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偏差引起价格调整方式.doc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量偏差引起价格调整方式

一、求 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即:

实际施工量 * 综合单价, 15%以内的为原综合单价,以外的为重新调整后

的综合单价)

合同履行期间,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超过 15%

时,调整原则为:

a、工程量增加 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

b、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并给出了详细的调整公式:

1、当 Q1>

1.15Q0 时, S=

1.15Q0 × P0+(Q1-

1.15Q0)× P1

2、当 Q1<

0.85Q0 时, S=Q1× P1

式中: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应予计量的实际施工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二、求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采用上述两式的关键是确定新的综合单价,即P1。

确定的方法:

(一)是:

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二)是:

与招标控制价相联系,当工程量偏差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

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 15%时,工程

量偏差项目综合单价的调整可参考以下公式:

1.当 P0<P2×(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P1 按照 P2×(1-L)×(1-15%)调整。

当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

综合单价×[1报-价浮动率(即让利点位) ] (即打几折)×(1-15%)时,该类

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如下:

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报-价浮动率(即让利点位) ]

(即打几折)×(1-15%)

2.当 P0>P2×(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

P1 按照P2×(1+15%)调整。当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调

整如下:

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15%)

式中: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P2——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L——第

9.3.1 条定义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 / 招标控制价)×100%;

非招标工程: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 / 施工图预算)×100%例 1:

某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为 350 元,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为 287

元,该工程投标报价下浮率为 6%,综合单价是否调整?

解: 287÷350=82%,偏差为 18%;

按:

P2×(1-L)×(1-15%),也就是 [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1-报价浮动率(即让利点位) ](即打几折)×(1-15%)]计算: 350×(1-6%)×(1-15%)=

279.65(元)

由于 287 元大于

279.65 元,该项目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可不予调整。

例2:

某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为 350 元,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为 406

元,工程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如何调整?

解: 406÷350=

1.16(116%),偏差为 16%;

按:

P2×(1+15%),也就是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15%)计算:

350×(1+15%)=

402.5(元)

由于 406 元大于

402.5 元,该项目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应调整为

402.5 元。

3.当 P0>P2×(1-L)×(1-15%)或 P0<P2×(1+15%)时,可不调整。

例3:

某工程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为1520m3,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调增为1824m3,增加20%,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为350 元,投标报价为406 元,应如何调整综合单价?

解:

( 1)见例 2,综合单价 P1 应调整为

402.5 元;

( 2)用公式:

S=

1.15Q0 × P0+(Q1-

1.15Q0)× P1,即:

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1.15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

1.15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 ×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S=

1.15 × 1520 × 406+(1824-

1.15 × 1520)×

402.5

=709608+76 ×

402.5

=740198(元)

例4:

某工程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为1520m3,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调减为1216m3,减少20%,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为350 元,投标报价为287 元,应如何调整综合单价?

解:

(1)见例 2,综合单价 P1 可不调整;

(2)用公式:

S=Q1× P1,即:

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应予计量的实际施工工程量)×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S=1216× 287=348992(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