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期末考试总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身保险
第一章
1 人身保险的含义
1)以人的寿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从经济角度,体现为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保险人通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保险事故或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由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从法律角度,体现为一种合同行为
2 分析比较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社会保险的异同(看看)
1)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比较
保险利益保险费率厘定保险期间保险金给付风险性质与经营技术储蓄性保险金额确定
2)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比较
基本属性不同立法范畴不同保险标的和作用不同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经营目的不同
3 如何确定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
1)生命价值法局限性
忽视了社会保险等收入来源
生命价值受工资收入、物价、消费水平、利率等诸多可变因素的影响,难以准确预测按生命价值确定的保额一般较高,往往超过了投保人的缴费能力
2)收入置换法
与生命价值法类似,但所需要的人寿保险金额是按家庭丧失的收入的一个百分率(如
33.3%、50%或70% )计算的,并用年收入的倍数表示,它还考虑到社会保险和通货膨
胀因素。
3)需要法
根据假如被保险人死亡后家庭的各种需要来确定保险金额
家庭需要包括丧葬费用、医疗费用、子女教育婚嫁费用、遗属生活费用、债务、退休养老费用等。
需要与可能相结合
需要是指投保人在人身保险事故发生时需要在经济上得到帮助的程度
可能是指投保人缴纳保费的能力
4 简述人身保险的种类
1)按保障范围分类
(1)人寿保险
以人的生命作为保险标的,以生存或死亡作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保险
(2)意外伤害保险
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死亡或伤残作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
(3)健康保险
以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生育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费用或收入损失获得补偿的人身保险
2)按能否分红分类
(1)分红保险
指保险人将其经营成果的一部分每隔一定时期以红利的方式分配给保单持有人的人身保险
(2)不分红保险
指被保险人不分享保险人盈利的人身保险
3)按投保方式分类
(1)个人保险
是指以个人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保险。
联合保险是以个人为投保人,将存在一定利害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作为被保险人的人身保险。
(2)团体保险
是以团体为保险对象,以集体名义投保并由保险人签发一份总保险合同,以团体中的全部或大部分成员作为被保险人的人身保险。
4)按保险标的的风险程度分类
(1)标准体和标准体保险
标准体
健康体或强体
指身体、职业、道德等方面没有明显的缺陷,可以用正常费率来承保的被保险人。
标准体保险
指对于身体、职业、道德等方面没有明显缺陷的被保险人,保险人按照所制定的标准或正常费率来承保的人身保险。
(2)弱体和弱体保险
弱体
次健体、非标准体
指其风险程度超过了标准体风险程度的被保险人,保险人对其只能用特殊的条件加以承保。
次健体保险
指不能用标准或正常费率来承保的人身保险。
5)按保险期间分类
(1)长期保险
保险期间超过1年
(2)一年期保险
保险期间为1年
(3)短期保险
保险期间不足1年
6)按保险金给付次数分类
一次给付保险
分期给付保险
7)按投保时是否需要体检分类
验体保险
免验体保险
5 简述人的生命价值理论
休伯纳1924年提出
一个人扣除自己生活费用后的将来净收入的资本化价值
一个人拥有两种财产
已获得财产——人们已获得的物质财产
潜在财产——人作为经济力量可能存在的货币价值,即一个人扣除了自己生活
费用后的为他人挣钱的能力
人的生命价值理论倡导者主张把财产管理的原理和做法应用到对生命价值的管理中在家庭财务管理中,通过利用人寿和健康保险对生命价值进行管理,在被保险人死亡或丧失工作能力的情况下,对其生命价值进行补偿,也就是使其为受抚养者挣钱的能力继续存在
6 保险理论的三大基础:损失的分担,危险的同质性以及大数定律
第二章
1 人寿保险的基本险种有哪些?分别解释其含义、分析其特点并加以比较
人寿保险的基本险种主要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三大类基本形式。
1)死亡保险
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作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
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作为保险事故
(1)定期死亡保险(定期寿险)
○1定期寿险的概念
以被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发生死亡事故作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
定期寿险提供特定期间内的死亡保障
○2定期寿险的特点
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相对较短,但也有多种选择。
定期寿险的保费低廉,通常没有现金价值,不具备储蓄因素。
定期寿险的低价和高保障,使被保险人的逆选择较为严重。
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间和保额可以考虑投保人的经济状况进行变更,以灵活地满足不同需要。
○3定期寿险的适用范围
在特定的期间内对被保险人的生命具有合同上的权益关系的人
家庭负担较重,经济负担能力较差,又有保险需求的人
偏重死亡保障的人
○4定期寿险的局限性
保险保障仅限于特定期间
投保人不能获得保险与储蓄的双重好处
○5定期寿险的种类
A.按保险期间的表示方法分类
普通定期寿险
以一定的年数表示保险期间的定期寿险
特殊定期寿险
以特定年龄表示保险期间届满的定期寿险
B.按保险金额是否变动分类
定额定期寿险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任何时候死亡,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均相同
减额定期寿险
受益人领到的保险金数额随着保单年度的增加而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