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血压制度
35岁及以上患者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
35岁及以上患者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
1、院内各科室要为当年度35岁及以上首诊患者测量血压,提高高血压高危人群及患者的检出率。
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诊断、早治疗。
2、内科、外科、中医科、妇产科、全科等门诊科室,把35岁及以上患者首诊测量血压作为常规检查内容,在电子病历(或门诊日志)中记录血压值。
3、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为患者提供面对面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患者到辖区镇(街)卫生院/卫生室建立高血压档案,接受规范的治疗和管理。
4、对发现的高血压高危人群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及行为干预,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其每半年复查一次血压。
5、镇(街)卫生院根据网络直报系统,及时核实患者信息,对新发现的高血压患者纳入管理。
6、定期对各科室35岁及以上患者首诊测量血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列入责任奖惩范围。
7、定期导出首诊测血压名单存档。
每年1月15日前上报上年35岁及以上患者首诊测血压年度报表至xxxxxxx。
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
嵩县大章镇中心卫生院
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
目前,心脑血管疾病已成为威胁我镇居民健康的主要疾病之一。
高血压是心脑血管疾病的重要的独立危险因素,高血压可以引起心脑血管疾病。
高血压在早期因症状不明显而不易被患者所觉察,易导致严重的后果。
早期发现高血压病人和高危人群,早期进行诊断、治疗和干预,是有效降低和延缓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提高我镇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措施。
因此,在我院实施对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血压制度。
1、院内各科室要为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提高高血压检出率。
2、全院内科、外科、中医科、妇产科等门诊科室,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量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并在门诊日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
接诊医生必须向就诊者说明血压状况,对高血压病人和血压偏高者应做好健康教育、行为干预指导、及时转诊,确定治疗方案。
高血压病人再次就诊时应给予常规测量血压和规范治疗。
3、发现高血压病人,门诊医生应填写高血压报病卡,交给该社区责任医生,并向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
4、责任医生掌握的高血压病人应该按照高血压管理的要求,纳入社区管理。
5、各村卫生所定期对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量血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列入责任奖惩范围。
35周岁及以上内科门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制度
35周岁及以上内科门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制度目前,心脑血管疾病已成为威胁我区居民健康的主要疾病之一。
高血压是心脑血管疾病的重要独立危险因素,高血压可以引起心脑血管疾病。
高血压在早期因症状不明显而不易被患者有所察觉,易导致严重后果。
早期发现高血压人和高危人群,早期诊断、治疗和干预,是有效降低和延缓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提高我区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措施。
因此,我院实施对35周岁及以上首诊内科门诊病人测血压制度。
1、院内各科室要为35周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提高高血压检
出率。
2、全院内科门诊(神经内科、内分泌科、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
肾内科、内分泌科、消化内科)含(妇内科、精神内科、中医内科、皮肤内科),把35周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并在门诊日志记录血压值。
接诊医生要向就诊者说明血压状况,对高血压病人和血压偏高者应做好健康教育、行为干预指导、及时转诊,确定治疗方案。
3、我科每月定期从门诊日志导出高血压病人并及时发送给社区,
为社区高血压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
4、我科定期对各科室35周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率,进行督导检
查,列入科室奖惩范围。
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
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宿豫区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5岁以上人群
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
1、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实行首诊测血压制度。
2、门诊及随访时应备有立式水银血压计和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本。
3、接诊医生对35岁以上首诊病人应给予测量血压,并将测得的血压记录在门诊病人登记本及随访记录中。
4、凡测得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者,应将其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电话、高血压病史等内容记录到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本,并进行随访跟踪。
5、每月2日前将上月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情况汇总上报卫生服务中心。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数据每半年分析一次,以指导辖区内防病工作。
7、对诊断为高血压病患者的,应将其纳入本社区慢性病综合防治管理体系,根据《高血压,糖尿病防治方案》要求,积极开展高血压病专科门诊及社区高血压健康促进干预,实施动态管理。
xxx卫生院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制度、方案
xxx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目前,心脑血管疾病已成为威胁我镇居民健康的主要疾病之一。
高血压是心脑血管疾病的重要的独立危险因素,高血压可以引起心脑血管疾病。
高血压在早期因症状不明显而不易被患者所觉察,易导致严重的后果。
早期发现高血压病人和高危人群,早期进行诊断、治疗和干预,是有效降低和延缓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提高我镇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措施。
因此,在我院实施对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血压制度如下:1、医院各科室要为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以提高高血压病人的检出率。
所有诊治35岁以上人群的首诊医生为第一责任人。
所有经治医生本作认真负责的精神,按标准要求对35岁的首诊病人进行血压的测量。
2、全院内科、外科、全科等门诊科室,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并在门诊登记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
3、发现高血压病人,门诊医生应填写高血压报病卡,交给公共卫生科,并向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
4、公共卫生科定期对各科室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量血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列入医院责任奖惩范围。
xxx卫生院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工作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行为和方式的改变,高血压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日益成为危害人群健康的主要疾病之一。
我辖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基线调查显示,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态势存在明显“一高三低”(患病率高、知晓率低、治疗率低、控制率低)现象。
为做好我镇居民高血压的早发现、早诊断以及早期给予积极的健康指导和合理的治疗,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的死亡率,提高生命质量,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率≥95%。
二、测量对象到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所有35岁以上人员。
三、技术要求1、被测量者稍作休息后取坐位,最好坐靠背椅;裸露右上臂,肘部置心脏同一水平。
如疑有外周血管病,首次就诊时应测量双臂血压。
35岁以上门诊首测血压制度
35岁以上门诊首测血压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1、免费为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以提高高血压病人的检出率。
2、内科门诊要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
3、发现高血压病人,首诊医生应填写慢性病患者管理卡,交给所属责任医生,并向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
4、责任医生掌握的高血压病人按照高血压病管理的要求,纳入规范管理。
5、开展35岁及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障我镇居民身体健康,我院按照《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认真开展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工作。
为确保该项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转,对居民高血压的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期给予积极的健康指导和合理的治疗,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的死亡率,提高生命质量,促进我镇居民健康水平的提高,我院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特制定“漕河镇卫生院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工作目标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率100%。
二、测量对象所有35岁以上到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者。
三、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按照《方案》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辖区内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卫生院、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定期督查,确保血压测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制度。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临床医护人员为责任人。
认真执行首诊测血压制度。
对就诊的35岁以上病人须在门诊日志和高血压病管理本上记录血压测量结果。
初诊为高血压的病人要同时发放相关的健康教育处方。
镇卫生院要加强对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加强信息管理,建立报告制度。
新首诊测量血压规定
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规定
根据郑卫疾控【2013】21号《关于印发郑州市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做好来院就诊人群高血压的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期给予健康指南和合理治疗,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和死亡,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在我院就诊的35岁以上首诊患者必须测量血压,测量血压率>95%。
二、并由首诊医生在“门诊日志”上详细记录首诊患者血压测量情况。
三、在“门诊病历”首页上注明血压值及测量日期,对既往确认高血压患者和初诊高血压的人群进行高血压防控知识教育和指导。
四、门诊登记本项目要填写齐全、清晰。
“年龄”要具体到岁,不能只写“成年”;“初诊”患者在初诊栏中打“√”,“复诊”患者在复诊栏中打“√”。
五、每月由专人负责对本院35岁以上门诊首诊测血压情况进行统计上报。
六、医院把本项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与科室质控挂钩,对工作做得好的在全院院周会上给予表彰,对不重视该项工作,缺乏规范的原始记录者,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根据情节轻重,扣罚科室质控分及个人绩效工资。
具体扣罚如下:
1、填写项目不齐全或不规范(特别是年龄未具体到岁或写成成年,或未填写年龄;未填写初诊或复诊)的,每漏填或不规范的一项扣1分,扣分结果纳入我院医疗质量管理中。
2、对于测量血压率低于90%的,扣分结果纳入我院医疗质量管理中;扣罚当月100元工资;低于90%且在后三名的加扣50元工资。
3、对拒绝提供门诊登记本的扣分结果纳入我院医疗质量管理中;扣罚当月200元工资。
七、本规定自发放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自行作废。
2013年9月4日。
首诊测血压制度
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筛查,早期发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1)建立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在其第一次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时为其测量血压,并将血压值登记到“成人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本”和居民健康档案中。
(2)通过电话预约、入户、流动测血压等方式,为辖区35岁以上未就诊居民测量血压,并将血压值记录到居民健康档案中。
(3)高血压高危人群每半年至少测量1次血压,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和1次餐后2小时血糖,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方式指导。
(4)通过居民健康体检、转诊等方式及早发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5)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提高居民的自我保健意识主动开展健康检查。
35岁首诊测血压工作方案 35岁以上高血压首诊制度
35岁首诊测血压工作方案 35岁以上高血压首诊制度简介高血压是一种常见的心血管疾病,35岁以上的人群更容易患上高血压。
为了提前发现高血压患者并做出恰当的干预措施,我们制定了35岁首诊测血压工作方案。
该方案主要针对35岁以上的人群,通过测量血压来筛查潜在的高血压患者。
测血压工作方案目的测血压工作方案的主要目的是提早发现35岁以上人群中的高血压患者,以便及时采取控制血压的措施,减少心血管疾病的风险。
测血压流程1.首次诊断:35岁以上的患者首次就诊时,应该测量其血压。
医生或护士应该正确操作血压计,按照标准流程进行测量。
2.测量间隔:若初次测量结果正常,可以每年进行一次血压检测作为随访。
若初次测量结果异常,则应该根据情况进行更详细的测量。
3.血压测量位置:血压应该在安静环境下进行测量。
患者应该坐在舒适的位置上,将袖带正确地绑在上臂上。
测量时,患者的手臂应该平放在桌子上,心脏水平位置。
测量过程中,患者应该放松身体,不要说话或活动。
4.血压测量设备:应该使用经过校准的血压计进行测量。
5.血压测量结果分析:根据测量结果,医生可以判断患者是否存在高血压或者高血压前期,以便决定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方法。
血压测量标准血压测量的标准包括收缩压和舒张压两个数值。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标准,血压范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分类:•正常血压:收缩压小于120毫米汞柱(mmHg)且舒张压小于80mmHg。
•高血压前期:收缩压介于120-139mmHg之间或舒张压介于80-89mmHg之间。
•高血压:收缩压大于等于140mmHg且/或舒张压大于等于90mmHg。
测量记录每一次的血压测量结果应该被记录下来,并进行标注。
测量记录的信息可以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性别)、测量时间、测量位置、测量设备等。
这些信息有助于跟踪患者的血压变化,评估治疗效果。
结论通过35岁首诊测血压工作方案,我们可以提早发现35岁以上的高血压患者,及时采取控制血压的措施,减少心血管疾病的风险。
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门诊制度
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门诊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在给35岁以上人员诊疗时,要求问询是否为首次诊疗,如属首次诊疗,要先行测量血压,将患者的详细信息、测量结果在门诊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备查。
二、当测量结果达到高血压诊断标准时,一按医疗规范要求进行治疗或进一步确诊,确诊后填写四病报告卡,由疾病预防控制科按慢性病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初诊为高血压的病人要同时发放相关的健康教育处方,进行健康宣教。
35岁以上门诊患者测量血压制度
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为落实《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对就诊高血压患者早发现、早诊断及早期给予积极的健康指导和合理的治疗,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的死亡率,提高生命质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医院各门诊科室要为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以提高高血压病人的检出率。
二、全院各门诊科室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并在门诊病历中记录血压值。
三、发现高血压病人,向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
四、医务科、疾控科定期对各门诊科室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量血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与病历质控挂钩。
35岁首诊测血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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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家村卫生室35岁首诊测血压制度
1、门诊免费为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并做好登记;
2.门诊及随访时应备有立式水银血压计和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本;
3.接诊医生对35岁以上首诊病人应给予测量血压,并将测得的血压记录在门诊日志;
4.凡非同日三次测得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者纳入高危人群进行管理,并建议其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确诊;
5.每月将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情况进行汇总。
6.责任医生将确诊的高血压病人按照规范服务要求纳入慢病管理。
7.对确诊为高血压病患者的,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版)》慢病
规范要求,积极开展随访管理和健康评估。
血压水平的定义和分类表
类别收缩压(mmHg)舒张压(mmHg)
理想血压<120<80
正常血压<130<85
正常高值130-13985-89 1级高血压(轻度)140-15990-99
亚组:临界高血压140-14990-94
2级高血压(中度)160-179100-109
3级高血压(重度)≥180≥110
理想血压<120<80。
卫生院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
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
1、院内各科室要为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以提高高血压检出率。
2、全院内科、外科、中医科、妇产科等门诊科室,把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量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并在门诊日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
接诊医生必须向就诊者说明血压状况,对高血压病人和血压偏高者应做好健康教育、低盐膳食行为干预指导、及时转诊,确定治疗方案。
高血压病人再次就诊时应给予常规测量血压和规范治疗。
3、发现高血压病人,门诊医生应填写高血压报病卡,交给该村卫生室责任医生,并向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
4、责任医生掌握的高血压病人应该按照高血压管理的要求,纳入慢性病管理。
5、公共卫生科将定期对各科室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量血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列入院内工作考核范围。
首诊病人测血压制度及工作程序
首诊病人测血压制度及工作程序一、门诊首诊病人血压测量工作要求1、全站将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作为就诊检查的常规内容,首诊医生为血压测量责任人,为35岁以上首诊病人提供测量血压的机会,提高高血压检出率。
2、凡在本站首次就诊的35岁以上病人,均必须测量血压,并在《门(出)诊登记簿》上记录;因诊断需要的病人,则不分年龄大小均测量血压,同时记录在《门(出)诊登记簿》上。
3、发现高血压病人,首诊医生负责向患者提供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防治高血压知识。
4、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每日35岁以上病人测血压人次数、高血压检出人数,于本月月底报镇卫生所。
5、首诊医生负责将首次诊断为高血压病(既往无高血压病史)者登记在《如东县慢性病病人主动发现登记簿》上,月底前报镇卫生所。
二、门诊首诊病人血压测量技术要求1、被测量者至少安静休息5分钟,在测量前30分钟内禁止吸烟和饮咖啡,排空膀胱。
2、被测量者取坐位,裸露右上臂,肘部置于与心脏同一水平。
血压计。
点应与心脏同一水平。
使用大小合适的袖带,袖带内气囊至少应包裹80%上臂。
将袖带紧贴缚在被测者上臂,袖带下缘应在肘弯上2.5cm。
将听诊器的胸件置于肘窝肱动脉处。
3、使用符合计量标准的水银柱式血压计进行测量,测量时快速充气,气囊内压力应达到梯动脉搏动消失并再升高30mmHg,然后以恒定速率(2~6mmHg/秒)缓慢放气。
心率较慢时放气速率也较慢。
获取舒张压读数后快速放气至零。
4、收缩压读数取柯氏音第I时相,舒张压读数取柯氏音第V时相(消失音)时的水银柱凸面的垂直高度。
儿童、妊娠妇女、严重贫血、主动脉瓣关闭不全或柯氏音不消失者,以柯氏音第IV时相(变音)定为舒张压。
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
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目前,心脑血管疾病已成为威胁我镇居民健康的主要疾病之一。
高血压是心脑血管疾病的重要的独立危险因素,高血压可以引起心脑血管疾病。
高血压在早期因症状不明显而不易被患者所觉察,易导致严重的后果。
早期发现高血压病人和高危人群,早期进行诊断、治疗和干预,是有效降低和延缓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提高我镇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措施。
因此,在我院实施对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血压制度。
1、院内各科室要为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提高高血压检出率。
2、全院门诊科室,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量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并在门诊日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
接诊医生必须向就诊
者说明血压状况,对高血压病人和血压偏高者应做好健康教育、行为干预指导、及时转诊,确定治疗方案。
高血压病人再次就诊时应给予常规测量血压和规范治疗。
3、发现高血压病人,门诊医生应填写高血压报病卡,交给该社区责任医生,并向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
4、责任医生掌握的高血压病人应该按照高血压管理的要求,纳入慢病管理。
5、公共卫生科定期对各科室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量血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
赣榆帮扶医院
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目前,心脑血管疾病已成为威胁我镇居民健康的主要疾病之一。
高血压是心脑血管疾病的重要的独立危险因素,高血压可以引起心脑血管疾病。
高血压在早期因症状不明显而不易被患者所觉察,易导致严重的后果。
早期发现高血压病人和高危人群,早期进行诊断、治疗和干预,是有效降低和延缓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提高我镇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措施。
因此,在我院实施对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血压制度。
1、院内各科室要为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提高高血压检出率。
2、全院眼科、内科、外科、等门诊科室,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量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并在门诊日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
接诊医生必须向就诊者说明血压状况,对高血压病人和血压偏高者应做好健康教育、行为干预指导、及时转诊,确定治疗方案。
高血压病人再次就诊时应给予常规测量血压和规范治疗。
3、发现高血压病人,门诊医生应填写高血压报病卡,交给该医院慢病管理医生,并向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
4、责任医生掌握的高血压病人应该按照高血压管理的要求,纳入医院管理。
5、由医院公卫科定期对各科室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量血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列入医院责任奖惩范围。
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
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
1、凡是首次来就诊(或健康咨询)的35岁以上成人,不管患有哪种疾病或不适,接诊医生(包括护理人员、乡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均应对其测量血压,并认真作好记录。
2、首诊病人血压测量、社区血压测量点血压测量工作工应逐步融入卫生室日常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列入常规。
3、医务人员应掌握有关要求,按标准化方式进行测量。
具体要求如下:
被测者至少安静休息5分钟;使用大小合适的袖带,袖带内气囊至少应包裹80%上臂,许多成年人需要大的成人袖带;优先使用水银柱血压计,也可使用最近校正的机械式血压表或符合国际标准的电子血压计;测量时快速充气,气囊内压力应达到桡动脉搏动消失并再升高30mmHg,然后以恒定速率(2-6 mmHg/秒)缓慢放气。
获得舒张压读数后快速放气至零;以听诊第一音出现确定收缩压(SBP),以声音消失确定舒张压(DBP);应相隔2分钟重复测量,取2次读数的平均值记录,如果2次测量的收缩压或舒张压读数相差>5mmHg,则相隔2分钟后再次测量,然后取3次读数的平均值。
4、临床医生应向病人解释其血压的意义,依据最初血压测量结果作出随访建议,或作出高血压的报告。
5、强化检查考核,对贯彻执行首诊病人测血压制度好的医务人员要予以表彰。
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精)
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理解与适用】《调解仲裁法》确定了社会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但是否应把所有的社会保险争议不加区别的纳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确是一个在实践中争议广泛的问题,需要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
我们研究认为,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带有社会管理的性质,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
因此,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不应纳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则属于典型的社保争议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第二条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理解与适用】针对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特别是政府行为主导的企业改制,我们一直认为,企业职工下岗、整体拖欠职工工资是企业制度改革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中出现的特殊现象,不是履行劳动合同中的问题,由此引发的纠纷,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企业改制的政策规定统筹解决,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不应以民事案件立案审理。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其改制已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特征,而不局限于政府或相关部门主导。
对于企业自主改制引发的争议处理,完全是在法律规定的层面上进行,因此,对于这部分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责无旁贷,应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条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理解与适用】加付赔偿金问题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85条,但对于加付赔偿金纠纷,司法实践中处于主流地位的观点却是应当去司法化,即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门诊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
门诊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
1、院内各科室要为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提高高血压检出率。
2、全院内科、外科、中医科、妇产科等门诊科室,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量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并在门诊日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
3、发现高血压病人,门诊医生应为病人填写城镇居民健康档案,交给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责任医生,并向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
4、责任医生掌握的高血压病人应该按照高血压管理的要求,纳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管理。
5、各镇医院定期对各科室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量血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列入医院责任奖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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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血压制度
为早期发现高血压病人和高危人群,早期进行诊断、治疗和干预,有效降低和延缓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特制定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血压制度。
1、首诊负责制:门诊医务人员,对就诊的35岁以上门诊首诊病人必须进行血压测量,并将血压检测结果记录于门诊日志上。
未测1人次血压扣当月绩效工资20元,绩效考核分数2分。
1月累计发现未测3人次及以上扣绩效工资100元,绩效考核分数10分。
2、各卫生室应在醒目位置设置“35岁以上首诊病人应测血压”的标志,以提醒就诊者配合。
3、接诊医生必须向就诊者说明血压状况,对高血压病人和血压偏高者应做好健康教育、行为干预指导、及时转诊,确定治疗方案。
未履行告知义务的,1人次扣绩效工资10元
4、高血压病人再次就诊时应给予常规测量血压和规范治疗。
5、最后一周值班医生对当月门诊病人血压结果进行统计,并将高血压患者名单及统计数据于次月5日前上报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
未统计一次扣绩效工资50元,绩效考核分数5分。
6、高血压的诊断和分类标准参照1999年世界卫生组织的血压水平的定义和分类标准。
7、由夏大岭负责每月将高血压患者名单反馈到各村卫生室,由村卫生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并纳入慢性病管理。
8、高血压高危人群,首诊医生负责填写高血压高危人群登记本,未填写一人次扣绩效工资20元,绩效考核分数2分。
附:高血压定义及分类标准
高血压定义及标准
简明标准
1998年9月29日至10月1日,第七届世界卫生组织/国际高血压联盟的高血压大会在日本召开。
在这次会议上,确定了新的高血压治疗指南,明确了诊断高血压的新标准,全面提出了高血压的防治方案。
其定义是:在未使用抗高血压药物的情况下,收缩压大于、等于140毫米汞柱,舒张压大于、等于90毫米汞柱;既往有高血压史,现使用抗高血压药物,现血压虽未达到上述水平,亦应诊断为高血压。
中国已将血压升高的标准与世界卫生组织制订的标准统一。
详细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于1978年制订)
即3次检查核实后,按血压值的高低分为正常血压、临界高血压和诊断高血压。
(1)正常血压:收缩压在18.7kPa(140mmHg)或以下,舒张压12.0kPa(90mmHg)或以下,而又非低血压者,应视为正常血压。
(2)临界高血压:收缩压在18.8~21.2kPa(141~159mmHg)和舒张压在12.1~12.5kPa(91~95mmHg)之间者为是。
(3)确诊高血压:收缩压达到或超过21.3kPa(160mmHg)和舒张压达到或超过12.7kPa(95mmHg)者为是。
各国标准
中国
《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参考了《1999WHO/ISH高血压指南》,将18岁以上成人的血压,按不同水平分类:
理想血压(<120/80mmHg),
正常血压(<130/85mmHg),
正常高值(130—139/85—89mmHg),
1级高血压(140—159/90—99mmHg),
2级高血压(160—179/100—109mmHg),
3级高血压(≥180/110mmHg),
单纯收缩期高血压(收缩压≥140/舒张压<90mmHg),患者收缩压与舒张压属不同级别时,应按两者中较高的级别分类。
最新的高血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