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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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会签表

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对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03年第1号》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铁道部、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告 2003年第2号》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及《GB 12268-1990危险货物品名表》,针对项目施工中实际可能遇到的危险物品,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以及剧度的危险物品使用、贮存、运输的安全管理,为确保本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无事故,保障施工现场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化学危险品的种类

1.爆炸品:易于燃烧和爆炸的物品、受到高温、摩擦、冲击或其它物质接触发生作用后剧烈反应而引起爆炸,如雷管、炸药等。

存在地点:炸药库及施工现场临时存放点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经过压缩后的气体具有因受热、撞击或气体膨胀而发生爆炸的危险,如氧气、氢气、液氨、液化气。

存在地点:厨房(液化气)、施工现场钢筋气割区域(氧气、乙炔)

3.易燃液体:易欲燃烧和挥发,其闪点(引火点)在摄氏四十五以下,或稍高于摄氏四十五度的液体物质,如汽油、乙醚等。

存在地点:实验室

4.易燃固体:引火点较低、受热、冲击、摩擦或氧化剂接触,能引起急剧及连续性的燃烧或爆炸,如赤磷、硫磺等。

存在地点:无

5.氧化剂:有强烈的氧化性能,本身虽不燃烧,但在空气中遇酸类或潮湿,强热或易

燃物、可燃物接触,即能分解引起燃烧和爆炸,如硝铵、过氧化钠。

存在地点:无

6.腐蚀物品:具有强烈腐蚀性,对人身和其它物品能因腐蚀作用而发生破坏现象,甚至引起燃烧和死亡,如硫酸、烧碱等。

存在地点:无

三、危险品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危险品单位的领导必须切实加强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增强防范意识,制定安全措施,加强管理,制定安全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2、使用危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验收、领发、检查、看守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危险品不发生被盗、丢失、失火、滥发等问题。

3、储存危险品的仓库、库房应制定安全管理、治安防范措施及发生爆炸、火灾、盗窃及意外性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处置预案。

4、危险品仓库保管员应挑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的正式职工担任,保管员负责危险品的收发工作。

5、危险品仓库保管员必须按照国家和上级规定的法规,严格执行领发制度,保管好库内的危险品。具体任务是:负责危险品的入库检验、保管、发放和统计工作;负责建立和填写收发台帐,并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负责库区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盗等措施;负责库内发生的紧急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领导;接受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整改不安全隐患。

四、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应储存在符合安全防火条件好的地点,使用时应在无任何火种的排风良好处进行。

2)使用汽油、苯及醚类等易燃液体时,禁止明火,严禁在灼热物上放置。

3)禁止将易燃物质用明火蒸馏和加热,其沸点低于100℃者(如苯、汽油、乙醚、二硫化碳、乙醇、甲醇)在水浴或蒸汽浴上加热,其沸点高于100℃者可用油浴或沙浴等加热蒸馏,水浴、油浴也不准采用明火。

4)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室内,所有电气设备和照明都应采用防爆型的设备和装置。

5)化学易燃品的容器,包装应该牢固、密封、材质适应化学易燃易爆品的性能,容

器包装外部须印贴明显的警告标志,说明物质名称、化学性能和注意事项。

6)储存室内温度保持在10—25℃范围之内。

2、压缩气体(剧毒、易燃、腐蚀、助燃)钢瓶管理:

1)要存放在安全地方,并不得存放在住处、活动室、会议室等地方。

2)不可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瓶使用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是10米。

3)性质相抵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要分开存放。

4)不得使用过期未经检验的气瓶。各种气瓶必须按期进行技术检验;盛有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5)气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氧气不少于2Kg/M²)。

6)气瓶的瓶帽要保存好,充气时要戴好,避免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坏阀门,造成事故。

五、化学危险品的储存保管的安全要求

1.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应该隔离贮存,更不准与食物、医药等同库贮存。

2.化学危险物品应该分类、分堆贮存,堆剁不得过高过密,堆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和通风口。

3.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物品,应该经常进行检查、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4.在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5.化学危险品仓库的安全间距,应根据性质、规模和贮存物质危害性质,按照国务院颁发的规定执行。

6.化学危险品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装置,配备相应的放火、防爆、防毒的安全设施。

7.为了确保化学危险品库的安全,应加强门卫,严格出入制度,容器包装要密闭、完整,对破损渗漏要立即进行妥善处理,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灰火。

六、危险品的购买、运输、装卸

1、危险品购买

1)危险品购买前,首先由工程技术部编制《危险品需用量计划》,物资部门根据《危险品需用量计划》编制《危险品申请计划》,经项目部总工审核、项目部经理批准后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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