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母婴保健工作方针1概述
母婴保健工作制度

母婴保健工作制度一、孕产妇健康管理1.孕前保健:加强对孕前妇女的宣传教育,提倡规律有节制的饮食,生活环境的改善以及适量的运动。
同时,要进行孕前常规检查,筛查艾滋病、梅毒、乙肝等传染病,确保优生优育。
3.产后保健:提倡母乳喂养,提供哺乳知识和技巧培训。
加强对产后妇女的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产褥期并发症,确保产后康复。
4.孕妇保健知识普及:开展防治孕产妇常见病、多发病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孕产妇的健康意识,避免不必要的健康风险。
二、婴儿保健管理1.新生儿疾病筛查:对新生儿进行常规的疾病筛查,包括先天性心脏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早期发现并及时治疗。
2.预防接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预防接种计划,为婴儿接种各类疫苗,保护其免受疾病的侵害。
3.婴儿喂养:推动母乳喂养,提供母乳喂养知识和技巧培训。
对无法进行母乳喂养的婴儿,提供科学合理的人工喂养方案。
4.婴儿生长发育监测:定期对婴儿进行生长发育评估,及时发现婴儿发育异常,提供健康指导。
5.婴儿护理知识普及:开展婴儿护理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家长对婴儿健康维护的能力,减少意外伤害和疾病发生。
三、体制和管理机制1.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成立专门的母婴保健机构,设立专职的医务人员,负责母婴保健的规划和实施。
2.加强人员培训:对母婴保健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3.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定期评估和监测机制,对母婴保健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和管理。
4.政策支持:加大对母婴保健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物质保障。
总之,母婴保健工作制度是为了确保孕产妇和婴儿的健康,提供全方位的保健服务。
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和完善的管理机制,才能更好地保障母婴的健康和幸福。
我们应该重视母婴保健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母婴健康的关注,努力创造良好的生育环境和条件。
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妇幼卫生工作是保障妇女和儿童健康的重要工作,也是社会发展和国家建设的基础工作。
为了促进妇幼健康,提高妇幼生存率和生活质量,我们制定了以下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一、保障妇幼健康权益。
妇幼卫生工作的首要任务是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
我们将通过加强妇幼保健服务,提高妇幼保健水平,确保妇女和儿童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全面提高妇幼健康水平。
二、预防和控制妇幼疾病。
预防和控制妇幼疾病是妇幼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
我们将加强对妇幼常见疾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推动健康教育,提高妇幼健康意识,预防和控制妇幼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三、促进妇幼营养健康。
妇幼营养健康是妇幼卫生工作的基础。
我们将加强对孕妇和儿童的营养指导,推动科学喂养,提高孕妇和儿童的营养水平,促进妇幼健康发展。
四、加强孕产妇保健。
孕产妇保健是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
我们将加强对孕产妇的健康管理,提供全面的孕产妇保健服务,确保孕产妇能够安全、健康地度过孕产期。
五、推动妇幼健康政策落实。
妇幼健康政策的落实是妇幼卫生工作的保障。
我们将积极推动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妇幼卫生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妇幼健康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六、加强妇幼卫生队伍建设。
妇幼卫生队伍建设是妇幼卫生工作的基础。
我们将加强对妇幼卫生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妇幼卫生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妇幼卫生工作队伍健康、稳定地发展。
七、加强妇幼卫生宣传教育。
妇幼卫生宣传教育是妇幼卫生工作的重要手段。
我们将加强对妇幼卫生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推动妇幼卫生意识的提高,营造良好的妇幼卫生氛围。
总之,妇幼卫生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我们将以科学的理念、务实的举措,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促进妇幼健康,为实现妇幼健康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医院妇幼卫生工作方针目标和职责任务

医院妇幼卫生工作方针目标和职责任务1.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预防为主。
理解内涵:一个中心:以保健为中心。
一个目的: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
生殖健康是指生殖系统及其功能和过程所涉一切事宜,包括身体、精神和社会等方面的健康状态,而不仅仅指没有疾病或虚弱。
一个结合:保健与临床相结合。
把保健融入到临床,用临床技术支撑保健质量,用保健平台发展临床专业。
二个面向:面向群体、面向基层。
妇幼保健关注点不仅仅只是个体的疾病治疗,而是群体疾病保健与预防,重在提高基层预防保健技术服务能力。
一个为主:预防为主。
关注未病和人群健康。
2.妇幼保健机构的性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
3.妇幼保健机构的职责任务:(1)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2)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3)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4)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5)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6)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前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
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7)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完善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8)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母婴保健法

《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遗 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结扎手术和终止妊 娠手术的人员,应当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 织的《母婴保健法》知识培训和业务培训。 凡符合卫生部规定的技术人员标准,经考 核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母婴保健 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以上技术 工作。
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参加卫生 行政部门组织的《母婴保健法》知 识培训和业务培训。凡符合卫生部 规定的技术人员标准和要求并经考 核合格及取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颁 发的《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 后方可从事正常产的家庭接生工作。
母婴保健法
一.立法目的和工作方针
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 高出生人口素质 母婴保健工作实行以保健为中 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 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 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 针。
二. 政府领导
国家发展母婴保健事业,提供必要条 件和物质帮助,使母亲和婴儿获得医 疗保健服务。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的 母婴保健事业给予扶持。各级人民政 府领导母婴保健工作。母婴保健事业 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经产前诊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 师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 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 (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 (二)胎儿有严重缺陷的; (三)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 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 健康的。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新生 儿先天性、遗传性代谢病筛查、诊断、治疗和监 测。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新生儿访视, 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卡),定期对其进行健康检 查,提供有关预防疾病、合理膳食、促进智力发 育等科学知识,做好婴儿多发病、常见病防治等 医疗保健服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项目对婴儿 进行预防接种。 婴儿的监护人应当保证婴儿及时接受预防接种。
妇产科母婴保健工作制度

标题:妇产科母婴保健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国母婴健康水平,保障妇女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妇产科母婴保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面服务,提高质量的原则,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母婴保健服务。
第三条妇产科母婴保健工作应贯穿于孕期、产时、产后全过程,注重个体差异,实施分级管理,确保母婴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妇产科母婴保健工作应在医院领导下,成立专门的母婴保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母婴保健工作。
第五条设立妇产科母婴保健科室,负责具体实施母婴保健工作,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六条妇产科母婴保健工作人员应具备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孕期保健第七条孕期保健工作应包括健康教育、孕期检查、高危孕产妇管理、产后访视等。
第八条开展孕期健康教育,普及孕期保健知识,提高孕妇自我保健能力。
第九条孕期检查应按照《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孕妇提供全面、系统的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孕期并发症。
第十条对高危孕产妇实施精细化管理,制定个性化的保健方案,确保母婴安全。
第四章分娩管理第十一条分娩管理应遵循科学、安全、温馨的原则,提供优质的分娩服务。
第十二条加强分娩过程中的监护,确保母婴安全,降低分娩并发症发生率。
第十三条开展分娩镇痛服务,减轻孕妇分娩痛苦,提高分娩满意度。
第五章产后保健第十四条产后保健工作应包括产后访视、产后康复、母乳喂养指导等。
第十五条产后访视应在产妇出院后一定时间内进行,了解产妇和新生儿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十六条开展产后康复服务,促进产妇身体恢复,提高生活质量。
第十七条普及母乳喂养知识,提高母乳喂养率,保障新生儿健康。
第六章质量管理第十八条建立健全母婴保健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母婴保健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十九条加强母婴保健设备设施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妇幼工作方针和基本内容

妇幼工作方针和基本内容
妇幼工作方针是指国家、地方领导对妇幼工作所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其基本内容包括:1. 守护妇幼安全和健康。
重视关注妇幼群体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问题,加强和改善妇幼卫生保健服务,提供良好的医疗保障和保健环境。
2. 促进妇幼平等发展。
坚决反对妇女和儿童的歧视,落实妇女权益保障和儿童发展,提供平等的教育、就业和社会参与机会。
3. 提高妇幼生活质量。
关注妇女和儿童的生活需求,完善社会福利制度,提供良好的教育、文化和居住环境,为妇女和儿童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
4. 加强妇幼权益保护。
加大对家庭暴力、性别歧视和虐待儿童等问题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社会支持体系,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
5. 促进妇幼教育和培训。
加强妇女和儿童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增强自身发展能力和竞争力。
6. 加强妇幼工作监管和评估。
建立妇幼工作的监督机制,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妇幼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开展母婴保健的规章制度

开展母婴保健的规章制度一、母婴保健的基本原则1. 尊重孕妇和新生儿的权利,保障其生存和发展权利;2. 科学、全面、全程的保健服务,提高孕妇和新生儿的健康水平;3. 预防优先,综合干预,全面提升母婴健康;4. 促进母婴保健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
二、母婴保健的管理机构1. 设立母婴保健委员会,对母婴保健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2. 建立地方母婴保健服务机构,负责实施具体的母婴保健工作;3. 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和社会工作者,提供优质的母婴保健服务。
三、母婴保健的服务内容1. 孕前保健:提供孕前检查、健康咨询和生育准备指导;2. 孕中保健:进行产前检查、孕期监护和营养指导;3. 产后保健:开展产后护理、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4. 婴幼儿保健:提供婴幼儿全程保健、生长发育监测和疾病防控。
四、母婴保健的政策措施1. 完善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加强对母婴保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2. 加大对母婴保健的投入,提高服务水平和覆盖面;3. 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
五、母婴保健的质量监督1. 建立健全的质量评估机制,对母婴保健服务进行定期评估;2.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服务质量问题;3. 加强对母婴保健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六、母婴保健的宣传教育1. 加强母婴保健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素养;2. 开展母婴保健活动和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水平;3. 建立母婴保健志愿者队伍,提供服务支持和帮助。
七、母婴保健的国际交流合作1. 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国家的合作,开展母婴保健项目和研究;2. 参与国际母婴保健活动和会议,分享经验和成果;3. 提高国际影响力,为母婴保健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总之,加强母婴保健工作,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是维护孕妇和新生儿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
通过不懈努力,我们将实现母婴保健的目标,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力量。
母婴保健法知识点总结

母婴保健法知识点总结母婴保健是为了保障孕产妇和婴幼儿的健康,在实践中,国家也颁布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母婴保健工作。
母婴保健法就是其中之一,是为了规范母婴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
下面将从母婴保健法的相关内容和知识点进行总结。
一、母婴保健法的基本内容母婴保健法共分为六章,分别为总则、婚前保健与婚姻保健、孕产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婴幼儿保健和法律责任。
下面将对这六章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1.总则总则中阐明了母婴保健的基本原则和政策,确立了以国家制定的婴儿保健指标和孕妇保健指标为基准,实行母婴保健服务的目标和原则。
同时规定了母婴保健工作的指导思想、程序和原则,为后续内容的实施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2.婚前保健与婚姻保健这一章规定了预婚保健的内容和程序,对未婚夫妇进行身体检查和咨询,明确了已婚妇女的婚姻保健内容和程序,为婚姻生活打下了基础,保障了孕产妇的健康。
3.孕产期保健这一章规定了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内容、程序和保障孕产妇权益的相关法律。
明确了孕产妇的保健服务范围和内容,保障了孕产妇权益。
4.新生儿保健这一章规定了新生儿保健的内容和程序,明确了新生儿的保健服务范围和内容,保障了新生儿的健康。
5.婴幼儿保健这一章规定了婴幼儿的保健内容和程序,明确了婴幼儿的保健服务范围和内容,保障了婴幼儿的健康。
6.法律责任这一章规定了违反母婴保健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和处罚措施,保障了母婴保健法的实施。
以上是母婴保健法的基本内容,它保障了孕产妇和婴幼儿的健康权益,在母婴保健工作中起到了基本的法律保护作用。
二、母婴保健法的相关知识点总结除了以上的基本内容外,母婴保健法还包括了一些相关知识点,下面对这些知识点进行总结。
1.母婴保健服务的基本内容母婴保健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和婴幼儿保健。
婚前保健主要是为了了解未婚夫妇身体状况,婚姻生活和生育问题的咨询指导。
孕产期保健主要是对孕妇进行产前检查、咨询和孕产期的服务。
母婴保健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母婴保健工作,保障母亲和婴儿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母婴保健,是指对孕妇、产妇、新生儿和孕产妇疾病患者提供的专门预防和治疗服务。
第三条母婴保健工作应当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母婴保健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母婴保健事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经济、技术和物质条件。
第二章服务机构和管理第五条母婴保健服务活动由专门机构负责。
母婴保健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和服务能力,并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
第六条母婴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七条母婴保健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母婴保健技术规范和标准,保障母婴保健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母婴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机制,提高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九条母婴保健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婚前医学检查;(二)孕产期保健;(三)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四)助产技术;(五)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六)新生儿疾病筛查;(七)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第十条母婴保健机构应当为孕妇提供全面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健康教育、孕期检查、分娩服务、产后康复等。
第十一条母婴保健机构应当为孕妇提供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服务,及时发现和处理孕期并发症和高风险因素。
第十二条母婴保健机构应当提供助产技术服务,保障母婴安全。
第十三条母婴保健机构应当提供节育手术服务,并加强手术并发症的预防和治疗。
第十四条母婴保健机构应当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治疗新生儿疾病。
第十五条母婴保健机构应当提供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包括生育咨询、节育指导、不育症治疗等。
第四章人员配备和培训第十六条母婴保健机构应当配备适量的专业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并保持人员的稳定性。
母婴保健工作实施方案

母婴保健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母婴保健工作是保障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的重要工作,也是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母婴保健工作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因此,制定并实施一套科学、全面的母婴保健工作实施方案,对于提高我国孕产妇和婴幼儿的健康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实施目标。
1. 提高孕产妇的健康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2. 提高婴幼儿的健康水平,降低婴幼儿死亡率;3. 提高母婴保健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
三、实施措施。
1. 宣传教育。
加强孕产妇和婴幼儿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孕产妇和家庭对母婴保健的重视程度。
通过举办健康讲座、发放健康手册等形式,普及母婴保健知识,提高孕产妇和家庭的保健意识。
2. 健康管理。
建立健全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评估,对高危孕产妇和婴幼儿进行重点关注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干预健康问题。
3. 保健服务。
建立健全的母婴保健服务体系,完善孕产妇和婴幼儿的保健服务网络,提供全方位的保健服务,包括孕产妇产前、产后护理,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和保健指导等内容。
4. 应急救助。
建立健全的母婴保健应急救助机制,提高孕产妇和婴幼儿的应急救助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救助和治疗。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母婴保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母婴保健工作的顺利实施。
2. 资金投入。
加大对母婴保健工作的资金投入,保障母婴保健服务的基本运行和发展需求,确保母婴保健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3. 人员培训。
加强对母婴保健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母婴保健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五、实施效果评估。
建立健全的母婴保健工作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母婴保健工作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确保母婴保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六、总结。
母婴保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卫生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中国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是什么

中国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是什么
中国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是:“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或雀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
妇幼保健工作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妇女
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服务。
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
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对于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
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妇女儿童占我国总人口三分之二,妇女儿童健康
是民族兴盛的基础,妇幼卫生水平的提高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卫生事业发展
的重要标志,发展妇幼保健事业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
扩展资料
中国妇幼工作的发展历程:
1949年—1978年是衫物早成长期。
1949年9月审议通过《》,明确
提出“注意保护母亲、婴儿和儿童的健康”。
10月底成立,内设妇幼卫
生局,地方各级卫生部门内设妇幼卫生处(科),建立了自上而下完整的
妇幼健康行政管理体系。
1978年—2023年是成熟期。
加强国际合作,吸收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引进资金和技术,结合国情加强政策转化。
逐步完善妇幼健康信息统
计制度,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2023年以蚂裤来是跃升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妇幼健康事业迎来了
新的历史时期。
宣布中国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标志着中国妇幼健康和可及
性达到新水平,妇幼健康工作由“保生存”向“促发展”转变。
妇幼工作方针

妇幼工作方针
妇幼工作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为了保障妇女和儿童的权益,提高其生存和发展水平,制定和实施妇幼工作方针至关重要。
首先,妇幼工作方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妇女儿童的权益放在首位。
要注重妇女和儿童的身心健康,提供全面的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妇幼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妇幼保健水平。
其次,妇幼工作方针要注重教育和培训。
要加强对妇女和儿童的教育投入,提高其文化素质和科学素养,促进其全面发展。
要加强对妇女的职业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和社会地位。
要加强对儿童的教育,提高其综合素质,培养健康、快乐、有理想、有道德的新一代。
第三,妇幼工作方针要注重法律保障。
要加强对妇女和儿童权益的法律保护,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加强对妇女和儿童权益的监督和保障。
要加强对妇女和儿童的心理健康服务,提高其心理素质,预防和治疗心理问题。
最后,妇幼工作方针要注重社会支持。
要加强对妇女和儿童的社会支持,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其生活水平。
要加强对妇女和儿童的社会关怀,提高其社会地位,促进其全面发展。
总之,妇幼工作方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教育和培训,注重法律保障,注重社会支持。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妇女和儿童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卫生法规-课程讲义:第四单元 母婴保健

第四单元母婴保健一、概述(一)母婴保健工作方针国家发展母婴保健事业,提供必要条件和物质帮助,使母亲和婴儿获得医疗保健服务。
(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事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下列事项:①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②婚前医学检查;③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④助产技术;⑤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⑥新生儿疾病筛查;⑦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二、婚前保健(一)婚前保健的内容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
婚前保健服务,是指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所进行的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和婚前医学检查服务。
1.婚前卫生指导是指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
主要包括:①有关性卫生的保健和教育;②新婚避孕知识及计划生育指导;③受孕前的准备、环境和疾病对后代影响等孕前保健知识;④遗传病的基本知识;⑤影响婚育的有关疾病的基本知识;⑥其他生殖健康知识。
2.婚前卫生咨询是指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
医师进行婚前卫生咨询时,应当为服务对象提供科学的信息,对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指导,并提出适当的建议。
3.婚前医学检查是指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①严重遗传性疾病。
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②指定传染病。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③有关精神病。
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二)婚前医学检查意见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母婴保健实施方案

母婴保健实施方案母婴保健是指对孕产妇和婴幼儿进行全方位的健康管理和保护。
在现代社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母婴保健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母婴保健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对孕产妇的保健至关重要。
孕期是母婴保健的关键时期,孕妇的身体健康直接关系到胎儿的健康。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孕产妇保健档案,定期进行孕期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孕期并发症。
同时,对孕妇进行科学的营养指导,保证孕妇摄入足够的营养物质,提高胎儿的健康水平。
其次,对新生儿的保健也是至关重要的。
新生儿在出生后的前一个月内,需要接受一系列的保健措施,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新生儿黄疸筛查等。
同时,要加强对新生儿的早期护理,保证新生儿的饮食、睡眠和卫生环境的健康。
此外,婴幼儿期的保健同样重要。
婴幼儿期是婴幼儿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需要加强对婴幼儿的全面健康管理。
包括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监测、儿童疾病预防接种、婴幼儿喂养指导等方面。
同时,要加强对婴幼儿的家庭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婴幼儿的生活环境的健康和安全。
最后,建立健全的母婴保健服务体系也是母婴保健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
我们需要建立一支专业的母婴保健服务团队,包括妇产科医生、儿科医生、保健师等专业人员。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母婴保健信息管理系统,对母婴的健康信息进行全面、及时、准确地管理和分析。
综上所述,母婴保健实施方案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需要从孕产妇、新生儿、婴幼儿的保健全方位入手,同时建立健全的母婴保健服务体系。
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地保障母婴的健康,促进母婴的全面发展。
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能够为母婴保健事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母婴保健工作方针和技术服务项目

母婴保健工作方针和技术服务项目首先,母婴保健工作方针在保障妇女和婴儿的健康和福利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这些方针旨在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和健康服务,以确保妇女在孕期和分娩期间获得必要的护理和支持,并确保婴儿在出生后获得健康和发展所需的一切。
工作方针应该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方面:1.提供妇女和家庭所需的信息和教育:这样可以帮助妇女在孕期和分娩过程中了解并应对可能遇到的身体和心理变化,同时为家庭提供有关育儿和早期发展的知识。
2.提供定期的产前和产后护理:这包括妇女在孕期和分娩过程中的定期体检和监测,以及为新妈妈提供产后康复护理支持,帮助她们适应新的生活角色。
3.确保安全的分娩环境:这是通过提供设备和医疗人员的适当配置来实现的,以确保妇女在分娩过程中的安全性,并在意外情况下提供紧急救治。
4.促进母乳喂养:母乳喂养是婴儿最健康的饮食选择。
因此,母婴保健工作方针应该鼓励和支持妇女进行母乳喂养,并提供相关的教育和支持。
5.提供综合性的儿童保健服务:这包括为婴儿提供定期的体检和疫苗接种,及时发现和处理儿童发展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康复治疗和支持。
在技术服务项目方面,母婴保健的发展和创新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几个例子:2.移动应用程序:开发妇女和婴儿健康专属的手机应用程序,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监测和管理服务,以帮助妇女更好地管理自己的孕期和分娩过程,并为婴儿提供准确的健康跟踪和建议。
4.数字化健康记录:建立全面的电子健康记录系统,记录妇女和婴儿的健康信息,方便医务人员更好地跟踪和管理他们的健康状况。
母婴保健工作方针和技术服务项目的设立是为了改善妇女和婴儿的健康状况,为他们提供最佳的护理和支持。
通过制定并实施有效的工作方针,以及推动技术服务项目的创新和发展,我们可以为母婴健康创建更为安全和稳定的环境,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和幸福。
母婴保健法试题答案

《母婴保健法》试题答案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分)1、母婴保健工作实行以保健为中心,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2、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3、孕产期保健服务指从怀孕开始至以后四十二天内为孕妇及胎婴儿提供的医疗保健服务。
4、艾滋病传播途径有三种:(1)性接触传播(2)血液传播( 3)母婴传播。
5、胎儿的致畸敏感期指胚胎3~8周。
6、常见的导致出现缺陷的原因有三类:一是母亲在怀孕期间微量元素营养不足,二是环境致畸因素的影响,三是遗传因素。
7、防治小儿四病:是对小儿贫血,佝偻病,肺炎,腹泻等小儿常见病,多发病进行防治。
8、新生儿常规访视,是对出生后3天、7天、14天、28天访视。
9、屈光不正包括近视、远视、散光。
10、低出生体重和极低出生体重分别是指新生儿出生体重低于2500克和1500克。
11、现代医学模式:生物-心理-社会模式12、胎儿出后只有心跳而无呼吸者称为新生儿窒息。
二、单选题(每题2分。
共20分)1、妇女保健工作的基本内容是( E)A、五期保健B、妇女病普查普治C、劳动保护D、计划生育指导E、以上都是2、妊娠期发现哪种情形者。
不应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 D )A、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B、胎儿有严重缺陷C、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D、胎位不正3、早期妊娠是指(C)A、妊娠4周B、妊娠8周C、妊娠12周D、妊娠16周4、下列哪个时期小儿的死亡率最高(B)A,胎儿期 B,围生期 C,幼儿期D,学龄前期 E,学龄期5、小儿生长发育最快的时期为(C )A,幼儿期 B,新生儿期 C,婴儿期D,学龄前期 E,青春期6、前囟闭合的最迟时间为(C )A,0。
5岁 B,1岁 C,1—1。
5岁D,2岁 E,2—2.5岁7、小儿前囟饱满提示( A)A,颅内压增高 B,肥胖 C,营养不良D,微量元素缺乏 E,发育不良8、下列哪种乳汁中蛋白质含量最高(A )A,初乳 B,过渡乳 C,成熟乳D,晚乳 E,以上都是9、2个月婴儿已接种过的疫苗不包括( C)A,卡介菌 B,乙肝疫苗 C,百白破疫苗D,脊髓灰质炎疫苗 E,以上都不是10、引起佝偻病最常见的病因是(E )A,生长发育过速 B,摄入不足 C,慢性腹泻D,母乳摄入少 E,日光照射不足11、抢救新生儿窒息的首要措施是(C )A,人工呼吸 B,给氧 C,清理呼吸道D,肌注呼吸中枢兴奋剂 E,心脏按压12、末次月经的第一天是公历2003年5月20日,预产期应为(B )A,2004年1月27日 B,2004年2月27日C,2004年3月27日 D,2004年4月2日E,2004年2月13日13、围产期(A)A、从妊娠28周至产后一周B、从妊娠24周至产后一周C、从妊娠28周至产后28天D、从妊娠24周至产后28天14、妊高首选药物是什么?(C)A、硫酸钠B、硫酸钙C、硫酸镁D、硫酸钾15、婚前卫生咨询的内容是(B )A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B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C对双方可能犯的疾病的检查D病史调查16、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体格检查和( A)A,预防接种 B,产后治疗 C,婴儿保健 D,婴儿接种17、医学技术鉴定实行回避制度,下列哪一类关系可不回避(D )A,父母 B,岳父母 C,兄妹 D,同学18、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B )鉴定.A,月份 B,性别 C,发育情况 D,胎位19、婚前医学检查实行(D )制度。
母婴保健法工作计划

母婴保健法工作计划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母婴健康关注度越来越高。
母婴保健工作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点工作之一,母婴健康关系到国家的人口素质和未来发展。
为了更好地保障孕产妇和婴幼儿的健康,提高我国母婴保健的水平,制定母婴保健法工作计划势在必行。
二、项目目标1. 提升母婴健康服务水平,减少母婴死亡率;2. 提高全民健康意识,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婴幼儿保健意识;3. 健全母婴保健法制度,完善母婴健康服务体系。
三、工作内容与措施1. 完善母婴保健法律法规体系通过修改和完善相关法规,加强对母婴保健工作的监管,确保母婴健康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 加强孕产妇保健服务建立和完善孕产妇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加强产前检查和妊娠期保健工作,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
3. 健全婴幼儿保健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婴幼儿保健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定期的体检、接种疫苗和健康咨询服务,加强对婴幼儿营养、发育和心理健康的关注。
4. 提高母婴健康知识普及率通过举办健康讲座、宣传教育活动等方式,提高孕产妇和家庭成员的健康意识,促进母婴健康知识的普及和传播。
5. 加强母婴保健监督管理建立母婴保健督导机制,加强对母婴保健机构和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母婴健康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6. 推动母婴保健科研和技术创新加强母婴保健领域的科研工作,推动技术创新,提高母婴健康服务水平,实现母婴健康服务向更加科学化、精细化的方向发展。
四、项目预算和时间安排1. 项目预算:根据工作内容和措施制定具体预算,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 项目时间安排:根据工作内容和措施确定项目的时间节点和进度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五、项目效果评估1. 定期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了解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计划,确保项目目标顺利实现。
2.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为今后母婴保健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六、总结母婴保健法工作计划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个人共同努力。
母婴保健规章制度

母婴保健规章制度一、引言母婴保健是指对孕妇和婴儿进行的健康管理和保障措施,以确保孕妇和婴儿的身体健康和发展。
为了保障孕妇和婴儿的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母婴保健规章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母婴保健规章制度进行介绍,并探讨其意义和内容。
二、意义制定和实施母婴保健规章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母婴保健规章制度能够保障孕妇和婴儿的基本权益。
孕妇和婴儿是弱势群体,他们在生理和心理上都需要得到特别的关注和照顾。
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可以确保孕妇和婴儿在医疗、营养、教育等方面获得平等的待遇和资源。
其次,母婴保健规章制度能够提高产妇和婴儿的生存率和健康水平。
合理的孕产管理、科学的喂养和护理方法对孕妇和婴儿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通过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可以促进孕妇和婴儿的健康成长,减少不必要的疾病和健康问题。
最后,母婴保健规章制度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母婴保健问题涉及到家庭、社会、医疗卫生等多个方面,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可以形成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机制,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
这有助于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高社会效益,减少矛盾和纠纷。
三、内容母婴保健规章制度涵盖多个方面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孕期保健。
规定孕妇的检查、饮食、运动、休息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孕妇的身体和胎儿的健康。
同时,加强孕期宣教工作,提供科学的孕期保健指导,增强孕妇的健康意识和知识水平。
2. 产前检查和分娩管理。
明确产前检查的内容和标准,确保产妇的身体状况达到分娩的要求。
此外,规定分娩的环境、设备和人员要求,保障分娩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3. 婴儿护理和喂养。
规定婴儿生活护理的方法、原则和注意事项,如洗澡、换尿布、按摩等。
同时,制定合理的喂养计划和方法,包括母乳喂养和人工喂养等。
4. 儿童疫苗接种。
明确儿童疫苗接种的时间、种类和方法,以确保儿童的免疫力和健康。
5. 儿童健康监测和评估。
建立儿童健康档案,定期监测和评估儿童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妇幼卫生工作是保障妇女和儿童健康的重要工作之一。
在妇幼卫生工作中,我们需要制定一系列方针,以确保妇女和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本文将从改善妇幼卫生服务、加强妇幼健康管理、推进妇幼健康教育等方面,阐述妇幼卫生工作的方针。
一、改善妇幼卫生服务为了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质量,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医疗设施建设,提供安全、舒适的产房和儿科病房,确保妇女和儿童能够得到良好的医疗环境和护理服务。
2.培养妇幼医疗队伍,加强妇幼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3.建立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确保妇女和儿童能够方便地获得医疗服务,包括建立妇幼卫生保健院、妇幼卫生门诊等。
二、加强妇幼健康管理为了提高妇幼健康水平,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孕前保健工作,提供孕前检查和咨询服务,帮助妇女了解孕前准备和注意事项,确保孕产妇身体健康。
2.开展妇幼健康体检,定期对妇女和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确保妇幼健康。
3.加强妇幼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个人健康档案,记录妇女和儿童的健康信息,为医务人员提供便捷的诊断和治疗参考。
三、推进妇幼健康教育为了提高妇幼健康意识和知识水平,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1.开展妇幼健康教育活动,组织讲座、培训等形式,向妇女和儿童普及妇幼健康知识,提高他们的健康素养。
2.加强妇幼健康宣传,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妇幼健康知识,提高公众对妇幼健康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
3.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妇女和儿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包括合理饮食、适当运动、良好卫生习惯等,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
总结妇幼卫生工作是保障妇女和儿童健康的重要工作,需要制定一系列方针来指导和推动工作的开展。
通过改善妇幼卫生服务、加强妇幼健康管理和推进妇幼健康教育,我们能够确保妇女和儿童能够得到及时、优质的卫生服务,提高他们的健康水平。
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协调合作,促进各相关部门的协同发展,为妇幼卫生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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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细目要点
一、执业医师法1.概述医师的基本要求及职责
2.考试和注册
(1)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2)医师资格种类
(3)医师执业注册及其执业条件
(4)准予注册、不予注册、注销注册、变更注册、重新注册的适用条
件及法定要求
(5)对不予注销注册持有异议的法律救济
3.执业规则
(1)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2)医师执业要求
(3)执业助理医师的执业范围与要求
4.考核和培训
(1)医师考核内容
(2)医师考核不合格的处理
(3)表彰与奖励
5.法律责任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二、母婴保健法1、概述
(1)母婴保健工作方针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事项
2、婚前保健
(1)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内容
(2)婚前医学检查意见
3、孕产期保健
(1)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内容
(2)孕产期医学指导
(3)终止妊娠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5)产妇、婴儿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4、技术鉴定
(1)鉴定机构
(2)鉴定人员
(3)回避制度
5、行政管理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许可
6、法律责任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三、传染病防治法1.概述
(1)传染病防治原则
(2)传染病的分类
(3)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适用范围
2.传染病预防
(1)预防接种
(2)传染病监测
(3)传染病预警制度
(4)传染病菌种、毒种管理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
(6)医疗机构的职责
(7)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合法权益保护3.疫情报告、通报和
公布
(1)传染病疫情的报告
(2)传染病疫情的通报
(3)传染病疫情信息的公布
4.疫情控制
(1)传染病控制
(2)紧急措施
(3)疫区封锁
5.医疗救治
(1)医疗救治服务网络建设
(2)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
(3)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治的规定
6.法律责任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法律责任
6.法律责任
(2)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四、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1.概述
(1)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
(2)实验室设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职责2.病原微生物的分类
与管理
(1)病原微生物的分类
(2)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应当具备的条件3.实验室的设立与管
理
(1)工作人员培训
(2)工作人员健康监测
4.法律责任未按规定报告实验室事故的法律责任
五、艾滋病防治条例1.概述(1)艾滋病防治原则
(2)不歧视规定
2.预防与控制
(1)艾滋病监测
(2)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
(3)艾滋病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4)采集或使用人体血液、血浆、组织的管理
3.治疗与救助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
4.法律责任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律责任
六、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1.概述疫苗的分类
2.疫苗接种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
(2)群体性预防接种的管理
(3)儿童预防接种的管理
(4)疫苗接种单位的管理
(5)医疗卫生人员的责任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的处理
(1)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情形
(2)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鉴定与赔偿4.法律责任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法律责任
(2)接种单位的法律责任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1.概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
2.报告与信息发布(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3.法律责任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律责任
八、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1.概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分工及其职责
2.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和评估
(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
(2)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技术机构的职责
(3)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形
(4)食源性疾病信息的报告
3.食品安全标准
(1)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食品安全标准的性质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的职责4.食品生产经营
(1)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要求
(3)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的要求
(4)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5.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1)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和通报
(2)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监督管理
(1)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2)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7.法律责任(1)食品检验机构及其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法律责任(2)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违反规定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法律责任(3)医疗机构未依照规定报告的法律责任
(4)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责任
九、职业病防治法1.概述
(1)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和机制
(2)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制定
(3)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
2.职业病诊断与职业
病病人保障
(1)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设立及其条件
(2)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的因素
(3)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现场调查
(4)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的报告
(5)职业病诊断异议的处理
(6)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组成
(7)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责
(8)劳动者职业病诊断地点的选择
3.法律责任
(1)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法律责任
(2)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可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
法律责任
(3)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法
律责任
(4)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5)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规定的法律
责任
(6)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7)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
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1.概述
(1)公共场所卫生项目
(2)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责任
2.卫生管理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内容
(2)从业人员卫生培训
(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4)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5)危害健康事故的处置与报告
3.卫生监督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审批程序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变更申请和延续申请
(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5)监督检查依据与方法
(6)临时控制措施
4.法律责任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一、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概述学校卫生工作的任务
2.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1)学校卫生管理机构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任务
3.学校卫生工作监督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职责
十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概述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部门
2.卫生管理
(1)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2)饮用水供水单位的管理3.卫生监督
(1)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
(2)饮用水污染及处理
4.法律责任供水单位的法律责任
1.概述药品的范围
十三、药品管理法2.药品管理
(1)禁止生产、销售假药
(2)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3.药品监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4.法律责任违法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法律责任
十四、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1.概述
(1)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
(2)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内容
(3)风险评估的要求
2.监督检查
(1)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2)乳品质量安全事故信息公布与通报
十五、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1.概述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
2.碘盐的加工、运输
和储存
碘盐包装的要求
3.碘盐的供应
(1)碘缺乏地区范围的划定
(2)碘盐供应的要求
十六、精神卫生法
1.概述
(1)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原则和管理机制
(2)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保护
2.心理健康促进和精
神障碍预防
医务人员对就诊者的心理健康指导
3.精神障碍的诊断和
治疗
(1)开展精神障碍诊断、治疗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原则
(3)精神障碍的诊断
(4)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
(5)精神障碍的再次诊断和医学鉴定
(6)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履行的告知义务
(7)保护性医疗措施的实施
(8)对精神障碍患者使用药物的要求
(9)精神障碍患者的病历资料及保管
(10)心理治疗活动的开展
4.精神障碍的康复
(1)医疗机构精神障碍康复技术指导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档案
5.法律责任
(1)医疗机构擅自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法律责任
(2)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3)从事心理治疗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