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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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流程图
备注:各阶段审批申报必备资料附后。
兰州新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申报资料
一、初步选址阶段
(一)申报必备资料
1.申请报告,企业法人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建设项目选址申报表;
3.兰州新区管委会对该项目的前期意见;
4.兰州新区招商局招商合同。
(二)审批结果
关于同意开展总图设计的函。
(三)下步工作提示
建设单位在取得《同意开展总图设计的函》后,应尽快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的设计工作,15-30日内将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含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总体效果图、综合管网图报我局,经管委会审定后再开展规划建筑方案设计、立项、土地出让、环评、地形图测绘、场地平整、地质勘查等下一步工作。
二、选址意见书阶段
(一)申报必备资料
1.划拨方式供地项目
(1)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审批制项目)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核准制项目,原件或复印件);
(3)项目规划的总平面图(含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立面效果图、综合管网图等。
2.出让方式供地项目
(1)申请报告;
(2)项目规划的总平面图(含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总体效果图、综合管网图等。
(二)审批结果
1.建设单位:(划拨方式供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规划选址范围图、总图初审意见书;(出让方式供地)总图初审意见书;
2.土地储备中心: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通知书。
(三)下步工作提示
(划拨方式供地)建设单位同时向新区国土环保局办理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后,向新区经发局等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申请办理可研批复或项目核准手续后,在向新区规建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出让方式供地)建设单位向新区国土环保局申请办理用地出让手续。
三、用地规划许可证阶段
(一)申报必备资料
1.划拨方式供地项目
(1)申请报告,企业法人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3)用地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项目审批(或可研报告批复)、核准、备案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5)有关会议纪要等依据文件、已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及要求提供的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6)核放过城市五线(红线、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的1/500现状地形图(图上标注有建设用地的界线及拐点坐标、用地面积超过50亩可用1/1000现状地形图代替);
(7)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
2.出让方式供地项目
(1)申请报告,企业法人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原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
(4)建设项目审批(或可研报告批复)、核准、备案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5)核放过城市五线(红线、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的1/500现状地形图(图上标注有建设用地的界线及拐点坐标、用地面积超过50亩可用1/1000现状地形图代替);
(二)审批结果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用地范围图。
(三)下步工作提示
建设单位向新区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建设工程方案设计,申报建设工程方案核定手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注意事项
1.土地储备项目申报用地时,应当取得主管部门批准的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或有关批复、会议纪要等依据文件。
2.建设项目涉及防火、防洪、排水、交通、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环境保护、国防设施、人民防空、卫生防疫、机场净空等,应当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3.申报项目所在地段的城市规划要求明确的,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办理;城市规划要求不明确或需要调整城市规划要求的,应当进行规划咨询论证,按照规划调整报批程序办理。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
(一)申报必备资料
1.建筑工程类
(1)申请报告,企业法人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
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定申请表;
(3)土地证(复印件),出让土地还应提供《出让合同》;
(4)有效期内的项目审批(或可研报告批复)、核准、备案文件(原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附规划用地范围图、复印件);
(6)核放过城市五线(红线、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的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原件;
(7)符合设计深度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原件)及电子文件(包含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日照分析报告、各种用途分类面积的建筑面积核算表、重要项目的三维效果图),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相关会议纪要。
2.市政工程类
(1)申请报告,企业法人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申请表;
(3)有效期内的项目审批(或可研报告批复)、核准、备案文件(原件)及相关会议纪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附规划用地范围图、复印件);
(5)经审定的该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文本及相关的图纸、电子版文件三份;
(6)桥梁、河堤工程还须提交水利部门意见和市政管线附桥通过的设计方案三份。
(二)审批结果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
(三)下步工作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