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2018年第1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6.06.28•【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0号•【施行日期】2016.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服务企业和个人开展对外投资、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便利《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下简称《税收居民证明》,见附件1)开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企业或者个人(以下统称申请人)为享受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含与香港、澳门和台湾签署的税收安排或者协议)、航空协定税收条款、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汽车运输协定税收条款、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协议或者换函(以下统称税收协定)待遇,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二、申请人向主管其所得税的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外分支机构应当通过其总机构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合伙企业应当以其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居民合伙人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三、申请人可以就其构成中国税收居民的任一公历年度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四、申请人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应当提交以下申请表和资料:(一)《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见附件2);(二)与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收入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支付凭证等证明资料;(三)申请人为个人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提供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信息、说明材料或者其他材料;(四)申请人为个人且无住所、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提供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时间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护照信息、说明材料或者其他材料;(五)境内、外分支机构通过其总机构提出申请时,还需提供总分机构的登记注册情况;(六)以合伙企业的中国居民合伙人提出申请时,还需提供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情况。
税收居民身份、受益所有人身份说明
非自然人客户的相关的受益所有人身份说明
注:受益所有人的识别基准: 1.公司,按照以下规则依次判定(通过(1)能判定的,就不需要看(2)或(3)了): (1)直接或者间接拥有超过25%公司股权表决权的自然人; (2)通过人事、财务等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控制的自然人(例如:法定代表人); (3)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2.合伙企业,按照以下规则依次判定: (1)拥有超过25%合伙权益的自然人; (2)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或者合伙事务执行人。 3.信托:包括但不限于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为非自然人的,应当逐层 深入,追溯到对信托实施最终有效控制、最终享有信托权益的自然人。 4.基金,按照以下规则依次判定: (1)拥有超过25%权益份额的自然人; (2)基金经理或者直接操作管理基金的自然人。 5、经穿透,最大的股东是财政部、国资委等国家单位的,实施简易识别,填写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受益所有人。
3. 本表所称中国税收居民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 企业和其他组织。 4. 本表所称非居民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企业(包括其他组织),但不包括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中央银行、 金融机构或者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关联机构。 前述证券市场是指被所在地政府认可和监管的证券市场。 其他 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及纳税人识别号相关信息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aeoi_index.html )。 5. CRS 所称控制人是指对某一机构实施控制的个人。公司的控制人按照以下规则依次判定: (1)直接或者间接拥有超过25%公司股权或者表决权的个人; (2)通过人事、财务等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控制的个人; (3)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税收居民身份、受益所有人身份说明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合同5篇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合同5篇篇1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合同为了规范纳税人的税收行为,维护税收秩序,保障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中国税法规定了税收居民身份的认定规则。
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合同是确认纳税人为中国税收居民并认定其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文件,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税收居民身份认定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中国境内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对象为中国税收居民。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第一条则规定,境内的个人和企业应当在中国境内缴纳税金,这也就要求境内的个人和企业必须是中国税收居民。
所以纳税人想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就必须要通过税收居民身份的认定。
二、税收居民身份认定的程序1. 自愿申请。
纳税人需要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申请成为中国税收居民,并提供相关材料。
2. 查验资料。
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查验,比如纳税人的收入来源、资产情况等。
3. 实地调查。
税务机关可能会对纳税人的实际生活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4. 经审定。
经过上述程序,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的税收居民身份进行审定,并最终发放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合同。
三、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合同的内容1. 合同签订方。
合同的签订方为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纳税人是合同的申请方,税务机关是合同的批准方。
2. 合同生效时间。
合同生效时间为纳税人提交申请的当日起。
3.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需要在合同到期前重新进行申请。
4. 税收优惠政策。
合同中会明确纳税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个人所得税减免、特定收入豁免等。
5. 合同解除条件。
如果纳税人不再符合税收居民身份认定条件,合同会自动解除。
6. 其他条款。
合同中可能还包括其他相关条款,比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四、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合同的重要性1. 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合理享受。
只有获得税收居民身份认定,纳税人才能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避免因为身份不清晰而错失税收优惠。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办税指南声明:本指南仅适用于企业所得税属于广东省内各国税局管辖的企业业务办理。
个人或企业所得税属于地税管辖的企业,相关办税流程请咨询主管地税部门。
【业务概述】为享受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含与香港、澳门和台湾签署的税收安排或者协议)、航空协定税收条款、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汽车运输协定税收条款、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协议或者换函(以下统称税收协定)待遇,企业或者个人(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下统称《税收居民证明》)。
【适用主体】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包括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合伙企业)。
【具体规定】1.接受申请的税务机关:(1)主管申请人企业所得税的县(含县级市、区)国家税务局(中山、东莞市的申请人应向主管其企业所得税的税务机关提起申请)。
(2)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外分支机构提出申请的,应当通过其总机构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合伙企业提出申请的,应当以其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居民合伙人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2.《税收居民证明》的开具年度申请人构成中国税收居民的任一公历年度。
3.一次性告知(1)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规定当场受理。
(2)申请人提交资料不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内容。
(3)主管税务机关或者其上级税务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交资料无法作出判断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相关资料,需要补充的内容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
4.《税收居民证明》样式(1)规定样式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0号,)规定的《税收居民证明》样式开具。
(2)特殊样式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对《税收居民证明》样式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书面说明以及《税收居民证明》样式,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告规定予以办理。
最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姓名投保单号(或保单号)一、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本人声明为:□1.仅为中国税收居民□2.仅为非居民□3.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如在以上选项中勾选第1项,请直接在第四栏签署声明,如勾选第2项或者第3项,请填写第二至第三栏信息并在第四栏签署声明。
二、基本信息姓(英文或拼音):名(英文或拼音):出生日期:现居地址(中文):(国家)(省)(市)(境外地址可不填此项)(英文或拼音):(国家)(省)(市)出生地(中文):(国家)(省)(市)(境外地址可不填此项)(英文或拼音):(国家)(省)(市)三、税收居民国(地区)及纳税人识别号税收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1.2.(如有)3.(如有)1.2.(如有)3.(如有)如不能提供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请选择原因:□居民国(地区)不发放纳税人识别号□账户持有人未能取得纳税人识别号,如选此项,请解释具体原因:四、声明和签署(本部分由客户填写)本人确认上述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且当这些信息发生变更时,将在30日内通知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否则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签名人身份:□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实际领款人签名:日期:备注:如果被保险人、受益人为未成年人,其税收居民身份的信息由监护人填写声明。
说明:1.本表所称中国税收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2.本表所称非居民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
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及纳税人识别号相关信息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aeoi_index.html)。
3.军人、武装警察无需填写此声明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9号——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9号——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12.17•【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9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9号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为便利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现就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是自然人纳税人办理各类涉税事项的唯一代码标识。
二、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其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作为纳税人识别号;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
三、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报送相关基础信息。
四、税务机关应当在赋予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后告知或者通过扣缴义务人告知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并为自然人纳税人查询本人纳税人识别号提供便利。
五、自然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申请退税、开具完税凭证、纳税查询等涉税事项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六、本公告所称“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一)纳税人为中国公民且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的,为居民身份证。
(二)纳税人为华侨且没有居民身份证的,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华侨身份证明。
(三)纳税人为港澳居民的,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四)纳税人为台湾居民的,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五)纳税人为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下简称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个人的,为永久居留证和外国护照;未持有永久居留证但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以下简称工作许可证)的,为工作许可证和外国护照;其他外籍个人,为有效的外国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CRS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交通银行
1仅为中国税收居民(中国税收居民定义请参见注1)2仅为非居民(非居民定义参见注2)3(省)(市)(省)(市)(省)(市)(省)(市)12345签名(盖章):日期:代理人名(英文或拼音)纳税人识别号如没有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理由A或B (境外地址可不填此项)现居地址(中文)(境外地址可不填此项)证件号码证件类型基本信息姓名(此项与开户申请表一致)姓(英文或拼音)现居地址(英文或拼音)出生日期税收居民身份判定(单选)相关信息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国家)(国家)(国家)(国家)若在以上选项中勾选第1项,请直接进入签名栏位若在以上选项中勾选第2项或第3项,请填写下列信息CRS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税收居民国(地区)及纳税人识别号税收居民国(地区)理由A: 居民国(地区)不发放纳税人识别号理由B: 账户持有人未能取得纳税人识别号,如选此项,请解释具体原因(YYYY/MM/DD)本人确认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且当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将在30日内通知交通银行,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本人已知晓并同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本表为账户持有人向交通银行提供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交通银行将按照《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要求,向国家税务主管机关报送相关客户涉税信息,国家税务主管机关将根据国际多边协议向其他税收管辖区的税务当局转交相关客户涉税信息。
本人如选取理由B,请解释原因出生地(英文或拼音)出生地(中文)注:(1)中国税收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考中专要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考中专要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摘要:1.考中专需要提交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的原因2.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的内容和要求3.如何填写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4.提交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正文:考中专需要提交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的原因在中国,考取中专(中等专业学校)学历的教育机构通常要求学生提交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这是由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年满18 周岁的中国公民,不论其居住地,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为了确保学生遵守税法,考中专时需要提交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2.住址、联系方式等联系方式;3.职业、收入来源等财务信息;4.是否为税收居民的声明。
在填写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陈述,将承担法律责任;2.填写完整,不得有空缺;3.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4.签名并注明日期。
如何填写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在填写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首先,仔细阅读文件上的各项要求和说明,确保了解所有内容;2.其次,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3.然后,填写联系方式和财务信息,如住址、联系方式、职业、收入来源等;4.最后,在声明部分,明确表明自己是否为税收居民,并签名及注明日期。
提交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提交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的重要性在于,它有助于确保个人遵守税法,避免因未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产生的法律纠纷。
同时,这也是对自己负责任的表现。
在提交文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文件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改痕迹;2.文件需由本人亲自签名,不得代签;3.按照规定时间提交,逾期不候;4.保留好提交的文件副本,以备日后查验。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表单说明】一、填表事项中所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收法律规定的居民条件是指:(一)申请人为个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由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而就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其中: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的个人。
(二)申请人为企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二、申请人名称(姓名):申请人为个人时,填写个人姓名;申请人为企业时,填写企业名称。
三、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人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的县级主管税务机关名称。
四、申请年度:填报申请人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的一个公历年度。
五、缔约对方国家(地区):填报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拟适用的对方国家(地区)。
六、对方纳税人名称:填报与该税收居民证明有关且与申请人发生业务往来的缔约对方纳税人名称。
七、对方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对方纳税人在缔约对方国家(地区)的纳税人识别号。
八、拟享受协定条款:填报申请人向缔约对方申请享受协定的条款,包括: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常设机构和营业利润、财产收益、国际运输、独立个人劳务、非独立个人劳务(受雇所得)、演艺人员和运动员、退休金、政府服务、教师和研究人员、学生、其他所得等。
每行填报一个条款。
九、拟享受协定收入金额:填报与该税收居民证明有关、申请人取得的拟享受税收协定的收入金额。
每行填报对应协定条款的拟享受税收协定的收入金额,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填写按照合伙协议或分配协议计算的合伙人应取得的收入金额。
收入金额为外币的应按照填报申请表当日汇率中间价换算为人民币金额。
十、预计减免税金额:填报与该税收居民证明有关、申请人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在缔约对方减免税收金额。
考中专要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考中专要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1. 简介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是指个人向税务机关申报自己的税收居民身份的文件。
根据中国的税法规定,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应当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
因此,个人需要在考中专时提交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以便税务机关确认其纳税义务。
本文将详细介绍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的内容、填写要求以及注意事项,以帮助考中专的个人顺利完成申报。
2. 填写要求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的填写要求如下:2.1 基本信息个人需要提供以下基本信息:•姓名:填写个人的真实姓名;•性别:填写个人的性别;•出生日期:填写个人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填写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填写个人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填写个人的联系电话。
2.2 纳税信息个人需要提供以下纳税信息:•纳税人识别号:填写个人的纳税人识别号,如果没有纳税人识别号,可以填写身份证号码;•纳税所在地:填写个人的纳税所在地;•纳税人类型:填写个人的纳税人类型,包括居民、非居民等;•纳税人身份:填写个人的纳税人身份,包括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等;•纳税人资格:填写个人的纳税人资格,包括全日制学生、退休人员等。
2.3 申报内容个人需要在声明文件中声明以下内容:•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的时间:填写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的时间,以年为单位;•个人在中国境内的收入来源:填写个人在中国境内的收入来源,包括工资、稿费、股息等;•个人在中国境内的纳税义务:填写个人在中国境内的纳税义务,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
3. 注意事项在填写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时,个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故意隐瞒或虚报信息;•填写时应注意格式规范,字迹清晰可辨;•如有疑问,可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人士;•填写完成后,个人需要在文件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4. 结语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是个人在考中专时必须提交的文件,它对于个人履行纳税义务、维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考中专要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考中专要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摘要:一、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的概述1.文件的目的和意义2.文件的适用对象3.文件的作用和重要性二、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的申请与办理1.申请条件2.申请材料3.办理流程三、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的相关规定1.我国相关税法对个人税收居民身份的规定2.国际间税收协定对个人税收居民身份的规定3.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的法律效力四、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在税收筹划中的应用1.税收筹划的概念和意义2.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在税收筹划中的作用3.利用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进行税收筹划的案例分析五、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的注意事项1.申请文件时的注意事项2.文件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3.更新或撤销声明文件的注意事项正文: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是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所需的重要文件,对于纳税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进行详细介绍,包括文件的概述、申请与办理、相关规定以及在税收筹划中的应用和注意事项。
一、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的概述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是指纳税人为了证明自己在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税收居民身份而向税务机关申请的文件。
该文件主要用于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避免国际双重征税以及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等方面。
在我国,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对于纳税人在国内外的税收待遇具有重要意义。
二、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的申请与办理1.申请条件:纳税人需满足我国税法规定的税收居民身份条件,例如在我国居住满183天等。
2.申请材料:纳税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
3.办理流程:纳税人需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交申请,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纳税人即可获得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三、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的相关规定1.我国相关税法对个人税收居民身份的规定: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税法的规定,个人税收居民身份主要取决于纳税人在我国的居住时间、住所以及与我国之间的经济联系等因素。
7月1日起银行开户须填报《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7月1日起银行开户须填报《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六部委联名发布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银行账户开户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个人在金融机构新开立账户时,金融机构应当获取由账户持有人签署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识别账户持有人是否为非居民个人。
税收居民概念,与居住管理法规中的居民概念不同。
税收居民身份认定标准比较复杂,无法通过普通的居民身份证件直接判定,因此需要开立账户的个人和机构自行声明其税收居民身份。
二、电子渠道开户要求金融机构通过本机构电子渠道接收个人账户开户申请时,应当要求账户持有人提供电子声明文件。
三、代理他人开户要求个人代理他人开立金融账户以及单位代理个人开立金融账户时,经账户持有人书面授权后可由代理人签署声明文件。
四、声明文件保存要求声明文件应当作为开户资料的一部分,声明文件相关信息可并入开户申请书中。
五、金融机构审核要求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开户资料(包括通过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程序收集的资料)或者公开信息对声明文件的合理性进行审核,主要确认填写信息是否与其他信息存在明显矛盾。
属于中国税收居民的,填写声明文件时仅需勾选“中国税收居民”即可。
账户持有人为中国税收居民个人的,金融机构不会收集和报送相关账户信息,也不会交换给其他国家(地区)。
六、账户尽职调查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尽职调查;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个人低净值为截至2017.6.30账户加总余额>100万美元。
单位小额为截至2017.6.30账户加总余额≤25万美元。
被调查统计的个人资产信息,不仅仅包括银行存款,还包括股票、债券、基金、保险等。
七、管理办法出台背景受二十国集团(G20)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2014年7月发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简称“标准”),获得当年G20布里斯班峰会的核准,为各国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打击跨境逃避税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工具。
外籍员工,如何参与股权激励
外籍员工,夕卜籍员工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虽然有两个文件作为执行依据,但政策放开之余,仍有一些细节待于改善到股权激励,我相信大家定是不陌生,尤其上市公司的同仁更是不用说,或多或少都有接触,即使不是直接参与也是间接参与。
每家公司激励方案的设计可谓五花八门,指 标的设定更是包罗万象。
那么大量的外籍员工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况,大家有遇到过吗?我猜应该不多。
目前国内市场,大多数是境内员工参与境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且法律法规健全,而 境外员工参与境内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的公司屈指可数。
2018年8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第148号令(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决定》,其中第八条规定,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
2019年1月 23曰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文银发[2019]25号《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资金管理办法>,对境外员工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资金管理作出了规定。
外籍员工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虽然有上述两个文件作为执行依据,但政策放开之余,仍有一些细节待于改善。
本文仅针对外籍员工参与国内上市公司的限制性股票遇到的问题进行阐述。
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的挑战不像员工持股计划,股员工只要拿钱就可以参与,权激励有业务本身的特殊性,参与股权激励无论境内员工还是境外员工,都必须拥有自己在A股市场的股票账户、中国的银行账号及三方存管这几项要素。
国内员工足不出户即可轻而易举地完成以上项目,只需考虑要不要参与。
但境夕卜员工就不一样 了,面临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虽然目前国内已有一定的政策依据支持,但仍然有很多方面有待改善。
外籍人员银行开户幵立问题1.幵户要求境外员工亲自办理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开立银行账户一定要031本人亲自拿着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到银行柜台办理开户并激活,或本人到当地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公证委托后受托人到银行帮忙开立银行账户,但后期的激活动作还是要由本人亲自到银行柜台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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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专业】全员业务学习考试1-4汇总期-网点负责人、部室人员、个客1.产品营销环节应在销售专区内进行,并对营销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 [单选题] *A.对(正确答案)B.错2.严禁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在自助终端等电子设备上代客操作购买产品;对于有营销人员介入进行营销的情形,严禁引导客户通过自助终端、智能终端、网银体验机等自助设备购买产品,规避产品录音录像要求。
() [单选题] *A.对(正确答案)B.错3.网点负责人负责对本网点录音录像视频文件开展质量检查原则上应在录音录像文件录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确保100%全覆盖。
对发现的问题,相关责任人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补录。
() [单选题] *A.对(正确答案)B.错4.开立账户等方式新建个人客户信息,【客户出示】本人有效实名身份证件、已填写完毕的《个人客户资料登记表》《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非居民个人涉税信息申报授权书》 ,如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 [单选题] *A.对(正确答案)B.错5.柜员办理开户业务及建立个人客户信息时,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的证件视为无效证件,不得作为办理业务的依据。
() [单选题] *A.对(正确答案)B.错6.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为行外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个人客户信息,但为个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所必需并经客户书面授权或同意的,以及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单选题] *A.对(正确答案)B.错7.16 周岁以上(含16 周岁)的个人客户办理客户信息调整业务,不得代办。
()[单选题] *A.错B.对(正确答案)8.16 周岁以下的个人客户办理客户信息调整业务,须由监护人代为办理。
()[单选题] *A.错B.对(正确答案)9.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万元(含)以上或者外币等值美元(含)以上的,应当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 [单选题] *A.5,10000B.1,1000(正确答案)10.产品销售录音录像应坚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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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总行技能考试分行模拟练习(5月4日)您的姓名:UM号:需要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时,申请人无须向网点提交以下()相关资料:证明存款人死亡事实的材料;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或提取申请人为已故存款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公证遗嘱;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签署承诺书所有有权继承人同意提取书单位客户限额限次不包含哪种类型()。
公转私单笔限额公转私日累计限额非柜面日类型限额非柜面日转账笔数银行有权拒绝开户的原因不包含()。
身份信息存疑,拒绝出示辅助证件的组织他人同时或分批开立账户的有明显理由怀疑开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因特殊情形申请与财务负责人进行意愿核实的分行应在网点醒目位置公示三级咨询投诉电话,具体包括()。
本网点、分行和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本网点、分行和总行分行、总行和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分行、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人民银行总行取消企业开户许可业务范围不包括()。
非法人企业有字号个体工商户无字号个体工商户破产清算管理人提取已故存款人的小额存款时,提取申请人需要同意一次性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及利息,并在提取后注销已故存款人账户。
对错除故障维修外,分行应要求维修厂商对辖内自助设备进行常规的维护保养(PM)工作,频率为:每年至少四次每年至少两次每年至少一次根据需要进行,无规定频率开户尽调未履职尽责,直接或间接造成涉案风险事件发生、监管处罚的,根据《平安银行员工违规违纪行为亮牌问责处罚办法(6.0版,2021年)》及关于加强单位客户账户类尽调管理的通知要求,应给予何种处罚?红牌黄牌蓝牌对于尽调P图造假的,将执行"亮红牌,给予违规责任人书面批评至开除处分"的问责处罚标准对错以下哪种尽调违规问题,将给予蓝牌处罚?经办、复核和审批人员未履职尽责间接造成涉案风险事件发生、监管处罚的开户柜面/远程经办、复核已发现客户资料、尽调报告、尽调照片等存在明显问题,但后续未对该风险加强审核提额复核、审批过程中已发现客户资料、尽调报告等存在明显问题,但未对该风险加强审核等情形日常管理工作未履职尽责,直接或间接造成涉案风险事件发生、监管处罚的经办、复核和审批人员未履职尽责间接造成涉案风险事件发生、监管处罚的,根据《平安银行员工违规违纪行为亮牌问责处罚办法(6.0版,2021年)》及关于加强单位客户账户类尽调管理的通知要求,应给予何种处罚?红牌黄牌蓝牌对新开立未发生交易的客户,客户提供了供销合同、采购合同、发票等申请限额限次调整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引导进行常规限额调整设置引导使用临时限额并且对临时限额的设置,建议先进款再调额以下对常规限额设置的描述,正确的是对特许经营行业(如食品、医疗、化工、运输等),如客户已取得相关特许经营资质,可适当放宽审核要求,评估客户实际结算需求进行调额对新开户一个月内的客户,可以无需重新发起尽调客户提供了单一合同、发票,但无背景调查,可以为客户提升常规限额对三无客户申请提常规限额,为满足客户日常房租、工资等结算需求,非柜面日累计限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FT账户的美元子账户1年内发生了主动金融交易、人民币主账户1年内未发生主动金融交易,该人民币主账户将转为不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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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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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人身份:□本人□代理人
说明:
1. 本表所称中国税收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在中
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2. 本表所称非居民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
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及纳
税人识别号相关信息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aeoi_index.html)。
(2018年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