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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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规定含措施费率测定表格

四川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规定含措施费率测定表格

四川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规定含措施费率测定表格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防治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治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

在编制概算、招标控制价时应足额计取,即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环境保护费费率=环境保护基本费费率×2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2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2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2第五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护环境、临时设施有特殊要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四川省2015定额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表

四川省2015定额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表

0.24/1.36/1.96/3.38 0.24
0.24/5/9.6/7.2
0.24/3.5/5.5/7.2 0.24/2.3/4/6.5 0.24/1.36/2.36/3.25
施工/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表 市区 县城、镇内
建筑与装修装饰工程 仿古工程 构筑物工程 安装工程 装饰工程 市政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维修工程 整体拆除工程 机械土石方工程 人工土石方工程 地基处理与边坡维护工程 桩基工程 矿山工程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 抗震加固工程 建筑工程 措施项目 筑炉工程 签证记工、零星借工 承包定额用工 给水、燃气、路灯工程 仿古园林工程
0.3/3.5/5.5/7.2 0.3/2.3/4/6.5 0.3/1.76/3.08/5
费率表 其他 0.24/2.96/5.68/4.26 0.24/1.48/2.54/4.26 0.24/2.08/3.26/4.26 0.24/1.36/2.36/3.84 0.24/1.36/2.36/3.38
0.4/2.3/3.3/5.7 0.4(仅含环保)
0.3/1.76/2.54/4.38 0.3
0.4/5/9.6/7.2
0.3/5/9.6/7.2
总平、运动场工程 注:表内数值均为百分比,依次表示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 项目费用费率
0.4/3.5/5.5/7.2 0.4/2.3/4/6.5 0.4/2.3/4/6.5
0.4/5/9.6/7.2 0.4/2.5/4.3/7.2 0.4/3.5/5.5/7.2 0.4/2.3/4/6.5 0.4/2.3/4/5.7
0.3/3.84/7.38/5.54 0.3/1.92/3.3/5.54 0.3/2.7/4.24/5.54 0.3/1.76/3.08/5 0.3/1.76/3.08/4.38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1]6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1]6号)

附件2: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工程在市区时)序号项目名称工程类型取费基础2009清单计价定额费率(%)一环境保护费基本费费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定额人工费0.5二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建筑工程 6.5单独装饰工程、单独安装工程2市政工程 3.5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程2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2单独土石方、单独桩基工程2三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建筑工程9.5单独装饰工程、单独安装工程3.5市政工程 4.5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程3.5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3.5单独土石方、单独桩基工程3四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建筑工程9.5单独装饰工程、单独安装工程6.5市政工程9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程6.5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5单独土石方、单独桩基工程5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工程在县城、镇时)序号项目名称工程类型取费基础2009清单计价定额费率(%)一环境保护费基本费费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定额人工费0.4二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建筑工程 5单独装饰工程、单独安装工程1.5市政工程 2.5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程1.5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1.5单独土石方、单独桩基工程1.5三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建筑工程7.5单独装饰工程、单独安装工程2.5市政工程 3.5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程2.5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2.5单独土石方、单独桩基工程2四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建筑工程7.5单独装饰工程、单独安装工程5市政工程7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程5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4单独土石方、单独桩基工程4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序号项目名称工程类型取费基础2009清单计价定额费率(%)一环境保护费基本费费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定额人工费0.3二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建筑工程 4单独装饰工程、单独安装工程1.2市政工程 2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程1.2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1.2单独土石方、单独桩基工程1.2三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建筑工程 6.5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安装工程2 市政工程3 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程2 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2 单独土石方、单独桩基工程1.5四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建筑工程 5.5单独装饰工程、单独安装工程3.5市政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3.5总平、运动场工程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3单独土石方、3单独桩基工程使用说明:1、表中按工程所在位置分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其口径与税金相同。

四川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四川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四川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根据四川省政府发布的《四川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四川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以工程造价为基础,分为不同档次进行了调整。

首先,对于总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为工程造价的0.5%;对于总建筑面积在
10000平方米至50000平方米之间的工程项目,费率为工程造
价的0.4%;对于总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程
项目,费率为工程造价的0.3%。

其次,对于涉及特殊行业或高风险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也有所不同。

比如,在矿山建设、隧道工程、高空作业等行业中,费率为工程造价的1%。

此外,对于违法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将相应提高。

根据违法工程的性质和情节轻重,费率可按照原费率的1倍至
5倍进行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费率以工程造价为基础,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工程造价进行计算,并在施工前向相关部门申报并缴纳。

总之,四川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根据工程造价和项目特点进行了细化调整,旨在提倡安全文明施工,并对违法建设进行惩罚。

四川地质灾害治理概预算费率表格

四川地质灾害治理概预算费率表格
1.1% 1.1% 1.1% 1.1% 1.1% 1.1% 计算基础:直接费
9.9% 9.9% 6.9% 8.9% 10.9% 7.9% 2.7% 2.7% 2.4% 2.4% 2.9% 2.7%
计算基础:直接费+间接费 7.00%
计算基础:直接费+间接费+利润 3.28%
计算基础: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5%
0.0% 0.0% 0.5%
地灾类

砌石
混凝土
模板
钻孔灌浆 机锚固
计算基础:直接工程费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5% 0.5% 0.5% 0.5%
绿化
0.0% 0.0% 0.5%
2.1% 2.1% 3.1% 3.1% 3.1% 2.1%
2.0% 2.0% 2.0% 2.0% 2.0% 2.0%
冬季区
序号 费用名称
一 1 2 3
4
冬季措施施工费增加 雨季施费工增加 夜间施费工增加 特殊地费区施工
增加费
5
临时设施费
6
安全文明生产 措施费
7
其他费

间接费
1 企业管理费
2
规费

利润
利润

税金
税金

扩大系数
扩大பைடு நூலகம்数
土方
0.0% 0.0% 0.5%
2.1% 2.0% 1.1%
6.0% 3.7%
雨量区 石方
其他
0.0% 0.0% 0.5%
2.1% 2.0% 1.1%
7.9% 2.7%
地灾类型只包括:泥石流、滑坡、崩塌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附件2: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工程在市区时)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工程在县城、镇时)2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3使用说明:1、表中按工程所在位置分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其口径与税金相同。

2、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建筑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3、单独装饰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4、单独安装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5、市政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6、单独的市政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执行市政工程标准。

7、园林绿化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园路、园桥、亭廊等与其配套的工程。

8、单独土石方、单独桩基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4附件3: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5填表注意事项一、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施工的建设工程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需填本表,本表可从《四川造价信息网》下载,网址:www。

二、本表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复印件须盖鲜章。

三、本表由承包人报送.本表封面单位名称需填写全称。

第一页由承包人填写、第二页由发包人填写,承包人、监理单位复核,第三页由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填写。

1、承包范围指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2、工程特征简介应将承包项目的主要特征作描述,如建筑物高度、层数以及结构类型;道路工程的长度、宽度及面层用料;排水主管的长度、管径和材质等。

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填表时,对按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应明确施工期间承包人是否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工地地面是否应做硬化处理,如该工程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还应明确工地地面是否做硬化处理;对按规定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应明确该工程是否按规定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6许可证,不纳入现场评价;对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未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也不单独进行现场评价的工程,应明确该工程是否未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也不单独进行现场评价。

四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川建发[2006]107号

四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川建发[2006]107号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关于贯彻《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省建设厅《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6]107号)已经颁发,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现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如下: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06]107号)的规定计取。

原我委关于收取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的相关文件《关于二○○○定额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分类计取的通知》(成建委发[2001]75 号)、《关于市政工程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的解释》(成建价[2002]18号)停止执行。

二、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成都市青羊、锦江、武侯、成华、金牛五城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现场评价费的现场检查评价工作由成都市安全监督站负责。

其他区(市)县的建设项目,现场评价费的现场检查评价工作由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管机构组织实施。

三、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实行费率测定制度。

成都市五城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到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办理测定,其他区(市)县的建设项目,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理测定,未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区(市)县,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8月底前确定测定机构,并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

(2020年)(建筑工程安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费率表精编.

(2020年)(建筑工程安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费率表精编.

(建筑工程安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费率表川建价发[2006]107号文件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第壹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制度》、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壹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20号),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施工,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和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组成。

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招标人于编制工程量清单、标底或预算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于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俩部分计取。

基本费为承包人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现场检查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及表格填写说明

《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及表格填写说明

表C.1.3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工程名称:工程总造价:( 万元)费率( %) 费用( 万元)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计划费用/万元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四口五临边等防护设施安全警示、警告标识、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修、维护2 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与应急演练支出各种应急救援设备及器材,救生衣、圈、急救药等配备更新消防器材及设备3 开展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支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支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支出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别、评估安全检测、评估费用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各级安全生产检查、评价费5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安全帽 安全带 安全网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 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新技术推广费8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检定校准支出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测费9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10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合计审批: 编制部门: 编制人: 日期:表C.1.4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工程名称:序号 项目 计划费用/万元当月费用/万元累计费用/万元剩余费用/万元备注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1.1 四口五临边等防护设施1.2 安全警示、警告标识、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修、维护2 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与应急演练支出2.1 各种应急救援设备及器材,救生衣、圈、急救药等2.2 配备更新消防器材及设备3 开展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支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支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支出4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5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6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7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8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检定校准支出9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10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合计表格填写说明1、表格《表C.1.3安全生产费用计划》、《表C.1.4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来源于《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标准》;2、必须投入安全生产费用,依据:①《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成都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表

成都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表

05
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申请材料:
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打分及新都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审核并盖章的《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率核定表》
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
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制
填表注意事项
一、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建设工程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需填本表。

本表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复印件须盖鲜章。

二、本表封面单位名称需填写全称。

第一页由施工单位填写,第二页由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和措施费费率测定机构填写。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的具体标准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执行,其中:
1、发包范围是指:施工合同的发、承包范围,如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
2、计价方式指工程造价的计算方式,如工程量清单计价、2000定额计价、平方米包干价等;
3、工程特征简述应将承包项目的主要特征作描述,如建筑物高度、层数以及结构类型;道路工程的长度、宽度及面层用料;排水主管的长度、管径和材质等。

三、本表一是四份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安全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各存一份。

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率核定表
第一页
说明:清单人工费系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定额人工费,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以清单人工费为计费基础;定额人工费和定额直接费是以2000定额为计价方案,确定费率时按需要选择。

第二页。

四川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表格

四川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表格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地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地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地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地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地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地费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第四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护环境有特殊要求.危险性较大地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地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地,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地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1.基本费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地安全文明措施地基本保障费用,根据工程所在位置分别执行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具体标准及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2.现场评价费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川建发[2006]151号)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现场评价,并经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费率后获取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检查评价情况确定最终综合评价得分及等级.最终综合评价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级.(1)最终综合评价等级为优良者,计取现场评价费.计算方法为:得分为80分者,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地40%计取,80分以上每增加1分,其现场评价费费率在基本费费率地基础上增加3%,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评价费费率计算公式如下:现场评价费费率=基本费费率×40%+基本费费率×(最终综合评价得分-80)×3%.(2)最终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者,得分高于70分(含70分)低于80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基本费计取,不计取现场评价费.(3)最终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者,只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地临时设施基本费.3.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地,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地文明施工费按应计费率地60%计取.4.施工期间承包人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地,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地安全施工费.第六条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参与竞争费用.在编制概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足额计取,即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环境保护费费率=环境保护基本费费率×2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2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2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2第七条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环境保护” . “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 .“临时设施”费未按第六条规定费率报价地,评标时应按规定地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重新计取该投标人地安全文明施工费并对其投标报价进行调整修正.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结果,或修正后地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时公布地招标控制价,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第八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地现场评价:1.对按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证地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川建发[2006]151号)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检查和打分,并根据历次检查得分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获奖情况确定最终综合评价得分及等级.经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地工程,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不低于85分;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地工程,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不低于90分.2.对发包人直接发包地,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但不单独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现场评价地专业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该工程总承包单位地《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详见附件3)测定地费率执行.3.对按规定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地,不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现场评价地工程,由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根据该工程情况确认.4.承包人不能出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地,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地费率测定: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对按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证地工程,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四项措施费实行费率测定制度.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到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测定.未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地县(区.市)所属建设工程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地测定机构由县(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2.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评价情况测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工作应在收到测定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第十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地结算管理:1.对按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证地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凭《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测定地费率办理竣工结算,承包人不能出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地,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费.2.对按规定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地工程,承包人凭《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确认地该工程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地手续,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基本费费率标准计取.3.对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未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也不单独进行现场评价地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地工程类型按基本费费率标准计取.4.发包人直接发包地专业工程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地,其安全文明施工应纳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总承包单位收取相应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地30%.发包人在拨付专业工程承包人地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时,应将其中地30%直接拨付总承包单位.第十一条对采用总价包干地工程,在确定包干总价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暂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竣工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并对包干总价中地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调整.第十二条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地,发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基本费地7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地(含一年),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基本费地5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依据合同约定支付.实行工程总承包地,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地,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地,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报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实施并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所需费用.第十三条施工合同备案时,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机构要查看施工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合同中未明确地,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机构不予备案.第十四条发包人申请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地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地具体措施提交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提交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第十五条发包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并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发包人未按本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地,由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地,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地,应承担相应地赔偿责任.第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发包人.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监理单位发现发包人未按本办法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地,应及时提请发包人支付,拒不支付地,有责任向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发现承包人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地,有权责令其整改,对承包人拒不整改地,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发包人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依法责令暂停施工.第十七条承包人应当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地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地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导致发生伤亡事故地,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造成经济损失地,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八条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包人支付及承包人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发包人或其委托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核对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出具地《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确定地费率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造价工程师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地,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第十九条.二十条进行处罚.第二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存在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地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地;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承包人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地;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地;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地,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进行处罚.第二十一条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地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地,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一)对没有提交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支付计划地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地;(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地;(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地其他行为.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地监管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授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附件1: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组成一.环境保护费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地各项措施费用.包括:1.对施工现场裸露地场地和堆放地土石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市政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对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等费用;2.为避免施工车辆车轮带泥行驶,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清洗沟或清洗设备等发生地人工.材料与设施摊销费用;运输土石方.渣土和施工垃圾采取密闭式运输车或采取覆盖措施所增加地周转.摊销费用;3.在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及实现施工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存放而购置容器地周转.摊销费用;4.为保证施工现场排水通畅,在办公区.生活区以及作业区(包括明挖基坑地四周)设置排水沟等发生地措施费用;5.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降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6.工程完工后,就以上措施发生地拆除.清运与恢复费用;7.施工现场实际发生地其他环保措施费用.二.文明施工费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地各项措施费用.包括:1.“五牌一图”地费用,包括: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2.现场围挡地墙面美化(包括内外粉刷.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周边.厕所便槽贴瓷砖, 地面混凝土硬化或贴地砖地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地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3.符合场容场貌.材料堆放等相关规定要求采取措施发生地费用;4.现场卫生清扫和保洁地费用;符合卫生要求地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采取灭鼠.蚊虫.防煤气中毒.防疫等措施地费用;5.施工现场地面地硬化费用;6.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接顺发生地人工.材料与机械费用;7.工程完工后,就以上措施发生地拆除.清运与恢复费用;8.现场实际发生地为保证文明施工地其他措施费用.三.安全施工费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地各项措施费用.包括:1.安全资料编制.安全施工标志地购置及安全宣传地费用;2.“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五临边”(阳台围边.楼板围边.屋面围边.槽坑围边.卸料平台两侧).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外架封闭等防护地费用;3.施工安全用电地费用,包括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TN-S接零保护系统.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外电线路防护措施;4.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地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地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5.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地检验检测费用;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地安全保护设施费用;7.保证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地消防器材地购置.周转.维护与定期检验等发生地费用;8.施工现场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担架等急救器材地费用;9.治安综合治理费用;10.工程完工后,就以上措施发生地拆除.清运与恢复费用;11.为保证安全施工所发生地其他措施费用.四.临时设施费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地生活和生产用地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包括:1.施工现场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围挡地安砌.维修.周转或摊销地费用;2.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地搭设.维修.周转或摊销地费用;如门卫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及盥洗设施,临时临时仓库.加工场.搅拌台.临时简易水塔.水池.泥浆沉淀池等.3.施工现场规定范围内为达到现场办公.生活与作业地基本条件修建地临时给水.排水.供电.通讯等临时管线等发生地搭设.维修.周转或摊销等费用.4.施工现场规定范围内临时简易道路铺设及施工便桥地搭设.维修.周转或摊销等费用.具体范围如下:(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范围内临时简易道路铺设;(2)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范围内临时简易道路铺设及施工便桥地搭设,但不包括为保证正常地公共交通秩序而修建地社会便桥及交通导改费用.5.生产工人生活设施地购置.维护与周转等费用;包括宿舍内配置地床.衣柜.桌椅等.6.工程完工后,就以上措施发生地拆除.清运与恢复费用;7.其他临时设施搭设.维修.拆除.清运或摊销地费用.附件2: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工程在市区时)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工程在县城.镇时)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使用说明:1.表中按工程所在位置分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其口径与税金相同.2.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建筑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地与其配套地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3.单独装饰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地与其配套地工程.4.单独安装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地与其配套地工程.5.市政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地与其配套地工程.6.单独地市政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执行市政工程标准.7.园林绿化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地园路.园桥.亭廊等与其配套地工程.8.单独土石方.单独桩基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地与其配套地工程.附件3: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填表注意事项一.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施工地建设工程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需填本表,本表可从《四川造价信息网》下载,网址:.二.本表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复印件须盖鲜章.三.本表由承包人报送.本表封面单位名称需填写全称.第一页由承包人填写.第二页由发包人填写,承包人.监理单位复核,第三页由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填写.1.承包范围指施工合同约定地承包范围;2.工程特征简介应将承包项目地主要特征作描述,如建筑物高度.层数以及结构类型;道路工程地长度.宽度及面层用料;排水主管地长度.管径和材质等.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填表时,对按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证地工程,应明确施工期间承包人是否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工地地面是否应做硬化处理,如该工程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还应明确工地地面是否做硬化处理;对按规定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地工程,应明确该工程是否按规定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不纳入现场评价;对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未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也不单独进行现场评价地工程,应明确该工程是否未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也不单独进行现场评价.五.在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费率时,承包人须提交本工程缴税证明复印件.六.本表一式四份,发包人.承包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各一份.如发包人有直接发包地专业工程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地,份数相应增加.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第一页第二页第三页。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费率表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费率表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费率表1. 背景介绍在目前的建筑行业中,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社会各界对施工单位要求越来越高。

为此,施工单位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以保障施工工人的人身安全,保护环境资源。

为了统一费用标准,制定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费率表。

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费率表下面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费率表的详细内容:施工措施单位费用(元/平方米)安全帽 1导向标志 2警示标牌 3安全网 5施工围挡8消防器材10人员培训费20安全监控设备303. 施工单位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之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评估,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同时,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费率表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对施工现场进行防护和监控。

施工单位还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同时,施工单位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环境资源,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 政府监管和执法政府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费率表的要求进行施工。

政府部门应当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政府还应当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密切关注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保状况,并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5. 结论安全文明施工是建设工程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施工人员和环境安全的重要措施。

通过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费率表,可以有效规范施工单位的行为,提高施工工地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水平。

政府应当加强监管和执法,确保施工单位的守法合规。

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建设更安全、文明的城市。

(2019版)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

(2019版)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

简易计税法
一般计税法
现场代表
项目总监
项目经理
报送人姓名 及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安监编号
序号
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纳入总包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现场评价范围的施工企业名单
单位名称
施工内容
序号 施工形象进度
自评结论 (分)
现场自评评价情况 报送时间 整改结论
(分)
整改后报送时间 各次评价的平均分
发包人(盖章) 现场代表签字:
年月日
承包人(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
监理单位(盖章) 项目总监签字:
年月日
项目名称 加分情况
加分原因
安监编号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分值调整情况
加分时间
证明材料
加分
合计加分
减分情况
减分原因
减分时间
证明材料
减分
合计减分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评价情况
施工期间承包人是否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 全事故
是/否
工地地面是否应做硬化处理 工地地面是否做硬化处理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负责人签字: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情况
Hale Waihona Puke 计费基础基本费费率 现场评价费费率
(%)
(%)
扬尘污染防治等增加费
测定费率
基本费费率 (%)
现场评价 费费率(%)
(%)
分部分项工程量 清单项目定额人 工费+单价措施 项目定额人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成都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表

成都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表

05
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
申请材料:
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打分及新都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审核并盖章的《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率核定表》
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
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制
填表注意事项
一、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建设工程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需填本表。

本表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复印件须盖鲜章。

二、本表封面单位名称需填写全称。

第一页由施工单位填写,第二页由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和措施费费率测定机构填写。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的具体标准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执行,其中:
1、发包范围是指:施工合同的发、承包范围,如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
2、计价方式指工程造价的计算方式,如工程量清单计价、2000定额计价、平方米包干价等;
3、工程特征简述应将承包项目的主要特征作描述,如建筑物高度、层数以及结构类型;道路工程的长度、宽度及面层用料;排水主管的长度、管径和材质等。

三、本表一是四份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安全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各存一份.
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率核定表
说明:清单人工费系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定额人工费,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以清单人工费为计费基础;
定额人工费和定额直接费是以2000定额为计价方案,确定费率时按需要选择。

第二页。

四川-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表格

四川-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表格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护环境有特殊要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1、基本费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根据工程所在位置分别执行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具体标准及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2、现场评价费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川建发[2006]151号)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现场评价,并经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费率后获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

四川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含措施费率测定表格)

四川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含措施费率测定表格)

精品文档.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防治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治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

在编制概算、招标控制价时应足额计取,即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环境保护费费率=环境保护基本费费率×2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2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2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2第五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护环境、临时设施有特殊要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单独精品文档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四川安全文明施工费率

四川安全文明施工费率

四川安全文明施工费率
四川安全文明施工费率是指在四川地区进行建筑施工时,为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施工环境的文明整洁制定的费用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四川地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率如下:
1. 人员培训费:根据不同施工工种和工作内容,施工方需对工人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培训费为每人每年300元。

2. 安全防护用品费:工地必须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费用按照实际购买的物品总价的5%收取。

3. 安全监督费:施工方需要聘请安全监督人员对工地进行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费用为每月施工项目总造价的0.1%。

4. 环境保护费:施工方需要采取措施保护施工环境,如垃圾分类、扬尘防治等,费用为每月施工项目总造价的0.2%。

5. 事故应急费:为应对可能发生的施工事故,施工方需缴纳一定的事故应急费,费用为每月施工项目总造价的0.05%。

请注意,以上费率仅为参考,具体费用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为了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文明,建议施工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缴纳费用,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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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护环境有特殊要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1、基本费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根据工程所在位置分别执行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具体标准及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2、现场评价费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川建发[2006]151号)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现场评价,并经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费率后获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检查评价情况确定最终综合评价得分及等级。

最终综合评价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级。

(1)最终综合评价等级为优良者,计取现场评价费。

ﻩ计算方法为:得分为80分者,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40%计取,80分以上每增加1分,其现场评价费费率在基本费费率的基础上增加3%,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现场评价费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现场评价费费率=基本费费率×40%+基本费费率×(最终综合评价得分-80)×3%。

(2)最终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者,得分高于70分(含70分)低于80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基本费计取,不计取现场评价费。

(3)最终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者,只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临时设施基本费。

3、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文明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60%计取。

4、施工期间承包人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安全施工费。

第六条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参与竞争费用。

在编制概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足额计取,即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环境保护费费率=环境保护基本费费率×2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2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2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2第七条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未按第六条规定费率报价的,评标时应按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重新计取该投标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并对其投标报价进行调整修正。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结果,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八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现场评价:1、对按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川建发[2006]151号)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检查和打分,并根据历次检查得分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获奖情况确定最终综合评价得分及等级。

经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工程,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不低于85分;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工程,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不低于90分。

2、对发包人直接发包的,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但不单独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现场评价的专业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该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详见附件3)测定的费率执行。

3、对按规定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不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现场评价的工程,由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根据该工程情况确认。

4、承包人不能出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的,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费。

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费率测定: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对按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四项措施费实行费率测定制度。

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到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测定。

未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县(区、市)所属建设工程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的测定机构由县(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2、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评价情况测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测定工作应在收到测定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条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结算管理:1、对按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凭《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测定的费率办理竣工结算,承包人不能出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的,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费。

2、对按规定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承包人凭《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确认的该工程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手续,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基本费费率标准计取。

3、对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未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也不单独进行现场评价的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工程类型按基本费费率标准计取。

4、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的,其安全文明施工应纳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总承包单位收取相应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的30%。

发包人在拨付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时,应将其中的30%直接拨付总承包单位。

第十一条对采用总价包干的工程,在确定包干总价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暂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竣工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并对包干总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基本费的7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基本费的5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依据合同约定支付。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报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实施并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所需费用。

第十三条施工合同备案时,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机构要查看施工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

合同中未明确的,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机构不予备案。

第十四条发包人申请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提交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未提交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五条发包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并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发包人未按本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由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发包人、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监理单位发现发包人未按本办法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应及时提请发包人支付,拒不支付的,有责任向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发现承包人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整改,对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发包人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依法责令暂停施工。

第十七条承包人应当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

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

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包人支付及承包人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核对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确定的费率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

造价工程师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第十九条、二十条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存在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承包人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一)对没有提交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支付计划的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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