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记录(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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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E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遂宁爱儿蓝幼儿园附属园扩建工程分项工程名称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施工单位四川久瑞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东林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序号验收项目
名称
条款验收内容记录验收评定结果
1 布线5.3.1 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 的规定和本规范3.2 节要求对系统的布线进行检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符合规范、设
计要求
2 技术文件5.3.2 按本规范第 5.2.1 条要求验收技术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符合规范、设
计要求
3 火灾报警
控制器
5.3.3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应满足本规范 3.3节的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2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容量,应符合设计
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3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验收应按本规范第 4.3 节要求进
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火灾报警控制器》
GB 4717 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
符合规范、设
计要求
4 点型火灾
探测器
5.3.4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满足本规范 3.4 节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2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的功能验收应按按本规范第 4.4 节的要
求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符合规范、设
计要求
5线型感温
火灾探测
器
5.3.5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线
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满足本规范第 3.4 节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2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规
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
察检查。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功能验收应按本规范第
4.5 节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符合规范、设
计要求
工程名称遂宁爱儿蓝幼儿园附属园扩建工程分项工程名称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施工单位四川久瑞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东林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序号验收项目
名称
条款验收内容记录验收评定结果
6红外光束
感烟火灾
探测器
1 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满足本规范第 3.4 节
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2 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
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3 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功能验收应按按本规范第 4.6
节的要求进行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7空气吸气
式火灾探
测器
5.3.7 通过管路采样的吸气式火灾探测器的验收应符合下
列要求:
1 通过管路采样的吸气式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满足本规范
第 3.4 节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2 通过管路采样的吸气式火灾探测器的规格、型号、数量
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采样孔加入试验烟,空气吸气式火灾探测器在 120s 内应发
出火灾报警信号;
检验方法:秒表测量,观察检查。
依据说明书使采样管气路处于故障时,通过管路采样的吸气
式火灾探测器在100s 内应发出故障信号。
检验方法:秒表测量,观察检查。
8点型火焰
探测器和
图象型火
灾探测器
5.3.8 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象型火灾探测器的验收应符合
下列要求:
1 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象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满足本规
范第 3.4 节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2 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象型火灾探测器的规格、型号、数量
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3 在探测区最不利的地方模拟火灾,探测器应能正常响应。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手动火灾
报警按钮
5.3.9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应满足本规范 3.5的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2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规格、型
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3 施加适当推力或模拟动作时,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能发出
火灾报警信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符合规范、设
计要求
工程名称遂宁爱儿蓝幼儿园附属园扩建工程分项工程名称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施工单位四川久瑞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东林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序号验收项目
名称
条款验收内容记录验收评定结果
10消防联动
控制器
5.3.10 消防联动控制器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安装应满足本规范第 3.3 节和第 3.6
节的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2 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3 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功能验收应按规范第 4.10.1~4.10.6
条逐项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4 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状态时,其功能应满足现行国家
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和设计的联动
逻辑关系要求;
检验方法:按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使相应的火灾探测器发
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火灾报警信号情
况、发出联动信号情况、模块动作情况、消防电气控制装置
的动作情况、现场设备动作情况、接收反馈信号(对于启动
后不能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反馈信
号)及各种显示情况;检查手动插入优先功能。
5 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时,其功能应满足现行国家
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和设计的联动
逻辑关系要求。
检验方法: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处于手动状态,按
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和设计的联动
逻辑关系依次启动相应的受控设备,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发
出联动信号情况、模块动作情况、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动作
情况、现场设备动作情况、接收反馈信号(对于启动后不能
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反馈信号)及各
种显示情况。
符合规范、设
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