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经费预算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经费

预算方案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陆川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经费预算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广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14〕42号)精神,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补助资金为100万元。补助标准为:培育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按人均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累计培育时间不低于15天;培育社会服务型、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按人均1000元标准进行补助,累计培育时间不少于7天。

培育资金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使用管理,在县农业局设立专账,由县农业局财务室统一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凭培训台账、培训开支发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检查验收合格证明,到县农业局报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杜绝挤占、截留、套取培育经费、挪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补助资金支出范围主要包括农民课堂培训及实训、参观交流、聘请师资相关支出;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培训、档案管理、认定考核及后续跟踪服务等支出,不得用于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学杂费补助。具体使用预算如下表:

表1 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型培训资金预算(3000元/15天/人)

表2:新型职业农民社会服务型、专业技能型培训资金预算(1000元/7天/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