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服管理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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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规章制度之士兵军装穿着管理规定

军队规章制度之士兵军装穿着管理规定

军队规章制度之士兵军装穿着管理规定目的军装穿着管理是军队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士兵的军装穿着行为,增强军队形象和士气。

本文档旨在规定士兵军装穿着的管理规定,确保军队纪律的严肃性和统一性。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士兵的军装穿着管理,包括常规军事训练、日常办公和公众场合等。

穿着要求士兵在穿着军装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 军装应整齐干净,无破损、污渍和褶皱。

2. 军帽应佩戴整齐,帽徽应清晰可见。

3. 军装应正确穿戴,包括军服、领带、靴子等。

4. 军装应与个人身材匹配,合身但不过紧。

5. 军装应注重色彩搭配,保持统一协调。

6. 军服上的徽章和标志应正确放置,且不得擅自更换或添加。

禁止行为士兵在穿戴军装时禁止以下行为:1. 擅自改变军装的外观或结构。

2. 在军装上佩戴与军队形象相悖的标志、徽章或装饰品。

3. 在军装上悬挂或佩戴与军事纪律无关的物品。

4. 在军装外出时穿戴非军装或非正式服装。

备勤期间要求在备勤期间,士兵的军装穿着管理还需符合以下要求:1. 军装应随时整齐,并主动清理保养。

2. 在特殊情况下,须经上级批准方可脱下军帽。

3. 军装应与任务场景相适应,如需更换应遵守相应规定。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军装穿着管理规定的士兵,将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罚款或纪律处分等,以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结论士兵军装穿着管理规定是军队纪律的重要方面,决定着军队形象和士气。

各级指挥员应加强对军装穿着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士兵始终以整齐、规范的军装示人,展现军队的统一和威严。

军队纪律规章制度之军装佩戴规定

军队纪律规章制度之军装佩戴规定

军队纪律规章制度之军装佩戴规定军队作为一支严肃纪律、高度统一的组织,军装的佩戴规定是军人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

军装的整洁和正确佩戴不仅彰显军人的形象,更是体现军队纪律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就军装佩戴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详细阐述。

一、军装整洁规定作为军人,整洁的军装是他们最基本的标志之一。

军装整洁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衣冠干净:军人应保持服装整洁,衣着不规范、衣冠不整是不能容忍的。

服装应保持清洁,无污渍和破损。

军人的发型应整齐,不得有蓬乱现象。

2. 勤洗勤换:军人在日常生活中应经常洗晒军装,勤换衣服。

污渍的衣服应及时清洗并进行补修。

军人应保证每天有干净的军装可穿,确保战时的充足备战。

3. 佩戴有序:军人应注意佩戴军装的顺序和摆放,保持军装整体的统一性和整齐性。

例如,军人应将军章、胸标、肩章等佩戴在规定的位置上,要确保佩戴整齐划一。

二、军装佩戴规定军人的军装佩戴规定是军队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军人的形象和军事礼仪。

军装佩戴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军帽佩戴:军人应根据职务和场合的不同佩戴不同款式和颜色的军帽。

在室外活动时,应将军帽佩戴整齐,不得随意调整。

室内工作时,可以摘下军帽,但应放在规定的位置,维护军帽的整洁。

2. 军领佩戴:军人佩戴领章应整齐划一,领章的位置要符合规定,并且要定期检查领章的磨损情况。

佩戴领章时要注意左右对称,不得倾斜或下垂。

3. 肩章佩戴:军人的肩章应佩戴在规定的位置上,不得离心线太远或太近。

佩戴时应平整挺拔,左右对称。

同时要注意肩章的规格和颜色是否与职务相符。

4. 胸章佩戴:军人的胸章应佩戴在规定的位置上,不得倾斜或下垂。

佩戴胸章时要注意左右对称,胸章的内容要清晰可见。

5. 腰带佩戴:军人应正确佩戴腰带,确保腰带松紧适中,不得过松或过紧。

腰带的带扣应朝内侧,不得朝外翻转。

6. 盔甲佩戴:在特定装备环境中,军人需要佩戴盔甲以增加身体保护。

盔甲佩戴要正确,不得有松垮或倾斜现象,确保佩戴的紧固件完好无损。

关于贯彻落实《军服管理条例》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军服管理条例》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军服管理条例》的通知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告日期 2009-07-03作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军区、各军兵种、总装备部司令部、政治部、联(后)勤部,军事科学院政治部、院务部,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政治部、校务部:《军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军服管理的行政性法规,是新形势下依法实施军服管理的基本依据。

一、充分认清颁布《条例》的重大意义军服是军队形象的重要体现,是军人身份的重要标志,是国威军威的重要象征。

《条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胡总书记关于加强军服管理的决策指示,立足国情军情,借鉴外国外军经验,严格规范军服生产、运输和穿着使用等各个环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条例》的发布施行,对于加强和规范军服管理,切实解决非法生产、销售、穿着、使用军服的问题,维护军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维护人民军队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颁布《条例》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依法治国、从严治军的方针,《条例》针对当前军服管理存在的问题,坚持从严管理、突出重点、便于执行的原则,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一是从严管理现行军服。

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装备的军服,特别是07式军服,必须坚决管住管好。

同时规定,禁止使用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

二是突出打击重点。

非法生产和销售军服是造成社会上滥穿军服的源头,《条例》把非法生产、销售军服的行为作为打击重点,加大处罚力度,体现了加强军服管理必须从源头着手的内在要求。

三是便于操作执行。

《条例》明确了政府和军队有关部门在军服管理中的职责分工,规范了部门之间工作街接配合的步骤要求,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便于有效执法。

军人校服管理规定

军人校服管理规定

军人校服管理规定
1. 校服种类和使用范围
- 军人校服分为军校校服和军事训练校服两类。

- 军校校服只适用于军事院校的学员,用于日常穿着和正式场合。

- 军事训练校服适用于所有军人,用于实地训练、演和作战。

2. 校服设计和标识
- 军人校服的设计应体现军事纪律和军队形象。

- 校服上应有明显的军事标识和军队徽章,以展示身份和荣誉。

3. 校服的颜色和款式
- 军校校服的颜色应统一,一般为军队的标准颜色。

- 军事训练校服的颜色和款式根据不同环境和任务需要适当调整。

4. 校服的佩戴规定
- 军人应正确佩戴校服,规范穿戴军装。

- 军校校服的佩戴规定包括领带的款式和打法等细节。

- 军事训练校服在实地训练和作战时需按照标准要求佩戴。

5. 校服的保管和维护
- 军人应妥善保管校服,防止丢失或损坏。

- 校服需要定期清洗和保养,确保整洁和使用寿命。

6. 校服的更换和更新
- 军人校服应定期更换和更新,以适应不同季节和环境的需要。

- 更换校服时,应按规定归还旧校服或进行统一处理。

7. 校服的借用和借出
- 军人校服一般不得借用给非军人使用。

- 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军人校服,应经相关单位批准,并
按规定归还。

8. 校服的处置
- 军人不得私自处置校服,包括捐赠、出售或转让等行为。

- 校服的废弃和处理应按规定进行,确保安全和环境保护。

以上为军人校服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由有关军事部门制定并公布。

军人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到规范佩戴和保管校服,展示军人形象和荣誉。

军装管理新规章制度内容

军装管理新规章制度内容

军装管理新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军装管理,提高军队形象,增强士气,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军装是军人的标志,是军队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军人的职业荣誉。

军装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组织纪律,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军装管理的原则是统一性、规范性、严肃性、公正性。

第四条军装管理主要包括军服、军帽、徽章、鞋袜等服装配饰的管理,以及军人着装的规范和要求。

第二章军服管理第五条军装管理委员会负责军装管理工作,由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制定军装管理规定和监督执行。

第六条军装的种类、款式、颜色、质量等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军队制式。

第七条军装的采购、发放和库存等工作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认领、统一配发,确保军装的质量和数量。

第八条军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尺寸和款式穿着军装,不能私自改动、改造或擅自减少。

第九条军装的清洗、保养和更换等工作要做到定期、及时,保持军装的整洁和完好。

第十条军装的领用、退还、报废等工作要做到严格执行手续,确保军装的使用和管理的规范性。

第十一条军人应当随时准备穿着军装参加工作、活动和公共场合,展现军队的形象和威仪。

第三章军帽管理第十二条军帽是军装的重要配饰,必须与军装配套,符合军队制式,体现军人的身份和职业。

第十三条军帽的种类、款式、帽徽、颜色等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军队规定。

第十四条军帽的佩戴要符合规定的姿势和方法,不能歪斜、偏倒或翻领。

第十五条军帽的保养和清洗工作要做到及时、细致,保持军帽的整洁和完好。

第十六条军人应当在公共场所、军营、出差等场合佩戴军帽,展现军队的风采和形象。

第四章徽章管理第十七条徽章是军装的重要配饰,是军人的荣誉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军队规定。

第十八条徽章的种类、形状、材质等要符合标准,不能私自制作、购买或更换。

第十九条徽章的佩戴要符合规定的位置和方式,不能随意搭配,必须与军装相配。

第二十条徽章的保养和清洗工作要做到保持其光亮和清洁,展现军人的尊严和自信。

第二十一条军人应当在军衔晋升、学术成就、表彰奖励等情况下佩戴相应的徽章,体现个人的荣誉和成就。

军服管理规定

军服管理规定

军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企业内军服的管理和使用,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体企业员工对军服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定义1.军服:指由企业提供或委托专业机构制作的军队标准制式服装及其配饰,包括军帽、军装、鞋袜等。

2.军服管理员:指负责军服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二章军服的保管和使用第四条军服的保管1.军服管理员负责保管企业内的军服,并定期进行清点和检查。

2.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军服,确保不受损坏、遗失或盗用。

3.军服不得私自转借、转让或出卖给他人。

第五条军服的使用范围1.军服仅限于企业举办的特殊场合和仪式上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场合。

2.军服不得用于个人宴请、聚会、演出等非企业组织的活动。

3.军服不得用于政治、宗教或军事活动,严禁冒用军队和军人身份。

第六条军服的佩戴要求1.军服的佩戴应整洁有序,保持干净,避免折皱和脏污。

2.军帽佩戴时应注意顶正正中,军装的领口要整齐、无褶皱。

3.鞋袜应整洁干净,并严禁穿其他型号或者颜色的鞋袜。

第七条军服的换装1.换装时应在指定的更衣室进行,避免在公共场所更衣。

2.换装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纪律和工作状态,不得有不当言行。

第八条军服的修理和清洗1.军服的修理应交由军服管理员进行,不得私自更改或修复。

2.军服定期进行清洗,由企业承担相应的费用。

3.军服损坏或污损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军服管理员,以便及时更换或修理。

第三章军服管理的责任和考核第九条军服管理员的责任1.军服管理员应负责军服的保管、分发、清点和检查工作。

2.军服管理员应做好军服使用记录,及时报告损坏和遗失情况。

3.军服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军服换装和应急演练。

4.军服管理员应组织开展军服管理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十条员工的责任1.员工应妥善保管军服,避免损坏、遗失或盗用。

2.员工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军服换装,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和军人形象。

条令条例学习2

条令条例学习2

时间:2010.10.20
地点:会议室
授课人:蒋雨宏
方式:集中授课、自学交流讨论
内容:军人着装
第六章军人着装
第一节着装的基本要求
第八十八条军人应当按照规定配套穿着军服、佩带标志服饰,做到着装整洁庄重、军容严整、规范统一(着装序号见附录五,军服的配套穿着和标志服饰的佩带见附录六,标志服饰的缀钉方法见附录七)。

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国家和军队组织的重大纪念、庆典活动,通常着便服,也可以按照活动组织单位的要求,统一着退役时的军服,佩带国家和军队统一颁发的徽章。

第八十九条季节换装的时间和着装要求,通常由警备工作领导机构统一规定;驻地无警备工作领导机构的,由师(旅)以上单位首长确定。

第九十条军服以及标志服饰不得变卖,不得仿制,不得擅自拆改或者借(送)给非军人。

军人退出现役时,应当将标志服饰上交。

第二节礼服
第九十一条军官参加下列活动,应当着军官礼服: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总部组织的建党、建军、国庆等重大纪念、庆典活动;
(二)晋升(授予)军衔仪式;
(三)授予军旗仪式。

第九十二条军官参加下列活动,可以着军官礼服:
(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大会;
(二)全国、全军英雄模范表彰大会;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的重大庆典活动;
(四)军区级以下团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庆功表彰大会、重大纪念
活动;
(五)外事活动。

学生军训服装管理制度

学生军训服装管理制度

学生军训服装管理制度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学生军训作为一种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和团队意识的活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而学生军训服装作为学生军训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也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学生军训服装管理制度,既能规范学生军训服装的着装规定,也能提高学生对军训活动的认同感和参与度,进一步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一、学生军训服装管理制度的背景与意义学校军训是学生体验集体生活和团队精神的重要途径,也是培养学生纪律意识、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的有效途径。

而学生军训服装,则是学生军训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统一的服装着装规定,可以有效提升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认同感,增强团队凝聚力和纪律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纪律性和自律性,提高学生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

另外,建立一套完善的学生军训服装管理制度,还可以规范学生的着装行为,避免出现不当的着装现象,保护学校形象和学生利益,维护校园秩序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因此,着装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推动学校军训工作的开展,培养学生的纪律性和团队精神,树立正确的服装观念和文明素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学生军训服装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统一性原则:学生军训服装管理制度要统一规范学生的着装要求和标准,确保学生在军训活动中统一着装,保持一致性和协调性。

2.规范性原则:学生军训服装管理制度要规范学生的着装行为,明确规定学生军训服装的款式、颜色、搭配等要求,防止出现不当的着装现象。

3.公正性原则:学生军训服装管理制度要公正公平,不偏不倚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平等受到服装规定的约束和规范。

4.教育性原则:学生军训服装管理制度要以教育为宗旨,通过服装着装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着装观念和文明素养,提高他们的纪律性和自律性。

5.灵活性原则:学生军训服装管理制度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根据不同学生的身材特点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和变通,不僵化、不死板。

军服管理条例

军服管理条例

【发布单位】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文号】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547号【发布日期】2009-01-13【生效日期】2009-03-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军服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547号)现公布《军服管理条例》,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二○○九年一月十三日军服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军服管理,维护军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军服,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装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

第三条军服的制式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军服由军队军需主管部门负责监制。

第四条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企业(以下称军服承制企业)应当具备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必需的条件和能力,具有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资信,并符合军队军需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企业,经军队军需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查验,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列入军服承制企业备选名录。

军队军需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根据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任务,从军服承制企业备选名录中择优确定军服承制企业,与其签订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

第五条军服承制企业应当严格履行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品种、数量完成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任务,执行军服生产技术规范。

军服承制企业不得转让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或者军服生产技术规范,也不得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

军服承制企业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军服专用材料生产技术,不得泄露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数量、接收单位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六条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中的试制品,经军队军需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检验合格的,作为制成品接收;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中的残次品,未经改制、染色等处理的,不得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军服生产中剩余的军服专用材料,应当按照军队军需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的要求,妥善保管或者移交。

军事化管理条例

军事化管理条例

《军事化管理条例》补充条例(试行)----军事礼仪、礼节、礼貌、“五个一”军事礼仪、礼节、礼貌是董事长万守杰先生军事化管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五个一”即“礼(敬礼)、到、是、报告、立正”是其军事化管理思想的精髓。

军事礼是军队人际交往中的礼节和仪式;礼节是人们在人际交往中的行为规范;礼貌是礼仪的外在表现形式。

要符合军事礼仪、礼节、礼貌和“五个一”的标准,必须加强思想道德文化的修养,自觉加强军事训练和学习。

第一节基本要求第一条着装1、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或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必须按要求统一着装。

2、军装(工作装)应当保持整洁配套穿着,不得混穿、不得在军服外穿便装。

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腿。

扣好领钩、衣扣。

着长袖内衣时,内衣领不得高于军衣领,女员工内衣领外露部分颜色应当与军服颜色相近,应穿黑色或深色皮鞋、解放鞋。

军训时,女员工不得穿高跟鞋地。

3、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着春秋装时应配带领带,着夏装夹克式军短衬衣不配戴领带,着工作装短衬应配带领带。

4、保安值勤上岗,除上述着装外(夏装短衬戴领带),必须戴钢盔,穿军用鞋、戴袖章、扎外腰带、戴白手套,严格按照军岗要求着装。

第二条仪容1、员工头发应当保持整洁,男女不得留怪异发型。

2、指甲不能太长,应当经常修剪。

3、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保持口腔清洁,上班前不得喝酒或吃有异味的食品。

5、如员工化妆应给人清爽健康的印象,不得浓妆艳抹,不宜浓烈型的香水。

第三条举止员工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保持“坐姿”和“站姿”,即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保持军人的气质。

第四条口令口令是列队训练和日常列队时指挥员下达的口头命令,根据下达方法不同可分为下列四种。

1、短促口令。

其特点是:几个字中间不拖音,不停顿通常按音节(字数)平均分配时间,有时最后一个字稍长,发音短促有力,如“停”、“报数”、“礼毕”等。

2、断续口令。

其特点是:预令和动令之间有停顿。

军服管理条例 工作总结

军服管理条例 工作总结

军服管理条例工作总结
军服管理条例是军队管理的重要规章制度,对于维护军队纪律、提高士兵形象
具有重要意义。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军服管理条例,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存在一些问题,现进行总结如下:
一、执行情况。

我们严格执行军服管理条例,加强对士兵的军服着装要求和仪容仪表的管理。

通过定期检查和督促,士兵的军服着装得到了明显改善,整体形象得到了提升。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在执行军服管理条例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个别士兵对军服着装要求不够重视,存在着穿着不整齐、携带不规范等情况。

同时,一些上级领导对下级士兵的军服管理不够严格,导致了一些不良现象的出现。

三、改进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军服管理,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士兵对军服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军人荣誉感和自觉性。

2.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军服管理条例,对于违规现象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3.加强上级领导对下级士兵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军服管理工作的严格执行。

4.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于军服管理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激
发全体官兵的积极性。

通过以上改进措施的实施,我们相信军服管理工作将会得到进一步提升,士兵
的整体形象将会更加亮丽,为军队的形象和声誉增光添彩。

同时,我们也将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军服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军人服装谁管理制度范文

军人服装谁管理制度范文

军人服装谁管理制度范文军人服装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军人的战斗力和形象,统一军人服装的风格和规格,规范军人服装的使用和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及武警部队。

第三条军人服装是军人身份的象征,必须严格遵循军事纪律,维护良好的军人形象。

第四条军人服装的管理原则是统一、规范、科学、便利。

第五条军人服装的规格应根据不同兵种、不同岗位而定,其统一和规范由上级军事机关负责。

第六条军人服装的使用和管理应按照实战化、降低消耗、提高使用效率的原则。

第七条军人服装的使用和管理要与军人培训、军事训练相结合,特别是与战斗力建设和军事理论研究相结合。

第八条县级以上军事机关要制定具体的军人服装使用和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军人服装的设计和生产第九条军人服装的设计和生产由军事工业部门负责。

设计和生产要充分考虑军事需求和作战环境,确保服装的质量和功能。

第十条军人服装的设计和生产要符合人体工程学原则,确保舒适性和灵活性。

第十一条军人服装的生产要遵循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确保服装合格,并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

第十二条军人服装的生产要及时供应,充分保证军队的需求,确保服装的供应安全。

第三章军人服装的配发和使用第十三条军人服装的配发工作由军事机关负责。

按照军事机关制定的规定进行配发,确保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军人服装的使用要根据实际需要,灵活调节。

在备战期间,要保证军人充分配备足够数量的服装。

第十五条军人服装的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各级军事机关要对军人服装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军人服装的规范使用。

第十六条军人服装的保管工作要做到防火、防潮、防虫,确保服装的安全和耐用。

第十七条军人服装的保管工作要做到定期检查。

发现问题要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四章军人服装的整理和清洗第十八条军人服装的整理和清洗工作要做到规范和科学。

遵循军事机关制定的规定进行整理和清洗。

第十九条军人服装的整理和清洗要根据服装的性质和污渍程度进行。

曲阜师范大学护卫队服装管理条例

曲阜师范大学护卫队服装管理条例

曲阜师范大学护卫队服装管理条例第一章军装管理第一条自领到军装之日起,妥善保管好军装。

军装包括正装和迷彩。

正装:军帽,上衣,裤子,武装带,制式衬衣,领带,手套,皮鞋;迷彩服:军帽,上衣,裤子,武装带,胶鞋,手套。

第二条不执行任务时,不得随意穿着军装,一经身着军装,不得做有损于国旗队形象的事;军装外借必须经指导老师或者队内干部批准,并签署服装借用单、。

第三条正装上衣、裤子由队里年终集中清洗,其余自行清洗。

第四条寒暑假期间,正装不得带回家,整理好后,套上塑料模,防止灰尘,放入衣柜。

第五条正装如有损坏,自己无法修复的,要及时向队长汇报,待队长处理,以免影响执行任务。

(修整衣裤时,尽量保证衣裤等的原样和原色)第六条队员退队时,要将军装清洗干净后上交。

第二章着装细则第七条执行大小型升降旗任务时,须着正装(正装需配穿黑色袜子),执行其它任务时,听从指导教师或者队长要求,另行着装。

第八条穿着正装时:1.军帽戴正,保持国徽端正,防风带经耳前系于下颚下方;2.肩章整理平整;3.将上衣前后的褶皱整理于腰两侧,裤子裤脚盖住皮鞋面为宜,不要拖地;4.腰带扎紧于上衣第三四扣子之间;5.肩带应从背部腰带中央处起,穿过右肩肩章(露出部分放于上衣领下)与另一端系紧;6.衬衫扣子都要扣紧,衣襟扎于裤腰内,不要外露(秋冬季节保暖衣服的衣领和袖口不得露出);7.领带松紧要适中;8.保证皮鞋光亮;9.保证白色手套洁净。

第九条穿着迷彩时:1.军帽戴正,保持国徽端正,边沿整理规整;2.肩章整理平整;3.将上衣前后的褶皱整理于腰两侧,上衣所有扣子都需扣紧,袖口处的扣子要扎紧;4.腰带扎紧于下数第二个与第三个扣子之间;5.胶鞋须配穿黑色袜子,鞋带要系紧。

第三章附则第十条本条令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曲阜师范大学国旗护卫队。

第十一条本条令自200 年月日起开始试行。

学校军服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军服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军服管理制度规定学校军服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军事训练工作,规范学生穿着军服的行为,提高全体学生的纪律观念和集体荣誉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装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在学校军事训练期间穿着军服的管理,包括学生军训期间和学生军事活动期间。

第三条学生军事训练是学校培养学生纪律观念、团队合作精神和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学生应根据学校的军事训练计划参加相关训练。

学生军事训练期间必须穿着统一的军服。

第四条学生军服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服装整齐干净,符合军事训练要求;2. 树立纪律意识,遵守军事礼仪规范;3. 培养集体荣誉感,增强团队合作精神;4. 弘扬军旅传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第二章学生军服的购置和保管第五条学生军服由学校负责统一购置和发放。

学生在入学时必须缴纳一定的军服费用,并按程序填写相关证明文件。

军服费用将由学校按照本规定管理使用。

第六条学生接受军服时须与学校签订保管责任书,保证军服的安全和完整。

第七条学生军服由学生个人负责自行保管,不得转借、转让或出售。

学生如因保管不善导致军服损坏或丢失,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第八条学生军服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三章学生军服的穿着要求第九条学生军事训练期间(包括军训期间和军事活动期间),学生应当穿着整齐、干净的军装。

学生军服应当按照军装的款式和搭配要求进行穿戴。

第十条学生军服的穿着要求包括以下方面:1. 军帽:学生应佩戴军帽,军帽应佩戴在正确的位置,整齐干净,不得有破损或变形。

2. 军装:学生应穿戴整齐的军装,衣服应整洁无皱纹,裤子应整齐平整。

3. 鞋袜:学生应穿着整洁的军靴和黑袜子,鞋带应系好,颜色应统一。

4. 配饰:学生不得佩戴与军装不符合的饰品和配饰,如手表、戒指、项链等。

第十一条学生军服的穿着要保持整齐干净,在军事训练期间,学生不得随意更换或穿着与学校规定不符的服装。

《军服管理条例》解读

《军服管理条例》解读

《军服管理条例》解读《军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的重点内容是什么?《条例》针对新时期军服管理存在的问题,充分考虑国情军情,在制度设计上,坚持从严管理、突出重点、便于执行的原则,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一是重点规范现行军服。

《条例》将军服界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装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

对于现行军服,必须坚决管住管好。

对于我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条例》规定禁止使用其从事经营活动。

二是重点规范军服生产和流通环节。

非法生产和销售军服,是造成社会上滥穿军服的源头。

把军服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管理作为规范重点,体现了加强军服管理必须从源头着手的内在要求。

三是重点规范社会行为。

《条例》以规范社会组织和人员的行为以及军地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为重点;军队可以自行规范的内容,《条例》中一般未予体现,由军事法规、规章和文件予以明确。

《条例》管理的军服品种主要有哪些?《条例》中对所管理的军服明确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装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目前军服装备的实际情况,《条例》所管理的军服品种主要有:一是07式外观制式军服。

军帽、夏常服、春秋常服、冬常服、礼服、作训服、作训大衣、常服大衣、毛上衣、绒衣、07雨衣。

二是07式标志服饰。

军衔标志、帽徽、领花、资历章、军种胸标、臂章、国防服役章、领带、领带卡、内(外)腰带。

三是07式军服专用材料。

主要指07式陆空军礼服、常服专用材料,以及采用07数码迷彩图案的服装、面料及相关制品。

四是87式军服的帽徽、领花、肩章。

何为非法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军服承制企业应当严格履行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品种、数量完成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任务,执行军服生产技术规范。

”凡是没有合法的军服生产合同,或者超出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都属于非法生产,将依法受到惩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军服承制企业不得转让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或者军服生产技术规范,也不得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

军服管理条例

军服管理条例

军服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1.13•【文号】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547号•【施行日期】2009.03.01•【效力等级】军事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事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547号)现公布《军服管理条例》,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二00九年一月十三日军服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军服管理,维护军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军服,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装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

第三条军服的制式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军服由军队军需主管部门负责监制。

第四条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企业(以下称军服承制企业)应当具备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必需的条件和能力,具有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资信,并符合军队军需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企业,经军队军需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查验,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列入军服承制企业备选名录。

军队军需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根据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任务,从军服承制企业备选名录中择优确定军服承制企业,与其签订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

第五条军服承制企业应当严格履行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品种、数量完成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任务,执行军服生产技术规范。

军服承制企业不得转让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或者军服生产技术规范,也不得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

军服承制企业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军服专用材料生产技术,不得泄露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数量、接收单位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六条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中的试制品,经军队军需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检验合格的,作为制成品接收;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中的残次品,未经改制、染色等处理的,不得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军服生产中剩余的军服专用材料,应当按照军队军需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的要求,妥善保管或者移交。

退役军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退役军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退役军人的军装穿着。

二、穿着场合
1. 退役军人在以下场合可以穿着军装:
(1)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胜利等重大节日;
(2)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胜利等历史事件;
(3)参加纪念活动、慰问活动、公益活动等地方性质的邀请活动;
(4)其他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的场合。

2. 退役军人在上述场合穿着军装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佩戴军衔、勋章、奖章等标识;
(2)不得擅自更改军装样式、颜色、标志等;
(3)不得在公共场所随意穿着军装。

三、穿着要求
1. 退役军人在穿着军装时,应保持军装整洁、得体,不得影响军人形象。

2. 退役军人在穿着军装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从事与军人形
象不符的活动。

四、责任与处罚
1. 退役军人在违反本细则规定的情况下,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收回军装等处罚。

2. 退役军人在违反本细则规定,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其他
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细则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细则以官方发布为准。

学校军服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军服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
为加强学校军服管理,规范学校军服的使用,提高学生国防意识和集体荣誉感,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教职工及学校相关部门。

三、军服种类及用途
1. 军服种类:我校军服分为夏装、春秋装、冬装三种。

2. 军服用途:
(1)升旗仪式、校运会、军训、国防教育等活动;
(2)学校举办的重要会议、庆典活动;
(3)学校组织的外出交流活动;
(4)学校领导、教职工在学校内部活动时,可根据需要穿着军服。

四、军服穿着规范
1. 学生在规定场合穿着军服,应保持军容整洁,不得随意脱卸、折叠、污损军服。

2. 穿着军服时,应佩戴校徽,校徽应佩戴在左胸前。

3. 穿着军服时,不得佩戴与军服颜色、款式不符的饰品。

4. 穿着军服时,不得吸烟、饮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行为。

五、军服保养与维护
1. 学生应妥善保管军服,避免损坏、丢失。

2. 军服清洗时应使用中性洗涤剂,不得使用漂白剂等有害化学物质。

3. 军服晾晒时,应避免阳光直射,防止褪色、变形。

4. 军服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私自裁剪、拼接。

六、违规处理
1. 学生违反本规定,一经发现,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2. 教职工违反本规定,一经发现,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3. 对故意损坏、污损、盗窃军服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七、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定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3.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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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服管理条例》解读
《军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条例》针对新时期军服管理存在的问题,充分考虑国情军情,在制度设计上,坚持从严管理、突出重点、便于执行的原则,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一是重点规范现行军服。

《条例》将军服界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装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

对于现行军服,必须坚决管住管好。

对于我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条例》规定禁止使用其从事经营活动。

二是重点规范军服生产和流通环节。

非法生产和销售军服,是造成社会上滥穿军服的源头。

把军服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管理作为规范重点,体现了加强军服管理必须从源头着手的内在要求。

三是重点规范社会行为。

《条例》以规范社会组织和人员的行为以及军地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为重点;军队可以自行规范的内容,《条例》中一般未予体现,由军事法规、规章和文件予以明确。

《条例》管理的军服品种主要有哪些?
《条例》中对所管理的军服明确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装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目前军服装备的实际情况,《条例》所管理的军服品种主要有:
一是07式外观制式军服。

军帽、夏常服、春秋常服、冬常服、礼服、作训服、作训大衣、常服大衣、毛上衣、绒衣、07雨衣。

二是07式标志服饰。

军衔标志、帽徽、领花、资历章、军种胸标、臂章、国防服役章、领带、领带卡、内(外)腰带。

三是07式军服专用材料。

主要指07式陆空军礼服、常服专用材料,以及采用07数码迷彩图案的服装、面料及相关制品。

四是87式军服的帽徽、领花、肩章。

何为非法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
《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军服承制企业应当严格履行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品种、数量完成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任务,执行军服生产技术规范。

”凡是没有合法的军服生产合同,或者超出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都属于非法生产,将依法受到惩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军服承制企业不得转让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或者军服生产技术规范,也不得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

”接受转让合同及接受委托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也属于非法生产。

《条例》对军服流通环节有什么禁止性规定?
《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买卖、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

”这里的“买卖”,指的是市场买卖行为。

由于军服是军队的专用装备,军队与生产企业直接签订军服生产合同,不进入市场流通环节,不属于市场买卖行为。

非法买卖军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何为使用军服从事经营活动?
使用军服从事经营活动,不是指销售军服,而是指穿着使用军服(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过的制式服装及军服仿制品,下同)、利用军服或军人形象招揽顾客的营利性活动。

如营销人员穿着军服推销产品,饭店服务人员穿着军服招徕顾客,商家将军人形象用于商业展览、制作商业广告或组织商业演出,不法商贩打着部队旗号摆摊设点、行医售药等,都属于这种情况,应该禁止。

《条例》对利用军服做广告有什么规定?
《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禁止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

”这一条款的立法原意如下:被禁止的广告用语,不仅仅是“军需”、“军服”、“军品”3个词,与军服相关的称谓,像“被装”、“军大衣”、“将军皮鞋”等,都属于“等用语”之列,不允许用来打标牌、登广告。

为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应当与军服有明显区别?
军服对于保障官兵作战、训练、生活需要,提高部队战斗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军服是军队专有的后勤装备,具有很强的专用性。

如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与军服相同或相似,将极大地影响军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给军服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混乱。

因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要在样式、颜色等方面与军服有明显区别。

为何禁止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军服的仿制品?
军服的仿制品是仿照军服样式、颜色制作的服装,足以使公众视为军服,如果允许其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将给军服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混乱,因此,有必要对军服的仿制品按照军服的管理要求进行规范。

军服管理涉及的有关部门的职责是如何划分、如何衔接的?
军服管理涉及军地多个部门,军需物资油料部门是军服管理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通报军服管理有关情况,管理军服承制企业名录,协调解决跨部门军服管理问题,军服、军服仿制品的鉴定等;公安部门负责查处利用军服招摇撞骗的行为,以及达到“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立案追诉标准的案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非法生产、销售军服和利用军服从事经营活动的查处;军务部门是军服管理的主要牵头单位,负责指导警备执勤人员对不按规定穿着军服和其他违反《条例》的行为进行检查纠察;保卫部门主要负责涉及军服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宣传、文化、广电部门主要负责协助搞好宣传教育,同时做好文艺演出、影视作品中军服使用的监管工作。

军服及其仿制品的认定由哪个部门负责?
军服仿制品,首先由工商、公安部门和军队警备、军需部门在各自的军服管理职责范围内自行认定。

对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获的军服仿制品的认定存在争议的,《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由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或者军分区(警备区)军需主管部门鉴定。

这样规定一是充分考虑了各地公安机
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寻求军服仿制品认定的便利性。

相关执法单位可以到就近的省军区或军分区的军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二是有效保证了军服仿制品认定的权威性。

省军区或军分区的军需主管部门是军服的供应管理部门,对军服仿制品的认定具有一定的业务基础,必要时,还可以协调军队军服质检部门进行联合技术认定。

军服管理涉及军地多个部门,军需物资油料部门是军服管理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通报军服管理有关情况,管理军服承制企业名录,协调解决跨部门军服管理问题,军服、军服仿制品的鉴定等;公安部门负责查处利用军服招摇撞骗的行为,以及达到“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立案追诉标准的案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非法生产、销售军服和利用军服从事经营活动的查处;军务部门是军服管理的主要牵头单位,负责指导警备执勤人员对不按规定穿着军服和其他违反《条例》的行为进行检查纠察;保卫部门主要负责涉及军服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宣传、文化、广电部门主要负责协助搞好宣传教育,同时做好文艺演出、影视作品中军服使用的监管工作。

军服及其仿制品的认定由哪个部门负责?
军服仿制品,首先由工商、公安部门和军队警备、军需部门在各自的军服管理职责范围内自行认定。

对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获的军服仿制品的认定存在争议的,《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由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或者军分区(警备区)军需主管部门鉴定。

这样规定一是充分考虑了各地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寻求军服仿制品认定的便利性。

相关执法单位可以到就近的省军区或军分区的军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二是有效保证了军服仿制品认定的权威性。

省军区或军分区的军需主管部门是军服的供应管理部门,对军服仿制品的认定具有一定的业务基础,必要时,还可以协调军队军服质检部门进行联合技术认定。

主题词:广告监管审查员管理通知
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 年7月22日印发
共印6份
附件一
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附件二
户外广告变更登记申请表
附件三
广告发布备案登记表
附件四:《抚州市广告企业电子台账》,以电子表随文件下发。

附件五:
广告审查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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