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庄农场合作经营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庄合作经营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响应国家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促进旅游业与农业、林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村改革、农业转型、农民增收,城乡互动互促发展的精神,依《广州市农家乐管理办法》利用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提供观光农业、乡野休闲为特色,提供餐饮、住宿、观光、购物、娱乐或农业劳作体验等服务。
利用合伙人各自的资源资金管理优势,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为当地农民创造就业岗位。
第一条利用甲方所承包的位于土地,面积约50亩的场地,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伙经营农庄,暂命名为黄埔区XX农庄。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为农庄、农家乐、民宿等。经营期限自本合同签定时起至上述场地承包合同届满时止,期限内共同合作经营。
第三条每年向XX经济社缴交的土地承包费甲方无需承担,由乙方与丙方承担。
第四条股份比例与出资比例对等:甲方 30 %,乙方 30 %,丙方 40 %。首次注资暂定XX万元,后期经营中需增补资金按上述比例增资。
第五条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设立公用资金帐户。各合伙人利益共享、共担风险。除去日常开支、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运作初期在无利润的情况下,各合伙人均不领工资,若有利
润时参与日常经营活动的合伙人工资暂定为月总利润的XX元,日后利润较好时再共同商议提高工资比例。利润分配按股份比例分配,每半年分配一次。
第六条不得中途解约,提出解约方需赔偿其它全伙人损失,合作期,股份可转让他人,但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其它合伙人。
第八条农庄的建设方案、设施购置、合理改造、经营方案需按股份表决过半数通过后方可实施。甲方应保证所合作地块的正常使用权,出现纠纷应出面协调解决,承包地合同届满后甲方负责续包,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次数不限。
第九条在合作期间,如遇到政策性拆迁,造成三方无法履行合同,所得土地补偿款全部归甲方所有,其它赔偿补偿款按股份投资比例分配。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合伙人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