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实用版
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二篇)
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为深入推进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不断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力度,全面提升职业安全健康水平,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____第47、48、49、51____及《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煤安监调查【____】____号)等文件精神。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矿员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我公司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制度:一、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
矿长任组长,安全矿长和技术矿长任副组长,通风科、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全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工作。
通风科、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等业务科室、各项目部在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与安排下,各负其责,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并存档备查。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每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告知职业病危害义务。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并以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告栏等形式告知并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领导小组负责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提出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并重点抓好落实工作,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负责向劳动者发放符合(aq1051—____)国家标准的职业1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造册登记,建立档案。
五、定期、不定期____对各科室、项目部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结果并留有记录。
六、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经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进行体检。
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煤矿职业卫生防治规章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防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职业卫生防治工作,保障煤矿工人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煤矿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治工作。
第三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要增强职业卫生防治的法制观念,加强职业卫生防治的组织领导,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综合治理,综合防护。
第四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防治工作责任制度,划分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层层负责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因素管理第五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全面调查,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台账,定期更新。
第六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扩散,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第七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第八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设施设备,保证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需求。
第九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标识和警示,提高从业人员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认识。
第十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防护意识和素质。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第十一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制度,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与评价。
第十二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体检,定期监测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
第十三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价结果,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第四章职业卫生事故应急预案第十四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职业卫生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处置程序和应急措施,做好职业卫生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事故处置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能力和素质。
第十六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报告职业卫生事故,并采取措施限制职业卫生事故造成的扩散和危害。
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内容介绍本规章制度旨在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益和竞争力。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涉及煤矿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卫生管理事项。
第二条职业卫生管理目标本规章制度的重要目标是: 1. 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 2. 防备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3. 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安全意识; 4. 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
第三条职责及权限1.企业管理负责人负责全面推行本规章制度,并保障工作人员正常履行职业卫生管理职责。
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职业卫生工作,包含监督、检查、引导等。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第四条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架构1.设立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责包含职业卫生监测、危害因素评估、职业卫生培训等。
2.设置职业卫生管理小组,负责各个部门的职业卫生工作和事故应急处理。
第五条职业卫生管理流程1.职业卫生监测:定期对煤矿生产场合的空气质量、噪声、粉尘等指标进行监测,确保达标。
2.危害因素评估: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危害因素进行评估,订立相应的防护措施。
3.职业卫生培训: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教授相关安全知识。
第三章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第六条职业病防治1.依据危害因素评估结果,订立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定期进行职业病检查和体检工作,及时发现与职业相关的健康问题。
第七条环境管理1.确保煤矿生产场合的通风设备运行正常,保证空气质量达标。
2.掌控噪声、粉尘等环境污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八条个人防护措施1.供应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包含口罩、防护眼镜、耳塞等。
2.定期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换损坏或失效的用品。
第九条应急预案1.订立职业卫生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和应对措施,确保应急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本领。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条监督机构1.设立职业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煤矿职工的身体健康,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的全体职工,包括在岗、离休、退休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实施科学的职业卫生管理,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制度的实施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符合职业卫生管理和职工的实际情况。
第五条本制度由煤矿领导班子负责制定,并在全体职工中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六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由煤矿领导班子负责,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七条职业卫生管理必须依据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合理、全面、连续的措施。
第八条全员参与是职业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职工是重要的卫生管理对象和协作的主体。
第九条职业卫生管理必须坚持人本原则,尊重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关注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十条职业卫生管理必须加强与劳动保护、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
第三章具体管理措施第十一条煤矿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台账,记录职业卫生检测、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宣教等工作。
第十三条煤矿应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并持续改进。
第十四条煤矿应定期组织职业卫生检测,确保职工在工作岗位上的健康安全。
第十五条煤矿应加强职业卫生宣教和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能力。
第十六条煤矿应定期开展职业卫生知识普及宣传活动,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防护意识。
第十七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治制度,对职业病患者进行治疗和康复。
第十八条煤矿应加强对职工的日常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症状。
第四章职责与义务第十九条煤矿领导班子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其有效落实。
第二十条职工有权了解自身工作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职工有义务遵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接受职业卫生检测、培训等相关工作。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从事煤矿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综合治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煤矿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煤矿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本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三)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落实职业卫生工作;(四)定期开展职业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六)负责职业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生产部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二)技术部门:负责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提出防治措施;(三)安全部门:负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确保安全生产;(四)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五)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防治第七条识别和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一)对煤矿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二)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类,明确危害程度和防护措施。
第八条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一)采用工程技术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二)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提醒职工注意防护;(三)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正确使用;(四)定期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第九条职业健康检查:(一)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二)发现职业病疑似病例,及时送诊并采取隔离措施;(三)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治疗和康复。
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一、总则二、职业病防治1.煤矿企业应组织对矿井内部环境进行定期检测,确保矿井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职业性尘肺病的发生。
2.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措施,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进行防护,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对从事高风险作业的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并建立职业病危害岗位人员档案。
3.煤矿企业应制定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工伤事故预防1.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和权限,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煤矿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
3.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职业卫生监测1.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测机制,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和人员,对矿井内部导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
2.煤矿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体检,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体检项目,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3.煤矿企业应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数据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制定改进措施。
五、职业危害防护1.煤矿企业应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2.煤矿企业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估,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风险,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3.煤矿企业应对从事高风险作业的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六、职业卫生教育培训1.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
2.煤矿企业应在新员工入职时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个人防护等内容。
3.煤矿企业应对从事高风险作业的员工进行特殊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
七、职业卫生管理责任1.煤矿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益。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职业卫生管理,保障煤矿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煤矿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矿及其相关单位的从业人员,包括煤矿生产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煤矿职业卫生管理的宗旨是预防职业病,改善工作环境,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切实保障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煤矿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第五条煤矿应当设立专门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六条煤矿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职业卫生管理规程、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定期检查职业卫生状况、推广职业卫生知识等。
第七条煤矿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其职业卫生管理能力。
第八条煤矿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第九条煤矿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卫生监测,确保工作场所的环境和空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第十条煤矿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和体检,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意识,避免职业病危害。
第四章职业卫生风险管理第十二条煤矿应当制定职业卫生风险评估和管控方案,明确职业病危害的来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
第十三条煤矿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减少职业病危害的发生,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定期对职业病危害源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危险。
第五章职业卫生应急管理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件进行预警和处理。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应急事件的及时处置。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保护矿山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和改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促进生产安全和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所有员工,包括聘用劳动者、临时工和承包商等。
第三条法律依据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基本原则遵循预防为主、综合管理、防治结合的原则,全面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
第五条责任1.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
2. 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职业卫生工作负责。
3. 所有员工应当积极参与职业卫生工作,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第六条环境监测矿山企业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噪声、震动等因素进行监测,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时采取措施。
第七条职业病防护1. 矿山企业应当对潜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防护措施。
2. 矿山企业应当为暴露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设备,并进行相关培训和指导。
第八条健康档案管理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和职业病筛查,并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
第九条救护设施和急救措施矿山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急救设施和药品,并组织急救培训,确保员工在遭受意外伤害或急病时能够及时得到救治。
第三章员工权益保护第十条职业卫生教育矿山企业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一条报告和投诉员工对职业卫生问题有权进行投诉,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投诉机制,并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十二条法律保障矿山企业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职业安全权益,严禁任何形式的歧视、报复和打击行为。
第四章监督和评估第十三条监督检查矿山企业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整改相关问题。
第十四条评估和改进矿山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管理的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生效和修订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矿山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保障矿山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山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采掘、选矿、冶炼、辅助生产等环节。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确保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矿山职业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矿山职业卫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二)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三)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监测,确保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四)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五)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职工的体检和健康档案完整;(六)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各岗位落实职业卫生措施。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条件符合要求。
第七条各岗位职工应自觉遵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积极参与职业卫生培训。
第三章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第八条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一)对矿山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包括粉尘、噪声、辐射、毒物等;(二)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降低危害因素浓度;(三)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职工正确使用;(四)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提醒职工注意防护。
第九条职业健康监护:(一)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二)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及时进行诊断、治疗和康复;(三)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第十条职业卫生培训:(一)定期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二)对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
矿山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矿山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职业卫生管理,保障矿工健康,防止职业病危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各类矿山。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矿山职业卫生管理,预防职业病危害,保障员工健康。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配备和维护,保证职工的职业安全和健康。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职业病危害隐患。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职业卫生监测,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职业卫生检测,定期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当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健康意识和防护能力。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记录员工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个人健康情况。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员工职业卫生体检,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职业危害因素防护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工作场所空气质量的监测,及时清理工作环境,保证员工健康。
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喷淋、通风等技术处理,缓解职工的危害。
第十六条矿山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提供给员工使用。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七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应急预案,及时应对职业病事故,减少职工伤害。
第十八条矿山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急救设施和人员,确保职工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得到救助。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矿山企业应当接受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职业卫生评估,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煤矿卫生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卫生工作,保障矿工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从事卫生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煤矿卫生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矿井卫生环境整洁,职工健康。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煤矿卫生工的主要职责:1. 负责矿井环境卫生的清洁、消毒、杀虫等工作;2. 负责矿井职工生活区的卫生管理;3. 负责矿井卫生设施的维护和管理;4. 负责矿井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5. 负责矿井卫生检查、报告和整改;6. 负责处理矿井卫生突发事件。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1. 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矿井卫生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卫生工作;2. 安全监察部:负责矿井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卫生工作制度得到落实;3. 财务部:负责矿井卫生工作的经费保障;4. 人力资源部:负责卫生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5. 供应部:负责矿井卫生用品的采购和供应。
第三章卫生工作要求第六条矿井环境卫生要求:1. 矿井内道路、通道、车间等场所保持整洁,无杂物、积水;2. 卫生设施完好,功能正常,定期进行清洁、消毒;3. 仓库、材料堆放区等场所保持整齐,无乱堆乱放现象;4. 矿井内无蚊、蝇、鼠、蟑螂等害虫。
第七条职工生活区卫生要求:1. 职工宿舍、食堂、浴室等场所保持清洁卫生;2. 定期进行消毒、杀虫,确保无传染性疾病;3. 垃圾分类处理,及时清运。
第八条卫生设施维护要求:1. 卫生设施完好,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功能正常;2. 卫生设施损坏及时更换,确保职工正常使用。
第四章卫生检查与整改第九条煤矿卫生检查:1.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环境卫生、生活区卫生、卫生设施等;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上报。
第十条卫生整改:1.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2. 定期复查整改效果,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范本(2篇)
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旨在加强煤矿职业卫生管理,保障矿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及所有作业场所,并要求全体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
二、岗位职责1.煤矿经营者责任:煤矿经营者应当负责制定和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职业卫生防护,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2.从业人员责任: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和佩戴防护设备、器具,积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严禁违反职业卫生规定和操作规程。
三、职业卫生保护1.工作环境检测:煤矿经营者要定期组织对工作场所、工作设备进行职业卫生检测,确保没有超标污染物存在。
2.职业病危害预防:煤矿经营者应对违反职业卫生标准、健康危害较大的工种和工艺,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职业病危害。
3.作业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作业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操作,严禁超负荷工作,确保工作安全和健康。
四、个人防护设备1.防护用品配备:煤矿经营者要按照从业人员的工作特点和职业危害程度,配备适宜的个人防护设备,包括防护服、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2.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从业人员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私自改装、拆卸和乱丢弃。
五、职业卫生培训1.培训计划:煤矿经营者应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
2.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知识、个人防护设备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预防等方面的知识。
六、职业卫生监测1.监测项目:煤矿经营者要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监测,监测项目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噪音、振动等。
2.监测方法: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监测设备要经过定期校验和维护,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
七、职业卫生急救1.急救设施:煤矿经营者应配备足够的急救设施和急救药品,制定急救预案。
2.急救培训:煤矿经营者要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急救培训,提高其急救意识和急救技能。
八、职业卫生记录1.记录内容:煤矿经营者应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职业病防治措施记录、职业卫生检测结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状况等。
煤矿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煤矿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生产效率和保障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及其职工。
第三条大家已经规定,职业卫生管理应该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管理的原则,采取预防性、综合治理和综合监控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煤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不断提高。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明确职责,划分权限,做到尽职监管,确保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方案,包括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防护措施、职业卫生技术措施等内容。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对职工的职业接触史、体检情况等进行记录,并定期复查,保证数据真实、完整。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对职业卫生管理的认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卫生监测与评价系统,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卫生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职业安全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和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伤害。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开展职业病的申报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病例,保障职工的权益。
第二章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对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降低职工的暴露风险。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包括对职工进行防护培训、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对作业场所进行通风和排放等。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控制度,定期检测监测,确保作业场所符合职业卫生标准。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对危害较大的作业岗位进行特殊防护,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健康检测制度,对职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监测作业场所的环境质量,包括噪声、粉尘、有害气体等,确保场所符合职业卫生标准。
2024年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2024年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职业卫生管理,提高职工健康水平,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加强管理,确保规定落实到位。
第四条职业卫生管理应当在预防为主、综合管理为基础的原则下进行,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记录职工健康状况、职业病防护措施、职业病防治情况等信息,并做好保密工作。
第二章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降低危害因素对职工的伤害。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特殊风险和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对职工的劳动环境进行合理布置和合理化改进。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卫生风险评估,发现存在的职业卫生风险和隐患,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及时消除或减轻职工的危害。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设施和设备,如防尘设备、通风设备、防护用品等,确保职工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体系,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和任务,并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宣传、检查和筛查,及时发现职业病病情和病因。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相应的医疗卫生设施和人员,开展职业病治疗和康复工作,确保职工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护理。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职业病报告和记录制度,及时上报职业病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和统计工作。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病诊断和治疗水平。
第四章职业卫生监督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接受职业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配合开展相关的职业卫生监测工作。
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职业卫生管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煤矿职工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将职业卫生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总体布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业卫生职责,确保各项职业卫生措施的落实。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成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长担任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担任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协调解决职业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职业病防治措施,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和评价,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为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确保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投入使用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确保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正确使用。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职工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从事本职工作要求。
对检查出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应当及时进行治疗和康复,并调整工作岗位。
第四章职业病事故处理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事故应急预案,提高职业病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煤矿职卫生管理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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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目第1篇煤矿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第2篇煤矿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第3篇煤矿职业卫生档案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第4篇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5篇煤矿职业卫生档案与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第1篇】煤矿职业卫生档案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各矿井对矿各科室区队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简称“两档”,并由专人保管。
二、职业卫生档案包括:1、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2、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3、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作业人员登记卡;4、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记录卡;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6、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级管理表;7、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等;8、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9、职业卫生管理方针、方案、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10、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12、职业病预防掌握措施技术档案;13、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14、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15、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三、员工个人健康档案包括:1、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证名单及处理状况;4、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例登记表等员工个人健康资料;5、职业健康监护托付书或合同;6、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7、职业病人处理、安置状况汇总资料。
四、“两档”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名目、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准时进行归档。
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保障煤矿工人身体健康,避免工作中发生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职业卫生管理(一)职业卫生机构煤矿应当设立职业卫生机构,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职业卫生机构应当设置卫生人员,经过职业病防治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二)职业卫生保护煤矿应当对工人进行职业卫生保护。
职业卫生保护包括以下内容:1.保障工人工作场所的卫生条件,维持工作环境清洁、良好;2.工人必须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相应的培训;3.根据工种特点,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职业病诊断和报告(一)职业病诊断标准煤矿工人被诊断为职业病应符合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定的职业病诊断标准。
(二)职业病诊断报告职业病诊断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工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病病程等基本信息;2.职业病诊断依据及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工种、工作岗位、工作年限等相关信息。
四、职业病防治(一)职业病检测煤矿应当对工人进行职业病定期检测,包括体检和职业病检测。
(二)职业病防治措施根据职业病预防控制方案,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包括工作环境卫生改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造、个人防护用品提供等。
(三)诊断和治疗煤矿职业卫生机构应当配备职业病诊断和治疗设备,为疑似职业病患者提供诊断和治疗服务。
五、职业健康监测(一)职业健康监测目的通过对煤矿工人进行职业健康监测,了解职业健康状况,评价职业健康水平,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早进行干预和防治措施。
(二)职业健康监测内容职业健康监测内容应当涵盖以下项目:1.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2.职业健康生物学检测;3.职业健康体检。
(三)职业健康监测结果职业健康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相应工人和煤矿管理部门,并定期进行全员通报。
六、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一)职业卫生教育通过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工人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二)职业卫生培训对煤矿管理和职业卫生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和防治水平。
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模版(3篇)
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模版业卫生责任制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职业卫生责任制度:一、成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副组长;成员由劳动人事、安全、生产、技术、通防、企管、供应、财务、工会、医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职业卫生日常事务和工作指导、协调,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二、管理职责职业卫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分工负责。
各部门主要管理职责如下:1、领导小组办公室:①主要负责对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参与职业卫生检查、监督和考核。
②具体负责组织召开职业卫生会议,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与奖励及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并定期上报有关资料。
③负责制定和完善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责任制度、管理办公会议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管理考核奖罚制度。
2、安监站:①主要负责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②负责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及对职业卫生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③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有毒有害等因素的监测评价和资料的档案建立。
④负责制定及完善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
⑤参与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奖罚和相关制度的实施。
3、人力资源科:①负责组织煤矿作业场所接尘作业人员、有毒有害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教育培训工作,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
②依据健康监护的资料和劳动者的申请履行职业病的诊断与认定工作中的相关职责。
对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岗位调换。
及时向地方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职业病待遇的认定。
③对劳动者上岗前、更换岗位时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并建立相关培训档案。
④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危害监测设备、防护设施、个人(劳动者)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模版(4篇)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保障矿山企业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和职责1. 矿山企业应当成立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负责矿山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包括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等。
2. 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应当由矿山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职业卫生专家以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组成,负责组织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并执行职业卫生管理计划。
3. 矿山企业应当设立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包括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监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等。
4. 矿山企业应当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根据职业危害因素的不同,在不同岗位上设置不同的职业卫生监护项目,并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5. 矿山企业应当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
三、职业卫生管理1.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对职业危害因素和职工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2. 矿山企业应当制定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确保职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 矿山企业应当定期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4. 矿山企业应当定期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确保其不超过国家标准。
四、职业健康监护1. 矿山企业应当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
2.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职业健康监护,确保监护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对职业健康监护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1. 矿山企业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和防护技能的培训。
2. 矿山企业应当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
六、处罚措施对违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4篇)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第二条矿山企业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价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价,确保职工的工作环境符合国家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
第四章职业病防治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加强职业病监测和诊断。
第五章职业卫生设施和防护用品第五条矿山企业应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设施和防护用品,确保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六章职业卫生事故的应急处理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职业卫生事故,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
第七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七条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应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罚。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八条矿山企业在职业卫生管理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一份矿山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对于一家矿山企业来说,职业卫生管理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制度的规范和执行,可以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生产效率和企业形象。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2)以下是一个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保障矿山生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并负责职业卫生管理的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措施。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记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和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职业卫生管理的责任和权力。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组织开展职业卫生评价,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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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3538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实用版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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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卫生责任制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职业卫生责任制度:一、成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副组长;成员由劳动人事、安全、生产、技术、通防、企管、供应、财务、工会、医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职业卫生日常事务和工作指导、协调,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二、管理职责职业卫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分工负责。
各部门主要管理职责如下:1、领导小组办公室:①主要负责对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参与职业卫生检查、监督和考核。
②具体负责组织召开职业卫生会议,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与奖励及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并定期上报有关资料。
③负责制定和完善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责任制度、管理办公会议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管理考核奖罚制度。
2、安监站:①主要负责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②负责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及对职业卫生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③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有毒有害等因素的监测评价和资料的档案建立。
④负责制定及完善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
⑤参与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奖罚和相关制度的实施。
3、人力资源科:①负责组织煤矿作业场所接尘作业人员、有毒有害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教育培训工作,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
②依据健康监护的资料和劳动者的申请履行职业病的诊断与认定工作中的相关职责。
对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岗位调换。
及时向地方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职业病待遇的认定。
③对劳动者上岗前、更换岗位时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并建立相关培训档案。
④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危害监测设备、防护设施、个人(劳动者)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⑤建立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
⑥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培训制度。
4、生产、技术、通防科:①负责井下粉尘浓度的测试、建立观测点、定期监测。
②对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的产尘点进行监控,并制定降尘措施。
③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标准化检查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
5、企管科:①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涉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②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与健康投资计划,保证新增或更新职业危害防治系统、设施设备的添置,需要投入的具体项目做到轻重缓急、合理安排。
③负责制定及完善职业卫生与健康的投资计划、职业卫生与健康工作标准化检查标准的制定、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6、供应科:①主要负责职业卫生投入保障,保证新增或更新职业危害防治系统、设施设备的添置。
②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改善作业场所劳动条件等计划的实施。
根据每年度提出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计划、需要投入的具体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
7、财审部门:①负责建立稳定的职业卫生投入资金渠道,对公司提出的职业卫生投入项目积极落实资金,确保职业卫生资金投入及时到位,做到职业卫生投入实行专款专用。
②负责制定职业卫生与健康的资金管理制度。
8、区队:①负责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设置醒目的职业卫生、职业危害告知公告;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卫生工作的考核奖罚;依法组织员工代表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督查;及时纠正侵犯员工享有职业卫生保障的行为;对职业卫生工作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对员工(劳动者)反映的职业卫生问题积极与行政领导沟通和协调,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力和企业的发展。
②负责制定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告知制度。
9、医院:①负责职业危害事故、职业病统计资料和汇总报告、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职业病管理(包括职业病人的治疗管理)、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医疗救护工作。
②依据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资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等监测资料的结果,及时提出职业卫生工作意见或改进建议,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③做好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前的准备工作;建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④做好职业危害事故、职业病统计资料的汇总报告。
依法向上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部门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职业危害事故。
⑤负责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医疗救援制度(预案)、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职业病病人住院管理制度、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统计报告制度。
要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的关系,充分认识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要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标准化检查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努力降低、减少各种职业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确保安全生产和广大员工的职业健康。
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的职责要求,正确履行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相互协作,主动配合,落实专兼人员,确保职业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节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制度一、目标: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员工健康。
二、目标分解:1、针对职业危害的各种影响因素,将其分解到不同职能部门进行监测和管理,各部门制定并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规划措施和管理制度,将考核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做到指标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各单位分别将职业危害因素的各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报办公会讨论进行奖罚。
三、目标管理强调以目标为中心,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目标分解过程,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控制和自我激励的作用,实现企业职业卫生的良性循环和整体目标。
职业目标管理示意图第三节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制度一、每月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健康工作办公会议,及时学习和贯彻上级有关职业卫生健康的管理方针、政策。
二、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由分管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副矿长长主持,副总以上领导参加,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三、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要抓住重点,讲究实效。
四、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要研究分析当前本矿在职业卫生健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人员。
五、要认真做好职业卫生与健康办公会议记录,存档备案,并下发会议纪要。
六、要认真落实职业卫生与健康工作办公会议的各项决议,对没有落实的单位,追究该单位党政负责人的责任。
七、每季度初召开由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对各单位每月汇总的考核结果进行讨论,根据各基层单位在职业卫生工作中的表现给予奖罚。
八、每年初要召开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年度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对上一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总结,对在职业卫生工作表现较好的单位根据其贡献给予奖励;对于表现较差的单位,给予批评和处罚。
九、年度会议要在总结上一年度职业卫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年度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并将目标进行层层分解。
在分解过程中,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并对目标分解的不足之处进行修改,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年度职业卫生工作分解计划。
第四节职业卫生投入保障制度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每年新增或更新的职业危害防治系统,列入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
主要包括在以下项目内: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6、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二、为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必须加大在“一通三防”方面的投入,主要在通风设备、瓦斯监测、矿井防治水、矿井防灭火及综合防尘方面的支出。
三、计划下达后,资产类由供应公司集中负责采购,费用类、工程方面主要由企管部门负责。
四、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年度下达的计划、具体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
第五节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一、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是安全教育培训系统工程,同时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纳入企业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培训教育长效机制。
二、坚持办班授课与开展讲座相结合,把预防措施、保健知识、操作技能、创新工艺、现场管理、岗位责任、制度纪律、安全文化作为讲座内容,集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融为一体,每年不得少于2次。
三、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卫生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件》、《煤矿安全规程》、《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岗位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知识、急救互救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等各项内容。
四、职业卫生培训对象:企业新工人、转岗工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特殊作业人员,从事井下现场施工接触粉尘、有害气体及与危害人身健康的场所的工作人员。
五、教育培训形式:利用办班、讲座、班前班后会、自学与集中辅导进行讲授,同时利用信息网络、黑板报、广播电视广泛宣传职业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竞赛活动,在员工中开展职业卫生调查问卷,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方法进行教育培训,使职业卫生、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成为员工遵章守纪、自保互保的自觉行动。
第六节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护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
二、术语和定义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