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水权交易存在问题的探究论文
水权交易价格形成机制现状、不足及对策
观察思考收稿日期:2019-06-19注:源自《水利发展研究》2019年第3期。
现阶段,我国水权改革步入快车道,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东省等地开展了大量地区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的水权交易探索。
水权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是水权交易制度体系的核心内容。
现对我国现有水权交易的水价形成机制进行分析,剖析价格构成和定价机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1.我国水权交易价格形成机制现状分析2016年,水利部正式出台《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将水权交易类型按照确权类型、交易主体和范围划分为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3种主要形式。
在搜集水权交易案例、按照交易形式归类的基础上,对已发生水权交易的价格构成要素、定价要求和方式、影响因素等进行分析。
1.1水权交易价格构成要素综合看来,构成水权交易价格的要素包括: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交易收益、交易佣金、经济利益补偿费用、生态补偿费用、依照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等。
实践中,不同的水权交易,会根据交易实际情况考虑相应的价格构成要素。
关于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其在现有区域水权交易和取水权交易的价格构成要素中占比最大。
开展水权交易,往往需要新建节水工程或输水工程,工程建设投资及后期运行维护投资巨大。
最典型的案例是内蒙跨盟市水权交易,巴彦淖尔市通过建设灌区节水改造工程,规划转让节水1.2亿m 3,总投资达到了18.65亿元,单方水节水工程建设费用达15.54元;再如河源市与广州市万绿湖直饮水工程水权交易,交易水权来源主要是河源市农业灌渠改造节约的渗漏损失水量,交易价格同样主要考虑的是节水改造成本,为0.33元/m 3·年。
关于交易收益,在交易水量较大的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案例中,交易收益在价格构成要素中占比较低,甚至没有,但在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案例中占比较高。
例如,内蒙古自治区跨盟市水权交易价格构成中没有考虑收益;河南省平顶山市和新密市的水权交易价格构成中,交易收益占比是最低的(水权交易价格=基本水价+计量水价+交易收益;基本水价为0.36元/m 3,计量水价为0.38元/m 3,交易收益价格为0.13元/m 3);在新疆呼图壁县具备工程条件灌区间开展的水权交易,交易价格达到了执行水价的2倍。
论我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我国水权和水权流转机制的理论探讨与实践评析
一、理论分析
1、水权及水权流转机制概述水权是指水资源的使用权、分配权、转让权等权 利,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基础。水权流转机制是指在不同的用水主体之间 进行水权的交易、转让、租赁等行为,从而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2、我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理论基础我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和完 善,主要基于以下理论基础: (1)资源价值理论:认为水资源具有经济价值 和使用价值,应该将其纳入市场经济体系,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 置。 (2)生态补偿理论:认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应 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进行补偿,以保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可持续发展理论:认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应该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的 可持续发展,以实现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
3、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下的利益平衡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涉及到不 同用水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具体来说,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不同用水体之间的利益平衡:例如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之间的矛盾,需要建 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来解决。 (2)水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需要建立科 学的分配机制,确保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公平用水。 (3)
2、我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理论基础我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和完 善,主要基于以下理论基础: (1)资源价值理论:认为水资源具有经济价值 和使用价值,应该将其纳入市场经济体系,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 置。 (2)生态补偿理论:认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应 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进行补偿,以保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水资源的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建立相应的生态补偿机制,保证水资源 的可持续利用。
二、实践评析
1、国内外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比较在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中
水权转让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水权转让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水权转让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水资源日益短缺条件下的必然产物。
目前水权转让正处于积极探索阶段,政府部门要根据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通过水权转让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关键词:水权转让现状问题对策一、水权的基本概念和国外的主要做法(一)水权的概念水权一般指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我国水资源属国家所有。
我国《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我国现行《水法》第三条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属于集体所有。
”在水资源国家所有的前提下,水权主要指水资源的使用权。
目前我国对水资源使用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水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对直接从地下或者江河、湖泊取水的,实行取水许可制度”。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一切取水单位和个人,利用水工程或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都应当依照本办法申请取水许可证,并依规定取水。
”用水必须预先取得管理部门的许可,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要取得相应的使用权,通过取得取水许可证而取得水权。
(二)国外水权制度与水权转让的主要经验和做法1.水权制度大多数国家的水权制度通常包括:申请水权和获取用水许可的程序、范围;许可用水的条件、期限,用水权的等级,用水权的丧失、终止与转让;以及有关奖励和处罚的原则等内容。
美国的水权制度是美国水资源管理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其水权制度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作为公民的私有财产受到法律的保护。
美国的水权法最初为殖民时期的河岸法(RiparianDoctrine),规定毗邻水体和水域的土地所有者拥有水权。
到了19世纪,西部干旱区水权法采用的是优先占用法(PriorAppropriationDoctrine)。
水资源管理与水权交易机制研究
水资源管理与水权交易机制研究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如何有效地管理水资源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一项重要课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传统的水资源管理方式已经难以满足社会和经济的需求。
因此,研究水资源管理与水权交易机制已成为解决水资源问题的关键。
一、水资源管理的现状及挑战水资源是人类的共同财富,但当前的水资源管理存在一系列问题。
首先,水资源利用效益不高,浪费现象普遍存在。
其次,地区之间的水资源分配不均衡,造成了水资源的紧缺和供需矛盾。
再次,水污染问题严重,水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最后,缺乏科学合理的水资源管理机制,导致各类矛盾和问题难以得到解决。
二、水权交易机制的概念和作用水权交易机制是指通过市场方式进行水资源的流转和配置。
它实质上是一种权利交易,即将水资源的使用权由一方转让给另一方,以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水权交易机制有利于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调整水资源的分配结构,实现最大程度上的社会效益。
三、水权交易机制的运作模式水权交易机制的运作可以采取多种模式,包括政府引导、市场化交易和公共参与。
政府引导模式是指政府在水资源管理中起主导作用,通过政府的计划和指导,推动水权转让和交易的进行。
市场化交易模式是指通过市场的供求关系和价格机制,实现水权的流转和交易。
公共参与模式是指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水资源管理和水权交易,形成共同治理的格局。
四、水权交易机制的优点和局限水权交易机制具有明显的优点,包括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调整水资源的分配结构、刺激技术创新和改善水生态环境等。
然而,水权交易机制也存在一些局限,如市场不完善、信息不对称、水权价值难以评估等。
五、水权交易机制的发展方向和对策为了推动水权交易机制的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完善水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的交易制度和机制。
其次,加强对水资源的监管和管理,保护好水资源的生态环境。
再次,提高水权交易参与主体的意识和能力,增加公众对水权交易的了解和认同。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背景下的水权交易制度研究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背景下的水权交易制度研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水资源的紧缺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水资源分配不均、水环境恶化等问题,我国正在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在这一背景下,研究水权交易制度成为一种重要的途径,以实现水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可持续利用。
水权交易制度是指通过市场化手段,将水资源的使用权从原有的所有者转让给需要的使用者的一种制度安排。
它的核心是通过买卖交易来引导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水权交易制度的研究有助于解决水资源分配不合理的问题,激发水资源的供求活力,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首先,水权交易制度能够调整水资源的供求关系,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传统的水资源配置方式往往以行政手段为主,容易出现政策性过剩和资源浪费的问题。
而水权交易制度的引入,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供求双方的自主选择和协商,使水资源能够流动起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其次,水权交易制度能够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通过水权交易,水资源的使用者将面临较高的成本,从而激发其对水资源的节约使用和高效利用。
同时,水权交易还能够增加水资源的价值,提高水资源的管理效能,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再次,水权交易制度有助于改善水环境质量。
传统的水资源配置方式往往忽视了对水环境的保护,导致水环境恶化。
而水权交易制度的引入,可以通过限制水资源的使用量和提高水资源的价格,促使水资源使用者更加重视水环境保护,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然而,水权交易制度的推行仍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是水资源权属和使用权的界定问题,需要明确法律法规,规范水权交易的程序和条件。
其次是水权交易市场的建设问题,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市场机制,提高水权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最后是水资源管理部门的能力和监管问题,需要加强对水权交易的监管和培训。
综上所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背景下的水权交易制度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通过引入水权交易制度,可以实现水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论我国水权交易与转换规则的建立和完善
随着水资源利用的竞争性日益增强,水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不断提高,而稀缺资源一旦达到导致人们相互对抗的水平,产权的界定便不可避免。
初始水权分配后,对新增用水需求,主要通过水权交易市场进行用水权的有偿转让来解决。
自2000年东阳市与义乌签订了有偿转让横锦水库部分水权的协议以来,水权的转让和交易便如星星之火在我国不少地方开始探索并日渐活跃,比如甘肃省张掖市农户之间的水权交易,农户持有水权证和水票,交易其节余水资源的使用权;宁夏、内蒙工业与农业之间的水权转换。
水权的交易和转让使得用水者考虑水资源使用的机会成本,采取各种措施节水以便在水权的交易中获益。
这种市场化的水资源配置方式需要相应的规则约束,通过这种约束,水权交易的公平性、水资源供给的灵活性、水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的提高才能实现,水权交易和转让对他人和环境的不利影响及交易中的冲突才能得以解决。
笔者在甘肃、宁夏和内蒙等水权交易与转换活跃地区实地进行了大量调研,发现各地相继零星地建立起一些水权转换交易的管理规则,但这与水权交易与转换的现实需要尚存在很大差距,而且这些规则存在功能缺失、相互矛盾、巨细不一、可行性差等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水权交易与转换实践的混乱。
因此,我国水权交易和转让的兴起、活跃背后隐藏着管理的缺失和规则的混乱。
本文通过借鉴国外的水权交易管理规则,对我国水权交易管理规则的构建和完善提出建议。
一、我国的水权交易及其规则我国整体上属于缺水型国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水资源危机日趋加深。
为缓解水资源利用矛盾,实现水资源高效配置和充分利用,有些地区的水权交易已经实施,有些地区则开始筹划。
目前既存在地区之间、部门之问的水权转换,又存在农户之间的水权交易。
这些水权交易与转换在不同程度上制定了其交易规则,为推动和规范相关水权交易与转换发挥了比较重要的作用。
1.地区之间水权交易及其规则我国地区之间的水权交易以东阳义乌水权交易为典型。
东阳和义乌处于浙江省金华江上下游的相对位置,前者水资源丰富,后者水资源极度缺乏。
浅析中国水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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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政策执行成本高 效果却不好 经济手段却不同 因为经济人 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行为目 标 所以经济手段可从成本和收益入手 运用效益驱动机制引导 主 当事人 自 作出行为选择 在资源保护中采用经济手段是市场 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实行水资源使用权的有偿转让 促使水 资源使用权人将水资源成本内在化 从而可以有效地优化水资 源配置和有效利用水资源 最终达到水资源 的可持续管理和永 续利用 实施水权交易制度还可以理顺水利基础建设中投资交 易主体间关系 使国家 企业共同投资兴建水利事业 分享收益 特别是我国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 中 缺乏 中长期的投人和 设 发展机制 水利建 工程量大 工 期长 使用劳动力和材料多 耗 资极大 水权交易机制的建立则可鼓励和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 设和管理的企业化 投资渠道多元化 加大水资源开发利用及水 环境保护事业企业化经 营模式的引进 这是我国有效解决水环 境保护问题的一 个最佳选择
水权交易市场的监管体系与政策研究
水权交易市场的监管体系与政策研究标题:中国水权交易市场的监管体系与研究摘要:随着水资源短缺和需求不断增长,水权交易作为一种有效的水资源配置方式逐渐成为解决水资源管理难题的重要手段。
本论文以中国水权交易市场为研究对象,旨在探索和分析当前中国水权交易市场的现状及其监管体系与,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和建议,以推动水权交易市场的有效运行和发展。
一、研究问题及背景1.1 研究问题本研究旨在探讨中国水权交易市场监管体系与存在的问题及挑战,并探索提升中国水权交易市场发展水平的路径和对策。
1.2 研究背景水资源短缺和不均衡性是当前全球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水权交易作为一种新型水资源配置方式,被认为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但是,中国水权交易市场的监管体系和仍然存在一定的不完善和不透明,限制了水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化和发展。
二、研究方案与方法2.1 研究方案本研究采用案例研究和文献综述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中国水权交易市场的监管体系和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和比较不同地区和国家的监管经验,并针对相关进行优化与改进。
2.2 研究方法(1)案例研究:选择中国某一具有代表性的水权交易市场为案例,通过对市场相关数据的分析和调查,深入了解该市场的监管体系和。
(2)文献综述:对国内外学术期刊、领导文件和相关报告进行系统的梳理和分析,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水权交易市场的发展状况和监管。
三、数据分析和结果呈现3.1 数据收集本研究将通过调查问卷、个别访谈和资料收集的方式,获取中国水权交易市场的监管数据和依据。
3.2 数据分析和结果呈现通过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结合文献综述的结果,揭示中国水权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发展方向。
四、结论与讨论本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中国水权交易市场的监管体系和存在不足,缺乏统一标准和规范。
(2)需要加强水权交易市场的监测与监管,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框架。
(3)水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应注重公平性、透明度和可持续性,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水资源保护。
我国水权交易制度缺陷及其完善建议论文
我国水权交易制度缺陷及其完善建议摘要水资源问题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一直以来,我国面临着水资源日益缺失和浪费并存的状况。
水权交易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我国出现还存在着缺陷。
为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本文通过分析我国水权交易面临的现状以及存在的缺陷,提出我国制定水权交易制度应加快水权交易的立法进程,完善水资源价格征收机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水市场交易机制,完善和促进我国水权交易制度的XX开展。
关键词:水权交易;缺陷;完善建议Defects and perfecting suggestionWater rights trading system in our countryLIU YingSchool of Life Science, Southwest China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715, ChinaAbstract The problem of water resources has bee the focus of global attention, for a long time, our country has faced the condition of lack of water resources and waste coexist. Water right trading as a new thing,there are defects in our country.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optimal allocation of water resources sustainable utilization,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water rights trading in our country that are faced with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existing defects, put forward that the water rights trading system in our country should speed up the legislative process of water right transaction, improve water price mechanism, construction suited to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of water market trading mechanism to improve and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s water rights trading system.Key words: Water rights trading; The defect; Perfect suggestion一、国内外研究进展综述水资源一度认为可自由免费获取,但随着人类的过度开采、使用和污染,其数量和质量的稀缺性日益凸显,水危机逐渐成为一项严重的全球性社会危机。
关于于中国水权、水交易 市场改革实践与案例研究的论文
关于中国水权、水交易市场改革实践与案例研究的论文目录一摘要 (1)二引言 (1)三正文 (2)(一)宁夏、内蒙古自治区水权交易的现实背景 (2)(二)宁夏、内蒙古自治区水市场交易 (3)(三)宁夏、内蒙古水权交易的意义 (5)(四)宁夏、内蒙古水权交易存在的问题和争议 (6)(五)水权交易的思考和启示 (6)四总结 (7)五参考文献 (8)一摘要针对我国水资源日益稀缺,地区分配不均的严峻现状,以及水资源自然特性、生产特性、消费特性、经济特性、地域性和非专有性的特点,我国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对水资源进行市场配置。
宁夏-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东阳-义乌等地的水交易市场改革都取得了一定成效,并且具有经济意义:增加分配弹性,提高用水效率;调和缺水风险;弥补现行水权制度僵化的缺憾;引导用水观念,减少浪费。
【关键词】水权水市场交易改革宁夏-内蒙古自治区二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水资源短缺的态势日渐表现出来,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的用水矛盾也日益突出,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了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我国在一些流域和地区开展了水权水市场建设方面的探索,利用市场机制对水资源这种稀缺经济资源进行配置,包括在流域上下游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部门之间的水交易。
政府通过对水市场的干预,可以保证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
三正文(一)宁夏、内蒙古自治区水权交易的现实背景宁夏、内蒙古两个自治区是我国经济后发地区,两区煤炭资源丰富,发展火电,将煤炭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是宁夏、内蒙古两区推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主要实现方式。
宁夏、内蒙古两区年平均降水量300mm左右,是全国地表水资源最缺乏的省区。
黄河是宁夏全区和内蒙古中西部地区的主要客水资源。
2002年宁夏引用黄河水量占全区总用水量的98%。
自黄委会对黄河干流实施水量统一调度以来,宁夏每年均超指标用水。
内蒙古1998~2000年平均耗水量64亿m3,超过分配指标5.4亿m3。
关于构建我国水权交易市场的思考
关于构建我国水权交易市场的思考【摘要】水权交易市场是指通过买卖水资源使用权来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保护。
本文通过分析水权交易市场的背景和重要性,探讨了构建我国水权交易市场的意义和现状。
现阶段我国水权交易市场存在着监管不完善、市场规则不健全等问题,因此建设我国水权交易市场显得尤为迫切。
文章指出构建水权交易市场的必要性,并提出了思考方向,包括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市场规则等。
结论部分强调了构建我国水权交易市场的重要性和未来发展趋势,同时指出了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如加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环境等。
通过对水权交易市场的研究和思考,将有助于促进我国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水权交易市场、构建、我国、意义、现状、问题、必要性、思考方向、重要性、发展趋势、措施。
1. 引言1.1 了解水权交易市场的背景水权交易市场是指在水资源管理领域中,通过买卖或租赁水权进行调整和优化水资源配置的市场。
水权交易市场的背景,主要源于世界各地水资源供需不平衡和水资源管理不当导致的水资源短缺问题。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和人口增长,水资源供应紧张局势日益加剧。
在传统的水资源管理中,往往以政府为中心的规划管理,导致了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和水资源利用不当的问题。
而建立水权交易市场,可以有效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通过水权交易市场,可以实现水资源的跨区域调剂和跨行业流转,优化水资源配置,实现水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了解水权交易市场的背景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水权交易市场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深入了解水权交易市场的背景,才能更好地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构建我国水权交易市场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参考。
1.2 水权交易市场的重要性1. 优化资源配置:水权交易市场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水资源的灵活配置,使得水资源的流动更加顺畅,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2. 促进节水意识:通过水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可以引导各方更加重视节水意识,积极推动水资源的节约利用,降低水资源的浪费,推动社会各界对水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水资源管理中的水权交易实践与探讨
水资源管理中的水权交易实践与探讨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经济发展的加速,水资源日益稀缺,水权交易也成为了解决水资源紧缺问题的重要途径。
水权交易是指一种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水资源调配的方式,即将一个地区的水权(包括水源和用水权)卖给另一个地区或企业,从而获得经济利益。
水权交易的实践背景我国日益严峻的水资源状况,不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也让人们对现有的水资源利用情况发出了质疑。
在这种背景下,水权交易被视为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案,各地也开始积极探索和实践。
水权交易的方式与途径水权交易的方式和途径多种多样,根据实际需求和经验来选择交易方式。
其中,政府招标和交易市场是主要的两种交易方式。
政府招标是指政府以公开竞标的方式,通过组织竞标,选择出能够满足自己水资源需求的企业或机构,实现水权的交易。
此方式的优点在于可以有效约束市场价格,控制市场范围,但同时可能存在政府权力的滥用和私利,及竞标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交易市场是指设立各级交易市场,通过信息对称,供需双方自愿协商,实现水权的买卖。
此方式的优势在于市场定价自由,利益更加公平、均衡,但同时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可能会导致市场需求过剩或市场供给不足的现象。
水权交易的实践案例目前,我国许多地区正在积极探索水权交易的实践案例。
例如,北京市2013年推出了水权交易平台,支持水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新疆将其资产保险比例调整至60.8%以上,并实现了水权补偿方面的政策试点。
水权交易的优缺点水权交易的优点主要体现在解决水资源紧缺和供需关系不平衡的问题。
水权交易可以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优化地区水资源利用结构,提高水资源的整体效益。
但同时水权交易也存在一定的缺点,例如政府监管不充分、市场不规范、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此外,水权交易仍然需要逐步完善政策和市场机制,加强市场监管,防范市场风险,保障贸易的公平和公正。
结语水是生命之源,是全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
水权交易论文-喻晓
《水权交易》小论文对我国水权交易存在问题的探究姓名:喻晓学号:222011320280231年级:2011级班级:2 班专业:水文与水资源工程2014-2015第一学期对我国水权交易存在问题的探究喻晓西南大学,重庆400715摘要:我国可利用水资源短缺,而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发展方向是实行水权制度,在中国实行水权制度势在必行,但在实施过程中不能急功近利。
文章通过对我国近几年水权交易一些实例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来我国水权交易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结合我国国情,总结出对于我国实行水权制度的一些构想。
关键词:水权交易;存在问题;应对措施Study on problems of water right transaction, ChinaYU XiaoCollege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Southwest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715, ChinaAbstract: the shortage of available water resources in our country, and realize the optimal allocation of water resources is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shall practise a system of water right, water right system in China shall is imperative, but can't get rich quick in theimplementation process.Article through to our country in recent years, the water rights trading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some examples, put forward problems existing in water right trading and system in China, and aimed at problems in combination with our national condition, summarizes some of the ideas to practice the water right system in China.Key words: Water rights trading; Problems; Response我国是一个干旱缺水严重的国家,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从南到北几大流域两岸的城市对水资源的渴求、城市之间关于水资源的竞争日益明显。
xx市探索建立水权交易市场遇到的困难问题
xx市探索建立水权交易市场遇到的困难问题2014年,xx市xx县被省水利厅确定为全省3个水权水市场制度建设试点县之一,以井灌区农业用水为背景,探索建立农业水权水市场交易机制。
经过3年的建设运行,项目区初步建立了水权水市场交易平台,每年约有10%的灌溉水权量进行交易,较好地促进了当地的农业节水和灌溉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经调研,目前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水权交易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撑当前,《宪法》、《水法》等法律虽然明确了水资源的所有权和取水权,但对水权交易处置等未做具体规定。
目前,水利部出台了《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但仅规定了水权交易的类型、主体、范围及基本原则等,缺乏可操作性的技术导则,水权证内容样式、水权交易平台建设等关键环节,全国都缺乏统一的标准。
与此同时,《办法》未对水权交易市场监管制度建设做出详细规定,一旦出现水权交易纠纷、水权违规转让使用等违规行为,缺乏准确的界定依据,不利于维护水权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
二、水量不足,初始水权确权维权难度大确定初始水权是实施水权交易的基础条件。
目前主要有两大问题,一是初始水权测算无明确的技术标准。
目前,国家未对初始水权测算提出明确的技术标准依据。
xx县试点项目区主要按照山东省农业灌溉定额进行测算,目前每年每亩土地初始水权量为260立方米。
经运行检验,基本能够满足作物生长需求。
而按照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进行测算,项目区亩均初始水权量应为150立方米左右,远达不到作物基本生长需求,以此为标准实施试点推广难度特别大。
二是水权维护难度大。
xx市属水资源极其匮乏地区,是全国108座、全省4座严重缺水城市之一。
全市气候“十年九旱”,农田灌溉主要依赖引黄,同时田间灌排工程配套率仅为53%左右,目前农业用水保证率并不高。
初始水权分配后,如遇特大干旱年份,很难保证按时按量供水,有可能会引发社会矛盾。
三、计量设施缺乏,地方资金配套十分困难监测计量设施建设是开展水权交易的重要基础支撑。
关于水权水资源的论文
水权水资源的论文关于水权水资源的论文1以水权为中心,建立节水交换激励机制水资源配置,实质上就是水资源中“水权”的重新分配过程。
水权是水资源管理的中心,研究建立水权的理论和可操作性的交换机制,通过市场的交换,实现水资源的有效分配,是农业水资源管理的重要趋势和方向。
水资源在没有合理补偿的条件下,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农民的水权。
随着市场经济逐步完善,水权问题更加突出,必须认真研究水权取得、水权的交易、水权的实现与水权调控等系列重大问题,必须采取“以益补农”的战略,即水资源受益者采取经济补偿的政策,补偿农业水资源水权转移额外投入或经济损失,如根据水资源经济价值的实际情况,可以适当提高工业用水或生活用水价格,所积累的资金用来投资节水农业或对水资源转移者给予补偿。
对于水资源流域管理,采用以水权为中心的管理,建立流域水权交换机制。
其具体办法是根据自然经济现状、发展方向以及流域的生态环境状况,通过科学的分析对流域水资源量进行合理分配,国家通过控制流域,来调控水资源分配,该流域不同,区域水量的调配可通过水权交换的方式协商进行。
建立节水灌溉经济激励机制,主要是补偿和奖励。
一是国家或政府根据节水的实际情况,给予供水单位适当的补偿奖励,通过补偿奖励可调动其节水的积极性。
二是可实施惩罚与奖励机制。
国家和政府制定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节水指标,对于完成节水指标的用户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于没有完成的用户,给予适当的惩罚,实施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策略。
鼓励科技创新,加强同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经济技术合作,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优化配置水资源的成功经验,引进吸纳先进节水技术和管理技术,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要加大各种新型节水技术和设施的应用力度,加强节水技术指导和示范培训,普及节水知识,提高节水技术水平。
要引进推广耐旱高效的'新品种、新技术。
把规章制度建设工作放在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突出位置。
根椐水资源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建立有利于节水事业和节水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度、法规体系。
水权管理问题分析论文
水权管理问题分析论文编者按:最近两年,关于水权及水权交易方面的报道很多,一些部门和机构组织了各种各样的研讨,并发表了大量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的文章,这对我国水市场的生成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程度上的促进作用。
由于水权问题的复杂性和敏感性,目前,社会各界对水权的认识并不一致,有些问题还需要继续探索,有些错误的认识需要加以纠正,如有的误将正常的商品水买卖当作“水权交易”而大做“文章”;有的混淆水资源所有权与水设施所有权的概念;有的将水权(权利)与水权管理(权力)混为一谈……本文从概念辨析切入,分析了水权管理和水权交易的诸多问题,视野开阔,态度鲜明,对我们学习、贯彻新《水法》,进行城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很有启发意义。
水权的概念关于水权的基本概念,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出发可能有不同的理解,本人赞同“水权包括水资源的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的解释,并且认为这是构成水权的三项基本权利,其权属主体分别为国家、企业和消费者,彼此间虽相互联系,但其实质上却是相互分离的。
水资源的所有权是指所有者对水资源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处分的权利。
我国《水法》明确规定:水资源归国家所有。
也就是说国家是水资源的所有者。
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而全民所有是抽象的,但却不可分割。
因此,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不存在水资源是归甲所有,还是归乙所有的问题。
国家对水资源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将通过国家(由国务院代为行使)对水资源所有权进行管理(如配置、征税等)的方式来实现。
其中,国家对水资源的使用权利将转化为消费者(个体或群体国民)对水资源的使用权,因为在通常情况下,国家并不直接使用水资源。
水资源的使用权是从所有权中派生并分离出来的一项权利,是水资源所有权国家所有,亦即全民所有的具体体现。
换句话说,落实使用权是实现所有权的重要方式之一,所不同的是使用权一旦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其权属主体便发生了变化,既不是国家,也不是全民,而是具体的消费者。
因此,水资源的使用权与每个消费者休戚相关,也是老百姓、各行各业和各级政府所共同关注的。
我国水权交易制度研究
我国水权交易制度研究[摘要]要解决我国的水问题,关键在于应当建立起通过市场配置的水权交易制度。
很多其他国家已建立起了以水权交易制度作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发展了成熟的水市场,而在我国,水权制度改革处于萌芽阶段,没有形成完整的水权交易制度。
因此,水权交易制度的构建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新问题。
[关键词]水权;水权交易;水权交易制度一、我国水权相关制度概述我国的水权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个定义明确的法律概念,《水法》没有规定什么是水权,而以前的《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2006年新颁布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也没规范“水权”概念,只规定了“取水权”。
在我国学术理论界,对水权的理解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以崔建远、裴丽萍等为代表的“一权说”。
裴丽萍认为水权是独立于水资源所有权的一项法律制度,是水资源的非所有人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所享有的对水资源的使用或收益权。
①二是水权的“二权说”,认为水权主要指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三是水权的“多权说”,认为水权主要指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使用权派生出来的一些其他的权利。
从比较法的角度看,我们发现各国通说都主张水权不包含水资源所有权。
我国《宪法》第9条以及《民法通则》第81条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法》第3条更对水资源国家所有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水权转让的若干意见》中称:“水权转让指水资源使用权转让”,可见我们探讨的有意义的水权可以说是指水资源的使用权,这也是可交易的水权。
二、我国水权交易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目前我国水权交易及制度存在的问题有:(一)水资源所有权制度不完善,水权概念不明确我国现行法律上仅明确规定了所有权和取水权,没有使用权的概念。
水资源所有权授权行使的主体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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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权交易》小论文对我国水权交易存在问题的探究对我国水权交易存在问题的探究摘要:我国可利用水资源短缺,而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发展方向是实行水权制度,在中国实行水权制度势在必行,但在实施过程中不能急功近利。
文章通过对我国近几年水权交易一些实例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来我国水权交易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结合我国国情,总结出对于我国实行水权制度的一些构想。
关键词:水权交易;存在问题;应对措施Study on problems of water right transaction, ChinaYU XiaoCollege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SouthwestUniversity, Chongqing 400715, ChinaAbstract: the shortage of available water resources in our country, and realize the optimal allocation of water resources is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shall practise a system of water right, water right system in China shall is imperative, but can't get rich quick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Article through to our country in recent years, the water rights trading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some examples, put forward problems existing in water right trading and system in China, and aimed at problems in bination with our national condition, summarizes some of the ideas to practice the water right system in China.Key words: Water rights trading;Problems;Response我国是一个干旱缺水严重的国家,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从南到北几大流域两岸的城市对水资源的渴求、城市之间关于水资源的竞争日益明显。
【1】水权管理作为水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逐渐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所以分析和明确我国现阶段水权交易及其制度的发展现状是十分必要的。
【2】1水权交易基础理论1.1水权在我国学术理论界,对水权内涵的理解主要有以下几种主流观点:第一,是以X建远、裴丽萍等为代表,即水权“一权说”。
X建远的认为是水权是使用、受益水资源的权利,这里的水资源是指依法取得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使用权。
【3】裴丽萍认为水权是水资源非所有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享有的对水资源的使用或收益的权利,它是一项法律制度,是与水资源所有权相独立的。
【4】第二,是水权“二权说”。
这个学说认为水权指的是水资源的所有权与使用权。
我国前水利部部长汪恕诚说:“什么是水权?最简单的说法是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三,是水权“多权说”。
这种学说认为水权,认为水权除了包含了水资源的所有权和水资源的使用权,也包括了水资源的所有权以及水资源的使用权相关的别的一些权利,其形成了权利束。
在《自然资源法》中肖乾刚说:“水的所有权和其他别种的利用水的权利的总的称呼就是水权,这个水权指的主要方面包括水资源的所有权、水资源的取水权以及其他与水资源利用相联的一些权益。
”【5】1.2水权交易黄锡生教授认为:水权交易是指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为了一定的经济目的。
对从国家让取得的资源水使用权、取水权以及获得取水权后经劳动而得的产品水权进行的有偿转让。
还有学者认为,水权交易是指水权人将其依法取得的水资源使用权通过签订水权交易合同等合法的方式转让给其他用水人的行为,是通过市场机制进行的水权再分酉己,水权交易中转让的水权必须是水权人依法取得的.水资源使用人既可将水资源使用权全部转让也可部分转让。
笔者赞成黄锡生教授的观点.认为永权交易是指拥有水权的水权人基于一定的经济目的.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转让自己的水资源使用权。
水权交易包括水权交易的主体、水权交易的对象.水权交易的形式等内容。
【6】1.3水权交易制度水权交易制度是在世界性水资源短缺和不平衡的状况下,我们认识到需要改变水资源的使用利用方式,以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方式优化配置水资源,合理统筹水资源短缺的地域,从而实现水资源的更规X使用而产生的。
由于都认为水资源是国家公共所有,所以水权交易制度主要是关于水资源使用权方面的制度。
水权交易制度概括来说是合理完整的规则系统,它时由水权交易的市场、调整水权交易的相关机构和水权交易的各种关系等等一个系列的法律和规X形成的。
【7】2我国近几年水权交易实践【8】2.1东阳市—义乌市水权交易2000 年11 月24 日,XX省义乌市和东阳市签订有偿转让横锦水库的部分用水权的协议,开创了我国首例水权交易的先河。
协议规定的主要内容:一是义乌市一次性出资2 亿元购买东阳市横锦水库每年的4999.9 万立方米水的使用权;二是转让用水权后水库原所有权不变,水库运行管理、工程维护仍由东阳市负责,义乌市按当年实际供水量0.1 元/m3 支付综合管理费(包括水资源费)。
三是从横锦水库到义乌市引水管道工程由义乌市负责规划设计和投资建设,其中东阳市境内段引水工程的有关政策处理和管道工程施工由东阳市负责,费用由义乌市承担。
义乌市购买用水权的2 亿元资金,根据引水工程进程分期付清。
2005年元月, 东阳--义乌横锦水库引水工程正式通水, 标志着这一交易实践获得了实质性的成功。
然而,东阳义乌水权转让还没有处理好与第三人的利益保护之间的关系。
东阳义乌水权转让之后,它相邻的地市就对这起水权转让提出了异议。
由于水文系统的相连性,东阳向义乌所卖出的水权,实际上是侵害了它的部分用水并且在东阳向义乌转让水权之后,它的水量明显减少。
2.2XX市推行的水票转让制2002年XX省XX市被水利部正式确定为全国第一个节水型社会试点后.开始探索新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在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了水票交易形式的水权转让制度。
其运行机制是:在核定用水户灌水面积、分析确定用水定额、层层分配水量的基础上向各用水户核发水资源使用权证书,详细规定了持证人拥有的水权标的、行业用水定额等。
农民以持有的水权证上核定的水量作为依据购买水票,用水时先交水票后放水,水票成为水权转让的载体。
如果超额用水,需要通过市场交易从有水票节余者手中购买,农户节约的水票在同一渠系内可以转让。
在这次水权转让中,首先,政府按照用地状况、用水状况来发放水权证,是一个水权初始分配的过程。
初始分配中做到了按时间优先,并且照顾和尊重历史习惯和河流的分布。
其次,XX水票转让是水权在农业内部转让,并且只是在一个区域内转让,会影响到第三人利益和其他主体利益的可能性很小。
离我们设想的农业用水向工业用水的转让,跨地区、跨流域的水权转让的距离还很远。
2.3黄河水权转换黄河水权转换出让方按照《黄河水权转换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 必须是依法获得黄河取水权并在一定期限内拥有节余水量或者通过工程节水措施拥有节余水量的取水人。
)也就是说, 出让方有两个必备条件,一是获得黄河取水权, 即直接取用黄河干支流地表水和流域内地下水的取水人,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黄河水利委员会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交纳水资源费,取得黄河取水权。
二是拥有节余水量,即提出节水方案,进行节水改造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通过节水工程验收后证明其节余水量的存在。
而受让方不但要符合用水需求、提出合理性分析,更是有实力完成取水工程等项目的人。
黄河水权转换虽然是一种受到多方限制的交易方式, 但它是一种以水资源使用权之一,即取水权为标的的交易,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水权转让的实践。
虽然黄河水权转换是我国水权转让的一种有益尝试,但是黄河水权转换也有其不可避免的局限性。
2.4漳河流域的有偿调水漳河发源于XX省,流经XX、XX、XX三省交界处,是全国水事纠纷多发地区之一。
多年来上下游争水、两岸争水、争滩地纠纷不断。
为解决漳河水事纠纷,水利部制定了晋冀豫三省的分水方案,于1989 年经国务院批复(国发[1989]42 号文件)。
近年来由于来水量的急剧减少,使漳河上下游和两岸的缺水矛盾难以缓解,纠纷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2001 年,漳河上游管理局调整思路,以水权理论为指导,利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与管理水资源,经反复协商,上下游、左右岸三省有关地方政府及其水利部门达成共识。
2001 年6 月,通过XX市境内5 座水库联合调度,利用汛限水位以上的水量,向XX、XX两省沿河村庄和灌区按0.025 元/m3 价格供水3000 余万m3。
调水解决了沿河村庄和XX市、XX县30 余万亩耕地播种期灌溉用水,解决了几十万人的用水困难。
2.5XX市的水权管理办法《XX市水权转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水权转换应在XX市行政区划X围内进行,在转换中双方必须签署水权转换协议。
水权转换出让方必须是拥有初始水权并在一定期限内有节余水量,或者通过工程节水措施取得节余水量的用水单位或个人。
转换期限最长为25 年,并不得超过出让方取水权许可年限。
转换的费用主要包括治水成本和合理收益。
在水权转换有效期内,受让方不得擅自改变取水用途,并严格执行流域水量调度指令,确保流域水量调度要求。
《办法》还规定,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水量、地下水限采区、对生态环境分配的水权和对公共利益、生态环境或第三者利益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得进行水权转换,不得向国家限制发展产业的用水人进行水权转换。
2.6XX省的用水总量控制管理《XX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指出,鼓励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区域之间可以在水量分配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水量交易。
在《XX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指引下,XX省潍坊市临朐县水利局和寿光市水利局今年初达成了水权转让协议,临朐将在正常年份时每年向寿光有偿供水3000 万立方米。
3我国水权制度与交易中存在的问题3.1水权概念不明确[9]一是所有权主体及其权利界限不明晰。
根据我国的《宪法》和《水法》,水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属于集体所有;即我国法律上的水资源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两种。
但在实际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地方政府和流域组织却是事实上的水权所有者,从而造成法定所有权主体与事实所有权主体的不一致;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后,水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发生了分离,然而《水法》没有具体规定国家如何行使所有权,也没有明确水资源费和水权交易收益是归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或两者按一定比例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