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书(商超进货类)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书(商超进货类)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合同编号: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书(商超进货类)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供给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方便店与供给商之间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除双方另有商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该具有本条所给予的定义: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给商的托付,代理销售商品并根据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给商举行结算,同时收取佣金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给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代销关系,托付零售商出售商品,并向零售商支付佣金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给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根据本合同商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要求供给商提供商定代销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给商因零售商为商品代销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该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扬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佣金之外的所有费用及供给商赋予的商品价格折扣。
7.对账:是指供给商与零售商之间就代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促销服务费等数量和金额举行核对的行为。
8.对账日:是指供给商根据本合同及订单商定向零售商提供代销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给商有逻辑的核对账目的日期。
9.结算:是指零售商按照对账后确定的所代销商品的售出数量、金额、促销费用等,向供给商支付货款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10.结算方式:是指供给商与零售商商议确定的有逻辑的结账并支付货款的各种方式。
2024年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书(商超进货类)
2024年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书(商超进货类)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书甲方:(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平等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内容1.1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其提供的商品,并提供相应的销售技术支持。
1.2 乙方作为甲方的合作伙伴,负责商品的宣传、推广和销售,并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
1.3 乙方销售的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二、商品供应2.1 甲方负责向乙方供应所需要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饮料、家居用品等。
2.2 甲方保证所供应的商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提供合格的商品检验报告。
2.3 乙方在收到商品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或数量不符的情况,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
三、价格及结算方式3.1 商品的销售价格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2 商品的结算方式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支付货款。
四、销售和推广4.1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商品的销售和推广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销售计划、开展促销活动、提供售后服务等。
4.2 乙方应提供销售报告、销售情况分析等相关信息,以供甲方参考。
4.3 乙方在销售和推广商品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行为。
五、守密义务5.1 甲乙双方应对对方提供的商业、技术及其他相关信息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2 在解除合作关系后,甲乙双方仍应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义务的继续执行。
六、违约责任6.1 甲乙双方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合同诉讼费用等。
6.2 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履行时,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025年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一、合同双方甲方:________(以下称“代理方”)乙方:________(以下称“生产方”)二、合同背景为了规范生产方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代理方经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代理方与生产方就北京市商超进货类商品代销合作签订本合同。
三、合同内容3.1 商品及价格生产方向代理方提供的全部商品及价格详见《商品清单》。
3.2 代理方的义务代理方应按照生产方的要求进行管理,负责商品的销售和宣传,并不得以既定战略不符合规范合同、市场宣传等。
代理方应建立并完善商品进货制度,遵守本合同中的约定,确保商品进货数量及质量等。
3.3 生产方的义务生产方应保证商品的质量、数量及实行折扣等。
生产方应根据实际生产能力,及时供应符合代理方订货要求的商品,并保证及时交货。
3.4 商品结算代理方与生产方根据销售情况协商制定商品进货价。
在每次商品进货后,代理方应按照规定的价格及时交清货款。
3.5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四、违约责任4.1 代理方违约如代理方未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货款或未按时向生产方提供销售数据等信息,生产方有权解除合同。
代理方应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2 生产方违约如生产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商品或商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代理方有权解除合同。
生产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知识产权生产方向代理方提供的所有商品均享有相关知识产权,代理方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侵犯生产方享有的任何权利。
对发生的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代理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合同的签订、生效、履行及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进行解决。
若协商不成,则提交至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书商超进货类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书商超进货类合同双方甲方:(代销商名称)_________乙方:(商超名称)_________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有关商品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规格、价格、包装等;同时应当保证商品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供货。
2.甲方有义务对其所推广的商品进行相关的宣传和推销,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促销活动、提供商品样品等。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算并缴纳相关税费。
4.甲方应当对乙方在代销过程中提供的各类信息保密,不得泄露。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信息,并对其进行审核。
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商品,有权拒绝收货。
2.乙方有义务展示并推广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并尽量提高商品在店内的展示度和促销效果。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算并缴纳相关税费。
4.乙方应当对甲方在代销过程中提供的各类信息保密,不得泄露。
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和数量提供商品,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使乙方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应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若甲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赔偿。
3.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或未按时结算税费的,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其他条款1.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月日至____年月日。
如需续约,则需在本合同到期前30天内协商签署新合同。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终止,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如因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则应向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4.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北京代销合同范本三篇
北京代销合同范本三篇篇一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销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代销产品1. 甲方授权乙方代销的产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详细信息)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和宣传资料。
二、代销区域及期限1. 代销区域:仅限于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2. 代销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代销价格及政策1. 甲方给予乙方的代销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价格)2. 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市场价格政策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调整价格。
如因市场情况需要调整价格,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四、货物交付及验收1. 甲方根据乙方的订单需求,将货物发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
2. 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如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数量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负责解决。
五、销售及结算1. 乙方应积极开展销售工作,努力拓展市场,提高产品的销售额。
(1)按月结算:乙方应在每月的______日前将上月的销售货款结算给甲方。
(2)按季结算:乙方应在每季度的一个月的______日前将本季度的销售货款结算给甲方。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1)有权对乙方的销售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2)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产品及相关服务。
(3)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价格和政策,但应提前通知乙方。
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商超进货类)范本
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商超进货类)范本一、合同双方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二、合同背景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供双方共同遵守。
三、商品信息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进货需求单,向乙方销售商品,并按照约定的价格进行结算。
具体商品信息如下: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元)商品110010商品220020商品35030四、商品质量1.甲方保证所售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乙方收到商品之日起,应当立即进行检验。
如发现商品质量问题,乙方应于收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
3.如果商品质量存在问题,甲方应根据双方商定的方式进行处理,包括更换、退货等。
五、价格与付款方式1.商品的价格为上述表格中所示的单位价格乘以数量后的总金额。
2.商品的付款方式为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商品金额。
3.乙方在付清商品金额的同时,应提供相应的付款凭证或发票。
六、交货与验收1.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进货需求单上确认的交货时间进行配送。
2.乙方应当在收到商品之日起24小时内进行验收。
如发现商品数量与进货需求单不符或商品有损坏,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的照片和证据。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商品延迟交货或交货有误,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按照约定的交货时间交付商品,甲方须按照每日商品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2.如乙方未按照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清商品金额,乙方须按照每日未付清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如果一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应根据违约的具体情况,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解决争议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争议应提交北京市人民法院处理。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日期)。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3)买卖合同.doc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3)_买卖合同四、交货及验收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及时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如乙方无法在到货后的_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五、商品促销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具体的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折扣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三。
六、商品的保管与退换1.商品的所有权在销售至终端消费者之前归属于甲方所有,但是乙方在代销期间应当妥善保管代销商品。
双方确定代销商品的合理损耗率为商品总数量的_____%,乙方因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灭失、毁损的损耗率超过约定比例的,乙方应当就超出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_______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
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______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3.甲方应当允许乙方就过季商品提出退换货。
但是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___以上的期限中提出。
4.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通知后_____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_____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
2024年销售合同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
销售合同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一、合同背景此合同由甲方(销售商)和乙方(代销商)订立,为商超进货类销售合同。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订单进行商品采购和销售,乙方负责推广和销售甲方采购的商品。
二、合同内容1.商品品种及价格甲方提供的商品品种及价格详见附件1。
商品价格由甲方与供货商协商确定,价格可能因为市场波动、供求关系等原因有所调整,但不会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交货期限甲方在接到乙方订单后,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交货,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7日内支付货款。
如果甲方不能按期交货,需提前与乙方协商,双方商定新的交货期限。
3.商品检验乙方收到货物后,应进行检验,如果发现货物有缺陷或不符合订单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证据。
甲方应及时处理问题或更换货物。
4.付款方式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7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货款支付方式由双方商定,可以是线上支付或银行转账等方式。
5.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交货完毕并乙方收货、付款完毕之日止。
双方协商可以在合同到期前进行续约或者终止合同。
6.保密义务双方应对本合同涉及的商业机密、技术信息等保密,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公开。
三、违约与争议解决双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对方带来的损失。
如发生争议,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四、法律适用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则本合同相应条款自动适应变化。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024年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一、合同双方乙方(代理人):姓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甲方(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二、合同内容1. 代销商品甲方有意向授权乙方作为其合法代理人,在北京市销售和推广以下商品:(在此列明代销商品。
)2. 代理期限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从(日期)开始,到(日期)结束。
3. 授权范围甲方授权乙方在北京市以合法的方式经营代销商品,并且采取积极的宣传和销售策略,以推广销售代销商品。
4. 市场保卫甲方保证代销商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
甲方还保留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恶性竞争(如抢占销售渠道、降低代销商品售价等)的权力。
5. 价格和计费代销商品的价格为甲方和乙方,在书面合同上协商一致后确定的价格。
百分之几和其他计费标准也应在书面合同上协商确定。
6. 付款方式乙方必须在每个月的(日期)前结算代销商品的销售款项。
甲方有权对迟付的销售款项进行罚款或采取法律行动逐项追讨。
7. 知识产权代销商品中所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和版权等)由甲方拥有,并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本合同中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无权使用、转让、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利用代销商品任何知识产权。
8. 竞业限制乙方在代理的过程中不得参与或从事与代销商品竞争的业务。
本合同的结束并不解除竞业限制责任。
9. 声明和保证甲方保证其对代销商品具有所有必要的授权和自主权,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乙方保证甲方的授权在代理区域内具有清晰的界定和有效性。
10. 违约责任(在此列明违约责任。
)11. 管辖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并受到对方非财产性的损害赔偿。
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署日期:。
2024年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通用版(4篇)
2024年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通用版甲方:[甲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地址: [甲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地址: [乙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经营范围涵盖商业零售业务,拥有提供商品代销服务的条件和能力;2. 乙方经营范围涵盖商品供应业务,拥有提供商品供应服务的条件和能力;3. 双方根据市场需求和合作意向,愿意达成商品代销合作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作条款:第一条合作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商品的代销商,负责在约定的销售渠道范围内销售并推广甲方的商品(以下简称“合作商品”)。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接收、存储、陈列和销售合作商品,并提供商品售后服务。
乙方应保证合作商品的质量和正常销售,如有质量问题或退换货需求,乙方应及时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1.3 甲方应提供与合作商品相关的技术支持、品牌推广支持和市场竞争情报支持,以确保合作商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销售增长。
第二条价格和结算方式2.1 乙方向甲方购买合作商品的价格为合作商品销售价格减去甲方提供的合作商品优惠折扣。
具体价格和优惠折扣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2 结算方式:乙方每月将销售额汇总报给甲方并支付相应货款,甲方应在收到货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发票。
2.3 如发生退货或退款情况,乙方可按照约定的退货和退款政策向甲方申请退还货款和退还购买商品。
甲方应在收到退货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相应货款。
第三条合作期限3.1 合作期限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年。
3.2 合作期满后,若双方未达成续签协议,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双方若有意继续合作,应在合同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内协商并签署续签协议。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能获得或已经获得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商业机密信息。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2篇)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合同编号:【编号】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乙方公司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商品进行代销,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并坚定执行。
第一条合同目的1.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所有权益范围内的商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名称:【商品名称】商品规格:【商品规格】商品数量:【商品数量】销售区域:【销售区域】1.2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对商品的质量、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1.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在约定的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商品,并尽力推广甲方商品的销售。
第二条价格及结算方式2.1甲乙双方约定,商品的销售价格为【销售价格】元/件,乙方销售商品可适当进行折扣,但需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2.2乙方应按照销售件数与销售价格计算出销售金额,并在每次销售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结算销售金额。
2.3结算方式:乙方向甲方支付销售金额的50%作为货款,剩余50%的销售金额作为佣金,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2.4甲方将在销售结算时提供给乙方必要的销售数据和销售明细表,以供乙方核对销售情况。
第三条3.1乙方在销售活动中,应积极宣传、推广甲方的商品,并且承担商品展示、货架摆放、促销活动等一切费用。
3.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甲方商品的声誉和利益,不得做出虚假宣传、夸大其词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3.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销售违禁品或侵权商品的行为。
3.4乙方应保证销售区域内有足够的库存,及时补充商品,确保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第四条保密条款4.1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及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销售数据等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泄露。
4.2双方合作期结束或解除后,保密义务仍然有效。
第五条违约责任5.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商品,导致乙方无法正常销售,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支付相应违约金或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新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新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供货方):_______乙方(代销方):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并由乙方进行代销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商品及价格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如下商品:(1)商品名称:____________(2)商品规格:____________(3)商品数量:____________(4)商品单价:____________1.2 商品的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1.3 商品的质量和规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二、代销期限2.1 本合同的代销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2 代销期满后,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应签订书面续约协议。
三、代销费用和支付方式3.1 乙方应按照商品的销售价格向甲方支付代销费用。
3.2 乙方在每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上个月的代销费用。
3.3 代销费用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四、商品的交付和验收4.1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商品交付给乙方。
4.2 乙方应对收到的商品进行验收,确认商品的数量和质量无误后,进行销售。
五、商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5.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商品的销售,并保证商品的销售价格不低于甲方提供的最低销售价格。
5.2 乙方应对商品的销售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并向甲方报告。
5.3 商品的售后服务由甲方负责,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售后服务。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6.1 在代销期限内,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的,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6.2 在代销期限内,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代销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3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销售商品,并归还甲方商品。
七、违约责任7.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经营合同范本-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适用各方]
经营合同范本: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适用各方]甲方〔供给商〕:乙方〔零售商〕:根据>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一,代销商品1,代销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本钱,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前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平安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置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代理人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二.三,订货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4〕订货合同〔5〕其他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正规条形码,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3,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那么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 ,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四,交货及验收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及时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如乙方无法在到货后的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五,商品促销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方案,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效劳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给予商品价格优惠.3,双方应当就具体的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效劳内容,甲方支付的效劳费用,折扣及支付方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作为本协议附件三.六,商品的保管与退换1,商品的所有权在销售至终端消费者之前归属于甲方所有,但是乙方在代销期间应当妥善保管代销商品.双方确定代销商品的合理损耗率为商品总数量的%,乙方因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灭失,毁损的损耗率超过约定比例的,乙方应当就超出局部承当赔偿责任.2,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那么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那么视为认可.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中提出. 或书面确认后未在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承当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 〕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当.七,对账与结算1,乙方应当保证将代销商品的货款专户存储,并不得挪作他用.2,代销商品的结算在商品销售至终端消费者后进行,乙方应当每〔日/周/月〕为甲方提供商品销售清单一份.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账结果,乙方出具>〔附件四〕经双方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4,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 .〔1〕月结日〔本合同〞月龄〞的起始时间为:A,当月1日至末日B,当月日至次月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月结间隔周期〞〕〔2〕滚动结算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滚动结算周期〞〕〔3〕其他,具体定义为: .5,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日,结算方式或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日,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6,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甲方可在约定的结算周期届满后,持>及相应数额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7,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给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当全部责任以及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九,反对商业贿赂甲乙双方应当坚持老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商业原那么,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任何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均应共同予以抵抗,同时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证据.十,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由于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5,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2,任何应领先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一方依照上述约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日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3,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1〕存在本合同第十条第2,3,4,5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撤消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局部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4,合同解除后财,物的处理:〔1〕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2〕除代销商品的货款外,对于乙方已经收取的整个合同期内的各种促销效劳费用,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还.乙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10%的货款作为代销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那么应当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3〕乙方处的剩余货物在对账后由甲方在5日内负责收回,5日内因甲方原因不收回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承当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 〕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当.十二,合同期限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个月.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十三,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四,其他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局部,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住所地: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账号:税号: 税号: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说明一,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给商之间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以下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给商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给商进行结算,同时收取佣金的交易模式.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效劳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3,供给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代销关系,委托零售商出售商品,并向零售商支付佣金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给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那么,流程和方式,要求供给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6,促销效劳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给商因零售商为商品代销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效劳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效劳等名义所收取的佣金之外的全部费用及供给商给予的商品价格折扣.7,对账:是指供给商与零售商之间就代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促销效劳费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8,对账日:是指供给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代销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给商有规律的核对账目的日期.9,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对账后确定的所代销商品的售出数量,金额,促销费用等,向供给商支付货款并收取佣金的行为.10,结算方式:是指供给商与零售商协商确定的有规律的结账并支付货款的各种方式.11,月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约定月龄期间代销供给商商品的数量,金额,间隔一定周期后进行该月龄货款结算的方式.12,月龄:是指供给商与零售商共同约定的按月结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3,月结间隔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代销供给商提供商品的时间满足合同约定的月龄后,至开始办理该月龄内代销商品货款结算之间的期限.14,滚动结算: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内代销供给商商品的数量,金额不断滚动进行结算的方式.15,滚动结算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代销供给商提供商品至第一次办理结算的期限,以后的结算依此周期滚动计算.三,合同文件及组成1,合同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本钱合同的文件如下:〔1〕本合同〔2〕代销商品清单〔3〕双方代理人授权或撤换文书〔4〕促销效劳协议〔5〕订单及订单确认〔6〕商品价格变动文件〔7〕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8〕商品退换货文件〔9〕商品对账文件〔10〕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11〕其他文件2,合同履行过程中,供给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代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 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账记录.经营合同范本: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适用各方].doc。
2024年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商超进货类)范本(二篇)
2024年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商超进货类)范本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鉴于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商超商品购销合同:第一条合同产品1.1 甲方同意向乙方销售以下商品:【商品名称】【商品型号】【商品数量】【商品单价】【商品总价】【其他附加信息】1.2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购买上述商品,并支付相应款项。
第二条价格和支付方式2.1 商品的单价是【商品单价】元。
2.2 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支付方式的具体时间要求】内支付全款。
2.3 乙方应当在支付款项时提供正确的账户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延误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和方式3.1 甲方将按照乙方的要求,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商品。
3.2 交货方式为【交货方式】,具体细节双方另行协商。
3.3 甲方应当保证交货的商品的品质符合市场标准,并提供合格的商品包装。
第四条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4.1 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4.2 乙方收到商品后应立即进行质量检验,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4.3 若在商品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可向甲方提出退货、换货或返修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
4.4 在退货、换货或返修时,乙方应保持商品的完好包装和配件,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5.2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预见、不可避免、无法解决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6.1 除非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否则本合同一经签署即生效,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
6.2 若因一方故意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受损害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新(标准版)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新〔标准合同模板整理版〕甲方:XXX个人或公司乙方:XXX个人或公司签订日期: XX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XX省XXX市XXX地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新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以下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同时收取佣金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代销关系,委托零售商出售商品,并向零售商支付佣金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那么、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为商品代销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佣金之外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给予的商品价格折扣。
7.对账: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代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促销服务费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账日: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代销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有规律的核对账目的日期。
9.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对账后确定的所代销商品的售出数量、金额、促销费用等,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新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新前言在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商品代销合同作为商业交易中的一种主要形式,一直在市场上占据有重要的地位。
本文将针对商超进货类新的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阐述其必备条款及注意事项。
商超进货类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1. 合同签订方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涉及到的签订方通常包括以下人员:1.代销人:商超进货的代销商负责代表出卖人行使除了直接与交易结算有关的权利以外的其他权利的第一人,也就是督促出卖人提供商品,出卖人提供发票等各种服务,并协助出卖人为商品寻找合适的市场。
代销人在完成代销任务后,会收取一定的佣金。
2.出卖人:商超进货的厂商或商品生产商,出卖人是商品代销合同的关键签订方之一,负责向代销人提供商品,保证其品质和销售等服务。
出卖人会在代销人成功销售其商品并收到货款之后,付给代销人约定的佣金。
2. 签订合同前注意事项在签订商品代销合同之前,代销人和出卖人需要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以确保合同的签订能够透明、公正、合法和有效。
1.商品信息:代销人要对出卖人提供给他的商品进行必要的了解,并对商品的质量、价格、附加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比较和分析。
同时,出卖人要对代销人的经营能力、销售渠道等方面进行评估和确认,确保代销人具备代销其商品的能力和条件。
2.代销范围:在签订商品代销合同时,双方需要明确代销商品的范围,并说明具体的代销范围所涉及的商品、地区和价格等等。
同时,合同还要明确代销商所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并在合同中规定代销人的代销范围是独占性的还是非独占性的。
3.佣金比例:合同还需要明确代销商的佣金比例和结算方式等细节问题,避免在后续的代销过程中出现因金钱问题而引发的争议和纠纷。
3. 必备合同条款在商超进货类的商品代销合同中,必备合同条款有以下内容:1.合同的双方和签订日期。
2.代销商品的种类、型号、规格、质量标准、价格等具体细节。
3.代销商在代销商品中的地域范围和代销时间,以及代销销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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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甲方(供应商):乙方(零售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代销商品1、代销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代销商品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
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
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 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三、订货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他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正规条形码、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
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及时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如乙方无法在到货后的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五、商品促销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具体的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折扣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三。
六、商品的保管与退换1、商品的所有权在销售至终端消费者之前归属于甲方所有,但是乙方在代销期间应当妥善保管代销商品。
双方确定代销商品的合理损耗率为商品总数量的%,乙方因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灭失、毁损的损耗率超过约定比例的,乙方应当就超出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 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
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3、甲方应当允许乙方就过季商品提出退换货。
但是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 以上的期限中提出。
4、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通知后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
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对账与结算1、乙方应当保证将代销商品的货款专户存储,并不得挪作他用。
2、代销商品的结算在商品销售至终端消费者后进行,乙方应当日/周/月)为甲方提供商品销售清单一份。
3、按照商 品的销售周 期,甲乙双方确认 的具体对账日为 每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业务人员进行账务核对。
对账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 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 乙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据以及促 销费用单据。
根据对账结果,乙方出具《商品对账单》(附件四)经双方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合同月龄”的起始时间为:A 、当月1日至末日B 、当月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 “月结间隔周期 ”)3)其他,具体定义为:5、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日、结算方式或结算周期不同, 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日、 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一 中列明。
承担运费C 、自行销毁D 、其他:)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4、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 1)月结 日(本日至次 2)滚动结算 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 “滚动结算周期 ”)6、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
甲方可在约定的结算周期届满后,持《商品对账单》及相应数额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7、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八、知识产权的保护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
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以及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反对商业贿赂甲乙双方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任何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均应共同予以抵制,同时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证据。
十、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 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次延迟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 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应当先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约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日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存在本合同第十条第2、3、4、5 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4、合同解除后财、物的处理:1)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
2)除代销商品的货款外,对于乙方已经收取的整个合同期内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还。
乙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10%的货款作为代销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则应当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
3)乙方处的剩余货物在对账后由甲方在5 日内负责收回,5日内因甲方原因不收回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二、合同期限1、本合同有效期自日起至年日止,个月。
2、合同期满前1 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 年。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市、大型超市、 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代销事 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词语定义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按 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 同时收取佣金的交 易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