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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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处罚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处罚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处罚规定1、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科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第一责任人。

2、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的合理性由药剂科负责进行处方点评并将结果报给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医务科,对确认存在不合理用药和超常规用药行为的个人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与口头警告、通报批评、扣除医师当月奖金、年终不得参加评优、评先等处理,对于严重违反《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医师,给予延缓技术职称晋升。

3、临床用药量化数据由信息科负责监控,每月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医务科,每月对全院医师个人使用药品的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医院下达给科室的控制指标的进行通报。

4、对严重违反规定的,给予相关处理:(1)、对超过药品比例的临床医师进行全院通报;对于违反规定超药品比例用药的前3名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该医师的当月奖金;(2)、临床医师每年用药一般缺陷超过六次(含六次)或严重缺陷超过三次(含三次),降低该医师的技术职称半年至一年。

(3)、对于违反规定一年内三次以上的前3名人员,给予降低技术职称1~3月聘用或暂缓该医师职称的次年晋升资格。

5、临床科室科主任对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不达标的,其科主任负管理责任,科主任及科室年终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对于违反规定受经济处罚的医师,个人年终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工作。

6、因临床不合理用药而导致的医疗纠纷及事故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7、临床医师的用药缺陷分为一般缺陷和严重缺陷,一般缺陷为违背药物使用原则、管理规定,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用药缺陷。

严重缺陷为下列情况之一者:A、严重违反《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诊断为单纯上呼吸道感染(普通感冒)者使用第三代头孢菌素。

B、不合理用药引起医疗事故的;C、不合理用药引起严重并发症的;D、不合理用药引起医疗纠纷导致赔偿的;E、不合理用药导致医保拒付费用的;F、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者。

合理用药点评制度及处罚标准

合理用药点评制度及处罚标准

合理用药制度及处罚标准为加强药品使用管理效能,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自觉性,防止商业贿赂行为,加强用药监督,保障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提高医疗质量,我院建立阳光用药制度,依据《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制定本实施办法一、临床合理用药的基本原则1、医师和药师在药物临床应用时须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指导原则。

2、医师在诊疗过程中要根据临床诊断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症、药物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并根据临床观察指征和检验结果及时修正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程记录上作出分析。

3、临床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如因医疗创伤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

使用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辨症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4、具有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药理作用的药物不得联用或长期交替使用(包括同类的抗菌药、具有活血化瘀作用的药物及肽类、蛋白水解物等)、医师制定药物方案时要根据药物的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的病情和药敏结果给以个体化用药,充分考虑到剂量、次数、疗程、给药途径,同时考虑药物经济实用性,对可用可不用的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坚决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小药物对机体的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经济的药物达到预期目的。

5、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处方的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用药医师,情况严重的要拒绝调配并登记,定期向合理用药小组汇报。

二、处方的管理及评价标准㈠、合理用药小组定期或不定对门诊处方及病历医嘱进行检查。

㈡、处方点评小组每月随机抽查门诊处方100张及病历医嘱不少于30份。

并将不合理用药处方及医嘱上交医院质控小组进行评定。

㈢、处方及病历医嘱的检查标准1、按卫生部[2010]28号颁布的《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附表1)的要求进行。

不合理用药缺陷分类及处罚标准

不合理用药缺陷分类及处罚标准

处方未按规定分类使用(如急诊未使用 Ⅰ-1.10 黄色,儿科未使用绿色,麻醉和精神药 品未使用专用处方 Ⅱ-1.1 二类错 误 Ⅱ-1.2 未写临床诊断 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未详细记录用药指 征,24小时内无相应使用权限医师确认 同意或抗菌药物专家库专家会诊 遴选的药物不适宜或存在禁忌 无适应症用药,或适应证与临床诊断明 显不符合 未注明特殊理由且无患者签字开具以下 处方的:急诊处方超3日用量;普通疾病 门诊超7日常用量;普通慢性疾病、老年 门诊处方超14日常用量,特殊慢性病 (如医保特病等)处方超30日常用量 未注明特殊理由且无患者签字开具以下 处方的:急诊处方超7日用量;普通疾病 门诊处方超14日用量,普通慢性疾病、 老年门诊处方超30日用量 1分 Ⅱ-3.2 麻醉和精神药品处方疗程不符合《处方 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医师未按照医院规定,超量开药导致退 药 累加满3条,扣质 控分2分 1分 累加满3条,扣质 控分2分
2.用药 适应症
二类错 误 三类错 误
Ⅱ-1.1
1分
累加满3条,扣质 控分2分 每条扣质控分2分
Ⅲ-2.1
2分
一类错 误
Ι -3.1
0.5分
累加满3条,扣质 控分1分
Ⅱ-3.1 3.疗程 二类错 误
Ⅱ-3.3
三类错 误 一类错 误
Ⅲ-3.1 I-4.1 II-4.1 II-4.2
未在病历中注明特殊理由且无患者签字 开具以下处方的:处方超90日用量 溶媒配置不当 有配伍禁忌或不良相互作用 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 用法、用量不适宜 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未注明过敏试 验结果 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开具2种以上同种 、同类或药理作用相同的药物 无原因的同种药物不同商品名或同类药 物之间的换用 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选药不适宜 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用法用量不当 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给药时机不 当(医嘱中未明确给药时间等) 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疗程偏长 (48-72h) 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疗程过长 (≥72h) 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无适应症 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无正当理由 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联用不当 抗菌药物用法用量不当 抗菌药物给药途径不当 抗菌药物选药不当 抗菌药物使用无适应症 抗菌药物换用无指征 抗菌药物联用不当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评价与处罚办法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评价与处罚办法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评价与处罚办法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对抗菌药物的需求越来越高。

然而,不合理的使用和滥用抗菌药物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导致了多种抗药性细菌的出现。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评价与处罚办法,以限制抗菌药物的过度使用和滥用。

本文将对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评价和相应的处罚办法进行探讨。

一、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评价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评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 预防保护抗生素: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评价应当包括对抗生素的预防保护措施。

这包括通过开展公众教育活动,提高人们对抗生素的正确使用和滥用危害的认识,推广洗手、良好的卫生习惯等措施,以减少感染疾病的发生,从而减少对抗菌药物的需求。

2. 临床合理应用:临床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评价关注抗菌药物的使用是否符合治疗准则和药物使用原则。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包括病原菌种类、感染部位、患者临床症状等,进行准确的诊断和治疗,避免滥用抗菌药物,降低抗菌药物耐药性的风险。

3. 合理促销和供应:评价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还应包括抗菌药物的促销和供应环节。

药物生产商和销售商应遵循法律法规,不得对抗菌药物进行虚假宣传,不得以低价、大量销售等方式鼓励滥用抗菌药物,并加强相关监管。

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处罚办法为了限制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过度使用,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处罚办法来约束相关行为。

1. 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加强:各国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和处罚标准。

同时,还应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效果。

2. 行政处罚:对于滥用和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可以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例如,对医疗机构和医生进行警告、罚款,甚至吊销执业证书等。

3. 信息公示: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信息公示制度,通过发布相关数据和信息,引导和监督医生和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4. 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对于非法销售抗菌药物的行为,应采取严厉的打击措施。

不合理用药处罚措施(四篇)

不合理用药处罚措施(四篇)

不合理用药处罚措施医院临床药师和感控办按计划、按比例、有重点的抽查全院各科室病例,将合理用药情况纳入科室绩效和医师考核体系,与医德医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和评聘挂钩。

1、对在病程记录中药品无使用目的,抗菌药物、辅助用药、能量补充用药无充分使用依据和滥用其它药品的,每种药品扣发所在科室绩效____分。

2、年度内三次被认定为不合理用药的医师,除对所在科室进行绩效考核外,个人医德医风考核评为不合格,取消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3、年度内五次被认定为不合理用药或三个月用药比例超标的医师,除以上的处罚外,由医务科暂停其处方权,并取消其所在科室及科主任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一.门诊不合格处方的处理1.通过四查十对,发现明显用药错误、配伍禁忌的不予调剂,原处方退回。

电话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调剂。

2.属于书写规范不合格的情况,在不影响患者的用药的情况下,调剂发药。

而后通知门诊部,由处方医师在调剂室更改。

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修改,上报药剂科、医务科(定期),集中上报医院处理。

____处方评价检查出的问题处方,集中上报医院处理。

4.药剂科调剂室将不合格处方及时登记,通知门诊部修改。

二.住院患者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处理1.检查出的不合理或不适应用药医嘱单记录通知医嘱处方医生。

2.临床药学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3.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违纪处罚规定)处罚,以医院内的形式通报。

三.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1.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院在全院周会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2.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用药医嘱)的水平。

3.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常处方____次以上的医师提出警告,未改正仍连续____次超常处方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不合理用药处罚措施(二)1、用药不对症肚子痛用什么药?止痛药?止泻药?消炎药?胃药?其实,擅自用哪一种都可能是错误的选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
第一条经医生详细判断,需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包括:患者经临床表现明确为感染性疾病,或疑似感染性疾病,或存在感染的高风险因素。

第二条医生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药物种类、剂量和疗程,并在处方中注明用药目的与疗程。

在合理抗生素使用的前提下,应尽量选择窄谱抗生素,并避免不当使用广谱抗生素。

第三条患者在使用抗菌药物期间,应严格按医嘱用药,不得擅自增减药物剂量、延长或中断疗程,如有不适应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医生反映。

第四条医生应加强对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监督与指导,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对于患者复诊时出现症状明显改善、实验室指标恢复正常或病原学检测结果得到控制的情况下应适时停用抗菌药物。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根据本机构的医疗水平、设备条件以及药物耐药情况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应用与管理规范,并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

第六条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二线抗生素的使用,避免使用三线抗生素,特殊情况下使用应备有相关部门认可手续。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动态监测与评价体系,定期评估医生开药和患者用药情况,发现存在过度或不当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纠正和改进。

第八条对违反规定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相关部门应给予警告、听证、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则应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对于在临床应用中出现多发事件或者疑似药物不良反应及时报告,医疗机构应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条本管理办法规定由国家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文)(二)2024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文)(二)2024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文)(二)第四章临床使用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在药师的指导下,建立抗菌药物的使用规范和治疗指南,制定合理使用的策略和措施,并加强对临床使用的监督和评估。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设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控小组,负责监测和评估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并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

监控小组应定期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报告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评估结果。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临床医师和患者的教育,提高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认识和意识。

医疗机构应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加强对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知识的传授和宣传。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制定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南,明确各类感染的诊疗原则、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用药剂量和疗程等,供临床医师参考。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抗菌药物的储存和配送管理。

抗菌药物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洁净的环境中,避免受潮、曝光和污染。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的使用审批制度,对符合使用指南的患者进行审批,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的使用记录制度,记录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名称、剂量、疗程等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给药师和医生,做到抗菌药物的使用信息透明化。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加强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及时掌握抗菌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和扩大。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评价制度,对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进行评估,评价抗菌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不断改进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卫生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和管理。

卫生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不合规范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疗机构进行警示和整改。

第二十五条卫生主管部门应建立抗菌药物的使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布抗菌药物的使用指南和相关政策,推动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

严重 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经 款。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再次发现有上述情形的或者其他 。
情节严重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五十 条 第三项 第五十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
1.医疗机构使用非药学部门从事抗菌 给予警告,并处以一万元罚
一般 药物购销、调剂活动的,首次发现, 款。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其违法行为为1人的。

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根据情节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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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非药学部门从 事抗菌药物购销、调剂活 动的。
重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 给予处分:
2.医疗机构使用非药学部门从事抗菌 给予警告,并处以二万元罚
较重 药物购销、调剂活动的,首次发现, 款。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五十 二条 第一款第一项 医师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执
1.医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菌药 一般 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首次发现 责令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
的。
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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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 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 重后果的。
附件5
新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五十 条 第一项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
一般
1.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 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药物处 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首 次发现。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考核奖惩制度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考核奖惩制度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考核奖惩制度为了持续巩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2013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我院已成立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和明确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成员。

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需加强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工作制度和职责1各科室主任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第一责任人。

各科室主任要加强科室管理,备有自查记录。

医院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科室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2.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质管科及医务部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相关管理法规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方案,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3.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合理用药考评制度,将抗菌药物住院患者使用率、使用强度、门急诊处方使用率、住院患者微生物送检率、清洁手术预防使用率。

等纳入医疗质量与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将考核检查结果与科主任考核、责任医师考核挂钩。

由药剂科和质管科进行定期考核。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科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每季度公布抗菌药物住院患者使用率、使用强度、门急诊处方使用率、住院患者微生物送检率、清洁手术预防使用率。

1.门诊、急诊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患者基本情况书写,包括年龄、性别、诊断;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适应症、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联合用药合理性等。

2.住院病人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无适应症用药病例即视为不合格病例,不再细评其余用药规范。

(1)抗菌药物开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换品种和超越说明书范围使用时是否分析说明理由,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2)抗菌药物使用必须符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当越级使用时,是否按照规定时间使用或履行相应的手续,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3)抗菌药物联用或局部应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关于对过度用药、过度检查的处罚规定

关于对过度用药、过度检查的处罚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提高药物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避免滥用药物,减轻患者负担,规范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的医疗行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

第二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文件,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医疗机构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指导原则》(豫卫医[2004]74号)文件,《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关于合理使用抗菌素的有关规定》(院发字[2004]46号)文件,《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抗菌药物分级应用管理办法》(院发字[2005]67号)文件规定,不得违反规定,超剂量、超标准、超时间、无指征滥用药物,住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率≤50%。

第三条?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综合检查实施方案(暂行)》(院发字[2007]4号),综合医疗服务质量纳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管理与奖金挂钩。

第四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要坚持细心问诊、科学施治,对违反上述规定和要求,过度用药、过度检查,增加病人负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给予经济处罚100—300元;
2、全院通报批评;
3、暂停处方权3—6个月;
4、低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6—12个月;
5、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
6、取消当年职称晋升和评先评优资格;
7、取消所在科室评先评优资格;
8、给予行政记过、党内警告处分。

第五条? 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出现了临床用药滥用、耐药菌株增多等一系列问题,对人类健康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为此,制定一部科学合理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迫在眉睫,以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其滥用和耐药问题的进一步恶化。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本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提高抗菌药物的治疗效果,减少药物滥用和耐药性的发生。

2. 原则:(1)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应根据病原菌的敏感性和患者的具体情况,遵循最小抑菌浓度原则进行治疗。

(2)严格监管: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3)多学科合作:建立跨领域的合作机制,包括医生、药剂师、微生物学家等,共同参与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并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

三、临床应用管理的基本要求1. 病原学诊断:在应用抗菌药物前,应尽可能明确病原体的种类和耐药性,以便合理选择药物。

2. 抗菌药物的选择:根据病原菌的敏感性和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抗菌药物,避免滥用和不当使用。

3. 抗菌药物的使用途径:根据患者病情和药物特点,合理选择抗菌药物的给药途径,确保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 疗程和剂量:抗菌药物的疗程和剂量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反应进行调整。

5. 联合用药和序贯治疗: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考虑联合用药或序贯治疗,但应遵循相应的规定和临床指南。

6. 临床监测与评估:应从治疗开始到结束,对患者的病情、药物治疗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四、行政管理与监督1. 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抗菌药物管理机构,负责抗菌药物的管理、监督与评估。

2. 人员培训: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抗菌药物应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监督措施:建立抗菌药物的使用登记和报告制度,加强抗菌药物的销售和使用监管。

4. 处罚与奖励:制定严格的处罚制度,对滥用抗菌药物、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对优秀的抗菌药物应用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药物耐药性的问题逐渐引起关注。

为了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管理,保护公众健康,卫生部制定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本文将对该实施细则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范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了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范围。

根据不同的感染类型和病原体,抗菌药物的选择和使用应按照相关指南进行。

同时,细则还规定了对特殊人群,如孕妇、儿童和老年人的抗菌药物使用要求,以确保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二、抗菌药物的处方管理为了防止滥用和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实施细则对抗菌药物的处方管理作出了严格规定。

在临床医生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处方,并注明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用药剂量和疗程等。

同时,要求医生在开具处方前进行必要的检验和判读,明确使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三、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

细则明确了医疗机构的职责和要求,包括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制定抗菌药物使用指导方案、加强医护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等。

此外,医疗机构还需要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和报告系统,及时反馈使用情况和不良反应。

四、抗菌药物的药物监测为了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细则规定了对抗菌药物的药物监测要求。

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系统,定期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

同时,要求药店和零售药店对抗菌药物的销售进行登记,加强对药物流向的监管。

五、抗菌药物的宣传和教育为了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意识,细则还规定了加强抗菌药物宣传和教育的措施。

卫生部将组织开展抗菌药物的科普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此外,还要求医生加强对患者的教育,提高患者的自我保健和健康意识。

六、抗菌药物管理的违规行为处理为了严肃抗菌药物管理的违规行为,细则规定了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对于开具不规范处方、滥用抗菌药物、超范围销售抗菌药物等违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文)(一)2024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文)(一)2024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文)(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文)一、引言近年来,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合理使用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严重问题。

大量的研究表明,抗菌药物的过度使用会导致细菌产生耐药性,使得抗菌药物在临床治疗中失去效果,严重威胁到公共卫生安全。

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护患者的健康和社会的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二、临床应用原则1.抗菌药物应根据细菌感染的性质和临床需要进行使用,不得将其作为预防用药或滥用。

2.应当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确定适合的抗菌药物。

3.在治疗开始时,应进行适当的患者评估,包括病原学、病情严重程度和患者的药物过敏史等。

4.抗菌药物的剂量和疗程应根据患者的情况进行调整,避免不必要的长期使用或过度使用。

5.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遵循合理用药的原则,根据相关指南和临床经验进行选择,避免盲目使用。

三、抗菌药物使用管理1.临床应用专家团队的建立应当建立由医生、药剂师、微生物学家、感染控制专家等组成的临床应用专家团队,负责制定和评估抗菌药物的使用策略,并提供相关的咨询和培训。

2. 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的设立医疗机构应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协调抗菌药物的使用,包括制定和修订管理办法,制定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和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审核。

3.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的建立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明确抗菌药物的使用权限和程序,必要时进行审批,并记录相关信息。

同时,应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和统计。

4.药物配送和库存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合理的药物配送和库存管理制度,确保抗菌药物的及时供应和质量安全,避免药物过期或浪费。

5.抗菌药物使用培训和宣教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使用培训和宣教活动,提高医生、护士和药剂师等多个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增强其合理用药的意识和能力。

四、临床监测与评估1.医疗机构应建立系统的临床监测和评估机制,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耐药情况和感染控制效果等。

科室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科室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精神,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收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收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和权限。

结合我科实际,制定抗菌药物分收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要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导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证或确凿依据,需经药物治疗委员会或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主治医师签字方可使用。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

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药物治疗委员会同意由主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以上药物:①重症感染患者,
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②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并发感染。

三、处罚办法措施: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医师科室将给予批评、警告,情况严重者,将交由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处理。

抗菌药物临床的应用管理办法1

抗菌药物临床的应用管理办法1

省医院字〔〕号河南省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依据卫医发〔2004 〕285 号文件《关于施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 号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豫卫医[2005]72 号文件《关于建立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评价公示和处罚制度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办法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 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 号)将我院现有抗菌药物分为三级(一级:非限制使用,二级:限制使用,三级: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分级目录(见附件1 )。

一级:有处方权的医生均可使用;二级: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可以使用;三级:须经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 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二、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重点加强I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

I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

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2)选用抗菌药物。

也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合理使用其他抗菌药物。

给药方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术前0.5-2 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 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 ,术中可给予第二剂。

I、II 类切口手术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III 类切口手术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48 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3~7 天。

三、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严格掌握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征,控制临床应用品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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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处罚机制
一、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公示和报告制度,由行风办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情况进行排名,并且对排名进行公示。

对于排名前几位的医师所开具的处方或医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将专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分析结果不合格的处方为超常处方。

二、对超常处方的处罚办法:
(一)对于第1次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医院将指派医务科长给予警告,并进行诫勉谈话,
(二)对于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医院将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处方权。

(二)限制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医院将给予其停抗菌药物处方权三个月的处罚。

(三)停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若恢复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医院将给予离岗处置。

(四)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将直接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1抗菌药物培训考核不合格;
2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
3未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5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未进行药学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院将取消其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三、对于连续三次排名第一的抗菌药物,医院将停止使用。

201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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