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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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规则
一、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和学生实验操作的场所。学生应在老师的指导下,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大胆探索的精神开展实验,不断加强实验技能和科学探究能力。
二、实验课前,学生应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步骤,掌握所需仪器的使用方式。提倡学生开展探究性实验,鼓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学生应在实验课前将实验方案和所需仪器、器材、试剂清单交给任课教师,经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安静,按组入座。做实验前,根据老师开出(或自己设计的并经老师批准)的仪器清单,检查核对实验桌上的仪器、器材、试剂是否齐全,名称规格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应立即报告老师。
四、实验时,学生应安全规范地进行实验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对实验中的各种现象和数据进行如实记录,对实验结果、误差进行分析,写出实验报告。对探究性实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尝试改进实验方案。
五、爱护仪器,节约水、电和药品。凡违犯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者,应按规定赔偿。确属正常损坏,经老师核实,予以报损。
六、实验时应注意人身安全。操作涉及人身安全的仪器或使用有毒或有腐蚀性药品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触电、中毒、受伤等事故发生。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实验并报告老师。
七、增强环保意识,废液、废渣等废弃实验材料不得倒入水槽或随地乱扔,应分别倒入指定的废液缸或垃级箱内,保持实验场所的清洁卫生。
八、实验完毕,应拆开实验装置,将所有仪器擦洗干净,并清点整理好,放回原处。仔细检查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不得将实验室的任何物品带出室外。
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教材,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构造、操作规范和保养知识,掌握实验室计算机管理的基本方法。
二、负责实验室、仪器室的管理工作。做到:常规管理制度化,仪器存放规范化,仪器保管科学化,各项记录经常化,档案资料系列化,管理手段现代化。
三、做好实验准备工作。按“实验申请单”准备好实验所需仪器、器材、药品,协助任课教师上好学生实验课。实验完毕后及时清点仪器、器材,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四、定期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建立健全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年终做好盘存工作,根据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和实验教学需要,及时编制仪器设备、药品添置计划。新到仪器设备、器材、药品应在一周内验收、登记、入橱,并及时向教师推荐使用,发现仪器质量或数量差错应及时处理。
五、掌握各类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的技能,做好仪器设备的定期保养、维修工作,保证教学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
六、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协助任课教师开展探究性实验和课外科技实践活动。积极开展自制教具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
七、做好实验室、仪器室的清洁卫生和安全防范工作,熟悉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消除事故隐患,制定和落实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八、定期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
九、岗位调整变化,要及时与接替人员交接有关资料和具体情况,以便接替人员正常履行职责。
教学仪器管理制
一、教学仪器设备是开展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的固定资产,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新添教学仪器和药品必须及时验收入库、做账。实验室应有实物明细账,学校总务处有总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三、仪器应有专室存放,并科学地摆放在仪器橱中,做到存放科学、取用方便。组合仪器要集中保管,以防配件散失。橱上贴有标签,标签上标明仪器类别、编号、名称和数量。
四、仪器储藏室应保持整齐清洁,通风干燥,有排污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腐、防尘、防毒、防冻、防震(“八防”)。
五、实验室要建立技术档案。对各种技术文件,如实验室操作规程、产品说明、线路、图纸、化学配方、技术标准等要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六、任课教师进行实验教学前,应填写“仪器领用单”或“实验申请单”,实验教师应做好实验准备工作。仪器使用完毕归还时,实验教师要及时验收,发现遗失或损坏,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报损或赔偿)。
七、仪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归橱,同时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仪器经常处于完好待用状态。
八、教学仪器仅供本校教学使用,一般不得借与外单位和非教学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校长批准方可借出,归还时如发现损坏,应视具体情况处理。
九、属操作不当引起的仪器损坏,应酌情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者,除照价赔偿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罚。
十、对确属不能修复的教学仪器报损,必须严格履行报损手续。由实验室提出意见,填写“仪器报损单”,经本校学科教研组长或教务主任鉴定,报校领导批准并报县站审核后方可报损。
十一、学期结束,必须认真进行一次教学仪器清查盘点工作,并
向学校报告盘点结果。对需要维修、保养的仪器、器材应采取措施及时维修保养。
十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完成交接工作。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的管理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学,又保证安全的原则,并加强危险药品、有毒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安全教育。
二、化学药品的存放,做到定橱、定位,摆放整齐。对不同性质,相互会发生化学反应的物品要分橱隔离存放。对受光易变质的物品应装在避光容器内,对易挥发、易潮解和易水解的要密封。
三、化学药品容器必须有标签,并涂蜡保护。分装的药品,必须在容器标签上标注名称、规格、浓度、日期等。无标签药品,不能擅自乱扔乱倒,必须请专业人员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
四、化学药品保管室要保持阴凉、通风、干燥,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备(如水、细沙、灭火器等),对各类用电线路、电器应做好定期检查工作,消除隐患以保证安全。化学药品储藏室(橱)内严禁火源,化学准备室、实验室使用火源,必须有人看守,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五、管理人员必须建立化学药品详细账册,包括总账、明细账、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等。对化学用品的购买、领用及出入库必须进行精确计量和记载。使用化学药品应有登记。
六、化学药品应和其它仪器分室保管。危险及有毒药品应妥善放置在危毒药品柜中,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并应按照化学药品的性质,防止相互之间发生化学反应的原则,分别确定相应的存放环境。领用危毒药品需经领导同意,教师在危毒药品领用单上签名。要严格控制发放量,注意使用安全,剩余部分应及时收回。
七、对教学上已不需要的化学药品,应及时清理调出。对变质失效需要报废的化学药品,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由学校分管领导签字,并做好账册登记后,方可报废。化学药品的销毁要严格按程序、权限进行,同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八、领用化学药品应遵循节约的原则。在满足实验需要,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