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车合同-(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泵车合同-(1)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泵车合同
承租方:中建股份哈佳铁路5标2工区4#拌和站出租方:哈尔滨德昌商品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签约地点:得莫利村
签约日期:二零一五年六月
机械设备合同
承租方(甲方):中建股份哈佳铁路5标2工区4#拌和站
出租方(乙方):哈尔滨德昌商品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乙方与甲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中建六局哈佳铁路5标2工区4#拌和站所需租用的机械使用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中建六局哈佳铁路HJZQ-5标
1.2工程地点:黑龙江省方正县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哈佳铁路5标2工区得莫利村。
2.内容、数量、单价
2.1机械进出场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2.2内容、数量、单价、进场时间
2.3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2.4单价已包括:机械的使用费、折旧费、租赁物保险费、不可抗力损失费、合理损耗费用;乙方应获利润、应纳税金、管理费;因租期服务、市场租价涨幅、延长租期等引起的各类风险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维护(修)的费用、配件费用、操作工人工资、保险等费用;以及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
3.使用期限
3.1使用期从机械运达施工现场且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机械退场之日为止。
3.2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使用期,应在计划租赁期满之前,书面通知乙
方,
乙方应按本合同条件予以继续使用。
3.3甲方如在计划使用期内需提前终止使用机械,应提前通知乙方退款或部分退款,通知内所列的泵车自退款之日起不再计算金额。
3.4甲方根据现场使用计划情况,连续10天以上未使用机械有权直接申请报停,乙方须无条件服从。
4.支付方式
4.1乙方应于每月30日前根据甲乙双方现场经办人签字确认《机械考勤表》向甲方提交计价申请。
4.2甲方按时办理机械使用验工计价表,乙方根据每月的计价金额按时提供等额机械使用发票到甲方财务挂账,甲方审核确认后根据搅和站实际情况财务统一支付计价款的 90% 。机械使用完毕并准备退场时办理退场结算业务后支付至租金总额的 90% 。剩余10%作为保留金,在使用期满且结算完成三个月后的七日内支付。
4.3每次支付时乙方应提供收款收据。
4.4 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机械停用的,费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机械进场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5.1砼泵车进场交付时间:
进场时间为 2015年5月10日。
5.2机械进场交付地点: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
5.3验收方式:乙方将机械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双方现场代表共同组织验收,并在进场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6.甲方义务
6.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价款。
6.2负责机械进出场的道路通畅。
6.3与乙方共同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
6.4 车辆所用燃料由乙方负责
6.5提供乙方操作人员的住宿(被褥自带)。
7.乙方义务
7.1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如期完成机械的进场、调试、出场等相关工作。
7.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合格的维修、操作人员,必须能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和质量要求,且人员要保证持证上岗,证件应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的要求。
7.3乙方在现场的一切人员需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司机应不少于两人(不含学徒)且要无条件的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指挥及安排的工作时间。
7.4乙方承担操作人员的薪酬、奖金及相关保险费用,并乙方在作业现场不准带徒学车。
7.5乙方保证机械正常运转,保证甲方的施工进度。非因机械自身故障原因,乙方不得擅自停机。
7.6乙方在使用期间负责机械的检查、维护,承担相关费用。
7.7乙方须承担在使用期内发生的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机械的毁损(含正常损耗在内)和停机期间(包含夜间停放)的损毁、灭失的责任及风险。
7.8在泵车发生重大故障和灭失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与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并赔偿给甲方带来的误工费、当乙方不能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物资及时进场继续施工时,增加投入机械使用费等一切损失。
7.9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操作证。
7.10乙方负责机械在现场的财产保管并办理财产保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机械损毁、灭失的,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8. 机械维修保养
8.1乙方负责使用期间机械的维修保养,并承担全部费用。
8.2乙方应编制在机械使用期间的维修保养计划,按计划和机械保养规程进行机械的保养,并作好保养过程的质量记录。
8.3乙方应及时进行机械的维修保养,乙方如需维修保养机械必须提前通知甲方,且尽量安排在休息日或施工空闲时间。
8.4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机械的保养规程安排机械保养的时间,并经甲方确认。
8.5施工过程中,机械发生重大故障时,每月停用或维修时间不得超过合同规定48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一次;发生一般故障时,停用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否则乙方将赔偿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且乙方应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9. 违约责任
9.1乙方未按时间提供设备,应向甲方偿付按合同约定5000元/日的违约金,并按承租方许可的期限内提供。
9.2 乙方应对违反本合同任意一项约定造成的甲方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将从机械费或保留金中扣留。
10.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天津市滨海新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12.其他约定事项
12.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机械退场结算完成后合同失效。
12.2 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12.3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