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法规知识
兽药安全使用知识
兽药安全使用知识兽药安全使用知识汇总兽药安全使用知识有:1.使用新兽药必须有兽医临床处方。
2.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兽医处方使用。
3.使用中药必须辨证施治,严禁使用禁用药物,严格控制使用剂量。
4.对有配伍禁忌的药物应避免同时使用。
5.凡超剂量、超疗程、超规定动物使用药品,都视为滥用。
6.定期对宠物驱虫、清扫消毒、营养调整和疫苗接种等要进行内服给药。
7.饲料中添加药物时一定要按照药物的有效期、使用说明进行添加。
8.饲料中添加药物时药物与饲料应充分搅拌均匀,防止因药物分布不均而影响治疗效果。
9.饲料中添加药物时要注意药物的ph值,不同的动物不同的饲料药物对饲料适应性也不同。
10.饲料中添加药物时一定要严格控制剂量,剂量过大会对动物造成伤害。
兽药安全使用知识归纳兽药安全使用知识归纳:1.使用新兽药必须有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证生产。
2.严禁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原料和有效成份。
3.严禁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通用药品名。
4.严禁超范围使用同一种原料药生产不同品种的畜禽用药。
5.严禁使用国家禁用、淘汰或未经批准的兽药。
6.严禁使用不注明“兽用”字样的非兽药产品。
7.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期和标签不清的兽药。
8.严禁将人药用于兽药。
9.严禁混合配伍使用作用不明、无配伍禁忌或潜在相互作用的多种药物。
10.严禁使用未注明休药期规定的兽药产品。
11.严禁在饲料中长期添加糖皮质激素。
12.严禁使用变质、霉败等不合格兽药。
13.严禁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执行休药期的规定。
14.严禁销售无产品名称、厂名、生产日期、失效期、检验合格证、批准文号、兽药残留监控标志、GMP证书等相关信息的兽药产品。
15.严禁销售未经批准原料和有效成份生产的兽药产品。
16.严禁超范围使用同一种原料药生产不同品种的畜禽用药。
17.严禁销售国家禁用、淘汰或未经批准的兽药产品。
18.严禁销售超过有效期和标签不清的兽药产品。
兽药宣传知识
兽药是用于动物治疗和预防疾病的药物。
宣传兽药知识对于兽医保健和畜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关于兽药宣传的知识点:
1. 合法合规:宣传兽药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确保兽药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适应症及用法用量:宣传时应明确兽药的适应症(即治疗或预防的具体疾病)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和用量。
提醒用户按照兽医师建议进行使用。
3. 安全使用:强调兽药的安全性和合理使用,避免滥用或误用兽药,以减少潜在风险并保护动物的健康。
4. 质量控制:宣传时需要强调兽药的质量控制标准,包括生产、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严格管理,以确保兽药的有效性和纯度。
5. 副作用和警示:提供兽药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和注意事项,并提醒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及时咨询兽医师,以便处理可能的问题。
6. 环保和可持续性:强调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在宣传
中鼓励合理使用兽药,避免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7. 指导和教育:提供针对畜牧业从业人员和兽医师的培训和指导,加强对兽药知识、正确使用方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的教育。
8. 科学研究和创新:宣传兽药行业的科学研究和创新成果,推动技术进步和兽药行业的发展。
重要的是,兽药宣传应该坚持科学、客观和诚信的原则,并提供可靠的信息,以确保兽药的安全有效使用,保障动物健康和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还需密切关注国家和地区的兽药宣传规定,确保宣传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和准则。
兽药经营必须知道的法律法规知识
兽药经营必须知道的法律法规知识兽药经营必须知道的法律法规知识一、兽药经营法律法规概述1.1 兽药经营的定义兽药经营是指从事兽药生产、兽药流通和兽药使用的各个环节中的相关法律法规。
1.2 兽药经营的分类兽药经营可分为兽药生产、兽药流通和兽药使用三个方面。
1.3 兽药经营的管理机构兽药经营的管理机构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各级法律法规。
二、兽药生产管理法律法规2.1 兽药生产许可管理2.1.1 兽药生产企业的许可申请2.1.2 兽药生产企业的许可审批2.1.3 兽药生产企业的经营范围2.1.4 兽药生产企业的生产管理要求2.2.1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2.2 兽药生产质量控制要求2.2.3 兽药生产质量监督抽查2.3 兽药生产不良反应的报告和处理2.3.1 兽药生产不良反应的报告要求2.3.2 兽药生产不良反应的处理要求三、兽药流通管理法律法规3.1 兽药流通许可管理3.1.1 兽药流通企业的许可申请3.1.2 兽药流通企业的许可审批3.1.3 兽药流通企业的经营范围3.1.4 兽药流通企业的经营管理要求3.2 兽药流通质量管理3.2.1 兽药流通质量管理规范3.2.2 兽药流通质量控制要求3.2.3 兽药流通质量监督抽查3.3.1 兽药流通合同订立要求3.3.2 兽药流通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四、兽药使用管理法律法规4.1 兽药使用管理规范4.1.1 兽药使用的目的和原则4.1.2 兽药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4.1.3 兽药使用的剂量和疗程4.2 兽药使用质量管理4.2.1 兽药使用质量监督4.2.2 兽药使用的守则和注意事项4.2.3 兽药使用不良反应的报告和处理4.3 兽药使用记录管理4.3.1 兽药使用记录的要求和内容4.3.2 兽药使用记录的保存和报备五、本文所涉附件附件1:兽药生产许可申请表附件2:兽药流通许可申请表附件3:兽药使用记录表六、本文所涉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兽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驱虫等动物疾病的药物。
兽医法律法规
(二)具体行政行为种类特点 1、羁束性 :是指畜牧兽医行政主体受法律规定的严格约束,无自由裁量余地的行政行为。 例如,管理相对人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条件,向动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动物防疫条件 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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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由裁量:是指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或虽无法律规定,但允许畜牧兽医行政主体将自 己的意见评价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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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畜牧兽医行政的范围 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及动物防疫管理, 动物、动物产品的卫生管理,饲养、屠 宰、运输、销售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 检疫、消毒管理,动物防疫检疫证章标 志的统一管理,动物防疫合格许可证照 的管理,动物诊疗许可证的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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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畜牧兽医法规与行政执法的内容、 性质及任务
兽医法律法规
绪论 第一节 基础知识 第二节 畜牧兽医法规与行政执法的内容、 性质及任务 第三节 畜牧兽医行政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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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基础知识 是指由国家或相关行政部门制定或认一可、的畜,牧以兽国医家法强规制的力概来念保证实施的,确保我国畜牧业发展的一系 列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通知、通告、命令、有关法律法规 的解释及国际条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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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行政主体在依法行使四行、政畜职牧权兽过医程行中政实行施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6
(一)行政行为的种类 1.抽象行政行为 是指行政主体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2.具体行政行为 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的行为。
3、相关行为 包括准动物卫生行政行为、技术行为、职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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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命令权 依法命令特定人或不特定人为或不为的权力。具有强制作用,无须征 得管理相对人的同意,后者有遵守命令的义务。
兽药法规知识
家、省、地市3级。有的地方还设置了县级兽药检 验机构。目前全国共有391个兽药检验机构,包 括: n 中国兽医药品检查所 n 30个省级兽药监察所—福建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n 110个地市级兽药监察所 n 250个县级兽药监察所 n 兽药检验机构应通过农业部资格认证。
兽药法规知识
二、兽药管理法规以及标准
n (三)相关的法律法规 n 《刑法》、《动物防疫法》、《畜牧
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广告 法》、《药品管理法》、《标准化法》、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20来 个。
兽药法规知识
二、兽药管理法规以及标准
n (四)兽药标准 n 《条例》第四十五条 兽药应当符合兽
兽药法规知识
一、我国兽药监督管理机构
n (三)兽药残留监控机构 n 1.行政管理机构: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
部门负责兽药残留检测的行政管理工作。 n 2.实验室: n ---2个国家级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中国兽医
药品检查所,中国农业大学 n ---6个部级兽药残留检测中心 n ---30个省级兽药监察所---福建省兽药饲料监察
兽药法规知识
2020/11/6
兽药法规知识
一、我国兽药监督管理机构
n (一)行政机构
n 我国兽药行政管理体系从中央到地方分为4级;即农业部、省、 市、县4级管理体系。
n ---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农业部---兽医局----药品药械处
n ---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省农业厅---饲料兽药管理处
n ---设区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市农业(畜牧兽医)局
药国家标准。 n 国家兽药典委员会拟定的、国务院兽医
兽药经营法律知识问答十问十答
兽药经营法律知识十问十答法律法规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一、《兽药管理条例》对兽药的定义?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
二、购进兽药产品一般需要核查哪些证号?1.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标示为“(兽药类别简称)XXXXXXXXX”,编制格式为:兽药类别简称+省份序号(2位数字)+企业序号(3位数字)+兽药品种编号(4位数字)。
兽药类别简称有兽药生字、兽药字、兽药原字、兽药临字;2.兽药生产许可证号,标示为“(XXXX)兽药生产证字XXXXX号”,编制格式为:年号(4位数字)+兽药生产证字+编号(省份序号2位数字+企业序号3位数字);3.兽药GMP证书编号,标示为“(XXXX)兽药GMP证字XXXXX号”,编制格式为:年号(4位数字)+兽药GMP证字+编号(省份序号2位数字+办理顺序号3位数字)。
三、查询核实兽药产品信息的官方网站是什么?网名:中国兽药信息网网址:/四、兽药标签应标注的内容有哪些?兽药产品(原料药除外)必须同时使用内包装标签和外包装标签。
内包装标签必须注明兽用标识、兽药名称、适应症(或功能与主治)、含量/包装规格、批准文号或《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证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信息等内容。
外包装标签必须注明兽用标识、兽药名称、主要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含量/包装规格、批准文号或《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证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停药期、贮藏、包装数量、生产企业信息等内容。
兽药标签或最小销售包装上应当按照农业部的规定印制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电子追溯码以二维码标注。
五、兽药经营需要什么资质?符合相应人员、场所、设备、制度等条件的申请人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者不得超出《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
兽药及兽药GSP管理相关知识问答
兽药及兽药GSP管理相关知识问答兽药及兽药GSP管理相关知识问答1、兽药是什么?兽药是指⽤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的的调节动物⽣理机能的物质(含药物添加剂),主要包括:⾎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态制品、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素、⽣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外⽤杀⾍剂、消毒剂等。
2、兽药有什么特点?(1)兽药专门⽤于预防、治疗动物疾病,改善动物饲养环境安全。
(2)兽药的包装、⽤药剂量、投药途径与⽅法,都是根据动物本⾝的特征。
例如:兽药的包装规格⽐较⼤,有的兽药剂型可以通过饲料或饮⽔给药。
(3)兽药的使⽤对象有严格的界限。
⽐如:反刍动物对某些⿇醉药⽐较敏感,⽜对汞制剂耐受性很低,呋喃类药物易引起禽类中毒,对草⾷动物使⽤抗⽣素后易引起消化机能失常等等。
(4)动物种类繁多,差异性⼤,⽣理特性迥异。
由此造成兽药品种、剂型多,⽤药途径复杂。
3、兽药为什么不能⽤于⼈?兽药的配⽅、⽣产⼯艺、质量检验、⽤法与⽤量等都是根据动物特点设计的,不适⽤于⼈。
如果⽤于⼈会造成不良后果。
根据法规,⼈⽤药品也不能转做兽药(特许批准除外)。
4、开办兽药⽣产企业需要办哪些⼿续?开办兽药⽣产企业必须先取得农业部颁发的《兽药GMP证书》,再向农业部申领《兽药⽣产许可证》,对⽣产的每种兽药还必须取得农业部核发的兽药产品批准⽂号。
5、什么是兽药产品批准⽂号?兽药产品批准⽂号是农业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特定的兽药⽣产企业按照兽药国家标准、⽣产⼯艺和⽣产条件⽣产某⼀兽药产品的法律许可凭证,具有专⼀性,不允许随意改变或多产品共⽤⼀个批准⽂号。
6、兽药产品批准⽂号的格式?兽药类别简称+年号+企业所在地省份(⾃治区、直辖市)序号+企业序号+兽药品种编号。
格式如下:兽药字(××××)×××××××××(兽药添字)(兽药⽣字)年号省(区、市)序号企业序号品种编号(1) 兽药类别简称。
兽药基础知识和实务
兽药基础知识和实务:一、兽药概述1. 兽药定义: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并规定做为兽药。
2. 兽药分类:兽药主要分为疫苗类、抗生素和合成药物类、生物制品类以及营养性添加剂。
疫苗是用于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抗生素和合成药物具有治疗作用;生物制品是由特定微生物或免疫产物制造而成的制品。
3. 兽药管理:中国对于兽药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特别是对于食品动物相关疾病的防治,更是有着一系列的法规和标准。
兽药的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
二、兽药基础知识1. 药物作用:兽药具有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的功能,包括消除病因或病原作用,对症治疗作用,局部作用和增强机体免疫力。
2. 药物剂型:兽药的剂型大致可分为粉剂、片剂、注射剂、口服液体制剂等。
不同的剂型具有不同的药效和特点,适合不同的动物和疾病情况。
3. 药物剂量:药物剂量是决定药效的主要因素之一,过量使用药物可能导致中毒或其他不良反应。
在使用兽药时,应根据动物的种类、病情和药物性质来确定合适的剂量。
4. 药物的储存:兽药应存放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场所,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过期或废弃的兽药应及时处理,以防止污染环境和危害动物健康。
5. 兽药的合理使用:在使用兽药时,应根据动物的种类、病情、药物性质以及饲养环境等因素来选择合适的药物,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用法使用。
同时,要注意避免滥用和滥用兽药的情况出现。
三、临床用药实务1. 诊断与治疗:在给动物使用兽药之前,必须进行诊断,了解动物的病情和患病程度,从而选择合适的药物和治疗方案。
在用药过程中,还要根据病情的变化及时调整药物和治疗方案。
2. 用药原则:在临床用药时,必须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合理、适用的原则。
不仅要考虑治疗效果,还要考虑经济成本和环保因素。
3. 处方开具:在使用兽药时,必须由专业兽医师开具处方,并由专业人员按照处方规定进行使用。
严禁随意使用药物或滥用兽药的情况出现。
兽药饲料管理法规及监管工作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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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2007年2月14日经农业部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 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兽用生物制品分为国家强制免疫计划所需兽用 生物制品(以下简称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 和非国家强制免疫计划所需兽用生物制品(以 下简称非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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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部部令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02年3月19日11号令) 《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2001年12月8日6号令)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45号 《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55号 《兽药注册办法》44号 《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22号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3号 《兽药进口管理办法》2号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3号令)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第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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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管理配套法规3
《兽药广告审查办法》(1993年10月16 日文件发布)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 单》(2002年3月5日农牧发[2002]1号 文件 )
《关于实施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备案公布 制度的通知》(2005年5月9日农办医 [2005]16号)
全国发放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约70000个, 平均每个企业40个。
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评审工作对兽 药地方标准进行了清理,共淘汰3300多 个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670个。
可以上网查询、向企. 业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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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管理配套法规2
农业部公告: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2010
年7月23日1427号公告) 兽药注册资料要求(442号公告) 新兽药监测期期限表(449号公告) 废止标准(560号公告) 淘汰兽药品种目录 (839号公告)
《动物药理》任务二 兽药常识与处方开具
是利用细胞膜的主动变形,将大分子物质由细 胞内释放到细胞外。(腺体的分泌)
动物机体对药物的作用:药动学
二、药物的吸收
药物由用药部位进入血液循环的过程。 除静脉注射药物直接血液循环外,其 他方法给药,都要吸收进入血液循环才能 到达作用的组织器官发挥作用。 吸收率:静脉注射>呼吸道吸入>肌内注 射>皮下注射>内服>皮肤给药
四、药物的构效关系
➢ 药物的化学结构与其药理效应具有密切 的关系,药物的药效特异性取决于特定 的化学结构,此谓构效关系。
药物对机体的作用:药效学
五、药物的量效关系
➢在一定范围内药物的作用与药物在作用部位 的浓度成正相关,随着浓度的提高,药物作用 也加强。而药物在作用部位的浓度取决于用药 剂量和药物在血中的浓度。 ➢这种药物效应与用药剂量的关系就是药物的 量效关系。
动物机体对药物的作用:药动学
➢药物的跨膜转运
药物在体内产生作用,大多在细胞内甚至是 在细胞器内进行。
药物从给药部位进入动物体内,首先吸收进 入血液循环,再分布到各种器官组织,到达作用 部位,经过生物转化最后由体内排出等过程,都 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细胞膜或生物膜,称为跨膜转 运。
动物机体对药物的作用:药动学
药物对机体的作用:药效学
五、药物的量效关系
1.剂量的概念
➢最小中毒量:出现毒性反 应的最低剂量。
➢致死量:引起死亡的剂量。
➢半数致死量:引起一般动 物死亡的剂量(LD50) 。
药物对机体的作用:药效学
五、药物的量效关系
2.量效曲线
①直方曲线:纵坐标表示效应强度,横坐标表示剂 量。
兽农药管理制度
兽农药管理制度一、前言兽医药品管理是畜牧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畜牧业生产、畜牧业经济效益、畜产品质量和畜禽健康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更加关注,因此,加强对兽医药品的管理是当前和未来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兽药管理概述兽医药品(以下简称兽药)是指用于治疗、预防和控制动物疾病,促进动物生长发育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草药药品。
兽药管理是指对兽药的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督管理的统一规范。
兽药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保障兽药的安全有效使用,保护畜、禽兽医人员和消费者的健康安全,维护畜牧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兽药管理法规的建立与完善在国家层面,对兽药进行管理的法规主要有:《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管理规范》等,并且这些法规有不断的完善和更新。
这些法规的建立与完善,是为了保障兽药的安全有效使用,维护人畜健康和环境安全。
在地方层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制定了相关的兽药管理法规和政策,以适应当地畜牧业的发展需要。
四、兽药管理的相关机构及其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食药监)是国家兽药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发布兽药管理法规和制度;2、对兽药生产企业进行批准、备案和监督管理;3、检验检测兽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4、对兽药流通企业进行批准、备案和监督管理;5、对兽医药品使用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各级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畜牧兽医部门等也是兽药管理的重要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当地兽医药品的生产批准、备案和监督管理;2、对兽医药品使用单位进行监督管理;3、开展兽医药品质量监督检验和抽检工作。
五、兽药生产企业的管理1、生产许可证兽药生产企业应取得《兽药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符合《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的要求,并且遵守生产许可证上规定的生产范围。
2、生产规范兽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兽药法规知识
业务管理方面主要有以下部门:
•业务管理处 •质量监督处(农业部兽药GMP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化药评审处 •生药评审处
•国际合作处
•科技处(研究生处) •标准处(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全国兽药残留专家 委员会办公室、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规程委员会办公室) •信息处
实验室:
细菌制品检测室、病毒制品检测室(国家牛瘟参考实验室)、 化学药品检测室、兽医器械检测室(农业部畜牧兽医器械质 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安全评价室(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 验室)、菌种保藏室(中国兽医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
• 教学目标
第五章 兽药管理条例
– 1 掌握兽药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 2 了解兽药管理条例立法的背景及含义。
• 重难点
– 1兽药管理条例的详细内容。 – 2兽药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
第一节国家兽药监督管理机构
一、兽药的概述 二、我国兽药行政管理机构
1、兽药概念
一、兽药的概述
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 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含药物饲料添 加剂)。 《兽药管理条例》
(五)承担兽医器械标准的制、修订及检验测试工作;承
担全国兽医器械的质量监督工作。
(六)承担兽药检验标准物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负责兽 药标准物质的研究、制备、标定、鉴定及供应等工作。 (七)承担兽药的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价;承担Ⅰ类、Ⅱ类兽 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的试验和生产条件的审查工作;负
(三)负责动物疫情管理工作,组织动物疫病监测和风险评
估,发布预警信息和疫情信息。 (四)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 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 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五)负责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 执业兽医及其他兽医从业人员管理;负责动物诊疗机构管理。
兽药饲料管理法规及监管工作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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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兽药管理条例》要点
兽药的含义、授权管理范围; 兽药行政审批事项:新药试验\进口兽
药\兽药生产许可证GMP\经营许可 证GSP\批准文号\兽药广告\菌毒种 兽药监督检查事项:兽药质量标准\标 签说明书\假劣兽药\禁用兽药\管制 兽药\兽药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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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兽药管理配套法规1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 单》(2002年3月5日农牧发[2002]1号 文件 )
《关于实施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备案公布 制度的通知》(2005年5月9日农办医 [2005]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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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兽药品种目录
序号 品名 标准归属 1 阿拉伯胶 1965GF 2 白陶土敷剂 1965GF 3 滴滴涕 1965GF 4 滴滴涕粉剂 1965GF 5 二硫化碳 1965GF 6 甘氨酸钠注射液 1965GF 7 甘汞 1965GF 8 汞溴红 1965GF 9 汞溴红溶液 1965GF 10 哈拉宗 1965GF 11 哈拉宗片 1965GF 12 含醇樟脑注射液 1965GF 13 氯仿醑 1965GF 14 凝血质 1965GF 15 凝血质注射液 1965GF 16 氰乙酰肼 1965GF 17 三磺片 1965GF 18 四氯化碳 1965GF 19 四氯化碳胶丸 1965GF 20 四氯化碳注射液 1965GF 2l 四氯乙烯 1965GF 22 四氯乙烯胶丸 1965GF 23 亚砷酸钾溶液 1965GF
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知识点
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知识点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动物防疫工作。
2、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动物防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
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动物卫生监督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动物及饲养自用动物的防疫工作。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验工作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设置的原则建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5、动物防疫工作的行政管理(四个常考):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农业农村:主管防控;动监所:检疫;疫控:检测和监测;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7、动物疫情划为4个级别:(1)特别重大用红色表示;(2)重大用橙色表示;(3)较大用黄色表示;(4)一般用蓝色表示。
8、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需要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9、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应经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予以公布。
10、动物疫情报告的义务主体:从事动物疫情监测、检验检疫、疫病研究与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接受动物疫情报告的主体: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动物疫情的认定主体: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
11、重大动物疫情的通报: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人兽共患病的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与本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野生动物保护等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
履行国际义务的通报: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2、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控制、扑灭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强制性措施;发布封锁令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13、动物疫情封锁令的解除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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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兽药的行政审批
(二)省级办理的兽药行政审批 1.新兽药临床试验审批(生物制品除外) 2.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非国
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 3.兽药广告审查(在地方媒体发布兽药
广告) 4.出口兽药证明文件
三、兽药的行政审批
(三)省级办理的兽药行政审核上报事项 1.《兽药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审核 2.申请除生物制品以外的已有兽药国家标准
要有 10个管理办法
二、兽药管理法规以及标准
《兽药广告审查标准》 《兽药广告审查办法》 《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兽药注册办法》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兽药进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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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兽药的行政审批
(一)农业部办理的兽药行政审批 1.研制新兽药使用的一类病原微生物审批 2.兽用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审批 3. 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含兽药GMP验收) 4.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5.新兽药注册 6.进口兽药注册(兽药注册) 7.进口兽药再注册(兽药再注册) 8.兽药变更注册 9.兽药进口许可证审批 10.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资格认定 11.兽药广告审查(在全国重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 12.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
二、兽药管理法规以及标准
(三)相关的法律法规 《刑法》、《动物防疫法》、《畜牧
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广告 法》、《药品管理法》、《标准化法》、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20来 个。
二、兽药管理法规以及标准
(四)兽药标准 《条例》第四十五条 兽药应当符合兽
药国家标准。 国家兽药典委员会拟定的、国务院兽医
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兽药典》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发 布的其他兽药质量标准为兽药国家标准。
二、兽药管理法规以及标准
兽药国家标准的标准品和对照品的标定工作 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兽药检验 机构负责。
根据《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兽药国家标准 属于强制性标准,是必须执行的。《中国兽 药典》是国家为保证兽药产品质量而制定的 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技术法规,是兽药生产、 经营、进出口、使用、检验和监督管理部门 共同遵守的法定依据。
二、兽药管理法规以及标准
(一)行政法规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国务院1987年5 月颁布,2004年4月修订。《条例》自1987年发布以来, 分别在2001年和2004年经过两次较大的修改。
---扩大了调整范围:涉及兽药的研制者、生产者、经营 者、兽药的进出口者、兽药的购买者和使用者、屠宰场、 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销售者、购买者以及兽药的监督管理者。
部门负责兽药残留检测的行政管理工作。 2.实验室: ---2个国家级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中国兽医
药品检查所,中国农业大学 ---6个部级兽药残留检测中心 ---30个省级兽药监察所---福建省兽药饲料监察
所 ---部分省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一、我国兽药监督管理机构
(四)农业部成立的挂靠单位 农业部兽药评审中心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 农业部兽药评审委员会 农业部兽医生物制品规程委员会 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 农业部兽药GMP工作委员会 农业部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
二、兽药管理法规以及标准
6个重要文件 1.《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168
号), 2.《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3.《兽药停药期规定》、《不需制定停药期的兽药
品种》 4.首批《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5.《关于清查金刚烷胺等抗病毒药物的紧急通知》 6.《淘汰兽药品种目录》
二、兽药管理法规以及标准
兽药国家标准主要有: ---2005年版《兽药典》三部; 一部为化学兽药、抗生素、生化兽药、原料
药和制剂的质量标准; 二部为中药材和成方制剂的质量标准; 三部为生物制品的质量标准。 ---《兽药规范》(1992年版);《兽药质量
标准》(2003年版以及2004年增补本); 《兽药质量标准》(2006年版);《进口兽 药质量标准》
兽药法规 知识
一、我国兽药监督管理机构
(一)行政机构
我国兽药行政管理体系从中央到地方分为4级;即农业部、省、 市、县4级管理体系。
---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农业部---兽医局----药品药械处
---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省农业厅---饲料兽药管理处
---设区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市农业(畜牧兽医)局
---建立了兽药管理新机制: 两本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六个批准文件:新兽药注册证书、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出
口兽药证明文件、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允许进口兽用生物 制品批准文件、兽药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二、兽药管理法规以及标准
(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有31个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中主
---县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县(市、区)农业(畜牧兽医)局
---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4个 方面
水产养殖过程中的兽药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产品的兽药残留检测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用药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用药的行政处罚。
一、我国兽药监督管理机构
(二)兽药检验机构 《兽药管理条例》明确的检验机构分为3级,即国
家、省、地市3级。有的地方还设置了县级兽药检 验机构。目前全国共有391个兽药检验机构,包 括: 中国兽医药品检查所 30个省级兽药监察所—福建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110个地市级兽药监察所 250个县级兽药监察所 兽药检验机构应通过农业部资格认证。
一、我国兽药监督管理机构
(三)兽药残留监控机构 1.行政管理机构: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
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审核 3.《兽用新生物制品临床试验申请表》的审
核 4.兽药GMP检查验收申请表的审核 5.研制新兽药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的审核
三、兽药的行政审批
(四)市、县级办理的兽药行政审批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生物制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