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行政执法流程
气象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手册
气象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手册前言“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本国策,“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坚持依法治国是摆在全党、全国人民面前的一项伟大历史任务。
要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首先要建立一个法治政府,这也就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坚持依法办事,气象法律、法规作为国家法律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2000年颁布实施以来,已成为我国现代气象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和灵魂。
从我们宿迁气象系统这几年的实践情况来看,坚持气象依法行政,加强气象行政执法管理,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气象事业的发展。
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是气象法治观念不强,对依法治气象,确保气象事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有些执法岗位职责不清,工作中存在“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等问题;三是个别执法人员业务不熟练,操作不规范,不能完全按照规程规定办事;四是气象法制建设的外部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五是气象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还须进一步加强等。
全体气象干部职工必须充分认识到:不尽快纠正这些问题,就不可能将气象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就不可能提高气象行政执法管理水平。
为了进一步提高气象行政执法管理能力,规范气象依法行政行为,防止主观随意性,做到严格界定岗位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我们编印出版了《气象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手册》一书,旨在明确规定了气象行政执法岗位、各岗位气象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执法目标、执法工作规程以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这对于促进我市气象事业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市局党组十分重视本书的编印出版工作,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毛善明、陈京生两位同志参与了本书相关章节编写和撰稿工作,罗雪林、叶辉、羊子俞、徐春阳、王永平、王金强等同志分别编写了有关章节的内容,王文清、付永燕、王皓珏、朱雅雯等同志对本书的编印出版业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此一并致谢。
中国气象局推行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中国气象局推行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国气象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尽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气象行政执法体制,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气象部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行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推行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公共气象、安全气象和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确保气象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严格实施,维护法制的尊严和统一,规范和监督气象主管机构的行政执法活动,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实现权力和责任相统一,依法发展气象事业。
推行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坚持领导负责制与层级负责制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执法奖励与过错追究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
二、推行气象执法责任制的目标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市(地)、县两级为主,省级为辅,专兼结合、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气象行政执法体制。
通过依法界定执法职责,认真梳理执法依据,科学分解执法职权,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考评,建立和健全以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为核心的各项行政执法制度,全面规范气象行政执法行为,有效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依法界定执法职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首先要梳理清楚气象主管机构所执行的法律依据、应履行的法定职责和承担的执法责任。
(一)认真梳理执法依据。
分类梳理气象部门所执行的执法依据,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内容,并及时审定公布,是一项基础性工作。
气象部门作为行政执法主体所行使的所有法定职权应全部纳入本次清理范围,主要种类包括: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其他行政职权(行政备案、行政登记等)。
气象部门法治规章制度
气象部门法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气象部门的管理行为,维护气象工作的秩序,保障气象数据的安全和真实性,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气象部门法治规章制度是指气象部门为了实现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科学发展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气象部门法治规章制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气象部门法治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气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行为。
第五条气象部门法治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管理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气象部门法治规章制度的组织架构分为总部和下属单位两个层级,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第七条总部设立主管部门、科研部门、技术部门、行政部门等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下属单位按照工作需要设立预报中心、观测中心、信息中心、应急救援中心等专业机构,各司其职,协同作战。
第九条总部和下属单位的领导班子由院长、副院长、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履行职责,依法治理。
第十条总部和下属单位设立工作人员,具体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统一领导,守纪律、尽职责。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总部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局的领导和协调工作,科研部门负责气象科研和技术咨询,技术部门负责气象观测和预报,行政部门负责后勤服务和人事管理。
第十二条下属单位的预报中心负责气象预报工作,观测中心负责气象观测工作,信息中心负责气象信息发布和交流,应急救援中心负责应对突发气象事件的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各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相互合作,共同完成气象工作。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气象部门法治规章制度规定的工作流程包括信息收集、数据处理、预报发布、服务保障等环节。
第十五条信息收集包括气象观测、卫星遥感、雷达监测等手段,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第十六条数据处理包括数据分析、模型建立、预报制作等过程,提高预报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十七条预报发布包括气象预报、气象预警、气象信息发布等内容,提供公众和政府决策参考。
气象行政执法基本情况概述
气象行政执法基本情况概述气象行政执法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气象行政部门负责对气象领域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该工作的目的是保障气象行业的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本文将深入探讨气象行政执法的基本情况,包括其法律依据、执法内容与方式、执法机构的组织架构以及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首先,气象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气象行政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规定了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和程序。
通过法律的约束和支持,气象行政执法能够有力地履行其职责,保障公众的利益。
其次,气象行政执法的内容包括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和管理。
其中,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天气预报的虚假、误导性发布,气象观测设备的损坏和篡改,以及未经授权从事气象业务等。
对这些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一般包括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甚至吊销许可证等。
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气象行政执法能够起到警示和惩戒的作用,维护行业的良性发展。
气象行政执法的方式主要包括巡查检查、立案调查和执法监督等。
巡查检查是指气象行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气象观测设备、天气预报发布系统等进行检查,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立案调查是指在发现违法行为时,气象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执法监督是指社会公众对气象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以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与透明。
气象行政执法的机构主要包括国家气象局及其下属的地方气象行政部门。
国家气象局作为气象行政执法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统筹和协调全国的气象行政执法工作。
地方气象行政部门则负责具体的执法工作,包括巡查检查、立案调查和执法监督等。
这些执法机构的组织架构合理,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然而,气象行政执法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部分地区和单位对气象行政执法的重视程度不高,导致执法工作难以落地。
其次,执法人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执法经验亟待提高,以更好地应对气象行业迅速发展和不断变化的违法形式。
气象行政执法
气象行政执法安化县气象局行政执法主体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安化县气象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五条安化县气象局行政执法依据一、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的;”2、《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占、损毁和擅自移动气象台站建筑、设备和传输设施的;”二、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的。
”2、《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障碍物的;(三)设置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工作效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的;”3、《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气象行政执法依据(共15件)
气象行政执法依据(共15件)气象行政许可项目(共1项)许可项目(1):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序号第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项目由“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实施。
3、《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管理工作。
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区)的防雷管理工作,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建设、规划、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有关防雷工作。
4、《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防雷装置的设计实行审核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
审核合格的设计方案,由负责审核的气象主管机构出具核准证明;不合格的,负责审核的气象主管机构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书面告知理由。
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设计方案,不得交付施工。
6、《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防雷装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防雷装置的竣工验收。
负责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根据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核实。
验收合格的,由气象主管机构出具合格证书。
验收不合格的,负责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书面告知理由。
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不得投入使用。
执法机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气象局办公室执法权限: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气象局执法标准:1、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安装防雷装置的,按照国家规定,将防雷设计文件和相关材料报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公布日期】2000.04.30•【文号】中国气象局令第1号•【施行日期】2000.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4月4日实施日期:2009年5月1日)修改气象行政处罚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号2000年4月3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气象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气象主管机构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维护气象工作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气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实施气象行政处罚,应当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并依据法定的程序实施。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气象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以提高气象行政执法水平。
第四条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气象法制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行政处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实施气象行政处罚必须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第六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对气象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后,应当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改正、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等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条对当事人同一气象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气象主管机构作出罚款处罚,实行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分离制度。
第八条气象主管机构在对气象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时,应当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综合考虑以下情节:(一)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二)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三)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采取的改正措施;(四)其他应当考虑的情节。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与管辖第九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气象行政处罚。
三、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运行流程表
三、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运行流程表:济宁市气象局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图现场检查取证 承办:政策法规科结案承办:政策法规科归档承办:政策法规科、局办公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承办:政策法规科监督执行承办:政策法规科 时限:10个工作日制作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承办:政策法规科 时限:3个工作日不自行履行给予警告的四、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业务流程表:济宁市气象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图立案承办:政策法规科 时限:7个工作日调查取证承办:政策法规科 时限:60个工作日责令改正 承办:政策法规科案件处理审批承办:执法人员(提出拟处理意见)政策法规科(审核) 局领导(审批) 时限:5个工作日告知承办:政策法规科时限:当事人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作出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承办:政策法规科(制作、送达)局领导(审批) 时限:7个工作日结案承办:政策法规科归档承办:政策法规科、局办公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承办:政策法规科 时限:当事人救济期限届满后15个工作日听证:政策法规科监督执行 承办:政策法规科 时限:15个工作日不自行 履行给予警告的五、济宁市气象局行政处罚业务流程调研表立案调查取证责令改正案件处理审批行政处罚告知听证作出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监督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结案归档六、行政处罚执法文书调研表:济宁市气象局行政处罚执法所用文书气象行政执法调查询问笔录共页第页———————————————————————————————————调查(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调查(询问)地点:调查(询问)人:证件号码:记录人:证件号码:被调查(询问)人: 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电话:地址(住址):我们是气象局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号码为、,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出示证件)。
我们依法向你了解有关情况,请配合。
被调查(询问)人意见及签名或押印:年月日时分调查人(询问)签名:年月日时分记录人签名:年月日时分注:被调查(询问)人应在笔录逐页签名或押印,如有涂改之处,应在涂改之处签名或押印;并在笔录终了处注明“此记录属实”字样和调查结束时间。
气象行政执法工作
关于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探讨摘要:从完善气象行政执法主体和规范气象行政执法行为出发,对气象行政执法概括、总结和剖析,针对气象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和设想。
关键词: 气象执法措施中图分类号:p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气象行政执法是气象主管机构履行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之一,气象主管机构依法履行对外管理的过程中,气象行政执法主体是否适格,气象行政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合法,不仅对于维护气象行政相对人具有直接利害关系,同时对维护气象主管机构的良好执法形象也是至关重要的。
1气象行政执法依据及特点1.1气象行政执法法律依据。
《气象法》的颁布实施,赋予气象主管机构行政执法权,作为气象行政执法主体机关,如何依法行政,保证气象事业快速有序发展,有更高的具体要求。
经过多年的发展,气象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气象行政执法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施放气球、防雷安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人工增雨、气象信息发布等方面开展执法活动。
1.2气象行政执法的特点。
气象行政执法是气象主管机构依据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或事采取某种具体行政措施。
气象行政执法既要执行实体法,同时执行程序法,气象行政执法主体不但是管理者,还是服务者,不仅要监督检查违反气象法规的行为,还要服务于保障气象的公共性、安全保障功能的落实及推动气象的资源科学利用。
1.3气象行政执法权限。
据初步统计,气象行政执法依据涉及相关地方性法律法规116部,部门性法规22部,行政审批项目12项,行政许可项目6项。
主要涉及到对影响气象探测环境、擅自发布天气预报、非法从事防雷工程设计与施工、非法施放气球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2气象行政执法的现状及问题目前,全国各省(区、市)气象局以及350多个地(市)气象局、1110多个县(市)气象局设立了行政许可中心或进入当地政府的行政许可中心。
气象管理行政处罚
气象管理行政处罚气象是在自然界中进行多种天气现象观测、预测和分析的学科领域,其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重大。
为了确保气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维护气象管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相关部门设立了气象管理行政处罚制度。
一、行政处罚的目的和基本原则气象管理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加强对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惩戒,保障气象信息的真实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气象管理行政处罚实行以下基本原则:1. 合法性和正当性原则: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不能违背法律规定和程序。
2. 公正性原则:行政处罚要公正、公平、公开,不得滥用职权或者偏离法定处罚幅度。
3. 适当性原则:行政处罚的幅度应当适当,不能过重或过轻。
4. 效率原则:行政处罚应当及时且有效,以起到威慑作用,防止违规行为的继续发生。
二、气象管理行政处罚的种类和适用情况根据气象管理行政处罚的需要和具体情况,涉及到气象管理的违规行为可被处以以下行政处罚:1. 警告:用于对轻微违规行为进行警告和教育,增强违规者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
2. 罚款:对违规行为造成一定社会经济损失的可被处以罚款,具体数额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影响进行评定。
3. 暂停或吊销资质证书:对严重违规行为或者多次违规行为可暂停或吊销相关资质证书,以确保违规者无法从事相关气象管理工作。
4. 责令整改: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立即改正违规行为,并采取适当的整改措施。
5. 其他行政处罚:根据实际情况,对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违规行为,可以采取其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三、行政处罚程序和权力运行气象管理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具体的程序和权力运行如下:1. 立案调查:相关部门接到举报或发现违规行为后,将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收集相关证据。
2. 通知听证:对于调查核实属实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通知违规者进行听证,听取其申辩意见。
3. 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调查核实和听证情况,相关部门将作出符合实际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违规者。
气象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气象行政执法基本情况气象行政执法是指国家气象局及各级气象部门和气象站等气象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其相应的实施条例、规范文件,对气象领域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监管的行政执法活动。
以下是气象行政执法的基本情况。
一、执法对象气象行政执法的执法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气象设施、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单位以及气象预报、观测业务的从业人员2.气象信息服务机构、气象科普宣传单位和气象科研单位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其实施法规的单位和个人4.其他与气象行政管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二、执法内容气象行政执法的具体内容如下:1.监督管理气象预报、观测业务,制定、审核、认证和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2.监督管理气象设施、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气象观测、预报质量3.检查气象信息服务机构、气象科普宣传单位和气象科研单位的资质、管理及服务质量4.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其实施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制止和惩处有关违法行为,保障气象行业的正常秩序和社会利益5.其他与气象行政管理有关的职责和任务三、执法方式气象行政执法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现场检查、抽样检验等实地执法方式2.电话咨询、询问函等书证执法方式3.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强制措施执法方式4.法律诉讼、纠纷调解等司法手段执法方式四、执法成效近年来,气象行政执法的效果逐步提高。
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立案处罚气象行政违法案件7600余件,罚款金额近4.3亿元人民币;查处气象安全责任事故285起,处理涉气象违法犯罪案件73件,取得了一定的执法成效。
以上是气象行政执法的基本情况。
随着社会和技术的发展,气象行政执法将不断优化和升级,为保障气象行业的正常秩序和社会利益提供更加有效的保障。
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 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到底是啥呀?就好比出门要看天气一样重要!比如说,在气象执法中,怎么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呢,这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制度的体现呀!
2. 你知道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多关键吗?这就像我们每天需要呼吸新鲜空气一样不可或缺!比如对执法全过程记录,不就像给执法行动拍个纪录片嘛!
3. 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哎呀,真的太重要啦!这就好像是守护气象领域的三道坚固防线!像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不就是给决定上一道保险嘛!
4. 嘿,想想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不是觉得很有意思呢?就跟我们玩游戏有规则一样!比如规范执法程序,这可不能乱来呀!
5. 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哇塞,这可不能小瞧啊!好比建造房子的基石一样!就说公示执法结果,让大家都能清楚看到,多透明呀!
6. 哎呀呀,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真的很有意义呢!就像为气象执法亮起了三盏明灯!像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不就是沿着明灯指引的方向前进嘛!
7. 你说说,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不是超级重要呢?简直就是气象执法的秘密武器!例如通过制度保障执法公正,这不就是给公正加上了砝码嘛!
8. 哇哦,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这可真是厉害呀!就好像给气象执法穿上了一套坚固的铠甲!想想制度规范下的执法行动,多么让人安心呀!
9. 嘿嘿,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那可是相当牛的哟!就跟有了魔法棒一样!比如用制度来约束执法行为,这多棒呀!
10. 总之,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真的太重要啦!我们一定要好好了解和支持呀!就像我们离不开气象预报一样,这三项制度也是气象执法不可或缺的呀!
观点结论: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于保障气象执法的公正、透明、规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重视和关注。
气象局执法配套制度范本
气象局执法配套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气象局依法进行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气象局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提高执法效能。
第四条气象局行政执法工作应当接受上级气象局和同级人民政府的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执法职责和权限第五条气象局行政执法主要包括以下职责和权限:(一)对违反气象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和处罚;(二)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三)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四)对气象预报、气象观测资料的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五)对气象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气象局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定资格;(二)熟悉气象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三)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执法程序第七条气象局行政执法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立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或者举报、投诉的线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二)调查取证:对立案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三)处理决定: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处理决定;(四)执行:对作出的处理决定进行执行;(五)结案:案件处理完毕,制作结案报告。
第八条气象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执法事项,依法履行执法程序。
四、执法监督和责任第九条气象局行政执法应当接受上级气象局和同级人民政府的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条气象局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第十一条气象局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气象行政执法流程
气象行政执法流程气象行政执法是指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授权的情况下,对违反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和管理。
气象行政执法程序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气象行政执法流程的具体步骤。
一、立案阶段1. 收集情报:气象执法机构要积极收集气象违法行为的情报,可以通过现场勘查、调查核实、调查取证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
2. 立案审查:气象执法机构要进行案件的初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并按照规定制定立案决定书,其中应当包括案件的基本情况、案由、违法行为、证据材料等内容。
3. 立案登记:气象执法机构应当在收到案件后的五日内,将案件登记、编号,并及时通知当事人和相关单位,告知案件的审查情况和相关规定。
二、调查阶段1. 调查取证:气象执法机构应当对案件进行认真的调查取证,依法收集证据,包括现场勘查、笔录询问、取证鉴定以及获取电子数据等方式。
2. 当事人陈述、申辩:当事人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有权陈述自己的意见、提出申辩,气象执法机构需要认真听取并合理考虑其观点和意见。
3. 勘验、检查:气象执法机构可以对案件相关的人、物、场所进行勘验、检查,并制作勘验笔录和检查报告。
三、审查阶段1. 报告上报: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气象执法机构应当将调查取证材料等相关证据上报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审查。
2. 复核审查:上一级行政机关对案件材料逐一核实、审查,确认案件事实和证据。
3. 作出决定:上一级行政机关根据审查结果,依法作出决定,包括是否违反气象法律法规、违反情况和处理措施等,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四、执行阶段1. 措施执行:气象执法机关根据上一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
2. 监督检查:气象执法机构要对当事人落实处罚和整改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通知上一级行政机关处理进度和结果。
3. 审查复核:气象执法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必要进行审查复核,确认整改情况、处罚执行情况等。
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程序介绍行政执法程序是指政府部门在执行行政执法活动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步骤。
行政执法程序的目的是确保行政执法活动的公正、公正和合法性,并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对行政执法程序的基本步骤和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一、立案行政执法活动的第一步是立案。
立案是指根据执法机关收到的相关举报或发现的违法行为,经过初步审核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行政执法的决定。
立案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收集证据:执法机关应通过调查取证、勘验现场等方式,收集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材料。
2.审核材料:执法机关对收集到的证据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判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并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决定: 执法机关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立案,并填写相关的立案报告和决定书。
二、调查取证立案后,执法机关需要进行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是指执法机关通过各种方式,收集和固定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以便对违法行为进行查证和定性。
调查取证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审查证据: 执法机关对已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传唤询问: 执法机关可以传唤相关当事人或证人到执法机关进行询问,以获取相关情况的陈述和说明。
3.查封、扣押:执法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进行查封、扣押,以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鉴定评估:执法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评估,以确定某些具体问题,如违法行为的性质、赔偿金额等。
三、听证在行政执法程序中,听证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听证是指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听取意见和申辩的程序。
听证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通知当事人:执法机关应向相关当事人发出听证通知,明确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
2.开展听证:执法机关根据听证通知的安排,组织进行听证。
听证应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相关当事人有权提供证据、申辩和质询。
3.制作听证记录:执法机关应在听证过程中,制作听证记录,记录当事人的陈述、证人的证言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2024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例文(四篇)
2024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执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在气象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完成执法案卷制作,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等方式,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
第三条各执法单位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培训和监督检查,严格文书、影像资料、记录仪管理,充分发挥执法记录制度的监督作用。
第二章记录的形式、范围和载体第四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包括文字记录和动态记录两种形式。
第五条文字记录即通过文书、案卷制作记录行政执法的全过程。
第六条动态记录即通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等执法记录设备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文书送达、行政听证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即录像、录音、照片等影像资料。
第三章记录设备使用和管理第七条建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按照执法单位名称、执法记录设备编号、执法人员信息、案由及案件当事人等项目分类存储,严格管理。
第八条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处理违法案件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全程录音录像的,应当对重要环节使用照相机、摄像机等记录设备进行录音录像,并做好执法文书记录。
第九条各执法单位要定期做好执法记录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整洁、性能良好。
在进行执法记录时,应当及时检查执法记录设备的电池容量、内存空间,保证执法记录设备正常使用。
第四章记录的保存及归档第十条各执法单位负责本单位执法记录设备的影像资料和行政执法案卷日常存储、保管。
第十一条日常执法的影像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案卷每年底都交由法规科统一考评、保存。
行政执法具体流程
行政执法具体流程行政执法是指为维护国家的各项规定、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谐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的具体流程如下:一、发文及检查:由有关部门出台行政法规,予以发布,供社会公众遵守。
在此之前,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对有关情况作出核实检查,收集有关材料和证据,将结果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二、受理程序:受理单位收到上级有关部门的报告后,要仔细审查报告内容,根据有关法规及规定确定是否此案件适用行政处罚程序,对满足行政处罚条件的案件,由当事人或涉案者提出申请,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接纳受理申请或者书面报告,领取处罚集体机构会议决定书。
三、立案及原审:受理单位收到申请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定,先行立案,并将受理登记信息及时发放给当事人或涉案者,以落实公正、透明的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原审活动,及时公开案件发生的情况,当事人有权参加听证会及提出申辩,主管当局及时进行审查,仔细考虑当事人的意见,并做出经过审慎研究的决定,根据有关规定和情况,依法适用行政处罚特别是行政拘留和行政拘留手续等。
四、裁判审理及上诉:对原审结果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上诉,由有关部门作出裁定,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有关事实和理由,做出裁决,改变原审结果,修改金,增加或减少行政处罚,或者撤销行政处罚,最终确定行政处罚的内容和金额,维护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执行程序:当局依据上诉裁定最终确定行政处罚之后,要及时将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并将处罚结果书面通知有关部门和当事人,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的的罚款金额、行政拘留手续,对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在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实施阶段,有关部门都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当事人的申辩状况,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社会良性发展。
杭州市气象关于修订杭州市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气象关于修订杭州市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气象局•【公布日期】2011.11.03•【字号】杭气发〔2011〕70号•【施行日期】2011.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关于修订杭州市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气发〔2011〕70号各区、县(市)气象局、站,各直属单位、各处室:为确保全市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根据浙江省气象局和杭州市人民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杭州市气象局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最新调整设置情况,现将修订完善后的《杭州市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2011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杭州市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方案的通知》(杭气发〔2007〕25号)同时废止。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杭州市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2011年修订)为促进气象依法行政工作,提高气象行政执法水平,明确气象行政执法职责,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顺利实施,根据浙江省气象局和杭州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气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实施依据,按照“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理念,明确气象执法权限和执法工作任务,建立和落实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全市气象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织机构由市气象局气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全市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和政策指导工作。
局减灾与法规处负责承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日常事务。
三、法定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气象条例》、《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气象行政处罚办法》、《气象行政复议办法》、《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施放气球管理办法》、《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杭州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杭州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市、县(区、市)两级气象主管机构依法履行对气象行业、气象资料、气象服务、气象预报、人工影响天气、雷电防御、气候可行性论证、施放气球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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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行政处罚
1.2.1 简易程序处罚流程图
注:1、办理依据:《行政处罚法》、《气象行政处罚办法》
3、适用范围:对违法事实确凿、情节轻微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定。
4、责任单位:气象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法制岗位)。
2、职责要求:熟悉法律、秉公执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公平公正。
5、当事人的权利: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权。
6、监督部门:接受社会和上级纪检监查部门的监督。
7、投诉举报电话:
1.2.2 一般程序处罚流程图
注:1、办理依据:《行政处罚法》、《气象行政处罚办法》。
3、适用范围:除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决定和应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外的其他行政处罚。
4、责任单位:气象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法制岗位)。
2、职责要求:熟悉法律、秉公执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公平公正。
5、当事人的权利: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权。
6、监督部门:接受社会和上级纪检监查部门的监督。
7、投诉举报电话:
1.2.3行政处罚听证流程图
注:1、办理依据:《行政处罚法》、《气象行政处罚办法》。
2、适用范围:听证程序适用于拟做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1) 作出吊销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2)对公民处以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万元(不含3万元)以上罚款。
3、责任单位:行政执法中队、办公室(法制岗位)。
4、职责要求:熟悉法律、秉公执法、程序合法、公平公正。
5、当事人的权利:陈述权、申辩权、质证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权。
6、办理时限:(1)自接到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之日起3日内确定听证主持人;(2)案件调查人员自确定听证主持人之日起3日内将案卷移送至听证主持人;(3)听证主持人自接到案卷之日起7日内确定听证的时间、地点并于举行听证7日前通知当事人。
7、监督部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察部门的监督。
8、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