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检查指导实用手册(2020企业篇)-工资篇52
[建筑]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路桥公司项目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管理资料]
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路桥公司项目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项目部逐步建立起符合自身特点又能充分与市场接轨的员工薪酬制度,从工资导向和激励机制方面调动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遵循按劳分配,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基础上,发挥工资的导向作用,对技术高、责任重的岗位,艰苦岗位实行工资倾斜,经公司办公会反复讨论研究,决定对公司派出项目部人员的薪酬实行市场机制工资制,即:月薪(部份月薪进行绩效考核)+超额指标奖。
第二章细则第一条月薪(部份月薪进行绩效考核)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按照相应的项目经理的80%计提;试验室主任(有试验工程师证)按照相应的项目经理80%计提。
试验技术负责人按照相应的项目经理70%计提;项目部门负责人、质检工程师按照相应的项目经理的70%计提;项目部门副职按照相应的项目经理的60%计提;项目部门主办(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按照相应的项目经理50%计提;项目部施工员(计量员、安全员)按照相应的项目经理40%计提。
备注:,其月薪按相应岗位的80%计;(含中级职称)以上无职务者按部门负责人90%套;%计;“四金”、“一险”及各种所须的有效证件费用(如一级建造师、试验检测员证、电工证等)、加班费、工地补贴、津贴等。
四金”“一险”等按总公司工资文件规定套交。
5、每月支付月薪规定中的70%,月薪规定中的20%作为绩效奖金(季度和年终考核奖),10%作为工程全部结清后的考核奖。
6.偏远地区按上述相应标准*。
第二条绩效考核及超额指标奖1、绩效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具体由公司每季度对每个项目部员工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完成任务指标、团结协作、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成本控制等情况,为了充分发挥员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发放时应结合项目季度和年终考核的营利情况而定。
若考核不及格(差),应予以辞退,且不发该绩效考核奖。
因项目管理不善造成亏损,项目部所有人员不予发放绩效考核奖金。
2、项目部若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则公司再给项目部3—20万元奖。
建筑工程工资清单发放制度
建筑工程工资清单发放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工资发放流程,确保员工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制定本工资清单发放制度。
二、工资计算原则1. 工资计算采用月度结算制度,每月底进行一次发放。
2. 工资计算采用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结果影响工资发放数额。
3. 工资计算采用实际工作时数计算,不按照固定工时制。
4. 工资计算中应考虑员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等因素。
三、准则1. 工资发放应公开透明,确保员工权益不受损害。
2. 工资发放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3. 工资发放应及时准确,不得延误或漏发。
四、工资发放流程1. 绩效考核(1)每月底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
(2)绩效考核结果将影响工资发放数额,绩效优秀者可获得额外奖励。
2. 工资计算(1)根据员工实际工作时数计算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等。
(2)工资计算由财务部门负责,确保计算准确无误。
3. 工资发放(1)每月底将工资单发放给各员工,员工应核对自己的工资数额是否正确。
(2)工资发放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进行,确保资金安全。
五、工资清单1. 工资单内容(1)工资单应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等信息。
(2)工资单应明确说明每项工资的计算方式及数额。
2. 工资单保存(1)公司应保存员工工资单至少一年以上,确保员工可以查询工资明细。
(2)员工应妥善保存个人工资单,以备查验。
六、奖惩制度1. 奖励(1)对绩效优秀者进行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2)对优秀员工进行表彰,并在公司内部宣扬。
2. 处罚(1)对不良行为进行处罚,包括降薪、停职等。
(2)对严重违纪者进行开除处理。
七、补充规定1. 工资发放制度应不断完善和改进,确保符合员工和公司的利益。
2.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工资管理制度,确保工资信息安全。
3. 如有争议,应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协调解决。
以上为建筑工程工资清单发放制度,公司应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确保员工工资得到公正发放。
2020年最新建筑工程常用建筑材料取样、试验要求及操作手册-知名建筑公司内部文件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 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七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 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 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
第十条、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 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 用章。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见证取样流程图 V
目录 一、房屋建筑工程部分 第一章、地基与基础工程(包括地下防水)------------------------------------------1 第二章、主体结构----------------------------------------------------------------7 第三章、屋面工程----------------------------------------------------------------18 第四章、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地面工程)--------------------------------------------22 第五章、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26 第六章、电气工程----------------------------------------------------------------32 第七章、通风与空调工程----------------------------------------------------------40 第八章、节能工程----------------------------------------------------------------44 第九章、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检测--------------------------------------50 二、市政工程部分 第十章、市政工程见证取样--------------------------------------------------------53 附件 1:相关工程质量施工及现行规范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项目经理企业扣分计分规则)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项目经理企业扣分计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企业负责、社会监督、政府督促”的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切实落实责任主体的责任,防止工程事故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与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质量安全动态监管(下列简称动态监管),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为重点,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管理职责采取记分及行政处理相结合方式进行监管。
被监管的实体或者行为样本应采取随机抽(巡)查确定。
本办法所称责任主体包含责任单位与责任人,责任单位是指项目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责任人是指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列简称项目经理)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列简称总监)。
第三条日常动态监管由颁发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下列统称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在项目监督工作中具体实施;省、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在建项目督(巡)查中发现责任主体存在应予以记分情况的,应责令项目监管部门予以监管记分,项目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省、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记分,不得增减。
第四条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活动实施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应当遵守本办法。
责任主体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应给予行政处罚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五条动态监管是全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构成部分,是量化评价责任主体诚信行为的重要根据之一。
项目监管部门应根据信用评价要求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工作,对施工现场存在可评价项目的,原则上每一季度应评价一次。
第二章记分值设定第六条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事实的,除责令改正外,还应按照附表1规定的记分项目分别对施工单位与项目经理记分。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3年度福州市行业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3年度福州市行业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10.12•【字号】榕人社劳[2013]89号•【施行日期】2013.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3年度福州市行业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榕人社劳〔2013〕89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节作用,指导劳动力市场供需双方依照市场价值规律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根据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12〕60号)精神,经综合分析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现将我市2013年较为通用的部分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是政府向社会公布的一种劳动力工资价格信息,主要反映劳动力市场职位(工种)以及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水平,只有指导服务性,不具有行政指令性,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使用。
二、本次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按照国民经济15大行业发布,共涉及363个职位(工种)和70个技术等级工种,包括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三个档次,具有不同的指导作用。
工资指导价位的高位数一般适用于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中位数适用于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低位数适用于经济效益差的企业。
三、企业应把工资指导价位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根据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信息,合理确定并调整内部职位(工种)的工资标准。
企业应结合我市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和人工成本水平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企业工资水平或增长幅度,确保职工工资水平随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得到适度增长,保持和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附件:1、2013年度福州市行业部分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2、2013年度福州市行业部分技术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三年十月十二日附件1:2013年度福州市行业部分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附件2:2013年度福州市行业部分技术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项目经理、企业扣分、计分规则)
在对违规事实进行调查时,应锁定违规事实的具体位置,确保可追溯性。违规事实等信息采集宜在“质量安全监管系统”进行,网上形成《确认单》后下载打印,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受网络等其他原因限制的,《确认单》可不在网上形成,但要确保记录完整准确。
异议是否受理应当场做出决定,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异议,可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回复异议人。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设区市、县(市、区)和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县(市、区)进行督(巡)查,责任主体如对项目违规事实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不得再提出申诉。
第十六条责任主体按下列程序提出核实或复核申请,核实和复核机构应分别在决定受理后5个工作日和10个工作日作出核实或复核决定,并在作出核实或复核决定的次日在质量安全监管系统中予以记录生效,同时将核实或复核决定书面告知异议人。
第十三条违规事实等信息网上采集后(信息采集不在网上形成的,信息采集结束后1个工作日监管人员应将项目的《确认单》记入“质量安全监管系统”中)系统自动生成《责任主体项目违规记分告知单》(详见附表4,以下简称《告知单》),由监管部门设部门负责人在1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并提交单位负责人审核。监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在2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应将《告知单》纳入网上公示送达,网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应重新派人核查确认后纳入网上公示送达,责任主体应及时上网查收核实。
第四条对在本省行政区域从事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活动实施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应当遵守本办法。
责任主体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应给予行政处罚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建设工程项目工资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工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工资问题,维护员工的权益,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工资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资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员工,包括工地现场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工资标准1. 本工资管理制度所指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福利待遇。
2. 工资标准根据员工的工种、岗位、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与当地市场接轨。
3. 工资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工资结算1. 工资结算周期为每月一次,于每月底结算上一个月的工资,并在次月底发放。
2. 工资结算应当及时、准确,不得随意拖欠员工的工资。
3. 工资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确保员工工资的安全性和及时性。
五、绩效工资1.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因素确定,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2. 绩效工资由项目管理部门进行评定和分配,确保工资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 绩效工资的发放应与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相符合,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
六、奖金1. 奖金的设置应当合理,既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又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
2. 奖金的发放应当公开、透明,让员工明确了解奖金的来源和分配规则。
3. 奖金的发放不得与其他福利待遇挂钩,应当独立计算与发放。
七、津贴1. 建设工程项目中可能存在各种临时性津贴,如高温津贴、加班津贴等,应当合理发放。
2. 津贴的发放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违法违规,以免引起纠纷。
3. 津贴的发放应当及时、完整,不得出现漏发、错发等情况。
八、福利待遇1. 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2. 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购买相关保险,确保员工的权益受到保障。
3. 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关注员工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九、违规处理1. 如果员工在工资问题上存在违规操作,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包括降薪、停薪、开除等处理措施。
市政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已更改)
表 A.0.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附录B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B.0.1-1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2表B.0.1-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续表4表B.0.1-3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注:抽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地面建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有关规定。
表B.0.1-4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6注: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附录C 市政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用表图纸会审记录8设计变更汇总记录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填表人:工程洽商记录10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质控(市政)表C.0.4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质控(市政)表C.0.5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记录质控(市政)表C.0.6施工技术交底记录质控(市政)表C.0.7测量复核记录水准高程放样及复测记录导线点复测记录18水准高程测量记录质控(市政)表C.0.11 共页第页预检工程检查记录质控(市政)表C.0.12 共页第页主要原材料及构配件出厂证明及复试报告目录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填表人:水泥强度、物理性能检验报告批准:审核:校核:检验:钢筋力学性能检验报告质控(市政)表C.0.15 共页第页钢型材力学性能检验报告质控(市政)表C.0.16 共页第页批准:审核:校核:检验:24钢筋化学成分检验报告质控(市政)表C.0.17 共页第页批准:审核:校核:检验:冷拔钢丝力学性能检验报告质控(市政)表C.0.18 共页第页批准:审核:校核:检验:26冷轧带肋钢筋力学性能检验报告质控(市政)表C.0.19 共页第页批准:审核:校核:检验: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检验报告质控(市政)表C.0.20 共页第页批准:审核:校核:检验:钢网架螺栓球节点力学性能检验报告质控(市政)表C.0.21 共页第页批准:审核:校核:检验: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检验报告批准:审核:校核:检验: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结果汇总表表1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验结果汇总表表2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实物最小拉力荷载检验结果汇总表高强度螺栓洛氏硬度检验报告批准:审核:校核:检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检验报告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预拉力检验结果汇总表表1 第页共页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验结果汇总表表2扭剪型高强度螺栓实物最小拉力荷载检验结果汇总表表3钢绞线-锚具组装件静载锚固性能检验报告质控(市政)表C.0.25 共页第页批准:审核:校核:检验:锚具布氏硬度测试报告批准:审核:校核:检验:锚具硬度测试报告批准:审核:校核:检验:(续上表)共页第页预应力锚环表面磁粉探伤检验报告质控(市政)表C.0.28 共页第页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检验报告质控(市政)表C.0.29 共页第页多孔砖、普通砖检验报告质控(市政)表C.0.30 共页第页批准:审核:校核:检验:混凝土多孔砖检验报告质控(市政)表C.0.31 共页第页42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检验报告质控(市政)表C.0.32 共页第页批准:审核:校核:检验:砌块检测报告质控(市政)表C.0.33 共页第页44外加剂检验报告质控(市政)表C.0.34 共页第页批准:审核:校核:检验:(续上表)共页第页批准:审核:校核:检验:46膨胀剂检验报告批准:审核:校核:检验:续上表共页第页批准:审核:校核:检验:48粉煤灰检验报告批准:审核:校核:检验:防水涂料物理性能检验报告批准:审核:校核:检验:50。
福州建筑行业工资标准
福州建筑行业工资标准
福州市建筑行业的工资标准因不同职位、不同企业和个人工作经验、能力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福州市建筑行业的常见职位和大致工资范围:
1.建筑师:月薪在8000元至15000元之间;
2.结构工程师:月薪在8000元至18000元之间;
3.电气工程师:月薪在7000元至15000元之间;
4.给排水工程师:月薪在7000元至15000元之间;
5.工程监理:月薪在6000元至12000元之间;
6.施工员:月薪在4000元至8000元之间;
7.技术员:月薪在4000元至8000元之间。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个大致的范围,实际工资水平还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企业规模、职位级别、个人工作经验和能力等。
此外,福州市的建筑行业工资标准也可能因地区、行业和市场需求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福建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最新出炉.doc
2019年福建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最新出炉福建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最新出炉
更新:2018-11-22 02:55:24
我们的工作人员26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
其中,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3.5%。
此指导线是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发展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以及当前我省经济发展情况、物价水平、就业状况和工资增长幅度等因素而划定,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执行时间为一个日历年度。
省人社厅要求,企业要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依据省及本地区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和工资分配方案。
同时,要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使生产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适度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企业要实行生产一线职工与经营者工资增长挂钩机制,生产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工资也不宜增长。
对经济效益比上年有较大提高的企业、工资水平低于当地上年度非私营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两年以上未增长工资以及工资增长缓慢的企业,可以高于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宜控制在17%以内。
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出现亏损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适当降低工资增长幅度,但其支付给依法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困难企业确需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的,应按照原福建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建立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报备制度的通知》要求制定方案,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建〔2020〕7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正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建〔2020〕7号各设区市建设局,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行政审批局: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监管工作要求。
各地要按照“一城一策”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夯实城市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要规范预售资金缴存和拨付行为,专款用于工程建设,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时交付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减少和避免“烂尾楼”的发生,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和社会安定稳定。
二、签订监管协议。
各设区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制定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具体办法以及监管协议(简称“监管协议”)文本,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监管方式、拨付流程以及违约责任。
监管协议应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授权委托的事业单位(如交易登记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监管银行三方共同签订。
三、设立监管账户。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项目所在地符合预售资金监管条件的商业银行(简称“监管银行”)设立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简称“监管账户”)。
监管账户名称、账号应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载明。
监管账户专用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缴存和拨付,不得开通任何形式的非柜台渠道业务。
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评价与薪酬分配管理办法(2)
1、当工程项目主体及主要附属工程完工后,根据终结考核评价结果计算工程项目薪金。
工程项目终结薪金=工程项目薪金×项目终结考核评价分数/100-已兑现年度薪金总额-年度薪金考核中扣减评价分数所折算的薪金额-当年预支临时工资总额
2、工程项目终结兑现时,预留兑现总额的20%,待债权债务全部清理后,予以返还。
第十六条 年度考核评分方法
年度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公司考核评价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在年度终了十五日内,通过召开部务会议形式,对照评价内容和标准,对各工程项目进行百分制打分,并按照附表年度权重折算后报公司成本审计部,形成评价对象的考核评价结果。
第十七条 终结考核评分方法:
(1)终结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项目主体及主要附属工程完工后,公司考核评价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通过召开部务会议形式,对照评价内容和标准,对各工程项目进行百分制打分,并按照附表终结考核权重折算后报公司成本审计部,形成评价对象的考核评价结果。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中绩效考核办法及薪酬分配部分由劳人部负责解释,有关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的评价标准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二00七年一月一日起实施,第五章工程项目经理部管理和生产人员工资分配自二00八年一月一日起实施,如与其他文件有关奖励条款及相关内容不一致部分依照本办法执行。
附表1
工程项目年度考核评分汇总表
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年度考核评价时,财务绩效评价指标权重确定为40%,管理绩效评价指标权重确定为60%;工程项目终结考核评价时,财务绩效评价指标权重确定为50%;管理绩效评价指标权重确定为50%。在实际评价过程中,财务绩效评价指标和管理评价指标均按百分制设定,分别计算各项指标的分值,然后按附表所列各自权重折算。(评价指标权重见附表)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8月份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理不到岗及技术管理人员信息未报送情况的通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8月份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理不到岗及技术管理人员信息未报送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2.09.07•【字号】榕建筑〔2022〕145号•【施行日期】2022.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8月份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理不到岗及技术管理人员信息未报送情况的通报榕建筑〔2022〕145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福州市建筑市场,督促在榕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福州市建筑市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榕政办〔2017〕225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榕建筑〔2017〕61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在榕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到位履职管理的通知》(榕建筑〔2018〕139号)和《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考勤管理的补充通知》(榕建筑〔2018〕164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榕企业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到位履职的补充通知》(榕建规〔2022〕2号),福州市实行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信息报送制度,同时,市建设局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对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经理进行脸部识别考勤管理。
现将2022年8月份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理到岗不符合要求(连续5天及以上未考勤、月到岗天数少于22天)及技术管理人员信息未报送的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情况2022年8月,市建设局检查了福州市区的255个房建项目,从检查情况来看,共有233个房建工程项目经理到岗情况良好,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福州桂湖生态温泉城(桂湖温泉主题旅游中心)F-04地块等22个房建工程项目经理到岗履职情况不符要求;36个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信息未报送(具体详见附件)。
工地工资核查制度模板范本
工地工资核查制度模板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工地工资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建筑工地工资的核查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地工资核查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及时高效的原则。
二、工资核查组织第四条工地工资核查工作由项目甲方、乙方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同负责,设立工地工资核查小组,具体负责工资核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甲方职责:1. 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工资核查工作;2. 提供劳动者工资支付相关资料;3. 协助核查小组处理工资纠纷。
第六条乙方职责:1. 负责提供劳动者工资支付明细;2. 配合核查小组进行工资核查;3. 按照核查结果及时整改工资支付问题。
第七条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职责:1. 负责对工资核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2. 处理违反工资支付法律法规的行为;3.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工资核查程序第八条工资核查工作分为定期核查和专项核查。
第九条定期核查:1. 核查小组定期对工地劳动者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核查;2. 核查内容包括: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时间、工资支付金额等;3. 核查小组对核查结果进行记录,并由甲方、乙方签字确认。
第十条专项核查:1. 针对劳动者投诉、举报等线索,核查小组进行专项核查;2. 核查小组应当自收到线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3. 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第十一条核查小组对核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核查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甲方、乙方应当根据核查报告及时整改工资支付问题。
四、工资核查结果处理第十二条核查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三条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四条对违反工资支付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五、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建筑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建筑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2.06.13
•【字号】榕建筑〔2022〕80号
•【施行日期】2022.06.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
建项目建筑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榕建筑〔2022〕80号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填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组织实施阶段有关情况的通知》,我局拟于2022年6月1日起,对市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附件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建筑市场行为开展专项检查。
请各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深入学习《建筑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相关文件,对照检查重点(详见附件2),认真开展自
查自纠,并于2022年6月22日前,将在建项目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排查表及佐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报送至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8号天嘉大厦三楼)备查,材料真实性由填报单位自行负责。
专此
附件:1、市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清单
2、在建项目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排查表
3、检查资料清单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3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5月份上半月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市管项目考勤情况的通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5月份上半月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市管项目考勤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2.05.20•【字号】榕建筑〔2022〕73号•【施行日期】2022.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5月份上半月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市管项目考勤情况的通报榕建筑〔2022〕73号各有关单位:为切实推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做好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防治农民工欠薪问题,根据《福建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用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抓紧做好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电[2021]11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21]6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决定每半个月对我市在建项目落实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通报。
现将5月上半月随机抽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情况经随机抽查,2022年5月9日,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的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建省肝病科学研究中心)等18个市管项目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班工人人数充足(人数≥200人,详见附件1);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的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第3标段2工区等3个市管项目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无考勤更新数据(详见附件2);福建省艾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三迪枫丹雅筑一区等93个市管项目考勤工人数偏少(人数≤30人,详见附件3);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的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第3标段2工区等10个市管项目项目经理未设置或设置无效(详见附件4)。
二、处理决定经研究决定对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班工人人数充足的项目予以表扬;对无考勤更新数据、考勤工人数量偏少、项目经理未设置或设置无效的项目予以全市通报,限期3天整改到位,并要求相关项目始终保持全场封闭,无考勤打卡不得进场状态,如再发现项目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无考勤更新数据、上班工人人数偏少、项目经理未设置或设置无效,我局将联合人社部门列入欠薪隐患重点监管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并计不良信用记录。
闽发管理手册、程序文件(0)改好.(20101023...
福州闽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手册依据GB/T19001—2008idt ISO9001:2008标准GB/T24001—2004idt ISO14001:2004标准GB/T50430—2007规范版本号:第2版发布日期: 2010年06月01日实施日期: 2010年06月01日分发号:持有者:编制:审批:受控状态:目录目录 (2)前言 (4)《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手册》批准发布令 (5)福州闽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简介 (6)福州闽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体系方针 (6)1 管理体系手册说明 (10)2 福州闽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织结构与要素分配表 (12)3 术语和定义 (11)4 质量、环境一体化管理体系原理 (19)4.1总要求 (20)5 规划和策划(P-策划阶段) (21)5.1 管理承诺 (21)5.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以法律法规为准则 (21)5.3质量、环境方针 (16)5.4识别及策划 (22)5.5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4)5.6目标 (25)5.7管理方案 (19)5.8职责与权限 (19)6 实施和运行(D——实施阶段) (33)6.1资源提供 (33)6.2人力资源 (33)6.3基础设施 (34)6.4工作环境 (35)6.5信息沟通 (29)6.6文件控制 (35)6.7记录的控制 (37)6.8产品实现过程的策划 (39)6.9与顾客(建设方)有关的过程 (39)6.10采购 (39)6.11生产和服务提供 (41)6.12环境运行控制 (42)6.13 标识和可追溯性 (42)6.14顾客财产的控制 (43)6.15产品防护和控制 (43)6.16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44)6.17应急准备和响应 (45)7监视和测量(C-检查阶段) (46)7.1过程监视和测量 (46)7.2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47)7.3不合格性评价 (42)7.4顾客满意 (42)7.5内部审核 (48)7.6不合格的控制 (48)7.7 纠正措施 (50)7.8顾防措施 (45)8 总结改进(A-总结改进阶段) (51)8.1数据分析 (51)8.2管理评审 (52)8.3 持续改进 (53)前言为进一步提高福州闽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管理水平,公司决定贯彻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标准、GB/T50430—2007规范、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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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资保证金缴存凭证(缴存企业提供) 4、工程建设领域差异化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报表(免存 企业提供) 5、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差异化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函 (免存企业提供) 台账二:创建“无欠薪项目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台账目录 1 、转 发 省 人 社 厅 等 七 部 门 关 于 在 建 设 领 域 进 一 步 推 进 创 建“ 无 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榕人社监[2015]15 号) 2、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方案(方案中农民工进退场所 签材料按各班组另行分别设置) 3、欠薪处理应急预案 4、专门劳务室内部设施图片 5、维权告示牌实物图片 台账三: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台账目录 1、实名制管理花名册 2、考勤系统运用过程照片 3、农民工劳动合同 4、农民工身份证 5、农民工考勤表 6、录入住建实名制平台情况截图 台账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目录 1、农民工工资专户开户凭证 2、福建省(或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 金管理协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户银行三方协议) 3、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施工总承 包 企 业 、劳 务 公 司( 或 专 业 分 包 企 业 )( 限 总 承 包 单 位 代 发 工 资 项 目) 4、建设单位向专户拨付人工费用凭证 台账五:银行代发工资制度落实情况目录 1、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 2、农民工工资卡办理凭证或农民工银行卡清单 3、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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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劳动用工台账规范管理指南
所 有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劳 动 用 工 台 账( 统 一 台 账 、统 一 汇 报 、一 统 一标语)务必按以下要求统一设置规范,具体如下:
一、统一汇报 各 项 目 务 必 准 备 好 汇 报 稿 ,“ 汇 报 稿 ”内 容 包 括( 汇 报 稿 要 纸 质版本以及 ppt 版本,ppt 版本的要安排专人熟练掌握汇报): 1、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总承包建筑企业情况 3、工程建设项目落实管理制度情况(主要围绕实名制、维权 告示公示牌、工资专户、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 4、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突出本项目亮点) 二、统一标语 各项目应在项目位置通过横幅或 led 统一悬挂标语:“保障农 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统一台账 各项目应严格按下面标准,准备好项目台账,台账统一用 A4 规格: (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七本台账” 台账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情况 台账二:创建“无欠薪项目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台账三: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台账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台账五:银行代发工资制度落实情况 台账六:工程内页资料 台账七: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政策规定 (二)台账目录内容 台 账 一 :建 筑 业 农 民 工 工 资 保 证 金 专 户 制 度 落 实 情 况 台 账 目 录 1、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社局等十部门《工程 建 设 领 域 企 业 工 资 保 证 金 缴 存 暂 行 规 定 》的 通 知( 榕 政 办 [2016]26 9 号) 2、福州市建筑工程工资保证金缴存申报表(缴存企业提供)
4
4、向农民工提供的工资清单复印件或签收表(2020 年 5 月 1 日起强制要求)
台账六:工程内页资料 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2、施 工 许 可 证( 建 设 项 目 )/立 项 批 文( 交 通 、水 利 等 项 目 ); 3、施工承包合同; 4、(有专业分包的)专业分包合同; 5、(有劳务分包的)劳务分包合同; 6、现场管理人员劳动合同和执业证书; 7、工程款支付凭证 工程款结算单和银行流水; 台账七:相关政策规定目录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 724 号) 2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全 面 治 理 拖 欠 农 民 工 工 资 问 题 的 意 见 ( 国 办发〔2016〕1 号)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 号) 4、转发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 禁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使 用 带 资 承 包 方 式 进 行 建 设 的 通 知( 闽 建 筑〔 2006 〕 26 号) 5、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与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款支付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14〕23 号) 6、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7 部门关于在建设施工领 域 进 一 步 推 进 创 建“ 无 欠 薪 项 目 部 ”活 动 的 通 知( 闽 人 社 文〔 2015 〕 229 号) 7、住建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建市〔2019〕18 号) 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 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 9、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 级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1 号) 10、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 29 号) 11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关 于 印 发《 拖 欠 农 民 工 工 资“ 黑 名 单 ”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6 号)
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 检查指导实用手册
(2020 版 企业篇)
目录
1、工程建设项目劳动用工台账规范管理指南.............3 2、统一台账模板....................................7 3、汇报 PPT 参考模板................................35
5
12 、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转 发 市 人 社 局 等 十 部 门《 工 程 建 设 领 域 企 业 工 资 保 证 金 缴 存 暂 行 规 定 》的 通 知( 榕 政 办 [2016]26 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