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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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XX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XX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研[2005]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实施《XX 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提高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学校特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项目(以下简称:科研创新项目)。

为规范科研创新项目的组织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创新项目是学校为支持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开展富有创新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重点支持应用研究而设立的研究项目,鼓励科研能力较强、学术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参加科研创新活动。

第三条科研创新项目经费来源于学校拨款、社会资助等。

科研创新项目资助总额每年按教育创新基金的30%投入。

第四条科研创新资助项目的评选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采取“自主申请、择优资助”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项目申报第五条项目实行“学院推荐、限额申报”,申报名额由研究生学院根据当年具体情况确定。

第六条创新项目的申请,每年集中受理一次。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研究生学院每年发布关于申请事宜的通告。

第七条申报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2.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实验方案先进可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清楚,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保证。

3.科研创新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须是非自选的应用研究项目,且有合作单位的经费支持,额度不低于项目资助数额。

一般项目中基础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30%。

应用研究项目都必须有合作单位(企业、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

4.每位研究生在读期间最多只能获得一项科研创新项目资助。

第八条申报程序1.研究生学院会同科研处每年组织编制《XX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提出资助的主要项目范围、鼓励研究领域和定向研究课题,指导研究生申报。

教研、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教研、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教研、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实行产学研结合,加强教研、科研队伍建设,提高教研、科研水平,特制定学院教研、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第二条教研、科研工作必须面向教学实践和实用技术推广。

院级教研、科研基金项目选题应当符合所在专业发展和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为争取更高级别的项目奠定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

第三条学院教研、科研工作实行两级管理1.教务处科研部门负责学院整体教研、科研管理工作。

2.各系、XX中心、处室领导负责本部门的教研、科研管理工作。

3.教研、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

学院教研、科研基金项目由教务处管理,项目经费由教务处和财务处共同管理。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立项第四条每年3月,根据当年学校下拨的教研、科研经费和学院自筹经费情况确定院级项目立项总量,并由教务处发布申报通知和课题指南。

第五条每个院级教研、科研基金项目只能确立一个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按照学院有关要求,独立开展研究工作,负责项目研究的整体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组成员的组成和日常管理,负责项目经费的使用,高质量地按时完成项目的研究工作。

第六条申请人必须是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我院在职教学、教辅和管理人员。

申请人必须是实际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同时承担两项及两项以上教研、科研项目。

第七条院级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1年。

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资助的项目,不得以同一内容重复申报院级基金项目。

第八条申请的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理论或现实意义。

2.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研究思路清晰,拟突破的难点明确,研究的方法科学、可行。

3.项目组成人员构成合理,申请人及组成人员对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即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和一定的资料准备。

4.申请经费要实事求是,预算较为合理。

第九条院级项目的项目申请人根据学院颁布的教研、科研立项文件,填写《教研、科研项目申请书》,经系、XX中心、处室主管负责人初审后上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定后,择优并分级(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后列入计划项目。

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为鼓励和支持我院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等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学术研究素养,规范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金来源(一)学院划拨专项经费;(二)学生科技成果转让及其它科技、社会活动收入中提取的部分经费;(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等捐赠或资助的经费。

二、基金管理(一)学院成立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由学院分管领导任主任,成员由院团委、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院团委。

(二)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由院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管理,其经费使用支出由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审批。

三、基金资助对象与申报条件(一)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及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申报的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项目。

(二)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与项目组织实施能力,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三)鼓励跨系(部)、跨专业联合开展项目研究,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5人。

四、基金资助项目范围申报的项目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项目研究类型包括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型研究。

研究课题可以是教师主持的各类研究课题的子项目或企事业单位委托的项目,也可以是学生独立提出的研究项目。

学生自选研究项目范围:1、基础学科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2、理科、工科类专利发明、技术创新等项目;3、文法经管类专业创作、社会科学等调查项目;4、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五、基金资助项目申报与评审(一)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的资助原则为“理实结合、突出重点、鼓励创新、注重实效”,资助办法为“自主申请、公平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

(二)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及评审程序:1、申请者向所在系提交《学校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

2、系学术委员会对申请项目按本办法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并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

XX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XX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XX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学院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学术创新活动,促进研究生科技成果的转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设立XX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

为规范创新基金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基金实行项目制,主要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的项目,项目研究成果可以成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部分内容。

创新基金也可用于资助研究生申请专利、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国家、省、市、学院的各类科技竞赛。

第三条创新基金资助项目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立项第四条项目申请条件(一)创新基金项目的申请对象原则上为学院1年级或2年级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名研究生在校期间主持的项目原则上为1项。

鼓励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研究生联合申报。

(二)项目选题应紧扣学科前沿,具有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一定创新。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省级、校级研究生工作站项目,鼓励产业化潜力较大的项目。

(三)项目申请人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该项目研究领域国内外的研究状况有一定了解,具备项目研究基础或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由导师推荐并给予指导。

(四)已获其他校级资助的科研项目及其子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第五条创新基金申报时间为每年9月,项目中期检查为每年5月,项目验收为每年9月。

每个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0.1至0.5万元,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为1至1.5年,但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第六条创新基金的立项采取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部)初审、学院评审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如下:(一)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符合申请条件的申报人填写《XX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经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所在学院(部)。

各分学院(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并提出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交研究生院。

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及管理办法

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及管理办法

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及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对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评审及管理,推动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培养,特制定本办法。

二、项目申报1.项目申报分为团队申报和个人申报两类。

团队申报需由研究生导师担任项目负责人,个人申报则由研究生自行申报。

2.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研究生个人简历、研究成果和计划书等。

申请书应包括研究目标、预期成果、计划进度和资金需求等内容。

3.项目申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4.项目经过初审合格后,进入评审环节。

三、项目评审1.项目评审委员会由校内外具有相关研究经验和权威性的专家组成,由校领导任命。

2.项目评审采用匿名评审方式,评审专家将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填写评审意见表。

3.评审意见表包括项目内容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评价,以及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评价。

4.项目评审采取多数意见通过的原则,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

5.评审结果包括通过、退回修改和未通过三个等级,评审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者。

四、项目管理1.项目通过评审后,需签订项目合同。

项目合同应明确项目的研究目标、预期成果、计划进度和资金使用规定等内容。

2.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每月报告制度,项目负责人需按时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并定期召开项目组例会,及时解决项目中遇到的问题。

3.项目结束后,需提交结题报告和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包括论文、发明专利、著作等,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项目经费。

4.项目经费的使用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不得挪用或超支。

项目结束后,需进行项目经费的结算,对未使用的经费原则上应返还。

五、项目评估1.对项目的成果进行评估,应由评估专家组成评估委员会,评估委员会由校领导任命,评估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者。

2.评估内容应包括项目的科研水平、成果质量和创新程度等方面进行评估。

3.根据评估结果,对项目进行奖励和资助。

六、违约与处罚1.如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降低项目成绩、追回经费等。

XX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XX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XX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XX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研[2005]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实施《XX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提高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学校特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项目(以下简称:科研创新项目)。

为规范科研创新项目的组织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创新项目是学校为支持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开展富有创新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重点支持应用研究而设立的研究项目,鼓励科研能力较强、学术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参加科研创新活动。

第三条科研创新项目经费来源于学校拨款、社会资助等。

科研创新项目资助总额每年按教育创新基金的30%投入。

第四条科研创新资助项目的评选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采取自主申请、择优资助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项目申报第五条项目实行学院推荐、限额申报,申报名额由研究生学院根据当年具体情况确定。

第六条创新项目的申请,每年集中受理一次。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研究生学院每年发布关于申请事宜的通告。

第七条申报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2.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实验方案先进可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清楚,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保证。

3.科研创新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须是非自选的应用研究项目,且有合作单位的经费支持,额度不低于项目资助数额。

一般项目中基础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30%。

应用研究项目都必须有合作单位(企业、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

4.每位研究生在读期间最多只能获得一项科研创新项目资助。

第八条申报程序1.研究生学院会同科研处每年组织编制《XX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提出资助的主要项目范围、鼓励研究领域和定向研究课题,指导研究生申报。

xxxx学院研究生学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xxxx学院研究生学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xxxx学院研究生学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xx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xxx发【2011】12号)以及《关于印发《xxx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xxx发【2010】20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加强项目基金的管理,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项目的组织与申请第二条我院的项目均指社会科学项目。

第三条我院在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以以项目组的形式参加项目的申报,毕业研究生不能参加项目申请。

每个申请组必须有指导老师一名,小组成员三名以上,鼓励研究生跨学历、专业、年级进行申报。

项目组成员每年只能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指导老师最多可以参与指导三个项目。

第四条研究生可自拟具体选题,项目的最后完成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

项目选题应结合所学专业具体题目,要求针对性强,立意高,有特色,切忌大而空,面面俱到。

第三章项目的评审第五条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评审结果由研究生院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予以立项。

第四章项目的实施与管理第六条项目一经立项,即可开展研究工作。

项目组负责人、指导老师、成员以及项目内容、名称不可随意更改。

因特殊原因需要变动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研究生院核准后方可改变。

第七条项目要求结合假期调研进行,要做到与理论学习相结合,与服务民族地区相结合,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锻炼自身综合素质。

第八条学院与指导老师负责对研究生假期调研的指导和管理,建议和鼓励指导老师率队开展课题的社会调查,督促研究生按时完成学术创新项目。

第九条获资助的项目实际调研地点应与项目申报地点一致。

第十条项目实施课题负责人制度,项目的第一申请人为责任人。

项目组成员调研期间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加强团队合作,注意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项目编号: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名称课题类别课题申请人所在院(部)专业班级课题指导教师职称填表日期安徽财经大学二○○七年六月制填报说明一、填写申请书之前,请先咨询指导教师或有关专业教师,并查阅《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

二、请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地填写申请书的各项内容。

表达应明确、严谨、简洁,字迹工整,建议先用铅笔草填。

三、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须注明全称。

四、申请书为A4本,页面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并于左侧装订成册。

五、申请者申请(含参加)的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两项。

六、正式申请时需提交一式三份申请书(要求一律用打印稿件,并且至少一份为原件),需指导教师和所在院系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七、凡格式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书,不予接收。

一、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类别A.重点项目 B. 一般项目申请人姓名院系班级联系方式申请人学习成绩评价A.优 B. 良 C. 中 D. 差项目来源□指南选题□学生自主立题□教师推荐选题□导师研究项目指导教师姓名、职称指导教师联系方式课题组主要成员姓名院系班级联系方式签名申请项目金额预定完成时间内容摘要(限200字)二、项目论证立项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已具备的条件及研究工作的基础拟提供的结项成果形式三、经费预算和评审意见申请经费金额及开支预算申请人承诺签名:年月日指导教师意见指导教师签名:年月日院部评审批意见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学校审批意见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大对学生课外科技学术活动的扶持和推动,提高我校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学术水平,通过科研促进教学,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以科技学术为龙头的特色校园文化建设,特设立XXXX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学生科创基金),学生科创基金由校团委和科技处共同管理。

第一条学生科创基金主要用于为在校学生举办的学术报告会以及在校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和参加“挑战杯”竞赛活动的相关费用支出。

第二条学生科创基金面向全体在校全日制学生,重点资助在校学生结合所学专业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科技创新。

第三条学生科创基金资助项目立项由主管学生的校领导批准。

二、基金的来源和使用第四条学生科创基金主要来自学校专项拨款,其中: 15%用于校园学术报告会;15%用于“挑战杯”竞赛;70%用于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奖励。

第五条学生科创基金专款专用,用于所立项目的有关消耗费用,可适当添置学生科技活动固定资产。

第六条每个学院每年可申请 500~1000 元作为学术报告、讲座费用。

第七条基金支持下的学生科技创新作品主要为三类: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和科技发明制作。

第八条三种类型项目的基金支持规定在 500 元~3000 元之间。

第九条具体项目的具体经费申请及审批必须在上述四至八条规定的范围内确定。

第十条批准立项的项目,前期将按批准资助额的 50%进行拨付,项目完成后拨付其余的 50%资助资金。

第十一条本基金的使用原则上按校内科研基金使用办法执行,且由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签字。

第十二条申请项目的指导教师,不得有与申报项目相同的纵横向课题。

所发论文必须注明是XXXX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

第十三条本基金是学校为支持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所设立的专项基金,凡批准立项的项目要充分用好有限资金,不得挪用或借用。

三、基金项目的申请与立项第十四条基金的申请、立项、管理和评审由校团委、科技处和教务处共同组织实施。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与学术交流资助办法【模板】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与学术交流资助办法【模板】

**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与学术交流资助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学术能力的培养,促进研究生学术交流,鼓励研究生多出优秀科研成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科研成果奖励(一)学术论文奖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含毕业后1年内)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2019)》上发表的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给予奖励。

对于学术论文类成果,若导师为第二作者、其学生为第一作者,或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并且导师和学生的第一署名单位均为“**大学”或“Anhui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在认定学生科研成果时,学生均视同于第一作者。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1.在A+级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3万元,在A级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2万元;2.在B级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1万元;3.在C级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2000元;4.参加设有研究生院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大学举办的学术论坛获奖论文(学院授予的奖项不在奖励范围内,学会主办的学术论坛必须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大学作为协办单位方可申请奖励),特等奖每篇奖励人民币2000元,一等奖每篇奖励人民币1000元,二等奖每篇奖励人民币500元。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1.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被安徽省学位办评为安徽省优秀学位论文的,每篇奖励人民币6000元;2.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每篇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优秀作品奖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创作的美术作品、艺术设计作品、建筑设计作品、园林规划设计作品、文学作品等,给予奖金并进行表彰。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1.作品被国家级博物馆、美术馆收藏,或国家级单位采用的,给予每件作品1万元奖励;2.作品被省级博物馆、美术馆收藏,或省级单位采用的,给予每件作品5000元奖励。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为鼓励和支持本科生开展科学训练,激发学生科研兴趣,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院在学校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SRF)立项工作的基础上,对申报学校SRF项目但未获资助的项目择优给予学院层面的立项支持,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管理办法。

学院参照《华中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SRF)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立项当年秋季将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学院递交中期报告,并根据学院安排交流汇报研究进展。

对不递交中期报告或无明显进展的项目,将取消立项。

项目因特殊原因申请中止的,应填写《项目中止申请表》;项目组成员变更的,应填写《项目组成员变更表》。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提交结题报告、研究论文、实验记录本、项目信息表等材料。

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逐项进行汇报,符合结题要求的,学院发放项目结题证书。

第一作者发表研究论文的项目,给予报销版面费奖励,优先参加省大学生科研成果奖申报。

项目结题后,可申请1个课外学分。

2.经费资助。

学院资助每项1000-2000元。

3.项目孵化。

学院立项的SRF项目为培育项目,项目组可通过前期的科研工作申报当年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也可申报第二年的学校SRF项目,其次项目主持人可作为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项目。

项目负责人自项目立项后应尽快启动,积极请教指导老师并及时总结研究成果。

指导老师要对项目进行全程指导,全面提高项目组成员的科研素养。

安徽财经大学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修订)

安徽财经大学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修订)

安徽财经大学文件校政字〔2013〕40号安徽财经大学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修订)(2013年4月26日校长办公会通过)为进一步调动并激发高学历人才的科研积极性,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发展实际情况,结合原《安徽财经大学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校政字[2009]128号)的运行实效,特重新修订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教学科研型大学为目标,坚持与学校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建设方案相结合,与重点学科发展方向相结合,与扶持新兴学科快速成长相结合,积极创造优秀人才和科研团队脱颖而出的宽松氛围,支持和鼓励高层次人才多出高水平成果,进一步增强学校科研水平和办学实力。

二、资助标准博士科研基金分为两个档次:A档为8万元,B档为5万元。

三、获得博士科研基金的条件及要求(一)A档标准要求1.达到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科技部重大项目一项,发表校定重点期刊论文一篇;(2)主持教育部、科技部项目一项,发表校定权威期刊论文一篇。

2.或在不具备前项条件下,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中的两项:(1)主持教育部、科技部项目一项,发表校定重点期刊论文一篇;(2)主持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自然(含软科学)基金项目、省教育厅重点课题以上项目一项,发表重点期刊论文两篇;(3)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被EI、SCI、SSCI源刊检索收录一篇;(4)作为主要成员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人文社科成果奖、高校人文社科奖、高校自然科学奖一项或作为成果主持人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人文社科成果奖、高校人文社科奖、高校自然科学奖一项;(5)主持承担政府、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横向项目,到账经费达50万元以上自然科学类项目一项或到账经费达25万元以上社会科学类项目一项。

(二)B档标准要求达到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项:(1)主持教育部、科技部项目一项,发表校定重点期刊论文一篇;(2)主持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自然(含软科学)基金项目、省教育厅重点课题以上项目一项,发表校定重点期刊论文两篇;(3)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被EI、SCI、SSCI源刊检索收录一篇;(4)作为主要成员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人文社科成果奖、高校人文社科奖、高校自然科学奖一项或作为成果主持人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人文社科成果奖、高校人文社科奖、高校自然科学奖一项;(5)在一类出版社出版著作一部,发表校定重点期刊论文一篇。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试行)来源:发布时间: 2009-12-15 17:08:4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开展学术创新、理论研究、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以下称:创新基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基金的主要来源(一)学生工作处专项经费;(二)社会、个人的捐赠资金。

学院鼓励各单位和教职工积极拓展资金渠道,广泛争取社会捐助,使创新基金逐年增长。

第三条创新基金资助遵循的原则是:鼓励创新、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公平立项、择优资助。

第四条学院成立大学生科技创新领导小组。

大学生科技创新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领导及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

全面领导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各项工作,审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的使用情况等。

第五条大学生科技创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处长兼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负责安排落实大学生科技创新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

第六条各系相应成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鼓励学生进行创新性研究,组织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项目初选、项目进展情况跟踪、业务指导等工作。

第二章资助范围与申报条件第七条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范围为:(一)专业性理论研究;(二)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三)社会实践和专题调研;(四)其他有价值的创新研究与实践。

创新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

第八条资助项目的形式(一)自拟项目,由学生自主拟定题目,并自主选择指导教师或者由相关系指派指导教师;(二)竞标项目,由学院公布招标课题,由学生竞标获得。

第九条申请者必须为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学术创新、社会实践、校园活动的组织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第十条申请者必须组织项目小组。

《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2006年12月21日修订文件)

《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2006年12月21日修订文件)

《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2006年12月21日修订文件)宣传提纲(研究生院)为激发导师和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2005年底教育部部署包括我校在内的3所国家重点高校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2006年5月教育部又部署了全国14所重点高校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明年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将在全国50多所具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中实施。

2006年3月学校印发了《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西交研﹝2006)20号文件)(以下简称20号文件),并在2006年秋季入学的研究生中全面执行。

目前,根据我校一年来的改革实践对20号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07)18号文件)。

为了使师生对我校2007年的研究生招生和奖助金管理办法有一个清楚的认识,我们根据文件精神编写出这份宣传提纲,便于大家理解执行。

1.文件修订的缘由20号文件印发后,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各类奖助金导师配套不同,一些学院出现矛盾;基础与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科研经费不足难以进行奖助金的配套;Ⅰ类助教岗位难以落实;个别导师招生数量过多等。

针对这些问题,2006年9月12日,学校召开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同意对20号文件进行修订。

2.修订20号文件的主导思想是什么?保持改革总原则“充分发挥科学研究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以及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积极作用”不变;保持20号文件的主导思想和主体框架不变,对其中具体操作部分进行修改、细化和完善;基本保持原20号文件研究生奖助金的总金额无大变化,对学校和导师提供的比例和金额进行调整。

修订后的文件将在操作方法上尽量考虑各院在执行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尽量简化操作程序,并避免产生对导师及广大研究生产生大面积影响。

3、主要修订内容比较及修订理由(1)创新基金资助面比较(占非定向生的比例)理由:为吸引优秀研究生生源,扩大研究生的资助面,增加了研究生的创新基金资助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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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研[2005]1号)的精神,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种创新活动,引导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研究课题,形成创造性的科研成果,特设立“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

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基金的良好运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创新基金是学校设立的用于资助在校研究生结合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和撰写而开展学术创新研究活动的专项经费,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的研究项目。

第三条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创新基金管委会
第四条学校设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作为创新基金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管委会”)。

管委会主任由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部、科研处、财务处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硕士点所在院所的负责人组成。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

第五条创新基金管委会负责基金资助项目的立项审查、成果鉴定、项目争议裁定等工作。

创新基金管委会聘请专家成立评审组,负责资助项目的立项评审和结项评价,每个专家评审组由3~5人组成。

第三章创新基金的来源
第六条学校每年投入不低于10万元作为创新基金的专项资金。

创新基金可以接受社会的资助,包括企业、投资机构、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无偿捐助。

各种来源的基金均由创新基金管委会统一管理。

第七条凡社会资助基金一次性达到或超过10万元的,可向创新基金管
委会申请在创新基金下设立具有独家冠名权的专项基金。

第四章立项标准和资助金额
第八条创新基金的立项标准。

密切结合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和撰写,选题为本学科前沿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或在理论上或方法上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或具有重大的实践应用价值。

第九条资助项目数量与金额。

每届资助100项,每个项目资助1000元。

第五章项目的申请条件
第十条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的条件
(一)创新基金项目的申请对象为我校入学一学年后至预期毕业一学年前的在校注册全日制研究生;
(二)每名研究生只能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鼓励以项目组名义进行申报,提倡跨年级、班级、专业等具有不同背景的学生组建项目组;
(三)申请项目必须由申请人的指导教师推荐;
(四)申请人必须具备申请项目的前期研究基础。

第六章项目的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创新基金项目采取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专家评审组评审、创新基金管委会审批的方式进行。

项目的申报及评审工作一般在每学年第一学期10月份进行。

其具体评审程序如下:
(一)根据学校下发的有关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由项目申报人首先填写《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打印稿件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经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向创新基金管委会办公室(研究生部)提出申请;
(二)创新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对负责人资格、申报项目的有关内容是否符合基金资助范围及要求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创新基金管委会组织专家评审组评审,提出拟立项资助的项目;
(三)创新基金管委会审核后,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由创新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及时公布立项名单。

第七章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二条获得立项的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按照项目申请书的设计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并合理使用资助经费。

项目研究过程中,涉及项目计划、研究内容、研究周期的变动,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创新基金管委
会审批。

若未经报批,擅自更改资助项目,造成项目实质性变更的,创新基金管委会将取消对该项目的资助,同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收回已拨经费。

第十三条在整个项目研究期间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第十四条项目如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进行时,项目负责人应在研究任务实质停止前一个月向创新基金管委会提出项目提前终止书面申请。

在申请中要详细列明项目提前终止的原因、项目研究已完成的部分和未完成的部分。

终止申请经批准后即可办理项目终止手续,并与基金财务管理部门结清有关款项。

凡未办理相应手续的,按擅自终止研究处理。

第十五条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问题,创新基金管委会除取消对该项目的资助外,还将建议有关部门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填写《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包括总结报告、鉴定结论、经费决算表、审核批准意见等项内容),并连同最终研究成果,一并报送创新基金管委会申请项目结项。

创新基金管委会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组成结项专家评审组负责项目的结项评审工作,并签署研究成果结项审定书。

每年9月中旬接收创新基金项目结项申请。

第十七条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结项时,须在《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3000字以上的论文;论文作者必须是项目组成员,成果单位署名必须标有“安徽财经大学”字样,并注明受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

第十八条项目完成后,项目概况和项目研究成果由创新基金管委会向全校公布。

第十九条项目的实施期限一般为一年。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必须提前两个月提出延期申请,经创新基金管委会批准可以延期3~6个月结项。

每个项目最多可以申请延期结项一次。

对超期仍未完成的项目,学校收回已拨经费。

第八章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经费由学校设立,专款专用。

第二十一条经费由创新基金管委会授权研究生部负责人审批。

经项目立项审查通过后,准予支出项目经费的60%;项目结项后,可以按规定额度报销剩余项目经费。

经费具体使用参照《安徽财经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资助经费直接划拨项目负责人名下,负责人可凭创新基金项目研究工作所需经费支出的票据,依据学校有关的财务管理办法报销。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创新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应为资助项目建立档案,妥善保存有关资助项目的一切纸质和电子资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关于报送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8级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结项鉴定工作现已启动,现就做好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暂行)》和项目申报书规定的内容在导师的指导下做好结项工作。

二、结项材料包括结项报告及结项成果各1份。

材料报送以学院为单位。

三、材料报送时间第一批截至时间为12月17日前,第二批截至时间为2011年3月11日前。

四、材料报送截止日5个工作日后根据结项材料鉴定结果开展经费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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