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宗法制度与家族制度共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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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和家族制度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和家族制度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和家族制度同一宗族的成员具有共同的祖先,共同的姓氏,共同的宗庙,在一定意义上又有共同的财产,同受宗法制度的约束,参加共同的祭祀,死后葬于共同的墓地。

家族由若干具有亲近的血缘关系的家庭组成。

自进入文明时代以来,我国古代的家族一直是以父系的血缘联结的,而若干出自同一男性祖先的家族又组成宗族。

《尔雅·释亲》即把由同一高祖父传下的四代子孙称为宗族,实际上有些宗族还可包括更多的世代。

家族和宗族密不可分,有时甚至合二为一。

所以,我国古代的家族制度与宗法制度有着密切的关联,要了解古代的家族制度,必须首先对宗法制度有所认识。

所谓宗法,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标榜尊崇共同祖先,维系亲情,而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

它的具体内容在有关西周、春秋社会情况的文献记载中有比较详细的说明,其起源则可追溯到更远的世代。

宗法制度是由父系氏族社会的家长制演变而来的。

在父系氏族社会,世系以父系计算,父家长支配着家族成员,甚至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

在父系氏族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增加,私有财产也产生了。

父家长死后,他的权力和财产需要有人继承,于是习惯上就会规定一定的继承程序,而一代代父家长生前的权威在其死后仍然使人敬畏,子孙们幻想得到他们亡灵的庇护,于是又产生了对男性祖先的崇拜以及随之而来的种种祭祀祖先的仪式。

凡此种种,都为宗法制度的萌芽准备了适宜的土壤。

宗庙祭祀是头等重要的大事,由宗族中地位最高的成员主持。

同一宗族的人具有共同的祖先,共同的宗庙,共同的姓氏,共同的墓地,同受宗法制度的约束。

在宗庙中,始祖的牌位居中,始祖以下祖先的牌位依左昭右穆的次序排列,族墓中穴位也分昭穆,井然有序。

区分昭穆便于记住宗族成员的辈次,这在重视行辈尊卑、血缘亲疏的宗法社会是十分必要的。

与宗法制度有关的还有丧服制度。

丧服指居丧期间的衣服制度,共分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等,称为五服。

中国古代的家族和宗法制度汇编(PPT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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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家族和宗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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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宗法制度的产生与确立
一、宗法制度的产生
➢ 宗法制: 所谓宗法制度即血缘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 解决职权和财产分配、维护世袭统治秩序的一 种制度。这种制度由氏族社会的父系家长制演 变而来。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产生于商代后期。
一、宗法制度的产生
家族观念
(1)血缘观念。重视巩固血缘联系、维护世系血 缘纯度,重视家谱、族谱,反映了古代中国人“万 世一系”的血缘观念。
(2)门第观念。“门第”是万指宗法社会中地 主阶级内部家族的等级,以族姓、门户、地望为标 志;姓氏作为家族的符号,有高低贵贱之别;显贵 之家称为“世族”、“世家”、“高门”等,卑庶 之家则称为“寒门”;门第观念曾渗透到政治生活 和社会交往中,维护了贵族门阀的特权。(红楼梦)
二、宗法制度的确立
二、宗法制度的确立
周公确立的宗法制的内容:
✓嫡长子继承制
这是一种王位继承方式。宗法制度的核心是嫡长 子继承制。周王室从成立之后推行固定的嫡长子继承 制。
《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说:“立嫡以长不 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题目: 按照西周宗法制的规定,有资格继承王位的
是以下哪位? A、妾二所生大儿子(25岁) B、妾一所生二儿子(23岁) C、妻所生三儿子(21岁) D、妾一所生四儿子(19岁)
大宗子的权力
⑴全宗族的祭祀权 ⑵全宗族的土地所有权 ⑶宗族的刑罚权和军权 ⑷不迁宗的权利
二、宗法制度的确立
嫡长子继承制的优点:
定名分,即王位早有归属,嫡长子只有一个,只 有他有权占据王位,这就杜绝了兄弟之间为争王位而 造成的祸乱。

中国传统文化课件宗法制度

中国传统文化课件宗法制度

门第观念。
“门第〞是指封建时代地主阶级内部家族的等级, 以族姓、门户、地望为标志;姓氏作为家族的符 号,有上下贵贱之别;显贵之家称为“世族〞、 “世家〞、“高门〞等,卑庶之家那么称为“寒 门〞;门第观念曾渗透到政治生活和社会交往中, 维护了贵族门阀的特权。
姓者,统其祖考之所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 ------------?通鉴外纪?
的大宗,旁系庶子为小宗。 〔3〕大宗、小宗的关系是等级附属关 〔4〕礼起到维护等级次序的作用。
模块三、宗法的影响
红楼梦中的四大家族
老隋常说, “她是 我母亲,伺候母亲是天 经地义的事情。〞
华孝子祠
华孝子祠始建于南齐,距今1500多年,是无锡惠山最古 老且保存较为完好的祠堂。祠堂现存有四面牌坊、门坊、 溯源桥、承泽池、鼋池和主体建筑楠木享堂等明、清式样 建筑,祠内还有比较珍贵的?纺绩督课图?、?春草轩辞?、? 真赏斋法帖?等众多石刻。
二、家庭结构与家族观念
1.中国封建家庭的结构是以父子、婆媳为主轴的典型的父子型家庭; 家族关系以亲子的血统关系与夫妻的婚姻关系为根本构造。
2.就血缘关系言家族成员的关系受制于血缘定着家族的绵延。娶妻须由家族中主要成员 过问和决定,所娶女子的贞操对全家族负责,以确保家族血缘世系 的纯度;家族中女性处于附属地位;同一家族中的女性,地位有高 低之别。
令人感动的“孝子〞
50多万元,288个日夜,31岁的陕西青 年梁远全用这不同寻常的数字演绎了一段救 母的感人真情。
曾因一氧化碳中毒而昏迷半年的梁母, 已经能坐轮椅,还和医生握了手。医生说, 这是梁远全不懈努力9个月创造的奇迹。
令人感动的“孝子〞
2005年7月5日,是 隋玉旺搬家四年的“纪 念日〞,这一天也开始 了他“全职〞照顾患有 老年痴呆症、92岁高龄 老母亲的第五个年头。

中国传统文化家族宗法制

中国传统文化家族宗法制
“五服”旳形式和服期
斩衰:苴绖(die)、杖、绞带、冠绳缨、菅屦(ju);三年,居倚庐,寝苫枕 块,禁酒肉歌舞房事;为官者离职守制。用于君、父、夫、长子之丧。
齐衰:疏衰裳、齐,牡麻绖,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分三年执杖、一 年执杖、一年不执杖和四个月四等。用于母、妻、叔伯、弟兄等丧。
大功:布衰裳,牡麻绖,冠布缨,布带,绳屦;九个月。用于堂弟兄姐妹、 嫡儿媳、出嫁旳姐妹及女儿、非嫡孙等丧。
卿大夫 卿大夫 士 卿大夫 士
平士民
儿子 孙子 曾孙 玄孙
成吉思汗为何传位第三子?
成吉思汗新婚不久,孕否 不定旳妻子孛儿帖被蔑儿 乞族掳走,并赏赐给将领 为妾,救回后生下长子术 赤。
成吉思汗定汗位继承人时, 术赤应是首选。但次子察 合台以为,术赤是篾儿乞 人后裔,不能继位。弟兄 起了纷争。
成吉思汗觉得术赤、察合 台已生嫌隙,均不宜立, 遂传位三子窝阔台。
我国摩梭族(左)
一、先秦旳宗法社会
2、宗法制旳内容
周初宗法制旳基本原则
分尊卑 男尊女卑,长尊幼卑 别贵贱 嫡贵庶贱,宗贵别贱
天子
诸侯
宗法制旳要点
君统独尊 不得与天子、诸侯论弟兄
卿大夫
宗法制旳关键

别大宗小宗 “继别为宗,继祢为小宗”,大宗百世不迁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小宗五世则迁。
嫡长子继承制 嫡长子继承,余子分封。有嫡不立庶,无嫡论长幼。
隋杨靠士族宗兵得天下,为防士族强大威胁中央,建制压士族抬庶族。 建三省六部制,禁州郡县长官自辟僚属;废中正官,不认可士族特权; 创科举制,与按门第选官并用,平衡南北士族;镇压士族豪强旳叛乱。
唐太宗“庶化”士族
太宗接受隋教训,关注下层庶民。《氏族志》录293姓分九等:抬勋贵 庶族于士族之上;以科举制取代士族制度;以全国氏族取代小国士族。 中唐后来,为防财力集中为祸,除皇帝实施嫡传外,其别人都要分家。

宗法制

宗法制

✧宗法制✧张传玺先生在给江泽民等同志讲课时,对宗法制度是这样表述的:宗法制度是由氏族公社制中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的。

其主要作用是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以确立并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

此制度的最大特点是,以始祖的嫡长子一系的嫡系世代相承为大宗,其余各代庶子为小宗。

庶子各在本支为大宗,其嫡子、庶子又分别为本支的大宗、小宗。

如此推衍传继,嫡永为大宗,庶永为小宗,构成一个庞大的宗支网,状如树之干与枝的关系.✧宗法制度是以血缘关系纽带,以在维护父权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兄权,确保嫡长子世袭特权为核心内容。

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这种制度起源于氏族组织,确立于周公(宗法制度的形成可以说是在周公制礼作乐时所完成的),影响于后世各朝。

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

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

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它儿子被封为诸侯。

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

诸侯的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

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

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

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宗子)。

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

后来,各王朝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渐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宗法制。

具体继承✧世袭周王称天子,为天下政治共主,王位由嫡长子继承。

天子的其它诸子可被分封为诸侯,君位亦传给嫡长子。

诸侯其它诸子则被分封为卿大夫。

卿大夫之位亦传位嫡长子,其余诸子为贵族阶层的最低等级——没有封国和采邑的士。

这些世袭嫡长子成为各级政权的首领。

✧周人很早就有建造宗庙习惯,宗庙安置有代表祖先的木主,里面分建多少个“庙”,则取决于宗主的等级地位。

宗庙除了祭祀,还可以举行重大典礼、决定重大事情,具有礼堂的性质。

这中对祖先的尊敬,加强了宗族内部的团结,稳定了社会结构。

与宗庙制度相辅相成的还有族墓制度,西周、春秋时代,贵族和国人都被集体安葬于公共墓地。

4中国宗法制度

4中国宗法制度
(1)确立了亲亲、尊尊的规则。 (2)宗分大宗、小宗。嫡长子为全宗族 的大宗,旁系庶子为小宗。 (3)大宗、小宗的关系是等级从属关 (4)礼起到维护等级次序的作用。
宗法制度的形成、 第二节 宗法制度的形成、演变与影响 4.奴隶制瓦解后,曾适应奴隶制的宗法制演 变为封建宗法制。 (1)统治集团上层仍按血统亲疏承袭特权, 皇位的继承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原则。 (2)封建宗法制与封建礼教伦常思想相结 合,一方面作用于权力、财产的再分 配,一方面又制约着嘉、宾、婚、丧、 祭乃至日用起居等生活形态。
【本节参考文献】 本节参考文献】 1.吕思勉著:《中国制度史》(第八章)上海 教育出版社,1985。 2.王玉波著:《中国古代的家》商务印书馆, 1997。 3.冯尔康著:《中国古代的宗族与祠堂》商务 印书馆,1996。 4.葛兆光著:《古代中国文化讲义》(第三回 “家国秩序——国家、社会与儒家”)复旦 大 学出版社2006。
二、家庭结构与家族观念
3.就姻缘关系言,它决定着家族的绵延。 娶妻须由家族中主要成员过问和决定,所 娶女子的贞操对全家族负责,以确保家族 血缘世系的纯度;家族中女性处于从属地 位;同一家族中的女性,地位有高下之别。
二、家庭结构与家族观念
4.古代社会的家族观念: (1)血缘观念。重视巩固血缘联系、维 护世系血缘纯度,重视家谱、族谱,反映 了古代中国人“万世一系”的血缘观念。
令人感动的“孝子” 令人感动的“孝子”
2005年 2005年7月5日,是 隋玉旺搬家四年的“ 隋玉旺搬家四年的“纪 念日” 念日”,这一天也开始 了他“全职” 了他“全职”照顾患有 老年痴呆症、92岁高龄 老年痴呆症、92岁高龄 老母亲的第五个年头。 老母亲的第五个年头。 老隋常说, 老隋常说, “她 是我母亲, 是我母亲,伺候母亲是 天经地义的事情。 天经地义的事情。”

中国宗法制度

中国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即血缘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社会制度,旨在解决职权和财产分配,同时维护世袭统治秩序。该制度起源于氏族社会的父系家长制,于商代后期逐渐形成。宗法制度建立在宗族的基础之上,通过血缘关系将家族紧密联系在一起,进而构成国家的基础。在这一制度下,家族不仅是生活共同体,更是道德共同体。宗法制度与国家政权紧密结合,既在家族内部维护了父家长的统治权力,又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了道德制约的作用,对国家与社会秩序的稳定起到了关键作用。此外,宗法制度还塑造了国民的性格,体现了其深远的社会影响。家族作为宗法制度的基本单位,其内部成员持有同姓一家族的观念,且存在严格的等级和规则。同时,宗法制度还涉及家庭结构、家族观念以及人伦关系等方面,其中强调血缘纯度、门第观念和孝悌之道等核心价值观。这些观念在古代中国人的生活中据重要地位,对于加强家族凝聚力、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推广儒家伦理道德都起到了积极作用。至西周时期,宗法制度逐渐完备,确立了嫡庶之分和大宗、小宗制度,进一步巩固了其在古代社会中的地位。

宗法制度的内容

宗法制度的内容

宗法制度的内容
1. 宗法制度强调嫡长子继承制哦!就像古代帝王家,为啥一定是嫡长子当接班人呀,其他儿子就没机会呢?这就是规矩啊!想想看,如果没这个规定,那皇家还不得乱套呀!
2. 宗法制还特别注重家族血缘关系呢!这就好比一棵大树,根就是血缘,大家都靠这个联系在一起。

你看咱自己家族,不就是因为有血缘才那么亲近嘛!
3. 祭祀祖先也是宗法制度的重要一块呀!每年祭祖的时候,那场面多庄重呀。

这不就像我们对先辈的感恩和敬意的一种表达,没有他们哪有我们呀!
4. 族权在宗法制度里也很关键呢!族长说话那可相当有分量呀。

就好像一个班级里的班长,大家都得听他指挥呢。

5. 宗法制度下,家族里有各种规矩和礼仪的哟!大家得按规矩办事,见面行什么礼都有讲究。

这不跟我们参加重要场合要注意着装礼仪一样嘛!
6. 确立了大宗和小宗的区别,这可是宗法制度的要点呢!大宗就像树干,小宗就像树枝,都是一个整体呀。

咱生活中也有类似的呀,比如团队里有核心成员和普通成员呢。

7. 宗法制度影响深远呀,一直延续了好久呢!你想想看,现在很多家族观念不也是从那时候传下来的嘛。

我的观点结论:宗法制度在古代社会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对社会秩序和家族传承等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虽然现在时代不同了,但它的一些影子依然能在我们的生活中找到。

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
各级奴隶主贵族重视“宗子”的特殊地位,主要表现在祭祀上,但是在当时并非所有的子孙都有祭其祖先的 资格。例如继祢者只能祭祢,继祖者祭祖,继曾祖者祭曾祖,继高祖者祭高祖,各有其所宗及其所祭。凡非其所 继,皆不能祭,只有继始祖者的“宗子”一系才是有主祭的特权,其余的都没有祭始祖的资格。但是,不论什么 人 又 不 能 不 祭 祖 , 而 为 了 要 祭 祖 , 只 有 尊 敬 那 能 祭 始 祖 的 “ 宗 子 ” 。 所 以 《 礼 记 ·大 传 》 说 : “ 尊 祖 故 敬 宗 , 敬 宗 尊祖之义也。”这样一来,“宗子”的地位便重要起来,祭始祖的“宗子”便被诸庶子所敬,因而无形中便得到 了统治他们的作用。西周时期,从政治上讲,一国无二君;从宗法上讲,一庙无二祭主。各级宗族成员,都要以 各级“宗子”为中心,表示“尊祖”和“敬宗”,这就成了维护宗法制度的基本信条。
关系
宗法关系在先秦社会中所涉及的是有氏的居民,其中包括为数众多的卿大夫、士,也包括天子和各诸侯国的 国君。但是由于天子和诸侯是国家和公共权力的代表,因而在他们与王室和公室亲属之间,宗法关系受到很大的 限制。即使是天子和诸侯的亲属也“不得以其戚戚君位”。尤其是已立氏的王室和公室后裔,对于天子或诸侯只 能以君臣关系对待,而不能以亲属关系对待,即所谓“弟兄不得以属通”。天子和诸侯所受到的宗法关系的影响, 主要表现在某些仪式中对相同血缘或近亲血缘的诸侯给以优待和尊重。如《左传》记载有“周之宗盟,异姓为 后”,“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等。此外,天子和诸侯还经常举行 “合族之食”的典礼,和在一些仪式的末尾安排“燕饮”,用来特别款待臣属中的亲属。这些做法含有道义和政 治的意义,与宗子对族人凭借血缘关系进行的具有行政与司法意义的管辖和处置有很大不同。天子对诸侯的管辖, 以及诸侯与诸侯之间相互关系的处理,主要是依据他们各自的政治地位。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周代的天子和诸 侯同时也是包括一般贵族在内的宗族的宗子,并且认为天子是“天下大宗”,诸侯“相对于天子是小宗”,而在 其诸侯国内又是“一国的大宗”。这种观点往往导致将周代国家看成是宗族或家族的扩大。

宗法制度与家族制度

宗法制度与家族制度

宗法制度与家族制度宗法制度与家族制度都是中国古代社会的重要组织形式,它们共同构建了传统中国社会的稳定秩序和价值观念体系。

宗法制度强调血缘的重要性,以祖先为核心,通过血缘关系来确定个体的社会地位和权益;而家族制度则强调以家庭为单位,以家族成员的共同责任和利益为基础,维护家族的利益和传承家族的传统。

宗法制度源于古代中国社会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强调尊重上代祖先的重要性。

在宗法制度下,家族地位和权利是通过血缘关系确定的,排他性较强。

核心是宗族,宗族以共同祖先为核心,形成一个庞大的社会团体。

在这个团体中,个人的地位和权益往往需要通过血缘关系来确定,人们以自己在宗族中的地位为荣,而在个体与个体间的关系中,个体的地位相对较低。

宗法制度具有稳定的社会结构,同时也形成了以家族为单位的凝聚力较强的社会关系。

在宗法制度下,家族的重要性也得到了充分体现。

宗族的成员通过维系着共同的血缘关系,从而形成了一种紧密的家族纽带。

家族制度以血缘亲属关系为基础,以家庭为单位,家族成员之间形成了明确的责任和义务。

家族的重要性在社会生活中得到了广泛认可和尊重,家族成员享有共同的权利,共同承担家族的义务。

家族制度形成了家族共同利益的保障机制,让家族有更强的凝聚力和生存力,有效地维护了家族的利益和传承家族的传统。

宗法制度和家族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宗法制度通过强调血缘关系的重要性,不仅构建了一个稳定的社会秩序,也强化了个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权益。

而家族制度则通过强调家族成员之间的责任和利益,加强了家族的凝聚力和传承力,维护了家族的利益和传统。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宗法制度和家族制度也逐渐呈现出一些问题。

一方面,宗法制度强调血缘关系,容易导致宗族内部的封闭性和排外性,难以适应社会多元化的发展。

另一方面,家族制度由于强调共同责任和利益,有时会压抑个体的自由和发展空间。

在现代社会中,宗法制度和家族制度虽然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发展,但它们仍然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第四章 宗法制度与家族制度

第四章  宗法制度与家族制度

2.通过变法,各国新建的封建官 僚制破坏了宗法制
• (1)任用低地位低阶层的人为高官,破 坏了宗法社会中由世袭贵族参与政治的 局面; • (2)以食俸禄代替领封地; • (3)封建官僚的职位不能世袭,不是终 身; • (4)新的郡县制也在破坏着封地;
3.宗族内部的矛盾激化
宗族内部许多不同的家庭间的利
2、宗法制度的产生及其发展
(1)产生的原因:
父系氏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剩余产品增加
私有财产产生
两需 个要 问解 题决
继承问题
祖先崇拜问题
宗 法 制 度 产 生
(2)发展:
• 夏代宗法制的基本内容:确定继统秩
序和在家族内部依血缘关系区分尊卑
亲疏,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者
相辅相成;同时,与此相适应,为了
(3)门阀制度的衰落原因
• A.士族自身的腐朽无能。 • B. 隋末农民战争的打击与隋唐科举取 士制度的建立完善。
3、家族制度
• (1)形成的历史条件
A、宋代以后,租佃契约制的地主经济使 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相对减弱,地 主对农民的控制力也必然减弱; • B、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土地买卖十分盛行, 土地所有权的转移也颇为迅速,这直接导 致地主阶级内部的分化剧烈; • C、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之间的矛盾尖锐。
E.订族规:
位于山西省闻喜县礼元镇的裴柏村的裴氏家族,绵 延发展,如大江滔滔,纵贯整部中华文明史,迄今已 近2700年之久,其间人才辈出,各领风骚,功高华夏, 彪炳史册。历代有宰相59人、大将军59人、中书侍郎 14人、尚书55人、侍郎44人、常侍11人、御史10人、 专使25人、刺史211人、太守77人、皇后3人、太子妃 4人、王妃2人、进士170人,其中文武状元6人、驸马 21人,郡守以下各种官员不计其数。历代朝廷赐给裴 氏的爵位:公89人、侯33人、伯11人、子18人、男13 人,祠乡贤30人。

第四章宗法制度与家族制度

第四章宗法制度与家族制度

第四章宗法制度与家族制度在古代社会,宗法制度与家族制度都是非常重要的社会组织形式。

宗法制度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社会组织形式,家族制度则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组织形式。

这两种制度在古代社会的生产、生活和文化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宗法制度宗法制度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形式。

根据宗法制度,人们按照血统关系分为祖先、宗族、家族等不同的层次。

宗法制度存在于封建社会中,是一种传统的社会组织形式。

其核心思想是祖先崇拜和尊重血缘关系。

根据宗法制度,人们的社会地位和身份是由其出身决定的,不容易改变。

然而,宗法制度也有其不足之处。

首先,宗法制度以血缘关系为基础,过于强调“血统至上”,忽视了个人的能力和自主发展。

其次,宗法制度容易使社会阶层固化,不利于社会的流动性和发展。

最后,宗法制度在其中一种程度上压抑了个体的自由和独立性,限制了人的发展。

二、家族制度家族制度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组织形式。

家族制度早期存在于农耕社会中。

在家族制度中,家庭成员之间有着亲属关系和共同利益。

家族成员通常居住在一起,共同劳动和合作。

家族制度的核心是家长制度和家族权威。

在家族制度中,家长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家族的长辈通常被视为家族的权威,他们在家族中拥有决策权和管理权。

他们负责管理家族的财产、事务和家族成员的行为。

家族的长辈对家族成员有权利和责任的管理。

他们是家族的核心和代表。

另外,家族制度还强调传承和血缘关系。

家族成员的传承权通常由家族长辈决定,遵循家族的血缘关系。

家族制度在社会生活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家族制度有助于维系家族的生活和传承家族的财产。

家族成员之间的互动和合作能够保证家族的持续和发展。

其次,家族制度有利于传承家族的传统和文化。

家族成员之间的文化传统和经验被一代一代传承下来,保持了家族的独特性和凝聚力。

最后,家族制度可以提供安全和保护。

家族成员之间相互照顾和支持,能够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

然而,家族制度也有其弊端。

宗法制度与家族制度

宗法制度与家族制度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 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敬宗所以尊祖祢 也。 ——《礼记·丧服小记》
别子,是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嫡生子,即嫡长子的同母兄弟。 “但此名别子,则就诸公子之中专推其嫡弟言之。有别出诸弟之义。故 公子原该母庶二弟,而此别子 则专用母弟,不问长幼,而以嫡为主。” —— (清)毛奇龄 《大小宗通释》 或曰庶子,或曰包括本国公子、异姓公子(来自他国者)以及庶民 起为卿大夫三种,或曰除嫡长子之外的其他儿子。后一说较合理。 别子不敢祖诸侯,只能分出另立一系。这种别子往往受封为卿大夫, 领有封邑采地。 继别:谓继承别子位置的后代,就是别子的嫡长子孙。 祢,是诸弟之意。继祢,即继承别子诸弟的后代子孙,是大宗的旁支。 别子的庶子,不能继别,应尊奉继别者为宗,相对而言,就是小宗。 他们也是以嫡长子为嗣,这个嫡长子无权继别,但可继祢,称继称小 宗。祢,是已故父亲在宗庙中的神主。继祢者有权祭祀父亲,是父亲 的合法继承人。庶子除了宗奉直系大宗外,还得宗奉这个继祢小宗。 传至五代后,因其与别子的关系超出同一高祖的范围,因此不再祭祀 别子的祖先,而另祭本支的祖先,故称小宗。
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 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爱百姓故刑罚中,刑罚中故庶民安,庶民安 故财用足,财用足故百志成,百志成故礼俗刑,礼俗刑然后乐。 ——《礼记·大传》
(二)宗法制度的作用
凡世袭的嫡长子孙都称为宗子,是全体宗族成员宗奉的对象。宗子有“宗 子权”,也称“宗主权”。“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礼 记·丧服小记》)
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
*是中国奴隶社会特有并延续到封建社会的父权家长制的
大家庭形式。
*进入封建社会后,这一制度虽发生了变化,但维护统治

第四章宗法制度

第四章宗法制度

第四章宗法制度宗法制度是古代维护贵族世袭的一种制度。

宗法建立在宗族的基础之上,宗族由若干个同血缘的家族集合而成,由家庭而家族,再集合成宗族,结成乡社,进而成为国家的基石,这是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基本事实。

在宗法制度下,家族——宗族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统治和服从为内核的政治、经济和道德的共同体。

它与国家政权合二为一,在家族——宗族内部起到维护父家长统治权力的作用,在意识形态领域具有道德制约的作用,对国家与社会具有维系秩序的功能,同时,对国民性格的塑造也有着深刻的影响。

第一节家产生与家族观念一、家族的产生家族是个历史的概念。

在原始群婚时期,人类处于血亲杂交状态,还不可能产生家族。

随着母权制氏族的形成,始出现母系大家族,即男子居住女方,世系依母系计。

到了父权制氏族时代,形成了父系大家族,女从夫居,世系依父系计。

随着原始公社制度的逐渐解体,又形成私有制下的父系大家族。

父系家族内部包容了若干个个体家庭,家族内部所容纳的个体家庭或多或少,但都持有同姓一家族的观念。

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父系家族中拥有父权和夫权的家长,即拥有掌握家族所有财产和支配家族所有成员的绝对权利。

家长的这种统治权力,在地主家庭和农民家庭都是一样的。

只是地主在其家族经济的支撑下,大都聚合多个个体家庭而居,三世、四世乃至五世同堂,家长的地位愈形尊严。

农民家庭的家长通常是生产的主要劳动力,是仅有的少量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和支配者,同时又是生产的管理者和组织者,其统治权只限于“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①的范围。

家族的血缘纽带,适应了界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和维护家长统治权的需要,在私有制下愈益牢固。

普列汉诺夫曾指出,一个民族的文化,都是由它的精神本性所决定的,它的精神本性是由该民族的境况所造成的,而它的境况归根到底要受生产力状态和它的生产关系所制约。

②氏族本是人类社会最原始的血缘集团,由血缘纽带组成的氏族社会,是世界各民族都曾经历过的发展阶段。

然而,不同民族在氏族制解体后的发展形态却有差别。

春秋战国时期的家族与宗族制度

春秋战国时期的家族与宗族制度

宗族财产纠纷解决机制:族内 调解为主,必要时请官府介入
宗族继承制度
嫡长子继承制: 由嫡长子继承 家族族长的位 置,确保家族 权力的平稳过 渡
宗法制度:强 调尊卑有序, 注重家族内部 的等级和秩序
族谱传承:通 过族谱记录家 族成员的世系 和身份,确保 家族血统的纯

宗庙祭祀:维 护宗族团结和 信仰的重要仪 式,强调家族 祖先的崇拜和
春秋战国时期,家族与宗族制度逐渐从严格的等级制度向较为宽松的制度演变。
变革的背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诸侯国的崛起,传统的家族与宗族制度已经无法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形势。
变革的内容:各诸侯国纷纷进行改革,推行县制,削弱世卿世禄制度,推行军功爵制,重视人才选拔和任用。 变革的影响:这些变革加速了封建制度的瓦解,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繁荣,为秦汉统一中国奠定了基 础。
私自支配
异同点:家族和宗 族的财产管理都体 现了家长或族长制 的集权特点,但家 族更侧重于家庭成 员的利益,而宗族 则更注重族人的整
体利益
继承制度比较
家族继承:以 嫡长子继承制 为主,强调身 份和地位的传

宗族继承:以 血缘关系为基 础,重视族谱 和族谊的延续
异同点:家族 继承更侧重于 身份地位的传 承,而宗族继 承更强调血缘
经济发展:家族 与宗族制度的演 变与变革对经济 发展产生了影响, 推动了商品经济 和贸易的繁荣。




汇 报 人 :
关系的延续
影响:家族与宗 族制度的异同点 对当时的社会、 政治、文化等方 面产生了深远的
影响
影族家
第 四
响制族 章
度与
的宗
对社会政治的影响
家族与宗族制度在春秋战国时期对社会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是当时社会政治 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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