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南开大学物理学院.doc
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预算管理
1.学院财务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学院的发展战略和经济状况,确定学院的年度预算,并及时报送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审核。
2.学院内各部门应根据学院年度预算制定各自的部门预算,并报经院长审批后执行。
三、收入管理
2.学院财务管理委员会应加强对学院收入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收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支出管理
1.学院各部门在使用经费时,应按照预算编制和执行,用于正常运转和开展工作,不得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2.学院财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支出的审核和监督,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五、资产管理
1.学院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应建立相应的台账,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和使用。
2.学院财务管理部门应对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及时发现和处理资产损失和损毁情况。
3.学院财务管理委员会应加强对资产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资产的收益最大化。
六、财务报表
学院应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并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监督。
财务报表要真实反映学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财务监督
1.学院财务管理委员会应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2.学院财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八、惩罚措施
对违反学院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学院财务管理委员会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方式。
九、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和完善的地方,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大学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院财务管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2.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合理控制成本。
4. 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规性。
5. 加强财务管理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院设立财务部,负责学院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编制、执行和监督学院财务预算;(2)负责学院各项财务收支的审核、审批和报销工作;(3)管理学院各项资金,确保资金安全;(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5)开展财务分析和财务报表编制工作;(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财务工作负总责,对财务收支、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
四、财务预算管理1. 学院财务预算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院发展规划编制,实行年度预算和专项预算相结合。
2. 学院财务预算由财务部负责编制,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 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各部门应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4. 学院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分析,年度进行一次总结。
五、财务收支管理1. 学院财务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执行。
2. 学院各项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截留、挪用。
3. 学院各项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和审批程序进行,不得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
4. 学院财务收支的审批权限,根据金额大小和审批权限划分,由相关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六、资金管理1. 学院资金管理应遵循安全、合规、高效的原则。
2. 学院资金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3. 学院资金的使用,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院发展规划,合理分配使用。
学院财务管理规定
学院财务管理规定一、财务管理体制(一)学院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管理体制,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学院集中管理全部事业性财务收支。
除服务性经济实体外,学院其他系部、处室不设立财务核算机构,也不得直接收费。
经学院委托收费的部门,也不得自行坐支。
(一)学院服务公司的财务机构属学院二级财务机构,其业务活动接受学院财务处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按要求向学院财务处报送会计报表;学院相关经济合同,签订完毕后报学院财务处备案。
(三)学院财务支出管理办法是:统筹性支出总量控制,分项实施;日常性支出,分系统包干,超支不补,结余转至下年度继续使用。
根据内容和性质的不同,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将财务支出划分为统筹性支出和日常性支出。
统筹性支出是指由学院集中管理和控制的开支项目,包括人员工资及津贴、车辆购置费、招待费、宣传费、图书购置费、招生费、邮电费、科研费、体育运动会费用和专项建设性支出。
日常性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零星)设备购置费、水电包干费、车辆使用及维护费、学生奖学金、学生活动费、实习实验费、教学设备维修费、体育维持费、资料讲义费、零星维修费、绿化卫生费及其它费用,由学院每年年初按照党委系统、行政系统、学工系统、教学系统、后勤系统分别下达全年支出控制数,按月分解和管理,超过支出额度财务不再付款,年末出现结余,其额度滚存至于下年度继续使用,各部门负责人是该部门财务支出管理总责任人。
二、财务报销审批程序(一)财务报销一般应具备计划、经办、验收、入库、领用等基本财务手续。
(二)属于日常性支出项目的经各系部或各处室负责人签字后,呈本系统院分管领导签字(各系教学经费和学生管理经费分别由分管教学工作和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签字,下同)经财务核票后,再由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三)属于统筹性支出项目的经各系部或各处室负责人签字后,呈本系统分管领导签字经财务核票后,再由学院院长签字方可报销。
(四)为加强财务基础审核和把握学院总体资金调度,所有财务报销在最后付款前还需财务处处长签字。
高校各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高校各学院财务活动的规范化和高效性,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学院及所属教学、科研、行政等部门的财务活动。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合理编制预算,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目标是:规范财务行为,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各学院财务管理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财务部门负责日常财务核算、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确保财务活动有序进行。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各学院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预算管理规定,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报学校财务部门审批。
第七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各学院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项目。
第八条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各学院应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九条各学院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积极组织收入,确保收入来源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条收入资金应及时上缴学校财务部门,不得截留、挪用。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一条各学院应严格按照预算和财务制度进行支出,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第十二条支出资金应通过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支付,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设“小金库”。
第十三条各学院应加强支出项目审核,确保支出项目真实、合理。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十四条各学院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核算、使用、维护和处置。
第十五条资产购置、报废、处置等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各学院应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学院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八条各学院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不得隐瞒、阻挠。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高校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我院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部门、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2. 坚持勤俭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3. 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 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我院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院财务部负责全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执行、监督学院财务预算,管理学院财务收支,审核学院各项财务支出,参与学院重大财务决策。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职责,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务工作规范、有序、高效。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学院财务预算由学院财务部编制,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财务预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2. 统筹兼顾、保证重点;3. 勤俭节约、反对浪费;4. 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
第九条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程序报批。
第四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十条学院财务收支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收支合法、合规、透明。
第十一条学院财务收支应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挪用、截留、挤占资金。
第十二条学院财务收支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三条学院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公开透明;2. 保障资产安全、完整;3. 提高资产使用效益;4. 强化资产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学院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实行分类管理。
第十五条学院资产购置、处置、报废等,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第六章内部控制第十六条学院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安全、高效。
学校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范本
学校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安全,提高财务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全体财务工作人员,涉及学校财务管理相关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学校财务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保密、合规。
第四条学校财务工作部门应当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第五条学校财务工作应当注重风险控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各类财务风险的发生。
第六条学校财务工作要充分发挥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不断提升团队整体素质,为学校发展提供良好的财务保障。
第七条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在制定和执行财务政策、规章制度等方面应当做到公正、透明、合理,确保各项财务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八条学校应当定期进行预算编制工作,编制财务预算,制定财务计划,明确财务支出来源和用途。
第九条学校应当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建立健全会计凭证管理、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报表编制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定期审计制度,及时开展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和调配学校资金,加强对学校各项收支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流程,加强对采购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费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提高费用使用效率,加强费用审核和监督。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管理流程,做好资产清查和盘点工作,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实效管理。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财务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财务风险的预警和控制,及时应对各类财务风险事件。
第三章财务监督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财务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体系,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十七条学校内设监督检查部门,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发现和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及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实际性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合理编制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3. 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
4. 规范性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
二、财务管理体制第三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设立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处下设会计科、出纳科,分别负责会计核算和现金管理。
三、预算管理第六条学校预算应按照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经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学校预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2. 统筹兼顾,保证重点;3. 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条学校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收入管理第九条学校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条财政拨款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应依法依规收取。
第十一条学校收费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范收费行为。
五、支出管理第十二条学校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十三条学校支出包括以下类别:1. 人员经费;2. 物资经费;3. 费用性支出;4. 投资性支出。
第十四条学校支出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2. 合理安排,保证重点;3. 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资产管理第十五条学校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配置,有效利用;2. 保值增值,防止流失。
第十六条学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盘点、核算和监督。
七、内部审计第十八条学校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审计。
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学院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各项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学院各项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学院财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坚持增收节支、勤俭办学的方针,建设节约型学院。
3、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1、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为学院事业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资金保证。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院具体情况,按《预算法》及“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合法的编制学院收支预算和其他财务计划,并对预算和其他财务计划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
3、加强学院资产的财务管理,科学配置学院资源,加强经济核算,努力节约各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维护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失,提高学院现有资产利用率,充分发挥学院财产物资效益。
4、按照国家财政制度的规定和学院实际,建立健全学院内部的财务规章制度的实施细则,加强财务管理,规范院内经济秩序。
5、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按期编报财务报表并进行财务分析,完整、真实、及时地反映学院财务状况,为各有关方面提供科学决策服务。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为了加强学院的预算管理,维护学院正常的财经秩序,学院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工负责、权责结合”的财务管理体制,对经费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的办法。
第五条财务处是学院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全院的财务工作。
学院所属的二级单位均不设置财务机构,其业务由财务处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别核算。
第六条为使职、权、经费紧密结合,提高资金利用率,实行目标管理、经费包干的管理办法。
不能列入经费包干的单位和项目资金的配置原则上根据项目和任务配置资金。
院系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一、总则为加强我院系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二、财务管理组织1. 成立院系财务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院系财务管理制度。
2. 院系财务管理工作小组由院系领导、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
3. 院系财务管理工作小组负责以下工作:(1)制定院系财务管理制度细则;(2)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制度;(3)监督、检查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4)处理财务违纪行为;(5)定期向学校财务管理部门汇报院系财务状况。
三、财务管理内容1. 资金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金管理规定,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2)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和责任主体;(3)加强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收支平衡,合理调度资金;(4)定期进行资金盘点,确保资金账实相符。
2. 费用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费用管理规定,规范费用支出;(2)加强费用预算管理,合理编制费用预算,确保费用支出与预算相符;(3)加强费用报销管理,严格执行报销审批制度,确保报销真实、合规、及时;(4)加强费用核算,准确反映费用支出情况。
3. 资产管理(1)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2)加强资产登记、核算、盘点和处置管理,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完整无缺;(3)严格执行资产购置审批制度,确保资产购置合理、合规;(4)加强资产维护保养,延长资产使用寿命。
4. 成本管理(1)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制度,明确成本核算、分析和控制要求;(2)加强成本核算,准确反映成本状况;(3)加强成本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点,提高成本效益;(4)加强成本控制,降低成本支出。
四、财务管理职责1. 院系领导:负责领导、协调、监督院系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工作规范、高效、合规。
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院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各级单位、各部门及全体财务人员。
第三条学院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财务活动。
(二)真实性原则:如实反映学院财务状况,不得隐瞒、伪造、篡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学院经济活动,不得遗漏任何一笔收支。
(四)效益性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学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院财务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由主管财务工作的院长代行总会计师职权。
第六条学院设立财务处,作为学院一级财务机构,在院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院的各项财务工作。
第七条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应积极配合财务处开展财务管理工作,不得自行设立财务机构。
第三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八条财务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编制、执行学院年度财务预算。
(三)负责学院各项收支的核算、结算和监督。
(四)管理学院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五)负责学院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
(六)负责学院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七)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各部门、各单位职责:(一)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执行学院财务预算,合理使用资金。
(三)配合财务处做好财务核算、结算和监督工作。
(四)及时向财务处报送财务报表。
(五)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预算管理第十条学院预算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
第十一条学院年度财务预算由财务处编制,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学院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本部门、本单位年度财务预算,经财务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务应负责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算账、记账、报账和用账等具体工作。
二、根据正确的会计资料,编制学校的财务计划预算及进行年度结算。
三、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分析本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财务执行状况。
促进勤俭办学。
四、统一管理全校资金,合理使用经费,及时向学院领导提出合理使用经费的建议和意见。
五、指定专人负责正确核算及时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税款,做到遵纪守法。
六、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收支,对手续不全、凭证不实的费用,财务人员有权予以抵制。
七、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税务、银行等单位前来了解情况或审查账目,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资料。
八、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定期立案归档,妥善保存。
九、学校财务人员应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十、财务人员在工作调动因故离职时,应将账册、凭证等会计资料移交清楚。
物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保障公司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管理、会计核算、成本控制、预算管理、税务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财务状况,为决策提供依据。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的管理和调度。
(二)建立健全资金收支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收支流程,确保资金安全。
(三)加强银行账户管理,严格执行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注销等手续。
(四)加强对公司内部借款、还款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五条公司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二)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准则,规范会计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
(三)定期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报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加强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四章成本控制第六条公司成本控制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制度,明确成本控制目标和责任。
(二)加强成本核算,分析成本构成,找出成本控制点。
(三)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四)加强成本考核,奖惩分明,激发员工降低成本的积极性。
第五章预算管理第七条公司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编制年度预算,明确预算目标和任务。
(二)分解预算指标,落实到各部门和责任人。
(三)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四)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及时调整预算。
院系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一、总则1. 为加强院系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院系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2. 本细则适用于院系全体财务工作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
二、财务组织与管理1. 院系财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财务部门负责人为财务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2.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院系财务规章制度。
3.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预算管理1. 院系预算编制应遵循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2. 预算编制过程中,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
3. 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如确需调整,需经院系领导批准。
四、收入管理1. 院系收入包括财政拨款、学费、科研经费、社会捐赠等。
2. 收入入账应及时、准确,不得截留、挪用。
3. 收入资金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随意调整。
五、支出管理1. 院系支出包括工资、福利、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等。
2. 支出预算应严格执行,不得超出预算范围。
3. 支出审批流程:小额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大额支出由院系领导审批。
六、资产管理1. 院系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
2. 资产购置、报废、处置等手续应按规定办理。
3. 资产使用应确保安全、高效,防止资产流失。
七、内部控制1. 院系财务工作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2. 财务部门应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内部控制制度应定期修订,以适应院系发展需要。
八、监督与检查1. 院系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院系领导监督。
2. 财务部门应定期向院系领导汇报财务工作情况。
3. 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细则由院系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细则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院系规章制度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院系规章制度为准。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总则。
第二条本总则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组织、各部门、各项目以及全体教职工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先行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 效率优先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4. 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5. 责任明确原则:明确各级各类组织、各部门、各项目以及全体教职工的财务责任,确保财务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1. 确保学校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2.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加强财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4. 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5.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条学校财务管理的组织架构:1. 学校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2. 学校设立财务监督部门,负责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3. 学校各级各类组织、各部门、各项目设立财务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1. 资金筹集与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筹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确保资金安全。
2. 预算管理:编制、执行、调整和监督预算,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严肃性。
3. 收入管理:依法收取各项收入,加强收入核算,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 支出管理:合理安排支出,加强支出核算,确保支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 财务报表编制与报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财务信息。
6. 财务审计与监督:开展内部审计,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学校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各级单位、各部门及全体财务人员。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民主理财原则:充分发挥民主管理作用,确保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勤俭节约原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公开透明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财务处,负责全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下设财务科、审计科、出纳科等职能科室。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设立财务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职责第七条财务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二)编制、执行学校年度预算,组织实施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负责学校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五)负责学校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活动合规。
第八条各部门、各单位财务负责人职责:(一)负责本部门、本单位财务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组织编制、执行本部门、本单位预算。
(三)负责本部门、本单位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负责本部门、本单位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
第九条财务人员职责:(一)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办理各项财务业务。
(二)负责财务凭证的编制、审核、归档等工作。
(三)参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检查。
(四)协助审计部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十条学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二)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学校院系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院系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院系、教研室、实验室等教学科研单位及附属单位。
第三条院系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 坚持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 保障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4.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四条院系财务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确保收支合法、合规。
第五条院系收入管理:1. 各院系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要求,依法组织收入;2. 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3. 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六条院系支出管理:1. 院系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2. 院系支出应遵循“合理、合规、节约、高效”的原则;3. 院系支出必须经过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院系预算应根据学校下达的年度预算指标和本部门实际情况编制,报学校财务部门审批。
第八条院系预算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第九条院系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应按规定程序报学校财务部门审批。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院系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专款专用,不得挪用;2. 加强资金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 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院系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和监督措施。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对院系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务制度执行到位。
第十三条院系应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第十四条院系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财务纪律,不得违规操作。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物理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南开大学物理学院
物理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为规范学院的各项经济行为,加强内部会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和谐的管理环境,促进我院教学及科研事业的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法》等政策法规,遵循学校财经制度,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我院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一、学院的一切经济活动均应在南开大学的统一领导下。
学院财务实行院长负责制,由主管财务的院长直接领导。
二、预算管理。
学院预算是指学院根据年度学校拨款计划和经费支出需要编制的综合财务收支计划。
年度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统一上报学校。
三、收入管理。
学院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或由捐赠等其他经济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按“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统一上缴学校,统一核算,不得坐支经费。
分配后,由学院领导负责,由财务人员集中管理。
各系所专业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收取任何费用,禁止隐匿、截留资金并自行处置。
四、支出管理。
1.教学、科研及其它各类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标准必须以各个项目的预算为依据,以经费下达部门及学校的财务规定为标准,遵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由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
2.各课题组科研经费由课题组负责人负责。
无课题组负责人授权不得办理经济业务。
请各课题负责人管理好自己的经费本及经费卡,谨防遗失。
对于自己所负责的账务要及时查阅。
3.在各项经济活动中所取得的票据应符合《会计法》的规定。
原始票据应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对于不合法票据及违反规定的要求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4.学院管理的预算内经费执行“一支笔”原则,由学院财务负责人直接统一管理。
5.支取各类酬金、讲座费等劳务性费用应按国家税法由学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得采取各种手段偷税漏税。
6.各类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活动中所签订的合同、协议亦要保证真实性、合法性,不得以虚假业务套取科研经费。
7.各类票据由会计从校财务处领取,登记保管,使用后及时缴销。
8.各类固定资产及低值器材应按规定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物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资金运用、成本控制、收益分配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2. 坚持诚信为本,公平公正;3. 严谨细致,科学合理;4. 强化监督,提高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对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执行财务预算;2. 负责公司资金筹集、运用、核算、分析及报告;3. 负责公司成本控制、收益分配;4. 负责公司财务风险防范;5. 负责公司财务档案管理;6.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2. 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 合理调度资金,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第七条资金筹集:1. 公司资金筹集应优先采用自有资金,确保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2. 如需外部融资,应选择信誉好、利率低的金融机构,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第八条资金运用:1. 公司资金运用应遵循经济效益原则,确保资金投入产出比合理;2. 严格控制资金支出,严禁违规使用资金;3. 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成本控制与收益分配第九条公司成本控制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执行成本预算,控制成本支出;2. 优化成本结构,提高成本效益;3. 加强成本分析,持续改进成本控制。
第十条收益分配:1. 公司收益分配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 优先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利润分配比例;3. 保障股东权益,合理确定分红政策。
第五章财务核算与分析第十一条公司财务核算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核算;2. 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 加强会计核算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概述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是针对学院内部财务管理的一套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学院内部财务管理行为,保护学院的财务资源安全和完整性。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的所有财务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预算、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等。
财务预算预算编制每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应在上一财年度结束后30天内启动,由财务部门组织负责。
预算编制应结合学院的经济形势和财务状况进行,确定各项经费的数量和用途,并经学院领导班子讨论审批后,交由校内审批机构审核批准。
预算执行各部门应按照财务预算的预算数和预算分配执行财务活动,不得超过预算数。
如有需要,请提出变更预算申请,经财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预算报告每个季度末应编制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并及时向学院领导班子和校内审批机构汇报。
资金管理资金预算每年度的资金预算应在财务预算编制结束后30天内制定,各部门应依据预算数和预算分配执行。
资金使用实际使用资金应按照财务预算和资金预算执行,如有超支情况,必须经过财务主管部门批准。
资金使用应事先编制用途明细书并经过财务主管部门批准。
资金管理学院资金应依据国家和学校的规定进行管理,由财务部门进行资金到账、资金付款、收据开具、备用金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等等。
会计核算会计制度及操作规范根据国家有关财政法规,校方会审协议,学院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会计制度和操作规范。
会计账簿的开设和管理会计账簿应依据政府财政部门的规定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进行管理,由财务部门进行会计账簿的开设、编制、审核和存档等。
费用报销管理学院应依据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学校规定对各类费用进行管理,并由财务部门对各项费用进行审核和报销。
内部控制财务内控管理学院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保护学院的财务资产,并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控制监督机制。
财务风险及防范措施学院应高度重视财务风险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进行内部监控、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测等。
财务工作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学院对各项财务工作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应明确职责分工,并建立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保证各项财务工作制度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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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南开大学
物理学院1
物理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为规范学院的各项经济行为,加强内部会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和谐的管理环境,促进我院教学及科研事业的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法》等政策法规,遵循学校财经制度,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我院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一、学院的一切经济活动均应在南开大学的统一领导下。
学院财务实行院长负责制,由主管财务的院长直接领导。
二、预算管理。
学院预算是指学院根据年度学校拨款计划和经费支出需要编制的综合财务收支计划。
年度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统一上报学校。
三、收入管理。
学院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或由捐赠等其他经济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按“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统一上缴学校,统一核算,不得坐支经费。
分配后,由学院领导负责,由财务人员集中管理。
各系所专业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收取任何费用,禁止隐匿、截留资金并自行处置。
四、支出管理。
1.教学、科研及其它各类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标准必须以各个项
目的预算为依据,以经费下达部门及学校的财务规定为标准,遵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由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
2.各课题组科研经费由课题组负责人负责。
无课题组负责人授权不
得办理经济业务。
请各课题负责人管理好自己的经费本及经费卡,谨防遗失。
对于自己所负责的账务要及时查阅。
3.在各项经济活动中所取得的票据应符合《会计法》的规定。
原始
票据应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对于不合法票据及违反规定的要求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4.学院管理的预算内经费执行“一支笔”原则,由学院财务负责人
直接统一管理。
5.支取各类酬金、讲座费等劳务性费用应按国家税法由学校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不得采取各种手段偷税漏税。
6.各类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活动中所签订的合同、协议亦要保证真实
性、合法性,不得以虚假业务套取科研经费。
7.各类票据由会计从校财务处领取,登记保管,使用后及时缴销。
8.各类固定资产及低值器材应按规定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附件:
1、票据的填开
2、票据的粘贴
3、邀请外籍专家报销机票(经济舱)所需资料
4、境外刊物版面费、试剂费、文献资料费报账所需材料
5、网上自助报销——日常报销
6、网上自助报销——借款
7、网上自助报销——差旅费报销
8、网上自助报销——支付电汇业务
9、关于账务调整的申请
10、会议预算
11、关于测试费转账
具体报销的细则见物理学院网页下载区,各项细则如有变化我们会及时更新学院网页财务下载区,请大家查询。
物理科学学院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