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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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完整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完整
劳动保护
金属非金属矿山应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 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服、手套、鞋等,以保障 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03
CATALOGUE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开采作业规程
总结词:规范开采作业, 保障人员安全
详细描述
规定开采顺序和采场布置 ,确保作业安全。
明确开采工艺和设备要求 ,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评估标准
根据员工的考核成绩和实际表现,对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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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ALOGUE
安全检查与评估
安全检查的频次和内容
定期检查
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频次至少为每月一次,以确保 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检查内容应包括作业现场、 设备设施、人员操作等方面。
不定期检查
在特殊情况下,如矿山生产出现异常、发生事故或接到举 报等,应立即组织安全检查,以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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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员 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 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 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遵守法律法规
安全教育培训是遵守国家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必要 措施,确保企业合法合规 经营。
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员 工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正 确方法和技巧,提高应急 处理能力。
专家评估
邀请安全生产领域的专家对矿山 企业进行全面评估,为企业提供 专业的改进建议和解决方案。
安全检查与评估结果的运用
整改措施
根据安全检查与评估结果,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 解决。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_第一周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_第一周

手抄安全法律、法规第一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地下部分1矿上井巷1.1一般规定1.1.1井底车场矿车摘挂钩处,应设两条人行道,每条净宽不小于1.0m;1.1.2每个矿井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30m。

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均应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应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井巷的分道口应有路标,注明其所在地点及通往地面出口的方向。

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均应熟悉安全出口。

1.1.3竖井梯子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梯子的倾角,不大于80°;——上下相邻两个梯子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大于8m;——上下相邻平台的梯子孔错开布置,平台梯子孔的长和宽,分别不小于0.7m和0.6m;——梯子上端高出平台1m,下端距井壁不小于0.6m;——梯子宽度不小于0.4m,梯蹬间距不大于0.3m;——梯子间与提升间应完全隔开。

1.1.4行人的水平运输巷道应设人行道,其有效净高应不小于1.9m,有效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人力运输的巷道,不小于0.7m;——机车运输的巷道,不小于0.8m;——调车场及人员乘车场,两侧均不小于1.0m;----井底车场矿车摘挂勾处,应设两条人行道,每条净宽不小于1.0m;1.1.5无轨运输的斜坡道,应设人行道或躲避硐室。

行人的无轨运输水平巷道应设人行道。

人行道的有效净高应不小于1.9m,有效宽度不小于1.2m。

躲避硐室的间距在曲线段不超过15m,在直线段不超过30m。

躲避硐室的高度不小于1.9m,深度和宽度均不小于1.0m。

躲避硐室应有明显的标志,并保持干净、无障碍物。

1.1.6在水平巷道和斜井中,有轨运输设备之间以及运输设备与支护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0.3m;无轨运输设备与支护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0.6m。

1.2 竖井掘进竖井施工时,应采取防止物件下坠的措施。

井口应设置临时封口盘,封口盘上设井盖门。

井盖门两端应安装栅栏。

封口盘和井盖门的结构应坚固严密。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l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l6423—2006)

GBl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2006年6月22日发布2006年9月01日实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设计、建设和开采过程中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职业危害的管理与监测、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设计、建设和开采。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煤系硫铁矿及其他与煤共生的矿藏的开采。

本标准也不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矿泉水等液态或气态矿藏的开采。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9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5013.1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第1部分:一般要求GB5013.2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第2部分:试验方法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4053.1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2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4固定式工业钢平台安全技术条件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722爆破安全规程GB723 1 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GBl 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l2141货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GBl4161矿山安全标志GBl6541竖井罐笼提升信号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l6542罐笼安全技术要求GBl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50034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61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70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86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T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8918钢丝绳GBJl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213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Zl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DIA08电业安全工作规程JB8516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安全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修改意见1、型材矿山开采出的荒料可以作为饰面、雕刻、地砖、电器盒子等多种有型材料用途的原料,概念更准确。

将饰面石材开采(见5.5)改成型材矿山露天开采(见5.5);2、型材矿山已经过几十年的掠夺式开采,矿山已形成陡峭边坡,已不可能进行台阶式的轮廓爆破。

采出的荒料,既要达到一定尺寸,又要达到一定规模,监管难度的荒山野岭里实际上均采取的硐室爆破,又破碎的剥离机械开挖即可,矿石也不受损伤,因此, 5.5.1严禁型材矿山使用炸药。

取消“5.5.3石材开采的剥离、开沟等浅眼爆破和其他常规爆破,应按爆破作业的有关规定执行,控制爆破的安全距离应满足GB6722的要求。

”3、5.5.5锯石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由于新材料、新工艺的出现(如金刚石绳锯),统一将规程里的“钢索锯石机”改为“矿山绳锯机”或“绳锯机”,最好用“矿山绳锯机”,(露天矿山的绳锯机、地下矿山的绳锯机不同,不同硬度型材矿山,也有不同类型)。

(2)结合实际操作,安全规范也要调整。

(3)链臂锯机不冲3.4 型材矿山Profile mine....................................................................................................................................... - 7 - 5.5.1严禁型材矿山使用炸药................................................................................................................................... - 21 -5.5.5锯石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 22 -6.1.2.10禁止型材矿山据割取荒料反井法施工掘进。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前言为了保障采矿作业中的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程,以规范矿山采场作业的操作行为,确保每个人员的生命健康,以及矿山的安全和生产。

本规程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采矿作业。

二、作业前准备1.准备好安全装备:在进入采矿现场前,应检查安全装备(如护目镜、防护手套、防磁手电、头盔等)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穿着符合规范的工作服、鞋帽。

2.了解采矿场次:在进入采矿现场前,应了解采矿场次的相关情况,明确采矿场次的规划和药剂使用情况,了解矿藏有没有易爆、有害气体等情况,以便在采矿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3.清理采矿现场:作业前,应清理采矿现场,排除现场所有灰尘和油污等物质,确保采矿现场的环境安全、清洁、整洁。

三、安全操作1.在采矿作业中,要时刻保持警觉,以防范矿石坍塌或意外事故,并保持情绪稳定。

2.在采矿现场,避免疲劳,不要太过急躁,不要随意移动斜坡上的松散物。

3.在进行钻孔过程中,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孔眼布置,细心排查并处理所有已冻结、变形、老化或其它出现问题的孔眼。

4.在进行钻孔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机器和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刻停止作业并对机器进行检查。

5.在爆破前,应先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保证孔眼质量和孔眼内的炸药数量,同时应按照规定使用火药,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6.在爆破后,应对残骸、碎片和其它破损物进行及时清理,以保障下一步矿层开采的顺利进行。

7.在采矿作业过程中,应加强沟通,及时告知其它工作人员,以配合保证采矿作业的稳定和正常进行。

四、注意事项1.在安全工作中,不得打乱斜坡上的松散物,以避免引发塌方事件。

2.在作业过程中,不得抛撑物、乱扔垃圾等行为,以保证采矿作业环境的清洁和安全。

3.在采矿作业现场,禁止违反规定进行迷信、赌博行为或吸烟、喝酒等危险行为。

4.在采矿作业中,严禁雨后、冰雪天气进行采矿作业,以免造成意外事故。

5.在采矿作业时,应时刻注意保护环境,采取合理的作业措施以降低噪音和环境污染。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l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2006年6月22日发布2006年9月1日实施目录前言l.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5露天部分5.1基本规定5.2露天开采5.3运输5.4水力开采和挖掘船开采5.5饰面石材开采5.6盐类矿山开采5.7排土场5.8电气安全5.9防排水和防灭火6.地下部分6.1矿山井巷6.2地下开采6.3运输和提升6.4通风防尘6.5电气设施6.6防排水6.7防火和灭火7.职业危害防治7.1管理和监测7.2健康监护前言本标准除4.11、5.1.8、5.2.2.3、5.2.7.2、5.3.1.4、5.3.1.6、5.3.2.3、5.3.2.10、5.3.3.1、5.3.6.9、5.4.2.6、5.5.1、5.5.2、5.5.6、5.6.1.5、5.6.1.7、5.6.1.14、5.7.2、5.8.4.3、5.8.5.3、5.8.5.4、5.8.6.2、5.8.6.3、5.8.6.4、5.8.6.6、5.8.6.7、5.8.6.8、5.8.6.9、5.8.6.10、5.8.6.1 1、5.8.6.12、5.8.6.1 3、5.8.6.14、6.1.1.7、6.1.4.1、6.2.2.3、6.2.2.4、6.3.5.3、6.5.1.6、6.5.2.9、6.5.3.4、6.5.5.5、6.5.5.9、6.6.3.13、6.7.2.1条之外,其余规范性技术要素均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l 6423—1996《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l6424—199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本标准与GBl6423一1996和GBl6424—1996相比,主要作了如下改变:----增加了小型露天采石场、盐类矿山、基本洪水频率、设计洪水频率、防跑车装置、陡帮开采、陡坡铁路、矿井有效风量、提升钢丝绳的安全系数等术语和定义;----增加了作业人员在井下滞留时间的规定(见4.5);----曾加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规定(见4.7);——增加了陡坡铁路运输(见5.3.1.15);——增加了分期开采和陡帮开采的有关内容(见5.2.7.1、5.2.7.2);——增加了挖掘船开采的有关内容(见5.4.2.1、5.4.2.2、5.4.2.3、5.4.2.4、5.4.2.12、5.4.2.13、5.4.2.14);——增加了饰面石材开采(见5.5);——增加了盐类矿山开采(见5.6);——增加了排土场的有关规定(见5.7);——增加了井下溶浸采矿的规定(见6.2.2.12,6.2.2.13);——增加了对作业场所噪声的规定(见7.1.9);——增加了健康监护(见7.2)。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第一条为保障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生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第三条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设置规范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第四条地下矿山安全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管理科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复核机制,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整改和监控制度,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二)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

(三)技术保障:建立和完善技术检测、监控、报警和故障排除机制,加强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和更新换代工作,做好运输、矿井瓦斯等特殊危险源管理,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第五条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制定配套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一)矿山负责人应当制定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监督、指导和协调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生产作业和设备安全,加强技能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认真履行安全须知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接受安全培训、检查和考核。

(四)安全监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处理,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追责工作。

第六条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重点管理方面应采取以下措施:(一)雷达探矿:采用高精度匹配技术,提高勘探精度,清晰显示矿体结构。

(二)矿井监控:引进矿井视频自动监控和无线传输技术,实现矿井覆盖全面、监控精准。

(三)矿井通风: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瓦斯等有害气体累积浓度在安全限值内,不影响工作人员正常作业。

(四)矿井灭火:完善灭火设备,装备灭火器材,对矿井进行分区、定期排除射流、尽量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可能。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鑫旺矿业XINWANG KUANG YE 新疆鑫旺矿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新疆鑫旺矿业有限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疆鑫旺矿业有限公司发布编制人:孙修祥林奕民审核人:张志凌焦建民邹国辉王维刚批准人:***目录一、入井须知 (1)二、井下测量工安全操作规程 (2)三、清渣工安全操作规程 (3)四、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 (4)五、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5)六、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7)七、井下推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9)八、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0)九、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0)十、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11)十一、撬毛工安全操作规程 (12)十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4)十三、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 (16)十四、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 (18)十五、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9)十六、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20)十七、坑道钻机安全操作规程 (20)十八、铲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1)十九、铲运机安全操作规程 (21)二十、绞车工(卷扬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23)二十一、电瓶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6)二十二、放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7)二十三、常压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28)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入井须知(一)下井人员九不准1、下井前喝酒者不准下井。

2、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者不准下井。

3、有下列疾病者不准下井:(1)耳聋(2)精神病(3)高血压症(4)严重心脏病(5)四肢及五官有残废者(6)深度近视(7)孕妇(8)癫痫病、职业病等4、休息不好者和情绪不正常者不准下井。

5、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准下井。

6、在井口(采场)和井下不准拥挤、打闹和睡觉。

7、在井下不准随地大小便,保持井内卫生。

8、井下停电无照明时不准乱走动,应在安全地点等待。

9、衣服和其它物品不准挂在电线、电缆、变压器和电阻器上。

(二)下井人员“八注意”1、在井下行走要注意头上、脚下是否有障碍物,不得蹦跳。

2、在平巷行走要注意前后往来车辆,要在15米以外躲车,更不要在道盘和拐弯处躲车。

金属非金属矿山岗位操作规程

金属非金属矿山岗位操作规程

金属非金属矿山《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目录一、凿岩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二、出渣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三、拥罐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7)四、支护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8)五、绞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2)六、电机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8)七、通风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1)八、信号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4)九、排水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8)十、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0)十一、电气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7)十二、空压机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2)十三、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5)十四、厨师(炊事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9)一、凿岩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一、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风险:片帮冒顶、盲炮残炮、炮烟中毒、粉尘、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工具的缺陷、风管脱落、风管爆裂、钎杆折断、透水、操作错误导致的各类事故。

二、作业过程需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凿岩工手套、矿灯、防尘口罩、自救器、防噪耳塞、雨靴、安全带。

三、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的相关安全要求和禁止事项:1.上班前8小时内严禁饮酒,严禁酒后入井上班。

按时参加班前会议,严遵守格执行出入井制度。

2.进入工作面前,要在安全员或班组长的带领下检查通风、防尘效果是否良好,风筒、水管按要求跟上迎头,必须冲洗好工作面;平巷要顺、反向冲洗10米的顶帮;天井要冲洗工作台以上部分;采场要冲洗好顶帮。

3.不准盲目进入工作面,作业前处理好顶板、两帮浮石、防止垮帮、冒顶伤人。

处理顶板、边帮浮石时要选好站立位置,既要防止松石脱落伤人,又要防止砸坏平台或设备,必须全面进行敲帮问顶,不准用风钻代替撬棍去顶浮石。

4.认真检工作面是否有盲炮和残药,发现盲炮必须报告领导,安排专业人员处理,严禁私自处理。

5.检查供风、水是否正常,风、水各接头是否有松动,保证其不脱落伤人。

6.在高空或在有坠落危险的地方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检查工作平台和防护网是否牢固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设计、建设和开采过程中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职业危害的管理与监测、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设计、建设和开采。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煤系硫铁矿及其他与煤共生的矿藏的开采。

本标准也不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矿泉水等液态或气态矿藏的开采。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9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5013.1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第1部分:一般要求GB5013.2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第2部分:试验方法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4053.1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2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4固定式工业钢平台安全技术条件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722爆破安全规程GB723 1 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GBl 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l2141货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GBl4161矿山安全标志GBl6541竖井罐笼提升信号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l6542罐笼安全技术要求GBl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50034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61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70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86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T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8918钢丝绳GBJl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213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Zl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DIA08电业安全工作规程JB8516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安全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系统规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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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发布时间: 2009-12-15 21:51l.围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设计、建设和开采。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在地表开挖区通过剥离围岩、表土或砾石,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3.2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平硐、斜井、斜坡道、竖井等作为出人口,深入地表以下,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3.3 小型露天采石场年采剥总量不超过500kt、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m的山坡型采石场。

3.4 盐类矿山指岩盐、芒硝、天然碱、钾盐矿山。

3.5 基本洪水频率在某个期限,可能遭遇超越概率(%)的洪水频率。

3.6 设计防洪频率在基本洪水频率基础上确定的、作为工程设防依据的洪水频率。

3.7 防跑车装置斜井提升时,为防止坠车事故,安设在矿车上的叉形止车装置和抓钩,或装在线路上的阻车器和挡车栏。

3.8 排土场集中排放矿山剥离和掘进过程中产生的腐植表土、风化岩土、坚硬岩石及其混合物和贫矿等的场所。

3.9 陡帮开采加陡露天矿剥岩工作帮坡角(18。

以上)所采用的采场要素、工艺方法、技术措施和采剥程序的总称。

3.10 陡坡铁路露天矿山采场线路折算后坡度大于或等于40%的铁路。

3.11 矿井有效风量送到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他用风地点的风量总和。

3.12 提升钢丝绳的安全系数钢丝绳的全部钢丝破断拉力总和与其所承受的载荷之比。

3.13 钢丝绳静防滑安全系数按照尤拉公式计算的提升装置上钢丝绳打滑时的钢丝绳静力差与提升装置钢丝绳实际最大静力差的比值。

3.14 钢丝绳动防滑安全系数提升系统加速或减速运行过程中,按照尤拉公式计算的提升装置上钢丝绳打滑时的钢丝绳力差与提升装置钢丝绳实际最大动力差的比值。

4.总则4.1 矿山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

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操作规程全矿各岗位通用安全操作规程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我们要坚持“四不放过”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新职工进厂后,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跟随师傅或带班长进行单独熟练操作,达到一定水平后才能上岗顶班。

在上岗前,必须穿戴本工种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女职工要把发辫盘入帽内,不准带小孩上班,不准穿高跟鞋、裙子、拖鞋。

在工作中,严禁饮酒、酒后上岗,严禁脱岗、串岗、睡岗或在工作岗位上打闹。

当电气设备出现故障时,岗位工应立即通知电工,不得自行处理,以免扩大故障或发生触电事故。

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

上下楼梯时一定要扶好扶手,以免滑倒摔伤。

上下班时要注意交通安全,骑摩托车在矿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严禁湿手操作电气设备,禁止往电气设备上洒水和用湿布擦洗电气设备。

特殊工程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上岗操作。

机电设备检修和电工处理事故时,需挂好“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示牌。

禁止触摸转动部件和通电线路,禁止跨越皮带。

认真遵守、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开展反“三违”及各种安全生产活动,认真研究国家、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班前班后安全会,听从指挥,服从分配,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各种记录,认真遵守执行矿、厂及车间各项制度及规程。

铲运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为保障铲运机司机的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操作规程:1.铲运机司机必须按照出矿指令出矿。

2.在作业前,必须检查顶盘及两帮浮石,以防止落盘伤人。

3.在作业前,必须检查各部传动系统、油路系统和电器系统,防止采场有异常情况时因铲车突然损坏,造成埋车、埋人事故的发生。

4.铲车启动时,铲车前、后及铰接处不得站人。

铲车运行过程中,随时注意电缆两侧的行人,避免绊人、伤人。

5.禁止铲因爆破效果不好造成挤压、棚顶的采场。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l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2006年6月22日发布2006年9月1日实施目录前言1L.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 3 -4.总则- 6 -5露天部分- 12 -5.1基本规定-12-5.2露天开采-15-5.3运输-24-5.4水力开采和挖掘船开采-36-5.5饰面石材开采-39-5.6盐类矿山开采-43-5.7排土场-53-5.8电气安全-62-5.9防排水和防灭火-70-6.地下部分- 72 -6.1矿山井巷-72-6.2地下开采-85-6.3运输和提升 -93-6.4通风防尘-122-6.5电气设施-128-6.6防排水-138-6.7防火和灭火 -143-7.职业危害防治- 147 -7.1管理和监测 -147-7.2健康监护-151-前言本标准除4.11、5.1.8、5.2.2.3、5.2.7.2、5.3.1.4、5.3.1.6、5.3.2.3、5.3.2.10、5.3.3.1、5.3.6.9、5.4.2.6、5.5.1、5.5.2、5.5.6、5.6.1.5、5.6.1.7、5.6.1.14、5.7.2、5.8.4.3、5.8.5.3、5.8.5.4、5.8.6.2、5.8.6.3、5.8.6.4、5.8.6.6、5.8.6.7、5.8.6.8、5.8.6.9、5.8.6.10、5.8.6.1 1、5.8.6.12、5.8.6.1 3、5.8.6.14、6.1.1.7、6.1.4.1、6.2.2.3、6.2.2.4、6.3.5.3、6.5.1.6、6.5.2.9、6.5.3.4、6.5.5.5、6.5.5.9、6.6.3.13、6.7.2.1条之外,其余规范性技术要素均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l 6423—1996《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l6424—199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本标准与GBl6423一1996和GBl6424—1996相比,主要作了如下改变:—-增加了小型露天采石场、盐类矿山、基本洪水频率、设计洪水频率、防跑车装置、陡帮开采、陡坡铁路、矿井有效风量、提升钢丝绳的安全系数等术语和定义;—-增加了作业人员在井下滞留时间的规定(见4.5);——-增加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规定(见4.7);——增加了陡坡铁路运输(见5.3.1.15);——增加了分期开采和陡帮开采的有关内容(见5.2.7.1、5.2.7.2);——增加了挖掘船开采的有关内容(见5.4.2.1、5.4.2.2、5.4.2.3、5.4.2.4、5.4.2.12、5.4.2.13、5.4.2.14);——增加了饰面石材开采(见5.5);——增加了盐类矿山开采(见5.6);——增加了排土场的有关规定(见5.7);——增加了井下溶浸采矿的规定(见6.2.2.12,6.2.2.13);——增加了对作业场所噪声的规定(见7.1.9);——增加了健康监护(见7.2)。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DOC 105页)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DOC 105页)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DOC 105页)GBl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2006年6月22日发布2006年9月1日实施前言 0l.范围........................................................ - 0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0 -3.术语和定义.................................................. - 1 -4.总则........................................................ - 3 - 5露天部分 .................................................... - 7 -5.1基本规定................................................. - 7 - 5.2露天开采................................................. - 9 - 5.3运输.................................................... - 15 - 5.4水力开采和挖掘船开采.................................... - 23 - 5.5饰面石材开采............................................ - 25 - 5.6盐类矿山开采............................................ - 28 - 5.7排土场.................................................. - 34 - 5.8电气安全................................................ - 40 - 5.9防排水和防灭火.......................................... - 45 -6.地下部分................................................... - 47 -6.1矿山井巷................................................ - 47 - 6.2地下开采................................................ - 55 - 6.3运输和提升.............................................. - 61 - 6.4通风防尘................................................ - 80 - 6.5电气设施................................................ - 84 - 6.6防排水.................................................. - 91 - 6.7防火和灭火.............................................. - 94 -7.职业危害防治............................................... - 97 -7.1管理和监测.............................................. - 97 - 7.2健康监护............................................... - 100 -本标准除4.11、5.1.8、5.2.2.3、5.2.7.2、5.3.1.4、5.3.1.6、5.3.2.3、5.3.2.10、5.3.3.1、5.3.6.9、5.4.2.6、5.5.1、5.5.2、5.5.6、5.6.1.5、5.6.1.7、5.6.1.14、5.7.2、5.8.4.3、5.8.5.3、5.8.5.4、5.8.6.2、5.8.6.3、5.8.6.4、5.8.6.6、5.8.6.7、5.8.6.8、5.8.6.9、5.8.6.10、5.8.6.1 1、5.8.6.12、5.8.6.1 3、5.8.6.14、6.1.1.7、6.1.4.1、6.2.2.3、6.2.2.4、6.3.5.3、6.5.1.6、6.5.2.9、6.5.3.4、6.5.5.5、6.5.5.9、6.6.3.13、6.7.2.1条之外,其余规范性技术要素均为强制性的。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2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2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l.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设计、建设和开采。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在地表开挖区通过剥离围岩、表土或砾石,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3.2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平硐、斜井、斜坡道、竖井等作为出人口,深入地表以下,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3.3 小型露天采石场年采剥总量不超过500kt、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m的山坡型采石场。

3.4 盐类矿山指岩盐、芒硝、天然碱、钾盐矿山。

3.5 基本洪水频率在某个期限内,可能遭遇超越概率(%)的洪水频率。

3.6 设计防洪频率在基本洪水频率基础上确定的、作为工程设防依据的洪水频率。

3.7 防跑车装置斜井提升时,为防止坠车事故,安设在矿车上的叉形止车装置和抓钩,或装在线路上的阻车器和挡车栏。

3.8 排土场集中排放矿山剥离和掘进过程中产生的腐植表土、风化岩土、坚硬岩石及其混合物和贫矿等的场所。

3.9 陡帮开采加陡露天矿剥岩工作帮坡角(18。

以上)所采用的采场要素、工艺方法、技术措施和采剥程序的总称。

3.10 陡坡铁路露天矿山采场内线路折算后坡度大于或等于40%的铁路。

3.11 矿井有效风量送到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他用风地点的风量总和。

3.12 提升钢丝绳的安全系数钢丝绳的全部钢丝破断拉力总和与其所承受的载荷之比。

3.13 钢丝绳静防滑安全系数按照尤拉公式计算的提升装置上钢丝绳打滑时的钢丝绳静张力差与提升装置钢丝绳实际最大静张力差的比值。

3.14 钢丝绳动防滑安全系数提升系统加速或减速运行过程中,按照尤拉公式计算的提升装置上钢丝绳打滑时的钢丝绳张力差与提升装置钢丝绳实际最大动张力差的比值。

4.总则4.1 矿山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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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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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5814-83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作业安全
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采场必须有两个以上安全出口,并连通上、下中段巷道,安全出口的支护必须坚固,并设有梯子,顺路人行井,通风井必须畅通,通上中段天井必须有梯子和大绳。

2、采场中有良好的照明。

3、在工程施工时,必须先进行人行井及其联络道施工,以便创造良好的通风条件,采用脉内布置顺路人行井时,严禁整个分层一次爆破落矿。

4、对采场顶板进行光面爆破,炮眼布置均匀,保证顶板平整。

5、采场控顶高度不超3米,顶板管理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及时排险顶板浮石。

6、严格按设计和现场指挥施工。

7、严禁人员从炮头处进入采场。

8、对不稳定地段要及时采取木支护、锚杆支护、锚杆网联合支护。

9、围岩松软不稳定的回采作业面,采准、切割巷道须采取支护措施。

10、作业人员在每次进入采场作业前,必须事先处理顶板和两帮浮石,确认安全后方准进行回采作业,作业中发现冒顶预兆,应马上停止作业处理,发现大冒顶征兆,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11、掘进作业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好局部通风设备,局扇有完善的保护装置。

12、凿岩必须采取湿式作业,凿岩机的最小供风量,应满足凿岩除尘的要求。

13、防尘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安全背甲等劳保用品。

14、作业人员在采场作业时,要注意观察采场内矿岩的变化,发现安全问题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15、在每分层采矿与上层联络道接近透位置,必
须将一层联络道贯通,以防下口堵塞。

人行井必须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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