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园林绿化植物赔偿标准价目表doc-损坏园林绿化植物赔
武汉市损坏绿化植物和园林设施赔偿价目
600
1100
1700
2800
3500
4200
乌桐、榆树
400
700
1100
1400
2100
2800
泡桐、膏皮树、臭椿、喜树
300
600
800
1700
2100
2800
柳树、枫树、水杉、油杉、白杨
200
500
800
1100
1400
2500
法梧、马褂木
400
800
1400
2200
2800
3500
2、花灌木
宽高总和
小于100cm
(元/棵)
100-200cm
(元/棵)
200-400cm
(元/棵)
400-600cm
(元/棵)
600-800cm
(元/棵)
石榴、红叶木、紫荆、夹竹桃、紫薇、樱花、腊梅
200
200-700
700-2100
2100-2800
2800
3、球形灌木
冠径
小于60cm
(元/棵)
3、在正常植物季节迁移园林植物赔偿按全价的80%计算。
4、常绿树地径10cm以上,落叶树地径15cm以上无论什么季节,都难于迁移成活,其赔偿费按全价。
5、未经许可,由车辆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起的破坏,肇事者除全价负责赔偿外,另加收全价1倍的赔偿。
6、搭棚影响树木生长按临时占用树木计费。
7、专用绿地树木砍伐,草坪、绿篱注销参照此表标准执行。
丰花月季参照当年生草花执行,品种月季的标准为丰花月季的2倍
6、绿篱
法国冬青
大叶黄杨
龙柏
瓜子黄杨
市政园林赔偿标准
市政园林赔偿标准市政园林赔偿标准1. 背景介绍市政园林赔偿标准是为了保护市政园林设施、美化城市环境、保护环境生态,统一市政园林赔偿标准,规范市政园林赔偿行为而制定的。
以下是市政园林赔偿标准的详细内容。
2. 市政园林赔偿范围市政园林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2.1. 对于非法损坏、破坏或者擅自拆除市政园林设施的,应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2. 对于非法占用市政园林用地、破坏市政园林绿化,应按照土地使用权退还、赔偿绿化费用进行赔偿。
2.3. 对于非法向市政园林倾倒垃圾、废弃物等,应按照清理费用进行赔偿。
2.4. 对于非法采伐、砍伐市政园林植物,应按照树木价值及修复费用进行赔偿。
2.5. 对于非法在市政园林区域施工、挖掘等行为,应按照所造成损失进行赔偿。
3. 赔偿标准3.1. 赔偿标准应根据市政园林设施的类型、数量、质量进行评估,并结合市政园林设施的实际价值进行确定。
3.2. 赔偿标准应根据市政园林赔偿范围的细化进行具体规定。
3.3. 赔偿标准应根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的原则确定,推动市政园林赔偿行为的规范和合理性。
4. 赔偿程序4.1. 当发生市政园林赔偿事件时,受损方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4.2. 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取证,评估损失,并依据市政园林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4.3. 双方可商议解决,如双方无法商议一致,可通过仲裁或者诉讼途径解决。
5. 具体赔偿案例5.1. 针对非法损坏市政园林设施的赔偿案例,详细列出不同设施损坏的赔偿标准。
5.2. 针对非法占用市政园林用地的赔偿案例,详细列出不同占用面积的赔偿标准。
5.3. 针对非法倾倒垃圾、废弃物的赔偿案例,详细列出不同清理量的赔偿标准。
5.4. 针对非法采伐、砍伐市政园林植物的赔偿案例,详细列出不同树木价值和修复费用的赔偿标准。
5.5. 针对非法施工、挖掘等行为的赔偿案例,详细列出不同行为造成的损失的赔偿标准。
6. 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附件一:市政园林赔偿标准表格附件二:市政园林设施损坏证据样本附件三:市政园林用地占用清单样本附件四:市政园林垃圾清理费用计算表格附件五:市政园林绿化修复费用计算标准7. 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法律名词一:解释一法律名词二:解释二...法律名词n:解释n。
市政园林赔偿标准
市政园林赔偿标准市政园林赔偿标准是指在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市政园林工作中,对于对市政园林造成损害或影响的行为,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由相关责任方进行赔偿的金额和方式的规定。
市政园林赔偿标准的制定对于保护和维护城市绿化和市政园林设施的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常见的市政园林赔偿标准的一般规定:1. 城市绿化设施损坏赔偿标准对于因施工、运输等活动导致绿化设施损坏的情况,责任方应当按照实际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如若绿化设施无法修复,责任方应当支付设施重建或替换所需费用。
对于绿化设施损坏造成的环境破坏或其他连带损失,责任方还应当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
2. 绿地侵占及破坏赔偿标准对于擅自侵占、破坏绿地的行为,责任方应当按照绿地面积和实际损坏情况进行赔偿。
赔偿标准包括绿地相应补偿费用以及修复绿地所需费用。
对于故意破坏绿地环境、破坏绿地植物等情况,责任方应当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
3. 绿化工程施工影响赔偿标准对于进行绿化工程的施工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施工前提供工程保护方案,并对施工过程中的损坏或影响进行赔偿。
赔偿标准包括绿化植物损坏赔偿、工程保护费用、施工期间的绿地补偿等。
施工方还应当承担施工前后环境修复和恢复所需费用。
4. 乱堆乱放及其他违规行为赔偿标准对于乱堆乱放破坏市政园林的行为,责任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标准包括清理费用、环境修复费用等。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的市政园林赔偿标准规定。
实际赔偿金额和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城市规模和具体案件而有所差异。
具体的赔偿标准还需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确定。
市政园林赔偿标准的制定有助于促进城市园林建设的合理发展,保护公共绿化资源的安全和完整。
关于明确我市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准的通知
南通市物价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通价费[2010]261号关于明确我市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准的通知各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住建局,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为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保护城市园林绿化成果和生态环境,遏制乱砍乱伐城市花草树木、侵占城市绿地、破坏城市绿化及设施等行为,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同意保留“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项目的复函》(苏财综[2003]141号)等文件精神,现明确我市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准,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市区范围内单位和个人确因建设等需要,经批准砍伐、移植或修剪园林树木、花草、临时占用绿地或损坏园林绿化设施的,应按照规定标准缴纳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
市区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准详见附件。
各县(市、区)可结合当地实际,在不超过市定标准的基础上明确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准。
二、未经批准擅自砍伐、移植、修剪树木造成损坏的,除按本规定标准进行赔偿外,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因意外事故造成绿化或绿化设施损坏的,按照本标准规定进行赔偿。
三、市区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统一收取,纳入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
四、我市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准从2010年12月1日起执行,原南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通市物价局、南通市财政局通建委(1996)151号、通价费(1996)120号、通财综(1996)26号废止。
附件:南通市区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准表南通市物价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二O一O年十一月五日主题词:绿化赔偿收费通知抄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市纠风办,市物价局开发区分局、检查分局、价格举报中心南通市物价局办公室2010年11月5日印发共印50份附件:南通市区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准表说明:1、苗木胸径是指苗木自地面至1.3m处树干的直径;2、行道树的赔偿按规定赔偿标准的3倍进行计算;3、对各类稀有品种、古树名木、十大名花和有纪念意义的花木赔偿,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4、被损坏树木移植、清运的人工、机具、材料等费用,按实际另行计收。
城市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项目和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项目和标准城市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项目和标准一、概述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美化了城市环境,还提供了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
然而,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园林绿化常常会受到损坏。
为了保护城市园林绿化,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本项目和标准来规定城市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二、城市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的计算方法1. 损坏程度划分根据城市园林绿化的损坏程度,我们将其划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个等级。
轻微损坏:仅仅是局部叶片的破损或病虫害的轻微影响,不影响整体的美观和功能。
一般损坏:造成部分植物的死亡或重要组成部分的破坏,对整体的美观和功能有一定影响。
严重损坏:严重影响园林绿化的美观和功能,例如大面积植物死亡、水源破坏等。
2. 赔偿费计算公式轻微损坏:赔偿费 = 园林绿化修复成本 × 轻微损坏比例 × 修复系数一般损坏:赔偿费 = 园林绿化修复成本 × 一般损坏比例 × 修复系数严重损坏:赔偿费 = 园林绿化修复成本 × 严重损坏比例 × 修复系数3. 具体参数的确定(1)园林绿化修复成本:由专业评估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确定。
(2)轻微损坏比例:根据受损植物的比例确定,例如10%的受损面积。
(3)一般损坏比例:根据受损植物的比例确定,例如30%的受损面积。
(4)严重损坏比例:根据受损植物的比例确定,例如50%的受损面积。
(5)修复系数:根据地区、季节等因素确定,通常在0.8到1.2之间。
三、城市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的标准根据城市园林绿化的不同等级损坏,我们制定了相应的赔偿费标准:轻微损坏:赔偿费为园林绿化修复成本的10%。
一般损坏:赔偿费为园林绿化修复成本的30%。
严重损坏:赔偿费为园林绿化修复成本的50%。
四、附件1. 本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一:城市园林绿化修复成本评估报告样本附件二:城市园林绿化损坏图示范例附件三:城市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计算表格模板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城市园林绿化:指在城市内修建的各类公园、花坛、绿地等绿化设施。
园林树木赔偿标准表
园林树木赔偿标准表园林树木赔偿标准表是指在城市园林建设中,对于因各种原因而需要移植或者砍伐的树木进行赔偿的标准表格。
园林树木赔偿标准表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城市园林绿化,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保护和合理利用树木资源,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园林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一、树木赔偿的范围。
树木赔偿的范围包括城市绿化建设、城市更新改造、道路建设、房屋建设等各类工程项目中需要移植或者砍伐的树木。
树木赔偿标准表适用于各类树木,包括乔木、灌木、花草等。
二、树木赔偿的计算方法。
1. 树木的赔偿标准应根据其成活率、树龄、树种、胸径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2. 对于需要移植的树木,赔偿标准应包括树木的移植费用、养护费用等。
3. 对于需要砍伐的树木,赔偿标准应包括树木的伐木费用、树木价值补偿等。
三、树木赔偿的具体标准。
1. 树木的成活率。
对于需要移植的树木,其成活率是影响赔偿标准的重要因素。
成活率越高,赔偿标准相对越高;成活率越低,赔偿标准相对越低。
2. 树木的树龄。
树木的树龄是影响赔偿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般来说,树龄越大的树木,赔偿标准相对越高;树龄越小的树木,赔偿标准相对越低。
3. 树木的树种。
不同的树种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价值,因此树木的树种也是影响赔偿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
珍贵树种和罕见树种的赔偿标准相对较高;常见树种的赔偿标准相对较低。
4. 树木的胸径。
树木的胸径是影响赔偿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般来说,胸径越粗的树木,赔偿标准相对越高;胸径越细的树木,赔偿标准相对越低。
四、树木赔偿的申请流程。
1. 申请方应向相关部门提出树木赔偿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相关部门应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标准。
3. 相关部门应及时向申请方支付赔偿款项。
五、树木赔偿的监督机制。
1. 建立健全树木赔偿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树木赔偿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树木赔偿标准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关于调整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准通知各区、县物价局、财政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切实保护城市园林绿地和绿化成果、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根据《南京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同意保留“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项目复函》(苏财综[2003]1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本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经批准砍伐、移植或修剪(包括切根,以下类同)城市园林部门权属树木,临时占用或者征用城市绿地,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用地达不到规定,应当缴纳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
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包括树木砍伐、移植、修剪补偿、临时占用绿地补偿、绿地征用补偿和绿化补建费用。
二、城市树木不得擅自砍伐、移植和修剪,确因需要砍伐、移植和修剪,应当经过许可,并缴纳树木砍伐、移植、修剪补偿费用(具体标准见附件一)未经批准擅自砍伐、移植、修剪树木造成损坏,除按本标准进行赔偿外,将根据《南京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因意外事件造成绿化和绿化设施损坏,按照本标准进行赔偿。
三、临时占用城市公共绿地,应当经过许可,并按每天每平方米2元收取临时占用绿地补偿费用。
临时占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临时占用期限超过一年,经批准继续占用,按每天每平方米3元收取。
临时占用绿地补偿费用不包括绿地上原有绿化和绿化设施补偿费用。
临时占用期满,由占用单位负责予以恢复。
四、城市园林绿地一般不得征用,因城市规划调整或因城市建设确需征用城市园林绿地,应在所征绿地周边(同类别土地)补建相应面积绿地,确不具备补建条件,应缴纳绿地征用补偿费用(具体标准见附件二)。
绿地征用补偿费用不包括绿地上原有绿化和绿化设施补偿费用。
本市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其绿化用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比率,应当符合《南京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标准。
确因条件限制而绿地面积达不到规定标准建设项目,须经市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时应当按照所缺绿地面积和相应绿地征用补偿费用标准缴纳绿化补建费用。
成都市对绿化赔偿收费标准
七.市政设施赔偿费
1.绿化损失费
乔木
灌木
竹类
藤木
绿篱
草坪
古树名木
绿化设施
2.绿化补偿费
乔木
灌木
竹类
藤木
绿篱
草坪
枝丫
摘花
抽竹心
古树名木
绿化设施
胸径厘米
冠幅/米
单苗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根
主藤长度/米
长度/米
平方米
胸径厘米
胸径厘米
冠幅/米
单苗/根
主藤长度/米
长度/米
平方米
粗度厘米
朵
根
胸径厘米
重置价
砍伐20
移植10
砍伐60
说明:1、苗木胸径是指苗木自地面至1.3m处树干的直径;
2、行道树的赔偿按规定赔偿标准的3倍进行计算;
3、对各类稀有品种、古树名木、十大名花和有纪念意义的花木赔偿,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被损坏树木移植、清运的人工、机具、材料等费用,按实际另行计收。
移植20
砍伐6
移植3
砍伐20
移植10
砍伐50
移植25
移植15
移植1000
重置价
损伤60
死亡120
损伤150
死亡300
损伤20
死亡30
损伤60
死亡120
损伤100
死亡300
损伤40
死亡60
损伤40
死亡80
10
5
损伤4000
死亡8000
1.5倍
省物价局、财政厅、建委川价字非(1992)107号
成价发(1996)99号
《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北京市花草树木损坏赔偿标准
北京市花草树木损坏赔偿标准
北京市花草树木损坏赔偿标准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赔偿标准会根据损坏程度、植物种类、生长时间等因素进行计算。
具体来说,赔偿可能涉及以下方面:
1.草坪:根据损坏程度,分别按照每平方米100元、80元、5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
2.树木:对于校园内各种树木(除开摇钱树、行道树),均按照进价的1.5倍加栽种工作
量进行计算赔偿。
同时根据生长时间,每满一年另加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计算公式为:赔偿总金额=进价×1.5+工程工资+生长年数×一定数额。
对于摇钱树和行道树,也有各自的赔偿标准计算公式。
此外,如果树木的直径超过一定规格,每超过一定的厘米数,就会增加一定的赔偿金额。
3.珍贵树种:常绿树、珍贵树种会按正常树木补偿费的2-6倍进行补偿。
具体的珍贵树种
包括水曲柳、黄菠萝、核桃楸、花楸、五角枫、梓树、金叶榆、白桦、桃树、王子海棠、红松、桧柏等。
4.移植或砍伐:在公园等公共绿地及行道树内移植或砍伐树木时,需要按照标准补偿费的
加倍计算。
例如,损伤致死可能按砍伐计算,移植损伤费可能按砍伐补偿费的50%计算,树木损伤补偿费可能按砍伐补偿费的30%计算。
5.占地树木赔偿:对于杨、柳、榆、槐树林木等,会根据树木的生长年数,平均每亩补偿
一定数额的费用。
对于柞树林木,也有类似的补偿标准。
损坏树木赔偿标准
损坏树木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对于损坏树木的赔偿标准是有一定的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对于损坏树木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树木的种类、树木的年龄、树木的数量等因素来确定的。
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
首先,根据树木的种类来确定赔偿标准。
不同种类的树木在生长速度、价值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因此在确定赔偿标准时,需要根据树木的种类来进行区分。
一般来说,对于珍贵树种如红木、黄花梨等,其赔偿标准会相对较高;而对于普通树种如松树、柳树等,其赔偿标准则会相对较低。
其次,根据树木的年龄来确定赔偿标准。
树木的年龄也是影响赔偿标准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般来说,对于年龄较大的树木,其赔偿标准会相对较高;而对于年龄较小的树木,其赔偿标准则会相对较低。
因此,在确定赔偿标准时,需要对树木的年龄进行准确的评估。
此外,根据树木的数量来确定赔偿标准。
如果一次性损坏了多棵树木,那么赔偿标准也会相应增加。
在确定赔偿标准时,需要对
损坏的树木数量进行准确的统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损坏树木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树木的种类、年龄、数量等因素来确定的。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赔偿。
希望广大公民能够增强保护环境的意识,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
绿化赔偿费——渝价[2000]75号
绿化赔偿费:(一)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的单位、集体或个人(按元/天·平方米计算):1、公共绿地、风景林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按1-3元计算;2、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按0.5-1元计算。
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造成植物及附属设施损坏的,按本规定赔偿。
(二)经批准移植、砍伐乔木的单位、集体或个人(按元/株计算):1、树干胸径为10厘米,移植的50元,砍伐的200元;树干胸径为30厘米以下,以树干胸径10厘米的赔偿标准为计算基数,每减少1厘米,移植的减少5元,砍伐的减少20元;每增加1厘米,移植的增加10元,砍伐的增加40元。
2、树干胸径为30厘米,移植的250元,砍伐的1000元;树干胸径超过30厘米,以树干胸径30厘米的赔偿标准为计算基数,每增加1厘米,移植的增加40元,砍伐的增加100元。
3、树干胸径为50厘米,移植的1050元,砍伐的3000元;树干胸径超过50厘米,以树干胸径50厘米的赔偿标准为计算基数,每增加1厘米,移植的增加80元,砍伐的增加300元。
4、属于常绿树或行道落叶树的,按1、2、3项规定标准的二倍计算;属于行道常绿树的,按1、2、3项规定标准的三倍计算。
树干胸径以离地面1.2米处测算。
(三)经批准移植、砍伐灌木的单位、集体或个人(按元/窝计算):1、冠径在50厘米以下,移植的20元,砍伐的50元;冠径超过50厘米,以冠径50厘米的赔偿标准为计算基数,每增加10厘米,移植的增加20元,砍伐的增加50元。
2、花灌木按第1项规定标准的三至五倍计算,珍贵花灌木按十至十五倍计算。
(四)经批准移植、砍伐竹类的单位、集体或个人(按元/窝计算):1、一般竹类,移植的10元,砍伐的30元;窝径大于20厘米,每增加10厘米,移植的增加20元,砍伐的增加50元。
2、名贵竹类,按第1项规定标准的三至五倍计算。
楠竹类砍伐的每根20-50元。
(五)经批准移植、铲除人工草坪的单位、集体或个人(按元/平方米计算):移植的10-15元,铲除的30-40元。
国家拆迁树苗赔偿标准
国家拆迁树苗赔偿标准
国家拆迁树苗赔偿标准是指在国家进行拆迁工程时,对于因此而需要移栽或者
砍伐的树木所规定的赔偿标准。
树木作为自然资源的一部分,其保护和合理利用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因此,在进行拆迁工程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树木赔偿,以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首先,树木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其种类和规格进行科学评估。
一般来说,大型
乔木的赔偿标准要高于小型灌木,因为大型乔木在生长过程中所消耗的养分和时间更多,其移栽或者砍伐所需的成本也更高。
因此,在确定赔偿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树木的种类和规格,以确保赔偿的公平和合理性。
其次,树木的赔偿标准还应当考虑到其生长年限和价值。
一颗成熟的大树可能
经过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生长,其在环境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其本身的价值都是不可替代的。
因此,在进行赔偿标准的确定时,应当充分考虑到树木的生长年限和其在环境中的价值,以确保赔偿的公平和合理性。
最后,树木的赔偿标准还应当考虑到其在拆迁工程中所扮演的角色。
一些树木
可能是环境中的重要景观树,其在环境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不可替代的。
因此,在确定赔偿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到树木在环境中的作用和其所带来的附加价值,以确保赔偿的公平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国家拆迁树苗赔偿标准是保障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重要措施。
在确定赔偿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树木的种类和规格、生长年限和价值,以及其在环境中所扮演的角色,以确保赔偿的公平和合理性。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赔偿标准,保障树木在拆迁工程中得到合理的保护和利用。
市政园林赔偿标准
市政园林赔偿标准市政园林赔偿标准1. 引言2. 打击毁坏市政园林设施行为为维护市政园林的正常运营,减少对其设施的破坏,需要对毁坏市政园林设施的行为进行打击。
根据《城市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于故意破坏市政园林设施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3. 市政园林设施损坏赔偿标准市政园林设施损坏赔偿标准应根据设施的种类、规模以及损坏程度等因素进行界定。
下面是市政园林常见设施损坏赔偿的一般规定:3.1. 绿化植物树木:根据树木的种类和年龄确定赔偿金额。
以树木的市场价格为基准,计算损失的价值。
一般情况下,根据树木的直径、高度、冠幅等特征进行评估。
花草:根据花草的种类和规模确定赔偿金额。
根据植物的植株数量、品种罕见程度、花期等特征进行评估。
3.2. 游憩设施停车场:根据停车场的面积和停车位数确定赔偿金额。
以市场价为基准,计算停车位的损失价值。
休闲场所(如公园、广场等):根据设施的种类、面积和设备状况确定赔偿金额。
根据场所的规模和受损程度进行评估。
3.3. 道路设施人行道:根据损坏的程度和面积进行评估。
一般情况下,根据损坏部位和面积计算赔偿金额。
道路防护栏:根据损坏的长度和材料进行评估,以市场价格为基准。
3.4. 公共设施灯杆、路灯等:根据损坏设施的类型、数量和材质等进行评估,以市场价格为基准。
公共厕所、垃圾桶等:根据设施的种类、数量和受损程度进行评估。
4. 标准执行与监督市政园林设施损坏赔偿标准的执行需要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
当损坏事件发生后,受损方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相关部门将根据赔偿标准进行评估,并与损害方进行协商赔偿事宜。
如果协商不成,损害方可以依法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5. 结论市政园林赔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城市环境和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合理的赔偿标准可以保护公众的权益,也能够促进公共设施的维护和改善。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市政园林损坏赔偿标准的宣传和执行,确保赔偿工作的公正和透明性。
征地苗木赔偿标准
征地苗木赔偿标准在进行土地征用和开发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对原有苗木的赔偿问题。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合理确定征地苗木赔偿标准至关重要。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征地苗木赔偿标准,以供参考。
首先,对于直径在5厘米以下的苗木,赔偿标准为每株50元人民币。
这些小苗木可能是土地所有者多年来精心种植的,虽然规模不大,但也是对土地的一种贡献,因此需要给予适当的赔偿。
其次,对于直径在5厘米至15厘米之间的苗木,赔偿标准为每株100元人民币。
这些中等大小的苗木可能已经成长多年,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和生态功能,因此赔偿标准相对较高。
对于直径在15厘米以上的大型苗木,赔偿标准将根据其具体直径和品种进行评估,一般情况下,每株的赔偿标准在200元至500元不等。
这些大型苗木往往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和生态功能,需要给予更高的赔偿以保护生态环境。
除了根据苗木的直径和品种确定赔偿标准外,还应考虑苗木的成活率。
在征地后,如果需要移植苗木,移植后的成活率较低的,应按照成活率进行相应的赔偿调整。
在确定征地苗木赔偿标准时,还需考虑土地的使用性质和地区的生态环境情况。
对于一些特殊地区或者禁止砍伐的苗木品种,赔偿标准可能会有所提高。
总的来说,征地苗木赔偿标准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苗木的大小、品种、成活率以及土地使用性质和生态环境情况等多种因素。
只有合理确定赔偿标准,才能保护好原有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开发和生态保护的平衡。
希望以上征地苗木赔偿标准能够为相关部门和个人在土地征用和开发过程中提供参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市政园林赔偿标准
市政园林赔偿标准
市政园林赔偿标准
一、引言
市政园林赔偿标准是为了规范市政园林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合理界定各类赔偿事项的补偿标准而制定的。
二、赔偿范围
市政园林赔偿标准适用于以下情况的赔偿:
1:市政园林设施的损坏或毁坏;
2:市政园林中绿化植物、花草等的破坏或盗窃;
3:因市政园林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导致的公民人身伤害或财
产损失。
三、赔偿标准细则
1:市政园林设施的损坏或毁坏赔偿标准:
a) 公共景观设施:按照原价的30%进行赔偿;
b) 厕所、休息亭等小型设施:按照原价的50%进行赔偿;
c) 人行道、道路绿化等设施:按照原价的70%进行赔偿;
d) 其他市政园林设施:按照原价的80%进行赔偿。
2:绿化植物、花草等的破坏或盗窃赔偿标准:
a) 成年树木:按照原价的100%进行赔偿;
b) 绿化植物:按照原价的50%进行赔偿;
c) 花卉、草坪等:按照原价的30%进行赔偿。
3:公民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a) 人身伤害: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b)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价值的100%进行赔偿。
四、附件
本文档涉及的附件:
1:市政园林设施清单;
2:绿化植物、花草名称及价值表;
3:赔偿申请表格。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
1:市政园林设施:指用于城市绿化和景观美化的各类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景观设施、休息亭、人行道等。
2:绿化植物:指用于城市绿化的各类植物,包括但不限于树木、灌木、花卉等。
3:花草:指城市绿化中的草坪、花卉等植物。
六、全文结束。
2023南京市园林绿化赔偿标准
2023南京市园林绿化赔偿标准一、前言南京市作为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一直以来都以其园林绿化著称。
为了更好地维护和发展南京市的园林绿化,南京市政府制定了2023年的园林绿化赔偿标准。
对于这一标准,我们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和探讨。
二、园林绿化赔偿标准的内涵和调整园林绿化赔偿标准是指在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中,开发商因规划施工等原因需要砍伐和移植园林绿化的树木和其他植物时,需要向政府或者相关部门进行赔偿的标准。
2023年南京市的园林绿化赔偿标准,是在前期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在调整的过程中,南京市政府充分考虑了园林绿化的重要性,提高了绿化赔偿的标准,以鼓励开发商更加注重绿化的保护和再生。
这一调整体现了南京市政府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也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
三、园林绿化赔偿标准对于城市建设的意义园林绿化赔偿标准的调整,不仅仅是一项政策的调整,更是南京市政府对于城市建设的新理念的体现。
在建设城市的过程中,绿化不再是一个被忽略的配角,而是被赋予了更大的价值和意义。
通过提高绿化赔偿标准,可以有效地保护城市的绿化资源,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在过去,园林绿化赔偿往往被忽略和低估,导致了园林绿化资源的大量砍伐和破坏。
而如今,南京市政府的调整,将进一步激发开发商对于绿化资源的重视和保护,推动城市建设朝着更加生态、宜居的方向发展。
四、园林绿化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和标准2023年南京市园林绿化赔偿标准具体内容主要包括:绿化树木和其他植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的界定、赔偿的方式和标准的执行等方面。
在这些方面的调整和完善,将更加有利于城市绿化资源的保护和再生。
在具体内容方面,南京市政府将根据植物的种类、数量和成活率等因素进行赔偿标准的制定。
对于被砍伐和移植的植物,在赔偿后也需要进行相应的养护和保护,以确保其能够继续为城市绿化资源做出贡献。
这些具体内容和标准的制定,将更好地保护了城市的绿化资源,并为城市的生态环境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
拆迁树木补偿标准
拆迁树木补偿标准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拆迁工作也日益频繁,而在拆迁过程中,树木的补偿问题备受关注。
树木作为城市的绿化资源,对于城市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拆迁过程中如何合理、公平地对树木进行补偿,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制定拆迁树木补偿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树木补偿标准应当充分考虑树木的成长情况和市场价值。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需要对树木的种类、树龄、高度、冠幅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以确保补偿标准能够充分反映树木的实际价值。
同时,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市场行情,对树木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以便确定合理的补偿金额。
其次,树木补偿标准应当明确补偿方式和标准。
在拆迁过程中,树木的补偿可以采取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两种方式。
对于成熟树木,可以按照其市场价值进行货币补偿;对于年轻树木或者特殊树木,可以考虑采取实物补偿的方式,例如移植到其他地方或者种植新的树木。
因此,树木补偿标准需要明确规定不同情况下的补偿方式和标准,以便在实际操作中能够有据可依。
再次,树木补偿标准应当考虑到树木的生态价值和社会效益。
树木不仅仅是一种物质资源,更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空气质量、调节气候、保护生态平衡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在确定树木补偿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树木的生态价值和社会效益,从而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以保障城市的生态环境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最后,树木补偿标准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树木的补偿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以确保补偿标准的执行效果。
同时,还需要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对于违反补偿标准的行为进行惩处,以维护公平和正义。
综上所述,拆迁树木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需要充分考虑树木的实际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效益,建立健全的补偿标准和监督评估机制,以保障城市的生态环境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拆迁树木补偿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损坏园林绿化植物赔偿标准价目表doc-损坏园林绿化植物赔
损坏园林绿化植物赔偿标准价目表
表一
注:1、砍伐树木,注销绿地,园林植物赔偿费按全价计算。
2、在非正常植树季节迁移园林植物赔偿费按全价计算。
(正常植树季节落叶乔树为12月1日至明年2月底,常绿树为元月1日至3月15日,其它园林植物和常绿树同。
)
3、在正常植物季节迁移园林植物赔偿按全价的80%计算。
4、常绿树地径10cm以上,落叶树地径15cm以上无论什么季节,都难于迁移成活,其赔偿费按全价。
5、未经许可,由车辆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起的破坏,肇事者除全价负责赔偿外,另加收全价1倍的赔偿。
6、搭棚影响树木生长按临时占用树木计费。
7、专用绿地树木砍伐,草坪、绿篱注销参照此表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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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园林绿化植物赔偿标准价目表
注:1、砍伐树木,注销绿地,园林植物赔偿费按全价计算。
2、在非正常植树季节迁移园林植物赔偿费按全价计算。
(正常植树季节落叶乔树为12月1日至明年2月底,常绿树为元月1日至3月15日,其它园林植物和常绿树同。
)
3、在正常植物季节迁移园林植物赔偿按全价的80%计算。
4、常绿树地径10cm以上,落叶树地径15cm以上无论什么季节,都难于迁移成活,其赔偿费按全价。
5、未经许可,由车辆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起的破坏,肇事者除全价负责赔偿外,另加
收全价1倍的赔偿。
6、搭棚影响树木生长按临时占用树木计费。
7、专用绿地树木砍伐,草坪、绿篱注销参照此表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