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方案审查内容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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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

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

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主编单位:批准单位:实施日期:目录1 审查原则 (1)2成果资料审查 (1)2.1 总体要求 (1)2.1 基础资料 (2)2.2设计计算书 (4)2.3海绵城市建设模型 (4)2.4 图纸文件 (5)2.4.1建筑与小区 (5)2.4.2 城市道路与广场 (10)2.4.3 城市水系 (14)2.4.4 城市公园与绿地 (17)3海绵施工图审查要点 (21)3.1 滞蓄设施审查要点 (21)3.1.1 绿化屋面 (21)3.1.2 雨水花园 (22)3.1.3 下凹绿地 (23)3.1.4 植草沟 (24)3.1.5 生物滞留设施 (25)3.1.6 透水铺装 (26)3.1.7 渗透塘 (26)3.1.8 渗管(渠) (27)3.1.9 渗井 (28)3.2 存储设施 (28)3.3 调节技术 (28)3.4 截污净化技术 (29)3.5 雨水回用技术 (29)附录A 施工图阶段审查资料清单 (32)1 审查原则1、本审查要点对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专项设计成果进行审查。

2、本审查要点以建设工程所批复的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要点与厦门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所明确的指标要求为审查标准。

3、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是否按审批过的海绵城市建设方案落实,并校核施工图阶段所确定方案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可达性。

4、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是否齐全、计算文件的计算方法是否正确、主要设备材料选择是否适宜、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施工图设计说明专篇是否完整与清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专项施工图设计是否规范等。

2成果资料审查2.1 总体要求1、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专项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包括与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有关的建筑、景观、给排水及结构、电气等专业相关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相关材料应统一整合,并成套报送。

12、报送文本、计算书等资料需加盖资料编制单位公章、蓝图须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第三方出具的地质勘查报告或其他证明文件,须提供加盖第三方公章的文件正本。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依据)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总承包的内容)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第四条(基本原则)工程总承包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依据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依据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和承包第六条(工程总承包方式的适用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和自身管理能力等,合理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鼓励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七条(发包阶段和条件)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要求等前期条件明确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在核准或备案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完成投资决策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海南省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细则(征求意见稿)

海南省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细则(征求意见稿)

海南省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建设工程中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工作的管理,防止、避免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文件精神及《海南省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海南省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细则》(下称本细则)适用于参与专项方案编制、论证活动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专家应本着“安全第一、保护环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客观公正、严肃认真地进行方案论证工作。

第四条专项论证原则上不包括经过施工图审查的设计内容。

第二章论证程序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在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

1.提交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于评审会前三天发送到评审专家手中,专家提前对方案进行预审,为论证会做好准备。

2.组织专家:方案论证审查的专家组成员从海南省建筑业协会或各市县专家库中抽取。

专家组成员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3.方案论证及论证报告:参加论证会的人员按确认的论证时间、地点聚齐后,由总包单位主持,专家组组长组织专家进行专项方案论证,通过现场勘察、质疑和答辩,专家独立编写和签署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报告,由组长汇总各专家论证意见并提交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最后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与会技术负责人签署论证会意见。

专项方案应在施工前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章论证会纪律第六条专家在允诺参加某项目论证活动后,应按约定时间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

关于征求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在民用建筑工程中充分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推进建筑师负责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明确建筑师权利和责任,提高建筑师地位,提升建筑设计供给体系质量和建筑设计品质,增强核心竞争力,满足“中国设计”走出去和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领和市场培育,将国际通行做法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注重运用经济手段和法治办法加强对建筑师负责制的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工程建设的内在要求,明确企业主体地位,最大程度激发建筑师活力和创造力,依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促进工程建设水平和效益提升,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在有条件的地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逐步推进建筑师负责制。

(三)总体目标。

推进民用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设计咨询管理服务,从设计阶段开始,由建筑师负责统筹协调各专业设计、咨询机构及设备供应商的设计咨询管理服务,在此基础上逐步向规划、策划、施工、运维、改造、拆除等方面拓展建筑师服务内容,发展民用建筑工程全过程建筑师负责制。

二、构建建筑师负责制组织模式(四)建筑师负责制。

建筑师负责制是以担任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主持人或设计总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以下称为建筑师)为核心的设计团队,依托所在的设计企业为实施主体,依据合同约定,对民用建筑工程全过程或部分阶段提供全寿命周期设计咨询管理服务,最终将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建筑产品和服务交付给建设单位的一种工作模式。

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引言:在建筑领域,设计方案的审查是确保建筑项目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旨在提出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同时满足建筑项目的需求。

1. 总体设计设计方案的总体设计应包括建筑布局、平面布置、空间分配、立面设计等方面。

在审查过程中,应确保设计方案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功能需求,同时考虑环境因素与建筑风格的统一性。

2. 结构设计结构设计是保证建筑物安全稳定的关键因素。

审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结构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抗震性能,确保设计方案满足相关建筑规范的要求。

3. 建筑材料与技术建筑材料的选择和施工技术对建筑物的质量和耐久性具有重要影响。

审查中,需要评估设计方案中所使用的建筑材料的性能和可靠性,确保其符合建筑规范,并评估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和效果。

4. 建筑工程设备建筑工程设备包括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暖通空调系统等,它们对建筑物的功能和舒适度起着关键作用。

在审查设计方案时,需要评估这些系统的布置和设计是否满足建筑规范和项目需求。

5. 建筑外部环境设计建筑外部环境设计是与建筑物周边环境相协调的重要组成部分。

审查中,需要评估设计方案中对于景观、绿化、交通等因素的考虑,确保建筑物与周边环境融洽并满足相关规范。

6. 安全防火设计建筑物的安全性与防火性能密不可分。

审查中,需要评估设计方案中的防火措施是否满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包括火灾隔离、疏散通道、防烟措施等。

7. 可持续设计可持续设计是当前建筑设计的重要考量因素。

审查过程中,需要关注设计方案中的节能措施、环保材料的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等,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结论: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是确保建筑项目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审查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总体设计、结构设计、建筑材料与技术、建筑工程设备、建筑外部环境设计、安全防火设计以及可持续设计等方面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通过严格的审查,可以保证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从而确保建筑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性。

合肥市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相关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合肥市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相关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合肥市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相关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升城市建设水平,营造城市宜居环境,依据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内城乡规划管理及各项工程建设,临时建设、个人自建房除外。

本市行政区内其他区域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建筑控制第三条居住类建筑结构层高不宜超过3.6米,商务办公、行政办公、研发用房、酒店等建筑结构层高不宜超过4.2米,商业建筑结构层高不宜超过4.5米(单一空间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且结构层高不超过6米的除外,单一空间是指在单栋建筑单层内,不设置墙体、门、窗等围护结构分割的连续建筑空间)。

超出部分在核算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时按其层高折算增加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但许可证建筑面积不计其增加值。

建筑门厅、中庭、内廊、采光庭、大型会议室公共部分、宴会厅、影剧院等公共空间超过上述层高控制的,不按其层高折算增加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

第四条商业办公类建筑(酒店等除外)应采取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式布局,不得按住宅套型设计,不得利用层高、构件、上下水等预留改造空间。

各类管线应集中设置,套内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分割单元方可设置厨房(食堂)并接入燃气。

分割单元内如确需设置卫生间的,其套内建筑面积应大于150平方米。

高层商业办公类建筑标准层单层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000平方米。

高层商业办公类项目标准层套内建筑面积小于150平方米的分割单元面积,应小于标准层建筑面积的30%,且最小分割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0平方米。

第五条除酒店,有居住需求的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疗养院、宿舍以外的非住宅建筑设置的阳台,按照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入核定建筑面积。

第六条设备平台应设置在主体结构外,满足使用及安全要求。

每套住宅用于放置分体式空调外机的设备平台的数量不得超过居室(卧室、起居室、书房、餐厅等独立的室内居住房间)个数,每个设备平台水平投影面积不应大于1平方米,每套住宅其他各类形式的设备平台、构造板、结构板、抗震板等设计内容均按《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附录B计算规则中的阳台条款进行控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9.05.10•【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起草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在2019年6月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进入首页“立法意见征集”栏目下的“进入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

3.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4.将意见和建议传真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5月10日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对消防法进行修改,调整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主管部门,并修改了相关具体规定。

我部根据建筑法、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发布,根据公安部令第119号修改)基础上,起草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立法思路如下:一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根据新修改的消防法,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主体由公安消防部门调整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23)12号)和《关于实施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2023)的通知》(鄂建文(2023)14号)的要求,推动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完成省政府绿色建筑发展工作任务,结合我市绿色建筑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的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提高我市新建民用建筑利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改善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提高建筑设备及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有利于提升新建建筑品质,降低建筑用能需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实施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重要手段,是建筑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是圆满完成“十四五”工作目标任务重要保障。

二、工作目标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执行《湖北省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2023)(以下简称绿建标准),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资料纳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和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绿色建筑提质扩面高质量发展。

三、明确责任(一)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技术措施要求,不得擅自变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降低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标准。

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绿建标准》内容。

负责组织绿色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填报《绿色建筑工程验收信息表》(见附件1)。

(二)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绿建标准》要求完成绿色建筑专项设计,严控设计底线,做好相关技术交底,并于工程验收前出具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评价意见。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照绿色建筑《绿建标准》与节能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工程建设标准以及施工图审查要点等要求开展施工图审查。

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

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

关于加强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水利工程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现对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1、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及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结构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的审查。

施工图审查不以营利为目的。

2、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除险加固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3、施工图审查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

省水利厅对全省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并接受水利部的指导、监督。

各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施工图审查由项目法人负责,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二是聘用审查人员进行专家会审。

大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应采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方式,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可实行审查人员专家会审方式。

二、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1、审查机构暂由省水利厅在流域机构下属及省内现有水利水电行业勘测设计单位和咨询机构中明确和认定。

申请单位属市、县下属单位的,应经所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水利厅确定,其他单位直接报省水利厅确定。

审查机构可承接的业务范围:(1)具有水利行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可以承接所有类型和等级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业务;(2)具有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河道整治等类型的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可以承接所具备类型所有等级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审查业务;(3)具有水利行业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可以承接中型(含中型)及以下所有类型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业务;(4)具有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河道整治等类型的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可以承接所具备类型中型(含中型)及以下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审查业务。

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行为导则(征求意见稿)

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行为导则(征求意见稿)

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行为导则(征求意见稿)建设工程是一个复杂的项目,其中涉及到的各个环节的质量都会对总体工程质量产生影响。

因此,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行为导则的制定非常必要。

本文就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行为导则提出一些征求意见。

一、规范工程咨询和设计工程咨询和设计是建设工程的重要环节。

在这个阶段,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方案,满足施工要求。

在这个环节,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 提高设计师的水平,确保咨询和设计过程中的专业性和技术性。

2. 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咨询和设计。

3. 鼓励创新,推崇科技,提高设计师的设计水平和独立设计能力。

二、严格材料采购质量管理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因此,在材料采购环节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采购建筑材料,量化供应商质量管理水平。

2. 确保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工程要求。

3. 尽量减少采用不合格材料或夹带杂质材料。

三、加强现场管理现场管理是全过程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

在现场管理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 建立现场纪律和规范流程,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2.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遵守施工规范和安全标准。

3. 充分培养技术人员,提高施工技能和职业素质,减少人为因素对工程的不良影响。

四、加强工程质量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理是工程全过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

在这个环节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 建立严格的质量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的职能。

2. 加强质量监理,查明施工质量问题,及时纠正错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 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测和评估制度,对工程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客观的评估。

五、建立联合检测机制建设工程全过程应该建立联合检测机制,确保检查考核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联合检测机制应该具备以下特点:1. 与国家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合作,建立全程动态监测体系,确保工程建设全程都得到监督和检测。

2. 建立完善的检查考核制度,包括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两种形式,并对检查结论进行及时通报和处理。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指导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指导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四J1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化建筑业改革,完善建设工程计价体系,指导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活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20)4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监督管理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 19号)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适用本指导意见。

二' 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形式(一)工程总承包项目原则上采用总价合同或者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以单位指标报价的可视为总价合同。

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通常用于项目中建设场地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岩土工程条件不明或发包人要求不明确等有较大调整风险的分部工程项目。

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总价部分占比原则上应超过合同价的50%o(二)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对价格风险的分担应参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中价格风险约定和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川建造价发(2021〕302号)执行。

三、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组成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包括工程费用、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和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

其中,税金是指根据国家规定应纳增值税及其在此基础上计算的附加税,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计税方式,发包人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计税方式有要求的,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承包人应将应纳税金计入项目清单价格,汇入投标总价。

(-)工程费用包括建设项目总投资中的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暂估费用。

1 .建筑工程费主要用于建筑物、构筑物、桥涵、道路等土木工程建设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全过程工程质量管控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全过程工程质量管控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附件: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全过程工程质量管控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落实《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建筑强省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全过程工程质量管控,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建筑强省”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质量(-)强化设计深度。

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应满足《四川省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四川省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的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有《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设计总说明应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或《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要求,明确各子项装配率执行情况及技术措施;主体结构设计内容和深度应统筹建筑、机电、装饰等相关专业要求,并满足构件制作、运输和施工需求。

(二)加强设计管理。

设计单位应做好装配式建筑建设全过程服务,不得将装配式建筑拆分设计等相应业务肢解分包给其它单位。

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应充分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开展建筑、结构、机电、装饰等专业方案分析、优化。

对于装配率大于60%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或装配率大于75%的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建设单位应组织专项方案论证,论证意见应对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经济性作出评价,包括部品部件选型、连接构造、安装方案等方面的评价。

大力推行标准设计,居住建筑中,叠合板、楼梯、凸窗、剪力墙等构件应采用标准产品,四类构件在标准部品库中选用产品的分类别占比应大于60%。

(三)规范新技术推广应用。

鼓励企业对先进适用新技术标准化推广应用,对暂无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四川省地方标准的技术体系,按照《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办法》,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工程技术专家进行专项论证,论证意见应明确该技术是否适用于本工程项目及应用该技术时必须满足的条件;工程技术专家应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库中抽取,且不少于7人;论证意见将作为项目设计依据。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情况的报告(征求意见稿)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情况的报告(征求意见稿)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情况的报告(征求意见稿)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0.31•【字号】•【施行日期】2017.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情况的报告(征求意见稿)近年来,我市部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交付使用存在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纠纷时有发生,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也暴露出当前我市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存在程序运行不顺畅、规范标准不明确,以及职能管理错位、责任真空等问题,对于我市强化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质量满意度形成瓶颈阻力,亟待进一步加强规范。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关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定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根据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法律制度和竣工验收技术规范标准,以及建设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建筑承包合同、建设监理合同等)的约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对建筑工程进行查验接收的行为。

其中,组织者是建设单位,主要参与者是建设合同的各方主体。

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组织、参与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委托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以及竣工验收过程实行监督。

(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第5号令)等。

(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专项方案报审

建筑工程专项方案报审

建筑工程专项方案报审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XX市,总占地面积XXX平方米,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

项目拟建总高度为XX米,共XX层。

项目规划包括商业综合体、写字楼、停车场等多功能建筑,是一座综合性较强的城市综合体项目。

二、项目建设背景随着城市的发展壮大,为满足人们对于办公、商业、停车等多功能需求,需要建设一座综合性商务写字楼,并配套一定数量的停车位和商业服务设施。

该项目选址繁华地段,交通便利,对于城市的商业发展和城市形象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主要技术特点1. 建筑结构:本项目选用XX结构,结合了钢结构和混凝土结构,确保了建筑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2. 外立面设计:采用XX设计风格,以XX为主色调,使建筑外立面简洁大方,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

3. 绿化景观:在建筑周边设置绿化带,打造城市绿色景观。

4. 环保节能:选用环保材料,配置节能设备,提高建筑的节能性能。

5. 消防设施:设置完善的消防设施,确保人员疏散和建筑物防火安全。

四、施工组织与管理1. 施工方案: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合理施工方案,保障施工安全和效率。

2. 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配齐相关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安全生产。

3. 质量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质量标准,做好质量控制工作,保证建筑施工质量。

4. 环境保护:建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加强渣土、污水处理等环保工作。

五、招标采购1. 采购原则:依法合规进行采购,确保采购品质,降低采购成本。

2. 采购范围:主要涉及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服务等。

3. 供应商管理:建立健全的供应商库,定期进行供应商评估,以保证供应商质量和信誉。

六、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1. 施工期间噪声、振动等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2. 回收再利用废弃物、节水等资源利用措施。

七、费用预算与资金安排1. 费用预算:编制项目施工全过程费用预算,合理分配资金。

2. 资金安排:确定资金安排计划,确保建筑施工资金需求。

八、技术与质量标准1. 根据国家规定和相关标准制定项目技术和质量标准,确保建筑施工和使用安全可靠。

如何做建筑方案设计审查资料

如何做建筑方案设计审查资料

建筑方案设计审查资料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XX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项目位置:XX市XX区XX街XX号项目业主:XX集团设计单位:XX建筑设计院二、设计背景XX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是为了满足XX市城市发展规划的需要,提升市民生活品质,促进经济发展而进行的。

本项目位于市中心商业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完善。

设计单位经过多次深入调研,分析了当地的地形、气候、文化习俗等因素,制定了相应的设计理念和方案。

三、设计理念本项目以现代化、人性化、可持续发展为设计理念,将建筑融入周边环境,打造与城市和谐共生的空间。

同时,注重建筑的功能性和实用性,将为市民提供舒适、安全、便捷的生活空间。

四、设计内容1. 总体规划:建筑总占地面积XXXX平方米,建筑高度XXX米,共分为XX个功能区,包括商业区、办公区、休闲区等,整体布局紧凑有序。

2. 建筑外观:外立面采用现代简约风格设计,选用环保材料,建筑造型简洁大方,凸显时尚感和气派。

3. 功能布局:充分考虑使用者的需求和便利性,合理设置各功能区域,确保空间利用率高,流线设计合理。

4. 绿化设计:在建筑周围设置绿化带和景观花园,增加城市绿化面积,改善环境氛围,提高空气质量。

5. 智能化设计:引入智能化系统,提高建筑的智能化水平,节约能源,降低运营成本。

6. 安全设计:注重建筑的防火、防盗、防震等安全性设计,确保建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五、设计效果图设计单位提供了详细的设计效果图,包括建筑外观、平面布局、立面图、透视图等,用以展示设计理念和方案的具体实施效果。

六、设计技术参数1. 地基处理:根据地质勘察报告,采取相应的地基处理措施,确保建筑的稳固性。

2. 结构设计:采用X型柱结构设计,结构稳定,抗震性能好,符合国家建筑标准。

3. 细部设计:注重细节处理,包括门窗设计、室内装饰设计、照明设计等,提高建筑的整体品质。

4. 机电设计:考虑建筑的机电设备布置和安装要求,提高建筑的使用性能。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征求意见稿)
3.设计概算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科学、合理的原则。 4.本办法是根据适应于我省现行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依据编制的,执行中如遇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文 件变更,概算的费用项目及计算方法、标准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依据。 5.设计概算计价活动包括设计概算的计量计价、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设计概算审查、概算调整。 6.设计概算计价活动除遵守本办法外,尚应遵守国家、省有关设计概算计价的其他规定。
5.1 建设用地费................................................ 10 5.2 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 10 5.3 与未来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 15
预备费计算方法及标准............................ 17
8.1 建设项目概算费用计算程序.................... 19 8.2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0
概算管理及调整.........................................21
9.1 一般性管理要求........................................ 21 9.2 概算调整.................................................... 22
· ·
术语
1.设计概算 以初步设计文件为依据,按照本办法、概算定额等规定的程序、方法和依据,对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构成 进行计算,其结果表现为概算文件、概算价。设计概算简称概算,有时也泛指概算文件或概算价。 2.设计概算计价活动 建设单位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工程造价咨询等单位为完成设计概算进行的计量、计价、审查、 调整等工作及概算文件的编制。设计概算计价活动简称概算计价活动。 3.概算文件 概算计价活动中形成的,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编制、签署,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工 程造价咨询等单位出具的反映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构成的成果文件。 4.概算价 概算计价活动中形成的,在概算文件中载明的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构成,包括建设项目从投资决策开始到 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 5.调整概算 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变化等,原批复概算价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 和要求申请并批复调增(减)概算。 6.工程费用 是指建设期内直接用于工程建造、设备购置及其安装的建设投资,包括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设 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 7.工程建设其他费 是指在建设期内发生的建设用地费、与项目建设以及未来生产经营有关的构成建设投资但不包括在工程费 用中的费用。 8.预备费 是指在建设期内因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的变化而预留的可能增加的费用,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 9.专项费用 是指除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以外的费用,包括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等。 10.建设项目 按一个总体规划或设计进行建设的,由一个或若干个互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组成的工程总和。 11.单项工程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程项目。 12.单位工程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但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程项目。

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加快项目落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着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一)严格审批事项管理。

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备案、第三方机构审查、市政公用报装接入等事项全部纳入清单。

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实施主体、设定依据等基本要素,以及作为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技术审查、专家评审、现场勘验等,并与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做好衔接。

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原则上应与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保持一致。

审批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按程序动态调整清单,上级清单作出动态调整的,下级清单要及时调整。

(二)统一事项实施规范。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逐项修改完善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等,明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细化量化受理审查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牵头部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审批事项实施的指导监督,推动事项实施规范统一,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二、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规范化(三)规范窗口业务办理。

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管理,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统一出件机制,符合受理条件的应立即受理;不予受理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原因或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危大工程方案监理审核意见范文

危大工程方案监理审核意见范文

危大工程方案监理审核意见范文一、前言危大工程是指由于其特定性质、复杂性或规模,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对人员、财产及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特种工程。

这类工程对设计、施工、运营和维护等环节都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因此其工程方案监理审核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对危大工程方案监理审核进行全面分析,提出相关意见以推动危大工程的安全可靠实施。

二、监理审核要点1.方案合理性危大工程方案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同时应当具备科学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监理审核要重点关注方案设计的合理性,包括对施工工艺、材料配置、安全措施和环保要求等方面的合理性进行全面评估。

此外,还要对方案的技术审查及必要的技术协调工作进行监理。

2.风险评估危大工程往往面临诸多风险,监理审核应对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进行综合评估。

风险评估需要对工程的建设环境、施工工艺、设备设施、操作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考量,特别要重点关注可能引起意外事故的隐患和危险点,提出有效控制措施。

3.施工质量危大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监理审核应对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施工技术规程、工艺要求等进行严格把控。

监理审核要特别关注关键节点、重点部位的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严格要求相关施工单位提供完整可靠的施工质量验收文件。

4.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是危大工程建设的首要任务,监理审核要特别关注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监理审核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可控,防范事故风险。

5.环境保护危大工程建设往往涉及大量的土地、水资源和气体排放,监理审核要对工程方案中的环保措施和控制要求进行严格审核。

施工单位必须要提交完整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环保设施和控制措施,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破坏降到最低。

6.应急预案危大工程在建设和运营中难免会面临各种突发事件,因此监理审核要求工程方案中应急预案要完备,包括应急预警机制、应急救援措施、事故处置过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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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层、低层住宅及公寓建筑宜设置占总套数2%-4%的适合乘轮椅者居住的无障碍住房。
场地设计
周边建设规划情况、场地现状条件
建筑间距
1、应符合《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四编的要求
2、距离标注应为实际数值,而不是大于等于最小值的方式
分期建设
1、分期进行建设的项目必须以小区道路、慢行系统边线为分界线
4、配套电力设施应依据批复的设计方案配置,不允许新增室外配套设施;
5、各种设备、设施用房功能应标示明确。
停车库的停车位和行车线路
车库平面图中标注停车位实际数量,与指标表一致;
建筑施工图自审表(2013.06.24版)
项目总编号: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设计单位: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需提交的施工图内容:
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外檐详图
二、审核情况
审查事项
审查要点
审查结论
备注
申请表
各楼建筑面积之和与总建筑面积一致
相关指标
总体要求
应在总平面上按下列要求绘制相关指标表,符合中新天津生态城《修建性详细规划指标表填表说明》有关要求
2、物业用房面积及相关要求符合《天津市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
3、单位为平方米
4、公厕及垃圾大件储存间
生态技术指标表
应满足生态城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批复的修建等上位规划是否一致
1、楼座名称、位置、角度、层数、高度、出入口位置、场地标高
2、如实反映周边现状及规划情况
与批复的方案总平面图电子版对比
2、物业用房面积及相关要求符合《天津市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
3、物业用房设置楼层应符合房管部门要求。
平面功能标注
1、所有房间应标明用途,用途应为功能性质,不可标注具体用途,如咖啡、银行等。
2、商业、办公项目应采取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布局,不允许采用单元式或住宅套型式
3、常见问题:封闭阳台、开敞阳台、露台、飘窗、厕所、电梯间等配套用房标注清楚
信报箱位置
住宅首层门厅内应设置信报箱位置
依据《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GB50631-2010)和《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DB29-22-2007)
担架梯
十二层及以上建筑两部电梯(其中一部担架电梯)
配套设施
1、会所或配套公建中的公厕是否设置独立对外出入口;
2、早点铺、便利店是否按要求设置;
3、垃圾收集点是否按要求设置
2、机动车出入口距人行过街天桥、地道、立交引道、主要交叉口距离应大于80米。
3、地块沿道路长度小于80米的,道路出入口应设置在最远端。
慢行系统
1、出入口位置、长度、宽度、交叉口处理
2、慢行系统应保证20米宽,且位于同一高程
3、居住细胞在慢行系统交叉口处设置不小于2500平方米集中绿地,并标识出具体范围
2、总平面图中配套公建落位应与公建一览表核对
3、会所、公厕、早点铺、居委会、便利店等配套设施位置的便利性
4、任何配套设施在退线方面与建筑同等要求,不得违反建筑退线要求
无障碍设计
1、应设置并标明无障碍住宅
2、慢行系统、架空平台与架空平台应设置无障碍设施
3、应设置并标明无障碍车位
1.高层、中高层住宅及公寓建筑宜设置占总套数4%的适合乘轮椅者居住的无障碍住房。
1、应标明用地红线、绿线、建筑退线
2、应注明建筑最近点距离各类规划控制线距离
交通出入口
1、机动车和人行出入口的位置和宽度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批复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2、主出入口与道路交叉口的距离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1、生态城项目交通出入口宽度有三种标准,分别为6米、7米、11米,其中纯慢行口为6米,纯机动车口为7米,机非混行为11米
2、不允许隔层设置阳台或露台
3、飘窗设置应符合天津市规划局《关于规范建筑凸窗规划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
4、面积计算应符合天津市天津市建筑飘窗、设备平台及阳台建筑面积规划计算规则(规建字〔2009〕584号)
5、商业、办公楼项目不得设置阳台或露台。
物业用房
1、物业用房应在建筑单体平面中标明为“物业办公”,并注明面积。
4、建筑面积指标与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一致
用地平衡表
1、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修订)中的四项用地平衡
2、单位为平方米
3、用地面积应与核定用地图一致
1、住宅用地比例在70%-80%;公共绿地3%-6%;公建6%-12%;道路7%-15%
公建一览表
1、应符合批复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技术经济指标
1、户均面积应小于等于112平米;2、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3、人均公共绿地不低于1.5平米
4、居住区绿地率不小于40%
5、建设规模、强度
6、单位为平方米
1、住宅项目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应满足生态城停车配件要求,其他按照天津市标准。
2、停车位需要对照图纸核查
3、建设规模、强度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批复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标注(用地范围、建筑物角点坐标、距离尺寸标注)
1、标注应准确、清晰、标准,图纸应与电子文件一致
2、建筑轮廓线应为建筑满外尺寸
3、建筑应标注四角坐标,平面布局不规则的建筑应适当增加定位坐标
4、地下车库外轮廓线转点(与建筑不重合部分)应标注坐标
规划布局
1、住宅细胞内的单体高度高度差不宜过大,严禁出现“高低配、板凳式”高度布局
慢行系统宽度20米,断面7-6-7,长度是距离的1.1-1.2倍
地下设施范围
应标明地下室和地下设施范围线及出入口位置,地下设施范围需退让城市绿化带一定距离,避免施工时破坏现状绿化和管线
街角公园
1、应在图中注明街角公园范围,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2、应与已经建成或批复的街角公园一致
配套设施
1、总平面图中应表示出各类配套设施位置;
2、若方案分期报批,各项指标均应进行分解,若为最后一期,需保证与之前批复的各期规证指标叠加符合上位规划的总量
指北针或风玫瑰、比例尺
建筑平面比例一般不小于1:200
单体平面图
无障碍设计
1、建筑首层平面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2、无障碍住宅平面应满足相关设计规范
阳台、露台、飘窗
1、住宅建筑不允许设置开敞阳台和露台
2、同一细胞内不同高度的住宅应前后错落
3、多层板式住宅拼接单元数量不能多于三个单元,避免建筑体量过长
建筑层数标注
1、建筑层数应标注实际层数,不应出现“6+1、6.5、6越7”等标注形式
2、若顶层为设备层,不计入建筑层数
建筑表现形式
建筑轮廓线为建筑外墙边线,不应绘制出屋顶轮廓线及细部看线
规划控制线、建筑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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