和分析过程中的错误,我们将建立一套严格的质量控制机制。

具体措施包括建立标准化的数据处理和分析流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以及进行专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将确保数据处理和分析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提高数据质量。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数据共享和公开的透明度。

数据共享和公开是提高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数据的共享和公开,可以提高对数据的监督和评估,促进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为了实现数据共享和公开的目标,我们将建立一套安全和可靠的数据共享平台,并制定相应的数据共享和公开政策。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数据使用者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数据质量的认识和重视。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将改善数据共享和公开的环境,提高数据质量。

最后,我们将建立一个完善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

数据质量管理是保证数据质量的核心环节。

为了建立一个高效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我们将制定一部数据质量管理手册,明确数据质量管理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

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

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

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

统计调查制度是国家统计局根据国务院《统计法》的规定,为了保证国家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依法开展统计调查活动所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安排。

统计调查制度的实施,对于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家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

统计调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旨在建立健全的统计调查制度,确保国家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国家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撑。

三、具体措施。

1. 完善统计调查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统计调查制度建设。

国家统计局将继续完善统计调查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强化统计调查制度建设,确保统计调查活动合法、规范、有序进行。

2. 加强统计调查技术手段建设,提高统计数据采集和处理效率。

国家统计局将加大对统计调查技术手段的投入,推动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和发布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 加强统计调查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统计调查专业素质。

国家统计局将持续加强对统计调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统计调查工作的科学、准确进行。

4. 加强统计调查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统计造假行为。

国家统计局将加强对统计调查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监测和风险防控机制,严厉打击统计造假行为,保障国家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5. 加强统计调查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调查工作的认知和支持。

国家统计局将加强对统计调查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调查工作的认知和支持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统计调查制度的顺利实施,国家统计局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1. 加强统计调查制度宣传,提高各级统计调查机构和人员的制度意识和执行力。

2. 建立健全统计调查制度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确保统计调查活动的合法、规范进行。

3. 加强统计调查制度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调查工作的认知和支持度。

统计部门数据检查制度范本

统计部门数据检查制度范本

统计部门数据检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部门数据检查制度的目的在于:发现和纠正统计调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促进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

第三条数据检查工作应遵循依法行政、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统计局负责全国统计数据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地方各级统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数据检查工作。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第五条数据检查的范围包括:统计调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统计报表的填写和报送、统计资料的保存和管理等。

第六条数据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统计调查方案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二)统计报表的填写、报送是否符合规定,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三)统计资料的保存和管理是否规范,是否能够保证数据的查询和核对;(四)是否存在统计违法行为,如伪造、篡改、拒报、虚报、瞒报统计数据等。

三、检查程序第七条数据检查工作分为计划制定、自查、抽查、整改和总结五个阶段。

第八条计划制定:各级统计局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年度数据检查计划,明确检查范围、内容、时间、方法和人员。

第九条自查:各级统计局组织所属单位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报告。

第十条抽查:各级统计局根据自查情况,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进行抽查,可以采取现场检查、调阅资料、访问调查对象等方式。

第十一条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统计局应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十二条总结:各级统计局对数据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检查报告,报送上级统计局。

四、检查措施第十三条各级统计局在进行数据检查时,有权查阅与统计数据相关的文件、资料、报表和电子数据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

第十四条各级统计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要求相关单位改正违法行为;(二)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三)对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蚌埠市统计局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蚌埠市统计局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蚌埠市统计局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过程的管理和监督,规范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工作,保证审核评估工作科学严谨、公正透明、统一规范,有效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避免数字腐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按照《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依据《安徽省统计局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省统计局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是市统计局及各相关科室以原始数据和汇总数据为基础,充分考虑数据生产过程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统计数据的匹配性、逻辑性等,采用科学方法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判断和分析,对可能存在的数据质量问题进行追溯、核实和修正,对各县区统计数据进行审核与确认。

第三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应当遵循国家统计局方法制度及其规范要求,基于科学的原则、合理的统计推断,综合使用经济社会人口等多学科方法,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第四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对象包括全市和各县区生产总值、农业、工业、能源、服务业、投资、零售、人口、工资、科技等主要统计数据。

第五条参与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的各相关科室应坚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不断完善审核评估工作机制,规范审核评估流程,改进审核评估方法,确保数据审核评估结果符合客观实际。

第六条本办法涉及的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分为全市数据质量审核和县区数据质量审核评估两个部分。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统计局有数据生产和审核评估职能的各相关科室。

第二章全市数据质量审核第八条全市数据质量审核指对全市汇总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主要是专业审核。

第九条各相关科室应综合使用历史数据比对、部门数据比较、数据偏差分析、相关性分析等多种方法对全市数据质量进行审核。

第十条全市数据质量审核主要参照依据包括:各指标涉及的原始数据、历史数据、相关专业数据;行政记录和部门统计数据;数据异常和波动情况(含约谈);通过调查研究等多种途径掌握的经济社会实际情况;数据质量核查、抽查、检查和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掌握的情况等。

统计局改进统计数据质量巡视整改方案

统计局改进统计数据质量巡视整改方案

统计局改进统计数据质量巡视整改方案一、背景与目的统计数据在政府决策、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撑。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统计数据质量存在一定的问题,影响了准确的数据分析和科学的决策制定。

为了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提高数据的可信度和准确性,统计局决定进行巡视整改。

二、整改目标本次巡视整改的目标是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科学性。

具体而言,目标如下:1. 消除数据统计过程中的操纵、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2. 加强数据采集和整理过程中的质量管控,确保数据的准确性;3. 完善数据质量评估体系,提高数据质量的科学性和可信度;4. 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提升统计数据的质量管理水平。

三、整改措施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统计局将采取以下措施:1. 强化内部管理:加强统计局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明确各项工作的职责和权限,防止数据操纵、造假等行为的发生。

建立完善的数据报送和审核机制,确保数据的可信度和准确性。

2. 加强培训和教育:面向全体统计人员进行数据质量培训,提高其对数据质量的认知和责任意识。

加强对数据分析方法和工具的培训,提升数据分析的专业水平。

3. 完善数据采集和整理流程:优化数据采集和整理流程,确保数据采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建立健全的数据标准和格式,规范数据的录入和整理过程。

4. 建立数据质量评估体系:制定数据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建立数据质量评估模型,定期对各类统计数据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数据质量问题。

5. 推广信息技术应用: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推广数据采集和处理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减少人为因素对数据质量的影响。

加强信息安全保护,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四、整改效果评估为了评估整改效果,统计局将定期组织数据质量抽查和外部评估,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统计数据进行独立核查。

根据评估结果,统计局将及时调整和改进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的实现。

五、落实责任主体统计局将成立统计数据质量巡视整改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整改工作的实施。

唐山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市投资和房地产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2

唐山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市投资和房地产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2

唐山市路南区统计局关于迎接国家、省、市投资和房地产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的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迎接全国及全省、全市互查,根据《河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全省投资和房地产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冀统投字〔2012〕22号)和《唐山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市投资和房地产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唐统发【2012】18号)文件要求,就全区建设项目和房地产开发投资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制定如下方案:一、检查时间本次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3月12日至3月19日)为各乡街及项目单位自查阶段(区统计局抽查与乡街自查同步进行);第二阶段(3月20日至4月6日)为市统计局全面检查各县(市)区自查情况阶段;第三阶段(4月11至25日)为省局抽查阶段。

二、检查方法自查阶段:各乡街对投资和房地产项目采取全面检查的方法。

检查阶段:区统计局将采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随机抽查以及听取各乡街自查情况汇报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自查阶段:重点检查2012年前2个月以及2011年全年投资和房地产项目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一)自查内容:(1)查看项目审批入库情况,申报审批档案是否健全。

(2)检查投资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基层报表是否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报出日期填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由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代填代报问题。

(3)检查项目个数、投资完成额是否与基层报表数据一致。

(4)检查投资完成额报送数据与项目库汇总数据是否一致。

(5)检查投资项目类同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计划总投资、投资完成额类同情况,查看有多少项目类同。

(6)自查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如实填写《投资和房地产项目数据质量实地检查表》和《乡街统计站自查本级情况表》,按要求签字并加盖被检查单位公章。

(二)检查项目单位1、深入项目单位实地检查(1)检查项目单位投资进度数据是否与形象进度、原始记录数据一致。

(2)检查留存报表数据是否与上报区统计局数据一致。

数据核查工作计划方案设计

数据核查工作计划方案设计

一、方案背景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根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国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数据核查工作计划方案。

二、方案目标1. 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 增强统计调查单位依法统计意识,规范统计调查行为。

3. 提升统计数据核查工作效率,降低核查成本。

三、工作内容1. 自查自纠阶段(1)时间安排:2023年6月底前(2)具体内容:各乡镇、各统计调查单位开展自查,包括调查单位基本信息填报、报表数据真实性、统计台账建立、谎报、瞒报、拒报等。

(3)工作要求:各调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

专业人员按照时间节点督促落实。

2. 核查整改阶段(1)时间安排:2023年9月底前(2)具体内容:沙坡头区各专业分阶段对统计调查单位数据质量进行核查。

(3)工作要求:各专业认真填写核查表及自治区统计各专业专项核查表,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调查单位做好整改落实。

3. 总结评估阶段(1)时间安排:2023年10月底前(2)具体内容:对核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工作要求:各专业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区统计局。

四、工作要求1.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重要性。

2. 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3.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4. 积极配合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做到资料准备齐全、数据准确。

5. 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总结,并加以整改。

6. 拒不整改的,依法严肃查处。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数据核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2.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3.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4. 加强培训,提高核查人员业务水平。

5. 严格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我们将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准确、可靠的统计信息。

统计专项整治方案

统计专项整治方案

一、背景及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切实杜绝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根据我国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统计专项整治方案。

二、组织领导成立统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1. 整治范围:全市范围内的所有统计调查、统计报表、统计分析等工作。

2. 整治内容:(1)查处统计造假、篡改数据等违法行为;(2)纠正统计数据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3)规范统计调查项目,确保统计调查项目合法、合规、合理;(4)加强统计人员培训,提高统计业务水平;(5)完善统计制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四、整治步骤1. 自查自纠阶段(1个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整治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到位。

2. 重点抽查阶段(1个月)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统计造假、篡改数据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

3. 总结评估阶段(1个月)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2.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

3. 加强监督检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4. 严格责任追究。

对统计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预期效果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力争实现以下目标:1. 有效遏制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2. 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增强统计工作质量;3. 规范统计调查项目,提高统计数据质量;4. 营造依法统计、真实统计的良好氛围,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2024年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审核评估制度(二篇)

2024年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审核评估制度(二篇)

2024年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审核评估制度为保证统计数据质量,依据省、市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统计报表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分级负责、集中汇总、逐级上报”的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条编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必须全面、及时、准确,做到表种不缺、指标不漏、时间不拖、数字不错。

第三条季报、半年报、年报按规定时间上报,统计报表时间另有规定的,按规定的时限上报。

第四条业务报表必须经统计人员核对无误后,报科室、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综合统计机构,由综合统计机构进行汇总,经填表人审核签字、统计负责人和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上级机关综合统计机构。

第五条综合统计员要在统计数据填报、汇总、整理的每个阶段,从基础数据收集和各专业主要统计数据之间的衔接,到最后数据的确定,对数据质量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

第六条报表上报实行双轨制,即在报送电子版的同时报送报表打印件。

原则上,上报电子版采用网络传输方式,报表打1印件采用专人送达的方式。

统计报表报出后,如发现差错,应在更正期内立即申请更正。

在报出报表的同时,留存一份归档管理。

第七条统计数据质量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

各统计负责人是统计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专(兼)职统计员是统计数据质量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各部门要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的基础上,做好统计数据的评估工作。

由业务科室统计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写出统计评估分析,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上一级综合统计机构。

第九条统计数据的评估分析要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确实反映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切忌弄虚作假,不得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数据。

第十条各部门对社会公布统计数据及评估分析,必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擅自对外公布统计数据和结果。

第十一条在质量审核过程中,如果确实发现统计数据错误或有疑问,应当责成填报人核实订正,并须经该部门负责人和统计员签名或盖章。

除逻辑性、计算性差错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统计人员依法提供的统计资料自行修改或编造虚假说明。

统计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

统计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

统计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统计监督检查是指国家统计局对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调查对象进行的一种监督检查活动,旨在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为了有效实施统计监督检查,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二、实施目标。

1. 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益;2. 促进统计机构和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义务,加强统计数据的合规性和可靠性;3. 推动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升统计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实施计划,根据统计监督检查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季度或月度的实施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和检查时限等具体安排。

2. 开展前期准备,对即将进行监督检查的统计机构和统计调查对象进行摸底调查,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后续检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3. 实施现场检查,根据实施计划,组织专业人员对统计机构和统计调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关注数据采集、统计报表、资料存档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意见。

4. 汇总检查结果,对各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检查报告,明确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 跟踪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进行跟踪督导,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和解决,提高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和可靠性。

四、实施要点。

1. 依法依规,统计监督检查工作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检查工作的合法性和严肃性。

2. 突出重点,针对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 加强信息化,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信息系统,实现对检查对象的全程监控和跟踪,提高检查工作的效率和便捷性。

4.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统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各方认识到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监督共识。

统计局主要数据质量核查实施方案

统计局主要数据质量核查实施方案

三一文库()〔统计局主要数据质量核查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由统计局局长为组长,党组书记、副局长、综合抽样调查队队长等为副组长,和为成员的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主要数据质量检查工作。

工作指导组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主要数据质量检查,分别由局工业科、综合科和服务业科负责具体实施。

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与使用情况检查由综合科具体实施。

各科室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各镇(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指导本镇(区)的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20XX年度和20XX年1—3月上报的工业总产值和主营业务收入、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建筑业总产值、房地产投资完成额、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与本单位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财务、业务核算等数据衔接情况。

(二)“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专业字典库与名录库进行比对并适时更新情况;各项统计调查使用统一的名录库作为调查单位库或抽样框情况。

(三)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基层单位上报数据与专业数据库相关数据衔接情况等。

三、实施步骤
检查工作分为工作布置、自查自纠、调研检查和整改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布置阶段(3月下旬)。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和主要数据核查工作方 案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和主要数据核查工作方 案

固定资产投资基本情况和主要数据核查工作方案为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和主要数据核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核查目的通过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和主要数据的核查,掌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了解影响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的主要因素,为进一步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完善统计数据控制体系提供依据。

二、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家统计局成立由局长马建堂为组长,副局长许宪春任副组长的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查工作领导小组。

核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投资司。

核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项目库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库中抽取核查名单,统一组织实施核查工作。

三、核查范围及对象国家统计局对30个省(区、市)统计局进行核查(西藏自治区免查),抽取的核查对象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项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

每个省抽取2-3个县(区、市,下同),每个县抽取10-15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10年末施工项目个数在15000个以上的省共抽取40-60个项目,15000个以下的省共抽取20-40个项目),3-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

四、核查内容与方式(一)核查内容主要有以下三项1、核查项目单位或房地产企业基本情况是否属实。

核查抽中的项目或企业是否存在,基层表编码、企业(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法人单位码是否准确,项目(或企业)其他概况指标填写、开工时间是否正确,项目计划总投资是否私自调整,报表填报是否规范等。

2、核查抽中项目(或房地产企业)提供的上半年数据与项目(或房地产企业)相关材料,以及发票、收据等凭证是否相符(详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查技术方案),与施工现场进度是否相符,与历年上报数据是否衔接等。

3、核查抽中项目(或房地产企业)报出的上半年数据与国家统计局收到的数据是否一致(核查回来后将取得的底表数与投资司数据比对,详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查技术方案)。

(二)核查工作以上门实地核查为主。

对所抽中的项目单位(或房地产企业)均要上门实地核查,检查相关资料或察看施工现场。

2023年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审核评估制度

2023年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审核评估制度

2023年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审核评估制度一、背景介绍统计数据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____年,我们制定了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审核评估制度。

通过这一制度,我们旨在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提高统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报送要求1. 数据的收集:各单位应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全面、准确地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

必要时,可以采取抽样、调查等方式获取数据。

2. 数据的报送: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将整理好的数据准确报送给国家统计局。

报送方式可以采用在线统计报告系统,也可以采用纸质报告的方式。

3. 报送的内容:报送的内容应包括相关数据的详细说明、数据来源和采集方法等,确保报送的数据具备可追溯性和可验证性。

三、质量检查1. 质量检查对象:对报送的数据进行质量检查的对象主要包括各单位、各地区和各部门。

检查的重点包括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等方面。

2. 检查方式:质量检查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现场核查、数据对比等方式进行。

具体的检查方法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求设置。

3. 检查结果:对于质量检查出的问题和错误,应及时进行整改和修正,并重新报送给国家统计局。

同时,对于存在严重问题和错误的单位和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人责任。

四、审核评估1. 审核评估对象:审核评估主要针对报送数据的质量、有效性和可靠性进行评估。

审核评估的对象包括各单位、各地区和各部门。

2. 评估方法:审核评估可以采用专家评审、模型分析、对比分析等方式进行。

具体的评估方法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求设置。

3. 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将被用于各单位、各地区和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对于数据质量较好的单位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数据质量较差的单位将予以批评和惩处。

五、制度改进为了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和可信度,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不断改进和完善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审核评估制度。

根据新的技术和方法,逐步推行在线数据报送和自动化数据处理等方式,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统计数据监管核查制度

统计数据监管核查制度

统计数据监管核查制度
(一)要贯彻落实《统计法》和《四川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以检查指导的方式落实法律要求。

(二)统计检查指导工作要有年度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对本级统计工作和辖区统计单位每年组织一次自查。

要深入调查对象现场开展检查指导,每年检查重点单位不少于40家,其中“四上”企业不少于70%,企业数量少于40家的全面检查。

(三)统计检查指导必须按照一定程序,要二人以上,要有检查通知书和反馈记录,要由双方签字盖章并当场反馈问题,检查通知书和反馈记录由和被检查单位各留存一份。

(四)检查指导的内容要全面,要检查指导报表联网直报情况、电子台账使用情况、检查报表数据质量、检查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的规范性、检查其他一些统计基础工作。

了解和掌握所属统计单位的基本情况,督促办理统计单位登记,加强统计单位数据质量监测,做好统计从业资格清查核对,做好普法宣传,以杜绝本地统计违法现象发生。

(五)在检查指导中,统计人员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规定,自觉抵制各项统计违法行为,积极检举、举报统计违法行为。

发现有严重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的,及时上报区统计局法制科,由区统计局依照法定程序立案调查和依法查处。

(六)要注重检查指导的实效,镇各专业统计人员要熟练掌握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了解各专业报表指标计算方法,熟练掌握工作技能。

还要及时督促调查对象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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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主要数据质量核查实施方案
我局成立由统计局局长为组长,党组书记、副局长、综合抽样调查队队长等为副组长,和为成员的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主要数据质量检查工作。

工作指导组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主要数据质量检查,分别由局工业科、综合科和服务业科负责具体实施。

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与使用情况检查由综合科具体实施。

各科室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各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指导本镇的检查工作。

XX年度和XX年1—3月上报的工业总产值和主营业务收入、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建筑业总产值、房地产投资完成额、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与本单位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财务、业务核算等数据衔接情况。

“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专业字典库与名录库进行比对并适时更新情况;各项统计调查使用统一的名录库作为调查单位库或抽样框情况。

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基层单位上报数据与专业数据库相关数据衔接情况等。

检查工作分为工作布置、自查自纠、调研检查和整改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工作布置阶段
各科室根据文件要求,制定专业方案,于3月下旬召开各镇和有关单位会议布置主要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自查自纠阶段
对照检查内容,组织检查对象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自查工作全覆盖,不留空白。

对自查发现的一般业务问题,可以边查边改及时纠正;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限时进行整改。

调研检查阶段
组织力量开展调研检查,指导和督促各镇和有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我局将组成工作检查组,对各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

整改提高阶段
各镇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或提出具体
建议。

各镇的整改方案和建议于4月中旬前报专业科室,由科室汇总后报办公室。

各专业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业务指导,督促有关整改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核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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