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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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会计监管问题探讨

(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报业大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

[摘要]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存在的问题是政府监管较为分散,监管主体不明确,上市公司社会监管力度

缺失,公司内部监管制度形同虚设。其原因:会计监管法律法规之间不协调统一,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政策存在政府强制性供给,社会监管不严和社会审计缺乏独立性。完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模式,应完善会计规范体系,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协调好会计监管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加强会计监管政策制定程序中的公众参与,通过激励市场主体参与监管过程提高会计监管的开放性,从而引导市场对高质量会计信息的自发需求。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会计监管;监管模式[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

B

[收稿日期]2012-07-12

我国资本市场历经十几年的发展,规模已经迅速的扩张,上市公司正逐步走向规范会计信息记录及披露的正规。上市公司的竞争压力日趋加大,会计经验逐步积累,与此同时,资本市场的会计舞弊行为数量上日益增加,舞弊手段隐蔽性也在提高,这严重阻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也对上市公司自身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各国已经充分认识到会计舞弊和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的严重性。无论是国外安然事件、施乐事件、美国在线与华纳时代的世纪并购丑闻,还是国内河南郑百文案件、银广厦的信息失真等一系列案件,这些都具体的说明上市公司会计监管问题亟待解,我们要尽力在制度上和技术上强化和完善上市公司的会计监管,构建一个有效的会计监管模式。

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模式

会计监管模式是对会计活动进行干预、调节和控制所做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以及这些制度所体现出来的特色。我国的会计监管模式主要是以内部监管为基础、政府监管为主导和社会监管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一种“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管模式。这种会计监管模式主要强调内、外部监管的结合,内部监管主要是通过在公司内部设立的机构,包括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等对公司的会计行为进行监督。外部监管主要是通过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来规范企业会计制度;证监会承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的职责来规范上市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为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提供合理保证,承担社会监督的职责。我国的会计监管模式拥有明显的特征:一方面,我国的会计监管模式强调法律法规的管理,制定了完整的、统一的会计监管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我国设立了具有全国性、

统一性的会计监管机构进行监管。二、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存在问题

(一)政府监管较为分散,监管主体不明确

由于我国政府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不够清晰,我国实施监管的部门比较多,包括财政、税务、审计、国资委、证监会等部门都对上市公司的会计监管承担责任。这些相关部门为了争取会计监管权力,竞相制定非正式的相关规定,从而及早确定本部门的会计监管权,限制其他部门的竞争,为了部门的利益,在出台规定时忽略对其他部门的协调,这样严重的导致了我国监管分散、主体不明的现状。同时,我国还缺乏对监管部门的有效管理。这些政府监管部门被赋予监管权力的同时,并没有对监管部门低效或无效监管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这种权力与责任的不对等,使得对于监管效果、监管效率都无法进行有效的考核和衡量,这就造成监管质量和监管效率的低下。在遵守会计监管规范时,市场参与者缺失了外部约束力量,此种会计监管,失灵并不会令人感到意外。

(二)上市公司社会监管力度缺失

目前来看,我国的社会监管主体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于被审计上市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通过对被审上市公司进行的审计活动,对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合理保证。但是,当前在我国的一些事务所在进行审计活动时,忽视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的要求,由于时间或成本的限制在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没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就对相关事项进行确认,这就导致经过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失真或者对财务报告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同时,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促使地方政府介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来谋求地方利益,这不仅减小了行业监

第2012年第8期(总第404期)

商业经济

SHANGYE JINGJI

No.8,2012Total No.404

[文章编号]1009-6043

(2012)08-0108-02108--

管的权威性,也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缺位”现象。

(三)公司内部监管制度形同虚设

公司的内部监管需要通过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来完成。但是,现今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存在重大缺陷,这些治理结构不仅没有发挥他们应该有的监督管理的作用,甚至某些内部的监管人员伙同管理层共同舞弊,成为虚假财务信息的制造者。我国目前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严重缺陷主要表现在:第一,董事会缺乏独立性,难以实现有效监督。大股东独揽大权,造成淡化董事责任,使重大决策的表决均按照股东意图。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内部董事占绝大多数,内、外部董事比例失调,这也造成董事会对管理层监督低效或者无效的局面。第二,监事会缺乏权威性。我国上市公司监事的利益有时与公司利益紧密相连,这就导致了监事会难以充分、有效的发挥监督作用。同时一些监事缺乏必要的金融、财务、法律的相关专业知识,监事的素质没有达到法律法规所要求达到的水平,这使监事无法有效行使职权。有时,即便监事提出意见,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管理层也忽略对监事会监督意见的重视,往往故意回避或者拖延,使监事会的作用无法有效发挥。第三,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流于形式。我国上市公司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比较少,发挥应有作用的更少。由于内部审计人员素质较低,业务水平没有达到应有要求,使得对公司财务信息把握不准确。

三、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存在的问题成因分析

(一)会计监管法律法规之间不协调统一

当前,我国的会计准则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格局是:财政部会计司负责对会计准则进行制定,中国证监会负责对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拟定。《会计法》明文规定我国主管会计工作的部门是国务院财政部门,《证券法》同时也规定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全国证券市场依法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自然也包括在其中。我国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法律法规中,《证券法》与《会计法》是两条平行的经济分支,两部法律之间的不协调性引起了诸多监管部门争夺权力。因为《会计法》与《证券法》互相独立,财政部与证监会的监管权互相争夺,他们单独制定的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准则缺乏协调性。从法律环境方面看,部门立法分割,相关措施缺乏照应,造成措施互相交叉、遗漏甚至抵触的现象,形式上不规范,体系上不统一,这就造成监管部门对会计违法行为难以定性。

(二)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政策存在政府强制性供给

随着经济体质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会计监管规范体系也已经初步形成,监管政策与监管措施也日趋完善。但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我国的会计监管政策不是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双方充分博弈、积极参与的基础上形成的,在一定程度上,是政府强制性供给。

如果上市公司是会计信息提供者的代表,会计准则是会计监管规范的代表,造成管理层对会计监管规范制定“理智的冷漠”态度是和我国当前阶段的市场环境和市场参与者的特征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一是被监管者参与会计规范制订的利益驱动不足,二是被监管者参与会计规范制定的知识积累不够。我国会计监管政策制定政策的过程缺乏公众的参与,所以,我们对利益相关者的态度加以考虑,通过市场对会计信息的披露进行调节,使被监管者能够关注和参与到会计规范的制定中来。

(三)社会监管不严和社会审计缺乏独立性

社会中介机构对会计工作的监督是会计的社会监管的依靠力量。社会中介机构拥有专业优势,承担着对会计事项进行依法核查、验证,作出审计审计结论的责任。可是,当前我国的社会审计缺乏独立性,会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审计质量不高,这对上市公司真实信息的披露产生了巨大的阻碍作用,对社会后果造成了不良影响。

四、对完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模式的建议

(一)完善会计规范体系

法律保证是会计信息质量监管的重要措施。在会计法规制定的过程中,必须对会计信息的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的影响予以充分的考虑,并且应该通过制定相应措施对其行为进行限制。为了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应及早出台实施细则,从而满足上市公司多元化经营的需要。在法律制度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应对不同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的行政责任的规定统一口径。要逐步建立以《会计法》作为中心,实施细则等为补充,以会计制度建设为重点的健全的制度体系。在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加大执法力度,是对会计信息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

(二)协调好会计监管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

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权矛盾的延伸是会计监管法律法规中的矛盾。消除这种矛盾的根本途径是对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权进行重新安排。应该只有一个会计规范制定机构存在,或者高度协调两个监管部门对同一事项制定一套会计监管标准。对相同或相似的监管对象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从而提高监督管理的效率和公平性,使被监管者对监管者的要求识别和掌握,从而降低会计规范的制定和执行成本。

(三)加强会计监管政策制定程序中的公众参与

监管者应该提供一种博弈平台,赋予公众公平、透明的参与机会。在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应该提高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度,获得被监管者对会计监管的支持,这是提高会计规范质量和实施效果的有效途径。在提高公众参与度方面,应该建立听证会制度,一方面可以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发表意见和公开讨论的正式渠道,另一方面也能够向更多人宣传准则的制定程序与经济后果。通过激励市场主体参与监管过程提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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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宏:上市公司会计监管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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