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保障实施(正式版)

合集下载

(完整word版)《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2016版)

(完整word版)《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2016版)

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2016)前言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已于2016年2月25日发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维护法制统一,确保《煤矿安全规程》全面准确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2016)》对其中容易误解多解的、本次新增的、带有红线意义的重要条款,从理论及操作层面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同时细化了一些技术措施。

目录第一编总则 (1)1. 第四条煤矿企业与煤矿的界定 (1)2。

第十条煤矿井下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规定 (2)3. 第十二条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制 (3)4。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 (4)第二编地质保障 (6)5. 第二十三条补充地质勘探 (6)6. 第二十五条井筒检查孔布置 (6)第三编井工煤矿 (8)第一章矿井建设 (8)7. 第三十五条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必须先抽后建 (8)8。

第四十六条竖孔冻结法开凿斜井井筒 (8)9. 第五十条钻井法开凿立井井筒 (11)第二章开采 (12)10. 第九十五条采掘工作面布置 (12)11。

第九十六条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 (13)12. 第一百零八条充填开采 (14)13。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顶煤开采 (15)14. 第一百二十三条“三下”试采条件 (17)15。

第一百二十四条“三下”试采报告的内容 (19)16。

第一百三十四条防止、检查及处理煤仓与溜煤(矸)眼堵塞的相关措施 (23)第三章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 (25)17. 第一百四十一条通风安全检测仪表检验 (25)18。

第一百四十五条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风井的安全要求2519. 第一百四十七条分区式通风 (26)20. 第一百四十九条主要进回风巷超前采煤工作面2个区段 (26)21。

第一百五十三条禁止局部通风机稀释工作面瓦斯 (27)22。

第一百五十九条矿井反风演习的条件 (27)23. 第一百六十四条局部通风机“三专”要求 (27)24。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煤矿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矿所有煤矿生产、施工、运输、仓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安、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三)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五)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六)负责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宣传教育。

第六条各部门、班组应设立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七条对新进矿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对在岗从业人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对特殊工种和关键岗位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十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第十二条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三条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按规定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十六条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1. 引言本实施方案旨在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

2. 目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覆盖,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降低事故发生率。

3. 工作范围3.1 煤矿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完善煤矿安全责任制;- 加强对煤矿安全技术装备的管理和维护。

3.2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 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 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3 隐患排查和整治- 定期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 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治,确保安全生产环境。

3.4 事故应急管理- 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 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抢险救援能力。

3.5 监测和评估- 加强煤矿安全监测和评估;- 及时发布煤矿安全信息。

4. 实施步骤4.1 制定详细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计划;4.2 分配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4.3 组织实施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4.4 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4.5 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4.6 监测和评估煤矿安全状况;4.7 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案。

5. 资金保障为切实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需合理安排资金支持,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6. 风险评估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重视风险评估工作。

通过科学评估和有效控制,最大程度地降低安全生产风险。

7. 评估与改进定期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工作方向和实施策略。

8. 结束语本实施方案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指导,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能够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公布日期】2010.11.18•【字号】晋煤安发[2010]1478号•【施行日期】2010.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晋煤安发【2010】1478号)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太原煤炭气化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省监狱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煤监〔2010〕15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10〕24号)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1.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积极推进煤矿兼并重组、整顿关闭工作,淘汰落后产能,调整煤炭产业结构,提高煤炭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全面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和事故责任追究,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2.目标任务。

进一步减少煤矿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煤矿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下达指标以内。

二、严格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3.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兑现安全生产承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煤矿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

煤矿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

煤矿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姓名:XXX部门:XXX日期:XXX煤矿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2012年,集团公司给神东下达的商品煤生产计划为20900万吨,奋斗目标为21650万吨,其中自产煤18250万吨,外购煤3400万吨。

按照这个计划,排定一季度全公司商品煤生产计划安排5250万吨,其中自产煤4380万吨,外购煤870万吨。

元月份商品煤生产计划为1750万吨,其中自产煤1460万吨,外购煤290万吨。

元月份,公司面临搬家倒面集中、14个工作面遇构造、内蒙境内矿井随时停限产等因素影响,完成1750万吨商品煤计划任务繁重、压力较大。

为确保元月份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任务的完成,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组织措施,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一、安全保障措施1.认真贯彻落实两级公司工作会和安全工作会精神,结合公司安全工作部署和1号文件要求,狠抓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强化基础管理和现场执行力,保证抓好每一天的安全生产。

2.以开展“本质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着力推进重大危险源管控及系统完善,做到全公司重大危险源心中有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结合本安体系建设,推行作业现场的精细化管理、标准化作业、流程化控制,严格规范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严把工程质量关,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交标准班。

总结借鉴2011年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经验,持续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动态达标。

第 2 页共 6 页4.加强“两节”期间员工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执行矿领导跟班带班制度,严厉打击“三违”,特别要严禁脱岗、睡岗、顶岗,严禁酒后上岗、带病上岗、疲劳上岗。

各矿井要严格执行人员入井验身制度,发现一例查处一例,严重者要追究领导者的管理责任。

5.加强业务保安,加大节日期间中夜班动态检查力度,及时全面地掌握作业现场生产状况,抓好现场生产组织管理。

安监局和各业务部门要加大中夜班动态检查力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现场跟班带班制度,靠前指挥。

煤矿企业安全工作措施有哪些

煤矿企业安全工作措施有哪些

煤矿企业安全工作措施有哪些煤矿企业安全工作措施主要包括预防事故的安全管理、安全设备的配置和维护、安全培训和教育以及事故应急和处理措施等方面。

下面将详细分析和介绍。

一、预防事故的安全管理1.安全责任制度: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岗位责任和安全责任,落实相关责任人。

企业的领导要加强安全领导,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履行安全管理,保障各项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企业应制定并执行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

包括安全生产计划、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报告、安全奖惩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各级管理人员要按照制度要求,履行管理职责。

3.隐患排查和整改:煤矿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并跟踪整改情况。

重大隐患要立即停产整改,确保矿井安全。

4.安全技术措施:煤矿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通风、排水、支护、防火等方面的措施。

同时,要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5.安全生产目标和考核:煤矿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安全生产的要求和目标。

并根据目标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评估员工的安全管理情况,同时要加强对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的培养。

二、安全设备的配置和维护1.瓦斯检测仪:煤矿企业要配备瓦斯检测仪,用于检测井下瓦斯浓度。

瓦斯检测仪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定期进行检修维护,确保准确可靠地监测瓦斯浓度。

2.报警设备:煤矿企业要配备报警设备,用于发现井下危险情况的时候及时报警。

报警设备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检修维护,确保准确切实地发出报警信号。

3.透水设备:煤矿企业要配备透水设备,用于井下突水时的紧急处理。

透水设备要保持良好的状态,定期进行检修维护,确保在突发情况下及时采取措施。

4.救生装备:煤矿企业要配备救生装备,包括救生绳、救生衣、救生器材等。

救生装备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3篇)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3篇)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所有职能部门、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等,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基本要求、责任范围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考核办法。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第七条“党政同责”指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企业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一岗双责”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各级行政副职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第九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应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第十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做到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实行下级公司对上级公司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三篇)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三篇)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煤矿集团公司是煤矿行业的重要组织形式,在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

为了加强和改进煤矿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对煤矿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和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国有和非国有煤矿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一)煤矿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二)煤矿集团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并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有相应资格和专业素质,并定期接受安全生产培训。

(三)煤矿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为最高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全面组织、领导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当制定煤矿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四)煤矿集团公司的各级责任人应当根据职责和权限,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级责任人应当制定本职责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

三、安全生产责任的明确(一)煤矿集团公司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的权益、义务和追责制度。

煤矿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等领导干部应当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煤矿集团公司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实行岗位责任制和层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三)各级责任人应当对其所属部门或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预警和应急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和追究。

2024年某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4年某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4年某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矿山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某矿山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并应严格遵守。

二、组织机构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培训和教育,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等工作。

2. 生产部门:负责矿山的生产任务和操作工作,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 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1. 安全培训与教育:矿山要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包括安全操作手册的培训、应急救援演练等。

2. 安全操作规程:矿山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进行培训,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够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3. 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建立奖励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1. 隐患排查:矿山要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进行整改。

2. 安全防护设备:矿山要确保各种安全防护设备和应急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维修和检查。

3. 应急预案:矿山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安全事故的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五、危险品管理1. 危险品储存:矿山要对危险品进行专门的储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对危险品进行分类管理。

2. 危险品运输:矿山要对危险品进行专门的运输管理,确保危险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六、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1. 安全生产考核:矿山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员工的安全操作和隐患排查情况等。

2. 安全生产奖惩: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对于安全事故责任人,将进行必要的处罚。

七、安全生产投入1. 资金投入:矿山要保证足够的安全生产投入,用于购置安全设备和培训员工等。

2. 人员配备:矿山要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范本(4篇)

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范本(4篇)

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范本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是指煤矿企业对煤矿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种管理模式。

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工作,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以下是一份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的范文,供参考: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本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

第二条: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是指煤矿企业对煤矿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工作模式,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对煤矿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明确煤矿安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对煤矿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学习。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形成层级管理体系。

第二章:煤矿安全包保责任第七条:煤矿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煤矿安全工作负总责,应切实履行煤矿安全包保责任,确保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

第八条: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煤矿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煤矿安全包保责任。

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和安全工作情况的检查。

第九条: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人是负责组织、指挥和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应切实履行煤矿安全包保责任。

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定期组织煤矿安全大检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煤矿生产现场的巡查和调度。

第十条:煤矿企业的分管领导是对煤矿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的职能部门,应切实履行煤矿安全包保责任。

分管领导应定期检查煤矿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指导煤矿工作安全的落实。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煤矿的正常生产和发展,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包括开采、运输、加工等环节。

第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监督制度等。

第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情况和资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六条煤矿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煤矿公司为安全生产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安排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煤矿公司领导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技术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九条煤矿公司领导小组应设立安全生产专门岗位,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事故调查和分析、安全培训等工作。

第十条各企业部门应当设置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参与公司领导小组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十一条煤矿应当组织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培训、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

第十二条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了解煤矿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定期组织岗位培训,加强员工对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理解和掌握。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定期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培训,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制度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监督人员,依法行使监督职责。

第十八条安全监督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技术和管理能力,并经过相关培训。

第十九条安全监督人员应当定期检查煤矿的设备、工艺和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煤矿保证安全生产的安全措施(正式)

煤矿保证安全生产的安全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煤矿保证安全生产的安全措施(正式)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6654-78 煤矿保证安全生产的安全措施(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根据边安监【2012】73号《盐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县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矿于20xx年4月28日成立了停产整顿学习领导小组。

为确保20xx年5月至12月的安全生产,经领导小组对卷子坪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制定如下安全措施确保今年下半年的安全生产。

一、指导思想在今年下半年的生产布置上坚决“先安全、后生产”,的指导思想,所有工作的开展均以安全为前提,在安全没有保证,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坚决不生产。

到今年年底实现无重伤以事故发生,轻伤指标控制在4人次以的安全生产目标。

二、组织机构为确保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保证全年的安全生产,矿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具体负责下半年安全工作的开展及各种安全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考核工作。

三、安全形式及危险因素分析今年以来,在我矿所在辖区内已连续发生多起安全事故,从发生事故的类型及种类来看,事故类型多样,主要以顶板事故为主,但从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今年以来发生的事故均存在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现场管理不到位,未严格的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

关于印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的通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办字〔2004〕42号关于印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的通知为了促进煤矿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现予印发施行。

二○○四年七月五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一、为了促进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二、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企业。

三、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十三)安全奖罚制度;(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满足下列规定:(一)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二)内容具体,责任明确,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严格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三)对违反制度的各种行为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四)所引用的依据及适用范围和时间明确,表述规范,条款清晰,能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五)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五、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的具体要求。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按照岗位、职能、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要将企业、部门或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逐项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20.07.22•【文号】煤安监行管〔2020〕30号•【施行日期】2020.07.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30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推动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了《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将本指导意见转发到辖区所有煤矿企业,并会同相关部门,结合辖区内各层级煤矿企业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于2020年12月1日前,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2020年7月22日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所有企业都必须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煤矿企业(指各级具有法人资格的煤矿企业,下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加强所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煤矿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运行机制为主线,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监督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切实解决一些煤矿企业对所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不作为、少作为、乱作为问题。

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原则,着力夯实安全基础、管控重大风险、治理重大灾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稳定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生产作业、设备设施、环境卫生、职工安全教育、事故应急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职责,通过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四条矿山企业要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和职工公开事故处理及处罚结果。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能力。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及时掌握最新的安全管理法规和技术措施。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统计和分析安全生产相关数据,为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九条矿山企业的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应当树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企业安全工作负总责。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分工,确保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员落实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纪律,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定期对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要加强与职工代表、职工工会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的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并解决职工提出的安全问题,及时发布安全通告和警示信息。

第三章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矿山企业应按照规划,合理布置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保障生产过程中职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矿山企业应定期对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024年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保障实施(四篇)

2024年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保障实施(四篇)

2024年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保障实施安全是人类生存和进步的需要,也是社会文明与发展的体现。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是人类永恒的主题,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对安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强化安全管理必须有职工安全工作作支柱,职工安全素质低是事故灾害的“天敌”,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人生观和安全行为准则,遵循安全与生产经营一体化运行的客观规律,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实践主体,必须致力于建立一套安全生产经营的长效机制。

企业的安全工作,关键是全方位落实各项安全管理的保障实施,追求平安的最大化,力争安全事故的最小化,实现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和谐的发展。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一、安全目标的建立安全工作控制目标的下达,使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真正成了硬指标和任务。

也使各级安全生产经营责任更加明确和具体。

煤矿企业要确保安全控制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企业行政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安全第二责任人,部门领导为安全主要责任人的责任管理体系,基层领导为安全目标的落实者和执行者,广大职工为安全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二、安全教育实施中国有“居安思危”的古训,居安思危是搞好企业安全工作的基本方略,也是安全生产经营的重要价值观念。

安全教育的实质是把煤矿生产经营的管理活动建立在千方百计调动员工的自我重视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方面,显然,抓安全意识的教育培训工作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

1、抓好安全的法制教育。

要进一步组织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主法,并根据不同的岗位学习相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如:《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等,通过抓安全的法制教育,努力提高全员安全观念和安全思想意识。

2、抓好安全的知识教育。

由于我们每个员工、每个岗位都有各自的工作特点和安全问题,即使有了安全法制意识,还得要有安全防范知识。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要点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要点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要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是保障矿工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以下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要点:1. 建立安全责任制:煤矿企业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目标和指标。

各级管理人员应对其管理区域的安全负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2.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矿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矿山安全知识、操作规程等内容。

培训过程中,要注重实操技能的培养,提高矿工自我保护能力。

3. 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煤矿企业应制定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制度,明确各项安全规程,包括劳动纪律、生产流程、应急预案等。

同时,要强调员工遵守制度的重要性,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4. 强化事故预防措施:煤矿企业应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如完善通风系统、加强火灾防控措施、落实矿井防尘制度等。

同时,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5. 增加安全投入:煤矿企业应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环节,并投入相应的人力、财力、物力资源。

加强安全生产装备的更新换代,提高设备的安全性能。

同时,要加强与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的合作,确保安全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6. 加强安全监控与考核: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定期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测,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同时,要建立完善的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进行评价,并采取相应激励和处罚措施。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通过制定明确的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强化事故预防措施、增加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监控与考核等多种措施,可以有效提升矿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是保障矿工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下面将进一步探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内容。

7. 加强安全检查与监督:煤矿企业应加强对生产过程的安全检查与监督,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工艺流程安全、作业环境卫生等各方面的安全要求得到满足。

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山西省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煤矿顶板管理水平,有效预防顶板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巷道锚杆支护技术规范(GB/T35056-2018)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山西省境内从事井工煤矿生产和建设活动,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煤矿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顶板安全管理工作(de)第一责任人,对顶板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配备相应(de)管理人员、制定顶板管理制度和顶板管理年度计划;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具体负责本单位顶板管理、技术管理工作.第四条煤矿应全面掌握本单位各煤层及顶底板岩性特征、矿压技术参数及其变化情况,分析其动态规律,不断总结学习顶板管理经验,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第五条煤矿要委托有资质(de)部门对开采煤层(de)围岩物理特性、岩石力学性质(抗拉、抗剪、抗压、岩性等)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检验报告,作为编制支护设计(de)依据.第六条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有完善(de)作业规程,作业规程必须包含顶板管理相关内容,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并签字后贯彻执行.遇到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制定相应(de)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队组要组织对作业规程(de)学习、考试,所有作业人员要在学习记录表上签字,未经作业规程学习并考试合格者,不得安排作业.第七条煤矿编制(de)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包含顶板管理内容,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第八条煤矿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顶板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理知识及方法(de)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合格(de),不得上岗作业.第九条煤矿顶板管理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当工作地点出现顶板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冒险作业.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第十条煤矿必须建立顶板监测、巡查制度,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及围岩观测制度.第十一条煤矿发生顶板事故后,煤矿相关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第二章掘进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十二条掘进巷道作业规程编制前,地质部门应提供经矿总工程师批准(de)地质说明书,说明煤层赋存状况、顶底板岩性以及影响巷道施工(de)地质构造、应力情况,上下层对照关系及四周开采情况,水、火、瓦斯、煤尘等情况.第十三条井巷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会审.巷道支护形式应根据地质条件、巷道断面和形状、运输及通风要求、服务年限等合理选择.施工巷道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难以确保安全施工时,要停止掘进,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重新确定支护形式并编制相应设计,必要时应由有资质(de)单位进行支护专项设计,根据设计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后,再进行施工.第十四条巷道开口、分岔、拐弯段、三角区及贯通处应避开构造及应力集中区,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第十五条巷道贯通前必须制定贯通专项措施,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并且实行单头作业,保持停掘工作面支护完好和通风正常.贯通时,必须由专人现场统一指挥.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第十六条煤矿要把好支护材料质量关,所用支护产品必须取得产品质量合格证,其中纳入安全标志管理(de)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强度检验报告,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de)支护材料.第十七条严格按正规循环作业,禁止超循环作业.第十八条新掘巷道及硐室,应优先选择锚网(喷)支护.当存在围岩破碎、过断层、陷落柱等锚网(喷)支护不能发挥正常支护效用(de)地段,可采用其它支护形式.第十九条架棚巷道(de)支架与顶帮之间(de)空隙必须塞紧背实;砌碹巷道(de)碹体与顶帮之间必须用不燃物充填密实.遇顶板破碎、淋水,过断层、过老空区、高应力区等情况时,应加强支护.第二十条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可靠有效(de)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临时和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de)距离,必须根据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并制定防止冒顶、片帮(de)安全措施.第二十一条巷道永久支护严禁采用木棚或木支柱支护,特殊区段在锚网支护基础上,可采用木棚或木支柱临时补强支护.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de)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第二十二条在松软(de)煤(岩)层、流砂性地层或者破碎带中掘进巷道时,必须采取超前支护或者其他针对性(de)安全技术措施.第二十三条井巷揭煤前,应当探明煤层厚度、地质构造、瓦斯地质、水文地质及顶底板等地质条件,编制揭煤安全措施.第二十四条矿井主要井巷工程(井底车场巷道、机电硐室、主要运输大巷、总回风巷道)开工前,所编制(de)支护设计必须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论证并审批.第二节锚网(喷)支护第二十五条岩石巷道或半煤岩巷道优先采用综掘或光面爆破,巷道要成形规整,轮廓尺寸符合设计要求.第二十六条锚固形式应根据围岩条件合理选择.锚杆(索)必须根据设计进行施工,其施工工艺必须按锚杆支护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结束,由当班(de)验收员进行验收.第二十七条锚杆(索)(de)形式、规格、安设角度,混凝土强度等级、喷体厚度,挂网规格、搭接方式、联网形式,以及围岩涌水(de)处理等,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中明确.第二十八条锚索长度应根据巷道顶板煤岩层情况确定,必须把锚索锚固到稳定(de)顶板岩层中.当稳定岩层与巷道顶板距离过大时,锚索长度应超过自然平衡拱2m以上,锚固段长度不小于1m.第二十九条钻孔、锚杆、锚固剂直径要“三径”匹配合理,保证锚固力达到设计要求.第三十条锚杆(索)(de)安装必须按要求进行,锚固剂、锚杆(索)、托盘和螺母等构件(de)性能、强度、结构必须与设计锚固力相匹配.第三十一条支护时必须在完好有效(de)临时支护下进行,条件允许时顶、帮同时进行支护,否则,按先顶板,后两帮,先上帮后下帮(de)顺序进行支护.使用掘锚一体机等设备快掘施工时,顶帮可同时支护.第三十二条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对锚杆(索)进行逐根预紧,对于炮掘巷道,爆破后必须对工作面10米范围内(de)锚杆(索)进行查验,确保达标.发现有松动现象时进行二次预紧.第三十三条煤矿必须按要求进行锚杆拉拔试验,锚杆(de)拉拔力试验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在永久支护下进行,且应设置安全距离,人员撤退到安全范围内,防止因锚杆杆体断裂或失效造成伤人.第三十四条锚喷巷道喷射混凝土前应检查帮、顶,撬掉浮石,并用水冲洗煤(岩)面,严格掌握混凝土配比和速凝剂(de)掺入量,喷层(de)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de)90%.第三十五条锚杆锚固力、锚索预紧力必须符合设计.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第三十六条大断面巷道、硐室、交叉点应尽可能布置在稳定煤岩层中,保证锚固端锚入稳定岩层.同时,尽可能避开地质构造、应力集中等区域.第三十七条巷道出现失效(de)锚杆(索)时,要及时进行补打.第三十八条登高作业时必须设有牢固可靠(de)工作台,并有防止坠落(de)安全措施,施工人员作业前必须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第三节砌碹支护第三十九条砌体厚度、灰缝、砌筑砂浆配比、壁后充填均应符合设计要求.砌体基础必须找到实底上且基础深度不得少于单层砌体(de)高度.砌体工程不能一次施工完毕(de),在施工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砌体交接部分(de)具体施工方法.第四十条顶板破碎时应先挑掉危石并加前探支护.第四十一条若顶部出现高顶冒落,碹顶应先充填至顶,打紧背牢,严禁空帮空顶.处理高顶冒落要事先准备好充填材料,处理前应选好撤离路线.第四节架棚支护第四十二条掘进巷道接顶材料(de)数量、质量、排列、材料规格尺寸、网(de)搭接方式均必须在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第四十三条背板和充填材料(de)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第四十四条巷道架棚时,支架腿应当落在实底上;支架与顶、帮之间(de)空隙必须塞紧、背实.支架间应当设置牢固(de)撑杆或者拉杆,可缩性金属支架应当采用金属支拉杆,并用机械或者力矩扳手拧紧卡缆.倾斜井巷支架应当设迎山角;可缩性金属支架可待受压变形稳定后喷射混凝土覆盖.第四十五条支架腿窝深度在作业规程中要明确,施工时遇特殊情况必须采取防止支架腿滑移(de)措施.第四十六条设有永久水沟(de)巷道,掘砌水沟时,必须有防止棚腿失效(de)措施.第四十七条爆破前,靠近掘进工作面10m长度内(de)支架必须有防倒装置.放炮后,必须对放炮崩倒、崩坏(de)支架先行修复,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迎头作业必须在超前支护或临时支护下作业.第五节井筒第四十八条井筒支护设计必须以井筒检查孔地质资料为依据.第四十九条开凿平硐、斜井和立井时,应避开可能发生围岩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de)区域,井口与坚硬岩层之间(de)井巷必须砌碹或者用混凝土砌(浇)筑,并向坚硬岩层内至少延深5m.在山坡下开凿斜井和平硐时,应避开可能发生围岩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区域,井口顶、侧必须构筑挡墙和防洪水沟.第五十条位于地震烈度为7度及以上地区,或处于表土段不稳定岩层时,风硐及安全出口和井筒上段30m以内井壁必须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第五十一条新掘(de)立井井筒,当井筒直径大于3.5m时,基岩段初次支护优先采用锚喷支护,永久支护采用混凝土砌碹或钢筋混凝土砌碹(de)支护方式,混凝土砌碹厚度不得小于300mm.第五十二条立井井筒穿过冲积层、松软岩层或者煤层时,必须有专门措施.采用井圈或者其他临时支护时,临时支护必须安全可靠、紧靠工作面,并及时进行永久支护.建立永久支护前,每班应当派专人观测地面沉降和井帮变化情况;发现危险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第五十三条立井井筒穿过预测涌水量大于10m3/h(de)含水岩层或者破碎带时,应当采用地面或者工作面预注浆法进行堵水或者加固.注浆前,必须编制注浆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第五十四条延深立井井筒时,必须用坚固(de)保险盘或者留保护岩柱与上部生产水平隔开.只有在井筒装备完毕、井筒与井底车场连接处(de)开凿和支护完成,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保险盘或者掘凿保护岩柱.第五十五条立井锁口施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采用冻结法施工井筒时,应当在井筒具备试挖条件后施工.(二)风硐口、安全出口与井筒连接处应当整体浇筑,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三)拆除临时锁口进行永久锁口施工前,在永久锁口下方应当设置保护盘,并满足通风、防坠和承载要求.第五十六条立井永久或者临时支护到井筒工作面(de)距离及防止片帮(de)措施必须根据岩性、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第五十七条斜井、平硐基岩段优先采用锚喷支护,局部围岩破碎地段可采用架设U型棚等支护形式.第五十八条斜井 (巷)施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明槽开挖必须制定防治水和边坡防护专项措施.(二)由明槽进入暗硐或者由表土进入基岩采用钻爆法施工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三)施工15°以上斜井 (巷)时,应当制定防止设备、轨道、管路等下滑(de)专项措施.(四)由下向上施工25°以上(de)斜巷时,必须将溜矸(煤)道与人行道分开.人行道应当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斜巷与上部巷道贯通时,必须有专项措施.第五十九条采用反井钻机掘凿暗立井、煤仓及溜煤眼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扩孔作业时,严禁人员在下方停留、通行、观察或者出渣.出渣时,反井钻机应当停止扩孔作业.更换破岩滚刀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二)严禁干钻扩孔.(三)必须制定处理堵孔(de)专项措施.及时清理溜矸孔内(de)矸石,防止堵孔.严禁站在溜矸孔(de)矸石上作业.(四)扩孔完毕,必须在上、下孔口外围设置栅栏,防止人员进入.第六节主要巷道及硐室第六十条开拓巷道不应布置在软弱地层和富水性较强(de)地层中,不宜沿断层布置,并应避开活动断层和应力集中区.第六十一条近水平多煤层矿井各分组大巷宜垂直重叠布置,避开应力集中区域.第六十二条布置在自燃、容易自燃煤层中(de)开拓巷道,应采用封闭式不燃性材料支护.第六十三条围岩条件差或巷道断面大,采用单一支护不合适时,应采用联合支护.第六十四条底板松软、有底鼓(已阻碍运输和行人、妨碍矿井通风)(de)巷道,应采用全断面支护.第六十五条硐室支护需充分考虑其服务年限,对于井底永久硐室,服务年限大于20年(de)硐室,必要时采用联合支护方式.第六十六条大断面(S>15m2)硐室施工、交岔点施工时必须有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对顶板管理要有专项规定.第六十七条矿井应根据水仓服务年限、围岩特性等,科学合理(de)选择水仓(de)支护方式.第七节特殊条件下(de)顶板管理第六十八条掘进工作面过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掘进工作面过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地质构造段前,必须加强掘进地段(de)地质调查工作,根据所掌握(de)地质资料,及时制定具体(de)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二)在破碎带中掘进,尽可能缩短围岩暴露时间,减小顶板出露后(de)挠曲离层,提高顶板(de)稳定性.(三)掘进工作面临近断层或穿断层时,巷道支护应采用锚网(喷)联合支护方式.必要时要配合架棚支护,并编写专项措施.(四)在顶板岩性突变地段,要及时采取可靠措施支护突变带顶板.对离层伞檐状围岩要及时敲掉.(五)掘进工作面过断层期间,施工人员必须仔细检查顶板和帮部围岩支护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凿掉顶帮(de)危矸活岩,严禁空顶作业.第六十九条掘进工作面过空巷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掘进工作面在过空巷以及与空巷贯通前(后)10~15m范围内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缩小循环进度,减小空顶距,降低顶板垮落和煤壁片帮(de)危险.(二)掘进工作面过空巷期间,要切实采取安全、可靠、有针对性(de)临时支护方式,并在安全技术措施中详细进行规定.(三)掘进工作面从空巷下方通过时,若空巷底板与掘进巷道顶板之间煤岩体较薄,不能满足正常锚网支护时,可采用架金属棚或浇筑混凝土等其它安全可靠(de)支护方式通过.(四)若掘进巷道沿着空巷掘进,应先将空巷维护好,确保巷道安全使用.若掘进巷道与空巷小角度相交贯通,应对空巷和掘进巷道贯通点附近变薄(de)煤壁进行刷扩并加固处理,避免薄煤壁压力增大引起支护体失效.(五)掘进工作面跨过下层空巷时,若掘进巷道底板与空巷顶板之间煤岩体较薄,没有足够底板承压强度,必须加强支护或采用合理(de)方式填满、填实,保证底板强度满足掘进机组等设备安全通过.(六)掘进工作面过空巷前,必须提前查明空巷内积水、积气情况.第八节井巷维修和报废第七十条矿井必须制定井巷维修制度,加强井巷维修,保证通风、运输畅通和行人安全.第七十一条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措施.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扩大和维修井巷时,必须有保证人员撤退(de)出口.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保证通风安全并由外向里逐架(排)进行,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严禁分段同时作业.撤掉支架前,应当先加固邻近作业地点(de)支架.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作业.撤换支架(de)工作应当连续进行,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维修锚网井巷时,施工地点必须有临时支护和防止失修范围扩大(de)措施.维修倾斜井巷时,应当停止行车;需要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应当先加固邻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还应当采取临时支护措施.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de)安全措施.第七十二条修复旧井巷时,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甲烷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五条(de)要求时,才能作业.第七十三条从报废(de)井巷内回收支架和装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第七十四条报废(de)巷道必须封闭.报废(de)暗井和倾斜巷道下口(de)密闭墙必须留泄水孔.第七十五条报废(de)立井应当填实,或者在井口浇注1个大于井筒断面(de)坚实(de)钢筋混凝土盖板,并设置栅栏和标志.报废(de)斜井(平硐)应当填实,或者在井口以下斜长20m处砌筑一座砖、石或者混凝土墙,再用泥土填至井口,并加砌封墙.第七十六条报废(de)井巷必须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明,归档备查.第三章回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七十七条开采前,跟班队(组)长、安全员必须对工作面顶板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第七十八条回采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确定(de)煤柱.采空区内不得遗留未经设计确定(de)煤柱.第七十九条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段巷道长度不得小于20m.综采工作面此范围内(de)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安全出口人行道宽度不少于0.8m,其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de)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安全出口和与之相连接(de)巷道必须设专人维护,发生支架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处理.第八十条不同煤层或同一煤层(de)临近区域内同时进行采掘作业,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避免造成应力叠加.相邻矿井、相邻采区之间应当避免开采相互影响.第二节支护第八十一条采煤工作面支护形式应与顶板条件相适应,并在作业规程中对支护强度进行校验作出明确规定.工作面液压支架初撑力不低于额定值(de)80%.液压支架(de)支护参数应与工作面采高和顶板条件相适应.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架(de)最大有效支护高度.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支架(de)最小有效支护高度.第八十二条采煤工作面基本架应选用同一型号液压支架.第八十三条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第八十四条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破碎或者过地质构造、老空区、冒顶区、煤柱及应力集中区等,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第八十五条加强采煤工作面巷道日常巡查,发现顶板破碎、支护失效、底鼓、两帮回缩等影响设备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以及影响行人、设备安全间距(de),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回采工作面进行卧底、刷帮、更换支护等维修作业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第八十六条工作面上下端头处三角区(工作面煤壁与巷道交叉处)必须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工作面上下端头隅角区应在切顶线支设密集支柱,严禁超前回柱.第八十七条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必须在工作面设计中明确矿山压力(de)监测和控制措施.(二)运送、安装和拆除综采设备时,必须制定包括顶板管理内容(de)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三)工作面支架间(de)煤、矸必须清理干净.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de)措施.(四)液压支架必须接顶严实.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五)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移架滞后采煤机(de)距离,应当根据顶板(de)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者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六)当采高超过3m或者煤壁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必须设护帮板,应有防片帮措施.当采高超过4.5m时,必须采取防片帮伤人措施.(七)工作面两端必须使用端头支架或者增设其他形式(de)支护.(八)处理倒架、歪架、压架,更换支架,以及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时,必须有安全措施.(九)在工作面内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有保护液压支架和其他设备(de)安全措施.第八十八条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矿井第一次采用放顶煤开采,或者在煤层(瓦斯)赋存条件变化较大(de)区域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根据顶板、冲击地压等地质特征和灾害危险性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设计,并由煤矿组织行业专家论证.(二)针对煤层开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开采工艺特点,必须制定顶板支护、初采和工作面收尾等安全技术措施.(三)放顶煤工作面初采期间应当根据需要采取强制放顶措施,使顶煤和直接顶充分垮落.(四)采用预裂爆破处理坚硬顶板或者坚硬顶煤时,应当在工作面未采动区进行,并制定专门(de)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工作面内采用炸药爆破方法处理未冒落顶煤、顶板及大块煤(矸).(五)严禁单体支柱放顶煤开采.(六)坚硬顶板、坚硬顶煤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后冒放性仍然较差,顶板垮落充填采空区(de)高度不大于采放煤高度(de),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第八十九条分层开采工作面必须合理确定分层高度,严禁超高回采.。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落实,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应制定规范的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矿井的安全责任;安全矿长具体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齐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目标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管理,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把企业的各项管理任务,通过管理使其实现,以安全管理目标为基础,定性、定量地逐级向下分解,使上下目标明确化、具体化、程序化。

4、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控制指标及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目标,并将其目标要求及保证措施贯彻落实到各个有关单位。

5、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管理积极性,提高职工安全自保、互保意识,开展全员性的“除隐患、防灾害、无事故、保安全”活动,最终实现目标要求。

6、建立目标保证体系,开展多样化教育,围绕目标开展活动,作到定期检查、定期整改、定期考评。

7、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新目标,循环开展,作到自我控制、自我评定,实行奖惩。

8、掌握情况信息,拟定安全生产目标方案,评估安全生产目标,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行。

9、自上而下层层展开分解目标活动,保证各项措施具体化,实现矿井安全总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法制基础,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要根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能,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熟知并严格执行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件编号:TP-AR-L5794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的保障实施(正式版)
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保障实施
(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安全是人类生存和进步的需要,也是社会文明与
发展的体现。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是人类永恒的
主题,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对安全提出了
更高、更新的要求,强化安全管理必须有职工安全工
作作支柱,职工安全素质低是事故灾害的“天敌”,
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人生观
和安全行为准则,遵循安全与生产经营一体化运行的
客观规律,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实践主体,
必须致力于建立一套安全生产经营的长效机制。

企业的安全工作,关键是全方位落实各项安全管
理的保障实施,追求平安的最大化,力争安全事故的最小化,实现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和谐的发展。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
一、安全目标的建立
安全工作控制目标的下达,使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真正成了硬指标和任务。

也使各级安全生产经营责任更加明确和具体。

煤矿企业要确保安全控制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企业行政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安全第二责任人,部门领导为安全主要责任人的责任管理体系,基层领导为安全目标的落实者和执行者,广大职工为安全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二、安全教育实施
中国有“居安思危”的古训,居安思危是搞好企业安全工作的基本方略,也是安全生产经营的重要价值观念。

安全教育的实质是把煤矿生产经营的管理活
动建立在千方百计调动员工的自我重视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方面,显然,抓安全意识的教育培训工作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

1、抓好安全的法制教育。

要进一步组织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主法,并根据不同的岗位学习相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如:《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等,通过抓安全的法制教育,努力提高全员安全观念和安全思想意识。

2、抓好安全的知识教育。

由于我们每个员工、每个岗位都有各自的工作特点和安全问题,即使有了安全法制意识,还得要有安全防范知识。

如:煤矿基础安全知识、煤矿井下安全知识、设备运行安全知识、通风安全知识、采掘安全知识,伤员救护知识、
地面各工种安全生产知识等都有其内在规律和防范要领,所以我们要有针对性地举办相关安全知识培训教育。

通过抓安全知识的教育,努力提高企业职工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3、抓好安全的规范教育。

讲规范就是按章办事,按程序办事,也就是要求我们行业整个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特别是重点部门,要害岗位都要有严格的规范工作程序,按制度办事。

各级管理者在研究和布置工作时都要强调安全问题,使安全做到逢会必讲,逢事必提,逢人必知,通过抓安全规范教育,努力提高全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三、安全预防
安全防范于未然,事成于预防,是安全生产经营治本的永恒主题。

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经营中,生产安全预防应侧重在以下三方面:
1.制度方面预防。

就是要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
制度来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除国家颁发的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外,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要素和管理内容,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共同防范。

这里还值得一提的是:制度预防的关键在于抓落实。

严格依法按章治理,是从根本上改善安全状况的首要前提条件。

2.设施方面预防。

也就是硬件设施方面的建设。

就是要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和科技兴安措施来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企业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基础上,强化基础改良和隐患整改,切实抓好“三同时”,努力解决安全先天不足的问题。

通过安全设施的建设和不断完善,实现从业人员和作业场所的本质安全。

同时,明确科技兴安战略目标,加大对现代安全防范手段的建设,如井下瓦斯监控报警系统、地压监测系统等。

3.行为方面预防。

也就是人的行为的预防,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就是要增强以人为本的观念来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可以说安全生产经营的本质是实现人、物、环境之间的协调,所以,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规范行为是遏制安全事故的根本保证。

尽管安全问题涉及面广,复杂多变,只要我们恪守职责亦能确保平安。

所以,要求我们的员工在经营管理中一定要规范有序、按章办事,时刻绷紧安全生产经营这根弦。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来明确部门和员工履行安全生产经营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加强行为防范的有效措施。

四、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安全监督管理者或各级领导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行业的规章制度和特点要求,对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生活居住场所安全状况进行的清
理、检查。

安全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管理措施,通过检查,可以提高认识,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增强措施,强化管理,促进发展。

针对煤矿安全检查要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安全检查目的。

检查的目标要明确,检查什么,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和效果,检查人员要做到心中有数,主次分明。

2、突出检查重点。

一般情况下,安全检查的时间和过程都比较短,如果泛泛而查,势必走马观花,以至漏检或误检,不能发现生产或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因此,安全检查应当点面结合,重点突出。

重点应该是人的行为、物的状态和安全管理的“软件”“硬件”等基础方面。

而煤矿安全检查的重点,应该是安全法规的宣传与落实、煤矿基础设施安全、煤矿安全规程的遵守与执行、矿用设备的运行安全、
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及基础管理等方面。

3、讲究检查方法。

关于检查方法,检查人员要灵活有效的进行,在检查形式上,可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专项或全面检查;通告或突击检查;不分昼夜检查等。

在检查手段上,可以采取评议法、测量法和综合法等。

总的要求是安全检查要克服形式主义,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做出客观实际的判定,对其危害程度和可能造成的灾害及后果进行评估评价。

4、通报检查情况。

包括综合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整改的意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各方积极落实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检查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五、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事关广大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对煤矿企业来说更是如此。

没有
安全,就没有稳定,和谐企业也就无从谈起。

必须以提升人的素质为基础,以精细管理为载体,以科技进步为保证,以企业文化为支撑,打造安全型企业,应把安全生产作为职工的根本利益、最大幸福,认真研究人的活动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正确处理安全工作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通过人本管理与科技保障,实现刚性制度约束和柔性管理的融合,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实现真正的本质安全。

综上所述,煤矿企业安全,具有安全生产和安全效益的务实作用,有推动企业进步与文明生产保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意义;它的保障实施,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提高煤矿职工生活质量和水平的根本途径之一。

通过安全的保障实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职工队
内部管理系列 | INTERNAL MANAGEMENT 编号:TP-AR-L5794伍素质,树立职工新风尚、企业的新形象,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构建平安和谐的煤矿企业。

此处输入对应的公司或组织名字
Enter The Corresponding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Name Here
第2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