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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管理条例

应急预案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三条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是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损失的重要保障。

本管理条例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应急预案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四)依靠科技,注重实效;(五)信息公开,社会参与。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预案名称、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二)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警;(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四)应急响应措施;(五)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六)应急通信与信息保障;(七)应急培训和演练;(八)应急保障措施;(九)法律责任。

第六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动态调整和修订。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实施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快速响应,高效处置;(二)统一指挥,协同作战;(三)以人为本,保护生命;(四)信息共享,公开透明。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包括以下内容:(一)启动应急预案;(二)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三)应急物资和装备的调配;(四)应急通信与信息保障;(五)应急培训和演练;(六)应急保障措施的落实。

第九条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及时调整应急响应措施。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第十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备案;(二)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三)应急预案的实施和评估;(四)应急预案的监督检查。

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和加强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应急预案的编制(一)编制原则1. 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2. 结合实际,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3. 突出重点,确保关键环节;4. 综合协调,形成合力。

(二)编制内容1. 应急预案的基本情况;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3. 应急响应程序及措施;4. 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5. 应急培训和演练;6. 应急信息报告和发布;7. 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废止。

四、应急预案的评审(一)评审原则1. 依法依规;2. 科学合理;3. 公开透明;4. 严谨规范。

(二)评审内容1. 应急预案的编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是否明确;3. 应急响应程序及措施是否科学合理;4. 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是否充分;5. 应急培训和演练是否到位;6. 应急信息报告和发布是否及时。

五、应急预案的发布和备案(一)发布1. 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组织单位发布;2. 应急预案发布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

(二)备案1. 应急预案发布后,应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 备案内容包括应急预案的基本情况、评审意见、发布单位等。

六、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一)培训1. 应急预案的培训对象包括应急组织成员、相关工作人员和群众;2. 培训内容应包括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应急物资和装备的使用等。

(二)演练1. 应急预案的演练应定期进行,确保应急组织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熟悉应急程序和措施;2. 演练内容应包括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恢复等。

七、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废止(一)修订1. 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问题或不足,应及时修订;2. 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发布和备案。

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制定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方案。

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符合以下要求的应急预案:(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二)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三)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应急物资和装备、应急响应程序、应急演练和评估等内容。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以下类别:(一)综合应急预案:针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性工作方案;(二)专项应急预案:针对特定类型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工作方案;(三)现场处置方案:针对具体事故现场处置的应急措施。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备案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八条评审合格的应急预案,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批准,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备案机关对备案的应急预案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修订。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与监督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应急预案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的评估制度,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应急预案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生产安全事故的快速、有效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旨在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评估和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救结合;(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四)依法行政,科学管理。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五条综合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风险分析;(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三)应急响应程序;(四)应急物资和装备;(五)应急培训、演练和评估。

第六条专项应急预案应针对特定类型事故,包括:(一)火灾、爆炸、泄漏等;(二)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三)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七条现场处置方案应针对具体事故,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实施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组织,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应提高警惕,严密防范,确保应急预案的落实。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减少损失。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评估和修订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实施后,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评估内容包括:(一)应急预案的实用性;(二)应急组织机构的运行情况;(三)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情况;(四)应急培训和演练的效果。

第十四条发现应急预案存在不足时,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进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一)目的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损失,提高应急救援的效率和效果,特制定本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培训、演练、修订等管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科学应对、快速反应、以人为本、减少损失”的原则。

二、应急预案的分类和内容(一)分类根据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二)内容1、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本单位应对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总体工作方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响应原则、应急救援程序、后期处置等内容。

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制定的专项工作方案,如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触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

专项应急预案应明确事故的类型、危害程度、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3、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场所、设备设施、岗位等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如配电室火灾现场处置方案、车间机械伤害现场处置方案等。

现场处置方案应明确事故特征、应急组织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注意事项等内容。

三、应急预案的编制(一)编制要求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有关规定。

2、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应急响应迅速、有效。

4、涵盖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不留死角。

(二)编制流程1、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明确小组成员的职责和分工。

2、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以及本单位现有的应急资源和能力。

3、制定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计划,明确编制进度和时间节点。

4、起草应急预案草案,组织内部讨论和征求意见。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称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应急预案,是指为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控制、缩小和降低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各类紧急应对活动预先制定的方案。

三、应急预案的编制、审定、发布、备案、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四、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

五、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路段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以及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组成。

六、预案编制1、公司应急领导组审定公司总体应急预案;2、公司应急办、各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制定各专项应急预案;3、各运营管理处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公司相关应急预案,制定本路段应急预案;4、各路政中队、收费站、养护中心、服务区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上一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行动方案或操作手册。

第二章应急预案编制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体现以下总体要求:(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二)体现省局领导、公司主导,专业处置、部门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协同参与的应急工作指导方针;(三)保持与上级应急预案的衔接,保持与相邻路段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四)适应突发事件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急能力,结合本行政区域特点和部门实际,针对性强;(五)应对措施科学、具体,操作性强;(六)内容完整,简洁规范,通俗易懂,实用性强。

八、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等;(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路段机构或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等;(三)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信息监测与报告、预警分级标准、预警发布或解除的程序和预警响应措施等;(四)应急响应,包括分级响应程序、信息共享和处理、通讯、指挥和协调、紧急处置、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等;(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等;(六)应急保障,包括人力、物资、财力保障,交通、通信保障,宣传、培训和演习等;(七)附则,包括预案管理与更新、沟通与协作、奖励与责任等;(八)附录,包括与本部门突发事件相关的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相关单位通信录、应急资源情况一览表、标准化格式文本等。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应急预案编制、批准、发布、修订,以及宣传、培训和演练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逐级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结合应急管理实际需要,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的要求。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机关、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机关、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机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对本机关、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全面协调和管理的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对特定类型突发事件或针对某项重要设施、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制定的预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对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措施。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程序:(一)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由本机关、本单位应急管理机构或者指定部门负责编制;(二)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当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三)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予以发布;(四)应急预案发布后,应当及时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备案;(五)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修订周期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一)本机关、本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处置能力;(二)本机关、本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际效果;(三)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预案是企业、机构、社区等组织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为保护人员安全、保障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所制定的行动计划。

作为一家企业或组织必备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对维护和稳定生产和经营、保护员工安全、减轻或避免损失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下面详细介绍一下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一、应急预案的管理职责应急预案的管理职责是指组织机构或部门必须具备的制度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应急预案编制与修订。

制定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和模板,明确应急预案编制的责任人,采用有效的方法、技术和手段,编制实用、可行、有效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更新和改进。

2. 经费保障。

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经费保障措施,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

3. 人员培训和演练。

组织应急预案的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和培训演练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应对能力及反应速度,加强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工作准备和技能学习。

4. 完善领导机制。

建立并完善应急预案的领导机制,及时收集、分析和反馈应急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预案制定的程序1.明确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和原则。

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应急管理措施,明确应急实施的流程和标准操作。

2.确定应急预案的编制人。

明确责任人、职责和权限,保证应急预案编制的质量和完整性。

3.实施调查和分析。

对公司内部安全隐患和其他应急问题进行逐项调查和研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4.编制应急预案。

根据调查和研究结果制定应急预案,考虑应急预案的实际操作性和可行性,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5.审批并发布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审批和发布需要经过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的审核和确权,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权威性和全面性。

三、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1.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应急知识培训,包括灾害来源、疏散和救援方式、应急设备和物资的使用方法等。

2.不定期组织各种突发事件的实际演练,如火灾、地震、洪水等各种应急情况模拟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应急预案管理条例通用版

应急预案管理条例通用版

应急预案管理条例通用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应急响应能力,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应急预案是指针对某一特定类型或特定部门、地区的突发事件,列出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任务、原则、措施等方面内容的操作性文件。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是指对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核、发布、使用、修订、评估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范围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和企事业单位级别。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原则包括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条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包括立项、调查研究、方案设计、编写、审核、发布、实施等环节。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需要确定以下内容:突发事件性质、组织机构与职责、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措施、协同机制、资源保障、信息通信、社会宣传等。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审核和发布第八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将初稿按照规定程序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第九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对初稿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条经过审核合格的应急预案应当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发布,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和修订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按照预案内容进行组织机构的建设与培训。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的实施应当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演练和训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的修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改进要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修订,修订后的预案应当重新审核和发布。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评估第十四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评估的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预案编制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六条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预案内容。

第六章应急预案管理的监督和执法第十七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应急预案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国务院办公厅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全文)人民网北京11月8日电据中国政府网消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其中,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办法》规定,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以下为《办法》全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第二章分类和内容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第九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案体系.第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和电话等.第十二条对预案应急响应是否分级、如何分级、如何界定分级响应措施等,由预案制定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第三章预案编制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第十五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一)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第十六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作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第四章审批、备案和公布第十七条预案编制工作小组或牵头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及各有关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编制工作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第十九条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由部门有关会议审议决定,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必要时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转发.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一)地方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二)地方人民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四)涉及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备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一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应急演练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地震、台风、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第二十三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第六章评估和修订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第二十六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第二十七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第七章培训和宣传教育第二十八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第二十九条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第八章组织保障第三十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编写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第三十一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二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大型企业集团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旨在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评估、修订和监督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条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三)以人为本,尊重科学,依法规范;(四)信息共享,协同作战,快速反应。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依据以下内容:(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二)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四)国内外先进应急管理经验。

第五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应急预案编制依据;(二)应急预案适用范围;(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四)应急响应程序;(五)应急处置措施;(六)应急保障措施;(七)应急恢复与重建;(八)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实施第六条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各级应急组织机构应当做到:(一)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确保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二)建立健全应急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三)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设备维护,确保应急装备的完好;(四)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当做到:(一)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二)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救援人员生命安全;(三)妥善处理事故现场,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四)及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评估与修订第八条应急预案评估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内容包括:(一)应急预案的符合性;(二)应急组织机构的履职情况;(三)应急响应的及时性、有效性;(四)应急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九条应急预案修订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内容包括:(一)应急预案内容;(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三)应急处置措施;(四)应急保障措施。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 ,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T9002-2006 ),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经本单位党委认真研究,充分认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及预防控制的重要性,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核、管理等工作。

3. 术语定义3.1 应急预案(Emergency Preparedness Plan)是根据本单位的特点,为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准备迅速召集应急队伍,开展联防联控及处理后果的事先编制的技术文件。

3.2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Major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是指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受到重大危害的重大事故事件,主要包括爆炸、火灾、瓦斯突出、泄漏、溶剂污染等等。

4. 工作原则4.1 以安全为重点,以法规为指导,以标准化管理为手段,以合理化控制为基础,依法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4.2 遵循防范、准备化、制度化、完善化、及时性、有效性原则。

5. 管理体系5.1 编制应急预案工作:以本单位实际为基础,以本单位设备、设施、劳动人员及其特性情况,依照法规、标准编制应急预案,由本单位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编制,并负责进行定期审核。

5.2应急预案审批:党委对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审批,审批后方可正式使用。

5.3应急预案管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负责组织预案的审核、使用、更新,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6. 实施6.1 关于应急预案,本单位有关部门要以安全为重点,切实加强应急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出台应急方案,或定期实施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6.2 关于应急预案,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要及时审核,定期更新,并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报送至本单位党组织,定期给予督促检查。

6.3 关于应急预案,本单位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和培训,不断加强有关人员的应急意识,做到人人懂应急预案,准备穿长袍。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突发事故和灾害频繁发生,对应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确保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制定一个科学、完善的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就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制定、执行和完善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制定是基于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应对需要而进行的,旨在为各项应急工作提供系统的组织保障。

具体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应根据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特点和应对需求,结合科学理论和实践经验,制定相应的预案管理办法。

预案管理办法应严谨、可操作性强,以提高应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2.综合性原则: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考虑全面,涵盖各个方面的内容,包括预警、救援、恢复和重建等环节,以确保应急工作的全面性和协调性。

3.适用性原则: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和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进行差异化制定,以满足实际需求。

同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制定过程应注重参与与沟通,确保各方面的意见得以充分考虑。

二、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执行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执行是指根据制定的预案,进行应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在执行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体系:应建立健全的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协调各方资源,统一指挥和指导应急工作。

2.人员培训:应配备专业的应急救援人员,并进行定期培训和演练。

提高人员的技能和应变能力,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3.信息化建设: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执行需要基于信息技术的支持,建立起信息化的应急指挥平台。

通过信息的共享和传递,提高应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三、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完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地进行修订和更新。

完善的目标是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提高应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信息收集与分析:应从社会、经济、科技等多个方面进行信息收集和分析。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_____(单位名称)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应急预案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以人为本、减少损失”的原则。

二、应急预案的分类与编制(一)应急预案的分类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对本单位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安排和综合性应对措施,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响应程序、应急保障等内容。

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某一类特定突发事件制定的专项应对方案,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3、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如车间火灾现场处置方案、配电室故障现场处置方案等。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1、成立编制小组由本单位相关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2、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编制小组应当对本单位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并对本单位现有的应急资源进行调查,包括人员、物资、设备、技术等方面。

3、编制应急预案编制小组根据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结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编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应急组织机构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3)预防与预警:包括风险监测、预警发布、预警行动等。

(4)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分级、响应程序、处置措施等。

(5)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理、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

(6)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装备、资金、通信、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目的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制定本指引。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及项目公司应急事件管理。

3.术语和定义无4.职责4.1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4.1.1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为领导小组组长,公司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

4.1.2全面负责公司应急预案的制定、统筹和调度。

4.1.3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

5.工作程序5.1应急预案的制订5.1.1因突发事件可能形成下列一个或多个风险的必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无法正常、全面、充分地履行法定职责或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2)人员伤亡;3)较大财产损失或依法须由本单位承担法律责任的他人较大财产损失;4)危害公司的公共关系和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5.1.2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需要,责成相关部门或单位制定针对其他风险的应急预案。

5.1.3各部门、项目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针对其他风险的应急预案,或将其应急处置纳入适当的应急预案中。

5.1.4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标注密级,文字表述应当简明、准确、严谨。

5.2应急预案的管理5.2.1各部门、各项目公司主要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及相关业务应急预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组织领导各项应急预案工作。

5.2.2各部门、项目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制订应急演练计划,报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备案。

5.2.3各部门、项目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编写相关培训大纲、教材和应急处置操作手册,编印突发事件通俗读本,通过培训,确保本单位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必需的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

5.3其它5.3.1各部门、项目公司应根据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确定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操作手册等资料的合理保存方式,以方便使用及指导应急处置。

必要时可对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操作手册等资料采取异地备份保存、电子与纸质等多介质保存等方式。

5.3.2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预案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一系列措施以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方案。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评估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

本文将从应急预案的基本要素、编制程序和实施机制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基本要素1. 预案编制机构应指定专门的机构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这样可以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预案编制机构应具备丰富的行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确保预案的准确性。

2. 预案编制流程预案编制应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包括需求调研、方案设计、资源准备、演练验证和修订完善等阶段。

这些流程的实施可以保证预案的全面性和系统性,为应急事件的处理提供科学的引导。

3. 预案内容要求预案的内容应包括事件类型、应急级别、处置程序、资源调配、指挥机构、应急队伍、预警和通信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这些内容的要求既要满足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又要适应实际情况和应急需求。

二、编制程序1. 需求调研需求调研是预案编制的第一步,通过调研可以了解相关行业的应急需求和潜在危险。

调研应全面、准确、科学,以便形成综合、完整的应急管理体系。

2. 方案设计根据需求调研的结果,编制机构应制定合理的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应包括事件特征、应急过程、应急资源和应急组织等方面的详细规定,既要考虑环境因素,又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3. 资源准备资源准备是预案编制的重要环节,包括物资、设备和人员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资源的准备应基于威胁评估和需求预测,确保预案得以有效实施。

4. 演练验证演练验证是预案编制的关键环节,通过演练可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演练应全面、真实、可操作,以便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提高应急反应的能力。

5. 修订完善预案编制工作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随着环境和需求的变化,预案也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

修订应根据实践经验和评估结果来进行,以使预案保持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三、实施机制1. 领导责任制应急预案的实施应由领导层牵头负责,确保预案的执行力和效果。

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为了确保安全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和管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 概述安全应急预案是针对突发事件及其他各类安全事故,规划和组织应急预案工作的基本依据。

本办法旨在明确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发布、更新及执行责任,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安全应急预案编制2.1 预案编制范围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爆炸、自然灾害、恶劣天气、社会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

2.2 编制原则编制安全应急预案应遵循科学、系统、综合的原则,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灾害风险和应急响应措施,确保预案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2.3 编制流程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分为规划、调研、编写、审批、发布五个阶段。

每个阶段需要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积极参与和配合,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3. 安全应急预案审批3.1 预案审批程序安全应急预案的审批程序包括初审、评审、决策、批准四个环节。

相关单位和人员要按照程序,对预案进行认真审核和评估。

3.2 审批要求在进行预案审批时,应当对预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针对性进行综合评估,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同时,要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相衔接。

4. 安全应急预案发布与更新4.1 预案发布预案的发布应确保预案内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要采取适当的方式,以便大家能够方便获取和了解预案的内容。

4.2 预案更新安全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更新和修订,以满足发展和变化的需求。

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及时负责预案的更新工作,并对更新后的预案进行发布和培训。

5. 安全应急预案执行与管理5.1 预案执行要求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单位和人员应按照预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并组织人员、设备、物资等资源进行有效调配和利用。

5.2 预案管理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和工作流程,加强对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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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管
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高速公路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和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铁建投资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为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对社会、单位、个人的危害,规范各类突发事件应对活动而预先制订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各参建单位均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潜在的风险,编制其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参建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
评审、发布、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应遵循综合协调、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各参建单位都要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评审、修订、培训、演练等相关工作,统一接受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和管理。

公司安质环保部为总体应急预案的牵头
- 2 -
部门;各部门为与自身职能直接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的牵头
部门。

第二章应急预案体系构成
第六条公司的应急预案体系应由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分别
编制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1.总体应急预案:公司根据突发事件的特性,确定应急处置的指挥体系、操作指南以及与应急处置相关的主要原则、标准、要求和程序等。

2.专项应急预案: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工作职责,针对不同突发事件制订的应急预案或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是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总体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编制。

3.现场处置方案:各参建单位针对不同风险产生的突发事件所制订的实施性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案。

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控制措施编制,做到具体、针对性强。

4.各参建单位应依据公司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逐级制订本级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或相应的应对措施、管理制度。

第七条公司编制的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属于组织保障体系运行(响应)预案,侧重于组织保障体系的建立、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标准要求等。

各参建单位编制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属于实施性预案(方案),侧重于突发事件的具体应对措施及处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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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应急预案内容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内容要符合国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的要求。

第九条总体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危险性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附则,附录等。

第十条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应急处置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及方法,人力、物力、技术、协调配合等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附则,附录等。

第十一条现场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特征,应急组织与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及方法,注意事项,人力、物力、技术、协调配合等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附则,附录等。

第四章应急预案编制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情况;
3.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4.职责分工明确、措施具体、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5.基本要素齐全、完整;
6.与内部管理制度和其他预案相互衔接。


十三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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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集应急预案编制所需的各种资料(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同行业突发事件案例分析、本单位基础资料等)。

2.全面分析本单位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型及危害程度、后果等,以及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形成分析报告,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3.对本单位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应急能力进行评
估。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的分工
1.公司总体应急预案由安质环保部负责编制。

2.公司专项应急预案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编制。

(1)水旱灾害、火灾、气象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安全事故、质量事故、交通事故等各类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及人身伤亡突发事件由安质环保部牵头负责;
(2)物资突发事件由建设管理部牵头负责;(3)政治事
件及恐怖袭击突发事件、社会治安、消防、群体
性上访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由综合协调部牵头负责;
(4)其他突发事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相应职能部门牵头负责。

3.各参建单位各类应急预案由本单位自行编制。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管理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
进行内部和外部评审。

评审后,经主管领导签署发布并按规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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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修订与完善。

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
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1.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2.外部环境、潜在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3.演练时或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现适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或存在缺陷、不足;
4.其他需修订完善的情况出现。

经过修改的应急预案,应重新进行内外部评审,经主管领导签署发布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分层次地进行应急培训和教育,使各类人员熟悉相关职责、流程和对危险的识别、预警、应对等,掌握必要的应急技能。

第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应急处置的实践能力,提高预案的有效性和操作性。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应保留必要的记录和音
像资料,形成书面总结。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对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的单位和人员,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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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对未制订应急预案、未进行相应的培训、演练、或未采取预防、预警措施等,导致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本级或上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对当事单位和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
之日起施行。

抄送:公司领导,存档。

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综合部2014 年 12 月 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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