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基建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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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基建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
任制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85
2021基建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基建科副科长对分管的工作负责,必须掌握建筑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责任
第1条积极配合基建科科长开展基础建设等工作,保证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2条按照分工要求,在分工范围内完成或组织完成相应的工作。
第3条发现有关人员不适宜担任有关岗位的工作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4条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
方针,及时落实整改。
第5条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保护现场,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6条不准违章指挥与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二、责任追究
第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基建科副科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与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二)对建筑施工中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的,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8条在基建科副科长参加的有关设计、规程、措施编制时,出现明显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基建科副科长负直接责任。
第9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基建科副科长负直接责任。
第10条未完成分工范围内的工作,基建科副科长负直接责任。
第11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XXX图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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