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机动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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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产业园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产业园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产业园区的车辆管理,维护园区内交通秩序,保障园区内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园区内所有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第三条园区车辆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出入管理第四条车辆进入园区,必须遵守园区内交通标志、标线,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第五条机动车进入园区,必须悬挂号牌,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并按规定的车道行驶。

第六条非机动车进入园区,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按规定的车道行驶,并在规定地点停放。

第七条车辆在园区内行驶,不得超过规定的速度,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疲劳驾驶,不得接打手机,不得吸烟。

第八条车辆在园区内停放,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不得随意占用消防通道、紧急通道和残疾人专用车位。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第九条园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园区内的交通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园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园区内的道路进行清扫、除雪,确保道路的清洁、畅通。

第十一条园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园区内的绿化植物进行修剪、养护,确保植物的整洁、美观。

第十二条园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园区内的交通安全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确保交通安全。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的,园区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制止,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园区管理部门。

工业园区道路安全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道路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工业园区道路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维护园区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业园区内的所有道路、停车场、公共交通设施等区域,以及园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员工等所有交通参与者。

三、道路通行规定1. 遵守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的指示,按规定的车道行驶。

2. 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不得逆向行驶、占用对方车道。

3. 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规定限速,严禁超车、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4. 严禁在行车道、消防通道、应急车道等规定区域停放车辆。

5. 机动车停车时,应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车道等。

6. 非机动车、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不得跨越道路、翻越隔离设施。

7. 严禁在道路上堆放杂物、施工材料等影响交通安全的物品。

四、车辆停放规定1. 车辆停放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在规定位置停放。

2. 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并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

3. 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4. 严禁在行车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

5. 大型车辆、工程车、履带式车辆不得驶入停车场。

五、安全设施维护1. 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道路、停车场等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坏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安全设施。

3. 发现安全设施损坏、缺失的,应及时报告管理部门进行修复。

六、责任追究1.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道路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违反本制度规定,扰乱交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工业园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希望园区内的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园区道路交通安全,共创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

车辆出入园区管理规定

车辆出入园区管理规定

车辆出进园区管制确定之阳早格格创做为进一步典型公司车辆(机动车)停搁管制,维护天区秩序,创制公司战谐氛围,深进启展公司仄安文化建制,分离公司本质,特制定原确定.1职工车辆①、原公司职工个人车辆加进园区,均须到财产管制办公室操持备案脚绝,收与车辆出进证.已操持出进证的车辆,门岗执勤人员有权中断其加进公园区.②车辆停搁应依照公司指定的天区、车位集结停搁.宽禁车辆正在园区里里讲路上、接叉路心、讲路转直处战其余妨碍接通的位子停搁,共时应遵循安保人员的管制.指定天区为园区XXXX处、职工的自止车、电动车、摩托车,一律停搁正在自止车存搁处.③、职工车辆出进园区必须减速止驶,时速没有得超出5km/h,克制鸣笛,如果超速止驶爆收止车仄安事变,由驾驶员负担局部责任.职工应保存佳自己车内东西(贵沉东西请勿搁正在车内),并由部分负包管存责任.2客户车辆①客户车辆加进园区,须到财产管制办公室操持备案脚绝,收与车辆出进证.已操持出进证的车辆,门岗执勤人员有权中断其加进公园区.②客户车辆出进、止驶、停搁均应遵循保安人员指引,并正在确定位子停搁.车主应保存佳自己车内东西(贵沉东西请勿搁正在车内),并由部分负包管存责任.③机动车辆正在园区内止驶,时速没有得超出5公里,宽禁超车,并克制鸣笛.④禁绝正在园区内所有场合、讲路试车、建车、训练.⑤禁绝碾压绿化草天,益坏路牌战百般标记,禁绝益坏路里及公用接通办法.如有益坏应照价赚偿.⑥禁绝占用人止讲、车止讲、消防通讲停搁车辆,机动车辆只可正在车场划线停车位内停搁,非机动车必须停搁正在服务核心指定位子,对于没有按确定停搁车辆、经劝阻没有听者,将按市“接管部分拖车处奖管制办法”处理.3收货车辆①收货车辆加进园区时,须正在门岗保安室备案,并依照保安指定的门路加进园区.②收货车辆正在园区内必须慢速止驶,时速没有得超出5公里,并克制鸣笛.③收货车辆已经园区财产管制处共意,没有得正在园区内除环形路以中的所有路里上止驶.④禁绝以所有缘由占用人止讲、车止讲、消防通讲停搁车辆.⑤禁绝碾压绿化草天,益坏路牌战百般标记,禁绝益坏路里及公用接通办法.如有益坏应照价赚偿.⑥收货车辆离启园区时需将货品的包拆及做业爆收的垃圾随车戴走.⑦除真止公务的车辆(消防车、军车、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辆等)中,其余车辆一律按原确定真止.。

车辆出入园区管理规定

车辆出入园区管理规定

车辆出入园区管理规定车辆出入园区治理规定为进一步标准公司车辆(机动车)停放治理,维护区域秩序,营造公司和谐气氛,深入开展公司安全文明建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 员工车辆①、本公司员工私人车辆进入园区,均须到物业治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车辆出入证。

未办理出入证的车辆,门岗执勤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园区。

②车辆停放应根据公司指定的区域、车位集中停放。

严禁车辆在园区内部道路上、穿插路口、道路转弯处和其它阻碍交通的位置停放,同时应听从安保人员的治理。

指定区域为园区 XXXX 处、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一律停放在自行车存放处。

③、员工车辆进出园区必需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5km/h,制止鸣笛,如因超速行驶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由驾驶员担当全部责任。

员工应保管好自己车内物品(珍贵物品请勿放在车内),并由个人担当保管责任。

2 客户车辆①客户车辆进入园区,须到物业治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车辆出入证。

未办理出入证的车辆,门岗执勤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园区。

②客户车辆进出、行驶、停放均应听从保安人员指挥,并在规定位置停放。

车主应保管好自己车内物品(珍贵物品请勿放在车内),并由个人担当保管责任。

③机动车辆在园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5 公里,严禁超车,并制止鸣笛。

④不准在园区内任何场地、道路试车、修车、练习。

⑤不准碾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交通设施。

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⑥不准占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车场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需停放在效劳中心指定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管部门拖车惩罚治理方法”处理。

3 送货车辆①送货车辆进入园区时,须在门岗保安室登记,并根据保安指定的路线进入园区。

②送货车辆在园区内必需缓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5 公里,并制止鸣笛。

③送货车辆未经园区物业治理处同意,不得在园区内除环形路以外的任何路面上行驶。

关于实施园区车辆出入及停放管理规定(试行)

关于实施园区车辆出入及停放管理规定(试行)

****************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园区车辆出入及停放管理规定(试行)为规范园区车辆出入及停放管理,特制定本暂行管理规定:一、车辆出入1、所有进入园区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应按警示标志减速缓行,进出大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查验。

非公司车辆必须经同意后并履行签字、换证手续方可进出。

2、凡进入园区的车辆必须持有“车辆通行证”方可在园区内通行。

3、园区内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

4、机动车辆载物出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物品出厂凭证管理的暂行办法》,凭证出厂。

5、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大门,门卫要主动疏导,确保通行,并注明事由后登记进入。

二、车辆行使1、车辆进入园区后,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

2、严禁在园区内无证驾车、练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逆向行驶,严禁超载或病车上道。

3、基建、大修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办证后方可进出园区,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1、机动车辆(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园区停车场内,严禁在消防通道上乱停乱放。

2、园区内停车位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所有员工必须按规定停放。

3、外单位车辆、出租车不得在园区内停放过夜。

四、机动车辆通行证的种类及管理要求1、对公司的公务车与生产用车及私家车通行证将实施机动车通行证A证形式管理。

此A类证上将标明车牌号、部门内安全使用。

由各部门统一向公司办公室申请后下达项目建设后勤部负责办理其审核、登记、备案、领证手续。

凡各部门公务车、生产用车进入园区后必须按指定区域停放。

2、对上述1内容外的外来车机动车通行证将按B证形式管理,对外来车辆进入园区时必须在大门保安值班室实施登记、换证手续后方可进入园区。

五、本暂行规定职能与责任管理权限1、本暂行管理规定职能部门为公司办公室。

本暂行管理规定自2010年元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2009年12月30日。

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园区车辆的管理,使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确保业主和居住人的安全,创造一个优美、舒适、宁静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如下。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只适用于本园区内车辆的进出、停放和行驶管理。

本规定所指园区,是指整个****住宅区域。

本规定所指管理部门,是指受聘于本园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本规定所指的管理人员,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属下的管理员和秩序维护员。

第三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要求为园区提供停车、行驶管理服务:1、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车辆出入管理的相关义务。

2、严格依照本园区车辆停放、行驶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3、不断完善园区的机动车停放、行驶管理制度,包括停车管理部门的职责、停车位和临时进出车辆停放的管理方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等。

4、负责收取停车费,并做好详细的收费档案。

第四条车辆行驶人、使用人应当自觉做到:1、遵守园区停车、行驶管理规定。

2、接受车辆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的管理。

3、主动缴纳停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机动车辆进出管理:园区车辆分类:1、园区已购固定车位业主车辆(简称Ⅰ类车)(1)购有固定地下车位的业主(使用人),依据《车位购买协议》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并由管理部门将业主车牌号输入道闸系统后该类车可自由出入园区。

原则上,一个车位只能绑定一辆机动车牌。

如业主有两辆车,在其中一辆车已经进入小区的前提下,另一辆车将作为Ⅱ类车进行管理并收取费用。

(2)租用或借用固定地下车位的业主(使用人),依据《租赁协议》及车位业主同意办理书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每个车位只能绑定一辆车牌。

如需添加车辆,将作为Ⅱ类车进行管理并收取费用。

2、园区未购固定车位的业主车辆(简称Ⅱ类车)无固定地下车位的业主(使用人),提供业主车辆证明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车辆进入时,可自动识别车牌进入,车辆驶出时,根据停车收费标准缴纳临时停车服务费用后方可驶离。

每一户最多只能登记两辆车牌。

园区车辆管理制度细则

园区车辆管理制度细则

园区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园区内车辆管理,保障园区内交通安全和秩序,促进园区内环境的良好和谐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园区内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

第三条园区车辆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并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

第四条园区内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同时也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园区内车辆管理应以安全和秩序为首要目标,鼓励环保和节能的交通方式,倡导绿色出行理念。

第二章车辆通行管理第六条园区内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在入园前向园区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并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处贴有固定的通行证。

第七条园区内所有非机动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车等)应按规定停放,并不得占用人行道或影响园区交通秩序。

第八条园区管理部门应设置专用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为车辆提供充足的停车位,并规范停车行为,提高停车效率。

第九条园区内所有车辆行驶,应按照交通标志和道路标线规范行驶,不得随意变道或超速行驶。

第十条园区内所有车辆行驶,应保持车距,礼让行人和其他车辆,保证交通安全和通畅。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园区内所有机动车辆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包括机械设备、制动系统、灯光信号等,并保持车辆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二条园区内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购买保险,并携带有效的车辆保险证明。

第十三条园区内所有非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应佩戴头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驶或违规上路。

第十四条园区内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非机动车驾驶证,并严禁无证驾驶。

第十五条园区内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应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拒绝或抗拒合法检查、整改、停驶等管理要求。

第四章车辆环保管理第十六条园区内所有机动车辆的排气污染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超标排放污染物。

第十七条园区内所有车辆应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保持车辆发动机、底盘等部位的清洁和良好状态。

第十八条园区内所有车辆鼓励采用节能环保的燃料,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交通方式的推广和使用。

别墅园区车辆管理规定(3篇)

别墅园区车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别墅园区车辆管理,保障园区道路畅通,维护园区秩序,保障业主、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别墅园区内所有车辆,包括业主、住户的私家车、访客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

第三条园区车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公平公正;(二)人性化服务,方便业主;(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四)持续改进,完善管理。

第二章车辆停放第四条园区车辆停放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车辆应在指定车位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无障碍通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二)车辆停放应整齐划一,不得逆向停放、斜向停放、车轮压线等;(三)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四)临时停车应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长时间占用固定车位;(五)访客车应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园区,不得长时间停放。

第五条园区车位分配原则:(一)业主、住户享有优先使用固定车位权;(二)固定车位不足时,按车辆类型、停放时间等因素进行分配;(三)访客车可使用临时车位,但需缴纳相应费用;(四)园区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车位分配方案。

第三章车辆通行第六条园区车辆通行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园区规定的限速标准;(二)车辆应在指定车道行驶,不得占用行人道、绿化带等;(三)车辆进出园区应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得闯红灯、逆行等;(四)夜间停车时,车辆应关闭大灯,避免影响他人休息;(五)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第七条园区道路通行规则:(一)园区道路为单向行驶,车辆应按照规定方向行驶;(二)园区道路交叉路口,车辆应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得强行超车、抢行;(三)园区道路临时施工、维修时,车辆应按照现场指示标志行驶;(四)园区管理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道路通行规则。

第四章车辆安全第八条园区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第九条业主、住户应定期检查车辆,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维修,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车辆出入园区管理规定

车辆出入园区管理规定

车辆出入园区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机动车停放管理,维护区域秩序,营造公司和谐氛围,深入开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1员工车辆①、本公司员工私人车辆进入园区,均须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车辆出入证.未办理出入证的车辆,门岗执勤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园区.②车辆停放应按照公司指定的区域、车位集中停放.严禁车辆在园区内部道路上、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处和其它妨碍交通的位置停放,同时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管理.指定区域为园区XXXX处、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一律停放在自行车存放处.③、员工车辆进出园区必须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禁止鸣笛,如因超速行驶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员工应保管好自己车内物品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并由个人承担保管责任.2客户车辆①客户车辆进入园区,须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车辆出入证.未办理出入证的车辆,门岗执勤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园区.②客户车辆进出、行驶、停放均应服从保安人员指挥,并在规定位置停放.车主应保管好自己车内物品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并由个人承担保管责任.③机动车辆在园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并禁止鸣笛.④不准在园区内任何场地、道路试车、修车、练习.⑤不准碾压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交通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⑥不准占用人行道、车行道、通道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车场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服务中心指定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管部门拖车处罚管理办法”处理.3送货车辆①送货车辆进入园区时,须在门岗保安室登记,并按照保安指定的路线进入园区.②送货车辆在园区内必须缓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并禁止鸣笛.③送货车辆未经园区物业管理处同意,不得在园区内除环形路以外的任何路面上行驶.④不准以任何理由占用人行道、车行道、通道停放车辆.⑤不准碾压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交通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⑥送货车辆离开园区时需将货物的包装及作业产生的垃圾随车带走.⑦除执行公务的车辆消防车、军车、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辆等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工业园区道路车辆管理规定

工业园区道路车辆管理规定

工业园区道路车辆管理规定1. 引言随着工业园区的发展壮大,道路交通管理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维护工业园区内道路的畅通和安全,制定适当的道路车辆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工业园区内车辆的行驶和停放,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提高工业园区的整体管理水平。

2. 定义2.1 工业园区:指经过政府批准设立,专门用于吸纳工业企业集聚发展的区域。

2.2 车辆:指在工业园区内进行行驶或停放的各类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货车等。

3. 车辆通行管理3.1 通行证制度为了控制工业园区内车辆数量,防止交通拥堵,工业园区将实行通行证制度。

凡进入工业园区的车辆,必须持有有效的通行证方可进入。

通行证由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发放,有效期为一年,到期需要重新申请。

3.2 车辆分类管理根据车辆用途和性质的不同,工业园区将车辆分为以下几类:服务车辆、运输车辆、私家车辆、旅游车辆等。

不同类别的车辆在工业园区内行驶和停放需要遵守特定的管理规定。

3.3 车辆行驶限速为确保工业园区内的道路安全,所有车辆在工业园区内行驶时必须遵守限速规定。

工业园区将根据道路等级和交通情况,设定不同的限速标准,并在道路上明确标示。

3.4 车辆行驶路线工业园区将制定车辆行驶路线,确保车辆在工业园区内有序通行。

车辆驶入工业园区后,必须按照指定行驶路线前行,不得随意穿行或倒车。

不允许车辆在非指定区域内行驶。

4. 车辆停放管理4.1 停车位规划工业园区将合理规划停车位,确保足够的停车空间供车辆使用。

停车位应按照标准规划,并在明显位置设置停车位标识。

4.2 停车区域划分根据车辆用途和性质的不同,工业园区将停车区域划分为不同区域,如服务车辆停车区、运输车辆停车区、私家车辆停车区等。

车辆在停车时必须选择正确的停车区域停放,并确保不占用其他车辆的停车位。

4.3 停车时限管理为了确保车辆的及时出库,避免停车位被长时间占用,工业园区将对车辆停车时限进行管理。

车辆停放超过规定时限的,将收取相应的停车费用,并有可能被移送至指定的停车区域。

园区车辆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园区车辆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园区车辆和人员进出管理,确保园区安全、有序、高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园区内所有车辆和人员的进出管理。

第三条园区车辆和人员进出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车辆进出园区需遵守以下规定:1. 凡进入园区的车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园区管理;2. 车辆进入园区前,应主动接受安全检查,严禁携带违禁物品;3. 车辆应按照园区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停放;4. 车辆应遵守园区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逆行、违章停车;5. 非机动车辆进入园区,应停放在指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第五条园区车辆进出管理措施:1. 设立园区大门,实行24小时值守;2. 建立车辆进出登记制度,记录车辆出入时间、车型、车牌号等信息;3. 对进入园区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标准;4. 对园区内违规停放车辆,进行警告或强制拖离;5. 对园区内交通事故,及时处理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六条人员进出园区需遵守以下规定:1. 凡进入园区的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园区管理;2. 人员进入园区前,应主动接受身份验证,出示有效证件;3. 人员应遵守园区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活动;4. 人员应爱护园区环境,不得损坏公共设施;5. 人员应遵守园区交通规则,不得随意穿越马路。

第七条人员进出管理措施:1. 设立园区大门,实行24小时值守;2. 建立人员进出登记制度,记录人员出入时间、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3. 对进入园区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确保其身份真实;4. 对园区内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相关部门;5. 对园区内失物招领,及时处理并归还失主。

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园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条园区各部门、单位应认真执行本制度,确保园区车辆和人员进出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园区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篇)

园区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园区车辆安全管理,保障园区内人员和财产安全,维护园区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园区所有车辆,包括业主车辆、访客车辆、施工车辆等。

第三条园区车辆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进出管理第四条园区车辆进出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业主车辆凭车辆管理卡进出园区,卡号与车牌号必须一致。

若业主的车辆管理卡丢失或损坏,请在第一时间书面报请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2. 业主的访客车辆进入园区,应提前向物业服务中心登记,并由业主陪同。

3. 外来人员若有材料及物品运出本园区,须征得业主的同意,并按规定持相关书面证明。

4. 装修人员一律凭临时出入证”并着所在施工单位的工装进入本园区。

为便于统一管理,请按照有关规定,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5. 园区路面暂不设临时泊车位,为维护园区全体业主的利益,对有车无位的业主车辆,园区内暂不考虑车辆停放区域。

第三章车辆停放管理第五条园区车辆停放应遵守以下规定:1. 车辆统一由哈尔滨大街门岗进入园区,由王岗大街门岗驶离园区。

2. 地下停车场禁止货车及无车位车辆进入,除特殊情况外。

3. 园区路面无特殊情况避免进车防止发生伤人事故,除特殊情况(病人、行动不便、婴儿、搬家)。

4. 园区路面停放私家车辆停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5. 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并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6. 车辆停放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在规定位置停放,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

7. 大型车辆、工程车、履带式车辆不得驶入停车场。

8. 禁止运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物品的车辆停放。

第四章车辆行驶管理第九条园区车辆行驶应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道路,共用设施,不得碾压绿化草坪,损坏路面路牌及各类标志等公共设施。

2. 机动车辆在本区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安全标准,严禁超车。

园区车辆和进出管理规定

园区车辆和进出管理规定

园区车辆和进出管理规定为了保证园区内的安全,维护业主的全体利益,创造一个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人员及车辆进出管理1、本园区设置有单元门禁系统,每户免费配备三张单元门禁感应卡。

如有遗失请立即通知物业服务中心注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2、业主的访客进出本园区,应征得被访者的同意或经秩序维护员登记后方能进入园区.3、外来人员若有材料及物品运出本园区,须征得业主的同意,并按规定持相关书面证明。

4、装修人员一律凭“临时出入证”并着所在施工单位的工装进入本园区.为便于统一管理,请按照有关规定,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5、业主车辆凭车辆管理卡进出园区,卡号与车牌号必须一致。

若业主的车辆管理卡丢失或损坏,请在第一时间书面报请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6、业主的访客车辆离开园区时,如携带较贵重或大量物品时,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进行询问并要求车主作出说明。

7、园区路面暂不设临时泊车位,为维护园区全体业主的利益,对有车无位的业主车辆,园区内暂不考虑车辆停放区域,由业主自行在园区外解决。

8、为了确保业主的利益,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对进出本园区的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问询,有权制止各类违规行为。

9、进入本园区范围内的各种车辆必须服从物业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

未经许可请勿进入园区。

(特种车辆除外)。

二、车辆行驶及停放管理1、所有车辆进入园区均应遵守园区道路交通行车规定及车辆停放规定,以免发生意外或影响他人。

2、访客车辆进入本园区后,应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停放在规定的区域,不得随意停放.3、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污染性物品的车辆、3吨以上的货车、16座以上的客车未经许可请勿驶入园区(运送装修材料、搬运家具物品的货车需秩序维护员员确认后方可驶入)。

4、请勿在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置停车。

车辆停放后,请注意关好车窗、锁好车门,请勿将贵重物品存放车内。

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5、进入园区的车辆请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时速请勿超过10公里/小时。

园区车辆进出管理方案(通用15篇)

园区车辆进出管理方案(通用15篇)

园区车辆进出管理方案园区车辆进出管理方案(通用15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

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园区车辆进出管理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园区车辆进出管理方案篇1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力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廉政建设,根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业园区管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车使用由办公室统一调度,科室或他人不得自行派车外出。

未经管委会领导或办公室安排,驾驶员不得出车。

公车未经过办公室的同意,私自调班出车所产生的燃油、过路等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并按相关制度处理。

二、驾驶员不得私自动用车辆,不得将车辆交他人驾驶;私自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按有关交通法规处理,一切费用概由本人自付;私自驾车造成公车被盗的,按该车价格由车辆驾驶人员照价赔偿。

未出车时,应将车辆停在指定地点(在汶川时一律停在办公楼院内,出差时听从出差领导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在指定地点的,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担;驾驶员休假或节假日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不值班车辆全部封存停驶。

三、公务车辆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严禁超速、酒后开车和乱停乱放车辆;严禁违规使用双号牌装置和违规加挂、借用、挪用号牌。

四、因工作需要用车,原则上需提前一天与办公室联系,由办公室协调安排。

五、驾驶员的.差旅费实行当月报销制度,确因出差不能及时报销的在次月10日前进行报销,否则不予报销过期月份的燃料费和过路、过桥费;在报销差旅费时,如有个人借款,必须先进行冲销和归还;驾驶员每次出车所产生的燃料、过路等费用,必须在返回单位的次日粘贴在规定的行车报销单上,由用车的领导或办公室人员在行车报销单上签字后,及时交予财务室(临时安排紧急出车的除外),否则不予报销。

六、驾驶员行车补助标准,按照《阿坝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标准执行,不在按《阿坝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小车驾驶员行车补贴标准》规定的公里里程标准执行;驾驶员安全奖及劳保,按照《阿坝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小车驾驶员行车补贴标准》执行。

园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3篇)

园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园区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园区内人员、车辆安全,维护园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园区内所有道路、停车场、行人通道等交通区域,以及所有入园车辆和行人。

第三条园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园区管理部门负责园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等。

第五条园区内各单位、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园区管理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园区交通安全秩序。

第二章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第六条园区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标准和园区实际情况,设置和完善园区内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第七条园区内禁止设置妨碍交通安全和通行的障碍物,如未经许可的临时摊点、广告牌、树木等。

第八条园区内道路、停车场、行人通道等交通区域的交通标志、标线应当清晰、醒目,易于识别。

第三章车辆通行规定第九条园区内车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车辆进入园区应当遵守园区规定的通行路线和时间,不得随意变道、逆行。

(二)车辆在园区内行驶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不得超速、追逐竞驶。

(三)车辆在园区内停放应当按照规定地点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车道、行人通道等。

(四)车辆在园区内行驶时,应当使用转向灯,保持车距,不得占用他人车道。

第十条园区内实行车辆限行制度,具体限行措施由园区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一条园区内禁止以下行为:(一)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二)驾驶拼装、报废车辆。

(三)驾驶时拨打手机、吸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驾驶机动车进入禁止通行的区域。

第四章行人通行规定第十二条园区内行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行人应当走人行道,不得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行走。

(二)行人过马路应当走人行横道,不得翻越隔离设施。

(三)行人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得闯红灯。

封闭园区车辆管理制度

封闭园区车辆管理制度

封闭园区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封闭园区内车辆管理,维护园区内的秩序与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封闭园区内的所有车辆,包括业主、租户及访客的车辆。

第三条封闭园区车辆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并依据园区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封闭园区车辆管理以安全、有序、便利为宗旨,为车辆提供规范化管理服务。

第二章车辆通行管理第五条封闭园区内所有车辆必须通过园区大门进行通行,未经允许不得在园区内任意停放。

第六条业主、租户车辆需提供有效的车辆登记证明,并注册于园区行车登记簿中。

访客车辆经过登记后获得通行许可。

第七条所有车辆必须按照园区指定的道路行驶,不得在未经允许的区域停放或通行。

第八条凡进入园区的机动车辆,需遵守园区内的交通规则,保持车辆稳定行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

第九条园区内车辆通行速度限制为2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

第十条公共服务车辆(如垃圾车、物业维修车)在园区内行驶时需特别注意小心谨慎行驶,确保不影响其他车辆和园区居民的安全。

第三章停车管理第十一条停车位由园区物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规划,车主需按照规定停放车辆。

第十二条所有车辆停放时需遵守停车位划线标识,不得随意更换停放位置。

第十三条严禁占用消防通道,车辆停放时需留出足够的通道宽度,以确保消防车辆的通行。

第十四条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楼梯口、电梯口、消防通道、门口或其他影响园区正常通行和紧急疏散的地方。

第十五条车主需对其车辆的安全负责,不得在车内或周围进行违法违规的活动,如抛垃圾、烧烤等。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车主需自觉维护车辆在园区内的安全,确保车辆的机动车辆有序和停车安全,不得违反交通规则。

第十七条园区内如发生车辆碰撞、火灾等交通事故,车主应积极配合物业人员进行处理,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及时联系报备。

第十八条禁止任何人在园区内进行违法违规的酒后驾车、毒品驾车、无牌无证驾车等行为。

第十九条园区内车辆维修需安排至指定的维修场地进行,不得在园区内进行私自维修工作。

园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园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园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园区内车辆的安全、有序驶入、驶出,维护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园区内所有车辆必须遵守园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园区交通秩序和安全。

第三条园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园区范围内所有单位及个人养的所有机动车辆。

第四条园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规范有序驶入、驶出,保障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车辆通行管理第五条园区内所有车辆必须按照园区交通指引标示有序驶入、驶出。

第六条车辆在园区内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驶。

第七条在园区内禁止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严禁使用手机、施放音乐,严禁带有烟雾和尾气超标的车辆进入。

第八条车辆驶入园区内须停车排队通过检查,接受安全检查。

第九条车辆无论驶入还是驶出园区,应按指定的进出口有序行车。

第十条车辆在园区内发生故障时,司机应及时联系园区交通管理部门,停止车辆行驶。

第三章车辆停车管理第十一条园区内所有车辆必须按照园区停车规定有序停放,不得横幅或者乱停。

第十二条园区内设有指定泊车区域,凡车辆在未到达指定泊车区域前不得随意泊车。

第十三条在园区内泊车时应按提示合理排列,确保车辆按固定车位泊车。

第十四条车辆泊车时严禁停放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安全疏散通道、消防栓、消火栓的保护范围内。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园区内所有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各项设备完好。

第十六条园区内定期组织车辆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预防事故发生,园区内车辆必须关好门窗,车辆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园区内车辆必须配备急救设备,如灭火器、安全锤等,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性。

第五章人员管理第十九条制定车辆管理人员责任制,明确各职责,加强车辆管理。

第二十条定期对车辆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其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加强对园区内车辆管理人员的监管,确保其遵守车辆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车辆管理规定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直到取消其在园区内的驾驶资格。

国际科技园车辆管理规定

国际科技园车辆管理规定

国际科技园车辆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保障国际科技园内交通秩序,提高园区内交通安全水平,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际科技园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国际科技园内所有车辆行驶,包括园区内所有单位、企事业单位、车辆的所有者及使用者。

3. 车辆类型国际科技园内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电动车辆等各种类型的车辆。

各种车辆进入园区前,均需遵守本规定。

4. 车辆进入园区须知1.所有车辆进入国际科技园区,必须配备有效证件,包括车辆行驶证、车辆驾驶证等。

证件到期、挂失、无证件等情况禁止入内。

2.所有车辆进入园区,需经过园区门岗检查,必须接受物品安检,检查过程中车内人员应配合工作。

对于不配合安检的车辆,禁止入内。

5. 车速要求1.园区内所有车辆的车速均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2.园区内部分道路、路段限制车速,对于限速的车速,车辆驾驶员必须减速行驶,严禁超速行驶。

6. 车辆停放规定1.园区内设有车位管理区,车辆应当按车位规定规范停放,不得随意占用、堵塞道路或其他行车通道。

2.园区内设有非停车区,车辆在非停车区域内长时间“霸占”引起影响的,园区管理人员有权拍照记录并进行处理。

3.园区内严格禁止乱停车,包括但不限于路中间、人行道上、紧急车道、地下通道出入口等地。

7. 车辆违法行为处理1.园区内车辆若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园区管理人员可以口头警告,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2.对于车辆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的,园区管理人员可对其进行书面警告,并查办违法行为。

3.园区管理人员可联系公安部门追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 备注1.本规定由国际科技园工作人员负责解释。

2.园区内车辆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园区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车辆进行管理、处罚。

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就是本规定的内容,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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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机动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为有效加强园区机动车辆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辆出入、停放管理秩序,维护园区企业共同利益,确保园区安全,制定本规定。

1.内部车辆
◆内部车辆,指经园区物业管理部审批备案并录入园区门禁道闸系统的企业公用车辆和员工私人车辆。

◆鉴于目前园区停放车辆数量达到饱和状态,按照“总量控制”原则,已审批的各企业内部车辆指标不再增加,企业可内部调剂,向园区物业管理部申请变更或减少。

◆内部车辆一律从园区南门出入,门禁道闸系统自动识别后方可进出。

◆车辆进出前,必须自觉配合门卫检查。

疫情等特殊时期,驾驶和同乘人员必须下车接受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登记和查验。

不配合执行防疫措施的人员,门卫有权拒绝人员、车辆进出。

◆车辆进出园区必须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

◆车辆停放按照园区指定的区域、车位集中停放。

园区消防通道、内部道路、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处,以及其它妨碍交通、生产的位置,禁止停放车辆。

◆必须服从园区物业管理部和安保人员的管理,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拒不整改的,门禁道闸系统注销该车辆信息,不得进入园区,后续不再审批。

2.外部车辆
◆外部车辆,指到园区企业访客、送出货等,没有录入园区门禁道闸系统的临时车辆。

◆送出货车辆从园区东门出入,访客车辆从南门进出。

◆外部车辆进出,原则上按照“一车一办、一次一办”的原则,由相应企业填写《临时车辆审批表》,提前向园区物业管理部申请,提交包含驾驶人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事由)、车辆信息(号牌、品牌型号、用途)、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地址)的申请材料,经物业管理部审批盖章后方可进出园区。

《临时车辆审批表》当日有效。

◆车辆进出前,必须自觉配合门卫检查、登记。

疫情等特殊时期,驾驶和同乘人员必须下车接受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登记和查验。

不配合执行防疫措施的人员,门卫有权拒绝人员、车辆进出。

◆车辆进出园区必须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

◆搬卸货物、访客车辆停放,按照相应企业工作人员或安保人员引导至指定的区域、车位临时停放,不得在园区过夜。

园区消防通道、内部道路、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处,以及其它妨碍交通、生产的位置,禁止停放车辆。

◆必须服从园区物业管理部和安保人员的管理,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拒不整改的,不得进入园区,后续不再审批。

3.其他规定
◆禁止装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园区。

◆禁止出租、营运车辆进入园区。

◆园区内禁止学习驾驶机动车,禁止试车和随意鸣叫喇叭。

◆不得在停车场内和园区道路上清洗车辆。

◆本园区提供经审批的机动车辆免费停放,不承担任何保管和保险责任。

在园区内发生安全事故及其他问题,园区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临时车辆审批表
*********科技园
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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