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证副本换正本审批办事指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许可证副本换正本审批办事指南

一、审批事项:施工许可证审批副本换正本审批

二、审批部门:市住建委

三、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四、首席代表:徐宪武行政审批处负责人

五、法律法规依据:《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

六、申请应具备的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补充完善的相关证明文件。

八、办理程序及责任人

1、综合窗口统一受理责任人:王慧霞

出具《受理通知单》窗口电话:3586977 (即办)

2、住建委窗口初审责任人:贾永标

(即办)

窗口电话:3587154

3、分管主任主持召开联审会确定责任人:徐宪武

(每周一、三、五各半天)窗口电话:3587154

4、分管副主任签发责任人:贾永标

(1个工作日)窗口电话:3587154

5、打印制作施工许可证责任人:贾永标

(1个工作日)窗口电话:3587154

6、综合窗口统一发放责任人:王慧霞

即办窗口电话:3586977

九、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及依据

十一、受理窗口及联系电话

受理窗口:1号、2号、3号

窗口电话:3587153/154/15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