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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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污染专项应急预案

船舶污染专项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船舶污染事故,保护海洋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沿海及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油污、化学品泄漏、垃圾倾倒等。

三、组织指挥体系1. 成立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协调。

3.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几个工作组:(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各部门、单位开展救援。

(2)监测评估组:负责污染监测、评估和污染范围确定。

(3)应急处置组:负责污染物的收集、处理和处置。

(4)应急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和调配。

(5)信息发布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

四、应急处置程序1. 事故报告(1)船舶污染事故发生后,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立即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2)海事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应急响应(1)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

(2)现场指挥组负责组织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处置措施(1)监测评估组对污染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确定污染范围和程度。

(2)应急处置组根据监测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如:围油栏设置、污染物收集、无害化处理等。

(3)应急物资保障组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及时调配应急物资。

4. 信息发布(1)信息发布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2)事故信息发布应遵循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

5. 后期处置(1)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后期处置工作。

(2)后期处置包括: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受污染区域的修复、事故原因调查等。

五、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预案(三篇)

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预案(三篇)

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船舶发生海上污染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工作制定的一套预先确定的应对措施和指导原则。

下面是一个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内容:1.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维护:明确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和编制责任人,并及时进行修订和更新。

2. 应急组织机构:设立应急指挥部,明确指挥体制和职责分工。

3. 应急资源准备:确保应急救援装备的完好性,包括油污清除设备、油围栏等。

4. 应急物资储备:储备清洁剂、吸油毡、防泄油布、吸油管等应急物资。

5. 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定期进行船员的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应对污染事故的应急能力。

6. 污染物监测和预警:建立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并提前发出预警。

7. 应急救援行动准备:明确船舶发生污染事故后的应急救援流程,包括通知港口管理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协调资源等。

8. 事故处理措施:包括污染物吸附、围栏封堵、溢油清除等措施,并确保采取合适的方法处理船舶残骸。

9. 船舶责任追究:针对造成海上污染事故的船舶,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进行处罚。

10. 事后评估和处置:在事故处理结束后,进行事后评估和修复工作,恢复污染区域的生态环境。

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制和完善,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够快速、高效地进行应急救援。

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预案(二)一、前言随着船舶运输业的不断发展,海上污染事件的频发也给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船舶海上污染事件,保护海洋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一套完善的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1. 总指挥部: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策略和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2. 协调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做好信息的汇总和统计。

3. 技术支持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协调船舶事故原因分析和预防措施的制定。

4. 污染清理组:负责对海上污染物进行清理和处理。

5. 救援组:负责执行救援任务,包括人员救援和应急物资运输等。

船舶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船舶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船舶污染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和海洋资源,提高应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内发生的船舶污染突发事件,包括船舶溢油、化学品泄漏、垃圾倾倒等污染事故。

三、组织指挥体系1. 成立船舶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船舶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环境保护、海事、交通、公安、消防、卫生、农业、海洋渔业、水利等部门。

四、应急响应1. 预警与监测(1)建立船舶污染预警监测系统,对重点水域进行实时监测。

(2)发现船舶污染迹象时,立即启动预警机制,通知相关部门。

2. 应急响应分级根据船舶污染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1)一级响应:重大污染事故,涉及跨区域、跨水域。

(2)二级响应:较大污染事故,涉及区域水域。

(3)三级响应:一般污染事故,涉及局部水域。

(4)四级响应:轻微污染事故,涉及水域较小。

3. 应急处置(1)污染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等级,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程序,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3)应急队伍应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污染清理、环境监测、人员救治等工作。

4. 信息发布(1)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公众发布污染事故信息,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2)根据事故进展情况,及时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全面。

五、后期处置1. 污染损害赔偿(1)应急指挥部应组织事故调查,查明污染原因和责任。

(2)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依法进行污染损害赔偿。

2. 恢复与重建(1)应急指挥部应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污染治理方案,恢复受损生态环境。

(2)加强对船舶污染事故的宣传教育,提高船员环保意识。

六、应急保障1. 队伍保障(1)建立专业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

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船舶污染事故,保护水域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国管辖水域内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船舶溢油、化学品泄漏、生活污水排放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现场指挥小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救援保障小组:负责人员、物资、设备的调配和保障。

(3)监测评估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污染情况的监测、评估和报告。

(4)信息宣传小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宣传。

四、应急处置流程1. 事故报告(1)船舶发生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向就近海事部门报告。

(2)海事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现场应急处置(1)现场指挥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物资、设备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救援保障小组负责人员、物资、设备的调配和保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3)监测评估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污染情况的监测、评估和报告,为应急处置提供依据。

(4)信息宣传小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宣传,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3. 污染控制与清除(1)根据事故现场情况,采取围油栏、吸油机、化学分散剂等手段,控制污染范围。

(2)清除污染物质,恢复水域环境。

4. 后续处理(1)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

(2)对受污染水域进行监测、评估,确保环境安全。

(3)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五、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建立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3. 资金保障:设立专项基金,用于事故应急处置和损失赔偿。

4. 技术保障: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船舶防治污染应急预案完整版

船舶防治污染应急预案完整版

02
组织实施演练,包括现 场指挥、人员疏散、设 备操作、污染处置等环 节。
03
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包括人员操作熟练度、 设备性能、应急处置效 果等方面。
04
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 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和建议。
预案修订完善及持续改进
01
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
02
负责监测污染状况,评估污染影响,提出应急处置和后续治理建议。
海事部门
负责指挥、协调船舶污染应急响应行动,组织海上搜救和污染控制工 作。
航运企业
负责落实船舶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制定并执行污染防治措施,配合相 关部门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
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参与船舶污染应急响应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 协助。
预警信息发布流程
数据收集与整理
预警信息判断
各监测点将实时监测数据传输至数据中心 ,经过整理和分析后形成预警信息。
根据预设的预警阈值,对收集到的数据进 行判断,确定是否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跟踪与更新
一旦判断需要发布预警信息,立即通过短 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部门 和人员,同时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PART 04
监测与预警机制建设
监测点位布局规划
01
02
03
港口码头监测点
在港口码头设置固定监测 点,实时监测船舶排放的 废气、废水和噪声等污染 物。
航道水域监测点
在航道水域设置流动监测 点,定期或不定期对船舶 排放的污染物进行抽样检 测。
敏感区域监测点
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 源地等敏感区域设置专门 监测点,加强对船舶污染 的监控。
PART 02

船舶污染专项预案

船舶污染专项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船舶污染事故,保障水域环境安全,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船舶污染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等。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处置和恢复工作。

二、组织体系1. 应急指挥部成立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工作组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的调查、监测、污染物的收集、转移和处置;(2)应急通信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发布;(3)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和转运;(4)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和人员的调配;(5)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信息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三、预防与预警1. 监测预警(1)加强船舶污染物排放监测,实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2)建立健全船舶污染事故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船舶污染事故的船舶实施重点监控;(3)对事故易发区域、时段和船舶实施重点巡查。

2. 信息来源(1)船舶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2)船舶污染事故举报;(3)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预警信息。

3. 信息内容(1)船舶污染物排放情况;(2)船舶污染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规模;(3)事故影响范围和程度;(4)应急处置措施。

四、应急响应1. 信息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2)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报告事故情况。

2. 响应分级根据事故规模、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

3. 响应程序(1)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2)现场处置组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应急通信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发布;(4)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和转运;(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和人员的调配;(6)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信息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船舶污染应急处置预案

船舶污染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我国对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船舶污染事故对海洋环境、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管辖海域内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体系1. 成立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指挥部组成(1)指挥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2)副指挥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3)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

3. 指挥部职责(1)组织制定和实施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2)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应急物资、设备和人员的调配。

(4)组织事故调查和评估。

(5)发布应急处置信息。

三、应急处置流程1. 报告与通报(1)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海事、环保、海洋、公安等部门报告。

(2)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

2. 分级响应根据事故规模、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处置指挥部将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应急处置(1)事故现场处置:包括污染物的控制、清理、监测等。

(2)岸上处置:包括污染物的接收、处理、处置等。

(3)环境监测:对事故现场及附近海域进行监测,评估污染程度。

4. 后期处置(1)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2)生态修复:对受污染海域进行生态修复。

(3)信息发布: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进展及应急处置情况。

四、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1)成立应急队伍,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志愿者等。

(2)定期组织应急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

2. 物资保障(1)储备应急物资,包括防污染设备、监测设备、应急车辆等。

(2)建立应急物资调配机制。

3. 通信保障(1)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通信畅通。

2024版船舶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2024版船舶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制定物资装备清单
根据船舶污染事件的类型和规模,制定详细的物资装备清单,包 括吸附材料、围油栏、消油剂等。
完善物资装备储备体系
建立完善的物资装备储备体系,确保在应急响应过程中能够及时、 充足地提供所需物资装备。
制定物资装备调度计划
根据船舶污染事件的实际情况,制定物资装备调度计划,明确调度 的数量、时间和地点等。
Ⅳ级应急响应
针对一般船舶污染事件,由县级 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组织相 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8
05
现场处置方案
2024/1/29
19
现场指挥与协调机制建立
1 2
设立现场指挥部 在污染事件发生后,应立即设立现场指挥部,负 责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明确指挥体系 建立明确的指挥体系,包括总指挥、副总指挥、 各应急小组组长等,确保指挥畅通有效。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公众发布预警信 息,提醒公众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2024/1/29
13
预警行动措施
01
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组 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 应急处置工作。
2024/1/29
02
加强现场监测和调查, 及时掌握污染物的种类、 浓度、扩散范围等信息。
03
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 施,防止污染扩散和危 害扩大。
信息报告与通报
3
建立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 位报告污染事件情况,同时保持与上下级和其他 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2024/1/29
20
现场监测与评估方法选择
2024/1/29
监测点位设置
01
根据污染事件的性质和规模,合理设置监测点位,对污染物的
种类、浓度、扩散范围等进行实时监测。

国家船舶污染应急预案

国家船舶污染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和应对船舶污染事故,保护海洋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油轮、化学品船、液化天然气船等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

三、应急预案的组织与实施(一)成立国家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国家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国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工作。

(二)指挥部组成1. 指挥长:由环境保护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2. 副指挥长: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外交部、商务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3. 成员:由相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负责人担任。

(三)应急指挥部职责1. 制定、修订和完善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2. 组织、协调、指挥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工作。

3. 负责船舶污染事故的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

4. 负责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和恢复重建。

四、应急处置措施(一)事故报告1. 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2. 海事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二)应急响应1. 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 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1. 现场处置:采取围控、清除、回收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2. 人员疏散:组织受污染区域附近居民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3. 医疗救治:组织医疗救治力量,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治。

4. 生态修复:采取必要措施,对受污染海域进行生态修复。

(四)后期处置1. 污染损害赔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污染损害进行赔偿。

2. 回收污染物处置:对回收的污染物进行妥善处置。

3. 调查评估:对事故原因、损失等进行调查评估。

4. 恢复与重建: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受损生态环境。

五、保障措施(一)人员保障1. 建立应急队伍,加强应急人员培训。

2024版船舶污染应急预案(全文完整版)

2024版船舶污染应急预案(全文完整版)
现场指挥职责
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各方资源,确保应急处置措施的有效 实施,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相关部门协作机制建立
部门间协作
海事、环保、交通、安监等相关部门应建立紧密的 协作机制,共同应对船舶污染事件。
资源调配
各部门应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积极调配人力、物力、 财力等资源,支持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同时,应 建立资源储备和调配机制,确保在应急处置过程中 资源的及时供应。
演练形式、频次及参与人员要求
演练形式可采用桌面推演、实战 演练等方式,确保各级人员能够 全面参与并熟练掌握应急响应流
程。
根据船舶类型、航线特点和风险 因素等,合理确定演练频次,建 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演练。
参与演练的人员应包括船舶船员、 岸基支持人员、应急管理部门等, 确保各方能够协同配合,形成有
应急处置措施制定与实施
现场处置方案编制要点
01
02
03
快速响应机制
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确保在发生污染事件时能 够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现场评估与报告
对污染现场进行初步评估, 包括污染源、污染范围、 可能影响等,并及时向上 级主管部门报告。
紧急处置措施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和现场 情况,采取相应的紧急处 置措施,如使用吸附材料、 围油栏、消油剂等。
适用对象
本预案适用于船舶、船员、港口、码头、海事管理机构、环保部门等相关单位和人员。
制定依据和原则
制定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制定原则
本预案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应对、依法处置的原则, 确保在应对船舶污染事故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 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环境和生态的破坏。

船舶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船舶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一、演习背景
随着我国港口吞吐量的持续增长,船舶污染事故的风险日益增加。

为提高海上溢油处置能力,完善海上溢油应急机制,唐山市曹妃甸港区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联合相关单位于2024年6月4日在曹妃甸海域举办了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演习。

二、演习目的
1. 提升曹妃甸港区海上溢油处置能力;
2. 完善海上溢油应急机制;
3. 锤炼辖区专业应急队伍;
4. 全面检验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演习内容
1. 海上清污:包括溢油船舶堵漏及过驳、溢油实时监测、溢油围控与清除等;
2. 岸滩防控:包括遇险人员转移救助、岸滩防护及清理等;
3. 涉客船舶遇险人员转移“蓝色通道”开辟演练。

四、演习亮点
1. 演习投入海巡船、专业清污船等各类船艇14艘;
2. 综合运用专用无人机、无人船、水陆两栖车等现代化高科技溢油应急处置设备;
3. 参演人员200余人;
4. 通过“溢油应急力量多维联动”、无脚本无预案双盲”演练、建立海上人员救
助“蓝色通道”等,全面检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五、演习意义
1. 提高曹妃甸港区应对船舶污染事故的能力;
2. 为将来快速、有序、高效地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提供实战经验和基础;
3. 引导相关责任主体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以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总结:
曹妃甸港区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演习的举办,对于提高我国海上溢油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海洋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此次演习,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明确了职责,提高了协同作战能力,为今后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积累了宝贵经验。

船舶安全防污染应急预案

船舶安全防污染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船舶安全航行,防止船舶污染环境,提高船舶防污染应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国管辖水域内航行的各类船舶,包括客船、货船、油船、化学品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船舶防污染应急指挥部,负责船舶防污染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

3.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应急响应组: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现场处置组:负责污染事故现场处置、人员疏散、警戒等工作。

(3)信息报送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等工作。

(4)技术支持组:负责应急技术支持、物资保障等工作。

四、应急响应程序1. 发现污染事故后,船舶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评估污染程度。

3. 根据污染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 应急响应组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现场处置、人员疏散、警戒等工作。

5. 现场处置组根据污染事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

(2)清除污染物质,修复受损设施。

(3)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6. 信息报送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确保信息畅通。

7. 应急指挥部根据污染事故处理情况,决定结束应急响应。

五、应急保障措施1. 船舶应配备必要的防污染设备和物资,如防污染围油栏、吸油设备、防护服等。

2. 船舶应定期对防污染设备和物资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3. 船舶应定期进行防污染培训,提高船员防污染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船舶应与周边相关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应对污染事故。

六、附则1. 本预案由船舶防污染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船辆污染应急预案

船辆污染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船辆污染事件,保障水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文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船舶污染事件的预防、应急响应和后期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2.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同时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

2.2 快速响应,科学处置一旦发生船舶污染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得到及时控制。

2.3 层级响应,协同作战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协同作战,共同应对船舶污染事件。

三、组织体系3.1 应急指挥部成立船舶污染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船舶污染事件应急工作。

3.2 应急工作组设立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置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应急工作组,分别负责相关应急工作。

四、预防措施4.1 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提高船舶船员和岸上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普及船舶污染防治知识。

4.2 强化船舶污染物排放监管加强对船舶污染物排放的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3 完善船舶污染防治设施鼓励船舶安装和使用先进的污染防治设施,降低污染物排放。

五、应急响应5.1 事件报告一旦发生船舶污染事件,事发单位应立即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5.2 应急响应等级根据污染事件的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

5.3 应急处置措施针对不同等级的污染事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包括:(1)现场处置:立即采取隔离、围堵、吸附、吸排等应急措施,控制污染范围;(2)应急处置:调用专业队伍、设备,进行污染物的清除和处置;(3)环境监测:对污染区域进行监测,评估污染程度;(4)信息发布:及时向公众发布污染事件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应对。

船舶污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船舶污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船舶污染事故,保护海洋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油轮、化学品船、客货船等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发生的溢油、泄漏、火灾、爆炸等污染事故。

3.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快速反应,协同作战;(4)科学决策,依法处置。

二、组织体系1. 应急指挥部成立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船舶污染事故的统一指挥、协调和决策。

2. 指挥部组成(1)指挥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2)副指挥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3)成员:包括海事、环保、公安、消防、卫生、交通、气象、通讯等部门。

3. 指挥部职责(1)制定应急响应措施;(2)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发布应急响应信息;(4)督促各部门落实应急处置责任。

三、应急处置1. 事故报告船舶污染事故发生后,事故船舶应立即向海事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控制事故,减少损失。

2. 应急响应等级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3. 应急响应措施(1)现场处置:组织专业力量进行污染物的收集、转移、处理和清除;(2)交通管制:对事故现场周边水域实施交通管制,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3)环境监测:对事故周边海域环境进行监测,评估污染范围和程度;(4)人员救助:对遇险人员实施救助,确保人员安全;(5)信息发布: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和应急处置进展,回应社会关切。

四、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1)成立专业应急队伍,负责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2)加强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资金保障设立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专项资金,用于事故应急处置和恢复工作。

3. 物资保障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围油栏、吸油设备、应急船舶等。

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我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体系,提高应对海上船舶污染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污染损害,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管辖海域内发生的海上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体系2.1 领导机构成立国家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国范围内海上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指挥机构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

2.3 工作机构根据事故应急处置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监测评估组、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等。

三、监测预警3.1 信息监测与通报建立健全海上船舶污染事故信息监测网络,对船舶排放污染物、船舶事故等进行实时监测,确保信息畅通。

3.2 预警发布根据监测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相关单位做好防范措施。

3.3 预警响应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响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四、应急响应4.1 报告与通报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立即向当地海事、环保等部门报告,并按要求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2 分级响应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3 应急处置4.3.1 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各部门、单位共同应对事故。

4.3.2 监测评估组: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测,评估污染范围、程度,为应急处置提供依据。

4.3.3 应急处置组:负责现场污染物的围控、清除、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4.3.4 后勤保障组:负责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设备、人员等。

4.3.5 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五、后期处置5.1 污染损害赔偿根据事故责任,依法进行污染损害赔偿。

5.2 回收污染物处置对回收的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船舶环境污染事故预案

船舶环境污染事故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船舶环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管辖海域内发生的船舶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理。

1.3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快速反应,协同作战;(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4)科学决策,安全高效。

二、组织体系2.1 应急指挥部成立船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船舶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指挥和协调工作。

2.2 应急指挥部组成应急指挥部由以下部门组成:(1)环境保护部门;(2)海事管理部门;(3)交通运输部门;(4)海洋渔业部门;(5)公安部门;(6)卫生部门;(7)应急管理部门;(8)军队和武警部队;(9)其他相关部门。

2.3 应急指挥部职责(1)组织协调船舶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2)指挥调度应急救援力量;(3)指导事故调查和处理;(4)发布应急信息;(5)其他应急工作。

三、预警与信息报告3.1 预警(1)建立健全船舶污染事故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船舶环境污染事故的区域进行监测和预警;(2)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

3.2 信息报告(1)船舶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事故船舶或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当地海事管理部门报告;(2)海事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3)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根据船舶环境污染事故的严重程度,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4.2 响应措施(1)现场处置:立即采取隔离、围控、清除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2)环境监测:对事故现场及周边海域进行环境监测,掌握污染状况;(3)应急物资保障:调配应急物资,保障应急救援工作;(4)人员疏散:根据需要,对受污染区域内的居民进行疏散;(5)医疗救治: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6)事故调查: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船舶污染环境应急预案

船舶污染环境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船舶污染事故,保护水域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国际公约和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油轮、化学品船、散货船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领导机构成立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 运作机构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应急工作。

2.3 工作职责(1)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工作的总体指挥、协调和决策;(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应急工作;(3)应急响应部门:负责应急物资保障、人员调配、现场处置等工作;(4)应急支援部门:负责应急信息报送、技术支持、资金保障等工作。

三、应急响应3.1 预警与报告(1)监测预警:对船舶污染物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预警;(2)信息报告:船舶污染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启动应急响应。

3.2 响应分级根据污染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个等级: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

3.3 应急处置(1)先期处置:现场应急队伍迅速到达事故现场,采取隔离、吸附、围堵等措施,控制污染物扩散;(2)应急监测:对污染水域进行监测,评估污染范围和程度;(3)应急清除:采取物理、化学等方法,清除污染物;(4)应急修复:对受损水域进行修复,恢复生态环境。

四、后期处置4.1 污染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受损单位和个人进行赔偿。

4.2 污染物处置对已清除的污染物,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4.3 调查评估对污染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评估污染范围、程度和损失。

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预案范本(四篇)

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预案范本(四篇)

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预案范本是为了响应船舶海上污染事故而制定的一套应急救援策略和措施,旨在减少污染扩散和损害,保护海洋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和步骤:1、污染事故发生预警:预警可以来自于船舶的遥测监控系统、船员的报告、海事部门的监测等途径。

一旦接到预警,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事故确认和定位:通过与船舶通讯、卫星监控、雷达追踪等方式确定事故发生的位置和范围,确认污染源。

3、组织抢险队伍:根据事故性质和规模,调配合适的抢险队伍和装备,确保能够应对各种污染情况。

4、现场处置:立即派遣抢险队伍前往事故现场进行污染物清除、收集和处理。

应该根据事故类型和污染物性质选择合适的处置方法和设备。

5、防止污染扩散:采取临时隔离、围堵、浮油吸附、油污救援船等措施,防止污染物进一步扩散。

6、启动应急响应措施:通知相关海事部门、环保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协调应对,确保污染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进行。

7、信息共享和发布:及时向船舶、渔民、领海国家等相关方发布污染警告信息,向媒体发布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8、事故调查和评估:完成救援工作后,及时展开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评估救援效果并提出改进意见。

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执行需要不断的实践和改进,不仅要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还应加强污染物清除和处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科学性和效率。

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预案范本(二)一、前言船舶海上污染是当前全球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之一。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船舶海上污染事件,保护海洋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预案至关重要。

二、应急救援组织1. 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2. 指挥部人员:包括指挥官、副指挥官、联络员、情报分析员等,具体职责由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搜索与救援组:负责在事故现场搜救事故失踪人员和提供紧急救援。

船舶海域污染应急预案

船舶海域污染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船舶在海域发生的污染事故,保护海洋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海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管辖海域内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油轮、货船、渔船等船舶。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一)成立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1. 指挥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沿海省级人民政府、海上搜救中心、海事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组成。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监督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工作。

(二)应急指挥部职责1. 组织、协调、指挥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工作。

2. 审定应急响应级别。

3. 指导、协调、监督应急物资、装备、人员等资源的调配。

4. 组织调查、评估事故原因和损失。

5. 发布应急信息。

(三)相关部门职责1. 海上搜救中心:负责组织海上搜救力量,救助遇险人员。

2. 海事局:负责组织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取证、处理。

3. 环保局:负责组织海洋污染事故的监测、评估、治理。

4. 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保障应急人员安全。

5. 卫生部门:负责救治受伤人员,保障公众健康。

四、应急响应(一)预警1. 指挥部根据船舶污染事故的发展态势,发布预警信息。

2. 沿海省级人民政府、海上搜救中心、海事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根据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级别根据船舶污染事故的严重程度,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三)应急处置1. 救援遇险人员:海上搜救中心组织力量,救助遇险人员。

2. 阻止污染物扩散:海事局、环保局等部门组织力量,采取措施阻止污染物扩散。

3. 清除污染物:环保局等部门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清除污染物。

4. 环境监测:环保局等部门对污染区域进行监测,评估污染程度。

5. 信息公开:指挥部及时发布应急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

五、后期处置(一)事故调查1. 海事局、环保局等部门对船舶污染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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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船舶碰撞、触损、触礁、搁浅,或船体结构缺陷,或船舶燃油系统缺陷,或由于操作失误导致油品入海造成的污染,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并可能会对环境和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公司所有船舶主要从事对抵天津港的中外船舶油品和淡水供应以及对抵附近港口(京唐港、京唐港曹妃甸港区、黄骅港、沧州综合港等)的中外船舶的油品供应,经常在通航密度较大、航行环境复杂的水域作业,进出港及靠离泊作业频繁,且经常连续、昼夜作业,历来是高风险行业。

通过评估分析船舶在运输、供应作业事件的发生频率、发生地点和公司船舶安全管理现状可知,船舶存在发生事故性、操作性等船舶污染事件的风险。

2 应急处置原则以人为本,减少灾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组织体系3.1.1 污染事件应急工作小组组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成(见公司综合应急预案)。

3.1.2 污染事件应急专家小组: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聘请的有关内部和外部专家组成。

应急组织职责3.2.1 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专家小组接受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3.2.2 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协调、指导、处置船舶污染突发事件。

3.2.3 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小组负责根据事故性质提出相应的救援措施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参考。

4 预防与预警危险源监控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可能诱发船舶污染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加强跟踪监督,加强对船舶船体、机械设备、应急设施、货油控制系统、呼吸系统、加温系统、洗舱系统、燃油系统、压载系统的维修检查保养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减少和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

预警行动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通过跟踪监督,积极搜集和研究可能导致船舶污染事件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如预测到船舶污染突发事件极可能发生时,应形成预警报告,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根据公司船舶作业特点,采取的预警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此):(1)自然灾害可能诱发船舶污染事件,按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及早通知提示,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以预防事件的发生。

(2)当公司发生船舶污染事件时,密切跟踪事态发展,并向有关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公司要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船舶污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天津港集团公司、中燃有限公司预警信息,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加强船舶污染事件风险控制,避免和最大限度减少船舶污染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

5 信息报告程序信息报送5.1.1 报告时限和程序a)公司船舶发生船舶污染事件后,船长要立即启动本船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程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立即报告公司业务部调度室或直接报告安全监察部负责人(应急办主任)和当地海事主管机关,然后相关人员按上报流程逐级上报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b)公司在接到船舶发生相应等级污染事件的报告后,要立即启动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向天津港集团公司和中燃有限公司应急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以利于快速反应和有效救援。

对于延缓报告时间、影响救援时机的要严肃处理;c)公司根据突发事故的类型和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d)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可随时上报;e)公司船舶污染事件应急响应报告流程图(见附件1)。

5.1.2 联系方式公司应急办值班室(调度室)[24小时]:电话:022-、VHF值班频道:CH02传真:022-公司安全监察部:电话:、传真:其他有关方的联系方式(见综合应急预案附件)。

报告方式与内容船舶污染事件的报告分为船舶报告和公司报告中燃有限公司。

公司报告中燃有限公司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从发现事件后应立即向中燃有限公司报告,最迟不超过2小时,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船舶报告可用电话直接向公司应急办和有关主管机关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船舶污染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受害情况、污染面积及危害程度、转化方式及趋向等初步情况。

随后填写《公司船舶污染事件报告表》(见附件2)。

公司初报可用电话直接向天津港集团公司、中燃有限公司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船舶污染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受害情况、污染面积及危害程度、转化方式及趋向等初步情况。

随后填写《中燃系统船舶突发事件初报表》(见附件3)。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填写《中燃系统船舶污染事件报告表》(见附件4)。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6 应急处置事件分级按照船舶污染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可控制性和处置要求,本预案划分四个事件等级:即一级(特别重大事件)、二级(重大事件),三级(大事件)、四级(一般事件)。

6.1.1 一级事件:发生或可能要发生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和/或人员伤害在9人以上的污染事件。

6.1.2 二级事件至四级事件参照交通部规定的水上交通污染事件等级标准确定事故等级,见表1。

表1 JT/T458-2001《船舶油污染事件等级》6.2.1 发生等级污染事件启动本预案,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中燃应急办。

6.2.2 公司在启动本预案后,如果超出公司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要及时请求天津港集团、中燃有限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响应等级一般由低(四级)向高(一级)逐级递进,当出现严重态势时也可直接跃进。

以快速反应、提高救助实效为原则。

6.2.3 本专项预案分级响应基本原则一级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向天津港集团公司急领导小组、中燃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其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和政府相关部门联动处置;二级、三级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向天津港集团公司急领导小组、中燃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中燃应急领导小组、上级应急领导小组联动处置;四级启动应急预案,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并报天津港集团公司、中燃有限公司。

6.2.4 应急启动条件:a)发生船舶污染四级(含四级)以上突发事件;b)超出公司所属船舶应急处置能力的事件;c)应国家和地方政府或主管机关及中燃有限公司要求启动应急预案;d)公司职能部门认为需要处置的船舶污染事件;e)各船舶提出要求时。

响应程序6.3.1 应急启动公司应急办主任或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船舶污染突发事件报告后,应问清重要信息和情况,立即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司应急办主任,应急领导小组根据船舶污染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做出事件等级的判断,启动本专项预案。

6.3.2 应急响应(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应急工作组成员接到指令后,立即赶赴公司调度室,接受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分配的任务,做好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各项技术准备工作,搜集有关信息和资料。

(2)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对事发船舶的应急处置方案认真分析研究跟踪指导,联系各有关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源和信息支持,并将事发船舶应急行动过程、重要决策、效果和需求随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各方面的信息,遵循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密切配合当地政府、海事、安监、环保及有关单位的救助行动,积极提供有关信息的技术支持,监督、协调、指导海上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事发船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尽最大努力控制事态的发展,使危害和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6.3.3 应急结束当事件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件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审阅批准后送天津港集团公司、中燃有限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等级视情向有关部门报告,船舶应急处置终止后,应急领导小组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应急措施应急状态时,海上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立即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油污染事故处置工作要点见附件5),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决策参考。

根据事故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船舶污染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为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危害范围、事故等级的判定、修复方案等重大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发生船舶污染事件的船舶要及时、主动、如实地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便于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7 应急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调度值班室保证24小时值守,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有关人员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同时做好平时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保持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主管机关、救援机构、船级社等一切有关部门通信联系。

应急办负责建立公司内部船舶污染事件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负责公司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处理。

装备保障7.2.1 公司船舶和陆上单位要按照国际公约、国家有关规定、行业技术标准等配备应急设备/设施和救援物资;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应急设备和物资随时可用。

各级安全监督职能部门要按照安全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

7.2.2 公司船舶要登记可供应急响应的清污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按要求进行定期清点和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安全监察公司应急办主任部要按照安全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应急设备和物资随时可用。

7.2.3 建立健全应急储备物资为主和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物资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的区域联动机制,做到应急物资共享,动态管理。

应急状态下,公司负责与相关港口的清污公司签署应急服务协议,掌握其清污力量,并由应急指挥机构统一调用。

应急队伍保障7.3.1 公司应急办收集专业应急清污救援单位的资料,以备急需时利用。

7.3.2 以公司机关、司属各船舶、南、北疆油库、天津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为基础,加强人员应急反应能力的培训和防污染设备的管理,加强与相关清污公司协作和应急处置网络建设。

7.3.3 充分利用还是主管机关的资源优势,补充公司在船舶污染应急能力方面的不足。

经费保障安全监察部对公司应急工作的日常费用要做出预算,财务部门审核,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长审定后,列入年度预算;重特大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财务部等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置费用进行如实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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