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截至2019.12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变更部分交通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主体的复函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变更部分交通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主体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12.26•【字号】沪财税〔2019〕49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变更部分交通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主体的复函沪财税〔2019〕49号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你委《关于商请调整从业人员考试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主体有关事项的函》收悉。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沪委编委〔2019〕155号)、《关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等单位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委编委〔2019〕89号)等文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机构职能调整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一、同意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费、船员考试费、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车辆通行费(申嘉湖高速公路、嘉金高速公路、沪常高速公路、崇启通道(上海段))、岸线使用费(内河岸线使用费)、岸线使用费(港口岸线使用费)的执收主体,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主体调整表》。
二、请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后的执收主体及时到市国库收付中心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登记和票据购买证》相关变更手续。
三、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除执收主体以外的其他事项仍按照各相关管理文件的规定执行。
此复。
附件:《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主体调整表》上海市财政局2019年12月26日附件。
上海交通大学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制定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等法律规范加强学校财务预决算管理,使我校的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依法实行财务预算、决算制度。
财务预算、决算是学校合理配置资源、实施有效管理、规避财务风险的重要形式,财务预算、决算服务于学校的长远建设目标和年度发展计划,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满足日常运行的财务需求。
第二条学校财务预算贯彻“支持发展、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勤俭节约”的原则,收入须落实,支出应从严,不做赤字预算,保持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
学校财务决算贯彻“依法、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学校预算的执行和各项财经活动情况。
第三条学校财务预算分为学校全口径综合财务预算、部门财务预算、学校运行财务预算、专项财务预算等。
学校全口径财务预算为学校所做的全部收支预算,包括学校运行财务预算和全部专项财务预算等;部门预算为学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所做的收支预算;学校运行财务预算为学校可直接支配财力的收支预算;专项财务预算为在某段时间内为完成某项特定任务或其他特定需求而编制的预算。
与此对应的有全口径综合财务决算、部门财务决算、学校运行财务决算、专项财务决算等。
第四条学校全口径综合财务预决算,在校财经领导小组领导下编制,并由校财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批准。
学校财务处是学校财务预决算实施编制和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五条维护学校财务预决算的严肃性,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一般不得开支。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六条学校根据章程和发展规划,明确下达下一年度学校发展的目标、任务与要求,据此编制年度收支计划。
第七条部处、直属单位。
学校机关各部处、直属单位按岗位职责和本单位承担的任务编制收入与支出的年度需求预算,经分管校领导确认后提交校财务处汇总编制。
关于公布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1年版)的通知.doc
▲
4
船舶检验费
见文件
沪财综[98]15号 沪价行[98]20号
价费字[93]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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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交委
5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见文件(上海市城市掘路修复工程结算标准)
沪价涉[92]232号
财预[2003]4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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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临时占道费
市区甲等2元/平方米·天;乙等1元/平方米·天;郊区一级1元/平方米·天;二级0.5元/平方米·天
15元
沪价费[2004]66号 沪财预[2008]117号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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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每证10元
沪价费[2004]66号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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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非机动车管理收费
助动车牌证
30元/套,补发加1倍
沪财综[96]43号
沪财综[96]43号
68
驾驶员管理收费
驾驶证工本费(含临时驾驶许可)
沪价行[2000]119号 沪教委财[2000]28号 沪财预[2011]11号
教财(96)101号
47
(3)公办高中外省市学生借读费
1500元/学期
沪价费[2004]42号 沪财预联[2004]28号
教财(96)101号
48
(4)公办高中择校费
一般高中4600元/人,区县重点12800元/人,市重点21000元/人,高级寄宿制28000元/人(2011年起新入学的公办高中择校生不收学费)
(2)国家级重点学校学费
一般专业1500元/学期,特殊专业2000元/学期,艺术类专业4000元/学期;技校普通专业1500元/学期,技校复合专业2000元/学期
最新上海交通大学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
最新上海交通大学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上海交通大学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制定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等法律规范加强学校财务预决算管理,使我校的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依法实行财务预算、决算制度。
财务预算、决算是学校合理配置资源、实施有效管理、规避财务风险的重要形式,财务预算、决算服务于学校的长远建设目标和年度发展计划,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满足日常运行的财务需求。
第二条学校财务预算贯彻“支持发展、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勤俭节约”的原则,收入须落实,支出应从严,不做赤字预算,保持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
学校财务决算贯彻“依法、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学校预算的执行和各项财经活动情况。
第三条学校财务预算分为学校全口径综合财务预算、部门财务预算、学校运行财务预算、专项财务预算等。
学校全口径财务预算为学校所做的全部收支预算,包括学校运行财务预算和全部专项财务预算等;部门预算为学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所做的收支预算;学校运行财务预算为学校可直接支配财力的收支预算;专项财务预算为在某段时间内为完成某项特定任务或其他特定需求而编制的预算。
与此对应的有全口径综合财务决算、部门财务决算、学校运行财务决算、专项财务决算等。
第四条学校全口径综合财务预决算,在校财经领导小组领导下编制,并由校财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批准。
学校财务处是学校财务预决算实施编制和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五条维护学校财务预决算的严肃性,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一般不得开支。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六条学校根据章程和发展规划,明确下达下一年度学校发展的目标、任务与要求,据此编制年度收支计划。
第七条部处、直属单位。
学校机关各部处、直属单位按岗位职责和本单位承担的任务编制收入与支出的年度需求预算,经分管校领导确认后提交校财务处汇总编制。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上海电视大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上海电视大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5.11.17•【字号】沪财预[2005]79号、沪价费[2005]49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上海电视大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沪财预[2005]79号、沪价费[2005]4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你委《关于拟请核定上海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报名费、入学测试费收费标准的函》(沪教委财[2005]83号)收悉。
为了规范收费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函复如下: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1.成人高等教育学费。
按照《关于调整本市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行[2000]18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即一般专业每生每学期按800-1600元,艺术类及特殊专业每生每学年按1500-2400元标准收取。
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按《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教委财[2005]34号)规定执行。
若实行学分制收费,按《关于上海市高等学校试行学分制收费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财(2005)34号)规定执行。
2.高等教育住宿费。
按照《关于本市高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规定执行。
3.入学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参照《关于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费、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费[2002]008号、沪财预[2002]008号)规定执行,即本科生的入学报名费为每人14元,考试费(测试费)每科26元;专科生的入学报名费为每人14元,专科生实行免试入学,不收考试费。
4.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费,按照《关于同意收取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费的复函》(沪财预[2001]104号、沪价费[2002]3号)规定执行,即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60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高校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高校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精神,现就本市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对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三类。
(一)学费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高职生的学费如需制定或调整,由市教委提出意见,经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2.成人教育(含网络教育、高等函授教育、夜大学、电视大学)学费,国家现行高校收费政策有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教委综合考虑实际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审核,并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3.除第一条之外的各类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博士研究生等),暂由各高校按照教育成本补偿的原则,综合考虑办学质量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并在招生简章中公示。
自考助学班、应用型自考大专班学费,由各高校按照教育成本补偿的原则,综合考虑办学质量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并在招生简章中公示。
自费来华留学生的学费(包括本、专科学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各类进修生和研究学者),国家有规定的,按现行规定执行;暂无规定的,暂由各高校按照教育成本补偿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并在招生简章中公示。
教育成本由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等组成。
4.其他。
示范性软件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费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修读第二专业、学位(含双专业、双学位)学生和辅修专业学生的学费标准不得超过选读专业学费标准。
实施教学资源共享的学校对教学计划内学分互认的跨校选修课程,可参照该课程的费用标准由实施教学的学校向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收取学费。
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12.25•【文号】•【施行日期】2019.12.2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情况的报告——2019年12月2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财政部部长刘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减税降费工作情况。
一、2019年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实施情况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宏观政策要强化逆周期调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要落地生根,让企业轻装上阵。
李克强总理指出,减税降费直击当前市场主体的痛点和难点,是既公平又有效率的政策。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出台了有史以来力度最大、规模空前的减税降费政策。
(一)认真研究谋划,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出台。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全年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
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于1月1日起实施;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于4月1日起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于5月1日起实施;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措施于7月1日起实施。
一是深化增值税改革。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明确将制造业等行业16%的增值税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10%的增值税税率降至9%,相应调整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退税率、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等;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并将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性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10月1日起又进一步将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比例提高到15%)。
二是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出一批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本市2019年度检验检测认证行业资源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本市2019年度检验检测认证行业资源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19.12.27•【字号】沪市监认检20190560号•【施行日期】2019.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本市2019年度检验检测认证行业资源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沪市监认检〔2019〕560号本市相关领域行业监管部门,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沪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沪府发〔2018〕38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认可及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函〔2019〕2143号)要求,掌握本市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基本情况,服务国家和上海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上海市统计条例》和《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的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拟启动本市2019年度检验检测认证行业资源调查统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一)调查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2019年度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基本业务情况以及相应检验检测认证活动经济指标。
(二)调查对象1.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以及各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检测、计量检定、专业领域(建工、消防、环境、医学、司法、刑侦、疾控、气象、水利、交通等)检验检测、进出口商品检验、分析测试等相应行政许可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虽未取得上述行政许可资质,但已具备相关检验检测技术能力,经有关政府部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组织认可,作为技术储备的法人组织或实验室;3.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设立的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实验室或研发中心;4.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在沪认证机构或认证机构在沪分支机构。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公布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公布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4年版)的通知【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发文字号】沪财预[2014]33号【发布部门】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发布日期】2014.03.21【实施日期】2014.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公布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4年版)的通知(沪财预[2014]33号)市级有关单位,各区县财政局、物价局:为进一步规范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秩序,加大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切实保障缴费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收费管理工作要求,我们编制了《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4年版)》(以下简称《收费目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费目录》归集了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按照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本市19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含按政府性基金管理和中央在沪单位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凡2014年1月1日后,本市新增、取消或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以市政府或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批准文件为准,并通过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收费目录》主要包括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主管部门、收费标准、设立依据和批准文号等信息,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收费目录》所列明的文件规定进行执收。
凡未列入《收费目录》,或未经市政府或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拒绝支付;对新增、取消或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4年版)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2014年3月21日附件: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4年版)费项名称二级项目安监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60元/人.次沪价费[2008]1号市人大公告2011年第37号交通委2机动车道路停车费收费见文件沪价涉[1992]380号沪财预[2005]14号沪交停[2005]621号沪财市政府令2012年第85号▲预[2012]151号3道路运输管理证照工本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18元/本,道路运输证12元/套,省际班车客运铝质标志110元/块,省际道路客运标志8元/张沪价行[1999]72号沪价费[2006]31号国务院令第406号市人大公告1996年第40号▲4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费50元/人.次沪财预[2006]28号沪价费[2006]10号财综[2010]39号5货物港务费0.3元/吨沪价费[2003]15号沪财预[2003]19号市政府令1997年第53号▲6船用产品检验费见文件沪价费[2003]15号沪财预[2003]19号价费字[93]17号计价格[98]800号▲7船舶检验费见文件沪价费[2003]15号沪财预[2003]19号价费字[93]17号▲8船舶登记费见文件沪价费[2003]15号沪财预[2003]19号价费字[92]191号▲9岸线使用费(1)内河岸线使用费2元/米.半年沪价费[2003]15号沪财预[2003]19号市政府令1997年第53号▲10(2)港口岸线使用费按码头前沿水深2米以下3元/米·季;2米以上至5米以下10元/米·季;5米以上至8米以下30元/米·季;8米以上90元/米·季沪财综[94]60号沪价费[2005]11号市政府令1997年第53号▲11船员考试费见文件沪价费[2003]15号沪财预[2003]19号沪财预[2008]111号计价格[2001]2717号建设管理12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见文件(上海市城市掘路修复工程结算标准)沪价涉[92]232号建城[1993]410号▲委13临时占道费市区甲等2元/平方米·天;乙等1元/平方米·天;郊区一级1元/平方米·天;二级0.5元/平方米·天沪价费[95]195号建城[1993]410号▲14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见文件沪价费[2005]27号沪财预联[2005]9号沪财预[2013]144号《公路法》▲15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见文件(按市政工程养护维修定额)沪价涉[92]232号市人大公告1994年第11号▲经济信息16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见文件沪财预[2002]100号沪价费[2002]57号沪价费[2006]3号计价费[1998]218号财建[2002]640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农委17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见文件沪价行[95]221号沪财综[95]71号沪财预[2002]126号沪价费[2002]81号沪财预[2006]84号价费字[92]452号▲18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见文件沪价行[2000]149号沪财综[2000]44号沪财预[2004]19号计价格[2000]559号▲19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1)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含隔离场圃租用费)见文件沪价费[2011]018号发改价格[2011]2021号▲20(2)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见文件沪价费[2011]018号发改价格[2011]2021号▲贸促会21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35元/证沪价费[2004]67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财预[2012]311号▲水务22废弃物海洋倾倒费见文件沪财预[2006]62号发改价格[2008]1927号▲23滩涂有偿使用费见文件沪府[2012]44号《上海市滩涂管理条例》(2010年9月17日修订)▲24船舶过闸费0.5元/吨沪价费[94]273号市政府令2002年第114号▲25深井水水费见文件沪价公[2005]25号沪财预联[2005]23号市政府令1997年第53号▲26超计划加价水费现行水费的2倍沪财预[2002]71号沪价费[2002]38号市政府令1994年第69号▲27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按增、营、消税额的1%沪府办发[2000]24号沪府办发[2002]27号沪府办发[2006]9号沪府办发[2012]12号价费字[1992]181号▲28水资源费见文件沪财预[2008]113号沪价管[2013]24号财综[2008]79号沪府办发[2003]13号▲气象29避雷装置安全检测费60元/根座套;高度每增加1米增收1元;环路外交通费每公里0.60元沪价涉[92]336号沪府发[2000]18号▲住房保障30房屋登记费见文件沪价商[2008]3号沪财预[2011]152号价费字[92]179号发改价格[2008]924号▲31房地产交易手续费见文件沪价房[1997]314号沪价商[2002]12号沪财预[2002]15号沪价费[2011]007号计价格[2002]121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32房地产登记资料查阅费5元/件,每次每套不超过20元,一次查阅20套以上部分,每次每套10元,复印费A3纸0.4元/页,A4纸0.2元/页沪价商[2005]7号沪价商[2007]7号沪财预[2011]11号沪府发[1998]26号▲33产权证工本费见文件沪价商[2008]3号财综[2004]5号发改价格[2008]924号▲规划国土34土地登记费见文件沪财预联[2005]4号沪价商[2005]7号沪价商[2008]3号价费字[92]179号▲35矿产资源补偿费矿泉水费率4%、7元/吨;建筑石材费率2%、0.70元/吨;砖瓦粘土费率2%沪财预[94]42号国务院令第150号▲36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使用费100元/次;1000元/次价款收入以评估价格为依据沪财综[98]35号沪价行[98]226号沪财城[2000]2号国务院令第240、241号▲37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0.50-170元/亩沪府发[95]38号财企[2008]293号市政府令1996年第29号▲38土地收益金见文件沪房地资金[2003]339号沪府发[1999]44号39耕地开垦费37.5元/平方米沪价商[2001]53号沪财预[2001]122号《土地管理法》▲40土地复垦费破坏耕地15元/平方米;破坏非耕农用地7.5元/平方米沪价商[2001]53号沪财预[2001]122号《土地管理法》▲41土地闲置费见文件沪府发[2010]35号《土地管理法》▲42土地、青苗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见文件沪府发[2013]61号《土地管理法》▲43(2)青苗补偿费见文件沪府发[2013]61号《土地管理法》▲44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见文件沪价费[2008]12号沪财预[2009]93号价费字[92]176号▲环保45排污费见文件沪财预[2003]89号沪价费[2003]77号沪发改价费[2008]7号沪价费[2008]8号沪发改价费[2013]003号国务院令第369号国家发展计划委等四部委令第31号财综[2003]38号▲46环境监测服务费见文件沪价费[2005]51号沪财预联[2005]28号沪财预[2012]166号价费字[92]178号▲47城市放射性废物送储费见文件沪价费[2005]51号沪财预联[2005]28号价费字[92]178号▲绿化市容48户外广告公共阵地使用费见文件沪财预[2007]55号市政府令2010年第56号▲49绿化补建费见文件沪价费[2007]13号市人大公告2007年第73号▲50绿地易地补偿费见文件沪价费[2007]13号市人大公告2007年第73号▲51绿化补偿费见文件沪价费[2006]27号市人大公告2007年第73号▲52临时使用绿地补偿费1-3元/平方米.日沪价费[2006]27号市人大公告2007年第73号▲53森林植物检疫费见文件价费字[92]196号价费字[92]196号▲民防54民防工程使用费1-10元/月.平方米沪价费[95]118号沪价房[99]305号人防委字[85]9号市政府令2010年第52号▲55民防工程建设费60元/平方米沪价房[96]179号沪财综[96]46号中发(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市政府令2010年第52号▲56民防工程拆除补偿费1150-3500元/平方米沪价房[99]305号沪财综[99]50号市政府令2010年第52号▲文广影视57报名、考核考试费(1)新闻采编人员资格考试费报名费20元/人(含拍摄数码照片),笔试考务费55元/科(三个科目)沪财预[2005]66号沪价费[2005]46号财综[2005]33号发改价格[2008]1539号公路法上海市滩涂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
上海交通大学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制定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等法律规范加强学校财务预决算管理,使我校的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依法实行财务预算、决算制度。
财务预算、决算是学校合理配置资源、实施有效管理、规避财务风险的重要形式,财务预算、决算服务于学校的长远建设目标和年度发展计划,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满足日常运行的财务需求。
第二条学校财务预算贯彻“支持发展、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勤俭节约”的原则,收入须落实,支出应从严,不做赤字预算,保持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
学校财务决算贯彻“依法、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学校预算的执行和各项财经活动情况。
第三条学校财务预算分为学校全口径综合财务预算、部门财务预算、学校运行财务预算、专项财务预算等。
学校全口径财务预算为学校所做的全部收支预算,包括学校运行财务预算和全部专项财务预算等;部门预算为学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所做的收支预算;学校运行财务预算为学校可直接支配财力的收支预算;专项财务预算为在某段时间内为完成某项特定任务或其他特定需求而编制的预算.与此对应的有全口径综合财务决算、部门财务决算、学校运行财务决算、专项财务决算等。
第四条学校全口径综合财务预决算,在校财经领导小组领导下编制,并由校财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批准.学校财务处是学校财务预决算实施编制和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五条维护学校财务预决算的严肃性,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一般不得开支.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六条学校根据章程和发展规划,明确下达下一年度学校发展的目标、任务与要求,据此编制年度收支计划。
第七条部处、直属单位。
学校机关各部处、直属单位按岗位职责和本单位承担的任务编制收入与支出的年度需求预算,经分管校领导确认后提交校财务处汇总编制。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发布《2006年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发布《2006年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7.06.05•【字号】沪财预[2007]36号•【施行日期】2007.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发布《2006年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沪财预[2007]36号)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局、物价局,各有关单位:为了保障各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方便查询及监督,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收费管理的文件规定,我们在《2005年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基础上,结合2006年本市批准设立、调整、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情况,编制了《2006年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收费目录》)。
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费目录》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发文批准,截止2006年12月31日的本市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其具体征收范围及资金管理方式等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加“▲”符号的为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收费目录》中不含政府性基金和中央在沪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2006年12月31日以前的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一律以本《收费目录》为准;凡未列入《收费目录》,以及《收费目录》所列的相关文件中未规定具体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的,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可以拒绝支付。
三、加强《收费许可证》和《票据购印证》的管理。
《收费许可证》严格按照发改价格(2007)648号文件规定范围发放;《收费许可证》和《票据购印证》登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收费目录》或2007年1月1日以后上海市人民政府或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为准;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报批,未经批准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在《收费许可证》和《票据购印证》注销登记,严禁“以证代文”、“以证批费”等违规操作。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活动中心光彪楼及学生服务中心收费项目
150元/小时
光彪楼排练厅包场费用
10元/小时
光彪楼演唱厅包场费用
50元/小时
学生服务中心台球
8元/小时
学生服务生中心健身房
2元/小时
上海交通大学光彪楼场馆包场流程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活动中心(光彪楼)及学生服务中心收费项目
项பைடு நூலகம்名称
收费原则
光彪楼演唱厅
1元/曲
光彪楼台球
8元/小时
光彪楼乒乓球
1元/小时
光彪楼棋牌室
3元/小时
光彪楼博雅厅门票
3元/人
光彪楼健身房
2元/小时
光彪楼保龄球馆
5元/局
光彪楼琴房
1元/小时
光彪楼重大节日收费
15元/人
光彪楼多功能厅包场费用
100元/小时
2019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决策咨询课题结项评审结果
(实验技术专项)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评审结果
JCZXSJA2019-001
利用微型荧光显微镜同步记录钙信号和电生理信号的创新方法
通过
JCZXSJA2019-002
薄膜材料的导热性能测试方法研究
通过
JCZXSJA2019-003
民用飞行器设计总装飞行虚拟仿真实验方法研究
JCZXSJA2019-004
四段法用于弱发光样品量子产率测量的研究
延期
JCZXSJB2019-007
石墨烯负载纳米Ag增强ToF-SIMS检测中有机分子分子离子峰的检测
延期
JCZXSJB2019-003
基于软件编程的无线电技术实验新方法研究
延期
JCZXSJB2019-010
加速度无线遥测系统在不同直径转轴上的可靠性试验方法研究
通过
JCZXSJA2019-005
面向本科生机器人实验教学的六维鼠标及虚拟仿真环境开发
通过
JCZXSJB2019-001
超高压变电站运行及故障分析虚拟仿真实验平台
通过
JCZXSJB2019-002
肿瘤血浆cfDNA全基因组甲基化检测技术
通过
JCZXSJB2019-004
金属(氢)氧化物电催化膜电极的制备技术研究
延期
通过
JCZXSJB2019-015
3D打印的可移动显微镜载物台设计与应用
通过
JCZXSJB2019-016
单细胞组学技术在肝癌靶向诊疗中的转化研究应用
通过
JCZXSJB2019-017
基于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人工智能交互课程建设
通过
JCZXSJB2019-018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规范上海市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规范上海市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8.30•【字号】沪财行〔2019〕53号•【施行日期】2019.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规范上海市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行〔2019〕53号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市级机关,各人民团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上海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上海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行〔2019〕104号),现就本市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市级单位出差人员(以下称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伙食补助费。
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
出差人员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
在单位内部食堂用餐,有对外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交纳,午餐、晚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40%交纳。
在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的,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二、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市内交通费。
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并有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最高不超过日市内交通费标准;没有收费标准的,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内交通费标准的50%交纳。
三、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索取相应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个人保存备查,不作为报销依据。
四、接待单位应当按规定收取出差人员相关费用,及时出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税务发票;确实无法出具上述凭证的,可出具其他收款凭证。
2019上海交大报录比
2
1
105200 口腔医学
6
2
071000 生物学
3
2
100100 基础医学
1
100200 临床医学
1
100201 内科学
11
63
21
1002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1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1
1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3
1
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6
4
100210 外科学
3
40
23
100211 妇产科学
13
351
中美物流研究院
085240 物流工程
16
080200 机械工程
11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3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11
370
密西根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2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3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025100 金融
68
380
上海高级金融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
2142
840
130
10
12
5
83
9
909
263
171
7
19
10
93
8
52
9
77
9
11
6
31
14
9
3
14
5
6
4
2
3
095200 兽医
3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22
16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学费标准多少,2019年上海交通大学各专业学费标准设置.doc
上海交通大学学费标准多少,2019年上海交通大学各专业学费标准设置上海交通大学学费标准多少,上海交通大学各专业学费标准设置更新:2018-11-26 14:42:52上海交通大学学费标准多少,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各专业学费标准设置2018年高考已经结束,目前正在高考录取阶段。
很多报考了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都在了解上海交通大学的相关信息,其中关于上海交通大学的学费标准很多人都在关注。
本文带你一起了解关于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学费标准以及上海交通大学的各专业学费标准,希望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可以多关注本文。
一、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简介及成就上海交通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之一,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七五”、“八五”重点建设和“211工程”、“985工程”的首批建设高校。
经过百余年的不懈努力,上海交通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大学,并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稳步迈进。
19世纪末,甲午战败,民族危难。
盛宣怀先生和一批有识之士秉持“自强首在储才,储才必先兴学”的信念,在上海创办了交通大学的前身——南洋公学。
建校伊始,学校即坚持“求实学,务实业”的宗旨,以培养“一等人才”为目标,精勤进取,笃行不倦,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已成为国内著名的高等学府,被誉为“东方的MIT”。
抗战时期,广大师生历尽艰难,内迁重庆,坚持办学,不少学生投笔从戎,浴血沙场。
解放前夕,广大师生积极投身民主革命,学校被誉为“民主堡垒”。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配合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学校调整出一批优势院系、学科,支持国内兄弟院校的发展;五十年代中期,学校响应国家建设大西北的号召,历经西迁、两地办学、独立办学等变迁,为构建新中国的高等教育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六、七十年代,学校先后归属国防科工委和原六机部领导,积极投身国防科研和国防人才培养,为“两弹一星”和国防现代化做出了巨大贡献。
上海市2019年市级单位预算
上海市2019年市级单位预算预算单位: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目 录一、单位主要职能二、单位机构设置三、名词解释四、单位预算编制说明五、单位预算表1. 2019年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总表2. 2019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3. 2019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4.2019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5.2019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6.2019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7.2019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预算表8. 2019年单位“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六、其他相关情况说明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主要职能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上海市珠峰中学)是上海市教委直属的一所国家级重点中职校,1985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学校位于上海虹桥商务功能拓展区,与轨道交通13号线金运路站毗邻。
新校区于2011年2月启用,占地100余亩,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环境优美、设施先进、功能齐全。
学校分设中专部和西藏部。
中专部现有文秘中高职贯通、信息安全技术中高职贯通、行政秘书、文档秘书、企业会计、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等9个专业。
援藏教育是学校的办学特色。
作为上海智力援藏的窗口,20多年来,学校为西藏输送了近千名优秀毕业生,为维护祖国统一、增强民族团结做出了贡献。
2012 年5月,学校加挂了“上海市珠峰中学”校牌。
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机构设置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单位设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含人事科)、教务科(含教研室)、学生科(含团委)、招就办、后勤保卫科、培训部、初中部、高中部。
名词解释(一)基本支出预算:是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预算:是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或政府发展战略、特定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年会缴费信息
附件一:
中国高校第一届教学学术年会暨上海交通大学第四届教学学术
年会缴费信息
1.费用:前置研修班:300元/人正会现场参会:500元/人
2.截止时间:2019年6月14日,逾期不再接受汇款。
3.汇款:
1)会议注册费仅可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
不接受现场缴费。
2)汇款信息
汇款时请务必认真填写附言/用途,注明会议缩写CSOTL2019,所在学校名称和代表姓名,汇款信息不清晰的无法现场领取发票。
如有2位以上代表参加,可统一汇款,附言中写明所有参加代表的姓名。
3)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上海交通大学
账号:439059226890
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上海交通大学支行
附言/用途:CSOTL2019(学校名称/代表姓名)
4.发票:发票由上海交通大学开具。
发票内容统一开会议注册费。
发票信息
采集自代表参会报名注册信息,请注册时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性。
报到时,根据代表姓名现场领取发票,每人一张发票。
5.汇款到账确认:上海交通大学教学发展中心6月22日统一发送汇款到账确认
至报名邮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9年第二批新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的通告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9年第二批新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10.27
•【字号】榕发改价格〔2019〕27号
•【施行日期】2019.10.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9年第二批新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的通告
榕发改价格〔2019〕27号根据《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财政局贯彻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榕价费〔2015〕12号)要求,现将2019年第二批新增福州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予以补充公布。
未经公布的收费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特此通告。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7日
2019年第二批新增福州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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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截至2019.12.16)
(表Ⅰ)
说明:一、本收费目录不包括医学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特殊专业为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电子科学与技术,3、建筑学,4、国际经济与贸易,5、金融学,6、电子信息与工程,7、信息工程,8、临床
医学(七年制),9、光信息科学与技术,10、信息安全。
三、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按学分收费(沪教委财[2003]25号)。
(表Ⅱ)
说明:本收费目录不包括医学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表Ⅲ)
说明:本收费目录不包括医学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表Ⅳ)
说明:本收费目录不包括医学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表Ⅴ)
说明:本收费目录不包括医学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