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电子商务的国际税收法律问题及中国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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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的税务管理问题及解决方案

跨境电商的税务管理问题及解决方案

跨境电商的税务管理问题及解决方案随着电商技术和全球化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跨越国界进行交易,构建了一个新型的贸易模式——跨境电商。

然而,这个行业面临的税务问题却不容忽视。

本文将就跨境电商的税务管理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一、国际税收规则的复杂性跨境电商涉及到的是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贸易,因此在税收问题上就会涉及到两个国家的立法规定和税收政策。

而且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变化,国际税务法规也在不断变化和演变。

这使得企业难以掌握并且无法准确把握他们所应缴纳的税收种类和税率,也很难正确和及时完成税务申报事宜。

二、增值税问题增值税是现代商业活动中的一项普遍存在的税种,也是跨境电商最常涉及的税种之一。

但是,由于不同国家对于增值税规定和计算方式存在差异,因此导致企业难以识别或确定其初始成本和税负以及如何向消费者收取增值税,并且难以把握跨境电商从中获取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互惠协议等。

三、营业税问题营业税是另一种常见的税种,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也会出现差异。

某些国家可能会要求企业为其销售产品向本地政府缴纳营业税,而对于跨境电商企业来说,这可能会导致成本增加,因此他们需要了解各国的政策和税率,以确保他们的销售价格在符合市场和竞争条件的同时也符合法律标准。

解决方案1、加强合规意识企业要加强合规意识,意识到合规是跨境电商持续发展的前提。

在跨境电商中,税务问题不过是一个细节。

如果企业对税务合规不够重视,很容易因为税务问题而被削弱甚至消亡。

2、拓展税务申报渠道为保证税务合规,企业还需要寻找合适的税务申报渠道,这也是跨境电商税务管理的重要方面。

市场上有许多专业的第三方税务服务机构,这些机构能够为企业提供专业的税务咨询和申报服务,让企业在不熟悉的税收环境中能够更好地掌握和管理税务问题。

3、加强跨境税务协调和合作跨境电商是一项全球性的业务,跨境税务管理也需要全球协调。

由于跨境电商的多样化和复杂性,税务管理需要各国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的有关对策与建议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的有关对策与建议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的有关对策与建议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已成为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享受其带来的便利和效率的同时,我们也必须面对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的缺失与滞后。

本文将探讨当前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的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一、现状分析目前,许多国家尚未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体系。

这导致了一些商家利用法律漏洞逃避税收,损害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同时,由于缺乏统一的税收标准,各地政府在征税过程中存在较大的自主性,可能导致税收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二、比喻与隐喻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的缺失就像一座没有围栏的花园,虽然看似自由开放,但却容易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而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则如同筑起一道坚固的围墙,既能保护花朵免受侵害,又能维护整个花园的秩序和美观。

三、夸张修辞与强调手法我们必须认识到,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的缺失不仅仅是一个小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到国家财政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大问题。

如果我们继续放任不管,那么这个问题将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终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危机。

四、观点分析与思考针对当前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的现状,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制定全球统一的电子商务税收标准;其次,完善国内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税收责任和义务;最后,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税收法律的有效执行。

五、形容词评价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体系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需要我们付出极大的努力和智慧。

但只有通过这样的努力,我们才能确保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国家的繁荣昌盛做出更大的贡献。

六、结论与展望总之,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的缺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们应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对待这个问题,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并付诸实践。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能够建立起一个公平、公正、高效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体系。

中国跨境电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中国跨境电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中国跨境电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随着国际贸易与全球化的推进,中国跨境电商行业成为了一个越来越重要的发展领域。

跨境电商的发展不仅为中国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商品选择和商家渠道,也为外国消费者提供了更加方便的购物方式。

然而,随着跨境电商越来越普及,其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越来越多。

本文将分析中国跨境电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税收问题由于跨境电商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商品流通,因此税收问题成为了跨境电商最大的问题之一。

对于中国的跨境电商企业来说,征税标准和税率存在较大差异,有些国家甚至存在税收政策上的限制。

此外,还存在一些企业利用虚假报关等方式来逃避税收,从而造成企业间的不公平竞争。

针对这一问题,政府需要加强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合作,推进多边税收协定的制定和签署。

同时,应加强税收征管力度,依法打击任何可能的逃税行为。

二、知识产权保护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也导致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加剧。

有些企业为了盈利,会通过假冒伪劣的手段进行不正当的经营行为,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这不仅违反了商业道德,也妨碍了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同时,国际知识产权标准和规范的不统一,也为知识产权保护造成了障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律制度建设,加强与各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合作,推进跨境电商行业的自律规范制定。

三、质量监管跨境电商的商品质量问题长期以来也备受关注。

由于商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不同,跨境商品的质量管理体系可能存在差异,导致质量问题的出现。

此外,部分跨境电商企业为了追求收益,可能会掩盖或转嫁商品质量问题,从而导致消费者权益的受损。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该建立严格的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跨境电商商品质量的监督和抽检,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质量信用体系建设。

四、物流配送跨境电商物流配送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包括海关监管、航运运输、仓储物流等多个方面。

长期以来,跨境电商的物流配送因为种种原因一度成为了绊住发展的瓶颈,如包裹丢失、配送时效、货物损坏等问题。

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法的冲击及我国的解决对策

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法的冲击及我国的解决对策

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法的冲击及我国的解决对策[摘要]本文在简要介绍了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法的影响,并结合电子商务在中国目前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就我国政府在跨国电子商务的国际税收分配问题上应采取的原则立场和相应对策,提出分析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电子商务国际税法对策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国际互联网的普及,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前景广阔的全球性的电子虚拟市场.而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商业交易所具有的直接、快捷和低廉的特点,大大提高了商业活动的效益,使电子商务成为互联网应用的最大热点。

然而,建立在现代化的网络技术基础之上的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在为人类社会带来便捷、效率和财富的同时,也对各国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调整传统的商业交易关系的法律制度提出了严重的挑战。

一、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法的冲击1.常设机构概念受到挑战:常设机构(permanent establishment)是国际税法的一个基本概念。

常设机构这一概念在国际税法中的重要意义在于,非本国居民公司在收入来源国通过常设机构取得的经营所得,收入来源地国可以征税。

如果不是通过设在本国的常设机构取得的收入,收人来源国则不能征税。

因此,常设机构这一概念的规定.是实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主要依托,而且涉及到收入来源国和居住国双方税收利益的划分。

根据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税收范本的定义,在网络交易中,由于可以任意在任何一个国家设立或利用一个服务器,成立一个商业网站,常设机构的定义因此受到挑战。

如果网站出售的是数字化商品,可以通过互联网下载到顾客处,使交易完成,网站得到收益,这应该是常设机构。

如果网站的商品是非数字化有形商品,顾客可以在网站订购货物,网站通过设在异地的设施将商品配送或邮寄给顾客,收益由其他设施获得而不由网站获得,这类网站似乎可以不算常设机构。

但是,这类网站是否是一个代理机构?这样的代理机构是否可以归为常设机构?这里的界限在现有的法律中是非常模糊的,甚至是没有得到起码界定的。

如何应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国际税收问题

如何应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国际税收问题

如何应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国际税收问题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全球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各个国家税收制度的不同,跨境电子商务涉及的国际税收问题也日益复杂化。

本文将探讨应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国际税收问题的相关策略和方法。

一、了解国际税收规则在应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国际税收问题之前,了解各个国家税收规则是十分重要的。

不同国家对于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存在差异,了解并遵守当地的税收法规是保证合规经营的前提。

二、利用双边税收协定许多国家之间签署了双边税收协定,旨在消除或减少跨境交易中的重复征税问题。

如果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可以结合双边税收协定的相关规定,减少税收负担。

同时,了解双边税收协定中关于电子商务的具体条款,可以充分利用相关优惠政策。

三、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措施许多国家为了鼓励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应该积极了解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合理利用。

例如,一些国家对于电子商品的增值税、关税和其他税收有一定的减免或免征政策,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物流和销售策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负。

四、加强税务合规管理在跨境电子商务中,税收风险管理至关重要。

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税务合规管理制度,确保遵守各国税务规定,防范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

这包括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和报税制度,及时申报和缴纳税款,确保税务合规。

五、积极开展国际税务筹划国际税务筹划是企业在跨境电子商务中应对国际税收问题的重要手段。

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销售结构、调整跨境交易定价等方式,优化国际税务安排,降低税务负担。

然而,企业在进行国际税务筹划时,需遵守各国相关法规,杜绝任何形式的税收避税行为。

六、购买税务风险保险考虑到跨境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可能涉及多个国家的税务纠纷,企业可以购买税务风险保险来降低潜在的税务风险。

税务风险保险可以为企业提供税务争议解决和相关费用承担的保障,保护企业免受税务风险的侵害。

综上所述,应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国际税收问题,企业需要了解各个国家的税收规则,利用双边税收协定和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税务合规管理,积极开展国际税务筹划,并考虑购买税务风险保险。

跨国电子商务的国际税收法律问题及中国的对策

跨国电子商务的国际税收法律问题及中国的对策

「内容提要」本文分析了跨国电子商务对中国现行国际税收法律制度中传统的来源地课税原则和有关法律概念提出的问题和挑战,在评价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目前酝酿的解决电子商务征税问题的政策方案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国情实际,提出我国政府在解决电子商务国际税收分配问题方面应采取的原则和对策意见。

「关键词」电子商务,国际税收,法律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 )是指运用电子通讯设备和技术在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间进行的各种商品、技术和服务交易活动。

广义上说,电子商务也包括交易当事方通过电话、电传和传真的通讯方式进行的商贸交易,但狭义或严格意义上的电子商务,是指在计算机技术广泛应用基础上通过电子数据交换(EDI)和互联网(internet )进行的商业交易活动。

90年代中期以来,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国际互联网的普及,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前景广阔的全球性的电子虚拟市场,而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商业交易所具有的直接、快捷和低廉的特点,大大提高了商业活动的效益,使电子商务成为互联网应用的最大热点。

正如一位美国学者所说,“在90年代,世界上增长最快的商业中心并非位于某一特定地域,而是存在于逐渐为人所知的电子空间(Cyberspace)之中。

”[1]以直接面对消费者的网络直销模式而闻名的美国戴尔(Dell )公司1998年5月的在钱销售额高达500万美元,该公司期望2000年在线销售收入能占总收入的一半,亚马逊公司网上书店的营业收入从1996 年的1580万美元猛增到1998年的4亿美元。

[2]有人预测,到2002年全球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商业机构之间的营业额将从1997年的780 亿美元增加到8427亿美元。

[3]建立在现代化的网络技术基础之上的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在为人类社会带来便捷、效率和财富的同时,也对各国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调整传统的商业交易关系的法律制度提出了严重的挑战。

目前各国政府有关部门和国际组织正在研究拟定有关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应对之策。

跨境电子商务中的税收与法律问题

跨境电子商务中的税收与法律问题

跨境电子商务中的税收与法律问题在全球化和数字化的时代,跨境电子商务举足轻重。

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消费者潜心探索新的销售和购买方式,电子商务已经成为透明度高且效率高的商业交易方式。

然而,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规模日益扩大,税收和法律问题却越来越复杂。

这种情况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贸易参与方和有关机构缺乏对条例、地方法规的了解。

在本文中,我们将剖析跨境电子商务中的税收与法律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一、税收问题在跨境电子商务中,税收是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主要的税收问题包括消费税、关税、增值税、所得税等。

然而,由于跨境交易可能涉及多个国家、地区,涉及到不同的税收法律和政策,所以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税收的不合理和重复。

1. 消费税在跨境电子商务中,消费税是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税收。

消费税是一种按照商品销售价格收取的一种税收,因此,当跨境交易发生时,如果不考虑消费税的问题,就会导致跨国交易不公平。

例如,在中国购买一件价值1000元的商品,需要缴纳消费税,而在美国购买同一件商品却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因此,解决跨境电子商务中的消费税问题是至关重要的。

2. 关税跨境电子商务中,关税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关税是按照商品进口或出口的价值收取的一种税收。

当商品通过海关时,可能会因为缺乏正确的管理而产生关税问题。

例如,在进行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时,如果没有正确的标示金额,就有可能因税收问题被拒绝过境。

解决跨境电子商务中的关税问题需要正确的标示金额,并遵循各国关税法规。

3. 增值税在跨境电子商务中,增值税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增值税是按照商品增加的价值收取的一种税收。

在跨境交易中,当商品被生产和加工时涉及多个国家时,增值税的问题会变得非常复杂。

例如,在中国购买一件越南生产的商品,就需要考虑到中国和越南的增值税问题。

因此,解决跨境电子商务中的增值税问题也需要贴近实际,合理灵活。

4. 所得税跨境电子商务中,所得税是重要的问题。

所得税是按照企业所得的税收,包括在国家税收政策中的利润、收益和红利。

跨境电商如何应对不同的法规和税收问题

跨境电商如何应对不同的法规和税收问题

跨境电商如何应对不同的法规和税收问题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全球市场的融合,跨境电商行业蓬勃发展,成为了全球贸易的新动力。

然而,由于各国法规和税收政策的差异,跨境电商企业在拓展国际市场时必须要面对各种法规和税收问题。

本文将介绍一些跨境电商企业如何应对这些问题的方法和策略。

一、了解目标市场的法规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跨境电商的法规要求各不相同,因此了解目标市场的法规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企业应该了解目标市场是否对跨境电商有特殊的监管政策,比如是否需要申请许可证、是否需要提供具体的产品认证文件等。

其次,企业需要了解目标市场对于电商平台运营、产品上线及销售、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规定。

最后,企业还需了解目标市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

二、合规经营与争议解决跨境电商企业在进行跨国经营时需要遵守目标市场的法律法规,合规经营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合规经营包括合法注册公司、持有必要的经营许可证、依法纳税等。

此外,企业应及时了解和适应目标市场的法规变化,确保自己的经营行为与法规保持一致。

当跨境电商企业与目标市场存在纠纷时,需要进行争议解决。

此时,企业可以通过商务谈判、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在处理纠纷时,企业应充分了解目标市场的法规,以便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三、合理避税和税务规划税收是跨境电商企业在国际经营中必然要面对的问题。

为了合理降低企业的税负,企业可以采取一些税务规划策略。

首先,企业应充分了解目标市场的税收政策,包括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等相关税收。

其次,企业可以选择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享受目标市场提供的免税、减税政策。

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企业架构和合理的利润分配方式来降低税负。

四、积极合作和交流跨境电商企业应积极与相关部门、机构和专业律师、税务顾问等进行合作和交流,以了解和应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税收问题。

例如,企业可以寻求专业法律团队的协助,帮助企业了解目标市场的法规和税收政策,并制定相应的合规经营计划。

跨国电子商务对我国国际税收影响及对策

跨国电子商务对我国国际税收影响及对策

跨国电子商务对我国国际税收影响及对策电子商务是近年来伴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贸易方式,它具有运营成本低、用户范围广、无时空限制、商家和用户可直接进行交互式交流等特点。

它的出现,不仅给传统的贸易方式和社会经济活动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而且也对传统税收法律制度、国际税收规则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与传统商务相比,电子商务具有下述特点:第一,全球性。

互联网本身是开放的,没有国界,也就没有地域距离限制,电子商务利用了互联网的这一优势,开辟了巨大的网上商业市场,使企业发展空间跨越国界,不断增大。

第二,流动性强。

任何人只要拥有一台电脑、一个调制解调器和一部电话就可以通过互联网参与国际贸易活动,不必在一地建立传统商务活动所需的固定基地。

第三,隐蔽性。

越来越多的交易都无纸化操作和匿名交易所代替,不涉及现金,无须开具收支凭证,作为征税依据的账簿、发票等纸制凭证已慢慢不复存在,这也使审计失去了基础。

第四,电子化、数字化。

电子商务以电子流代替了实物流,传统的实物交易和服务被转换成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和交易,可以大量减少人力、物力,降低成本。

正是这些特点使电子商务在给企业创造巨大商业价值的同时,也给现行税收法律制度的概念和规则带来了极大的冲击,而跨国电子商业交易活动更对我国传统的国际税收法律制度提出了挑战。

一、跨国电子商务对我国传统国际税收法律制度的挑战我国现行的国际税收法律制度,在对非居民的外国企业和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跨国所得的征税问题上,实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它建立在纳税人在境内具有某种物理存在和对有关所得的定性分类的基础之上。

所谓纳税人在境内的物理存在,就是指纳税人本身或其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活动或在境内设有机构、场所等客观实际情况存在。

有关所得的定性分类,则是中国现行所得税法上决定对纳税人适用的何种课税方式和税率征税的重要概念,也关系到税收协定中何种所得课税权冲突协调规则应予适用的重要问题。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规则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规则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规则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也逐渐成为了全球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电子商务领域的复杂性和全球化特点,跨境电子商务涉及到的税收问题也日益复杂。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对跨境电子商务税收规则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一、跨境电子商务税收规则的现状1.1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难题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各国之间的税收立法和规则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导致跨境电子商务涉及的税收问题十分复杂。

例如,涉及跨境电子商务的商品往往跨越多个国家之间的边界,因此如何确定相关商品的纳税主体、纳税额度和纳税地点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1.2 国际税收合作的不足目前,国际税收合作机制仍然不够完善。

各国之间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导致跨境电子商务中存在较大程度的税收规避和逃税现象,严重损害了各国的财政利益。

二、跨境电子商务税收规则的法律分析2.1 主体纳税义务在跨境电子商务中,纳税主体通常包括卖方、买方和平台三个方面。

卖方和买方在商品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营业额、利润和增值等应纳税款项,应当按照各自国家的税收法规规定进行纳税;而电子商务平台则应当承担一定的税收监管责任,确保卖方和买方履行相应的税收义务。

2.2 纳税地点的确定确定跨境电子商务中的纳税地点是解决税收问题的关键。

根据国际税收原则,通常情况下纳税地点应当是商品实际产生的地点,但在跨境电子商务中,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交易往往涉及多个国家,因此如何准确确定纳税地点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3 税收规则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在制定跨境电子商务税收规则时,应当兼顾规则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税收规则应当尽可能简洁明了,方便纳税主体遵守,同时也要保证纳税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税收制度的公平性。

三、应对策略3.1 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为了有效遏制跨境电子商务中的税收规避和逃税行为,各国应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涉税主体的监管力度,共同打击跨境电子商务中的非法行为。

跨国电子商务的国际税收法律问题及中国的对策

跨国电子商务的国际税收法律问题及中国的对策
建立在现代化的网络技术基础之上的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在为人类社会带来便捷、效率和财富的同时,也对各国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调整传统的商业交易关系的法律制度提出了严重的挑战。目前各国政府有关部门和国际组织正在研究拟定有关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应对之策。本文拟从中国的角度出发,考察分析跨国电子商业交易活动可能对中国现行的国际税收法律制度造成的冲击和影响。并结合电子商务在中国目前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就我国政府在跨国电子商务的国际税收分配问题上应采取的原则立场和相应对策,提出作者的分析意见和建议,以供有关部门参考并就教于国际经济法学界同仁。
二、跨国电子商务课税的政策选择
跨国电子商务交易对各国传统的所得税制度和各国相互间通过税收协定确定的国际税收协调制度提出的挑战和问题,已经引起了国际税法学界和各国政府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广泛重视,税法学者和有关政府部门正在积极探讨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方案。1996年11月美国财政部税收政策办公室发布了题为 《全球电子商务对税收政策的影响》 的报告,1997年8 月,澳大利亚政府税务办公室也发表了其电子商务课题组关于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管影响的研究报告《税收和国际互联网》,此后,日本、加拿大、荷兰、新西兰等国的财政部门也先后公布了它们各自就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的研究报告。经合组织分别于1997年11月在芬兰的土库和1998年10月在加拿大渥太华召开了协调各成员国有关电子商务经济政策的部长级会议, 并在渥太华会议上通过了经合组织税务委员会 (cfa)提交的《电子商务的税收框架条件》报告。国际税法理论界、 有关国家政府部门和国际组织的研究报告,在分析电子商务活动对传统的国际税收法律制度产生的问题和影响的同时,也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初步的政策建议。尽管这些建议策略还远非最终的政策决定,但其中反映的政策倾向和举措思路却值得我们重视和认真研究。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的有关对策与建议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的有关对策与建议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的有关对策与建议电子商务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税收问题一直是各国政府和企业关注的焦点。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税收法律的完善与对策制定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针对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的一些对策与建议:1. 明确税收主体:电子商务活动中,税收主体的界定应明确,包括在线商家、平台提供商以及跨境交易中的各方。

这有助于确立税收责任,避免税收逃避。

2. 完善税收法规:随着电子商务模式的不断创新,现有的税收法规可能存在滞后性。

因此,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相关法规,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

3. 加强国际合作:跨境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需要国际间的合作与协调。

通过国际协议和合作机制,共同解决跨境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

4. 利用技术手段: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通过技术手段对电子商务交易进行实时监控,确保税收的及时征缴。

5. 简化税收流程:简化电子商务税收的申报和缴纳流程,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例如,通过电子发票系统,实现税收的自动化管理。

6. 保护消费者权益:在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时,应充分考虑消费者的权益,避免因税收问题而增加消费者的负担。

7. 强化税收教育: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和消费者的税收教育,提高他们的税收意识和遵从度。

8.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电子商务税收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预防税收风险,确保税收政策的稳定执行。

9. 鼓励合规经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合规经营,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10. 加强税收争议解决: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税收争议解决机制,为电子商务企业和消费者解决税收问题提供法律支持。

通过上述对策与建议的实施,可以有效地解决电子商务税收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同时保障国家税收的稳定增长。

中国跨境电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国跨境电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国跨境电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中国的跨境电商行业逐渐崛起。

然而,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中国跨境电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市场监管不完善中国在加强市场监管方面还存在一些欠缺,尤其是在跨境电商领域。

这主要体现在假冒伪劣产品和虚假广告宣传的泛滥。

一些不良商家借助跨境电商平台销售低质量商品,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之一是加强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严格的标准与准入机制。

政府部门应当与电商平台合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虚假广告行为,并对违法商家进行罚款和关停处理。

二、物流配送瓶颈物流配送是跨境电商发展不可忽视的关键环节。

然而,在中国,物流系统尚未完全适应跨境电商实际需求。

包括清关程序繁琐、物流效率低下等问题,导致订单配送周期长,服务质量不稳定。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应优化清关流程,简化手续并提高效率。

与此同时,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提高物流运输效率。

引入先进技术和智能化管理手段,推动物流网络建设与技术创新。

三、海外仓储需求不满足海外仓储是跨境电商的核心要素之一。

然而,中国目前的海外仓储设施数量和质量都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库存管理不当、货品损坏以及交付延迟等问题频发。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和企业可以共同努力,在关键市场布局更多的海外仓储中心,并提升其设施和管理水平。

同时,加强对仓储运营商的监管力度,确保其合规经营,并严格控制货品质量。

四、国际支付体系有待完善国际支付是跨境电商实现交易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中国,国际支付体系相对滞后,存在着资金结算不畅、安全性低等问题。

这给消费者和商家带来了不便和风险。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国政府可以推动支付机构与国际机构合作,引入先进的支付技术和标准,并提供更丰富的支付选择。

加强对支付系统的监管,加大对支付风险的宣传与防范。

五、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知识产权是企业创新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然而,在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存在一定的困境。

跨境电商的法律与政策问题

跨境电商的法律与政策问题

跨境电商的法律与政策问题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跨境电商也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和应用。

然而,由于涉及到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跨境电商也面临着许多法律与政策问题。

本文将从一些重要的法律与政策方面进行论述,探讨跨境电商面临的挑战和应对措施。

一、关税与税收问题1. 跨境电商平台的责任在跨境电商平台上,许多卖家来自不同国家,他们销售的商品需要支付相应的关税。

然而,由于平台的规模庞大以及卖家众多,如何确定关税的计算方法和征收责任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2. 税收逃避跨境电商的便利性也容易导致税收逃避的问题。

一些卖家可能通过虚构交易、误报商品价值等手段来减少或规避税收,这给国家税收带来了很大的难题。

因此,政府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加强税收监管,确保税款的正常征收。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1. 商品质量与假冒问题跨境电商平台上,有很多来自不同国家的商品,其质量和真实性难以保证。

消费者可能面临商品质量差、售后服务难以获得等问题,还有一些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这给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2. 跨境纠纷解决机制跨境电商的纠纷解决存在一定难度,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和司法程序差异。

因此,建立一套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至关重要。

三、知识产权保护1. 商品侵权问题跨境电商平台上,一些卖家可能擅自出售他人的知识产权商品,侵犯了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权益。

这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一定挑战,需要改进相关的法律和监管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 跨境司法合作针对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跨境司法合作也是解决之道。

各国之间应加强交流与合作,加快跨境司法协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效力。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1. 跨境数据传输跨境电商涉及到大量的数据传输,包括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和交易数据等。

如何确保这些数据在跨境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2. 隐私保护法律各国在数据隐私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政策存在差异。

跨境电商的法律和税务策略

跨境电商的法律和税务策略

跨境电商的法律和税务策略随着互联网和物流技术的快速发展,跨境电商已经成为了全球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全球最大的跨境电商市场,中国的跨境电商进口贸易额已从2013年的190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1.69万亿元。

然而,在这一繁荣的背后,跨境电商面临着许多法律和税务问题。

本文将从法律和税务两个方面探讨跨境电商的法律和税务策略,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在跨境电商市场中运营。

一、法律策略1. 知识产权保护随着跨境电商规模的不断扩大,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企业要想在跨境电商市场中立足,必须积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特别是品牌和专利等重要资产的保护。

为此,企业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1)注册商标或专利,确保自己的知识产权权益受到法律保护;(2)监测市场上的侵权行为,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3)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知识产权管理。

2. 合规经营跨境电商涉及到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企业必须了解和遵守各国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合规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商品质量和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选择合规的合作伙伴,确保合作伙伴的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3. 风险防范跨境电商经营面临着许多风险,企业必须及时识别和应对这些风险。

针对跨境电商经营的风险,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对供应链的管理,选择信誉度高、信用记录良好的供应商;(2)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提高客户满意度,减少售后风险;(3)加强对外部环境的监测,多点预警,减少经营风险。

二、税务策略1. 税务登记跨境电商经营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包括备案、纳税人识别号申请等。

对于那些以个人名义进行跨境电商经营的卖家,可以选择办理个体工商户或者注册公司的方式进行登记。

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跨境电商经营的企业,则需要进行企业税务登记。

跨境电商的税务与法律问题分析

跨境电商的税务与法律问题分析

跨境电商的税务与法律问题分析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Cross-border e-commerce) 这一新兴行业正逐渐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涉及多个国家及其相关税收和法律体系,跨境电商也带来了一系列税务和法律问题。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税务问题分析在跨境电商中,税务问题是最突出也是最复杂的方面之一。

首先,由于涉及不同国家的交易,跨境电商需面对各国税收政策的差异。

一般来说,商品的进口和出口都需要缴纳相应的关税。

然而,不同国家对于关税的计税方式以及税率的设置各不相同,这给跨境电商的企业带来了实际操作上的困难。

其次,跨境电商往往需要对商品的增值税进行申报和缴纳。

每个国家对于增值税的政策也因地制宜,有些国家甚至对个别商品享受免税政策。

这就要求跨境电商企业要了解并遵守各国的增值税法规,确保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报和缴税。

此外,在跨境电商中,电子支付平台的使用也带来了税务问题。

电子支付平台往往作为跨境交易的中介,会对交易金额进行一定比例的收费,并按照各国税收政策进行缴税。

然而,不同国家对于电子支付的税务政策并没有形成统一标准,这给企业带来了额外的经济成本和操作难度。

首先,建立合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

跨境电商企业应了解各国税收政策的最新动态,及时调整商业模式,避免因税务问题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其次,寻求专业税务机构的支持。

这些机构可以为企业提供详尽的税务咨询,帮助企业进行合理规避税务风险,并为企业提供合规融资和税收筹划的建议。

法律问题分析在跨境电商中,法律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首先,不同国家对于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并不统一。

一些国家制定了相应的电商法律,明确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规范了电商交易的各个环节。

然而,仍有一些国家对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缺乏明确规定,这给企业经营和跨境交易带来了不确定性。

其次,知识产权保护也是跨境电商面临的重要法律问题。

跨境电商往往涉及到品牌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

跨境电商如何应对不同国 家的税务法规

跨境电商如何应对不同国 家的税务法规

跨境电商如何应对不同国家的税务法规在当今全球化的商业环境中,跨境电商已成为一种日益流行且充满活力的商业模式。

然而,随着业务的拓展,跨境电商企业面临着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不同国家的税务法规。

这些法规的差异和复杂性给跨境电商带来了诸多挑战,但只要采取正确的策略和措施,就能够有效地应对。

首先,了解目标市场的税务法规是至关重要的第一步。

每个国家都有其独特的税收制度,涵盖了诸如增值税、所得税、关税等各种税种。

以欧洲为例,欧盟成员国之间的税务规定存在一定的相似性,但也有各自的特殊之处。

比如,德国对于电商销售的增值税税率可能与法国有所不同。

在亚洲,日本和韩国的税务政策也各具特点。

因此,跨境电商企业在进入一个新的市场之前,必须深入研究该国家或地区的具体税务要求,包括税率、纳税申报期限、税收优惠政策等。

其次,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体系是必不可少的。

这包括设立专门的税务团队或聘请专业的税务顾问。

专业的税务人员能够及时掌握各国税务法规的变化,确保企业的运营始终符合法律要求。

同时,他们还能够为企业提供合理的税务规划建议,以降低税务成本。

例如,在某些情况下,通过合理安排供应链和物流,企业可以优化税务结构。

再者,准确计算和申报税款是跨境电商合规运营的关键环节。

不同国家对于税款的计算方法和申报流程可能差异很大。

在一些国家,税款的计算可能基于商品的价值、数量或类别;而在另一些国家,可能还会考虑到销售渠道、消费者所在地等因素。

因此,跨境电商企业需要使用精确的计算工具和系统,确保税款计算的准确性。

同时,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避免因逾期或错误申报而产生罚款和法律风险。

另外,跨境电商企业还需要关注税务合规的文档管理。

这包括保存所有与税务相关的交易记录、发票、合同等文件。

这些文件不仅是企业合规运营的证据,也是在税务审计时能够提供的重要资料。

良好的文档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在面对税务检查时迅速提供准确的信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跨境电子商务税务法律法规及适用

跨境电子商务税务法律法规及适用

跨境电子商务税务法律法规及适用跨境电子商务税务法律法规及适用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和税收制度,跨境电子商务在税务方面存在着各种挑战。

本文将探讨跨境电子商务税务法律法规的背景和适用情况,以及相关的问题和应对策略。

跨境电子商务税务法律法规的背景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税务法律法规,以确保税收的公平和有效征收。

其中包括了跨境交易的税收政策、报税要求、进口税等方面的规定。

跨境电子商务税务法律法规的适用情况1. 不同国家的税务制度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税务制度和税率,因此,在进行跨境电子商务时,企业需要了解目标市场的税务法律法规并遵守。

2. 跨境电商进口税跨境电商的进口税是跨境电子商务中一个重要的税务问题。

一些国家对进口商品征收高额的进口税,这可能会增加商品的成本,影响跨境电商的经营。

3. 消费税和增值税一些国家对电子商品征收消费税或增值税。

企业需要了解和核实目标市场相关税收政策,并确保正确申报和交纳税款。

4. 跨境电商报税要求跨境电商需要遵守目标市场的报税要求。

这包括准确申报销售额、货物价值和其他相关信息等。

5. 防止税务逃漏与合规性随着国际税收合规的要求日益提高,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体系,确保遵守相关税务法规,防止税务逃漏。

跨境电子商务税务法律法规的问题与应对策略1. 多国税务法律法规的差异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务法律法规存在差异,企业需要了解并遵守各国的税务规定。

对于涉及多个市场的企业来说,建立专门的国际税务团队或咨询专家将有助于解决复杂的国际税务问题。

2. 进口税的挑战一些国家对进口商品征收高额的进口税,这可能会增加商品的成本,影响跨境电商的经营。

企业可以采取措施,如与当地代理商合作或设置当地仓库,以减少进口税的影响。

3. 税务合规的挑战跨境电子商务往往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税务合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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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分析了跨国电子商务对中国现行国际税收法律制度中传统的来源地课税原则和有关法律概念提出的问题和挑战,在评价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目前酝酿的解决电子商务征税问题的政策方案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国情实际,提出我国政府在解决电子商务国际税收分配问题方面应采取的原则和对策意见。

「关键词」电子商务,国际税收,法律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 )是指运用电子通讯设备和技术在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间进行的各种商品、技术和服务交易活动。

广义上说,电子商务也包括交易当事方通过电话、电传和传真的通讯方式进行的商贸交易,但狭义或严格意义上的电子商务,是指在计算机技术广泛应用基础上通过电子数据交换(EDI)和互联网(internet )进行的商业交易活动。

90年代中期以来,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国际互联网的普及,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前景广阔的全球性的电子虚拟市场,而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商业交易所具有的直接、快捷和低廉的特点,大大提高了商业活动的效益,使电子商务成为互联网应用的最大热点。

正如一位美国学者所说,“在90年代,世界上增长最快的商业中心并非位于某一特定地域,而是存在于逐渐为人所知的电子空间(Cyberspace)之中。

”[1]以直接面对消费者的网络直销模式而闻名的美国戴尔(Dell )公司1998年5月的在钱销售额高达500万美元,该公司期望2000年在线销售收入能占总收入的一半,亚马逊公司网上书店的营业收入从1996 年的1580万美元猛增到1998年的4亿美元。

[2]有人预测,到2002年全球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商业机构之间的营业额将从1997年的780 亿美元增加到8427亿美元。

[3]建立在现代化的网络技术基础之上的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在为人类社会带来便捷、效率和财富的同时,也对各国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调整传统的商业交易关系的法律制度提出了严重的挑战。

目前各国政府有关部门和国际组织正在研究拟定有关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应对之策。

本文拟从中国的角度出发,考察分析跨国电子商业交易活动可能对中国现行的国际税收法律制度造成的冲击和影响。

并结合电子商务在中国目前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就我国政府在跨国电子商务的国际税收分配问题上应采取的原则立场和相应对策,提出作者的分析意见和建议,以供有关部门参考并就教于国际经济法学界同仁。

一、跨国电子商务对传统的国际税收法律制度的挑战按照大多数学者的理解,调整在各种国际经济交易中产生的跨国所得的税收利益分配关系的国际税收法律制度,系由各国单方面制定的国内所得税法和彼此间签订的双边或多边的国际税收协定两个部分组成。

[4]在中国,具体地说,它主要是由中国政府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条例,以及中国政府目前已同57个国家政府签订的有关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双边税收协定制度所构成。

与世界各国的所得税制一样,在对非居民的外国企业和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跨国所得的征税问题上,中国现行的国际税收法律制度实行的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也是建立在纳税人在境内具有某种物理存在(physical presence)和对有关所得的定性分类的基础之上的。

所谓纳税人在境内的物理存在,是指纳税人本身或其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活动或在境内设有机构、场所等客观实际情况存在,这类客观情况存在往往构成中国政府对非居民纳税人来源于境内的营业利润或劳务报酬等跨国所得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的依据。

例如,根据《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第2条和第4条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就其通过该机构、场所取得的营业利润和其他所得,对中国政府履行纳税义务。

这里所称的机构、场所,是指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和工厂、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和提供劳务的场所以及营业代理人。

[5 ]《个人所得税法》对非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有关劳务报酬、投资所得或财产收益的课税,也是以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或在境内拥有资本财产等客观事实存在为前提。

[6 ]而在中国对外签订的57个双边税收协定中,具有与上述国内所得税法上的机构、场所相类似作用的概念则有“常设机构”和“固定基地”等,它们是此类协定规定的缔约国一方对缔约国另一方居民来源于境内的营业所得和独立劳务所得行使来源地课税权的限制条件。

[7]有关所得的定性分类,则是中国现行所得税法上决定对纳税人适用的何种课税方式和税率征税的重要概念,也关系到税收协定中何种所得课税权冲突协调规则应予适用的重要问题。

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个人的应税所得共分为11项,不同种类项目的所得适用的费用扣除标准、税率和征税方式亦有所不同。

而中国对外签订的避免的双重征税协定,也是针对不同各类性质的跨国所得,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协调缔约国双方征税权冲突的规则,如对跨国营业所得适用“常设机构原则”,对劳务报酬则分别有所谓“固定基地原则”和“183 天规则”,而对跨国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等投资所得,则采用税收分享原则。

然而,上述这些适应于传统的商业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概念和原则在跨国电子商务这种新兴的交易方式迅速发展的今天,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问题。

跨国电子商务是处在不同国家境内的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或国际互联网进行的商业交易,与传统的商业交易方式相比,它具有直接性或称为非中介化(disintermediation)的特点,尤其是在线交易(on—line transactions)的情形下,位于不同国家境内的买卖双方直接在计算机上通过互联网进行购价谈判、订货、交货和付款等交易行为,数据化商品的存在和便捷低廉的通讯成本,使得传统的通过在东道国境内设立营业机构、场所或委托营业代理人来开展业务活动的方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和跨国在线交易额的不断提高,在对非居民的跨国营业所得或劳务报酬的课税问题上,继续坚持以非居民在境内设有固定的机构、场所或营业代理人之类的物理存在标志,作为行使来源地征税权的前提条件或依据的国家,显然其所能参与分配的国际税收利益的份额比例将会日趋减少降低。

象中国这样一类的实际更多地处于电子商务净进口国地位的国家,更应认真考虑这个问题。

其次,跨国电子商务的另一特点是模糊了销售利润、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各种所得的区别界限。

由于现代信息通讯技术发展,象书籍、报刊、音像制品等各种有形商品和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等无形商品,以及各种咨询服务,都可以通过数据化处理而直接经过互联网传送,传统的按照交易标的性质和交易活动形式来划分区别交易所得性质的税法规则,对网上交易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难以适用。

例如,目前计算机软件公司通过互联网与客户之间大量进行的计算机软件交易,客户为此而支付的软件价款对软件公司而言究竟是货物销售利润还是特许权使用费性质所得?这两者之间界限并不清楚。

而B 国的某出版商以计算机在线服务方式向在A国的某客户提供电子书刊或音乐产品,客户可以通过计算机随时浏览或下载其所需要或喜欢的文章资料或乐曲。

出版商因此而获得的所得。

即可以算作销货收入,也可理解为是劳务报酬。

还可能被认定为特许权使用费收益。

由于通过电子商业交易产生的所得的定性分类的困难,在中国个人所得税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下应适用何种税率和课税方式进行课税就成为问题,有关所得的支付人是否应依照税法的规定在支付时履行源泉扣缴所得税的法律义务,也变得难以确定。

而在税收协定的执行方面,对有关所得的定性识别差异还会引起跨国纳税人与缔约国税务机关或缔约国双方税务主管当局之间在适用协定条款上的分歧争议。

与电子商务交易所得的定性识别困难密切关联的另一个问题,是传统的所得来源地识别标准的适用困难。

所得来源地的识别是关系到征税国能否对非居民的跨国所得主张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重要问题,各国所得税法上对不同种类性质的所得,都确定了不同的所得来源地判定规则。

这些在所得税法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所得来源地判定规则多是以纳税人的经济活动的某种客观的地域标志作为有关所得来源地的识别标志,如表示营业利润来源地的地域标志有营业机构所在地、交货地、合同签订地等、表示劳务报酬来源标志的则有劳务履行地或劳务报酬的支付地等。

由于前述跨国电子商业交易产生的所得的定性识别困难,究应适用何种所得来源地识别规则亦成为问题。

另外,即使有关所得的定性归类不成问题,由于电子商务交易活动是在虚拟的电子空间(virtualcyberspace)中进行的,要适用传统的某种客观外在的地域标志来确定有关所得的来源地,在某些情况下也同样存在问题。

例如,随着电子传感器和视频会议技术的应用,今天一个在A 国居住的医生可以通过互联网对身在B国的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服务,而这种服务的履行地何在则难以确定。

二、跨国电子商务课税的政策选择跨国电子商务交易对各国传统的所得税制度和各国相互间通过税收协定确定的国际税收协调制度提出的挑战和问题,已经引起了国际税法学界和各国政府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广泛重视,税法学者和有关政府部门正在积极探讨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方案。

1996年11月美国财政部税收政策办公室发布了题为《全球电子商务对税收政策的影响》的报告,1997年8 月,澳大利亚政府税务办公室也发表了其电子商务课题组关于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管影响的研究报告《税收和国际互联网》,此后,日本、加拿大、荷兰、新西兰等国的财政部门也先后公布了它们各自就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的研究报告。

经合组织分别于1997年11月在芬兰的土库和1998年10月在加拿大渥太华召开了协调各成员国有关电子商务经济政策的部长级会议,并在渥太华会议上通过了经合组织税务委员会(CFA)提交的《电子商务的税收框架条件》报告。

国际税法理论界、有关国家政府部门和国际组织的研究报告,在分析电子商务活动对传统的国际税收法律制度产生的问题和影响的同时,也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初步的政策建议。

尽管这些建议策略还远非最终的政策决定,但其中反映的政策倾向和举措思路却值得我们重视和认真研究。

在解决跨国电子商务课税问题的对策讨论过程中,鉴于现行的国际税法制度中的许多传统的概念、规则和原则难以适应电子商业交易的特点,国际税法学界的一些人主张实行激进的或革命性的改革方案,即建议在所得税、增值税之外,针对电子商务开征新的税种,通过这类新的特别税的征收来解决电子商务活动的国内和国际税收分配问题。

例如,加拿大税法学者阿瑟。

科德尔(Arthur J.Cordell)和荷兰学者路。

休特(Lue.Suete )等人建议以在互联网上传输的和由网络用户接收到的计算机数据信息单位“比特”(bit,即binary digit的缩写)的数量为课税依据征收一种比特税,是这类主张激进的改革方案的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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