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基本准则
中国广告价值观
中国广告价值观中国广告价值观是指广告行业在中国所秉持的道德和价值观念,是广告内容和形式的基本准则。
这些价值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尊重自我价值:广告需要尊重自己的价值,建立在真实和客观的基础上,准确地向用户传递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和价值,提高用户的购买决策能力。
同时,广告还需要注重自己的品牌形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以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忠诚度。
2. 尊重社会利益:广告在创作过程中,需要考虑社会的价值观,不得侮辱或歧视任何群体,不得在广告中使用低俗、暴力、色情等不良内容,不得诱导人们进行不健康的行为。
尊重社会利益是广告行业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树立和维护企业良好形象的关键。
3. 注重产品与消费者的体验:广告不仅仅是告诉消费者产品的信息和价值,更包括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产品的体验。
广告需要注重产品的实际效用,并切实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同时,广告还需要通过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增强消费者与产品的情感联系,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此外,中国广告价值观还包括服务和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以消费为本位、坚持法律与道德的双重要求以及反对过度的商业利益取向等方面。
这些价值观共同构成了中国广告行业的基本准则和道德标准,旨在保障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广告与社会的和谐共生。
在实际的广告活动中,这些价值观得到了广泛的体现和应用。
例如,一些广告通过展示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引导消费者树立积极的生活态度;一些广告注重产品的实际效用和消费者的体验,通过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增强消费者与产品的情感联系;还有一些广告尊重社会利益,倡导环保、公益等社会价值观念,为社会做出贡献。
总之,中国广告价值观是广告行业在中国所秉持的道德和价值观念的基本准则。
这些价值观涵盖了广告活动的各个方面,旨在保障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广告与社会的和谐共生。
同时,这些价值观也为广告从业者提供了指导和规范,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和使命。
广告用语规范
广告用语规范广告用语规范是指在广告文案创作中,使用一定的规范和标准,以确保广告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下面是一些广告用语规范的参考,总结为以下几点:1. 信息真实准确:广告文案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
不得夸大产品或服务的效果、质量或性能。
2. 避免误导性用语:广告文案应避免使用误导性的用语,如“绝对”、“最好”、“无敌”等夸张用词。
应用客观、实事求是的描述方式,准确传递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和优势。
3. 诚信守法:广告文案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不得使用不雅、低俗、歧视性或攻击性的语言。
4. 合理承诺:广告文案应为消费者提供合理的承诺,如退款保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等。
同时,这些承诺也应是可实现的,不能虚假宣传。
5. 清晰简洁:广告文案应简洁明了,语言通俗易懂,避免使用复杂的行业术语或词汇。
让消费者能够快速、准确地理解广告内容。
6. 强调产品或服务的价值:广告文案应突出产品或服务的价值和优势,针对消费者的需求进行定位和推销。
强调产品的独特性、创新性或实用性,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
7. 创造互动与参与:广告文案应鼓励消费者与广告内容进行互动和参与。
可以通过提出问题、引发思考、分享经验等方式,激发消费者的兴趣和参与度。
8. 引用客户评价和证明:广告文案可以适当引用客户的评价和证明,以增加产品或服务的可信度。
但必须保证这些评价和证明是真实、准确的,且有合法的授权。
9. 吸引阅读:广告文案应在标题、副标题和关键信息上下功夫,设计吸引人的悬念、情感或趣味,以提高广告的阅读率和点击率。
10. 注意版式设计和排版:广告文案应与版式设计和排版风格相协调,使广告整体呈现出一种美感和协调性,提高广告的品牌形象和视觉效果。
总之,广告用语规范是一种将准确、清晰、诚实、有吸引力的语言应用于广告文案创作的准则和标准。
通过遵守这些规范,可以提高广告的质量和效果,增加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和满意度。
奥格威的广告准则
奥格威(David Ogilvy)是著名的奥美国际广告公司创始人,生于一九一一年英国苏格兰,早期曾做过厨师、厨具推销员、市场调查员、农夫及英国情报局职员。
于一九四八年在美国创立奥美广告公司。
随后以创作许多富创意的广告而赢得盛誉。
奥美公司在其经营管理下,发展迅速,现今已经成为在世界53个国家或地区设有278个分公司的国际性跨国广告公司。
著名的广告大师大卫.奥格威提出的广告信条,成为当今优秀广告公司的广告运作的参考准则。
1.绝对不要制作不愿意让自己的太太、儿子看的广告。
诸位大概不会有欺骗自己家人的念头,当然也不能欺骗我的家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2.在美国一般家庭,每天接触1518件广告,要引起消费者注意,竞争越来越激烈。
如果大众倾听广告者的心声,则其心声必须别具一格。
3.广告是推销技术,不是抚慰,不是纯粹美术,不是文学,不要自我陶醉,不要热衷于奖赏,推销是真刀真枪的工作。
4.绝不能忘记——你是在花广告主的钞票,不要埋怨广告创作的艰难。
5.不要打“短打”,你必须努力,每次都要全垒打。
6.时时掌握主动,不要让广告主支使才去做,要用出其不意妥协的神技,让他们惊讶。
7.一旦决定广告活动的实施,不要徘徊,不要妥协,不要混乱,要单刀直入地进行,彻底地猛干。
8.不要随便地攻击其他地广告活动,不要打落鸟巢,不要让船触礁,不要杀鸡取卵。
9.每一个广告,都是商品印象(brand image)地长期投资,丝毫不允许有冒渎印象的行为。
10. 展开新的广告活动以前,必须研究商品,调查以前的广告,研究竞争商品的广告。
11. 说什么比如何说更重要,诉求内容比诉求技巧更为重要。
12. 如果广告活动不是由伟大的创意构成,那么它不过是二流品而已。
13. 广告原稿,必须是具体地表现商品的文案规范(copy platform),堂堂地、明确地传达商品的功用、寻找商品最大功用是广告作业中最大的使命。
奥格威的广告本文原则1)不要期待消费者会阅读令人心烦的散文。
一指禅广告规则
一指禅广告规则
一、广告基本准则(一)真卖管准则
广告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音、有效跟、允港或音对眠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港有表示的,应当薄施、明白,广告使用据、统计资料、查结果、文滨、引用语,应当真卖、准确,并表明出处。
(二)台法性准则
广告不得含有法接禁止的内,不得采用法线禁止的方式发布。
论知,广告不得使用基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活,烟草广告中必须标明“吸烟有吉健凉,大众好相介不得以断间动蓝形式发布广告。
()符合社会主义糖神文明则
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安心健凉,促进商品充制务质量的提案,保护将需音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存和职必道响,维护国家的考产和利益。
广告不得损吉未或年人和兴突人的每心健家。
二、药品广告准则
(一)禁止发布广告的药品
(1)麻品和国际公约管制的精神药品品种;
()未是卫生行政部门准生产的药品(含试生产的施品):
()卫生行政部门已明令禁止销售、使用的药品:
()医疗兰位否(的制。
(二)广告中禁止出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1)有淫彬、迷信、荒香言、文字、面运的;
(2)克信司类产品或与天他施品进行功效和安全性对比件价的;
(3)注反科学规律,表泥或培示包治百病的;
(4)有疗效悬佳”、“药到病”、“治”、“安全预方”、“完全无刮作用”等断言或构含保证的:
()有紧高支术”、最高科学”、“悬进步制法”、之王”等断言的;
(6)说明治率或有效率的;
)禾利用医的科技单位、学术机鸡、医送或儿宝、医生、东音的名义和形象作为广告内容的;
()专用于治性功能道得的:
()标明款奖内容的。
广告语数量准则
广告语数量准则1.简短明了,言简意赅2.突出特色,突显重点3.符合产品特性,契合产品定位4.简洁明了,不繁琐不啰嗦5.抓住目标群体心理需求点6.突出优势,弥补劣势7.注重情感因素,渗透情感传播8.具有吸引眼球的视觉效果9.抓住消费者痛点,解决问题10.表述方式自然流畅,易于理解11.体现产品特色和品牌形象12.创意新颖独特,引人注目13.突出产品的使用价值和好处14.便于传播,易于被记忆15.内容真实可信,言之有据16.塑造品牌形象,强化品牌认知17.避免负面词汇,避免引起争议18.尊重消费者权益和个人隐私19.立足事实,不虚假夸大20.吸引目光,引发共鸣21.不要使用太多的广告语,保持简洁明了22.广告语数量要根据广告内容和形式进行调整23.尽量避免使用复杂和难以理解的广告语24.广告语数量不要超过受众的接受程度25.确保广告语的内容与产品、服务相关联26.注意广告语数量在不同渠道的适用性27.保持广告语的语言简洁、生动、具体28.广告语数量要符合品牌形象和定位29.注意广告语的调性和情感诉求30.避免使用含糊不清和引起歧义的广告语31.广告语数量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32.确保广告语的表达方式与目标受众相契合33.广告语数量要考虑受众的阅读习惯34.避免使用过于具体或夸张的广告语35.广告语数量要体现产品或服务的独特卖点36.保持广告语的独特性和吸引力37.避免过度依赖广告语来吸引眼球38.考虑广告语数量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接受度39.确保广告语的内容真实可信40.定期评估和优化广告语的效果和效益41.精准而简洁是好广告语的基石42.注意广告语的长度,不宜过长43.广告语要能够快速吸引目标受众44.避免过度使用行话和流行语45.广告语要符合产品或服务的定位46.广告语要具有独创性和创意47.广告语应当具有情感共鸣48.注意语气要积极向上49.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词汇和句式50.广告语要具有说服力和吸引力51.避免使用生僻词汇和难以理解的词语52.广告语要能够引起目标受众的共鸣和共同感知53.广告语要与产品或服务的特点相呼应54.广告语需具备记忆性55.注意使用正确的标点符号和语法56.广告语适当地运用修辞手法57.避免与竞品广告语雷同58.广告语要能够引起目标受众的好奇心59.广告语要具备符合时代潮流的特点60.广告语要考虑目标受众的文化背景和喜好61.简洁明了,不拖泥带水62.言之有物,不空洞无物63.直击要害,让人一目了然64.突出重点,不罗嗦废话65.语言生动,吸引眼球66.言简意赅,不复杂晦涩67.言之有物,引人深思68.言简意赅,不啰嗦废话69.突出特色,窥探内核70.突出优势,引人注目71.信息丰富,让人了解72.重点突出,让人印象深刻73.精准表达,抓住重点74.独具特色,别具一格75.言简意赅,让人记忆深刻76.精准定位,让目标明确77.形象生动,深入人心78.深刻把握,准确定位79.语言朴实,感染人心80.言之有物,博得好评81.简短明了,突出重点82.言之有理,有说服力83.切忌空洞、矫情84.避免使用复杂词汇85.打破常规,别具一格86.贴近目标受众心理87.明确表达产品特点88.强调产品优势与价值89.直截了当传递信息90.形象生动,引人注目91.语言生动有趣,引发共鸣92.精准定位目标消费者93.采用生动的比喻与类比94.利用情感暗示,触动心灵95.结构清晰,逻辑严谨96.突出亮点,增强记忆性97.简练易记,方便传播98.提供具体、可信的数据支持99.关注触发目标消费者购买欲望100.遵循品牌风格,保持一致性101.少则精,多则乱。
好广告的标准
好广告的标准
首先,好广告应该具有独特的创意。
在众多广告中脱颖而出,就需要有独特的创意。
创意是广告的灵魂,是吸引消费者眼球的关键。
一个独具匠心的广告创意能够让消费者记忆深刻,从而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其次,好广告应该能够准确地定位目标受众。
不同的产品面向的受众群体是不同的,因此广告创作者需要针对不同的受众群体进行精准定位。
只有了解目标受众的需求和喜好,才能够制作出能够触动他们内心的广告作品。
好广告还应该具有情感共鸣。
情感共鸣是广告与消费者建立情感联系的桥梁,能够让消费者产生共鸣,从而更容易接受广告传递的信息。
通过情感共鸣,广告能够更加深入地触动消费者的内心,激发其购买欲望。
此外,好广告应该具有清晰明了的信息传递。
广告的目的是传递产品或服务的信息,因此广告创作者需要通过清晰简洁的语言和形象,将产品的特点和优势传递给消费者。
消费者在短时间内能够清晰地了解产品的特点,才能够引起他们的兴趣。
最后,好广告应该具有良好的传播渠道。
除了创意、定位、情感共鸣和信息传递,广告的传播渠道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选择合适的传播渠道能够让广告更加精准地触达目标受众,从而提高广告的曝光率和影响力。
综上所述,好广告的标准包括独特的创意、精准的受众定位、情感共鸣、清晰的信息传递和良好的传播渠道。
只有在这些方面做到完美,广告才能够真正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取得成功。
希望广告创作者们能够在创作广告时,充分考虑这些标准,打造出更具吸引力和影响力的好广告。
广告的原则是什么?广告原则主要有三条
广告的原则是什么?广告原则主要有三条广告是商业社会中不行或缺的一部分,它是企业宣扬品牌、推广产品和服务的重要手段。
然而,广告不仅仅是一种宣扬方式,它还有着自己的原则和规章。
那么,广告的原则是什么呢?广告的原则是什么广告原则是指广告制作和发布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基本准则,它们是广告行业的基石,也是广告效果的保障。
广告原则主要有三条,分别是真实性原则、诱导性原则和道德性原则。
1、真实性原则真实性原则是广告制作和发布过程中必需遵循的基本准则之一。
广告必需真实、精确地反映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和优势,不能夸大其效果或误导消费者。
广告中的文字、图像、声音、视频等信息必需真实牢靠,不能虚假夸大或哄骗消费者。
广告必需遵循真实性原则,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认可,提高品牌形象和销售业绩。
2、诱导性原则诱导性原则是广告制作和发布过程中必需遵循的基本准则之一。
广告必需具有肯定的诱导性,能够吸引消费者的留意力和爱好,引导消费者购买产品或服务。
但是,广告不能使用虚假、夸张、误导或哄骗的手段来诱导消费者购买产品或服务。
广告必需遵循诱导性原则,才能有效地促进销售和提高品牌知名度。
3、道德性原则道德性原则是广告制作和发布过程中必需遵循的基本准则之一。
广告必需遵循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不能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违反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
广告必需遵循道德性原则,才能赢得消费者的敬重和信任,提高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在实际的广告制作和发布过程中,广告人员需要遵循以上三条原则,并且在详细操作中还需要留意以下几点:1、广告必需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能违反国家法律和道德标准。
2、广告必需针对目标受众,符合他们的需求和爱好。
3、广告必需具有创意和亮点,能够吸引消费者的留意力和爱好。
4、广告必需具有情感共鸣和品牌价值,能够提高品牌形象和忠诚度。
5、广告必需具有可测量的效果和回报,能够实现商业目标和提高销售业绩。
广告的原则是广告制作和发布过程中必需遵循的基本准则,它们是广告行业的基石,也是广告效果的保障。
广告活动的准则
广告活动的准则
广告活动的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真实性原则:广告所传播的经济信息必须真实,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2.思想性原则:广告内容与形式要健康,不得含有不良信息,不得损害社会公德和道德底线。
3.艺术性原则:为了加强广告的感染力,激发人们的审美情趣,广告创作中可以进行必要的艺术夸张,以增强消费者的印象。
4.大众性原则:广告要简单明了、通俗易懂;广告要站在大众立场上去思考和行动;广告必须向大众普及知识。
此外,广告活动还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规定,必须符合强制性的法定要求。
同时,注重社会效应和道德底线,宣扬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中国广告基本准则
中国广告基本准则
在中国,广告行业的基本准则主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范,该法于1994年颁布,之后进行过一些修订。
以下是中国广告行业的一些基本准则和规定:
1. 真实性和合法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不得虚构事实,不得涉及违法违规行为。
广告中的产品和服务宣传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 社会公德:广告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含有淫秽、色情、暴力等有害社会风气的内容。
不得侮辱他人,不得宣传封建迷信。
3. 虚假宣传:广告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夸大产品或服务的性能、效果等。
广告中的数字、数据等必须真实可靠。
4. 尊重消费者:广告应当尊重消费者的权益,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中不得使用容易引起误解的用语,不得迷惑消费者。
5. 未成年人保护:广告不得利用未成年人缺乏判断力的特点进行欺骗性宣传,不得含有可能引起未成年人模仿的内容。
6. 保护环境:广告制作和发布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环境,不得破坏生态平衡,不得含有妨害人体健康的内容。
7. 尊重竞争:广告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进行恶性竞争,不得诋毁竞争对手。
8. 广告主体责任:广告主体对广告内容负有法律责任,广告经营者对广告发布负有相应的监管责任。
请注意,这只是对中国广告基本准则的一般概述。
具体的法规和准则可能会有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法规文本和行业规范。
简要论述广告决策的原则
简要论述广告决策的原则
广告决策的原则是指在制定广告策略和计划时所遵循的一些基本准则。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广告决策原则:
1. 目标导向原则:广告决策应该以明确的目标为基础。
广告活动的目标可包括品牌知名度的提升、销售增长、市场份额提高等。
在制定广告策略时应明确目标,并根据目标选择合适的广告媒体和传播方式。
2. 效果可量化原则:广告的效果应该可以量化和评估。
在决策过程中应该明确广告活动的预期效果,并设定可衡量的指标。
通过实施监测和评估,可以及时了解广告的效果,并对决策进行调整和优化。
3. 目标市场定位原则:广告决策应该基于目标市场的需求和特点。
在选择广告媒体和传播方式时,应该考虑目标市场的特征、消费习惯和媒体接触行为等因素。
通过准确地定位目标市场,可以提高广告的针对性和效果。
4. 全面传播原则:广告决策应该将传播渠道和方式综合考虑,实现广告信息的全面传播。
在传播媒体的选择上应综合考虑目标群体的媒体接触习惯、广告传播的覆盖面和频次等因素,以达到最大化的传播效果。
5. 结果导向原则:广告决策应该以预期的结果为导向。
决策者应根据预期的广告效果和目标市场的需求,选择适当的广告内容、创意和传播策略。
在决策过程中应考虑成本效益,并确保
广告的实施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
综上所述,广告决策的原则应基于明确的目标、可量化的效果、目标市场的定位、全面传播和结果导向等准则,以制定有效的广告策略和计划。
广告准则
11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
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 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业声誉。 (一)行为主体是经营者,新闻媒体 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二)行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三)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散布虚 伪事实或者对真实的事件采用不正当 的说法。(扩充解释,根据WIPO组 织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法)
20
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颁布的《反不 正当竞争示范法》 “同虚假宣传行为一 样,损害信誉的目的是通过传布某种信 息影响消费者的决定。与虚假宣传行为 不同的是,损害信誉不是对自己的产品 或服务进行虚假的或欺骗性的陈述,而 是对他人的企业、产品、服务或工商业 活动传布虚假的信息。” ,可以认定后 者是前者的特种行为。 在现行法律中没有规定商业诋毁行为的 行政责任的情况下,对于构成虚假宣传 的商业诋毁行为,按照虚假宣传行为定 性和处罚。
25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则规定 了“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 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 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 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经营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足以造成相关公众 误解的,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 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一)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 (二)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作定论的 事实用于商品宣传的; (三)以歧义性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 商品宣传的。 以明显的夸张方式宣传商品,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 误解的,不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日常生活经验、相关公众一般注 意力、发生误解的事实和被宣传对象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认定。
广告法的范畴、调整对象与基本原则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广告法的范畴、调整对象与基本原则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第二章广告法律规范概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广告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在信息传播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
要使广告活动的社会关系正常、有序,朝着良性、健康的方向发展,从而有效地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就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规范加以调整。
一、广告管理法规沿革中国最早的与广告相关的法规可以追溯到宋代。
宋代广告被认为是整个中国古代社会商品经济和广告发展的一个高峰,但就是在商品经济和广告健康发展的同时,虚假广告也出现在商业运作中。
鉴于在当时已经引起了老百姓极大不满的虚假广告,宋代统治者曾下令各地严查从商者用不实广告骗取钱财的行为。
到了清朝,清朝政府曾专门出台了一个法规《圆明园内拟定铺面房装修拍子以及招幌子则例》,这是我国古代社会较早的一个与广告相关的法规。
报纸作为广告媒体在我国是近代的事。
这个时期,清朝政府并没有专门的广告管理法规,但我们可以从《大清报律》中可以看到一些与广告相关的规定,例如:报纸不得登载“诋毁宫廷之语”、“淆乱政体之语”、“扰害公安之语”、“败坏风俗之语”,发行人或编辑人“不得受人贿赂,颠倒是非”,发行人或编辑人“不得挟嫌诬陷,损人名誉”。
“五四”运动以后,我国广告公司及报纸广告量迅速增加,也出现了广播广告的新形式。
国家开始以立法的形式对广告活动进行管理。
20世纪20年代制定的《民律法案》中对广告的效果、解释、撤销、悬赏等作了16条具体规定。
广告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广告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真实性原则------言之有物,言之有据,客观介绍商品和服务2、合法性原则------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形式合法。
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引导健康消费,弘扬民主文化和各民族团结。
3、行为规范原则-------守法、公平、诚实信用。
二、广告法的主体有哪些?广告主: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广告经营者: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广告发布者: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简述广告法的调整对象(调整对象----社会关系)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之间的关系。
三、简述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内容的禁止性规定1、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2、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3、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4、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6、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7、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8、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四、简述中国广告法制史宋朝----中国古代社会广告发展的高峰。
如毛笔的广告“笔若衣缝丝”清朝-----《则例》圆明园内拟定店铺面房装修牌子以及招牌幌子民国-----1937年4月12日《民营广播电台违背‘指导节目办法’之处分简则》《播音节目内容审查标准》《修正取缔树立广告的办法》1936《户外广告物张贴法》1942年行业自律规范《劝告禁载有恶影响与社会之广告案》新中国---1956 地方性广告法1956—1978 基本处于停滞阶段1982 我国第一个关于广告的行政法规《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同年六月《工商管理局发布《广告暂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87《广告管理条例》1994广告行业准则《中国广告协会自律规则》五简述不得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1、不得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2、不得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3、不得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4、不得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设置户外广告;5、不再在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户外广告。
法律规定的广告内容基本准则
法律规定的广告内容基本准则【法条】《广告法》2021年实施第七条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二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四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六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八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释义】本条是关于广告内容的基本准则的规定。
本条共两款,是从正反两个方面作的规定。
一第一款是从发挥广告积极作用的角度对法律提倡的广告内容的基本准则的规定。
所谓提倡的广告内容,是指法律鼓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采用的广告内容。
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法律提倡采用的广告内容是: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二第二款是关于禁止使用的广告表现情形和广告内容的规定。
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禁止采用的广告表现情形和广告内容有以下九种:第一,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宪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国旗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第十八条中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
”因此,广告中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宪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国徽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第十条中第一款规定,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和广告。
因此,广告中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因此也不得用于广告。
新广告法广告内容准则与禁用词大全
新广告法广告内容准则与禁用词大全内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完善目录第二章广告内容准则 (1)与“最”有关 (2)与“一”有关 (2)与“级/极”有关 (2)与“首/家/国”有关 (3)与品牌有关 (3)与虚假有关 (3)与欺诈有关 (3)与时间有关 (3)第二章广告内容准则第八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第十一条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新广告法只是明确不能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这其中的“等”并没有做明确的解释。
极限用语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触犯新广告法底线,单独的罚款方面,20万起步,最高100万元。
简述广告决策的原则
简述广告决策的原则300字
广告决策的原则是制定和执行广告策略的基本准则,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环境来确定广告策略的目标和方向。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广告决策原则。
1.目标导向原则。
广告决策需要明确广告的目标,包括宣传产品特点、提高品牌知名度、促进销售增长等。
广告目标明确后,将有助于确定广告内容和传播渠道,使广告更具针对性和效果。
2.客户导向原则。
广告决策需要深入了解目标受众的需求、偏好和购买行为,以便制定有针对性的广告策略,提高广告的接受度和吸引力。
3.策略一致性原则。
广告决策需要与公司的整体市场及品牌策略保持一致,确保广告能够在市场中准确地传递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和品牌形象,增强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同和忠诚度。
4.有效性评估原则。
广告决策需要建立有效的评估机制,对广告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
通过分析广告投入和产出的关系,及时调整广告策略,提高广告的投资回报率。
5.创新性原则。
广告决策需要鼓励创新和突破传统广告的模式,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和兴趣。
创新的广告内容、形式和传播方式可以帮助品牌与竞争对手区分开来,增加竞争优势。
6.可行性原则。
广告决策需要在可行的范围内制定和执行,考虑到资源和预算的限制。
确保广告策略能够在现有的资源和能力下顺利实施,并取得理想的效果。
综上所述,广告决策的原则包括目标导向、客户导向、
策略一致性、有效性评估、创新性和可行性。
这些原则对于制定和执行广告策略都具有指导作用,有助于提高广告的效果和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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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基本准则
指广告必须遵守的普遍性规则和标准。
广告基本准则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告应当真实合,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二)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四)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1、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2、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3、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4、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6、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7、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8、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五)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六)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
广告中表明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
(七)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八)广告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有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
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做广告。
(九)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十)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
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有广告标记,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四海传媒(中国)连锁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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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告审查员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广告发布活动的管理,严格执行各类广告发布标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广告审查员是建立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一项内容。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配备广告审查员,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应当经过本单位广告审查员书面同意。
第四条广告审查员应当履行列职责:
(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审查本单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签署书面意见;
(二)负责管理本单位广告档案;
(三)向本单位的负责人提出改进广告审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处理本单位遵守广告管理法规的相关事宜。
第五条广告审查的范围是广告设计定稿、广告创意稿及制作后的广告品、代理或者待发布的广告样件。
第六条广告审查员按照下列程序审查广告:
(一)查验各类广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对证明文件不全的,提出补充收取证明文件的意见;
(二)核实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检查广告形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四)审查广告整体效果,确认其不致引起消费者的误解;
(五)检查说话进否符合社会主义粗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六)签署对该广告同意、不同意或者要求修改的书面意见。
第七条对于已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的广告存在的违反广告管理法规的问题,广告审查员可以向该审查机关提出,并可以同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第八条广告审查的书面意见,是广告档案的组成内容,应当自广告最后一次发布之日起,保存两年。
第九条广告审查员应当由所在单位委派,参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组织的培训、考试并取得《广告审查员证》之后,方获得从事广告审查工作的资格。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广告审查员的管理与监督:
(一)办理《广告审查员证》的颁发、迁移、收回、注销等手续并建立管理档案;
(二)组织广告审查员学习国家广告管理法规、政策;
(三)掌握广告审查员的工作情况,并及时给予表扬鼓励或者批评教育;
(四)对广告审查员做出错误审查决定的情况进行记录;
(五)受理广告审查员关于广告审查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第十一条广告审查员调换工作单位,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迁移手续。
广告审查员跨地区调换工作单位的,应当先到原工作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广告审查员证》调出手续,凭原工作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调出证明和被聘单位的介绍信,到新工作地工商行政管理关办理调入手续。
广告审查员调换工作岗位十八个月以上未办理迁移手续的,《广告审查员证》自动作废。
第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于因审查失误造成违法广告的广告审查员,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批评,或者收回其《广告审查员证》一至六个月。
情节严重者,注销其《广告审查员证》。
对于《广告审查员证》被收回的,其所在单位应当立即暂停其广告审查工作。
第十三条对广告审查员实行年度审验(简称年审)制度。
广告审查员无特殊原因逾期六个月不参加年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其《广告审查员证》。
广告审查员失职,致使本单位因广告违法受到处罚达三次者,为年审不合格。
年审不合格的广告审查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收回其《广告审查员证》,并对其进行广告管理法规培训后,再予发还;在收回《广告审查员证》期间,所在单位应当暂停该广告审查员的广告审查工作。
对连续二次年审不合格的广告审查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取消其资格,注销其《广告审查员证》。
广告审查员的《广告审查员证》被注销后,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第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广告审查员的批评、表扬,《广告审查员证》的收回、迁移,应当在《广告审查员证》和广告审查员管理档案中予以注明。
第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年度专项检查。
年度专项检查应当与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广告经营专项检
查一并进行。
在检查中发现违反本办法和其他广告违法行为的,一并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造成违法广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第十七条广告审查机关和自行发布广告的广告主,可以参照本办法,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导下,设立广告审查员。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四海传媒(中国)连锁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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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促进广告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化、标准化,保证广告语言文字表述清晰、完整,避免误导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布的广告中使用的语言文字,均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中所称的语言文字,是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国家批准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外国语言文字。
第三条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用语应当清晰、准确,用字应当规范、标准。
第四条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含有不良文化内容。
第五条广告用语用字应当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根据国家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使用方言播音的节目,其广告中可以使用方言;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播音的节目,其广告应当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在民族自治地方,广告用语用字参照《民族自治地方语言文字单行条例》执行。
第六条广告中不得单独使用汉语拼音,广告中如需使用用汉语拼音时,应当正确、规范,并与规范汉字同时使用。
第七条广告中数字、标点符号的用法和计量单位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八条广告中不得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
广告中如因特殊需要配合使用外国语言文字时,应当采用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主、外国语言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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