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规程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更好地发挥毕业论文(设计)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综合考核,是对本科学生毕业和学士学位资格认证的基本依据,对提高学生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毕业论文(设计)的部门,职责是:(一)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问题;(二)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表格、电子模版等;(三)组织检查、监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四)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等;(五)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六)负责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四条各系(部)主任是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负责人,职责是:(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二)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对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求及工作进度等作出规定;(三)组织落实本系(部)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1、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选题;2、审定指导教师资格;3、组织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4、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5、负责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6、推荐本系(部)专业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加评选;7、组织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交流。
8、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上报教务处。
第五条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职责是:(一)组织教师拟定选题并进行审核;(二)确定指导教师名单;(三)检查、督促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四)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第三章教学要求第六条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环节中,要注意培养学生以下方面的能力:(一)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二)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综合分析和正确利用各种信息资料的能力;(四)理论分析论证、制定设计或实验方案、应用计算机的能力;(五)语言文字运用、工程制图和编制设计说明书等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
河南城建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程
河南城建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程毕业设计(论文)是毕业前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训练,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为了规范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一、基本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应从以下几方面培养学生的能力:1、理论研究、查阅文献资料、调查收集信息的能力2、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3、设计、计算、绘图能力4、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能力5、外文阅读、计算机应用能力6、撰写论文报告或设计说明书的能力7、语言表达、思辩能力二、选题1、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一人一题。
由几名学生共同参加的课题,必须明确每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小课题。
2、选题原则:⑴符合专业或大类培养目标,满足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训练。
⑵理论联系实际,尽可能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实际需要相结合,尽可能与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相结合,鼓励跨专业、跨系组织选题。
⑶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工作量饱满,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
⑷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提高,鼓励学生创新。
⑸鼓励学生与用人单位联系,直接承担符合上述要求的课题。
3、经指导教师推荐、系领导同意,认为确实具有一定科学研究水平的调研报告或公开发表的论文,亦可作为毕业论文,但必须严格审查。
三、工作程序1、确定题目及指导教师每年11月底,教师提出下届毕业生课题方向和题目,并说明题目来源、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及所具备的条件等。
经系讨论审定后确定符合条件的题目和指导教师,并向学生公布,各系可采取学生自选与分配相结合方法,使每位学生选定一个题目,做到一生一题。
指导教师按要求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系主任审查签字后,于毕业论文(设计)前一学期末下发学生。
任务书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系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每年12月底,各系将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和学生安排的情况汇总后填报《河南城建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报送教务处。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全学程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
鼓励学院(系)提前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文字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同一人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经学院(系)同意,学生可用外国文字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一般执行《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学院确有必要可参考、国际通用标准制定适于本学科的规范,并报教务处备案。
原则上,学院各专业规范应当统。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十一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
鼓励学院(系)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
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或实务经验。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是学习深化和提高的重要过程;是学生运用已学过知识的一次全面总结和综合训练,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目的和要求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知识、能力和素质方面得到综合训练、转化和提高。
1.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所撰写的学位论文,表明作者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新成果和新见解,反映作者具有的科研能力和学识水平。
2.毕业设计,是高等学校技术科学与工程技术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接受课题任务,进行实践的过程及取得的成果。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分为选题、开题报告、实验(设计、调研等实践过程)、撰写论文、答辩五个阶段。
第五条各院系应在第六或第七学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各题目教学要求,确定学生选题。
第六条各院系应指导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的3周内完成开题报告,落实选题的研究内容、目标、方法、步骤和进度等,学生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开题报告。
有条件的院系可指导学生在第八学期前完成开题报告。
第七条中期检查。
第八条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第九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抽查与复评。
第四章选题原则与要求第十条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符合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的训练内容,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学生所学知识,使学生受到全面的锻炼。
选题应根据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尽可能结合社会实践、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等任务,选择有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手册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手册一、前言毕业论文是大学生完成学业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让学生在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尽可能的高效和顺利地完成,对毕业设计的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系统的管理,就显得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一份毕业设计工作管理手册,是一项必要的工作。
本手册旨在为毕业设计的管理和实施提供一套系统性的规范,包含了毕业设计整个流程的各项管理规定和操作指导,还包括毕业设计常用的文献、模板、工具、标准等相关资料,在这份手册的指导下,学生可以更加轻松地完成毕业设计工作。
二、毕业设计工作流程1. 确定毕业设计题目在学院安排的时间内,通过向老师提出自己感兴趣的方向或者已学习内容的探索方向,确定自己毕业设计的具体题目。
学生需要根据个人兴趣和专业知识水平,选择合适的题目进行研究。
2. 组建毕业设计小组学生需要与老师交流、商讨并确定组队事宜。
组建好毕业设计小组后,确定小组内部的分工,每个成员需要根据各自的专长和知识背景,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确保每个人有自己的研究方向和合理的任务安排。
3. 完成论文提纲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和深入思考,完成论文的提纲,并将其提交给相应的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在审核的过程中,老师可能会提出修改意见,学生需要仔细听取指导老师的建议并且认真去修改论文提纲,最终得到一份满意的初始论文提纲。
4. 数据采集和分析采用现代研究方法,对毕业论文的数据进行采集和分析,并对分析结果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这个过程需要小组内各个成员之间密切合作和协调,发现数据收集和分析过程中的问题并且及时解决,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5. 论文写作在以上工作基础上,根据论文提纲进行论文正文的撰写。
在写作过程中,要求严谨,思路要清晰,结构要合理,文笔要通顺,内容要充实,语言要简练。
学生还需将论文章节的标题、字体、字号、行距、页码等统一在规定的要求范围内。
6. 论文审稿自己需要仔细阅读论文,并且积极向指导老师、同学和老师提交自己的论文草稿,以获取意见和建议,并对自己的论文进行成语审稿。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保证毕业生顺利完成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达成质量,现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包括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任务书的制定和审批、指导教师的指导和评阅、毕业生的撰写和提交等工作。
第三条学校的各个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条例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
第四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剽窃抄袭行为。
第五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以独立完成为原则,指导教师应当明确指导方向,避免对毕业生论文(设计)的直接写作。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和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条本条例的具体解释和修改由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二章选题和任务书的制定和审批第八条毕业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的通知提交选题申请,选题申请应包含论文(设计)题目、选题意义、论文(设计)内容、研究方法和预期目标等内容。
第九条选题应当符合学科领域的研究方向和学术要求,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
第十条任务书应当明确论文(设计)的研究方向、内容、方法、时间安排、指导教师和评审委员等内容。
第十一条毕业生选题和任务书的申请应当经过指导教师认真审核和审批后方可上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二条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受理、审核和报批毕业生选题和任务书的申请,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和指导教师。
第三章指导教师的指导和评阅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依据教师的专业背景和研究方向,合理分配指导教师。
第十四条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任务书制定详细的毕业生指导计划,鼓励毕业生积极思考问题,并及时给予指导和建议。
第十五条指导教师要及时进行中期检查和论文(设计)的初稿修改,确保毕业生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北京城市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范
北京城市学院毕业设计(论⽂)⼯作管理规范北京城市学院毕业设计(论⽂)⼯作管理规范(08修订版)为加强毕业设计(论⽂)⼯作的⽬标管理和过程管理,保障毕业设计(论⽂)的教学质量,特编制《北京城市学院毕业设计(论⽂)⼯作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毕业设计(论⽂)的⽬的毕业设计(论⽂)是本科最后⼀个综合性、创造性的教学实践环节,是对学⽣综合运⽤多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集中训练⼯程设计能⼒、科学研究能⼒以及创新创业能⼒的全⾯检查,是有效地培养学⽣理论联系实际,独⽴完成⼯作的能⼒,养成团队协作精神,使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得到全⾯锻炼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毕业设计(论⽂)的教学⽬标培养学⽣的科学道德、科学素养、创新意识、严肃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实的⼯作作风;培养学⽣综合运⽤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地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培养并提⾼学⽣应⽤计算机的能⼒、利⽤⽹络资源的能⼒和翻译、查阅⽂献的能⼒;培养学⽣运算与设计、测试与实验、数据处理、综合调研、正确运⽤国家标准、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制图及图形表达、撰写报告等基本技能;培养学⽣收集、加⼯信息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培养学⽣⾃我认识、⾃我控制、⾃我激励和⼈际交往等能⼒。
三、毕业设计(论⽂)⼯作程序在毕业设计(论⽂)教学环节中,学⽣是实施主体,辅导教师起指导、帮助作⽤,院、部两级教学管理部门起领导、管理、督察作⽤。
三⽅⾯缺⼀不可,各司其职,共同保证毕业设计(论⽂)教学环节的运⾏和质量。
毕业设计(论⽂)有如下主要⼯作程序:1、建⽴领导和管理机构,对整个过程进⾏管理和督查;2、确定指导教师,命题与选题,需要的学科向学⽣下达任务书;3、学⽣进⾏课题调查,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学⽣进⾏开题报告;4、以学部为单位进⾏中期检查;5、指导教师的全程指导;6、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定成绩;7、学⽣答辩,答辩⼩组评定成绩;8、教务科核定综合成绩;9、归档与⼯作总结。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是训练学生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重要综合性实训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但能够反映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也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为规范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与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管理,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科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一)教务处职责1.依据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制(修)订符合我校实际的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管理文件。
2.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进行指导与督查,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实施监控。
3.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和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遴选推荐工作。
(二)二级学院职责1.在学校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修)订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2.每年根据教学计划与学校统一安排,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3.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的遴选及资格审核。
4.负责组织指导教师课题申报和学生选题工作,并负责选题质量的审核把关。
5.负责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与质量,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负责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指导答辩工作。
答辩委员会由各学院业务领导及专家5-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
其成员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其它相当职称。
答辩委员会主要负责答辩工作的组织及答辩成绩的评定等。
答辩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分设若干答辩小组(每组至少3人)。
7.负责组织本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与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遴选推荐工作。
8.负责编制上报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表、毕业设计(论文)分类汇总表。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XXXX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实践环节,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选题、下达任务书、课题调研、文献检索、相关实验(或实践)、论文撰写(或设计工作开展)及答辩等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完成,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XXXX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主管校长领导,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指导性文件的要求和精神,制订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学术不端检测,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教学研究与改革,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等。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督导评估。
第三条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组织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学院各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落实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自我检查、自我评估与工作总结;组织本学院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研究,以及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文档管理(一)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由学院统一保存,主要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答辩记录、评阅书及成绩评定表、毕业论文(设计)文本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各学院填写《XXXX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落实情况一览表》《XXXX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XXXX大学XX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报告》等,上报有关部门存档备案。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学生进行综合专业训练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做好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在分管教学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与协调,各专业系具体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具体负责开展的实践性教学活动。
(二)各专业系应成立以系主任或分管教学工作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具体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
(三)各专业系以专业为单位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在专业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安排指导教师、下达任务、论文(设计)中期检查与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
(四)教务处负责协调各专业系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布置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等管理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教学目的和要求(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得到科学研究的基础训练。
(二)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外文阅读能力、计算机使用能力、社会调查能力、资料查询与文献检索能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和表达研究结果及答辩的能力等。
(三)培养学生正确的思想方法、严谨认真的科学态度。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程序本科毕业论文一般安排在本科教学阶段最后一学年进行。
毕业论文工作包括组织准备、选题、安排指导教师、任务下达、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指导、评阅与答辩及成绩评定、归档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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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规程为了切实保障我院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教学秩序,加强对参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管理,不断提高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规程”。
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准备工作部分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基本原则:1、题目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的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使学生能够全面地运用所学基础知识、专业理论和基本技能,在设计过程中获得比较全面的锻炼,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题目要力求理论联系实际,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增强学生的创新和创业能力。
3、题目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应把握在能使学生经过努力在给定时间内完成规定任务的程度,以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
4、同一题目重复使用不得超过三届,在重复使用时,题目的各项参数也不得雷同。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基本程序:1、选题要经过充分论证,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报告,说明其意义、目的、主要工作内容、前期工作及具备的条件,经所在专业教研室集体审定,系部主任批准后,方可列入选题计划。
2、选题计划公布后,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申报选择意向,由指导教师平衡协调后确定。
3、题目确定后,指导教师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将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下发给学生。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工作量要求:从查阅文献、调查研究开始,要求学生每天工作4~6小时,用16~20周方能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
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准备:毕业设计(论文)中,常用规范、工具书等参考资料,力求使参加设计的师生人手一册,应注意规范的更新和标准化。
各系部负责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采编、供应、查阅服务及保管工作。
第五条毕业设计(论文)准备资料的备案:各系部应在毕业实践(含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前一周,将毕业实践工作计划、毕业设计大纲、毕业设计任务书等交教务处备案。
撰写论文(设计说明书)部分第六条论文(设计说明书)的基本结构:毕业论文或设计说明书应由题目(标题)、摘要、目录、引言(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构成,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1 。
第七条论文(设计说明书)的文字量要求:整篇论文(设计说明书)字数不少于10000字(部分专业根据其专业特点设计说明书可控制在5000字左右),书写方式(手写或计算机打印)自行选择。
第八条论文(设计说明书)撰写规格要求:论文(设计说明书)撰写的字迹要工整、文字要规范,不可潦草马虎、滥用误用简化字、繁体字和异体字。
中文的标点要准确,标点符号写在行内。
文稿内容要完整准确,有关实验数据表格、图示和照片的表达一定要规范化。
实验结果已用图表示了的一般不再列表。
图表中所述内容不必在正文中再做说明,应尽量避免重复。
每个图表必须要有图例序号和图表名称。
第九条列举参考文献资料规格要求:列举参考文献资料必须注意:1、所列举的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包括期刊、书籍、论文集;2、主要参考文献的格式应包括:序号、作者姓名、书籍或文章名称、出版单位、出版时间、章节与页码等;3、应按论文参考或引证的文献资料的先后顺序,依次列出,不宜以文献或作者的重要程度排列顺序;4、在论文中应用参考文献处,应注明该参考文献的序号。
第十条毕业论文(计算机打印)排版规范要求:页面设置统一要求纸张类型为A4,标准版芯。
毕业论文各部分内容的排版具体要求为:1、中文摘要:⑴居中打印“摘要”二字(三号黑体),字间空一字符;⑵“摘要”二字下空一行打印摘要内容(小四号宋体);⑶摘要内容后下空一行打印“关键词”三字(小四号黑体),其后为关键词(小四号宋体),每一关键词之间用逗号隔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打标点符号。
2、英文摘要:⑴居中打印“ABSTRACT”,再下空两行打印英文摘要内容;⑵摘要内容每段开头留四个空字符;⑶摘要内容后下空一行打印“KEY WORDS”,其后为关键词用小写字母,每一关键词之间用逗号隔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打标点符号。
3、目录:“目录”二字为小二号黑体,居中打印;下空一行为章、节、小节及其开始页码(小四号宋体);章、节、小节分别以第1章、1.1、1.1.1等数字依次标出。
4、前言:“前言”二字为三号黑体,居中打印,二字之间空一字符。
5、正文:每章标题以三号黑体居中打印;章下空二行为节,以四号黑体左起打印,节下空一行为小节,以小四号黑体左起打印;换行后以小四号宋体打印正文,正文内的标题号用1。
、(1)、a等依次标出。
6、附图:图题采用中文,中文字体为五号宋体;引用图应在图题右上角标出文献来源;图号以章为单位顺序编号。
7、表格:按章顺序编号,表内必须按规定的符号标注单位。
8、公式:公式书写应在文中另起一行,居中排列;公式序号按章顺序编号。
9、参考文献:按论文中参考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参考文献中每条项目应齐全。
第十一条毕业设计绘图量要求:设计类题目根据专业特点及课题要求可由导师具体定量,原则上绘图量(折合为图幅为0# 号图纸)不少于3张,其中要求计算机绘图(CAD)2张,手工绘图不少于1张。
图纸绘制要符合国家标准。
完成后的设计图纸经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审核后,审核人员要签署审核指导意见并签名。
第十二条毕业论文纸张统一要求:全校用统一印制的毕业设计(论文)专用纸书写。
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基本要求第十三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个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在全过程中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
第十四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条件:1、一般应由讲师、工程师等相应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2、教授、副教授等相应高级职称的人员应占一定比例;3、初级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4、第一次参加指导毕业设计的教师,应事先试做毕业设计,经教研室和系部审查合格后,可担任毕业设计的指导工作;5、在设计指导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各系部报请主管教学的院长同意,可以聘请退休教师或外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指导。
聘任人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第十五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职责:1、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管理和协调工作(1)指导教师要做好指导的一切工作。
包括思想准备、资料准备,落实所需的教学场地。
联系安排上机场所,协调与有关单位的关系,处理好有关事宜;(2)了解自己所负责指导的每一个学生的情况:思想状况和业务素质,认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使学生以正确的态度、饱满的情绪、积极认真地参加毕业设计(论文);(3)对学生进行组织纪律和安全教育,督促学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4)指导学生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计划,全面掌握学生的工作进度,定期向有关领导汇报。
2、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业务指导(1)制订下达“毕业设计任务书”,内容包括:确定课题的目的、意义;设计的原始数据与部分资料;应该完成的图纸的名称、规格与数量,实验名称与要求;论文应该论述的内容;部分主要参考资料(包括中英文),外文翻译要求;(2)指导学生查阅文献资料、规范和手册;(3)指导学生分析材料、处理数据、提炼观点;(4)审定学生论文提纲或设计方案;(5)解答疑难问题;(6)向学生介绍论文或设计说明书的写作方法。
3、审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审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并填写“考核评议书”中审阅及评分意见栏,参加答辩。
审阅意见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任务的难度、分量及完成情况;(2)综合应用所学基础理论进行实践能力的评价;(3)有何创造性劳动;(4)态度的评价;(5)指出存在的问题及错误。
对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基本要求第十六条对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基本要求:1、毕业设计(论文)的进行过程中,每一个细节都要认真对待,要勇于创新,勤于实践,注意锻炼和提高自己,力争取得最佳成绩;2、必须按毕业设计进度表在规定时限内按质按量地完成,培养良好的学习和工作习惯;3、尊重师长,虚心求教和接受指导,与同学团结互助,培养团队合作精神;4、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培养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
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内容,否则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不及格计;5、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期间,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有关规定。
学生因故请假,须事先取得指导教师同意,报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领导签字批准,方为有效,否则以旷课论处。
请假一次,不得超过二天,累计不超过一周,否则不准参加答辩,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第十七条对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要求:答辩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毕业生的毕业设计与论文都要履行答辩程序。
第十八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由各院系聘任5名以上相关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
第十九条答辩内容和时间要求:学生向答辩小组报告自己设计(论文)的简要情况,时间约20分钟,学生回答教师提问约10分钟。
报告内容包括:1、课题的任务、目的与意义;2、所采用的原始资料或指导文献等;3、设计、论文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尤其是自己完成的主要工作;4、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第二十条答辩委员会提问的一般要求:答辩委员会专家提出的问题一般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答辩学生需进一步说明的问题;2、毕业设计(论文)所涉及的有关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3、鉴别其独立工作能力。
第二十一条毕业答辩的总结:答辩结束后各答辩小组要认真总结答辩过程,对学生的选题、设计(论文)指导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总结经验,形成文字资料交系部存档。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第二十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分为指导教师评阅和评阅人评阅。
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全面的审查,对学生的设计(论文)完成情况、工作能力及态度等写出评语、评定成绩。
评阅人由各系部答辩委员会聘任,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规定的内容进行评阅,并写出评语、评定成绩。
第二十三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各系部除组织公开答辩、小组答辩外,各答辩小组应根据答辩实际情况选出本小组不合格者,参加本专业或全系部的二次答辩。
第二十四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审成绩、评阅人评审成绩、答辩评审成绩构成(附件5:评审表),其权重比例为4:4:2。
部分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参照本规程制定合理的成绩评定标准,但答辩评审成绩所占比例应不低于40%。
第二十五条其他:1、各系部应参照以上规定要求,根据不同专业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的专业技术要求,并报送教务处备案。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部要认真总结,并按专业推选出本系部1名成绩最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作为山东省优秀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候选人,报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