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新”组织党组织星级创评、分类定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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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组织党组织星级创评、分类定级工作方案
区属各党(工)委,区直相关部门: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非公有制企业
和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两新”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助推“两新”组织健康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区“两新”组织党组织中开展星级创评、分类定级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创建优秀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为工作目标,对“两新”组织党组织进行有效性评估和分类管理,全面提升我区“两新”党建工作水平,力争通过3至5年时间,全区有10%以上的“两新”组织党组织达到优秀党组织标准,有20%以上达到良好党组织标准,同时培育2-3家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两新”党建工作示范点。
二、星级设置“两新”组织党组织星级创评从较差到优秀划分为五个
等次。较差、一般的党组织无活动场所或活动场所配套设施不齐全、党组织活动开展较差或一般;较好的党组织属于合格型,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党组织能正常开展活动,党员能积极发挥作用;良好的党组织属于规范型,有规范化建设的活动场所,党建工作基本达到规范化、制度化要求;优秀的党组织属于示范型,活动场所面积达到或超过100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党建工作有鲜明特色和成熟经验,并配有影像资料进行展示,在全区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近两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优秀党组织:企业主或党员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污染事故、重大刑事案件或治安事件,以及群体性上访事件;企业存在信贷、工商、税收、质检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星级评定“两新”组织党组织星级创评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街道党工委和区直有关单位党组织联合开展,根据《“两新”组织党组织“星级创评、分类定级”评定标准》,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评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90-95分(含90分)、85-90分(含85分)、75-85分(含75分)、60-75分(含60分)分别评定为优秀、良好、较好、一般、较差“两新”组织党组织。优秀和良好的由区委组织部统一考核评定并授牌;较好、一般、较差的“两新”组织党组织由所属基层党(工)委考核评定,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不予授牌。
星级创评工作按申报、考核、命名三个步骤实施。
1.申报。“两新”组织党组织对照创评标准细则,经自查达标后,提出争创星级,填写《xx区“两新”组织党组织“星级创评、分类定级”评星申报表》,向所属基层党(工)委提出考核认定的申请。
2.考核。上级基层党组织根据各企业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实地进行考核评定工作。考核认定一般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调查核实等方法,并在征求有关职能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标准细则逐项打分。
3.命名。区委组织部和街道党工委、区直有关单位党组织对经考核达标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委组织部发文命名。
四、管理奖励“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分类管理坚持以“属地管理为主,多种管理为辅”的原则,根据分类情况确定不同管理模式,实现“梯队分类、分级管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分类管理具体分为直接管理、双重管理和属地管理等三种模式。
1.直接管理。区委组织部对优秀“两新”组织党组织进行重点联系指导,通过区委组织部选派部分机关干部担任兼职副书记的形式,加大管理幅度与力度,在组织管理隶属不变的情况下,实施直接管理。
2.双重管理。区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对良好“两新”组织党组织进行联系指导,在组织关系隶属不变的情况下,与所属基层党(工)委共同管理。
3.属地管理。除区直接管理和双重管理的“两新”组织外,对辖区范围内较好一般较差和未授星级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均以登记注册、属地范围为基准,由所属基层党(工)委实施属地管理,重点做好“两新”组织的“两个覆盖”和党组织、党员作用发挥等工作。
按照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并重的原则,依据每年“两新”组织星级创评结果,对各星级“两新”组织颁发星级荣誉证书,对优秀良好较好分别补助党建活动经费x元、x元、x元。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在“两新”组织党组织中开展星
级创评、分类定级活动,是深入推进创建服务型“两新”党组织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合力,务求工作实效。
(二)注重示范带动。各单位要根据全区的总体目标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总体创建规划,细化年度指标,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创先争优。
(三)实行动态管理。对获评优秀的“两新”组织党组织,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评。复评不达标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改正、降低星级或撤销星级的处分。被撤销星级的,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星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