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地籍图测绘概要教学内容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的要求编绘地籍图,不失为快速、经济、有效的方法。如地形图
已数字化,则可直接在计算机上编绘地籍图。为满足对地籍资料 的急需,可利用测区内已有地形图、影像平面图编制地籍图。
(1)作业程序 ① 底图选取——首先选用符合地籍测量精度要求的地形图
、影像平面图作为编绘底图(即地形图或影像平面图地物点点位 中误差应在±0.5mm以内)。编绘底图的比例尺大小应尽可能选 用与编绘的地籍图所需比例尺相同
(1)相邻界址点间距、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之间的距离中误差不 得大于图上±0.3mm。依测量数据转绘的上述距离中误差不得 大于图上±0.3mm。 (2)宗地内外与界址边相邻的地物点,不论采用何种方法测定, 其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4mm,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 不得大于图上±0.5mm
二、地物测绘的一般原则 地籍图上地物的综合取舍,除根据规定的测图比例尺和规范的
2、平板仪测图 平板仪测图的方法,一般适用于大比例尺的城镇地籍图和
农村居民地地籍图的测制,其作业顺序为测图前的准备(图纸的 准备、坐标格网的绘制、图廓点及控制占的展绘),测站点的增 设,碎部点(界址点、地物点)的测定,图边拼接,原图整饰,图 面检查验收等工序。
3、摄影测量测制地籍图 4、编绘法成图 大多数城镇已经测制有大比例尺的地形图,在此基础上按地籍
城镇地籍样图
农村居民地地籍图
பைடு நூலகம்
8.2 地籍图的测制 一、基本要求
1.绘制精度(数学要素精度) 绘制精度主要指图上绘制的图廓线、对角线及图廓点、坐标格
网点、控制点的展点精度,通常要求是:内图廓长度误差不得 大于±0.2mm,内图廓对角线误差不得大于±0.3mm,图廓点、 坐标格网点和控制点的展点误差不得超过±0.1mm。 2.基本精度 地籍图的基本精度主要指界址点、地物点及其相关距离的精度。 通常要求如下:
1:5 000、1:1万、1:2.5万、1:5万比例尺的地籍图采用梯形经纬 度分幅法。
农村地籍图的图幅元素是表示图幅位置和大小的一组数据。一
幅梯形地籍图的图幅元素有:
大地经纬度:L,B 高斯平面直角坐标;X,Y 南北及东西图廓线长:a南,a北,cm 图幅对角线长;d(cm) 图幅面积:p(km2) 子午线收敛角;γ
第8章:地籍图测绘概要
农村地区(含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所有权属图)地籍图的测 图比例尺可选用1:5 000、1:1万、1:2.5万、1:5万,其基本比例尺 为1:1万。
农村居民地(或称宅基地)、乡村集镇地籍图的测图比例尺可 选用1:1 000或1:2 000。 三、地籍图的分幅与编号
1:500、1:1 000、1:2 000比例尺地籍图分幅与编号采用 矩形西 南角直角坐标分幅编号的方法。
要求外,还必须首先充分根据地籍要素及权属管理方面的需要来确 定必须测绘的地物,与地籍要素和权属管理无关的地物在地籍图上 可不表示。对一些有特殊要求的地物(如房屋、道路、水系、地块) 的测绘,必须根据相关规范和规程在技术设计书中具体指明。
三、图边的测绘与拼接 为保证相邻图幅的互相拼接,接图的图边一般均须测出图廓线
四、地籍图的内容 1、地籍图内容的基本要求 (1)以地籍要素为基本内容,突出表示界址点、线; (2)有必需的数学要素; (3)必须表示基本的地理要素,特别是与地籍有关的地物要素应 予以表示; (4)地籍图图面必须主次分明、清晰易渎,并便于根据多用户需 要加绘专用图要素。 2、地籍图的基本内容 (1)地籍要素
① 界址 ② 地籍要素编号 ③ 土地坐落 ④ 土地权属主名称 (2)地物要素
① 作为界标物的地物 ; ② 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 ③工矿企业露天构筑物、固定粮仓、公共设施、广场、空地 等绘出其用地范围界线,内置相应符号; ④ 铁路、公路及其主要附属设施 ; ⑤ 建成区内街道两旁以宗地界址线为边线 ,城镇街巷均应表 示;
⑥ 塔、亭、碑、像、楼等独立地物应择要表示,图上占地面积
大于符号尺寸时应绘出用地范围线,内置相应符号或注记。公园 内一般的碑、亭、塔等可不表示。 ⑦ 电力线、通信线及一般架空管线不表示,但占地塔位的高压
线及其塔位应表示;地下管线、地下室一般不表示,但大面积的 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及与他项权利有关的地下建筑应表示。 ⑧ 大面积绿化地、街心公园、园地等应表示。零星植被、街旁行 树、街心小绿地及单位内小绿地等可不表示。 ⑨ 河流、水库及其主要附属设施如堤、坝等应表示。 ⑩ 平坦地区不表示地貌,起伏变化较大地区应适当注记高程点; 地理名称也应注记。 (3)、数学要素 ① 图廓线、坐标格网线的展绘及坐标注记。 ② 埋石的各级控制点位的展绘及点名或点号注记。 ③ 图廓外测图比例尺的注记。
补测的内容:主要有界址点的位置,权属界址线所必须参照 的线状地物,新增或变化了的地物等地籍和地形要素。补测后 相邻界址点和地物点的间距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6mm。
⑤ 草编地籍图——外业调绘与补测工作结束后,将调绘结果 转绘到二底图上,并加注地籍要素的编号与注记,然后进行必 要的整饰、着墨,制作成地籍图的工作底图(或称草编地籍图)。
② 复制二底图——由于地形图或影像平面图的原图一般不能 提供使用,故必须利用原图复制成二底图。
③ 外业调绘——外业调绘工作可在该测区已有地形图(印刷图 或紫、蓝晒图)上进行,按地籍测量外业调绘的要求执行。外业 调绘时,对测区的地物的变化情况加以标注,以便制定修测、 补测的计划。
④ 补测二底图——工作在二底图上进行。补测时应充分利用 测区内原有控制点,如控制点的密度不够时则应先增设测站点 。必要时也可利用固定的明显地物点,采用交会定点的方法, 施测少量所需补测的地物。
外5~l0mm。地籍图接边差不超过规范规定的点位中误差的 2 倍。 小于限差平均配赋,但应保持界址线及其他要素间的相互位置。避 免有较大变形,超限时需检查纠正。如采用全野外数字化测图技术 或数字摄影测量技术,则无接边要求。
四、地籍图测绘的方法 1、经纬仪测绘法 经纬仪测绘法的原理是极坐标法。 主要步骤:仪器安置——定向——立尺——观测——坐标计算— —展绘碎部点——绘制地物、地籍要素——检查。
已数字化,则可直接在计算机上编绘地籍图。为满足对地籍资料 的急需,可利用测区内已有地形图、影像平面图编制地籍图。
(1)作业程序 ① 底图选取——首先选用符合地籍测量精度要求的地形图
、影像平面图作为编绘底图(即地形图或影像平面图地物点点位 中误差应在±0.5mm以内)。编绘底图的比例尺大小应尽可能选 用与编绘的地籍图所需比例尺相同
(1)相邻界址点间距、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之间的距离中误差不 得大于图上±0.3mm。依测量数据转绘的上述距离中误差不得 大于图上±0.3mm。 (2)宗地内外与界址边相邻的地物点,不论采用何种方法测定, 其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4mm,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 不得大于图上±0.5mm
二、地物测绘的一般原则 地籍图上地物的综合取舍,除根据规定的测图比例尺和规范的
2、平板仪测图 平板仪测图的方法,一般适用于大比例尺的城镇地籍图和
农村居民地地籍图的测制,其作业顺序为测图前的准备(图纸的 准备、坐标格网的绘制、图廓点及控制占的展绘),测站点的增 设,碎部点(界址点、地物点)的测定,图边拼接,原图整饰,图 面检查验收等工序。
3、摄影测量测制地籍图 4、编绘法成图 大多数城镇已经测制有大比例尺的地形图,在此基础上按地籍
城镇地籍样图
农村居民地地籍图
பைடு நூலகம்
8.2 地籍图的测制 一、基本要求
1.绘制精度(数学要素精度) 绘制精度主要指图上绘制的图廓线、对角线及图廓点、坐标格
网点、控制点的展点精度,通常要求是:内图廓长度误差不得 大于±0.2mm,内图廓对角线误差不得大于±0.3mm,图廓点、 坐标格网点和控制点的展点误差不得超过±0.1mm。 2.基本精度 地籍图的基本精度主要指界址点、地物点及其相关距离的精度。 通常要求如下:
1:5 000、1:1万、1:2.5万、1:5万比例尺的地籍图采用梯形经纬 度分幅法。
农村地籍图的图幅元素是表示图幅位置和大小的一组数据。一
幅梯形地籍图的图幅元素有:
大地经纬度:L,B 高斯平面直角坐标;X,Y 南北及东西图廓线长:a南,a北,cm 图幅对角线长;d(cm) 图幅面积:p(km2) 子午线收敛角;γ
第8章:地籍图测绘概要
农村地区(含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所有权属图)地籍图的测 图比例尺可选用1:5 000、1:1万、1:2.5万、1:5万,其基本比例尺 为1:1万。
农村居民地(或称宅基地)、乡村集镇地籍图的测图比例尺可 选用1:1 000或1:2 000。 三、地籍图的分幅与编号
1:500、1:1 000、1:2 000比例尺地籍图分幅与编号采用 矩形西 南角直角坐标分幅编号的方法。
要求外,还必须首先充分根据地籍要素及权属管理方面的需要来确 定必须测绘的地物,与地籍要素和权属管理无关的地物在地籍图上 可不表示。对一些有特殊要求的地物(如房屋、道路、水系、地块) 的测绘,必须根据相关规范和规程在技术设计书中具体指明。
三、图边的测绘与拼接 为保证相邻图幅的互相拼接,接图的图边一般均须测出图廓线
四、地籍图的内容 1、地籍图内容的基本要求 (1)以地籍要素为基本内容,突出表示界址点、线; (2)有必需的数学要素; (3)必须表示基本的地理要素,特别是与地籍有关的地物要素应 予以表示; (4)地籍图图面必须主次分明、清晰易渎,并便于根据多用户需 要加绘专用图要素。 2、地籍图的基本内容 (1)地籍要素
① 界址 ② 地籍要素编号 ③ 土地坐落 ④ 土地权属主名称 (2)地物要素
① 作为界标物的地物 ; ② 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 ③工矿企业露天构筑物、固定粮仓、公共设施、广场、空地 等绘出其用地范围界线,内置相应符号; ④ 铁路、公路及其主要附属设施 ; ⑤ 建成区内街道两旁以宗地界址线为边线 ,城镇街巷均应表 示;
⑥ 塔、亭、碑、像、楼等独立地物应择要表示,图上占地面积
大于符号尺寸时应绘出用地范围线,内置相应符号或注记。公园 内一般的碑、亭、塔等可不表示。 ⑦ 电力线、通信线及一般架空管线不表示,但占地塔位的高压
线及其塔位应表示;地下管线、地下室一般不表示,但大面积的 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及与他项权利有关的地下建筑应表示。 ⑧ 大面积绿化地、街心公园、园地等应表示。零星植被、街旁行 树、街心小绿地及单位内小绿地等可不表示。 ⑨ 河流、水库及其主要附属设施如堤、坝等应表示。 ⑩ 平坦地区不表示地貌,起伏变化较大地区应适当注记高程点; 地理名称也应注记。 (3)、数学要素 ① 图廓线、坐标格网线的展绘及坐标注记。 ② 埋石的各级控制点位的展绘及点名或点号注记。 ③ 图廓外测图比例尺的注记。
补测的内容:主要有界址点的位置,权属界址线所必须参照 的线状地物,新增或变化了的地物等地籍和地形要素。补测后 相邻界址点和地物点的间距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6mm。
⑤ 草编地籍图——外业调绘与补测工作结束后,将调绘结果 转绘到二底图上,并加注地籍要素的编号与注记,然后进行必 要的整饰、着墨,制作成地籍图的工作底图(或称草编地籍图)。
② 复制二底图——由于地形图或影像平面图的原图一般不能 提供使用,故必须利用原图复制成二底图。
③ 外业调绘——外业调绘工作可在该测区已有地形图(印刷图 或紫、蓝晒图)上进行,按地籍测量外业调绘的要求执行。外业 调绘时,对测区的地物的变化情况加以标注,以便制定修测、 补测的计划。
④ 补测二底图——工作在二底图上进行。补测时应充分利用 测区内原有控制点,如控制点的密度不够时则应先增设测站点 。必要时也可利用固定的明显地物点,采用交会定点的方法, 施测少量所需补测的地物。
外5~l0mm。地籍图接边差不超过规范规定的点位中误差的 2 倍。 小于限差平均配赋,但应保持界址线及其他要素间的相互位置。避 免有较大变形,超限时需检查纠正。如采用全野外数字化测图技术 或数字摄影测量技术,则无接边要求。
四、地籍图测绘的方法 1、经纬仪测绘法 经纬仪测绘法的原理是极坐标法。 主要步骤:仪器安置——定向——立尺——观测——坐标计算— —展绘碎部点——绘制地物、地籍要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