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行医十不准
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十条禁令”
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十条禁令”第一篇: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十条禁令”穿山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十条禁令”一、严禁收受钱物。
不准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宴请和其他馈赠;不准接受企业或个人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对馈赠钱物难以谢绝的,必须在3天内上交医院办公室。
对逾期不上交的,视同收受“红包”处理。
二、严禁收取“介绍费”。
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等收取“介绍费”、“转诊费”。
三、严禁乱收费。
不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准在规定的标准、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
四、严禁私自外出会诊。
不准未经医院批准外出会诊;不准在本单位以外的地方从事有偿医疗活动。
五、严禁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不准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准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不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六、严禁鉴定胎儿性别。
不准以任何方式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不准开展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
七、严禁以权谋私。
不准为药商统计药品用量,提供用药数据,从中牟取利益;不准参与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以推销产品为目的的所谓“义诊”和“咨询”等活动;不准为药品经销单位或个人代开、代售药械或要求病人到指定药店购药;不准假借服务对象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做检查;八、严禁瞒报重大事件。
不准隐瞒、缓报、谎报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发现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按规定时间、方式进行报告。
九、严禁发布虚假医疗广告。
不准利用任何形式发布扩大、捏造事实等不符合实际或虚假的医疗广告。
十、严禁上班期间擅离职守。
在工作时间不准进行打扑克、下象棋、打麻将等娱乐活动和上网玩游戏、聊天和炒股;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急救处置,延误抢救时机。
中共柳江县穿山中心卫生院支部委员会第二篇: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承诺书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承诺书单位:科室(职务):姓名: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坚守医德良心,树立廉洁行医的新风尚,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我郑重作出如下承诺:1、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和医院的各项医德医风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开展诊疗工作。
医务人员礼仪规范“十不准”
医务人员礼仪规范“十不准”
1. 不准私自泄露患者隐私信息:医务人员应严守患者隐私,不得随意透露患者的病情、身份等私人信息。
2. 不准擅自离岗:医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按时按点完成工作,并遵守工作时间规定,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3. 不准随意更改诊疗方案: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医学规范和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诊疗方案,不得随意更改或偏离原定方案。
4. 不准索要私人回扣: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患者的私人回扣或好处费。
5. 不准不尊重、歧视患者:医务人员应平等对待每位患者,不得以任何方式歧视或不尊重患者。
6. 不准使用粗俗语言:医务人员应以温和、礼貌的语言与患者交流,不得使用粗俗或侮辱性的言辞。
7. 不准违反医疗纪律:医务人员应遵守医疗行业的相关纪律和规定,不得违法乱纪、滥用权力。
8. 不准擅自拒绝救治:医务人员在面对患者急救时,不得擅自拒绝或无故延误救治。
9. 不准违反医疗道德: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意愿和权益,不得违反医疗道德,损害患者的利益。
10. 不准拿药品和医疗设备:医务人员不得擅自拿走药品或医疗设备,不得将其用于个人或他人的非法用途。
第 1 页共 1 页。
廉洁行医制度
廉洁行医制度
1.医疗卫生人员要廉洁公正,文明服务,不得以医谋私。
2.不准用患者取药之际为自己或亲属看病打车取药。
3.不准利用介绍看病、安排住院、手术和检查治疗等机会,收取介绍费、好处费和其他物品。
4.不准弄虚作假、开人情方、人情假、人情诊断证明。
5.不准见利忘义或用暗示等手段,变相索要、吃请、收受病人及其家属的钱财。
6.不准违反因病施治原则,作不合理检查、治疗和用药。
7.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准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见死不救。
8.不准向药品、器械和其他物资供应部门、单位索要、收受回扣或好处费。
9.不准利用履行公务、下乡督查之便,接受被检查、监督单位(人员)的宴请、礼品或其它馈赠。
10.不准在服务等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11.按照医院的药品价格、检查、治疗、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违规收费。
12.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应认真查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二0一五年二月。
医院廉洁行医
医院廉洁行医制度
一、不准以医谋私或向病人索要钱物,损害医院和病人利益。
二、不准收受病人钱、物馈赠和宴请。
三、不准违反物价政策巧立名目乱收费、多收费。
四、不准任何科室和个人以任何借口私收病人医药费用,收费人员收
取费用必须出具盖有医院财务收费专用章的正式依据。
五、不准开“人情药、人情假”,滥施各种检查,增加病人负担。
六、不准占用病人药品及其它费用,或收受售药单位药品回扣,除药
剂科和经医院批准的科室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销售药品,不得向病人搞传销活动。
七、不准拒收病人,或未经医院批准将病人转往其他医院以谋取私利。
八、不准自行外出进行医疗服务,或在工作时间搞业外创收等谋取私
利的活动。
最新医务人员十不准
1、不准接受病员“红包”和索要财务。
2、不准在业务经营活动中拿取“回扣”和向外院转介病人从中谋利。
3、不准在病人名下搭车开药和做各种检查。
4、不准推诿危重病人和对就医者施加蛮横言语。
5、不准科室及个人对病人推销医用材料或以权进行商品推销活动。
6、不准科室或个人对病人乱罚款乱收押金,更不能以罚抵押,病员违反医院规定的罚款,必须给专用收据。
凡是准许收的物资押金转院时全部如数退款。
7、科室不准收病员及陪伴的现金,医院的一切经济往来,必须经过财务科的所属科室办理。
8、不准在职人员私自从事第二职业和自办或参与个体行医活动。
9、不准用小收费,无据收款等手段与病人合谋中饱私囊。
10、不准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别检查。
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2、不准开单提成。
3、不准违规收费。
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8、不准收受回扣。
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
《将进酒》公开课教案。
廉洁行医诫勉-临床行医十个严禁
廉洁行医诫勉:临床行医十个严禁
廉洁行医诫勉--临床行医十个严禁
(浙江省卫生厅)
严禁利用职权为个人谋私利,切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严禁以介绍病人入院、检查、手术、治疗为理由而收取红包;
严禁私自为药品经销单位或个人代开、代售药械或要求病人到指定药店购药;
严禁设立或收取药械生产或经营单位发放的“临床铺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统方费”等形式的变相回扣;
严禁为药品生主、经销单位登记、统计医生处方或为此提供方便;
严禁擅自收费、不合理收费或乱收费;
严禁以介绍、转诊患者为由收取“介绍费”、“转诊费”等形式的回扣;
严禁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物代药”;
严禁擅自接受新药临应酬观察及新药推广;
感谢您的阅读!。
廉洁行医十不准
廉洁行医十不准
1、不准违反医疗原则,给病人滥开大处方、人情方,滥做检查。
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假借病人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作检查。
3、不准出具假诊断书,假检查报告等各种假医疗证明和检查结果。
4、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收受病人或其家属“红包”、钱物。
5、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病人或家属暗示、索要“红包”。
6、不准以介绍病人诊治为由收取“回扣费”、“介绍费”、“好处费”。
7、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与厂商或药品推销商串通,给病人开处方计取“回扣”。
8、不准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推诿、拒收病人,延误诊治时机。
9、不准以任何理由,在接待患者过程中,与病人发生争吵。
10、不准擅自将医院的医疗器械等设备私自带出医院,为自己谋利。
医生职业道德十不准
医生职业道德十不准
1.不准伪装和谎称:医生应真实和诚实地向患者提供信息,不
准伪装自己的身份或谎称医疗技术或经验。
2.不准隐瞒真相:医生应当及时告知患者有关自己病情的真相,并正确解释可能的治疗方案和结果。
3.不准拒绝患者:医生不得因种族、性别、宗教等原因拒绝接
诊或治疗患者。
4.不准滥用权力:医生不得滥用职权,利用其地位和权力谋取
不当私利,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
5.不准泄露患者隐私:医生应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未经患者
同意将其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
6.不准草率诊断和治疗:医生应全面、准确地诊断患者病情,
并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不得草率行事。
7.不准贪污受贿:医生不得通过索取、收取贿赂或其他非法手
段获取个人利益,损害患者利益。
8.不准辞职随意离职:医生应履行合同义务,在合理范围内提
前通知,不得随意辞职或离职对患者造成不良影响。
9.不准违反专业伦理:医生不得从事违反职业道德和伦理的行为,包括虐待患者、性骚扰等。
10.不准与患者发生违规关系:医生应保持与患者间的专业关系,不准与患者发生未婚或已婚等违规关系。
以上十不准是医生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医生应切实遵守,以
保护患者权益和维护行业声誉。
医务人员礼仪规范“十不准”模版
医务人员礼仪规范“十不准”模版一、不准懈怠医务人员应时刻保持工作状态,不准懒散怠慢,要勤奋工作,积极投入到医疗工作中。
不准拖延任务、推卸责任,要按时完成工作,对病人负责。
二、不准不听从指挥医务人员应树立团队意识,服从领导和上级的指挥安排。
不准擅自做决定,包括医疗治疗、手术操作等,要听从专业指导,确保医疗工作的规范和科学。
三、不准违背伦理道德医务人员应始终遵守医疗伦理道德,不准违反病人的隐私权,不得泄露病人的个人信息。
在处理医疗纠纷时,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要公正、客观、合法地解决问题。
四、不准疏忽职守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准随意离岗、旷工、旷课,要按照规定出勤,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
不准违规收受礼物、红包,不参与商业推销,保持职业操守。
五、不准不尊重病人和家属医务人员应尊重每位病人和家属,不准对他们不礼貌,要耐心倾听、细心关怀,给予他们温暖和支持。
不准对待病人和家属态度冷淡、敷衍了事,要真心实意地对待每位病人。
六、不准不积极学习医务人员应终身学习,不准对新知识和新技术不上心。
要时刻关注医学进展,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不准因为工作忙碌而忽视自己的学习和提升。
七、不准不文明用语医务人员应爱护语言环境,不准使用粗鲁、恶言相向的语言。
在与病人和家属的交流中,不准使用歧视、侮辱的语言,要用文明、礼貌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八、不准不注重仪容仪表医务人员应保持整洁、干净的仪容仪表,不准穿着邋遢、不整洁的服装。
要注意个人形象的维护,在工作中注重仪容仪表的端庄和整齐。
九、不准不关心病情医务人员应关心病人的病情变化,不准对病情漠不关心。
要及时观察病人的症状变化,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关心和照顾病人的身心健康。
十、不准不遵守操作规程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不准随意改变操作步骤和操作顺序。
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患者的安全。
以上是医务人员礼仪规范“十不准”的模板,医务人员应时刻牢记这些规范,严格要求自己,以优质的医疗服务为病人提供更好的医疗体验和护理服务。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十不准”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十不准”
1.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实行首诊首问负责制。
2. 不准对病人采取生、冷、硬、顶、拖的态度或与病人发生争吵,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服务,对病人一视同仁。
3.不准给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
不准泄露病人隐私,病人就诊时,应尊重和保护病人的隐私权利。
4.不准酒后上岗,确保医疗安全。
5.不准在对患者诊治或检查时接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手机,谈论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6.不准在病人面前谈论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话,做好医患沟通
7.不准带亲戚、朋友插队看病或者出现其他引起病人不满的行为。
8.不准违反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早退、串岗、脱岗。
9.不准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电脑操作。
10.不准工作时间随意着装,必须按不同岗位及规定穿着工作服,保持仪表整洁,佩戴胸卡及医院规定的其它标识。
Welcome To Download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廉洁行医制度
廉洁行医制度
1、医务人员应该自己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为辅的思想。
2、医院工作人员要具有廉洁的品德,以救死扶伤,防
病治病为己任,不以医谋私。
3、不准以医谋私,严禁向病人及家属索取或暗示馈赠
钱物,不准要病人吃请,严禁收取病人“红包”对病人及家属发自内心所送的“红包”应主动退回,实在退不了的要交回院部,退回给病人。
4、不准过度检查、过度用药,不准开“搭车药”做“搭
车检查”,不开人情处方、不克扣病人药品。
5、不私收病人检查、治疗费用。
6、不推诿病人,不准通过非正常渠道转移病人至其它
医疗单位进行检查、质量、手术、取药以索取回扣,拿取好处费。
7、凡属病情需要而本院又未开展的检查项目需转外院检查者,须报科主任批准。
8、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到外单位行医。
9、不准出具伪病历,检查单及疾病证明。
10、不准采购、发放伪劣或过期药品。
11、未经批准不得购销保健药(用)品。
12、不得强行为患者安排特殊服务,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同意权。
13、不准在征兵、招生、聘干等体检中放松标准,徇私舞弊。
14、医疗卫生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出具各种假诊断证明。
15、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标准和物价政策,不准自立收费标准,不准巧立名目,分解收费,严禁科室和个人收取现金。
五台县第一人民医院。
医务人员礼仪规范“十不准”模版(四篇)
医务人员礼仪规范“十不准”模版第一条:不准辱骂、恐吓或歧视患者医务人员应当以专业和人道主义精神对待患者,不允许使用侮辱性语言、恐吓手段或歧视行为对待患者,尊重患者的尊严和权益。
第二条:不准泄露患者隐私医务人员应当严守患者隐私法律法规,不得将患者的隐私信息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在进行病历记录和信息传递时,应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三条:不准违规行医医务人员应当依法行医,不准违反规定进行非法医疗行为。
不得进行未经批准的临床试验、使用未经批准的药物或设备,不得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和手术。
第四条:不准索贿受贿医务人员应当秉持公正和廉洁原则,不得接受患者或其家属等他人的财物、礼品或其他利益,也不得向患者索取财物、礼品或其他利益。
所有医疗费用应按照规定进行合理计费。
第五条:不准擅离职守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随意离岗、逃避工作责任。
必要情况下,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或请假,保证医疗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不准私自转诊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合理判断是否需要转诊。
对于需要转诊的患者,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程序进行转诊,不得私自安排转诊,以免给患者造成损失。
第七条:不准擅自更改医嘱医务人员在接受患者的医嘱时,应仔细核对和记录,不得擅自更改医嘱,以免给患者的身体健康带来风险。
如需更改医嘱,应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不准与患者发生不当关系医务人员应当保持专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禁与患者发生不正当的关系。
不得进行性骚扰、虐待或侵犯患者的人身权益等行为。
第九条:不准擅自借用医疗器械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和操作规程使用医疗器械,不得擅自借用或未经批准使用他人的医疗器械。
如有需要,应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进行严格的记录和管理。
第十条:不准违规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医务人员应当以患者的利益为第一考虑,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如非法开药、收受回扣等。
应当保持高度的职业操守和道德素质,维护医疗行业的公信力和形象。
廉洁行医十不准制度
廉洁行医十不准制度
1、不准收受药品回扣,严格规范药品购销行为。
坚持实行药品集中
招标采购。
对药品回扣行为严肃查处,对数额较大,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
部门处理。
2、不准收受“红包”,更不准暗示索要“红包”。
坚持开展创建
“诚信医院”活动。
一经发现违纪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给予严肃查处。
3、不准在各种医疗设备检查中开单提成,一经发现,按回扣论处。
4、不准无视患者承受能力和病情需要,做不必要的检查和开大处方,确须用高价药的,需征得患者本人同意。
5、不准多收费、滥收费和私收费。
推行医疗价格公示制,住院收费
清单制等“阳光工程”。
一经发现违规违纪行为,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
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除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6、不准与患者吵架。
患者及家属与医院发生纠纷,要依据有关规定
积极协商解决,解决无效的申请有关部门行政调解或诉诸法律裁决。
各种
医疗文书应规范、完整,出现问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
定严肃处理。
7、不准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以及参加涉及患者诊疗、
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
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8、不准擅自离岗、饮酒、会客。
特别是医务人员值班时间离岗、饮酒、会客的,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9、不准利用职权出据假诊断、假病情介绍。
10、不准在介绍病人转诊,检查时收取“搭桥”费和回扣款。
医务人员礼仪规范“十不准”模版(二篇)
医务人员礼仪规范“十不准”模版第一条:不准辱骂、恐吓或歧视患者医务人员应当以专业和人道主义精神对待患者,不允许使用侮辱性语言、恐吓手段或歧视行为对待患者,尊重患者的尊严和权益。
第二条:不准泄露患者隐私医务人员应当严守患者隐私法律法规,不得将患者的隐私信息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在进行病历记录和信息传递时,应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三条:不准违规行医医务人员应当依法行医,不准违反规定进行非法医疗行为。
不得进行未经批准的临床试验、使用未经批准的药物或设备,不得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和手术。
第四条:不准索贿受贿医务人员应当秉持公正和廉洁原则,不得接受患者或其家属等他人的财物、礼品或其他利益,也不得向患者索取财物、礼品或其他利益。
所有医疗费用应按照规定进行合理计费。
第五条:不准擅离职守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随意离岗、逃避工作责任。
必要情况下,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或请假,保证医疗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不准私自转诊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合理判断是否需要转诊。
对于需要转诊的患者,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程序进行转诊,不得私自安排转诊,以免给患者造成损失。
第七条:不准擅自更改医嘱医务人员在接受患者的医嘱时,应仔细核对和记录,不得擅自更改医嘱,以免给患者的身体健康带来风险。
如需更改医嘱,应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不准与患者发生不当关系医务人员应当保持专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禁与患者发生不正当的关系。
不得进行性骚扰、虐待或侵犯患者的人身权益等行为。
第九条:不准擅自借用医疗器械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和操作规程使用医疗器械,不得擅自借用或未经批准使用他人的医疗器械。
如有需要,应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进行严格的记录和管理。
第十条:不准违规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医务人员应当以患者的利益为第一考虑,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如非法开药、收受回扣等。
应当保持高度的职业操守和道德素质,维护医疗行业的公信力和形象。
某某医院廉洁行医制度
某某医院
廉洁行医制度
第一条严格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做到“文明行医,礼貌待人"。
第二条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以医谋私。
第三条不准向病员及亲属索取财物、现金或乘人之危向病员及家属提出不合理要求。
第四条不准私自收取病员的医疗、服务等费用。
第五条不准将自已的医药费转嫁给病员。
第六条不准借工作之便接受病员的贿赂和馈赠。
第七条不准违反医疗制度。
第八条不准以任何借口刁难、谩骂病员.
第九条不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政策法规。
第十条不准私自向病员推销药品(预防药品、疫苗),谋取私利。
某某医院
2024年05月15日。
医务人员十不准
1、不准接受病员“红包"和索要财务。
2、不准在业务经营活动中拿取“回扣”和向外院转介病人从中谋利。
3、不准在病人名下搭车开药和做各种检查。
4、不准推诿危重病人和对就医者施加蛮横言语。
5、不准科室及个人对病人推销医用材料或以权进行商品推销活动。
6、不准科室或个人对病人乱罚款乱收押金,更不能以罚抵押,病员违反医院规定的罚款,必须给专用收据。
凡是准许收的物资押金转院时全部如数退款。
7、科室不准收病员及陪伴的现金,医院的一切经济往来,必须经过财务科的所属科室办理。
8、不准在职人员私自从事第二职业和自办或参与个体行医活动。
9、不准用小收费,无据收款等手段与病人合谋中饱私囊.
10、不准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别检查。
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2、不准开单提成.
3、不准违规收费.
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8、不准收受回扣.
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十不准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十不准”
1、不准以任何借口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
医务人员对患者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于24小时内上交中心指定部门,由指定部门及时退还患者。
难以退还的,由单位统一处理;
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
3、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和提成;
4、不准利用工作日擅离职守,私自从事各种收费性诊疗和技术活动,牟取个人私利;
5、不准故意刁难、推诿病人,增加病人心理负担;
6、不准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或与科室、个人收入挂钩,或私自利用医疗单位的检查仪器、工具、试剂等收取“红包”;
7、不准在国家规定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和自定标准乱涨价;
8、不准私设“小金库”,医疗机构内部一切财务收支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取消科室承包的收入分成办法;
9、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政策规定,对中标
药品必须严格履行契约;
10、不准使用假劣药品,个人不得私自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药品与制剂。
廉洁行医八不准规定
廉洁行医八不准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形式、理由收受病人“红包”和礼物,或在医疗活动中接受病人或单位的吃请。
二、不准非收费人员直接向病人收取现金,而不给病人收费凭据。
三、不准借特需医疗服务之名,巧立名目乱收费或随意提高收费标准。
四、不准私自介绍病人到院外就诊或检查而从中收取好处费。
五、不准出具假病情诊断证明。
六、不准借病人名义为自己或亲友开“搭车”药和做“搭车”检查。
七、不准与病人发生争吵或刁难病人。
八、不准泄露病人隐私或在隐秘处对异性病人做与病情无关的特殊检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廉洁行医十不准
1、不准违反医疗原则,给病人滥开大处方、人情方,滥做检查。
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假借病人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作检查。
3、不准出具假诊断书,假检查报告等各种假医疗证明和检查结果。
4、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收受病人或其家属“红包”、钱物。
5、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病人或家属暗示、索要“红包”。
6、不准以介绍病人诊治为由收取“回扣费”、“介绍费”、“好处费”。
7、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与厂商或药品推销商串通,给病人开处方计取“回扣”。
8、不准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推诿、拒收病人,延误诊治时机。
9、不准以任何理由,在接待患者过程中,与病人发生争吵。
10、不准擅自将医院的医疗器械等设备私自带出医院,为自己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