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不动产增值税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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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购进不动产

2016年6月5日,纳税人购进办公大楼一座,该大楼用于公司办公经营,计入固定资产,并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6月20日,该纳税人取得该大楼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相符,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000万元。

该1000万元进项税额中的60%于当期(2016年6月)抵扣,剩余40%于当期的第13个月(2017年6月)抵扣。

(一)2016年6月该不动产进项税额处理:

1.增值税扣税凭证按一般性规定处理:

该大楼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于2016年7月申报期申报6月属期增值税时

(1)作为正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2)该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作为当期不动产扣税凭证填入第9栏“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

2.计算填报本期应抵扣、待抵扣进项税额:

该大楼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为:

1000万元×60%=600万元

该600万元应于2016年7月申报期申报6月属期增值税时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计入当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

(1)将不动产进项税额全额1000万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五)第2栏“本期不动产进项税额增加额”,并作为增加项计入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

(2)计算的600万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五)第3栏“本期可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并作为减少项计入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

(3)计算的600万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第10栏“本期不动产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4)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第10栏“本期不动产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所填税额,作为增加项填入第12栏“当期申报抵

扣进项税额合计”,并进入主表第12栏“进项税额——本月数”。

该大楼待抵扣进项税额为:

1000万元×40%=400万元

该400万元应计入当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

(二)待抵扣进项税额到期处理:

2017年7月申报期申报6月属期增值税时,该400万元到抵扣期,应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

1.该400万元应从当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

2.该400万元应于2017年7月申报期申报6月属期增值税时,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五)第3栏“本期可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并作为减少项填入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

3.该400万元应于2017年7月申报期申报6月属期增值税时,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第10栏“本期不动产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所填税额作为增加项填入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并进入主表第12栏“进项税额——本月数”。

案例2:购进货物直接耗用于自建不动产

(一)该不动产在建工程项目属于新建不动产

根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该项购进货物进项税额中的60%于当期抵扣,剩余40%于当期的第13个月抵扣。

具体处理方法参照案例一。

(二)该不动产在建工程项目属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

按照如下情况分别处理:

1.购进该部分货物成本未计入不动产原值

则该项购进货物进项税额可于当期全部抵扣。

2.购进该部分货物成本计入不动产原值

购进该部分货物成本达到或超过不动产原值50%

根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该项购进货物进项税额中的60%于

当期抵扣,剩余40%于当期的第13个月抵扣。

具体处理方法参照案例一。

案例3:新建不动产过程中领用前期购入并已全额抵扣的货物

2016年9月10日,纳税人购入一批外墙瓷砖,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相符,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为30万元;纳税人购进该批瓷砖时未决定是否用于不动产(如可能用于销售)。11月20日,纳税人将该批瓷砖耗用于新建的综合大楼办公大楼在建工程。根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该30万元进项税额在购进当期全额抵扣,后期耗用时,该30万元进项税额中的40%应于耗用当期进项转出,并于耗用当期的第13个月抵扣。

第一,2016 年11 月该不动产进项税额处理

1.计算填报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30万元×40%=12万元

该12万元应于2016年12月申报期申报11月属期增值税时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2.填报待抵扣进项税额处理

(1)该12万元应计入当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

(2)该12万元应于2016年12月申报11月属期增值税时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五)第4栏“本期转入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

第二,待抵扣进项税额到期处理

2017 年12月申报期申报2017年11 月所属期增值税时,该12万元到抵扣期,可以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

1.该12 万元应从当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转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

2.该12 万元应于2017 年12 月申报期申报2017 年11月属期增值税时,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五)“本期可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栏次,并作为减少项填入“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栏次。3.该12 万元应于2017 年12 月申报期申报2017 年11月属期增值税时,填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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