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投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系统组建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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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达山农业生态旅游示区
投融资平台公司组建方案
(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快哈达山农业生态旅游示区(简称“示区”)建设步伐,促进示区可持续发展,实现示区建设
规划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结合实际,提
出示区投融资平台公司组建方案。
一、公司成立的目的
示区是发展经济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是加快产业转型的重要抓手。随着示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深化,示区建设资金瓶颈制约问题愈发突出,资金紧已成为示区建设的主要障碍。组建示区投融资平台公司,其目的就是创新投融资体制,搭建示区建设融资平台,拓宽示区融资渠道和途径,实现示区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管理市场化,达到示区建设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资、市场运作的目的,加快示区的建设和发展。
二、公司名称
(1)哈达山农旅投资控股集团(拟定名,简称“松农旅投”,以工商部门核定登记的名称为准)。
(2)哈达生态投资控股集团(拟定名,简称“哈达生态”,以工商部门核定登记的名称为准)。
三、公司的性质
哈达山农旅投资控股集团是市人民政府出资筹建的国有独资公司,经市人民政府授权示区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具有投资性质的投融资主体和国有资产经营实体。同时,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公司经营围
公司主要从事示区建设项目的投融资与建设业务;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经营业务;农业及旅游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土地及房产开发、经营业务;物业管理、项目管理、经营代理、仓储物流、信息咨询等业务;其它经批准的业务。
五、公司的职能职责
(1)投融资职能。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投融资实体,整合示区的存量资产及资源,构建融资平台,筹集示区建设资金;投资和对外融资建设示区的基础设施。
(2)国有资产经营职能。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和国有资产营运主体,经营和管理示区国有资产,开展资本运营;承接和运用各级政府的基础建设资金和专项资金、政府信用资金和国债资金,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建设、管理、经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示区开发建设职能。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和经营主体,授权对示区国有土地实施开发,以示区公用设施实
施特许经营、管理,为示区企业开展物业管理、项目管理、经营代理、仓储物流、信息咨询等经营活动。
六、公司发展目标
借鉴国际、国开发区投资管理公司的成功经验,依托国家投资,产业收入,联合金融机构,借力各种资金资源,走规模化发展的道路,实现资本规模的扩,逐步发展成为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投资管理公司。
七、公司运行管理方式
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有限责任公司模式运行。公司直属示区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管理。管委会与公司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财务分设,财政、国土资源管理和住建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对公司国有资本经营、国有土地开发、市政工程建设等行使监督职责。
八、公司资产划转及资本金注入
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人民币,首次出资额XX万元人民币由财政筹措出资,其余部份可以以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估价出资,但需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同时,也可以由财政在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缴足。《集团公司资产划转及资本金注入方案》另行制定,详见附件2。
九、公司治理结构及组织机构
(1)治理结构:按照《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运作,建立健全公司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的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约的法人治理机构。
根据《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人民政府授权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资人代表,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履行义务,行使股东会职权,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人民政府批准。
(2)组织架构
集团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其人选按《公司法》规定和组织程序产生。
1、决策机构。设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由7人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人民政府委派和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中示区管委会选派2名、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各选派1名,公司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长、副董事长分别由园区管委会、财政局委派的董事担任。
2、监督机构。设监事会作为公司监督机构。公司监事会由5人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由人民政府委派和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中示区
管委会、财政局和审计局分别选派1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主席由审计局选派的监事担任。
3、领导体制。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统一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董事会对人民政府负责。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2至3名。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讨论通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管理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批准后,由董事会聘任,也可由董事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4、设机构:根据公司职能职责,暂设人事行政部、投资发展部、建设管理部、运营管理部、监察审计部、计划财务部等6个工作部门。
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行政、人事、法务、工会日常事务,协调各工作部门,为子公司组建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及部控制体系建设;负责集团公司资产管理;负责组建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财务公司;
投资发展部:负责投融资规划及项目开发及投资管理;
项目管理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营的管理及监督等工作;
监察审计部:负责公司部监察审计工作。
融资办公室:负责确定融资方式、制定融资方案,开展融资活动,解决集团公司发展资金需要;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集团公司设部门在组建时一次性组建成立。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国劳动法》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形成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机制。
(3)分子公司
根据前期调研情况,结合示区发展战略及资产整合规模及特点,拟保留电厂、林场、开发公司等法人资格,作为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时考虑新设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开发公司,积极培育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行业(产业)板块。
(4)集团公司组织架构示意图(附件1)
十、政策支持与保障
(1)为适应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需要,由财政通过年度基本建设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逐步增补壮大公司资本金。
(2)对示区国有土地,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围,优先配置给公司开发经营。具体开发资质、开发围、开发办法由国土资源管理局会同示区管委会按照相关规定研究提出意
见报政府。
(3)委托公司对示区部分公用基础设施实施特许经营,具体经营资质、经营围、经营方法由住建局会同园区管委会按照相关规定提出意见报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