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药处方点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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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处方点评制度》

为了加强中成药处方管理,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品说明书、中药学、中药药理学、中药化学及循证医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处方的评价细则:1判断为不适宜处方情况1.1适应证不适宜

将处方临床诊断与药品说明书功能主治对比,若二者一致,则认为药品适应证与临床诊断适宜。由于中成药的特殊性,二者的一致性常需深入研究。

1.2遴选药物不适宜

遴选药物不适宜指有适应证用药,但医师在选药时忽略了药物潜在的不良反应以及患者的年龄、特殊生理期及其他疾病史等因素,而选用了不适合患者个体情况的药物。

1.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

根据患者的生理状况及顺应性开具适当的剂型。

1.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

中国国家处方集,用药指南规定首选非基本药物、或药敏试验基本药物不敏感、患者有用药禁忌证等属于正当理由。

1.5重复用药

《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指出。功能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中成药原则上不宜叠加使用,药性峻烈的或含毒性成分的药物应避免重复使用。但功能基本相同的界定较模糊。重复用药的界定可以《中华人

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的分类为标准,属于同一小类的中成药同时使用属于重复用药。

1.6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

中成药之间的配伍禁忌或不良相互作用主要包括属于“十八反”、“十九畏”的药物联用,产生不良化学反应的药物联用,药性或药效相反的药物联用。

1.7联合用药不适宜

中成药联合用药的原则。当疾病复杂,一个中成药不能满足所有证候时,可以联合用药。多种中成药的联合应用,应遵循药效互补原则及增效减毒原则。功能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中成药原则上不宜叠加使用。药性峻烈的或含毒性成分的药物应避免重复使用。联合用药时,注意中成药的各药味、各成分间的配伍禁忌。2判断为超常处方情况2.1无适应证用药

处方的临床诊断与药品说明书功能主治完全不一致者属于无适应证用药。

2.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中成药高价药的判定无法定标准,因此上述情况下的中成药超常处方的界定较困难。

2.3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的药物

目前大部分中成药的说明书均未注明“药理毒理”项,药理作用相同的中成药也很难界定。

2.4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中成药临床应用监测应针对实际情况,监测所使用的中成药品种、数量、合理用药情况和不良事件。特别是对风险较大、毒性明确的中成药,如中药注射剂和含毒性中药材的中成药,可进行重点监测。中成药处方点评制度的落实,可有效地促进中成药临床使用监测,及时获取中成药用量的动态信息、合理用药情况、药品不良事件发生情况等。

第二篇:处方点评制度郑州远大医院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xx〕56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特制定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医嘱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处方、医嘱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组织管理

我院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工作是在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

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日常操作由医务处会同药剂科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执行。

二、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的实施

1、点评周期。每月一次。

2、抽样率与抽样方法:

依据1。《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医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其中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依据2。《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xx〕56号“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医疗机构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病例。”

1依据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xx〕56号“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⑴抽样量:

点评合理性的门诊处方。依据我院当前门急诊处方量,暂定抽取门急诊药房处方2-3天/月(从周1至周7循环),即上门诊医师的处方均可抽到。

点评使用率的门诊处方。信息系统对所有上门诊医师的处方统计其ddd数,对ddd数排名前10-20位医师,统计抗菌药物使用率、静脉用抗菌药物使用率。

住院医嘱。暂定每月抽取50份,或i类切口病历不少于30份。

⑵抽样方法:处方样本抽取时应该考虑的因素包括:符合统计学随机要求、临床科室本身的处方比例、特殊药品及方便门诊处方剔除等。医嘱抽取可按临床科室当月出院人数比例、兼顾小科室按适当比例轮抽。

3、填写点评表:

门急诊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填写《处方点评工作表》、《抗菌药物使用率点评表(门诊)》和《抗菌药物专项点评表(门诊)》;

病区医嘱点评填写《抗菌药物专项点评表(住院)》和《病区医嘱点评工作表》。

4、点评要求。处方、医嘱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处方点评工作小组在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医嘱,应当及时报告药剂科和医务处,并在每月形成点评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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