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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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管理工作,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明确管理职责,确保企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稳健经营,保障XX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人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含职能部门)以及直接拥有其资本权益的各类全资、控股、参股成员企业(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民主化原则
凡属重大经营决策,在形成决议前应让参与决策人员充分了解情况,充分发表意见。
(二)科学化原则
凡列入重大经营决策的问题,提交讨论前公司总部职能部门需进行调查研究,还需经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审议后,提交给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审批。
(三)规范化原则
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同时还应严格遵守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内部程序”加“法定程序”原则
涉及公司总部对所属独资、控股、参股成员企业进行重大经营决策管理时,必须坚持“内部程序”加“法定程序”。即先由集团公司通过“内部程序”形成决策意见,再由外派产权代表通过“法定程序”使集团公司的机构意志成为成员企业的相应决议。
(五)紧急情况弹性处理原则
凡发生紧急事项,子公司可启动相关决策程序,当事人可越级越权进行止损决策或避险决策,但事后必须及时向上一级决策机构直至总经理办公会如实做出专题汇报。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
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并作出会议决策。
第五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
根据权限审批公司及子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第六条综合部作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提交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提案及相关材料;
(二)接收需提交“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审定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提案;
(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的会议安排、议题材料核准和会务工作;
(四)起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的会议纪要,经综合部负责人签字确认,按有关规定形成档案;
(五)督办决议的执行情况,执行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决议。
第七条其它职能部门
(一)提交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提案及相关材料;
(二)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对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提案签署意见;
(三)执行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决议。
第八条子公司
(一)提交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提案及相关材料;
(二)执行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决议;
(三)紧急事项处理结果及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报集团公司。
第三章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第九条重大经营决策主要包括战略、资产和资本三类事项。
第十条战略类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一)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发展战略;
(二)公司及子公司的中长期规划;
(三)公司及子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
(四)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方案;
(五)公司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案
(六)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七)公司及子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资产类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一)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二)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处置、核销方案;
(三)公司及子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公司及子公司的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第十二条资本类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一)公司及子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方案;
(二)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收购和产权转让方案;
(三)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融资、对外担保和资产抵押方案。
第四章管理程序
第十三条公司主办职能部门和子公司经充分调研论证后,将重大经营事项的提案送交公司综合部;
第十四条综合部负责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的会议安排、议题材料核准和会务工作,并应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参会人员,明确告知决策事项;
第十五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对议案进行审议,并作出决策(具体参见《XXXX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按权限审批经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审议和决策的方案。
第十七条综合部将最终决议通知议案提出单位并督办议案执行,对会议纪要、决议等文件材料进行备案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职能部门执行重大经营事项的决议;公司全资、控股、参股成员企业外派产权代表负责将公司总部内部决议提交子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等通过后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细则的任何条款,如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应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拟定、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